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在患者強烈表示治療意願時,醫生仍然只建議隨訪而不積極治療呢?
我舅媽一年前體檢發現肝部有一個結節,去醫院做增強CT醫生看完以後答覆是「隨訪」,半年以後又去做了B超和增強CT還是讓回去,繼續隨訪,結果一年以後發展成了膽管細胞癌,預後極差的一種癌症,現在我舅舅也發現了肝部有一個結節,我媽媽體檢發現了肺部多髮結節,我本人體檢發現了甲狀腺多髮結節,醫生都是叫隨訪,我們都是去三甲醫院做的檢查,看的也都是專家主任,我就非常奇怪了,為什麼醫生不在發現結節的時候就採取吃藥或者手術的方式把疾病扼殺在搖籃裡面,而是一直讓隨訪,等到發展到一發不可收拾了才採取措施,這樣一來不但讓病人多花錢不說,還治不好,往往就這麼死了,那我們平時積極定期體檢的意義是什麼呢?反正查出來醫生也不給預防。為什麼人家美國的安吉麗娜朱莉,知道自己有乳腺疾病家族史就積極採取預防措施把疾病的源頭徹底扼殺,為什麼我們的醫生都不願意給病人採取小病就治的治療方式呢?可能有人會說不是所有的結節都會惡化成癌症,可能只有15%的可能性會惡化,但是這種統計數據對醫生有意義,對於我們病患完全沒有意義,對於我們而言只有0%或者100%,甚至我們自己表達了強烈想治療的方法,醫生也不給我們採取治療措施,我說的都是省級三甲醫院主任醫師的做法,沒有譴責醫生的醫生,只是真的不明白為什麼而已。
對於長離盅的回答我先說明一下,很多醫患矛盾是基於經濟原因,但是在經濟不是問題,並且我們病患跟醫生明確表達了想進行根治的意願,也說明了費用不是問題,我們全家除了基礎的社會醫保之外還有商業保險,所有醫療費用無論是不是自費項目都可以100%報銷,這些都跟醫生明確說明了,那麼從治療疾病的角度來說能不能在疾病基礎階段就進行根治,從而解除病患的後顧之憂呢
其實呀,題主的問題不在於究竟能不能預防性手術,而在於「我的親人被疾病所折磨,我應該還能做什麼」這種錯覺。
以親身例子來講這個「我當初還能做什麼」的無力感,為什麼是錯覺。
以前答案里說過,我從這一行,一是因為我喜歡,二是因為我答應我姥姥一定要治好她,才在她去世之後仍然八頭牛都拉不回來從了全家沒人干過的醫療業。前前後後個中心酸略去不表,驅動彼時十幾歲的我毅然決然從了臨床的原因其實只有一個:我覺得是因為自己的無能,才沒讓姥姥早點去看西醫,去做做胃鏡,如果早哪怕兩個月,結果也許就不同了。
如果我再多做點什麼,如果我還能多做點什麼,現在她就還在了。
這樣的錯覺糾纏了我很久,直到去年我真的開始接觸臨床,開始培養臨床思維,我才明白,當初我所有的我以為,都不過是我在已知結果下的回判。也就是俗稱的,馬後炮。
因為我已經知道了這是癌症,才去回想當年我哪裡還能多做點,這裡還能多做點,我悔不當初。
很多病人家屬都有這個錯覺,有的人責己,有的人責人,而有的人殺人。
但這只是個錯覺。在彼時彼地,所能得到信息是有限的,能結合到的知識信息所能做出的最優選擇是那樣的,我們沒辦法突破時間維度去知道未來的事情。就算未來我們知道那是錯的,在當時的情況下,能拿出來的最優選擇就是你當初選擇的那樣了。
回到題主舅媽的case里來。
乙肝並發肝臟結節,這樣的情況在臨床里是蠻常見的,不是每一個結節都是肝癌。那麼在此情況下做不做手術就有個風險和收益的比值問題。手術,哪怕是微創手術,都需要全麻,都肯定有出血,肯定要激活免疫系統,需要術後恢復。那麼對於一個肝炎患者來說肝臟手術最大的風險是術後爆發肝炎,然後人搞不好就沒了。
這在臨床上是有概率的,題主自己也說,到個人是100%或者0%,你現在說舅媽恢復的很好,但在沒動手術之前誰能告訴你她一定是那個沒事的人呢?那因為一個也可能啥事都沒有的結節,誘發肝炎爆發值不值得呢?因為一個有可能啥事都沒有的結節全麻結果術中出現不可控的麻煩人出事了呢?或者是這個結節切了人也沒事,半年後又來一個呢?
