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老公在你懷孕期間提出離婚要你打胎並且告訴你他在外面有人了,趕緊打掉孩子騰地方,你怎麼辦?

如題
我是男的,題目所述,是另一個男人的所作所為。新婚夫婦,五個月,女人懷孕四個月了。老公要離婚,女人堅持要孩子,不離。

我想知道,如果這個女人是你,你會怎麼辦?
我想知道,如果一個女人懷孕了,她老公告訴她,他算命了,這個孩子不健康,很可能夭折,要你把孩子打掉,你怎麼辦?
如果他進一步提出,離婚,並且告訴你打掉孩子其實有很多好處,這樣離婚以後兩個人互不牽掛,都可以再次尋找新的生活。你會怎麼想?
如果你進一步知道,你老公其實在外面勾搭了另一個女人,要你打孩子離婚,只是為了讓你給另一個女人騰地方,你會怎麼想?


孕期和哺乳期,除非女方同意,否則是不能離婚的。
當然問題本身是假設,其實我傾向於讓男的滾出去,給我娘倆騰地方。
雖然新婚姻法,婚前財產歸個人所有,但貌似如果某方有較大婚姻過錯,得付出一定賠償(這點我不十分確定)。

不十分同意目前排名最高、建議打掉孩子的答案。我不是因為這樣殘忍,實際上我並不是一個對這方面很有信仰的人,如果是未成年人不小心懷孕,我一向都很建議打掉孩子。但這個問題的假設,是兩個成年人,都已經結婚的成年人。

現在這個社會非常多元化,女性完全有獨立生存的能力,一個人養孩子、教育孩子,並不是不可做到的事,況且也不是再也嫁不出去了,另外找個靠譜的男人,一起愛彼此的孩子也不是件不可能的事。單親家庭的孩子,或許有一定方面的性格缺陷,但是只要家長自己教育方式得當,一樣可以健康陽光的成長。話說回來,有人見過沒有一點心理障礙的人嗎?不管ta是不是單親家庭?

而且,我小時候,身邊就很多小夥伴是單親家庭了,我不認為他們比我們有不正常的地方。就像我沒覺得我們這些獨生子女有多嬌生慣養,那些非獨性格比我們又有好出多少。

說到如何給孩子解釋父親是人渣,我覺得實話實說,既不美化,也不十分抱怨,別把怨氣撒到孩子身上,就可以了。

我不得不再一次提到我一個高中同學,我就愛拿她當例子,在知乎上也說過好幾次(某些答案,或給別人的評論)。每次我跟別人提她,我都會這麼說:我要是男的,找老婆一定要找她那樣的人。

她當初父親因為嫌棄她是個女兒,在產房看到的一剎那,轉身就走,半年內毫無音訊,她媽媽一個人在單位的單身宿舍,一邊上班,一邊照顧她。她媽媽是護士,護士有多忙,大家應該很清楚吧。我同學1歲的時候,生她的那個男的回來跟她媽離婚。她媽媽什麼時候再婚的,不清楚。但我同學不論各方面,都成長得非常優秀:獨立、努力、有才華,有生活情趣,三觀十分正,沒有怪脾氣,有時候還犯二。總之我非常喜歡她。
我不得不又激動地感慨一次:如果我是男的,找老婆一定要找她那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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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的答案就說上面的粗體,其他都是廢話,反正都那麼多廢話了,不妨多說幾句,同理可以只看黑體字:

其實遇到這事,生還是不生,在於自己能給自己一個稍微靠譜的能力評估。如果確實能力不夠,教不出懂得承受困苦、緩解壓力和解決問題的孩子,或者你自己承受不了孩子會不開心的恐懼,不生是最佳選擇。
我個人認為,總的來說,這個社會,女性一個人撫養孩子,是基本沒問題的。
再說,孩子到底成長得怎麼樣,我越來越覺得得看造化,是不可評估的。
同樣是單親家庭,同樣是家暴家庭,孩子的性格和心理可以千差萬別。甚至差不多的家庭氛圍、條件和教育方式,孩子都可以天差地遠:
我從小被我爸玩命打,管教只嚴,聽過的人為我沒長成變態而驚奇。換別的小孩,抑鬱、怪癖,沒人奇怪吧?
我一損友,家裡管得特松,除了專門坑我,沒別的怪毛病。一個女孩子,很小的時候,可以玩到晚上11、12點不回家,沒人管。我聽到她爸媽幾乎不管她,而且還有求必應,居然沒有半點公主病,一點不嬌氣、不霸道、不自我中心感到驚奇。換別的小孩這樣長大,招人厭煩分分鐘的事吧?

我跟她玩得特好,雖然經常被她坑。我這麼被打大的,總的來說,我以後是打算有小孩的,但我對小孩能長成什麼樣的人,沒半點譜,我覺得我盡最大可能盡好自己的責任就好。她是被寵大的,目前堅決不要小孩,因為她對小孩以後長成什麼樣的人,沒半點譜。她不知道要怎麼教育,因為她也覺得這事看造化,不想賭。她自己都覺得我倆這麼長大,沒啥怪毛病是神奇的事。

就算家庭幸福,教育方式相對得當,誰又有膽子在這朗朗乾坤下,摸著良心說自己沒有半點性格缺陷?沒半點心理陰影?沒半點埋怨?沒有午夜夢回哭得睡不著的時候?誰在這世上活得舒服死了?

照著么說來,沒人有資格生孩子,因為沒人能給孩子提供一個絕對良好的成長和教育環境。

如果你能成為一個努力、樂觀、積極的母親,給孩子帶來的正面影響,完全能夠遠遠高於人渣父親帶來的消極影響,成為給孩子的寶貴財富。

我大學英語老師,懷孕期間,被前夫毆打,她前老人婆當然站兒子這邊,跑到學校說我英語老師這個孕婦打她兒子!那時老師大著肚子白天上班,晚上熬夜備課,還要準備考研。在考場上還不得不頻頻舉手請假上廁所,因為奶水漲得乳房很疼,必須擠掉,不然溢出來衣服都要濕一片。老師是在這個情況下考上了研究生,順利生下了女兒,跟前夫離了婚。後來也跟一個離婚有孩子的男人再婚,她說她現在很幸福,女兒懂事不讓人操心。她每天都會說到她女兒,滿臉特別特別幸福的笑容,說到她老公,也充滿感激,儘管他倆經濟實力並不十分好,但都全心全意為這個家著想。
難道有人會說我英語老師丁點責任感都沒有?
我認為她這樣的情況,給女兒帶來的無形財富,比「正常」家庭高得多!她父親是個人渣,那又怎樣?這世上本來就是有人渣,降臨在自己身邊,有什麼好稀奇的?只准別人家有人渣,不能自己家有人渣嗎?提前意識到這點沒什麼不好。雖然會讓你痛苦,但鳳凰重生還要浴火呢!況且也有好人啊!她媽媽這麼堅強,繼父對她視如己出,姐姐也十分疼愛這個小妹妹。難道這不是一件超有意義的感悟?
她女兒我見過,活潑可愛,懂事聽話,小小年紀就愛學習愛看書,還愛思考,經常板著小臉指責她媽媽的錯誤,整得她媽啞口無言,又氣又開心。來,我們幻想一下,如果當初她媽媽為了「負責」不要她。。。

所以我反對目前排名第一如此肯定的語氣。要不要生,在於自身評估,並不是生就代表你毫無責任感。現在單親家庭真心不少,沒你想像的苦逼和被歧視被指點。我初中同桌聽到我爸媽沒離婚,居然十分驚訝。
問題孩子里,大部分可能是單親家庭。但並不是單親家庭里,大部孩子都有問題。

人生很長,你無法預料今後會遇到什麼事,因為天災人禍、政府政策等原因,幸福家庭突然妻離子散、億萬富翁家道中落的例子多了去了,受盡磨難峰迴路轉、無所事事意外發財的也不稀奇。什麼時候遇到挫折和不如意都正常。只是這些單親孩子提前或者多遇到一點挫折。看家長怎麼引導,和小孩自身悟性和造化而已。

