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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柯文哲要大巨蛋停工?

如果大巨蛋有弊案,可以舉報之
如果大巨蛋施工有問題,可以改正,甚至拆除

唯獨沒必要停工在那白放一年時間啊!

匿名回答這是合法的犯罪:

這奇怪了,合法必然不違法,而犯罪是違法中特指違反刑法的部分,也就是犯罪必然不合法,合法必然不犯罪,這是古今中外,額不,古今台外的普世司法理論。

大巨蛋合法,則不該停工
大巨蛋犯罪,則該法辦相關人員法辦之,而巨蛋或拆除或轉給他人來修都可以
但怎麼著也不該停工啊

所以很好奇這位答主所謂的合法的犯罪是什麼?


簡單的來講 就像很多台灣怪誕的政治決定一樣,因為意識形態...

大巨蛋是標準的BOT形式(build operate transfer, 民營資本承建公營事物,並代運營一段時間用獲利彌補當初的投資) 定案於馬英九時代 主建於郝龍斌時代 承建商是台灣本地的遠雄集團

14年在白色力量競選台北市長的時候 大巨蛋就被柯p打成了 「五大弊案」 之一,因為在郝龍斌時代,建案確實存在了一些變數。主要大家也應該懂,大巨蛋本身在國父紀念館對面,是很好的地點,但是我僅僅辦點演唱會棒球賽(大巨蛋本來是台北世大運的主賽場),我建商無法最大化人流的利益呀,遠雄這個案子要投入三百多億台幣,運營七十年。因此遠雄就改變了一些結構,增加了一些商鋪地段,希望大家來看球賽的同時也能夠消費 -- 請注意,這些變動得到了郝龍斌政府的同意。

好了 你黨不倒台灣不會好 的馬/郝兩任市長,大巨蛋肯定是買台集團政商勾結的大弊案呀!關鍵是五大弊案是柯p競選或者說向藍軍宣戰的主軸之一,那當選了以後要我人民一個交代呀。那我這個案子一定要打到底,給老子停工先!

他要求停工的理由,是因為大巨蛋沒有通過虛擬的安全測試,也就是在模擬環境中如果出現了突髮狀況,人流不能夠疏散及時。安全問題當然是很重要,但是這套模擬軟體,是一套全新的,極為嚴格的,同時沒有相關立法規範支持的測試規則。 他幾乎就是為了卡住大巨蛋,因為現有的台北的主要建築幾乎都不能通過這個測試。

現在柯p為了脫身,無論如何不想用遠雄繼續,提出合意解約,遠雄提出賠償新台幣370億!這裡他要求的不是遠雄有「違約」,那種情況下台北市政府不需要賠償的,而是合意解約。這也是為什麼大家推斷遠雄並沒有違約或者有法律問題,否則柯p肯定會對簿公堂提出違約的解約。

這樣一下包含台北市議會和大眾都炸了,bot本來就是政府不要出錢,結果現在要出370億公帑??

針對題主的具體問題,為什麼要拖上一年呢?扯皮唄,這個中華民族的獨門絕技台灣人民發揚光大了

遠雄想繼續蓋,畢竟已經投入這麼多心血,所以提出370億賠償的市政府不能接受的條件;
柯p想解約,但是既找不到下家,又甩不掉現在這家。結果時間飛逝... 中間柯p還哭了好幾次,連柯媽媽都出來和媒體講心疼兒子..

歸根結底,大巨蛋的問題,是因為柯p以為意識形態,單純為了反對前朝而反對,但是台灣已經不是掌握行政力量可以推翻一切商業協議的時代,因此造成現在大巨蛋陷入僵局,蓋了八年才完成主體機構的80%,鋼結構已經生鏽,操場裡面已經有了積水和烏龜...
( ̄(工) ̄)

同時更重要的!
成熟的民主,核心是妥協,是合作,是求同存異--在美國發展也是硬道理呀!
不成熟的民主,或者像台灣這種完全沒有社會共識的民主,是無論任何事情無論是非,總有一半的人在拖後腿,在挖牆腳!別說大巨蛋了,稍微大型點的工程我相信現在在台灣都很難推進...