這些風險是現實存在的,而你的收益是不確定的。所以醫生的判斷是不知道,因為我們能得到的信息是有限的啊。
你想要得到更多的信息,就要做更多的檢查,那檢查結果就是沒事,你放心了,萬一哪天你轉念一想,也沒啥事,檢查還死貴,這醫生太坑爹了!無良無德!這種事也是不要太多,你說你肯定不會,但問題是你不是醫生的親兒子,他們真的不敢給你背這個書啊。大家都是吃過虧的不是。
扯遠了,總結一下我想告訴你的中心思想:不要拿既定事實去推斷彼時決斷,信息不同人能做出的決斷是不同的。
不要被自己的錯覺欺騙。
先上結論:外科醫生手術不考慮經濟因素也有一個損益的問題:一台手術做完以後給患者帶來的收益是否大於術後給患者帶來的影響,以及這個收益是否值得讓患者冒這台手術的風險。
手術作為外科的常規武器,其實使用是非常慎重的(部分學藝不精或醫德有損的不談,不做就死就殘的急診手術不談)。因為每一台手術都會破壞患者原有的身體結構:破壞皮膚會增加感染風險,打開肌肉會造成損傷,碰到血管會出血,碰到神經術後功能會差,組織表面的膜結構破壞術後會有粘連,一旦出現複發第二次手術的難度和失敗率會很高。
和導師一起出門診經常會遇到一些患者,焦急地嚮導師敘述著自己的痛苦以及想要手術的迫切慾望。而導師就會從以下三點跟患者解釋:第一,你的願望並不是手術,而是解除痛苦,只是你一廂情願地認為手術可以解決你的痛苦;第二,針對你的病情,手術能夠解決的有哪些問題,和你的期望有多少差距;第三,而手術會帶來哪些新問題,術中要面臨哪些風險,你考慮過沒有。只有患者承認第一點,了解第二點,思考了第三點,這樣才能繼續談下面的治療。
另外還有一點:醫生沒有預知未來的能力,醫生能做的是基於現實來判斷治療方案。比如說題主自稱甲狀腺有結節就打算切,可是這些結節到底會不會癌變?醫生也只能拿出一個推測(醫生嘴裡的百分之多少大多是基於過往數據的統計,對個體未來的指導意義有限)。但是甲狀腺切除術後的風險:出血窒息導致死亡,傷害喉上或喉返神經引起聲音嘶啞飲水嗆咳(不是一般意義的嗆咳,而是你喝水永遠只能小口喝,不能對瓶吹)等等,這些題主未必知道,或未必對此有一個清醒的認識。試問為了一個不知道會不會生長為癌症的東西冒著馬上死亡或者一生啞嗓子的風險做這麼一台手術,平心而論,真的好么?
其實題主提出的這個問題在醫療圈裡已經討論了很多年:過度醫療。過度醫療不只是用大額的代價換取一個不確定的保障,更重要的是:醫療的目的到底是什麼?給人帶來健康。而健康的意義是什麼?高質量的生活。作為醫生,如果為了「健康」犧牲患者的生活質量,確實是一種本末倒置。
就是這樣,當然,歡迎討論。我是醫生,並且剛做完甲狀腺癌手術。我來告訴你有醫學知識的人怎麼考慮這個問題的。
我實習期間就發現有甲狀腺結節,我自己也摸得到結節,所以我一直自己幫自己看結節大小。不過我比較懶,沒有嚴格按照時間點密切隨訪彩超。
然後今年年初複查彩超,發現惡變,伴淋巴結轉移。然後立刻安排手術,術後證實是甲狀腺乳頭狀癌,伴有廣泛淋巴結轉移,術後碘131治療。
這兩天還在家休養。
一般人遇到這種情況,估計要嚇死+後悔死:
1.年紀輕輕就得了癌症今後怎麼辦?
2.還沒找老婆今後是不是沒人要了?
3.為什麼我當初不早點做掉,非要拖到惡變?
4.我怎麼命這麼苦?
5.什麼原因導致了的這個病?
......
我當時彩超做完懷疑惡變時,想到的是:
1.我終於可以休一個長假了(話說真的好久沒有這麼長的假期了)。
2.手頭上的工作找誰接手。
3.這事情咋向我爸媽解釋。
4.我今後就是癌症患者了,這個擋箭牌可以獲得很多便利(比如再也不怕人勸酒了,哈哈)
這就是專業知識帶來的區別,有時候恐懼來源於無知。知道了就不會怕了。
1.不是叫癌的都是絕症。甲狀腺乳頭狀癌術後+碘131治療,基本可以達到治癒,沒有廣泛遠處轉移的病例,五年生存率約等於100%。雖然存在複發率,但複發之後還可以用碘131治療。唯一問題就是今後需要長期補充外源性甲狀腺素。
2.結節性甲狀腺腫(也就是惡變前)直接手術,最後結果也是甲狀腺切掉一大半,然後長期服用外源性甲狀腺素。並且,殘留的甲狀腺依然有惡變可能。
3.45歲以下、死於甲狀腺乳頭狀瘤的可能性非常低。
4.甲狀腺手術出現併發症的可能性不小,嘶啞、咳嗽、皮膚感覺障礙等等,至少也在脖子這裡多一個疤吧。
5.有相當一部分病例終生無癥狀,不惡變。
綜上,正常人都會選擇有惡變可能了再手術。最理想的情況是,密切隨訪,考慮惡變了就手術,拖太久轉移了,問題就會更複雜些。我比較懶,沒有密切隨訪,淋巴結轉移比較多,導致手術淋巴結清掃範圍比較大,切口長、術後反應比較重,理論上出現併發症發生率會高一些,不過我沒遇到啥併發症(感謝普外科主任和副主任給我開刀、麻醉科主任親自麻醉,這個規格太高了,也算做醫生的一項特殊福利吧)
我至少還休息了一段時間。我一個同學的同事也是這個病,開了刀繼續安排結婚裝修房子啥的,一點也不耽誤。
ps:1.學界內部其實一直在討論甲狀腺乳頭狀瘤是否存在過度治療的傾向。
2.肝臟結節、肺部陰影的處理複雜得多,我就不多說了。
3.從長遠看,大家都是死人。躲得過初一躲不過十五。人不能選擇如何規避死,只能選擇如何活著。
大城市最大醫院一線主治醫師。
這個問題很簡單啊,不知道怎麼上面費了這麼多口水,連我一向尊重的葛巾女士也沒說到點上。
一言以蔽之就是:這個問題我們遇到太多了,已經擔不起後果了。
你這種情況沒什麼特殊的,每天都在上演,基本我們這樣資歷的醫生都會遇到,而且教訓都比較慘痛,經濟的、心理的。所以經驗彙集起來會告訴我們:絕對不能相信病人和家屬在治病前說的話和做的承諾。
你說你通情達理、財力雄厚——不好意思,再有錢、再有社會地位的我們都遇見過,結果呢,其行狀不會比一個最胡攪蠻纏的職業醫鬧更好。
你也許是當代新聖人,普度眾生,悲天憫人,那恭喜你,但是對不起,我沒必要冒這個風險,況且您不是聖人的概率應該更大,所以咱們就按指南來。
葛巾女士說要互相理解,基本不可能,我理解你我就不按原則的看病?你理解我你就不告我了?可能嗎?