最後說一句:
人生就是會遇到各種機遇和風險,這一過程是從精子和卵子結合開始,甚至更早,而不是從學走路摔的第一跤開始。出身的不完美同成長中的苦難一樣,是你不得不經歷和接受的事情。


你是要越挫越勇,還是自暴自棄,或者感悟點滴,自己選擇和負責。


新婚姻法第三十四條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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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細一看關於孕期男方離婚的限制性條款已經有人提到過了。逐條答一下:

Q1:我想知道,如果這個女人是你,你會怎麼辦?
A:新婚姻法第三十四條,離不成。

Q2,3,4:如題

A:新婚姻法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即:


1.評論中「婚姻肯定是難以挽回,生下孩子是為了懲罰男方,因為男方說了,打掉孩子最多賠五萬,生下孩子以後也不管。」是不成立的。依照法條及司法實踐,除非女方養不起,否則生下來的孩子的撫養權極大概率歸女方。故男方不可能「生下孩子後也不管」,必須給撫養費直到成年。若不給可以到法院申請財產凍結以及強制執行。


2.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資、獎金;

  (二) 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 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 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即離婚時對於雙方的共同財產原則上一人一半。基於女方撫養小孩,司法實踐上法院會判給女方更多財產。


看到那麼多回答都說「離婚,生下孩子,然後給他足夠的愛,讓他好好長大」,本人卒。

除非你是富二代,官二代,或者長得傾國傾城,或者IQ EQ有一個爆表(但滿足這些條件的通常也不太會碰到這樣的渣男,或者說男人不敢輕易渣),否則請不要輕易拿自己和孩子還有你的家庭的後面幾十年做賭注。

一個人的能力/精力/時間都是有限的,在如今的中國,年輕夫妻兩個人撫養一個孩子,大部分家庭還感到吃力,何況一個單身女人?大部分情況還要賠進女方的父母。勵志的話誰都會說,但僅僅因為感性衝動就做下這麼一個決定,個人認為是典型的屁股決定腦袋。絕大部分情況,就是「單親媽媽含辛茹苦一把屎一把尿拉扯大孩子,孩子就是她生命的全部」,知音雜誌這樣的感動中國好媽媽多了去了,可惜咱們不是生活在新聞聯播里。單親母親帶大的孩子,大多數不是有些懦弱自卑(母親太強勢)就是缺乏安全感或者乾脆被溺愛成媽寶廢品敗家子。

父親對孩子的最大作用之一就是各種資源的傳承,上面高票答案中有人說中國女人的悲哀就是想著要靠男人,這完全就是兩碼子事兒。人家的小孩同時繼承父親和母親的資源,你的小孩兒只能繼承母親的,哪個更容易混得好?不要說」我的小孩我從小教育他不用跟別人攀比,他活的開心就好「這種話,他到底活得好不好,開心不開心,只有他自己知道。

至於「我一個女人我也能努力工作賺錢給孩子最好的環境」這種情況,據我所知高薪工作可沒有什麼清閑的,這種ATM機式樣的培養真心好嗎?

