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il Gaiman 的文學創作模式應該如何歸納?
「文學創作模式」…這個題目很大啊(笑
先說明,我並非蓋叔的粉絲。不過當年《科幻世界》大力安利,在雜誌上登載了不少蓋叔的作品,所以他的作品我也七七八八看了一些。2007年《科幻世界》雜誌社主辦世界科幻 奇幻大會,蓋叔是嘉賓之一。正好2006年四川科學技術出版社引進了《美國眾神》,反響頗大,所以蓋叔身邊圍了不少粉絲。我手上這本是2006年12月第一版,期間多次丟進舊書堆準備處理掉,過了一會兒又後悔了,從書堆里扒拉回來。掐指一算也有十年了。如今改編美劇播映在即,我得把書再翻一遍,這樣才能體現原著黨的優越感(這句劃掉
說到蓋叔的文學創作模式,那就是「開腦洞」——啊不對這是玩笑。蓋叔主要走都市奇幻路線。你知道,史詩奇幻是奇幻文學一大類,而蓋叔另闢蹊徑,寫了大量都市奇幻小說。奇幻文學最重要一點是設置「第二世界」,而蓋叔構思能力驚人,基於現實世界的新奇設定層出不窮:《美國眾神》的「神力來自崇拜」;《卡羅蘭》的「紐扣眼睛鬼媽媽」;《卡桑德拉的往事》的「男女主角產生於對方的幻想」;《哥利亞》的「虛擬空間+大戰外星人」(你可能奇怪這怎麼連起來——嗯,其實這是科幻小說);《巨魔橋》的「吞噬人生的巨魔」(有點象喬治啊啊馬丁的《梨形男》哎)….真的,都市奇幻的腦洞如此重要,如果你不想投機取巧,寫掛羊頭賣狗肉的跨種族瑪麗蘇愛情小說(是的《暮光》說的就是你),或者無聊的「斬妖除魔」,那就好好想想怎樣把與眾不同的新奇設定融入現實世界。最近《科幻世界 譯文版》的短篇《變身的火車》寫得就很好,來,拿去好好讀一遍先。
蓋叔對各種文化也了解頗深。他是英國人,旅居美國多年。《美國眾神》便是基於美國公路文化的小說。再舉幾個例子:《綠字的研究》是克蘇魯神話加福爾摩斯,結尾還有大反轉,這腦洞開得…我服。它是我心目中蓋叔最佳短篇小說。《捕夢》是基於日本怪談的…愛情小說,有狐妖、有和尚、有陰陽師。啊,這是蓋叔寫過的最感人的愛情故事,可把我感動壞了嗚嗚嗚T_T~~~凱濟-約翰遜寫過不少基於霓虹怪談文化的短篇奇幻小說,我覺得都沒《捕夢》寫的好。《好兆頭》雜糅了著名恐怖電影《凶兆》和聖經《啟示錄》,天使惡魔在人間大混戰的...英式無厘頭喜劇。《二十四烏鶇案》故事基於《鵝媽媽童謠》的歌謠…這說明啥呢?想寫好小說得多讀書(並不是
細節很重要。蓋叔的小說多發生於現實世界,所以得用細節填充——我不是說象小四兒那樣往小說里塞名牌。你得寫寫——衣服上的污漬、餐叉上的殘羹、毛毯的顏色、行人手中的報紙、電腦型號、冰凍的湖泊、雨後的樹林、冷寂的小鎮、神秘的遊樂場…你得先描摹一個真實的現實世界,再在現實世界中開一個窗口,讓讀者瞥見神秘的一角。就像《飼者與食者》,開頭是主角在頹敗餐廳和舊友偶遇聊天,聊著聊著…黑暗的秘密浮現。《美國眾神》也是如此展開。
蓋叔的都市奇幻小說總帶有陰暗色彩;後來我發現他喜愛採用兒童視角:中篇《卡羅蘭》、短篇《巨魔橋》、長篇《好兆頭》、《墳場之書》、《穿梭異界》、《車道盡頭的海洋》,這使其帶有某種「黑暗童話」特點。到這我得說說蓋叔的缺點:他的短篇明顯好於長篇。《墳場之書》、《穿梭異界》、《車道盡頭的海洋》三部長篇看得我有氣無力。其中《穿梭異界》最差,「平行世界」設定毫無新意可言,看得我吐血——就算受眾目標是青少年,也不能這麼糊弄人啊。我以前說過,蓋叔文筆散漫,《美國眾神》的公路小說特點掩蓋了缺點;《好兆頭》是特里-普拉切特主筆,所以有特里老爺子標誌性的英式無厘頭。而到了那三部「兒童文學」長篇,就…成為「新奇設定的堆砌」,結構鬆散,節奏緩慢,看得捉急。所以我說過,蓋叔貢獻設定、其他作家主筆是很好的合作方式。
當然蓋叔是個大忙人,為漫畫寫劇本,為電影寫劇本,參與各種雜七雜八的項目,偶爾寫寫小說(霧。和史詩奇幻作者不同,他不寫系列小說,設定用過一次就算——《美國眾神2》的傳聞有段時間了。知友basin曾說過《美國眾神》的設定非常「大」,完全可以寫成一個系列,或者開放世界觀讓其他作者參與。美劇可能也是照這個路線改編——行了Starz電視台好好加油吧,我盯著這事兒呢。「維多利亞時代的克蘇魯神話」聽起來也很帶感是吧?你看《血源詛咒》之前就有《綠字的研究》了,這也是一個「大」設定,可以在這個世界觀下寫各種故事。
最後插播兩條消息。首先後浪引進了《睡魔》第一部《前奏與夜曲》。
《睡魔》系列早聞其名,如今終於引進啦。只是價格…一本128大洋,系列一共12本...呃,我得清理書櫃了。其次,美劇《美國眾神》公布了新劇照:
你能看出這是哪一幕吧?我頗期待這一幕改編,不知它能否拍得如原著般…「色情」。
他的優點是腦洞夠大,短篇小說質量精良,但這也是他的缺點,點子雖然多,但不夠大氣,不能渾然一體。縱觀《睡魔》和《美國眾神》這兩部最成功的作品,都是他揚長避短的布局。
《睡魔》基本上是一本一條大劇情線到底,下一本幾個獨立故事,好似他每寫完一個連貫的長篇就得歇歇,作者也自己提過類似下一個長篇布線太麻煩,先放幾個短篇頂上的話。故事類型和畫風的多樣這是夢境的一個特點,因此也相得益彰。睡魔的伏筆在他所有作品裡應該算是最好的了。
《美國眾神》也是一樣,他自己的序里提到,每當他不知道shadow的故事該如何進行,他就會寫一個coming to America story。描述多元的美國文化,也恰好需要多元化的故事來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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