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亦凡鹿晗在手臂同一位置紋近乎相同紋身正常嗎?

在微博上偶然間看到的,倆人按說是競爭關係,但在手臂的同一位置紋同一字體的紋身,還一左一右,這正常嗎?


厭惡吳亦凡,不知道鹿晗演過什麼作品的文身師表示,撞文身的頻率,遠高於撞車。尤其是在同齡人之間,兩個年紀相仿的人,文身差不多,難道不是在正常不過的事么。


是我眼瘸嗎?

兩個文身內容不一樣啊 字體雖然都屬於哥特體 不過明顯有區別啊

部位差不多的文身你們就能開出這麼多的腦洞。。。服了


他們,是一個團體
他們,也是競爭對手
他,眼彎彎
他,眼圓圓
本是兩道不該糾纏的線
命運卻肆意的將他們裹在了一起
左一眼右一眼
你就是我的命中注定嗎?他又將眼睛瞪圓了些
我也不想的,可我無法忽視我對你的感情。他哭得像個坐在米其林吃飯的貴婦,連眼淚的軌跡都計算的恰到好處。
可是我們是競爭對手啊!!!!他從背後擁抱住了他。
那就不能相愛了嗎?
不是的。
可是我們就像不經意落在海灘上的珍珠,沙子們不承認我們熠熠生輝的感情啊。那並不是污濁,那是…那是…那是愛呀。
他一拳捶在了門板上,怒吼:為什麼!!!!!
現實讓他們不得已暫時假裝。
白天,他們一個在大熒幕,拍現代電影。一個在電視機里,演斗天之流。
可是一到夜幕降臨!!!!!
晚上,拖著疲憊的身軀,也要回到家裡去。那是他們的小窩。
你問我他們的感情逼真嗎
我想答案自是有處琢磨。
一個,面對天仙仍然臉不紅波瀾不驚不斜視
一個,面對可愛女孩依舊保持近視三百度看不見正臉的距離
這大抵是愛的。
直到他們不經意的露出了自己的文身,假裝不經意亦或是刻意。廣而告之:我是愛你的。


同覺得有貓膩,競爭對手或者討厭對方,直接洗了不就完了。
夏天,又到了漏胳膊秀恩愛的季節了
hhhhh


10月09號更新,巧合,一切都是巧合,他倆估計是真的不熟。

一左一右很容易讓人想歪啊,何況還是比較相似的紋身,如果兩個人的關係不好,其中一個發現撞紋身不得立馬洗了去啊!如果是好基友話,那就……
所以不正常,有貓膩。


不像巧合,很有問題,還需繼續觀察


明顯他們在一起了


情侶紋身妥妥的,情侶紋身不就是紋對稱位置相似或對應圖文么,別拿紋的不一樣說事,哪有情侶紋身一模一樣的啊


怎麼辦?我的腐女之魂熊熊燃燒。。。腦補了一出虐戀情深,求而不得的曠世絕戀。

練習生時期幸好有你陪伴,才不會難過。無奈公司管理太嚴,相處時間少之又少,幸好相繼回國,才能有自由的生活,在那些看不到你的日子裡,只有看著手臂上的紋身,彷彿你就在我身邊。。。。。。而那些「不合」的新聞只是掩人耳目罷了。。。。。。


我忽然發現他倆吃飯都用嘴哎!是不是有啥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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