有沒有死刑犯在最後執行時刻拚命反抗?
從我當兵三年來看,以前是武警行刑。共計叄予了不到二十名死刑犯的執行。包括第一年的外圍警戒,第二年第三年的副射手正射手。還沒有遇到過拚命反抗的。第一是從公捕公判大會開始到押入刑場中間要三,四個小時。加上當時的氣氛,很多刑犯到了刑場腿腳都軟了。要靠叄扶手半扶半拖架入刑場。第二是死刑犯押入刑場時是用草繩五花大綁,由一個正射手一個副射手兩個叄扶手共四個人控制。也由不得犯人蹦躂。第三是人之將死其言也善。到那個時候了人善良的夲性也顯露出來了。我第二年的時候處決一名毒犯保鏢。當時我是主射手。快到刑場的時候一米九幾的大個哭的淚流滿面。我問他你怕了嗎。他說班長我該享受的都享受了,從我給人做保鏢殺人那天起,就活一天算一天了。我問那你哭什麼。他說我女兒今年三歲了,我還沒見過。當年我老婆懷著孩子我就被政府追的到處流竄,不敢回家。唉下輩子投胎一定做好人。然後又說班長一會打准一點,不要讓我受痛苦。我脫下手上的白手套(當時行刑的主,副射手發白手套)給他擦了眼淚,告訴他說等下到了刑場,你跪在那裡頭不要亂擺,我一槍就完事了。不會有痛苦。到了刑場他還是挺配合的。
判決作為一張紙,之所以有強制力不是因為法官厲害,是因為判決代表了國家意志。比如,一般的嫌疑人,作案時何其歹毒,可是一旦被抓捕就拒不認賬或裝可憐;死刑犯也是一樣的,從被押入看守所或監獄開始,就意味著被國家機器進行了追究,平明反抗嗎?連最傻的罪犯都知道,這不是反抗的武警,這是在反抗國家機器。反抗有用嗎?
我小時候聽父親講過一事,當時父親是這個縣的公安局局長,時間是建國初期鎮壓反革命節段。被槍斃的是一個潛藏的土匪,此人殺人無數,手段殘忍,因看上別人的一頂草帽,就將人殺害。此人被處死刑時,曾三次躲過槍彈。他對行刑人員的上膛、瞄準、射擊,計算的相當準確,每當開槍的一瞬間,他快速向左或右側倒,讓槍彈走空,最後,行刑隊長直接用手槍頂頭射擊,才將這頑匪處死。經過戰爭年代的人,對於生死之膽量,決非今人可比。
還是廢除死刑吧,請尊重人自有的生存權利,有人殺人犯就該判處死刑,我覺得可以將殺人犯判處極刑和判他們幾百年,讓他們生不如死,體驗人間煉獄
呵呵呵/提出這個問題的人很有趣/能看到或者聽到的人誰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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