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王朝是否可以在一開始就實行郡縣制而不是分封制?


這個問題很好,也是很多學習中國古代歷史的朋友經常疑惑的問題,小生暫且嘗試一答,希望能夠拋磚引玉。

首先,我們來回顧歷史,西周是如何建立起來的?

從公亶父開始,周族的控制力在殷商的西北已經建立起來,而殷商與東夷曠日持久的戰爭也讓殷商樂於看到周族成為自己的屏藩與戎狄作戰。公亶父將周原的基業傳給三兒子季歷,而讓長子泰伯和虞仲帶著一部分族人前往虞地開拓新的土地。

實際上,這是西周分封的開始,分封的原先的形態不是「我有一片國土分封給你」,而是「我分封一群人給你,你帶著他們出去自己創業吧。」這看起來像不像大家族分家?其實本質就是這樣,在分家之後,泰伯和虞仲帶著分封給自己的族人開始了艱苦的創業,並且在戎狄之中建立了虞國。這個時候的周族還沒有能力將虞這塊土地直接通過征戰拿到手中,只有通過分封的形式,讓泰伯和虞仲自己去尋找出路,人給你們了,其他的給不了,你們的未來全看你們自己的造化。

泰伯和虞仲非常爭氣,在戎狄中立下了腳跟,建立了虞國。虞國在後來成為周重要的盟國,可以說,分封虞國的成功為後來的分封提供了經驗基礎。

在文王的努力下,武王積蓄了足夠的力量,爭取到了足夠多的盟友,包括姜姓氏族的太公望、姬姓虞國,以及其他方國。可以說,牧野之戰既是武王克商,也是以姬姓周人為首的諸侯聯盟共同克商。

王曰:「嗟!我友邦冢君,御事:司徒、司馬、司空,亞旅、師氏,千夫長、百夫長,及庸,蜀、羌、髳、微、盧、彭、濮人。稱爾戈,比爾干,立爾矛,予其誓。」

而克商只用了一日,殷商在牧野的軍隊喪盡,朝歌暴露在聯軍面前,帝辛自焚,一日功成。這既是好事又是壞事,好事大家都能看到,壞事是殷商的統治階級其實損失非常小,在向武王稱臣之後幾乎沒有受到太多損失。

而此時的武王也見好就收,將王子武庚封於殷,這實際上是承認了殷人的利益,做了很大的妥協。同時,為了監視武庚,在殷周圍分封了蔡、管、霍三個姬姓諸侯國(有說法霍叔是封給武庚作相,同樣是為了監視)。

除了三監之外,武王分封的諸侯並不多,此時的諸侯主要是作為盟友的各個方國而已,人家本來就有自己的國家。

在武王克商之後,武王心心念念睡不著覺的事情之一是營建洛陽新都,為什麼?因為宗周的都城豐鎬距離殷故地太遠,無法將影響力投射到新征服的土地上,而洛陽位於「天下正中」,在這裡駐軍可以對諸侯保持控制。

在武王去世之後,周公旦輔成王,三監聯繫殷移民和東夷作亂,周公旦、太公望、召公奭等重臣三年定亂,相當於重造周國。

在三監定亂之後,周公旦依然面臨三個主要的問題:第一、平亂之後,殷遺民、三監遺民、被滅的東夷部落遺民怎麼辦?全殺做不到,留著再作亂怎麼辦?第二、有功的諸臣怎麼賞?第三、周邊的戎狄威脅如何解除,難道還像殷商那樣征伐不休最後把自己耗死嗎?

上傳一張西周初年的地圖,感謝 @布哈林 ,這張圖上可以看到,周以及名義上的僕從國,只是紅色的那一塊,周圍全是磨刀霍霍的戎狄。

周公旦的做法是,將遺民賞賜給有功的臣子、宗室分支,讓他們帶著新的隊伍再去戎狄的地盤上開拓屬於自己的領土,封給你的這些領土不是周天子已經控制的「王畿」,而是仍在戎狄手中的土地。比如封賞給唐叔的「懷姓八宗」就是被征服的鬼方遺民,而賞賜給太公望的齊國的土地還在淮夷的手上,想要還得自己去取。

這就是「分封制」,在楊寬的《西周史》中提到,與其說西周初年的分封制是直接分封土地,不如說是分封人口。這樣一舉三得:滅國遺民被諸侯們遷走、分散,逐漸成為諸侯國的臣民;諸侯獲得了封賞和開疆拓土的權力;周邊的戎狄由紅了眼的諸侯們征伐。

而周天子在「宗周八師」「成周六師」「殷八師」等軍事力量的拱衛下、在宗法制和後來出現的禮制保護下,對諸侯們有絕對的權威。

好了,故事講完了,我們來把故事抽象出來,說明西周初年,分封制的必要性和自然性。

首先,西周初期,華夏依然處於部落制晚期向國家過渡的社會形態。國家首先是一個血緣維繫的」宗族「,後面才是政治實體。維繫這個政治實體的是血緣和宗法,而不是後來的國家機器。所以我們西周初期的經濟制度是帶有強烈公社色彩的井田制,組織制度是」寓兵於民「且帶有強烈軍事民主色彩的鄉遂制。在這樣的政治發展階段,要實行強有力的集權是不可能的。

而西周初年,渚夏與諸夷的戰事不斷,從諸夷手中搶來的土地後來就成為諸夏自耕農和軍事貴族們的土地,被俘虜的諸夷就是」國人「們的努力,此時的諸夏是天然擴張的。分封制的產生正是順應這樣的需求,與其說是政治制度,不如說是殖民制度。

