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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動物世界裡很多兇猛的動物都怕人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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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人類是世界上報復心理最強的動物,也是世界上最團結的動物。所以,不到萬不得已,猛獸是不會主動傷害人類的,甚至它們會避免與人類接觸。

當一個普通人作為個體在自然界中出現的時候,從力量到反應速度,都無法和大中型猛獸相提並論,他很容易就會被猛獸吃掉。可是,大多數猛獸都不會與人類正面交鋒。

以美洲獅為例,它們擅長伏擊,能輕易越過8米寬的壕溝,可以跳上6米高的大樹,可以聽到1公里外人類的動靜,短距離衝刺速度為80公里每小時,一雙鋒利的犬齒可以輕易咬穿人類的喉嚨。

人類在美洲獅面前是那麼的柔軟,只要美洲獅願意。它可以神不知鬼不覺的埋伏在人類的必經之地,只需輕輕一撲就可以將人類撲倒,再順勢一口咬向人類的喉嚨,那麼在十幾秒鐘內就可以結果一個人的生命。

但是,在絕大多數時候,美洲獅都會避免與人類接觸,當它發現1公里之外的人類時,它首先想到的是逃避。

因為,如果美洲獅傷害到一個人之後,它接下來會遭到人類的報復。雖然面對個體人類時,它擁有優勢,但當人類成群結隊,並且拿著各式各樣武器出現時,美洲獅是無法對抗的。所以,敢攻擊人類的美洲獅死掉了,而懂得逃避人類的美洲獅活下來了,於是倖存者的身體里就留下了逃避人類的基因。

這就是猛獸怕人類的原因!

但是,如果猛獸受傷或者變弱後,它們在自然界無法獲得足夠的食物,就會將目標投向人類,因為人類是非常容易被掠食的動物。與被人類打死相比,它們先要考慮的是怎麼不餓死。

曾經創下吉尼斯吃人記錄的雌虎恰姆帕瓦特就是一個生動的例子!它的嘴部因為受傷而無法捕食野生動物,就將人類作為狩獵目標,短短8年里,就有400多人被吃掉!


我們人類屬於智人。

通過社會性的思維擴張,智人社會具有更為複雜的組織體系,在幾萬年的演化中,會造成一種漸變但是不可擬的趨勢,那就是智人越來越繁盛,一下子獨佔了生物鏈的最頂端。

一般情況下,生物很少有這種全球快速擴張的能力。其後果非常嚴重,因為當地的生態環境無法在短時期內和人類達到平衡狀態,其結果只能是滅絕。當時的智人無外乎拿著木棒,敲打出來的石器,還能放幾把火,操著只有自己才能懂的語言,所到之處,屍橫遍野。

一般情況下,野外的大型動物是怕人的。BBC廣播電台的攝影師們在非洲草原開車拍攝獅子的生活。車子是敞蓬的,車子前面一頭大象被獅子追趕,在車子周圍還經常有獅子圍著轉,但是很少有獅子跳上車攻擊攝影師的情形。這說明,同樣是動物,但是人類早已經不是獅子的食物鏈中的一員。

從2百萬年前開始,獅子就和人類祖先一起演化,對人類的恐懼應該是寫到基因里去的。所以非洲獅子能夠和人類保持距離,但現在還存活。因為人類到達亞洲的時間也部短,在亞洲也還存在著老虎、大象等大型哺乳動物。但是,澳大利亞和美洲的動物們就遭殃了。智人達到那裡的時間相對較晚,等大型動物們根本沒時間在基因里寫下「人類危險,見之即逃」的信息,傻乎乎甚至可能表現得還很勇猛地攻擊人類,一看人類這麼矮小柔弱的物種,剛好是我的午餐,於是最終結果,絕大多數的大型哺乳動物在澳洲和美洲滅絕了。

有一部分狼比較聰明,逐步被馴化為家狗。搭上人類這般車的還有一些野牛、野馬、野雞、野鴨、野鵝等等各種家畜的祖先。它們放棄了在自然界中的生活,選擇和人類在一起,失去了自由,但是得到了人類的照顧,並物種快速繁榮起來。

藉助聰明的大腦和先進的社會組織形式,智人戰勝了兇狠大型動物,滅絕了其它人類亞種。在現代社會形成各種契約可以相互牽制之前,人類敢作敢為。蒙古人可以毫無節制地幾次西征,踏遍西亞和東歐,人間宛如地獄。西方人可以毫無愧疚地佔領美洲,造成當地土著幾乎絕種。