我尊重病人,按診療規範給病人看病,不亂用藥物,不超適應症手術,遇到熟悉點的展現一下我迷人的笑容,夠了,我已經是個優秀的醫生了。
跟病人交朋友?不可能。
多說一點:朱莉的手術在2012年才寫入美國NCCN乳腺癌指南,在此之前任何一個美國醫生也是不敢給她做手術的。而我國的指南目前仍沒有推薦此類手術,這個意思就是如果哪個醫生在中國給病人做了這種手術,他的命運完全就交給了病人,如果病人選擇告醫生,肯定一告一個準。你的情況也類似,如果醫生超適應症或打擦邊球給你動手術了,如果你起訴,法院一定會向著你。你不想把命運掌握在別人手裡,醫生也不想。
口口聲聲說要互相理解,說穿了都是想讓別人理解自己,有幾個真想去理解別人?
倒是可以腦補發現癌前癥狀就動手術切掉之後的新聞標題:「無良醫生追求效益,不顧手術指征切除重要器官;憤怒患者投訴無門,發生衝突反被院方倒打一耙」。
然後評論區里出現「雖然對於我們而言只有0%或者100%,但是統計上只有15%的可能惡化,這種統計數據是你們醫生自己提出來的但你們卻不尊重你們的數據。甚至我們自己表達了強烈不想治療的意圖,醫生還是恐嚇威脅我們採取治療措施。」的高票回答。
好吧既然被點名了乾脆再說個負能量的煩心事,和問題無關:
前些天有個腎衰的病人出現了病情惡化的趨勢,考慮到病人來自山區經濟條件很一般的因素,主任要我下一個病危然後和家屬講清楚其實病情還不至於到這份上,只是病危的話醫保可以多報銷30%,結果被家屬指著鼻子罵看不起人家:「我家是那種看不起病的嗎?你什麼意思?咒我老婆早死嗎?」
好在該大叔沒鬧到醫務科,這種本質上屬於騙保的事被捅上去,這個月整個科的獎金就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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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確實因為緊張而引發一系列不安甚至心理陰影導致非行手術不可解脫的地步,可以去看一些正規的私立醫院,他們有業務能力精湛的法律顧問和成熟的處理方案,有能力做到即便事後出現糾紛也可以保證自身利益。這種活,他們有能力接而且有接的意願,畢竟私立醫院相比公立醫院還是缺乏病人的。
公立醫院就很難了,條條框框限制太多而且都被醫鬧鬧怕了,這種極有可能被指為過度醫療的手術是沒人敢做的。舉個不恰當的例子,有人因為罹患絕症難以忍受身心的痛苦深思熟慮後決定放棄生命,這個想法很正常也可以理解,但是按照現有法律即便患者在知情同意書上簽字也沒人能給患者行安樂死,否則就是故意殺人。
你以為切掉部分肝肺之類的臟器不會對生理功能造成影響?你以為罕見的術中術後併發症一定砸不到你頭上?到時候諸如「醫生小題大做為了良性腫物切掉部分肝/肺,患者術中心跳驟停/術後肺栓塞」之類的鍋沒人想背。畢竟現在的各類知情同意就是廢紙一張,根本敵不過「我不懂」這三個字。
隨手更一下,對現在醫生為什麼對術前知情同意和手術指征把握那麼嚴格不了解的,去搜兩個案例,一是大腦毀損術控制所謂精神癥狀並獲得諾貝爾獎遺臭萬年的案例,二是美國對一個家族性乳腺癌的家庭里最小的未成年女孩是否應該做預防性乳腺切除的討論。扁鵲「六不治」,我隱隱記得有一條:不信不治!
作為一個說話都不喜歡有廢話的人,當醫生時候,我覺得我算說的非常清楚!
