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基督教和佛教,感覺在人生態度上基督教比較積極,而佛教比較消極,是不是這樣呢?

本人是普通大眾,不是很了解,各位了解的話可以給予回答。


基督徒說:享受上帝的恩典,努力活出精彩的人生。
佛教徒說:四大皆空無欲無求,奮鬥個啥?

基督徒又說:凡事交給上帝,你只需要學會順服,不掙扎等著主的救贖和美意。
佛教徒又說:因果不虛,善惡有報,我要努力種善因得善果。為了無上等覺而精進。


您說,到底誰積極?誰消極?

盲人摸象,
你以為你以為的,就是你以為的?!


佛教並不消極,而是教我們客觀——客觀地看待自然規律,譬如人的一輩子就是不斷有各種事情已經、正在和即將不按照我們的意願發生,沒有任何人能改變這一事實,所以我們應該正視並採取正確的態度和行動。
另外,從語言和文化來說,我們漢語里關於佛教的一些用語都演化得比原語更帶「負面」含義,例如「苦」,佛教中泛指所有與自己意願相悖的事情,大至生老病死,小到看到自己不喜歡的人,而我們現在的語境里含義更狹窄,多與痛苦的含義相關;例如,「業」佛教中就是指人的某一行動、語言、想法…,是一個中性詞,而我們的用於中多與「業障」、「作孽」這些負面聯想;又例如,因果報應,佛教里就是講一個因會導致一個果,可以是指善因導致善果,也可以是惡因導致惡果,但我們的用語常理解為後者。


你只看到了 「在世」和「出世」,

但沒有看到「跪下聽話」和「努力學習」。


你可以看一下基督徒的清教徒精神。


基督教叫你活在當下,展望未來,佛教教你不管三七二十一,出家修行涅槃了再說

聽上帝的話就是跪下,就是消極?老師教你跟同學好好相處,不要打架欺負同學,是不是就要在學校打架才叫站起來?

新教認為不需要神父和牧師人人都可以直接跟上帝溝通,人人都可以解讀聖經,有些佛棍故意解讀說信上帝就是跪著的聽話的狗那它們自己也是狗了,畢竟它們也信佛教也成了聽試駕摸泥的話的狗


是的,認為佛教消極,這是非常常見的誤解。我想和語言以及生活方式的改變不無關係。

在佛陀的年代,人均壽命也不知道有無五十,活下來並不容易。所以他老人家講很多生老病死,人最煩惱、最害怕的事情。

現在人的生活安穩許多,特別漢文化里一點也不愛討論生死的死。加上將dukkha翻譯為苦,suffering。我們難免覺得佛陀整天說苦,什麼都是苦,太消極了。

但是非常有趣的是,當心理醫生們追隨佛陀的教導,跟現代人說減輕壓力的時候,我們都很喜歡、很受益。

綜上,還是那句老話,佛教是佛陀關於認識煩惱,解脫煩惱的教導,需要每一個人自己在日常生活中和老師、同學們一起練習。


佛教和基督教本身沒有什麼消極積極之分。只是看信它的人士消極的還是積極的。


我對任何信仰都抱著一種尊重的態度。但我只想說一個事。
我姐姐的婆婆信佛,和她在一起的時候她會跟你說人要做善事,世間都是有因果的,要行善。要多幫助有困難的人。只要你做善事了,都會有福報。
ex的媽媽是信基督的,剛在一起時就要我信基督…在和ex分手的時候,她說她們家是很正統的家庭,不能接受我們家這種會打麻將的家庭…說他們家是受主祝福的家庭,她們也要找一個信主的家庭的孩子做兒媳…說我是不是她兒媳都希望我去信主…
怎麼說呢,信仰面前無對錯,消極還是積極對信的人來說都是一種指引他們的力量。但相處過程中,給人的感覺真的不一樣。
但這種事情也分人,說到底還是人不同,哪怕信仰一樣,表現可能也不一樣吧。


看來題主對宗教信仰並不是十分了解,按照馬哲的說法,宗教屬於唯心主義,這也可以看出其特點並不像物理等自然科學一般,有很強的同一標準。換言之同一個信仰,投影到不同的個人身上的結果也是不同的,比如即使同為佛教徒,也有人在山裡清修,有人不遠萬里去聽法。每一個人對待信仰的態度都可能是不同的。
就連在信徒身上都起到不同效果的信仰,又如何橫向比較「對人生態度的影響」呢?
歷史上的佛教徒和基督徒有很多,有熱愛生命的,也有看破世俗的,有心懷天下的,也有專心修行的。一種宗教對於不同人都會有不同影響,又如何能對比出兩種宗教對於同一個人的影響?
題主你這種問題就好像問「蘋果和人字拖那個對人更有益處」。聽起來好像沒什麼問題,我們的確可以對比一下兩者對於人類歷史的影響,但是仔細想來,這個問題後面有太多隱變數無法探討,這個人是什麼狀態,殘疾?糖尿病?討厭吃酸的?不喜歡夾腳趾?
再具體一點說,面對靈魂要麼輪迴,要麼去往最終歸宿兩個觀點,都可能啟發人們不同的價值觀。兩大宗教無數分支教義,如何能對比出簡單的「哪個人生態度更積極」這種膚淺的結果呢?


