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待捐款,我們應該是什麼樣的態度?
對不起有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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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個情景。
上周我們學校為地震捐款,給紅會。
我和一朋友意見不一。
我:紅會腐化,不如不捐,少捐錢養那些蛀蟲。讓他們認清現實,以促改革。
朋友:不如多捐,捐10元貪五元,還有五元落在災民那裡,捐1元貪五角,災民只得五角,與其抑制腐敗,毋寧讓災民多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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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怎麼看?我一直被這個問題糾結。其實是一個分配問題對嗎?
捐款或者做慈善這種事情,本來就不該在前面加上一個「我們」這樣的前綴詞。
每個人有每個人的立場態度以及客觀條件。
如果做慈善這種事情,要建立在「我們」,也就是大家都要統一行動,弄出個標準模式來,統一按照規則給錢的話——這就不叫捐款了,叫稅收。
每個人做慈善的做法不同,我覺得旁人不要強求別人和自己一致,最好。
說說我做慈善行為或者捐款的態度吧。
首先,確定這件事情的真實性。接下來,就應該各行各法了,不要強求統一。
我這兩年一共捐款過幾次,如下:
第一,微博上某地方公安系統官博發的,某基層民警得了鼻咽癌,我按照公布的消息捐了錢(有平安XX的公安官方微博背書,可信度沒問題)。
第二,前年在我孩子出生之前,我在某媒體上看到一個新聞,一個得了白血病的孩子,非常痛苦,對自己的母親說:媽媽你把我埋了吧。(此事情有當地媒體做了深入報道,可信度無疑)
當時我即將有自己的孩子,就實在不忍心看到孩子這麼痛苦,那是一種即將為人父的心軟。
於是我想辦法找到了這位孩子的父親,打了七萬塊錢給他,本來打算捐十萬,不過剛好當天我微信轉賬額度不足,於是打算過兩天再打三萬。不過兩天後,孩子的父親發消息說,醫療費用已經湊齊了,不再接受捐款,感謝大家。於是我沒有再繼續追加捐款。
第三,我的一個資深的讀者告訴我的,一位讀者家裡有人患病,經濟緊張。而那位遇到困難的人,其實並不是我的讀者,而是找我幫忙的這個讀者在其他小說作者的粉絲群里認識的。我核實了一下這件事情的真實性後,就找到了遇到困難的這位兄弟本人,給他打了一筆錢。和他通電話的時候,那位兄弟感動得幾乎快哭出來了,他說萬萬沒想到,我會和他聯繫給他提供幫助。能感覺到,他一條漢子,被生活的壓力逼迫得到了何種地步。他甚至對我說,五哥,以後有什麼用得上我的地方……我沒等他說完,就直接打斷:給家人治病要緊!
之後,這三位,我都從來沒有聯繫過。我也沒有過問過,捐出去的錢,他們做了什麼用途,或者說,我也沒有去問,病是否治好了,是否康復了,是否從深淵之中重新走入了幸福的陽光之中。
因為,我不敢。
我其實本質上是一個心特別軟的人。我很害怕聽到壞消息。
對於這樣的求助事情,我已經做到了我能幫助的事情,剩下了,只能交給老天了。
如果說我繼續過問的話,萬一患者沒有得到康復,那麼這樣的壞消息,我真的不想知道。
只能心裡祝願他們一切安康吧。
這是我個人的態度和做法,不強加任何人,有不同意見也是你的自由,也彆強加給我。
謝絕撕逼。
我同意連岳的觀點:對於本應該是政府本職工作的賑災,不鼓勵個人捐款,不鼓勵企業捐款。對於個人悲劇或是沒有保障的弱勢群體,比如朱令或者特殊疾病的兒童救助等,心有同情可自己捐款,但不要站在道德至高點強迫他人捐,也勿炫耀自己的捐款。