最常見的情況就是,我給你指的路,就是最近的路。你要走彎路,我也沒有辦法。
有時候,我會叫你選,有時候我不會叫你選!
當我沒有叫你選的時候,其實至少我認為,沒得選。這和你有沒有錢,有沒有治療意願就沒有關係了!醫生終究是靠技術,不是靠服務,在五星級酒店你有足夠的錢可以為所欲為,在醫院,還真不可以!
有些患者會說這個沒有必要做,那個沒有必要做。我會解釋!但如是幾次,我會覺得你在質疑我的專業技術或職業操守,最好另外找其他醫生。
所以,題主最大的問題是,並不相信這個醫生,或者不相信這些醫生!你要相信,無冤無仇的,你又這麼有錢,醫生也希望你家人治好!保守治療若非最好的選擇,我不知道醫生這麼做有何意義!既然掛了三甲醫院的專家號,我就大膽的將誤診的情況排除掉。在決定醫療方案的時候,醫生需要對病情進行評估,根據指證決定治療方案。
手邊有一個慢性哮喘控制的治療原則表,拿來舉例子。
醫生的診療過程是長期經驗積累,總結出的一套治療規範,也就是「規矩」。這套規矩未必適用於所有人,但是它是適用絕大部分人的。
醫生也很難,遵守規矩犯的錯,不是錯。而不遵守規矩犯的錯,是大錯,甚至可能毀了一個醫生的前途。
醫生決定隨訪是正確的,因為手術開出來並不一定能根治,甚至更壞。是否想過手術造成的醫源性疾病與手術併發症?
「醫生,我孩子病很重(不治就死),別人都不肯治,您行行好,治死了也不怪你!」一位滬上軍醫系醫生轉業出去干泌尿腫瘤時候聽到的一句話。這個孩子全國的醫生都不敢收,找到了這位前輩,這位前輩是行內數一數二的。
前輩心軟,接了。然而手術開下來,人活下來了,但是併發症十分嚴重。家屬接受不了,每天尾隨前輩進行醫鬧。後來前輩不堪重負,患上抑鬱症,以跳樓結束了自己的生命。
有時候我們回頭看,會後悔,會說
要是當時怎麼樣怎麼樣該多好
你現在說的這些話,應該算是開了上帝視角
你知道了結果
再倒回來看
所以感覺很簡單
但是真的簡單嗎?
醫學還在慢慢發展
醫學還沒有那麼先進
醫生還沒有能力通過一些非常早期的徵象去判斷這個病的預後
其實醫學界也是跟題主你有相同想法的
醫學界也希望能夠早期診斷,早期發現,早期干預治療
這方面的研究不少的
但是一個新的觀念從提出,到被肯定,再到被普及
需要非常多年
比如喚醒手術,就是我在這個答案中提到的
做手術過程中麻醉醒來,會發生什麼? - Gold RIch Money 的回答
對保護手術後患者的語言、運動等功能有不少好處
國外五六十年前就在做了
我們醫院做了二三十年了
但是你可以看到,現在還在當大新聞一樣報道
很多地方都不會搞
這還是得到了肯定了的技術。
我給你講一個故事
我們科有個主任
喜歡搞發明創造
但是不喜歡寫文章
他獨創的用一種洗廁所的東西來消毒創面
甚至用到腦裡面
嚇人吧
效果特別好
又便宜
一次大會,他把他的這種做法拿到檯面上去講
被攻擊的體無完膚
「沒有動物實驗,沒有臨床實驗,你就敢用?」
還有顳葉癲癇,最早還是提倡吃藥控制,控制不了了再做手術
大家研究啊,研究發現隨著病程增加(還有爭議),發作頻率增高
會嚴重影響患者的語言、記憶功能
所以還是應該早期手術干預
當然了還是有不少反對的聲音
還有很多內科醫生不贊同這個觀點
因為手術本身也有可能加重認知功能的損害
就像你說的安吉麗娜的乳房
那麼多年過去了
不要說在中國
你在全球都沒有聽說到更多的報道
這還需要一個過程
不幸你生在了這個時代
我覺得你有句話說的特別好
但是這種統計數據對醫生有意義,對於我們病患完全沒有意義,對於我們而言只有0%或者100%
其實對醫生何嘗不是這樣呢?
誰願意去拿自己幾十年辛辛苦苦的積累去賭呢?
治療各種病有各種各樣的指南和規範
按著指南、規範來治,是不會違法的,沒人會說你
自己良心上也過得去
但是超出指南、規範來治,治好了還好,沒治好
自己良心上過不去,好心辦壞事
而且更嚴重的這是違法
吊銷醫療執照
坐牢
妻離子散
還是有點凄涼的
權衡利弊,誰都不願意去賭
賭注太大了
而且說實話
醫生和患者是什麼關係?
不好說
你願意為了一個基本上等於陌生人的人去違法
我想任何人都不會
大家都互相不了解,不理解
患者怕醫生、醫院坑自己
醫生又何嘗不是怕病人害自己呢
你知道吧,現在很多時候正常的手術,醫生都還得挑挑病人
病人和家屬一看就是難纏那種,容易鬧事的
那寧肯不做,請他們另尋高明
特別是一些大醫院,不愁病源的醫院
誰還敢跟你賭一個明天
有個病人檢查出來直腸癌
連肛門一起切了
(這個是大學上課聽來的,當時還不懂術中冰凍,所以沒去深究這個病例有沒有做冰凍)
切下來,是個良性的
你說要是你拿著一個良性結節的報告單
醫生告訴你「這個結節啊,有百分之15概率會癌變,所以我們是按直腸癌來做的,把肛門一起切了」
你信不信?