最後再補充下,本人女。


表示反對目前最高票的遲琳的答案。生不生是人家自己的事情,不要拿那麼多道貌岸然的價值觀去束縛別人,生或者不生讓她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去做選擇,旁人別多干預,只能是建議。說實話,我要是肚裡的那個小孩,憑什麼因為我有個渣男父親,我還就活不成了?我自己二十多年了,也缺乏父愛,難道我還不活了?一定不能身心健康的成長了?站在道德制高點的人指責別人站在道德制高點,這是什麼邏輯?
為什麼只能是標準答案似的「別把孩子生下來」?為什麼你能肯定別人一定「沒辦法給孩子一個好的教育一個好的家庭」?剝奪這個生命的存在,就是一種的「責任感」?
我的意思,並不是要表達,我希望那位孕婦能生下孩子,但我希望她能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作出正確的判斷和選擇。如果她想生,她能不能承擔作為一個單親媽媽的心裡負擔?或者嫌棄不嫌棄孩子像個拖油瓶影響了自己未來也許會有的新的感情生活?有沒有足夠的物質條件,去養育這個孩子?有沒有能力和信心給予孩子滿滿的愛和關懷?自己的教育方式能不能彌補孩子缺少父親的遺憾,讓孩子健康成長。如果以上都能考慮到,並且發自真心愛這個孩子,想生下這個孩子,那為什麼要「別把孩子生下來」?
當然,如果生下來了,作為母親只懂得教育孩子「男人沒有一個好東西」,或者只懂得把自己的種種不幸怪罪到孩子身上「我現在這樣子,都是你害的」,如果只有這種水準,那還是不要生了,害人害己而已。


我的遭遇跟你那個女性朋友一樣 我的做法是 生下來 離婚
我現在挺好的


別把孩子生下來了,我不是殘忍,只是你沒辦法給孩子一個好的教育一個好的家庭。別折磨孩子的家庭觀,別一出生就面對所有本不屬於TA的指責和心裡負擔。TA只是一個孩子。我們作為成年人,不要為難一個嬰兒。
要知道孩子不止是吃飽就能心理健全。
親愛的,你把孩子生下來要怎麼解釋他的爸爸,怎麼幫那個惡人圓他的所為……
樓上說把孩子生下來的都是站在道德的制高點,丁點責任感都無。


如果是我,堅決打掉孩子。

把那個不再愛自己的男人的蝌蚪生出來,還把它養大,我做不到這麼大方。(不要跟我扯那麼多仁義道德)。
打掉孩子,身子一身輕,何必找個罪受呢。然後再重新找個疼自己愛自己的男人,重新開始。

世間的幸福如此燦爛多姿,不值得花費時間在一個不值得的男人和一個帶著罪惡的蝌蚪身上。(也不要跟我扯,孩子是無辜的,沒有父愛、和睦家庭的孩子,以後對它影響更大。)


咦。為什麼會邀請我回答這個問題。我是個男人啊。。還沒當爹呢。。。
不過看到這個題目的第一反應是:殺了丫的。而且必須是一刀一刀砍死。(請別當真)
不過有句話說得好,有些人之所以還活著,只是因為拿槍殺他們犯法而已
我覺得如果現實中真有這樣的男人,能夠做出這樣的事情說出這樣的話提出這樣的要求。
那麼:在保證自身不違法犯法和安全的前提下,對他作出怎麼樣的懲罰都不會過分。無論是法律層面、經濟層面、精神層面、輿論層面。
問題的處理方式分為兩層:
1、孩子要不要首先取決於你有沒有信心和能力能夠給她一個健康的成長環境,不要單純的以「籌碼」來考慮一個生命;其次就是貌似月份大了打胎不安全,這個請參考醫生建議(如果不想要孩子的話);不管生還是不生,離還是不離,經濟補償及贍養費等一定要最大化爭取,這個請參考律師建議。
2、對於這個男人,除了基本法律和經濟上的懲罰,如果是我的話,我這黑暗的小心肝還會要求在離婚協議上註明如下的條件:
·如果離婚,必須在當地最大的報紙上登報致歉,版面不低於一個整版,並對離婚協議進行公示。
·如果男方再婚,允許女方保留在不危及人生安全和公共安全前提下對婚禮現場實施(核——開玩笑的)打擊的權力。
·其他的你們想怎麼使壞就怎麼使壞吧。


居然邀請一個孕婦回答這問題啊。。太慘無人道了吧。。。

好。。這裡涵蓋好廣,一一回答吧
1、【如果一個女人懷孕了,她老公告訴她,他算命了,這個孩子不健康,很可能夭折,要你把孩子打掉,你怎麼辦?】
這個太難想像了!!我安祖娜大人居然嫁了這麼沒文化沒知識啊男人啊!遇到這種男人,趁早離婚最好。如果胎不大,就打了,離婚;如果胎大了,就生下來,離婚。