同時也因為柯p自己的問題,台大醫學院畢業智商157獅子座(我是獅子座我懂他..) 目空一切所造成。這部分有時間再更吧,我們也可以討論下草根政治界適不適合華人文化圈。


說起這個事情,我真是要狂笑三聲。為什麼呢?人們常說,最蠢的事情往往是聰明人干出來的。這句話套在以高智商自詡的柯P身上真是太合適不過了。如果是一個無能的市長接任,可能也就老老實實地把大巨蛋建設好,了不起被財團吃點豆腐。
現在柯P當然不屑於當一個無能的市長,在他看來郝龍斌和馬英九才是無能的市長。所以他自然要拿遠雄開刀,一方面證明自己的實力,另一方面證明郝、馬的無能甚至貪瀆。所以一上任,柯市長就火力全開,三天兩頭地痛罵、怒批。一時間,各路媒體紛紛滾動報道;各位名嘴個個輪番上陣。老話說,民不與官斗,更何況還有輿論壓力。遠雄董事長在被媒體和市府兩面夾攻下也只能和市府談判,想著認個慫,出點血。這個事情就過了吧。結果偉大的柯市長還嫌不夠,又在媒體上放話說,遠雄董事長一身酒氣來談判。柯文哲同學本來想著,遠雄集團資金不寬裕再加上當前輿論對遠雄如此不利,被我柯P羞辱一下,應該也只能乖乖吞下去。
沒想到,人家董事長也怒了。騎在我頭上拉屎可以,撒尿堅決不行!直接正面對剛。
結果一年停工下來,建築物已經開始銹了。也沒人敢來接手了。柯市長傻眼了,只能在會議上數度捶桌、哽咽:如果不是郝、馬二人,大巨蛋一案怎麼會到今天這個地步?
其實柯市長不用急著現在哽咽,說話之間世大運明年就開了,到時候場館沒建好,他哭的時間還多著呢。


台北市長柯文哲到訪上海參加「雙城論壇」,18日的行程中有一項是柯文哲自己加進去的,那就是,參觀中共「一大」會址

大巨蛋談判柯P用「毛澤東戰法」,「在戰略上藐視敵人,戰術上重視敵人」,要讓對方知道我藐視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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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p固然聰明,還老喜歡喜歡引太祖語錄,不過到底繞不開知識分子的軟弱性,有心搞革命搞鬥爭,可惜官僚,買辦,資本家,一個都玩兒不過。強行學老虎也是變不成老虎的,太祖戰略里可並沒有八十歲的老媽出來哭:」我寶寶好累好可憐,還不如回去當醫生「 這種招數。


台灣人不服氣大陸人,覺得應該把大陸人走過的所有路重新走一遍,包括文革,包括階級鬥爭,包括意識形態鬥爭。


土木從業人員。
最關鍵一句:柯提供的標準不合理,不合法。
一直有看台灣的節目,大概了解一些信息。台北政府這種作法,一般的建築商根本不敢接市政項目了。國內的政府想卡開發商的手段都沒有這麼下流。
當然這是從專業技術角度說明,如果說到政治操作那就是另一種回答了。


謝邀。
行為的主體是人,我就直接評斷此事的幾位當事者。

馬英九——是他在台北市長任內,與遠雄建設議約,但是在簽約之前,遠雄變更負責設計的協力廠商,馬市府欲重新招標,卻被扁政府的公共工程委員會回絕。馬英九從政三十多年,其操守歷經反對黨最嚴格的檢驗,不需在此贅述。

郝龍斌——在其八年台北市長任內,是大巨蛋合約的主要執行者,並爭取舉辦2017世界大學運動會。從政二十年,亦無操守爭議。

趙藤雄——遠雄建設董事長,曾致贈阿扁高額政治獻金(2004年),及行賄官員取得公共住宅合約而判刑,社會風評極差。

柯文哲——身為繼任之台北市長,主張大巨蛋不論BOT合約,或是未按圖施工,存在諸多圖利廠商之條文與監工放水的弊端。
私以為弊端確實存在,可能因素有—
1. 馬,郝任內承辦官員與遠雄建設勾結,瞞上欺下。
2. 郝市府為使大巨蛋能順利啟用,以趕上世大運期程,屈從遠雄建設投機取巧,(亦即郝市長可能知情,但是未收賄絡)。

郭瑤琪——2004年任扁政府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委時,接受遠雄建設之申訴,三度發文撤銷馬市府大巨蛋流標的決定,事後遭監察院調查,糾舉為"嚴重違失"。郭瑤琪以另案涉及貪汙,重判八年。


最可怕的就是這種妄人掌權
以清流自居
殊不知 名利名利 名在利前


因為政治挂帥…
今天台灣的一切衝突,本質都可以追溯到這個根源上
大陸60年代曾經搞過「寧要社會主義的草,不要資本主義的苗」
我們廢了老大的勁,才把人們從階級鬥爭的大圈子裡拖出來
用課本的話說「引發了對於真理標準問題的大討論」
結果今天的台灣拼了命的往「政治挂帥」「非黑(藍)即白(綠)」這兩個大坑裡跳,連柯p這樣人物都沒法倖免…
看到這樣的事,本來想發出一聲嘲笑,卻只是一陣嘆息,最後還是他娘的大笑兩聲吧(?≧ ≦)