你覺得這個醫生是不是在找借口,你是不是想抽他
還有,我覺得你可能以為良性的東西和惡性的東西,手術方式都是一樣
同樣是一個結節
良性的挖了就挖了
但是如果按惡性的來,那就要大搞特搞了
以後生活質量會下降的
就算之前說的好好,切,我切,為了防止惡化,我切
比如安吉麗娜,她是切掉乳房了的
萬一術後生活質量差,
病人一後悔
「當初我就不該被基因診斷忽悠,就不應該去切乳房,那麼多年過去,我不好好的,我姐妹不也好好的。可惜了我一對乳房」
反口咬上一口
醫生還是很崩潰的
就算術前留好了證據,病人不一定能打贏官司
但是哪個醫生願意攤上這種事情呢
所以啊,醫生也是人啊,而且醫生不傻
生死見得也多
醫生讀的應該算理科吧
理科生
還是比較冷靜的
而且給你看門診的都是老油條
誰會"傻"到為了你違法呢?
當然了,激進派還是有的
比如我師兄
當時有個癲癇的小孩子,吃藥癲癇控制的不錯,但是智力發展嚴重受損
8歲的孩子,還不會說話
最後師兄決定給他做
術前談話
他給我說
「壓力還是有點大啊」
我問他為什麼,這種手術你都做了那麼多了
他說「不一樣啊,原來是為了控制癲癇做這個手術。現在做這個手術是為了改善他的認知,如果做好了,對他下輩子肯定是極好的。做不好,同行是要質疑指責你的,你憑什麼做這個手術!」
家人是賣了房子來做這個手術的
我師兄是個已經痴迷癲癇的「瘋子」
你的願望是美好的
但是人生就是這樣
人就是這樣
不認命是我們的特點
最怕就是不認命的
想了很久,還是來回答這個問題。
在這裡,很多我敬重的醫生ID都作出了回答,但是站在問主 @莉莉安 的角度將心比心地說,其實,這個問題的關鍵,在於醫患雙方缺乏足夠的交流。這個足夠,既是患者醫學知識了解水平的足夠,還有雙方溝通時間的足夠,也是醫生對於病人的選擇權是否尊重的足夠。
我的一位朋友前段時間也遇到了和問主相同的情況,不抽煙,在無任何癥狀的情況下CT平掃出來肺部是0.4cm的磨玻璃結節,他也走商業保險(直付報銷,幾乎沒有上限,連住院3000塊一天的病房和飲食護工費都由保險支付),按照NCCN的指南,小於0.8的結節是可以隨訪的。瑞金醫院的主任最初也建議隨訪,但是朋友本身是葯企的。不放心之下,兩個月後拍薄層CT重建發現長到0.6mm(同一台CT),於是,他重新去看了上海肺科蠻有名的韓寶惠醫生,由於掛的是VIP,所以在半個小時的交流和看片後,在表明了傾向於做手術的的態度後,韓寶惠和他搭成了一致,決定手術,開出來病理是微浸潤腺癌。而且事後,團隊的醫生也說,如果是他們自己,在0.5cm磨玻璃的時候一般也就做了。
為什麼提問者的親友和我的朋友一個做成了預防性手術,一個沒有做呢?
我總結了一下,結合很多醫生回答者觀點,覺得有以下幾點:
1、溝通時間的不足夠
大部分三甲醫院非常繁忙,看診時間不超過10分鐘,所以醫生一般都簡單地按相關指南去診斷,畢竟沒到指南上的手術指征,不手術很正常。畢竟中國大部分病人對於沒有癥狀的早期疾患都是社保報銷、不願意花錢,盡量想保守治療的。但是如果換到相對寬鬆的就醫環境,象我朋友有半個小時以上的交流時間,醫生就會更詳細的了解病人的經濟能力、診療意圖、會不會是醫鬧等等,從而給出更合適和更有針對性的建議。
2、患者本身的基礎的專業知識
很多醫生在回答中都提到,如果換作親人或自己,建議早些做手術就不會有心理負擔。這個無心理負擔,一是信任感帶來的,二是專業知識帶來的。象問主,可能較多的表現出缺少專業知識,並明顯是不太清楚預防性手術的並發風險。所以,醫生自然不會積極的建議」不必要「的預防手術。但我的朋友有家族史,自己也有一定的醫學知識,所以,醫生和他溝通時,了解到「他不會因為切出來是良性就折騰我說我過度治療」,而是願意承擔後果,就會更多的考慮他的意見一些。
3、各地醫療風格和水平的不同
我了解到的情況是,上海許多三甲醫院0.8cm 磨玻璃一般都建議做手術了。但很多地方的三甲醫生到了1cm以上還是隨訪,而且是一年以上。