2、【如果他進一步提出,離婚,並且告訴你打掉孩子其實有很多好處,這樣離婚以後兩個人互不牽掛,都可以再次尋找新的生活。你會怎麼想】
肯定是很傷心的。但一年兩年的傷心總比一輩子就毀在這種男人身上要好……離婚吧。

3、【如果你進一步知道,你老公其實在外面勾搭了另一個女人,要你打孩子離婚,只是為了讓你給另一個女人騰地方,你會怎麼想?】
搜集他出軌的證據,起訴離婚。男人不能對懷孕的妻子起訴離婚的,最好是有非法同居的證據。他不肯凈戶出身,就等著民事的訴訟吧。

就是……人沒了,錢一定要抓到手。


給第一名點了反對和沒有幫助。

你沒辦法給孩子一個好的教育一個好的家庭

你憑什麼認為單親的家庭不是一個好的家庭?你憑什麼認為單親媽媽不能給孩子一個好的教育?是的,從統計上來說,目前在我國生長於單親家庭的孩子的心理健康狀況確實比雙親家庭差,但這是因為過去單親父母們缺乏在這方面的意識。這些問題是可以被克服的。


統計顯示城市家庭的孩子相對於農村家庭的孩子擁有更好的教育、更好的家庭、更高的成材率、更美的生活、更美麗的容貌和更優秀的素質,那為什麼農村家庭還要生孩子?為什麼農村仍有這麼多孩子健康成長?因為這些困難是可以克服的,也是可以憑藉新生命的努力去改變的。

有越來越多的研究證明,單親家庭所形成的不良環境只是影響兒童心理發展的一個重要因素,這個因素產生何種作用、導致何種結果,取決於家長本身與孩子的互動關係。更何況,女方仍然可以再找一位丈夫,組成一個雙親家庭,撫養這個孩子。

你把孩子生下來要怎麼解釋他的爸爸,怎麼幫那個惡人圓他的所為

為什麼要圓?為什麼要解釋?告訴他你爸爸離開了,可能不會再回來,但我會連同他的份一起愛你,我會陪著你一起擁抱這個世界。

這整個答案有一個很奇怪的觀念,那就是:為了孩子,你還是把他墮了吧。


我必須指出:首先,生命是一件無比美妙的事情,無論發生了什麼我都不願意放棄自己的生命,我相信大多數人也跟我一樣,那麼,為什麼我們要認為這個小生命會不願面對他的一點點與眾不同而替他決定放棄他的生命呢?

其次,所有的自願墮胎都是因為雙方的自私和不負責任——他們想完成學業,他們有更好的工作,他們想活得更輕鬆——墮胎的目的永遠都是因為「他們自己」,說為了孩子只是他們自我安慰的借口!我重申一遍:我不認為一個人會不願意享受這美妙的生命,僅僅因為他成長的家庭和別人的有一點不同。他們說「我們是為了孩子」寬慰一下他們脆弱的心靈也就算了,局外人也有這種看法是幾個意思。

說把孩子生下來的都是站在道德的制高點,丁點責任感都無。

這是幾個意思?強行假裝墮胎很有責任感嗎?對的,我就是站在了道德制高點。


回到這個問題。是否留下這個孩子取決於女方是否「足夠強大」。


我們這個社會有很多不寬容的地方,對於單親家庭他們會很多偏見,他們的閑言碎語你要忍受;這麼大的中國,這麼多的人口,我們的制度還沒有完善到可以照顧極小部分的單親家庭的地步,由這些制度帶來的不便你也要忍受;一個人要承擔兩個人的教育工作,而其中的辛酸快樂你無法和另一方分享,其中的艱苦失落你還是要忍受。

我之前說過了,所有的自願墮胎都是因為雙方的自私和不負責任。我無意批判這種自私和不負責任,因為我知道人世艱難,只有少部分的強者才有勇氣和能力活得乾淨且美麗,其餘的弱者們,一生都要如同老鼠般在這個世界上奮力掙扎,滿身泥垢和污穢,然後安慰自己我也不想這樣的是這個世界逼我的。