為了實現烏龜的居住正義


@北條泰時 怎麼會邀請我呢?我也不是...我不善於詳細闡述怎麼能回答問題呢?
我個人認識是柯文哲是一個善於迎合風向的人,愛作秀,拍腦袋決定。
台灣民眾討厭國民黨,柯文哲當然要打落水狗啦。雖然這個賽場是李登輝(郝伯村)提出,陳水扁興起,但實際上是馬英九擔任台北市長時開始招商等具體工作。
但,市民團體對新台北市長柯文哲提出陳情書,面對自己的起家資本、政治基礎+處於被喊打喊殺的馬英九,柯文哲當然要第一時間做出表示(節選自維基):

2014年12月底~2015年1月初,公民團體向臺北市長柯文哲送出陳情書,使得此議題再起。 1月8日,與公民團體見面討論後,柯文哲表示考慮不做地下道以化解移樹爭議。
2015年1月13日上午,遠雄集團召開記者會,直指只為幾棵樹就改變巨蛋工程的決策是錯誤的。
2015年1月13日下午,松菸公園催生聯盟、松菸護樹志工團、台灣護樹團體聯盟召開聯合記者會,指出大巨蛋BOT案的多項弊端,並呼籲臺北市政府主動公佈相關資料。
2015年1月14日,台北市長柯文哲公開護樹爭議是因為巨蛋地下道開挖,而且他反對開挖地下道。因為這個地下道從巨蛋端80公尺到出口只剩6公尺,並自認依據流體力學阻力一定會塞住,先天設計不良,根本無法施展地下道疏散人群的功能。
同年1月21日,柯文哲見趙藤雄,討論包括監察院在2009年提出的39項糾正案、工程逾期與罰則等3大問題,將重新議約..............針對移樹問題,推翻護樹團體的主張,仍然必須移樹,遠雄並依此決議及前體育局長楊忠和所核發之公文於同年2月6日進行移樹工程,但與護樹團體爆發衝突;市府因而指稱遠雄違反決議且未照雙方同意的移樹的SOP進行,並廢止該份公文。
2015年5月20日,台北市政府勒令遠雄全面停工。但同月22日,台北市政府又核准遠雄針對大巨蛋靠近捷運南港線一側的大底工程先行提出報備施工。同月25日,台北市政府繼續核准遠雄進行大巨蛋全區大底工程並於7月31日前完工。遠雄後續提出仲裁,但原訂於6月22日的第一次會議卻臨時因遠雄方仲裁人辭職而延期

看到沒有,柯文哲是在無法下令解除合同的情況下,做出的最快最嚴厲的決定。後期無法解除合同,並不是不想,而是風向不受柯文哲控制,民眾覺得解約條件太高。柯文哲當然學習希拉里,你們愛聽什麼我就說什麼,你們說不給遠雄干就不給遠雄干,你們覺得解約代價高就暫時不解約,所以目前處於僵局之中。


在諸多建設性議題遭遇困境,為了挽回民意,台北市長柯文哲重新回到了與財閥鬥爭的前線。卻不想再次面對的是一個早就備戰多時的龐然大物。

陷入困境
裹挾民意,無黨籍的「政治素人」柯文哲在藍營鐵票倉以巨大優勢擊敗連勝文,成為了台北市長。在萬眾期待下,柯文哲的一系列矛盾舉措,卻使自己跌下了神壇。

在柯文哲的改革中,種種矛盾之處隨處可見,比如柯文哲主張民眾要多用自行車、搭公交車,減少私家車使用量。卻取消了公交車的補貼,取消了租賃自行車免費時長政策。令民眾詫異:你又要我們坐公交車,又提公交車價格難道是精神錯亂?柯文哲的一系列措施,諸如停車格完全收費,削減老人補貼等等雖然給市府增加了收入,但是在民意上卻搞得天怒人怨

在民怨沸騰的情況下,內湖隨機殺人事件發生後,柯文哲的冷淡態度成為了導火索。

不滿意度首次超越了滿意度,這一標誌性的事件意味著柯文哲正式走下了神壇,過去失言卻仍能得到民眾愛戴的日子一去不復返了。

尋找出路
縱觀柯文哲的政績就不難發現,柯文哲的政績往往與拆違建、收費、取消補貼、取消優惠、發布網站app、和財團打官司之類的有關。這也暴露了一個完全沒有政治經驗的素人在面對實際行政建設上的種種問題時,其本人及團隊表現出的無力。