還有,不同病人,就算類似的結節,情況也都不一樣。醫生也會有不同的建議。
4、對於病人選擇權的尊重不足
我在知乎上其實一直蠻站醫生這邊,但是我仍然覺得,很多醫生ER回答問題時,仍然沒有足夠尊重病人的選擇權。說到底,病人的身體是自己的,病人有權選擇自己的醫療方案(當然醫生也可以絕拒提供,病人可以換大夫)。
當然,看診的時候可能因為時間不足而沒有溝通好,但是知乎回答上,很多醫生答案還是有」你是外行人你不懂,過度醫療不好,做這種手術風險可能比收益大「」你說你有商業保險就真能什麼都賠嗎到時有麻煩還不是找我們「」醫患環境太惡劣了叫你們多做檢查都不願,手術萬一做出來沒有什麼事你們說不定還要來鬧事「」醫院太多事了你一個小結節都要穿刺哪有時間「等等猜想。
甚至有位好心的醫生還說提及了「替腎病病人辦病危想多報銷反被罵」來做為例證。其實,來自邊遠山區的人就一定沒錢嗎?但其實總結起來,多半有一些「你不懂,我是為你好,你還不領情「的心態吧。從自己的角度,用大概率個人判斷去忽視了病人的小個體個性化需求。
5、當然,很多醫生er估計會說我站著說話不腰痛,我每天上班那忙,醫患關係這麼差,哪可能有精力去關注每一個病人的細節要求?這一點,我是贊同他們的。大情勢如此,患者及家屬也不能強求,只能自己努力 。
所以問主,我個人的建議是:
A、盡量花多一點錢去看特需和VIP,獲得更多的診療時間和溝通機會。只花小吃店的錢,就不要期盼一定能得到五星級酒店的服務。那畢竟是你自己的命啊。
B、盡量多一點醫學常識,不要站在對立面去設定醫生的立場。要相信醫生,明白疾病這件事,並不是醫生治療了就能好的,更多的是看基因和運氣。
C、向醫生更迫切地表明你積極治療的態度,並且,拿出讓醫生放心你(不會醫鬧不會無理由投訴)的表現。你真要那麼想動手術,多找幾間醫院吧。安吉莉娜朱莉本人的第一個醫生也是不同意她做切除手術的。
D、去醫療水平更高的地方診療。
但是對醫生er,我也有個小小的願望,你們多半都讀過」有時去治癒,經常去幫助,總是去安慰「這句話吧?問主其實所需要的,不就是有了疑惑時更多的安慰嗎?我想,當一個親人已經確認是癌症,自己也有結節時,問主的心情多半是惶急而無助的,問題本身其實也並沒有太多的攻擊性。但是看到有些醫生ER的回答,卻仍然是有一種天然站到對立面的感覺呢,雖不是針對題主,但是看到「智障」「抖M」「醫鬧」等詞語出現,我也有那麼一絲理解問主為什麼在評論中語氣不好了。(特別是看到「一萬塊錢一次的PETCT你造得起嗎」那句話的時候,我真想回答,太多的人造得起了,你知道北上廣的PETCT大三甲的開機率有多高,預約要等多少天嗎?)。當然,我想這種情況,更多的也是因為醫生們長期被公眾誤解,才會天然地起了一些防備之心緣故吧。
以上是一個外行人的感受和分析,如有得罪之處,還請見諒並批評指正。題主過來,我免費給你做肺ct,做不出結節我賠你錢,如果有結節,請你馬上去開刀切掉,運氣不好,你兩個肺都能切完。
謝邀。我想起來之前有人問過為什麼不定期放化療來預防癌症
病變的發展是個動態過程,不會一上就腦門上寫著惡性腫瘤四個字。很多甚至就是在良l性病變基礎上發生的。
很多惡性病變在早期階段影像上甚至所有檢查確實無法與良性區分開來。如果按你的想法發現一個結節就手術或者按惡性治療,那會有更多的人挨了不該挨的刀或者穿刺,受不該受的l照射,用不該用的葯。有些人甚至可能因為這些不該接受的治療而產生新的健康問題或者一貧如洗。如果是這樣,這個鍋誰背?
在病變沒有足夠惡性表現時採用影像隨訪的方法,直到可以確認其良惡性或者惡性可能性大時再去病理檢查或者直接治療是醫學界公認的邏輯和流程。
「 甚至我們自己表達了強烈想治療的方法,醫生也不給我們採取治療措施,」
我想說如果當時你們治療意願那麼強烈,當時為什麼不換醫院呢?完全可以換到有醫院同意你們的想法為止嘛。如果沒換至少代表你們當時接受了醫生的建議。
其實你自己的問題就可以反駁你的質疑。
「初期沒有惡化」的時候就不是惡性腫瘤,為什麼要按惡性去治?