人類也因此變得孤獨。


如今是人類統治著整個世界,人類可謂是動物界最可怕殺手。最殘忍的莫過於人類,再厲害的猛獸遇到人類這樣的魔鬼,為了活命只能逃跑,人類有強大的武器足以稱霸武林

人類在很早以前就開始捕殺,直到現在還有些偏遠國家以捕獵為生。隨著人類的大量捕殺,動物的棲息地變得越來越少,許多大型動物都面臨著絕種


由於人類的貪婪及對於營養價值的錯誤認知,這些動物已面臨數量銳減甚至絕種的命運,可怕的是,人類的歪腦筋又動到了另一種可憐的動物身上了。近幾年在非洲興起了一項豐厚利潤的交易行為,那就是獅子骨頭買賣,若是能夠提供一具完整的獅子屍體,提供者將可獲得優渥的獎勵,於是大量盜獵者開始進行非法屠殺,為的是賺取暴利。

象牙、穿山甲片、獅子骨頭、犀牛角等的非法交易路線極為相似,獅子骨頭、牙齒、爪子等事實上都是同一個交易流向,去年,莫三比克警方在首都馬布多的國際機場查獲了非法裝有犀牛角及6公斤獅子爪與牙齒的手提箱。

讓世界多一份愛,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


我認為大多數動物潛意識裡都對陌生生物有恐懼感,大多數猛獸都與人類沒有接觸過,所以看見人類第一反應是恐懼,黔驢技窮這個典故都知道吧?老虎沒見過驢,最開始是害怕的,試探了幾次才敢攻擊它,人類在猛獸眼裡也是那樣,最開始是害怕的,試探攻擊的都被人類的武器嚇住了,真正可怕的猛獸都是愚蠢的,它不知道人類的可怕,它的勇猛來自它的無知,至於有人提到動物園老虎吃人,那是因為動物園老虎見人太多了,沒有恐懼感了。


世界上一部分動物的滅絕與人類的對自然的破壞和殺戮離不開關係,這種威脅生命與生存的恐懼感不僅存在在動物界,人類社會也不例外。

所以,當弱者面對強者,無論是智力,體力還是工具,當你處於劣勢,自然會想要躲避,逃離,是一種本能,又或是後天形成的一種慣性。

當然, 動物怕人類,是分情況的。如果是在野外,誰怕誰真的不一定。而被困在牢籠或屈於訓練員鞭子的動物,自然就不用說了,人類對他們做過什麼,天在看!

而人類社會在快速發展中,高智能,高科技逐漸取代人力勞動,大部分人手不能扛,肩不能挑,人類這種「優越感」一旦沒有技術或武器支撐,又能走多遠呢?


那是因為兇猛的動物捕獵只是為了飽腹,而人類的某些人,陰險、兇殘、血腥,為了利益金錢,設陷井,用毒藥,開冷槍,大肆屠殺動物,割鹿茸,砍熊掌,剝虎皮,等等,致使動物慘死,破壞生態平衡。很多兇猛的動物怕人類的說法主觀並不贊同,不能一概而論,相信大多數人還是善良的,熱愛和平。而對於那些盜獵者,無論其內心或眼神中都充滿邪惡,這種邪惡散發著一種死之氣息,動物們見了就會感到恐懼。盜獵者最終也不會有什麼好下場的,正所謂善惡皆有報,只是時未到。


動物怕人,就象人怕蛇 ̄樣可怕。人被毒蛇咬不死也要半條命,動物遇人不逃跑多數成人的食物。古人就是吃野果,動物生存的它們鬥不過人。從有人那時起經較量人是最利害的東西,在動物的心靈種下了這樣的種子,就象大人教小孩一樣蛇不敢碰,看到要遠離,大多數人看到蛇心裡是發毛,但是,並沒有被它傷害過。原因是經過慢長的時間它己轉入動物的基因。


任何動物,無論大小都以它獨有的天性能力,生存於這個世界。在人所謂的「怕」與「不怕」中繁殖生存。「初生牛犢不怕虎」,「蚊子雖小然咬人」,各類歸其道,個體由其性,非怕與不怕所能詮釋。人性的文明發展需求合諧的生態存在,尚若以「不怕」把「怕」逼急了,就應了一句老話。


捕食動物挑選獵物的時候,體型是第一選擇。人類本身體型較大,直立行走導致看上去高大無比,再加上捕食者從來沒有捕食過人類這種獵物。所以,體型上的差距、捕食經驗的缺乏種種導致捕食者輕易不願意獵殺人類,除非飢餓難耐。


人類是頂級的掠食者,因為人空開了雙手,抓握投拋是一種本能,這是其他動物沒有的,一個人,就相當於一個炮台,一把土一塊石頭,隨便什麼,沒有哪種動物能正面單挑過人類的,而人後背的防禦力也很高,前胸是弱點,可野獸要靠近其實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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