上任前柯文哲的幾項建設諸如公共住宅等等到了實際執行階段才發現,沒有政商關係的自己在建設領域寸步難行。而柯文哲每當在政策上遇到問題,往往採用粗暴的方式開除自己身邊的幕僚,甚至開除時還會說出令對方難堪的話。大家加入你的團隊是為了增加未來的政治履歷。柯文哲這樣羞辱對方,使得這種履歷變為了負面,自然沒有人願意和他共事,真正能做事的人像炮灰一樣被消耗殆盡。

此時適逢內湖女童案爆發,柯文哲不得不走到了尋找重大決策挽回民調的十字路口,左邊是建設,但是建設周期長難以獲得民眾認同,自己團隊的執行、規劃能力又不行。而右邊是改革,過去取消的幾項優惠已經搞的天怒人怨,很難繼續做下去。最終他選擇了過去五大案的「大巨蛋」,只要擊敗財團,就可以在民粹的年輕人及飽受房價剝削的中年人中獲得巨大的支持度。

大巨蛋案本身
大巨蛋案是bot案,也就是說政府招標,由提出最優方案的建商承接,政府出地,由建商出錢。隨後建商可以得到大巨蛋一段時間的特許經營權。但是弔詭的是,大巨蛋投標的時候,只有遠雄一家公司。為什麼?因為根本不賺錢。遠雄知道這一點還投標,然後在和郝龍斌不斷地談判後,修改了大量合同內容,比如原本周圍商業設施賺錢了要補貼巨蛋,可修改後,賺錢了盈利全部要給遠雄。條例很多我不能一一舉出,這個案子本身簽訂就有很大問題,但是涉及龐大的政商利益集團難以撼動。

現在柯文哲已經明白:合同本身的問題,根本查不下去。

當初柯文哲初涉政壇覺得太不公平了,想都沒想就決定對抗遠雄,但是合約已經簽了。解約過程十分繁瑣所以實際難以執行。於是他用「火災疏散通道不合格」為由暫停了大巨蛋建設,企圖用拖延戰術使遠雄資金周轉出現問題然後向市府妥協,就算不妥協也可以走司法。

遠雄一度試圖和柯文哲和解,但是柯文哲死咬不鬆口在最強勢期甚至喊出要求完全解約。但是畢竟財閥總是有辦法。遠雄著手解決了資金問題之後又在輿論上發動攻勢甚至在網路上建立了專門的網站說明。現如今甚至直接操縱的政客在質詢時刁難柯文哲,向柯文哲施壓要求儘快解決大巨蛋案。

柯文哲一度想淡化這一案件的影響,對外把最初「五大弊案」改成了「五大案」。並且通過暗中渠道不斷地與遠雄討價還價,可惜至今沒有結果。

遠雄案已經成為了柯文哲執政頭上的一片陰影,能不能挽回民意並且繼續執政下去恐怕在此一舉。所以他不惜喊出「市長不做了也要解決大巨蛋案」。但是結果能?在我看來並不樂觀。

雖然是為了挽回民意,可是柯文哲的行為的確踐行了民主與正義。

想想白色力量究竟是鬥不過財閥,不禁有些傷感。


因為他以前只是個醫生


因為他聽從了申玉菲的建議!


我覺得深層次原因是柯p(自己很想,民進黨也可能背後在使力)想一舉操翻國民黨原有的政商結構。太著急了,而且沒有策略。
公民團體之類的只是棋子。


TG剛建國的時候也打倒一批人凝聚群眾啊,柯P還是水平不行


因為「大巨蛋」暗諷了台灣「閑的蛋疼瞎逼折騰」的「時代精神」,這是不被允許的。煮茶葉巨蛋,才是台灣人民喜聞樂見的


私以為台灣這幾年經濟這麼差(民怨不滿),跟台灣民主幹擾法治不無關係,

一點淺見,


因為他就是特朗普


無能比貪污更可怕。台灣選舉了這麼多年,領導一蟹不如一蟹,現在有素人市長素人立委。


就事論事。任何市政建設的承建商必然要掙錢。否則他幹嘛來做事?如果承建商有掙到錢沒虧損,所以承建商是壞蛋?

任何執政者只要符合程序合法,接受任何人的合法政治捐款都沒問題。

在某些人看來,難道財團不是公民,政治人物不得為他們謀取合法權益?財團沒有合法權益來正確自身利益?

難道歸咎於,你有錢所以你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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