所以這個問題只能由其個人來回答:你是否有能力和勇氣面對這個世界給予你的苦難並打敗他們。這個選擇無關對錯,它所影響的只是你生命的美麗程度。


我的哥哥嫂嫂在5年前發生過一模一樣的事,後來孩子打掉了,婚沒有離,哥哥與第三者斷了,一家三口(已經有一個孩子)以外人看來很美滿的樣子繼續著生活。

不去判別整個事情誰是誰非,從現在的狀態來看,我認為是三輸的,嫂嫂始終難以釋懷對我哥一直持憤恨、懷疑和鄙視的態度,我哥在家非常暴躁情緒常年低落,女兒被家裡壓抑的氣氛包圍表示未來不想結婚。

然而,當年換一種選擇,難道會有贏面?未必。一切不取決於怎麼選擇,而是當事人是否懂得寬容和釋懷。

凡事有起因,當問題已經擺在面前時,追究責任於事無補,解決問題是需要智慧的,沒有標準答案。


本人已婚並正懷著孕。我想我有發言權吧。

已經有知友貼出相關婚姻法條例了。

假設目前沒有這樣保護的法律,萬一遇到這種事,離婚,也要生下來。

我相信題主是男性,因為已經懷了四個月的孕婦,不會有這種想法。從知道懷孕到現在,假設已經過去三個月了。三個月的對小生命培養的感情,沒那麼輕易放棄。

小孩子是一個全新的人,不要以為他必須和那個男人有任何聯繫或生活上會有索求。沒有爸爸,生活會不同,但現在的社會和以前不一樣了。以前,單身媽媽會被人指指點點。現在不一樣了。

你可能會求助於父母,很長一段時間過地很辛苦。但你們是兩個人,兩個生活的強者。

把孩子打了,有什麼好處?無非就是覺得有著正常的單身狀態,便可以再找一個男人託付終身。

你覺得這真的是打掉孩子帶來的便利么?託付終身?再看看你現在的處境吧。

中國女人的悲哀就是,整個社會都認為女人要依賴男人。

———

評論中問:既然你說整個社會都認為女人需要依賴男人,那何必建議一個女人獨自(還拉扯著孩子)面對整個社會

答:悲哀的是落後的道德觀念,它會影響人的判斷力。但在現實生活中,它算個屁。話糙理不糙,無意冒犯。

———

感謝知友提醒,在問題評論里作者提到是孕婦自己要報復男方。這可以理解,畢竟剛結婚,想來很可能還很年輕。起初以為這個答案不再適用於此孕婦,又一想,還是適用的。人不會永遠幼稚。


不甘、憤恨、恨不能宰了這個男的,這些負面情緒,肯定都是有的!

但是具體到孩子,具體到做單身媽媽,我個人覺得,還是要慎重!

在我們現階段這個國情下,離異女人是嚴重貶值的,而離異帶個孩子、尤其如果再是男孩子,你基本要做好一個人把孩子養大、在孩子成年之前不會再婚的思想準備了!

而能不能做好一個單身媽媽,還真是更取決於內心的強悍程度!今年上半年家裡裝修房子,一個人,真是跑斷了腿啊!關鍵聽那麼多根本聽不懂的術語,談判的時候還是難免落在下風!更不用提安裝傢具、各種掛鉤窗帘啥的了!我這還是自小當男孩子養大的工科女~至於向來聽爸爸媽媽話的乖乖女,就更要考慮清楚了!

一般而言,我在離婚問題下面的回答都是很正能量的!但是不可否認的是:單身媽媽不好做!她不是一個階段性的工作,也不能靠一咬牙一跺腳堅持一下就能煙消雲散了!它需要忍氣吞聲,需要智慧,而不僅僅是不用動腦子的強悍!不管面對他人的眼光,還是面對孩子的疑惑,甚至面對前任一家,都要動腦子、想辦法,剛柔並濟的給孩子爭取最大的利益!