這裡的回答這都是主觀的。
你可以在知乎問一個佛教的處世觀念!
在問一個基督教的處世觀念!
兩個問題,都會有兩派德高望重的過來回答。

基督教講入世。以一個信耶穌的信仰狀態在世界上正常的生活。
反正佛教不好說,基督教是積極的。


這些不是我們所能探討的範疇,不一定非要比較出個高下,適合自己的就是最好的。


在喜馬拉雅上聽過宗薩蔣揚欽哲仁波切的一個演講《我們所看到的世界,是真實的么》,記得有一段話大意是說。有人問說韓國好多人從佛教改信基督教了,因為基督教有很多婚禮的東西。仁波切說因為佛教不適合在婚禮上說,佛教不會說什麼永遠啊永遠之類的話,佛教的話可能會說,可能你們明天就會離婚了,可能你們中的一個人後半輩子要在輪椅上度過。時間比較長了原話記得不是太清楚了,有空的時候可以聽聽。


這個問題我只能說一點個人的淺見,不對的或存在偏見的地方大家多批評,多指導。

首先從目的上說吧,基督教個人去天堂是目標,以馬內利(與神同在)就是終極目的,修行成功者都上去了,基本上是沒人願意再回來。

而佛教是以幫助所有眾生擺脫痛苦為目標,真正的修行成功者(這裡指的是發了大願的大修行),會不停的乘願再來,他們就在我們身邊,以普通人的身份出現(當然也有現出家相的),默默的奉獻著自己,幫助著他人,為了自己心中那個目標,在當下做好一件件小事,充分享受著當下每一刻的感受和成就。

當然,大家認不出身邊的菩薩也很正常,因為很多菩薩偽裝的都太好了,但如果你發現有的人總是讓你感覺很溫暖,想去靠近,和周圍的人有著一種發自內在的不同,很有可能他就是其中一個,電影《三傻大鬧寶萊塢》中那個主角就有點像,電影《和平戰士》中的「蘇格拉底」也是其中一個,如果你想知道神秘的菩薩到底什麼樣子的,可以去看看這兩部電影。

再從實修上看,二者都需要先去修行,在一定程度上擺脫我執(基督教不是這個詞,意思是一樣的),在這點上就很像了,無論是寺院還是教堂,生活都是非常簡單的,這種簡單就是在幫助修行者收縮小我(什麼是小我?就是你認為的這個肉體的身體,以及它所附屬的名聲、財富、社會地位等等的一個綜合體);二者都強調幫助他人,強調布施的重要(本質還是收縮小我);都強調要忍耐等等。這方面沒有明顯的高下,主要看修行者個人達到的水平如何,可能佛教在個人自修的方法上更豐富、圓滿一些,基督教在與廣大人民群眾的接觸方面做的更好一些,但總體上看還是類似的。

很多人都有這個疑問(甚至包括佛學基礎很好的雍正皇帝),那就是:佛不是幫助人們消滅「我執」擺脫輪迴的嗎,不是很討厭輪迴之苦嗎,那學佛成功者應該不再輪迴了才對,為什麼還會再來呢?我只能說是因為願,為了心中那個永不磨滅的願望(幫助所有眾生都能徹底擺脫痛苦),而在修成了擺脫輪迴之苦的能力之後,甘願再來,幫助他人(甚至不是人)。

最後應題主的要求,扣一下題吧,什麼是積極的人生態度,不同人的理解可能也不盡相同。但我的理解是,內心有著最崇高的願望,並且不斷努力著的人生,就是最積極的人生......

這個問題,詳細的可以參考我昨天針對問題:「眾生無邊誓願渡」,是否只是佛家的「一廂情願」?而胡亂寫的回答,都是針對對佛教感興趣的朋友寫的,讓真正的善知識見笑了。


你站在地上看天上的星星,怎麼會知道哪個大哪個小


宗教本身是沒有什麼問題的,最大的問題就是被反動統治者利用。


基督教中也有階級鬥爭。不同階級的人對聖經,教義理解不同。有的革命激進 有的保守 有的反動邪惡 基督教是群體 形形色色的人都有。神職人員中有為人民做好事的 有也有為財東服務訓斥人民的。都說是得到主的啟示。