在這一套被稱為分封制的殖民制度的催動之下,諸侯們開始瘋狂地向外擴張,夷狄們要麼融入諸夏,要麼被趕到更邊陲之地。也正是在這套分封體系之下,華夏共同體的雛形形成了。而後來周天子權柄旁落,諸侯不奉天子就是另一個話題了。

回到你的問題,郡縣制不僅是不符合當時周的實力的,也是無法滿足當時的社會需求的,假如周公旦就算開啟了上帝模式,分封制也是當時周頂層設計的最優解。

以上。


應該是不可以的,「分封制」、「郡縣制」屬於國家政權的組織形式,屬於上層建築範疇,應適應經濟基礎。分封制的封國具有獨立的財政、軍事權利,國家的組織形式更為鬆散更傾向於分裂,比如周朝最終分裂,漢朝七國之亂。郡縣制皇權直接插到縣一級,地方一般沒有獨立的財權軍權,權利更集中,組織更緊密,動員能力也更強。

既然郡縣制更好為什麼不一開始就推行郡縣制呢?原因很簡單,社會生產力水平不到。國家組織本質上是對人、財、土地、軍隊等國家資源的組織,隨著國家體量的越來越大,組織難度也越來越大。為了保證組織的有效性,應至少保證在國家範圍內物流、信息流的有效傳輸。為了達到這一目標,中國的解決方式包括但不限於:建立全國性的高速公路系統(秦馳道),建立高效的邊境防禦系統(長城及與之配套的烽火),建立跨區域的大宗物流通道(京杭大運河),建立國家性的倉儲系統(隋糧倉),建立高效的信息通道(驛站系統),建立專職文官系統處理國家政務(官僚系統、科舉制度)。

可見以上各個龐大的基礎設施系統是需要巨量的社會生產剩餘才能支撐的,在以上基礎配套設施不具備的情況下強上郡縣制就是找死,在社會生產力水平不足的時候強上這些基礎設施也是找死。以古代中國農業社會的生產力水平勉勉強強可以維持這一系統的運轉。但是國家稍有風吹草動以農業社會的生產力水平就很難維持了。這就是為什麼一般到了王朝後期,隨著土地兼并國家財力日漸不支後國家往往就分裂了。在這兒不得不批評一下崇禎皇帝竟然想裁撤驛站省錢,簡直是飲鴆止渴。

國家權力越集中,動員能力越強,但相應的組織成本也越高,在技術水平低下的古代,中國的領土範圍和到縣級的權力集中程度已經是極限了。超過這個範圍,國土再大,權利再集中,成本就會超過社會承受能力。


周公封建可以叫武裝殖墾荒,王畿倒是可以設縣,但是周幽王烽火戲諸侯,犬戎在側,你以為齊魯來人還救個什麼東西,都是旁邊的諸侯,比如鄭,周朝統治諸侯靠的官百工和朔政,即壟斷知識和技術,而諸侯之間的友好靠華夷之辨,你一出門就是各種"蠻夷"


郡縣制首先要求有強大的中央集權,再首先,您得划出郡縣來吧,得有地吧。

周朝建立的時候,別說中央集權,連土地都還沒佔滿呢,哪就郡哪就縣,一縣一戶人啊。


文人體系
從貴族享有到向底層民眾擴散
讀書人的基礎不夠大
當然當時咩有書,只有簡和帛
郡縣制的基礎是底層文化人的崛起,成為一股不小的勢力,是君王的助力
雖然還是等著被砍頭的渣渣


不行。因為周朝是趁商重兵於國外聯合多家實為差不多盟友偷襲商。偷襲完自己還內鬥。分封可以視送瘟神。


完全不可能,最大的問題在於:生產力不足以支撐起郡縣制。
如果題主看過中國古代史的文獻,就會發現,春秋和戰國,有一個明顯的趨勢,那就是土地開發程度的高速上升(當然是相對的,和後世不能比)
春秋時期,在華夏廣袤的疆域內,可以說絕大多數的土地都是處於原始狀態,因此才會有相互攻伐時,假如沒有險要關卡阻攔,一國的軍隊越過大片敵國領土直搗黃龍的情況。
春秋尚且如此,何況更早的的多的西周。
在這種情況下,設置郡縣基本是白日做夢,假設你是周天子,你的精確認知範圍也就是王都為中心,半徑並不是很遠的一個小範圍,再遠的,就是非常非常模糊的概念了,想實施有效的統治,非常困難,郡縣還是洗洗睡吧,但是也不能說不去管,咋辦?
在當時的氏族理念下,分封,是唯一的辦法。畢竟周滅商,本質上,也是氏族更替,所以將自己血脈相連的人派遣出去經營,是僅有的合理解。
到了戰國時期,乃至於秦漢,土地開發程度大幅度上升,君主已經掌握了足夠控制國土的生產力,所以推行高度集權的郡縣制來取代鬆散的分封制,是必然的選擇。


郡縣制和分封制的實質是中央集權和地方自治兩種生產關係的體現。

中央集權形式政令對全國的覆蓋,需要有交通,組織,軍事保障等生產力的支持,周朝還達不到。

就是到秦朝統一後,生產力也只是勉強能支持中央集權。這就是為什麼到西漢,還一定程度上實行了分封制。


論周天子的寰(縣)


不可以,組織能力 經濟實力 軍事保障都達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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