實話說,要不是因為孩子,我肯定不會和前任繼續來往、還費勁心思的搞好關係,就是為了讓他能願意多來陪陪孩子!不但前任、包括前任的媽媽,我再怎麼心裡不取,也讓孩子給她留禮物之類的!只要到我兒子身上的正面的東西多,不管多麼違背我的本意我都做!更不要提工作中那些事情了!除了出賣身體的事情沒做過,我的靈魂是真的他×的出賣過太多次了!

我愛這個孩子,他是我生命中最亮的那道顏色!我當時選擇了不放手,我永遠也不後悔當時的選擇!

但是,如果當初可以選擇,我寧願他不曾來過,我可以活的自私一點、輕鬆一點、真實一點!不需要每天晚上刷手機刷到睜不開眼,就是為了迴避如果不太困,躺在床上醞釀睡意時的那個輾轉反側,因為我不確定自己會想到什麼!我可以有機會和前任老死不相往來,可以和過去徹底切割,可以有機會嘗試著不這麼堅韌!


我現在正好懷孕四個月,所以很明白這時女人的感受,那個男的說「你打掉孩子其實有很多好處」,其實只是對他自己有好處罷了,既不用給贍養費,也不用操心。但是他知道對女人來說,四個月打胎很危險嗎?知道因為打胎可能以後再也不能生育了嗎?知道四個月的孩子已經比巴掌大了,而且都會胎動了嗎?
離婚是肯定要離的,但是財產分割、賠償金、孩子贍養費,一分都不能少。


嚴重反對高票主,你不是孩子你怎麼能這樣替TA想!先說一個我自己的故事:

我出生的時候生了場大病,本來剛生出來有8斤半,生完病瘦了1/3,別的小孩都在健康的長肉肉,爬來爬去,只有我一個人在保溫箱里踢玻璃,結果還把腳丫踢破了(現在腳底都有塊假肉)。那個年代我家鄉(小城市)的醫療條件相對惡劣,我的病情也一度致命,醫生給我父母的答覆是就算救活也不能保證未來會健康成長,根據經驗智力發展很可能會受影響。當時家裡人分為兩派,一派以我爺爺和我媽要求治療到底絕不放棄,另一派是我爸和我外婆(這個派系好奇葩)覺得應該消極治療,以後可以再生。我媽把自己初中畢業攢得所有錢都拿出來給我治療,自己剛生完娃還躺在床上就開始四處找人借錢(當時電話還不普及,找人全靠傳話),並且跟我爸說如果不同意治療就離婚。當然最後托各種關係把我轉移到市裡的大醫院,找到了好醫生,病情好轉。

從此我就健康地活了下去,開開心心讀完小學,上了初中從來沒考過第二,中考以狀元的身份順順利利進了市裡最好中學的的尖子班,成績穩定高考上了名牌大學,大學畢業幾經輾轉,現在在美國讀CS PhD,在我們那個小城市幾乎成了傳奇一樣的故事。聽上去好像童話是么?但是故事還有另一條線。

我10歲那年父親從我家……消失……了,一同消失的還有我家的房產證。兩年後我爸帶著女人回來跟我媽離婚。你造么我小時候對我父親可崇拜了,我做不來的數學題他總是會做,我媽就不會。我只想吐槽,這真是毀我三觀(如果10歲有三觀的話)啊!然後我就變成了單親家庭的小孩,跟小夥伴在一起的時候我也再也不提我有個爸爸。一開始沒有爸爸和有個爸爸後來發現跟沒有一樣,哪個更容易接受呢?我也抑鬱了一段時間,但是我最終還是走出來了,該怎麼玩還是怎麼玩,該怎麼考試還是怎麼考試,我媽也從來不知道我的學習成績,她就知道我中考時候有報紙來家裡採訪,高中時候早戀把我班主任惹毛了,高考以後要去別的省讀大學不能分分鐘見面了,現在打電話她白天我黑夜。