「發展到癌症……」,你敢說所有初期沒有惡化的病變一定會發展到癌症?即使是,告訴我時間,一天,一個月,一年,還是十年?如果你自己無法確定這些問題,請不要隨便質疑。
最後說一下茱莉的例子,她比你的想法狠多了,她是僅僅確認存在基因易感性的情況下就把相應器官幹掉了。但是我要告訴你這種作法並不是醫學界主流觀點,甚至就不是醫學界觀點,只是她個人的想法,只不過有醫生願意掙這個錢或者名氣而已。
朱莉那個預防性乳腺切除是有基因診斷作為依據的,有些特殊基因的人就容易患乳腺癌,容易到什麼程度?沒記錯的話是50%以上,再參考她家的家族病史,沒記錯的話好像不止一個女性成員患乳腺癌,所以她就切了。這樣的處理方式是寫進教科書的,並不是特例,每一個如朱莉般基因型的女性患者都會被建議預防性切除,連執業醫師考試上的選擇題里都會考這個。
答主提到的親人的經歷令人同情,但是無論是肝結節還是肺結節還是甲狀腺結節,都是正常人也有,只是往往終生未被發現,或者絕大多數為良性病灶,不需處理的,都沒有如朱莉那個例子中那麼可靠的預測方法,臨床教科書及治療指南中也並無要求預防性切除這樣的提法。
這對醫生就是一個大問題。
首先,如果無視指南和教科書的記載,對病灶進行切除,那醫生面臨的最大困境就是怎麼切,切瘤子不是削土豆皮扣蘋果蟲眼,從哪兒進,切多少,留多少,周圍組織是否掃蕩,怎麼關都是需要漫長的臨床實踐總結出來的,寫在教科書上,然而教科書認為不用切的,那自然不會寫怎麼切,此時醫生在事實上,就是在用患者做臨床實驗。這其中的風險,從實驗這個詞上就能理解,誰也不能預知未來,答主的親人後來病灶惡變了,僅是百分之一甚至千分之一的情況,為了一個這樣的病變就在完全正常時把命賭上,答主對這個風險認可嗎?
其次就是法律問題,這個繞不開,也好理解,醫生同意違反指南和教材切了個本來不要求切的東西,即使順利切了預後也很好,只要患者去告,醫生還是賠錢砸飯碗甚至蹲大獄。如果患者真出了什麼問題,那更是吃不了兜著走。無論患者如何保證不追究責任云云,無論是書面錄音視頻甚至找公證處公證,從法律上講都跟倆人決鬥時候簽的生死狀一樣是完全無效的,若非醫生碰巧和患者是至親,正常人估計都不敢冒這個險。
最後,用醫保做這個在中國估計也是不妥,這就是典型的衛生部說的過度醫療小病大治了,商業險還好不過這樣的病應該是不管,省市醫保都會嚴查這個,一旦發現就是醫生掏腰包交罰款。自費的話可能在經濟上還算說得過去。這不是醫生黑心,只能感謝本朝政策亞克西。
題主好像會對每一個回答都作評論,我大致看了一些。
題主表示希望能迴避當前醫患關係狀態,僅從醫學角度來探討這個問題。
首先,醫患關係不可迴避,21世紀的醫療模式已經發展到生物心理社會模式了,疾病的發生髮展不光與患者身體相關,患者的心理和所處環境都有關係,這裡的環境不光指自然環境,還包括社會環境和醫療政策,那麼可見醫患關係絕對可以影響疾病診療。這一點上無論是中醫還是西醫,都是堅持以人為本,整體觀念的。這些題主有興趣可以選修下社會醫學,醫學心理學。
然後,關於醫療決策問題,目前臨床上都是按照指南來操作的,這個指南不是某個醫生或者某家醫院拍腦袋想出來的,而是國際學會的共識,每隔幾年就會更新,科學性可見一斑。從臨床醫生的角度來看,嚴格按照指南來診療無疑是便捷高效並且安全的,畢竟出現醫療糾紛時,指南是具有法律依據的。這種做法基本可以片面地看作符合循證醫學理論,即基於證據的醫學。
那麼題主又提到只考慮數據和證據太冰冷了,沒有結合患者的主管意願。是的,這也是循證醫學的關注點。但是正如題主提到的0%和100%,題主這樣通情達理不圖經濟的患方大有人在,但是其中只要出現一個醫鬧,對於當事醫生來說就是職業生涯的災難,就是100%。你可以理解為不是醫生不相信你,而是不相信不相信除你以外的其他人,然而沒有證據表明你和其他人有什麼區別,就是這麼無奈。這部分內容涉及醫患溝通學,醫學倫理學和衛生法學。
退一萬步,現在不討論人,而是一隻動物,這種情況下要不要提早干預治療,我想其他回答都說得很清楚,有個名詞叫過度治療,用在這裡可能不是完全恰當但是還是能說明問題。
順便說一下,以上提到的社會醫學,循證醫學,醫患溝通學,醫學心理學,醫學倫理學,衛生法學,都是臨床醫學生的必修課,此外相關的還有流行病學,全科醫學,預防醫學,醫學數理統計學等,都有助於理解醫生在這方面問題上的思維方式。
應各位要求,刪除了第一張恐怖殘暴的圖片。
第二張做保留。
這個病號拒絕任何打針,拒絕做靜脈曲張手術。他說,一到夏天腿子就蠻好了。
等他再回來,我們拒絕給他手術了,靜脈瓣已經沒什麼功能了。