不是的。基督教的本質是邪惡的。雖然基督教隱藏得比較深,但是請花十分鐘看看我經過多年認真研究之後的總結你就知道了。我引用的經文,中英文對照,白紙黑字,上下文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如果有人說我「斷章取義」,你就請他拿出上下文出來分析一下,他就無話可說了。

很多人之所以信基督教,原因在於他們沒有認真閱讀過「聖經」!我曾經懷著虔誠的追求真理的心認真學習「聖經」。經過九年的反覆閱讀思考,我終於可以斷言基督教是騙人的。下面是我總結出來的我反對基督教的幾個主要起原因。請思考:

【知乎管理員閣下:我引用的經文,白紙黑字,中英文對照,上下文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具體的章節號也給出來了,大家都可以查證。內容本身比較尖銳,不代表內容違規,盼您明察!又或者知乎只允許對基督教唱讚歌?】

我試圖幫助人們認清楚基督教(包括所有基督教教派)的真相,方法是從「聖經」出發以子之矛攻子之盾。我引用的經文,中英文對照,上下文清清楚楚,歡迎大家查證!!!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大家看看耶和華/耶穌十分的行為是什麼「愛」?什麼「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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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督教的「上帝」耶和華/耶穌 使 人們吃自己兒女的肉!!!

  耶利米書

  19:9 我必使他們在圍困窘迫之中,就是仇敵和尋索其命的人窘迫他們的時候,各人吃自己兒女的肉和朋友的肉。

  I will make them eat the flesh of their sons and daughters, and they will eat one another"s flesh during the stress of the siege imposed on them by the enemies who seek their lives."

中文:「我必使......各人吃自己兒女的肉和朋友的肉。」

英文:「I will make them eat the flesh of their sons and daughters」

中英文對照,上下文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耶和華/耶穌完全是__主動地__有意地__使__人們吃自己兒女的肉!

===〉 基督教的「上帝」耶和華/耶穌屠殺還在吃奶的嬰兒!!!

撒母耳記上

15:2 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時候,在路上亞瑪力人怎樣待他們,怎樣抵擋他們,我都沒忘。

15:3 現在你要去擊打亞瑪力人,滅盡他們所有的,不可憐惜他們,將男女,孩童,吃奶的,並牛,羊,駱駝,和驢盡行殺死。

===〉基督徒們會辯解說,不要斷章取義,看看上下文,那些人作惡,所以「上帝」懲罰他們。但是,關鍵問題是:

耶和華/耶穌用屠殺無辜嬰兒的方式來懲罰人,這是什麼「愛」?這是什麼「公義」?

耶和華/耶穌用「 使 人們吃自己兒女的肉」這樣令人髮指的方式來懲罰人,這是什麼「愛」?這是什麼「公義」?

2)耶穌的許多大話都吹破了。舉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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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聖經」「新約」,耶穌說「信的人」「手按病人,病人就__必__好了」,基督徒們真的相信耶穌的這種話嗎?全世界上能不能找出一個「信的人」能夠「手按病人,病人就__必__好了」???能「按」好艾滋病嗎?

按照「聖經」,耶穌說「信的人」喝了毒藥也「__必__不受害」。基督徒們會引用「聖經」說:「不可試探你的主」。我的問題是:如果你不小心喝了氰化鉀,你真相信你「必不受害」嗎?

相關經文:

馬可

16:15 他又對他們說,你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萬民原文作凡受造的)

16:16 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

16:17 信的人必有神跡隨著他們,就是奉我的名趕鬼。說新方言。

And these signs will accompany those who believe: In my name they will drive out demons; they will speak in new tongues;

16:18 手能拿蛇。若喝了什麼毒物,也必不受害。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

基督徒們會說:你這是斷章取義。這幾句話是對使徒們說的。是的,這幾句話是對使徒們說的。上面引用的幾節經文,15節中的「他們」「你們」都是指使徒們。但是,16節的主語就已經變了「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這裡的主語已經分別變成「信兒受洗的」和「不信的」。到了17節,中英文對照,「信的人必有神跡隨著他們」主語是「信的人」,對應的英文是「those who believe」,顯然指的是所有的「信的人」。

3)「聖經」和基本事實矛盾。舉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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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根據「聖經」,號稱「全知全能」的「基督教的上帝」安排獅子吃草,

b)根據「聖經」,「基督教的上帝」說過的話是不改變的。

c)前面兩條加起來,獅子應該還是吃草的。

但事實是:獅子吃肉。「聖經」和基本事實矛盾,這就證明了基督教的「上帝」不存在。

再舉一個例子:根據「聖經」「創世」的順序,先有地球和地上的植物蔬菜水果,後有太陽月亮和宇宙中的億萬星辰。稍微有點科學常識的人都知道這和科學矛盾了。

4)「聖經」上有很多根本無法繞過去的自相矛盾。舉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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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說起來有點長。比如我這篇分析:

漏洞百出充滿自相矛盾:所謂耶穌的「復活」是個謊言

漏洞百出充滿自相矛盾:所謂耶穌的「復活」是個謊言

5)「聖經」「新約」裡面對基督徒們提出了很多荒謬的要求。舉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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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一句,基督徒們會說我斷章取義。但是實際上,我多年前懷著虔誠的追求真理的心學習「聖經」。經過長達九年的反覆閱讀思考以及和牧師們的討論,我終於敢斷定基督教是虛假不實的。我當年學習「聖經」,中英文對照,上下文反覆推敲,自信沒有「斷章取義」的地方。反倒是基督徒們「解經」的時候經常使用這樣的絕招:「黑」在這裡是「白」的意思。。。。。。

如果有基督徒說我「斷章取義」,我只要回一句:哪裡「斷章取義」了?請拿出上下文出來分析一下!

好,言歸正傳,大家看看「聖經」「新約」隊基督徒們提出的種種荒謬的要求:

「聖經」「新約」明確要求女基督徒們在教會要「閉口不言」,女基督徒們遵守嗎?

「聖經」「新約」明確要求基督徒們生病的時候要請人來抹油/禱告,基督徒們遵守嗎?

再比如,「聖經」「新約」對婚姻和性生活的教導也非常清楚:

a)「聖經」「新約」明確鼓勵基督徒們獨身!這一點,清清楚楚,毫不含糊。

b)為什麼「聖經」「新約」鼓勵基們獨身?「聖經」說得很清楚:因為結婚之後,基們就不能用全部的身體全部的思想全部的靈魂去愛基們的主子了。這一條理由,顯然對所有的基們都成立!

c)「聖經」沒有要求基們都獨身。「聖經」說得很清楚:結婚不是「罪」,如果「慾火燒心」,與其犯罪,不如結婚。可見,婚姻是「慾火燒心」之後迫不得已的選擇。

d) 為什麼「聖經」「新約」要求基督徒們儘可能減少性生活的次數呢?其實邏輯上也很清楚:耶穌給基督徒們「最大的誡命」是要用「全部的心全部的靈魂全部的思想」去愛「主」,那麼請思考一下:基督徒們過性生活的時候心裡還想得起「主」嗎?我猜早就把「主」丟到爪哇國去了吧!

相關的「聖經」經文和分析請參考:

「聖經」「新約」對婚姻和性生活的教導!(新版)

「聖經」「新約」對婚姻和性生活的教導!(新版)

等等等等。如果您還需要了解基督教的知識,或者感覺基督徒給您的「解釋」似乎有道理,請您務必聯繫我。謝謝!


我聽說學基督教的在人生態度上比佛教消極,是這樣的嗎?


佛教沒有積極和消極之分,佛教是要擺脫二元論


全部「基督徒的」本質如果不是空穴而是內容、不是凹入而是凸出的、不是消極的而是積極的、不表達匱乏和希望而表達佔有和存在的話,那麼,它和福音就了不相涉,他就是人工的裝潢、危險的宗教殘餘和令人遺憾的誤解。那麼它和上帝的大能就毫不相干。


我都讀過,基督教里上帝是神,人只是人,不過最終去天堂地獄之分。佛教里倡導人人皆可成佛。我感覺佛教不只是宗教,更是唯心主義的哲學。個人觀點,別噴我。


你這提問不厚道啊。


如果沒有一種宗教上的靈性體驗,個人覺得沒必要去信什麼教。因為這種信不然是盲目的,不然是懷疑的,最後都會導致痛苦。

最近看了本書,叫讀完哈佛讀阿彌陀佛,作者因為缺乏靈性的體驗,在初期受了很多苦,他一直想要驗證佛教說的是不是真的。為什麼別人有這種體驗他沒有,這種懷疑使他陷入一種痛苦中。

同樣,在榮格自傳里,榮格提到他的父親,一個牧師。一生都活在對上帝的質疑以及把自己的質疑消除的對抗中,他父親可能從來沒有過上帝的啟示,所以對於自己所作的事情一直處於猶疑中。

當然,我不懷疑靈性的體驗,我認為這世界確實非常有可能有佛陀和上帝的存在,不能因為我沒有經驗到他們而否定了他們。只是,他們不曾顯示在我面前,便使我對他們的信任度大打折扣。或許,他們不想讓我進他們的宗教玩=_=

不過,看下宗教是件挺有意思的事情,我更樂意把宗教當成一門學科。佛教是佛學,天主教是天主學,用這種較為開放的態度去看待宗教,你會發現宗教很有意思。他涉及的面很廣,有靈性的,有道德規範的,有哲學的。總之,一個人一生遇到的精神問題,宗教都會給予解答和指引,這比看心理學的那些什麼效應有意思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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