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google地圖截圖的照片也算攝影嗎?
「Agoraphobic Traveller」是一位廣場恐懼症和焦慮症患者,因此難以出外旅遊,於是,他用Google Maps 來「環遊世界」,並「拍攝」了不少照片。他得到 Google 授權出售部份照片,並會將收益將捐到慈善機構,7 x 7 吋的照片售價是 25 英鎊,每出售一張照片,就會捐出 10 英鎊到非牟利組織 Brain and Behavior Research Foundation,幫助預防和治療精神疾病,及提高大眾對精神疾病的理解。
Agoraphobic Traveller 的網址被貼到 Reddit 後,引起網民熱議,最多的是爭論這算不算是「攝影」,畢竟他只是在網上按幾下、截張圖,做著你和我都可以做到的事。也有網民諷刺整件事的過程就不過是:
1)開啟 Google Maps
2)截圖,打幾句句子
3)???
4)賺錢!
而支持的網民則認為,雖然 Agoraphobic Traveller 不是用自己的相機鏡頭,而是借 Google Maps 的鏡頭,但他也有思考如何構圖、拍攝甚麽主體、後期修圖等等,也算是加入了藝術潤飾。
另外,亦有網民表示,將作品與創作者的病症、障礙等背景連結,有助了解該作品的背後意思,或豐富該作品的意義,但大家亦應該理性地將作品獨立來看,不要因為創作者的障礙,就對作品的要求格外寬鬆。因此,他認為如果不是 Agoraphobic Traveller 的背景,這些照片根本不能成立。
你又傾向支持哪一方的意見呢?
你認為下面這些照片可以被認為是攝影作品嗎?
攝影的解釋是以光繪圖,攝影是指使用某種專門設備進行影像記錄的過程,一般我們使用機械照相機或者數碼照相機進行攝影。有時攝影也會被稱為照相,也就是通過物體所反射的光線使感光介質曝光的過程。有人說過的一句精闢的語言:攝影家的能力是把日常生活中稍縱即逝的平凡事物轉化為不朽的視覺圖像。(摘自百度) 而這位作者不能說是一個完整的攝影因為他沒有繪圖這個過程只是截取了別人的勞動成果,我覺得真正的攝影應該是走出去親自去看美麗的風景並把它記錄下來。這位小哥的「攝影」也許稱為「截影」會更好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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