這種例子我們每天都在經歷,明明已經發展到了非做不可的地步了,病人還是以為是嚇唬他,你只要一開口推薦治療方案,他首先反應是不是要騙他錢。彼此之間沒有一點信任感,人家惡化了都不信你。好好的沒惡化你敢給他做?做好了啥都好,沒做好要扯皮,你說得重點,他要罵你說話不好聽,給他講有哪些風險,我們應該怎麼規避,他會說,我那麼幸運,倒霉怎麼可能是我。
真正有病並且惡化的病號,我們說話都要謹慎,何況是沒有病,或還沒有癥狀出來。
我們這個行業如履薄冰,如臨深淵。
稍微不注意是真的說錯話就會被罵或被砍的,真的是會死人的。
當時要是體檢強行給你規避風險把手術做了,你今天又會發貼:舅媽體檢一切正常,被無德庸醫強行手術,花費兩萬,該如何索賠,懲治兇手。
以上這樣的治療流程是按照官方指南來做的,會最大概率讓最多數患者受到最小的傷害。任何手術都有風險, 其中包括很多意外致死的風險。
其實,醫生自己是很可能不按照指南來辦的。比如我身邊就有數名醫生在自己體檢時發現良惡不定的病變時,非常激進的切掉了,有的病理是早癌——很幸運,有的就是純良性病變,比如錯構瘤——白挨一刀。
醫生只敢做自己的主,最多再算上父母子女。像這種本來不用手術的來一刀留下後遺症也不是沒可能啊,自己的命和父母子女這種絕對彼此信任的人命就算真倒霉趕上嚴重併發症了甚至死了,醫生自己就認命了。而且從法律角度來講,我對我自己以及我的直系親屬的醫療決策有著絕對的知情同意權——只要我本人堅持,後果再壞,行醫者(同事)也沒有責任,而且這裡面還有同行之間的信任:你的命你做主,出了事,你不會來告我,直系親屬同理。然而其他親戚朋友可就沒準兒了,你不起訴人家還有自己的親爹親媽親生子女呢,人家還得連著你一塊告呢!很多事實證明,提前保票打得再好都白扯,人命關天事到臨頭誰還能淡定就有鬼了!
所以,其他任何人,哪怕是摯友、配偶的父母都不能替人家擅自決定冒生命危險啊!而且不按指南辦事,一旦有任何意外,妥妥的被告且敗訴啊!而這種良惡未定的病灶,根據統計數據,大概率事件是白挨一刀,然後患者或其家屬憤怒起訴。就算你自己擔保患者家屬肯定不起訴,同事也不會在醫療常規之外按照你的提議做的,更何況也不會有這麼不懂事的大夫胡亂打包票。
最後題外話說一句:不論醫療環境有多差,我都很慶幸自己選擇成為醫生——我自己和我的直系親屬從中獲益匪淺。我想起一次醫學倫理課上老師舉的例子,中國第一個安樂死
王明成59歲的母親夏素文身癌絕症,痛苦萬分。於是王明成想「幫助」身患絕症的母親實施「安樂死」,就乞求當班醫生幫助,當班醫生見病人太過痛苦,處於憐憫幫助實施,好像就是減少了一點用藥量,並與王明成簽訂了協議,但後來王明成反咬一口,將當班醫生告上法庭,檢察機關以故意殺人罪對當班醫生提起公訴,判決該醫生有故意殺人罪,但宣布釋放。
2000年11月,王明成被查出患有胃癌並做了手術,2002年11月,癌細胞擴散到他身體其他部位。
飽受病痛折磨的他想給自己安樂死,他又找到了當年那個當班醫生,給他跪下求他,但當班醫生拒絕了。
個人覺得,在小結節時候選擇積極治療,是一種賭博,但是隨著醫療手段的進步, 早期處理結節一定是未來的趨勢。
小結節因為發現時還太小,難以確定性質。
太小不能穿刺取病理。pet和ct,x線,b超都不足以提供一個百分百的論斷。
不能確定是良性惡性,不能確定什麼病理類型,是否適合手術。
如果患者本身願意做預防性切除,那是另一種情況。事實上,患者本身並不清楚什麼是毛玻璃影什麼是手術指征,患者一般是從結果來考慮整個診斷是否合理。
一個性質不確定的GGO(磨玻璃影),當惡性腫瘤切了,病理卻發現切的東西是正常組織,手術後患者生活質量有下降,還付出了額外的金錢,這種情況患者會接受嗎。
但是AIS(原位腺癌)和MIA(微浸潤腺癌)患者根治性手術後,患者特異性生存率分別為百分之百或接近百分之百。
這種類似賭博的治療方法,從結果上來說還是值得一試,但是那需要建立在患者和醫生充分溝通,彼此強烈信任的基礎之上。
退一萬步講,至少需要出台相關法律保護醫生,醫生才能,才敢做這種相對風險較大的治療方法。
把對疾病的恐懼,轉為憤怒宣洩於醫生身上,這樣的投射真的好么?
對於為何肝結節不考慮激進的手術治療已經有很多人重複重複再重複的說了。
只想說一句,患病,是命!
15%的癌變幾率,還有85%的人什麼也沒發生。
該來的總會來。對於精神病人,遺傳是個難以迴避的話題,有的人選擇不生。可是很多患病時已經有孩子了。
按照您的邏輯統統殺掉?還是統統開始吃藥預防?
拜託,這個疾病通常18歲後起病,18歲前多數和常人一樣,而且很多人也未必會發病。
那這該怪誰?
誰也不想患病,既然患病,就請配合醫生給她治療吧,無謂的糾纏於此,讓家屬安心了,但醫生會心寒。
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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