最後回到題主的問題,高票主遲琳的回答表面上好像是為了孩子著想,其實是不想承擔責任,非常自私的,你有沒有想過四個月大的孩子很想來這個世界走一遭,這個世界本來就有好人和壞人,本來就有很多苦難但也有很多歡樂呀。

給高票主的留言:求你刪掉你的回答吧,你自己怎麼想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會誤導多少人想當然覺得應該打胎,多少脆弱的生命會因為你的一個回復夭折。


首先,不能把孩子當成籌碼。他是無辜的,不該成為你們婚姻的受害者。從這點出發去考慮清楚。
第二,考慮清楚後可以起訴他,有一個答主已經說的有理有據了,我就不說了。
第三,不管你要不要孩子都請離婚。這等廢渣男人留在你的生命里就是在耗費你的hp。時刻要記住靠自己,別以為從一個男人身上能討到生活。


這趕上張幼儀的遭遇了。此女算是我很尊敬的人。纏過足,被花心老公拋棄,幼子夭折。雖然滿腦子封建思想脫不了(沒辦法她就那樣長大的),但是自強自立,為人尊敬。其實這樣的事情雖然過分,卻是屢見不鮮的。永遠不要預設人類的底線。只能說:靠山山倒靠人人跑,自己強大,維權,過得比那些無恥之尤好,就是對他們最大的懲罰。


謝邀!

題主和這位女性是什麼關係呢? 你是否支持她,無論她如何選擇?

這裡的事情主題是那個女人,那個女人自己是否想要孩子,還是想要男人,有的女人要孩子,有的女人要男人,如果這道題目變成魚和熊掌,那麼就只能選擇。
而作為當事人選擇哪樣,其中的愛恨糾葛和未來的影響,那是當事人自己的事情。

作為旁觀者,我們會說如果女主有足夠的資源(經濟、社會支持、個性人格強度……)在願意的情況下,可以孕育好孩子。
而作為當事人會有很多不同的苦難的。

確實,不要和這種缺德男人的孩子,離婚,再去找個男人貌似更容易點,但是誰知道下一個男人會不會好?
怎樣的情況才會讓一個女人無知到碰到這樣的男人?!

有很多具體內容的要看情況。

1 女方本身性格條件如何?
2 有哪些想法和打算?


懷著孩子拿著證據開庭起訴 要求過錯方分割財產
離婚拿到財產之後墮胎 這事你必然會不安後悔 然而人生艱險 以不違法作為倫理道德底線 不過分

重要的是不和解 不妥協 法律保護你的權益 你要把它最大化


瀉藥。
先要確認的是,我沒有遭遇過題中慘劇,所以我不知道如果我遇到了我會怎麼處理。
當一件事沒有具體發生時,你永遠猜不到真正的你會如何應對。
所以我只能以旁觀者角度分析和建議。
第一,根據新婚姻法,女方孕期及哺乳期男方不得離婚。這點上面有知友描述很清楚了。
第二,孕周大於12周不可人流,需要做引產手術。在通常情況下,正規醫院胎兒無重大缺陷又需引產,需要計生部門出具引產證明。私人診所或私下手術不在此限。
第三,引產手術的常用流程是注射針劑,中止孩子的呼吸並誘發宮縮,促使胎兒分娩。和生孩子很像,區別在於引產生出來是個死孩子。同時因分娩不全,絕大部分產婦需要清宮。引產導致併發症的幾率也很高。關於這個建議度娘下詳細過程,引產前確保女方真的做好了心理和身體的準備。
第四,注意收集和掌握男方出軌證據,注意清點好夫妻共有財產數。依照現行法律,作為無過錯方,離婚後女方經濟上是可以得到最大程度保護的。
第五,無論離不離,都建議女方找個靠譜律師做支持。

最後說兩個情緒化的建議吧。一是能幹出這事的男人,就不要指望他這輩子能良心發現幡然悔悟破鏡重圓;二是以一個母親身份說句,當媽之後,你會你比能想像的還要堅強許多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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