總而言之最重要的是:不要做任何道德綁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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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連岳"飛躍瘋人院"一文:
這次雅安地震,我幾乎沒有發任何微博。除了轉了一條谷歌的尋人服務,它確實是利用網路海量資訊提升尋人效率的好發明。要了解災情,就看看通訊社的消息。
我沒有祈福、沒有點蠟燭、沒有發愛心。如果這些小圖標能讓受傷者癒合,使遇難者復活,我想我是會做的,可惜它們不能產生醫學奇蹟。
我對各類救災指南、激情轉發和捐款號召,基本上抱持的態度是:「先冷靜幾天再說吧」,視其為無法定義的噪音。
還好,幾天過去了,看看評論,只有一人逼我表態。
這是上次汶川地震後的收穫吧,理性的人多了起來,尊重他人選擇的人也多了起來。
2008年那次地震,最可貴的價值生成是王石先生的建議:萬科只捐200萬,並建議每個萬科員工捐款不要超過十塊錢。
王石當時說,「對捐出的款項超過1000萬的企業,我當然表示敬佩。但作為董事長,我認為萬科捐出的200萬是合適的。這不僅是董事會授權的最大單項捐款數額,即使授權大過這個金額,我仍認為200萬是個適當的數額。中國是個災害頻發的國家,賑災慈善活動是個常態,企業的捐贈活動應該可持續,而不成為負擔。萬科對集團內部慈善的募捐活動中,有條提示:每次募捐,普通員工的捐款以10元為限。其意就是不要慈善成為負擔。」
我對王石不太了解,僅憑這個事件,以後在講起中國企業家時,就無法忽略他。這是企業家精神的一次普及:企業不是慈善機構,它最重要的功能是為股東賺錢,賺錢的同時,它納稅,政府收這些稅,已經做出承諾:我們會做好救災工作。
災難發生時,企業拚命比賽捐款,會造成雙重損失,一是政府可能違背救災的承諾,浪費了原本應該救災的稅收;二是企業的經營受害,頭腦一熱導致現金流出問題,企業可能就會垮掉——員工失業、股東損失,那也是災難。
所謂的企業家精神,就是你經營企業的時候,理智一定要戰勝激情。蓋茨的慈善基金世界一流,可他經營企業時發慈悲讓人隨便盜版,那微軟早破產了。
我也許不是企業家,也並不經營企業,企業家精神對個人有用嗎?
很有用。你是自己的主人,你就相當於你的企業,而且是經不起失敗的企業,更不能讓激情毀了自己,也不能讓自己的激情毀掉他人。理智在逃生時很重要,理智在你的成長中很重要,越是文明的社會理智就越多,當人人試圖用企業家的角度想想問題時,理智就會多起來。
當一個人視這點為當然,那就是一個理智的人:任何人有權和我不一樣,任何人有權做他認為該做的事。
你點蠟燭祈福,你不要去罵那些吹蠟燭吃蛋糕的,反之亦然;你免費發放物品,你不要去罵那些加價出售商品的,反之亦然;你捐款,你不要去罵那些不捐款的,反之亦然;你認為災難發生時該念念經,你不要去罵那些去KTV的……當一個人身後有強勢支撐時,容易去逼迫他人,以為和自己不一樣的人,就是錯的。
就算他人選擇了錯誤的生活方式,也是權利。正如你抽煙、睡懶覺、喝醉、不愛鍛煉。
五年前痛罵王石的人,現在很多表達了歉意。也由此可見,一個不同的聲音,是多麼寶貴的財產。感謝當時憤怒的人群沒有用石頭砸死王石。當然,這次逼表態、逼捐的聲音不如2008年,也許是因為這次地震的危害小得多,如果是同樣當量,也許,逼迫的聲音還是一樣響亮。
有人不解,王石不提醒,把身家全捐出來的人也不多。你在微博上隨便轉發幾條,點點蠟燭,發發愛心,圖標都是現成的,為什麼不做的呢?——這確實是個逃避的好辦法,但是理智與自由也是這麼一點點失去的,人不會一夜間成為奴隸,都是一步一步退讓成為奴隸的。我們屈從他人的逼迫,做違心的事,那就是奴役的開始。
一個人,不應該假裝悲傷,即使悲傷顯得美,也不要去占這種便宜。如果你逼迫自己和他人「悲傷」,那你就參與制造了一個虛偽的世界。虛偽的世界,它的愛,它的力量,一定小於真實的世界。
最後,我想彙報一下這幾天的生活,我沒有傷心到吃不下飯、睡不著覺,只是像往常一樣正常生活,因為周末,喝了兩瓶紅酒,看了一場電影,而且不準備捐款,我每年納了不少稅,這次地震,並不是個大災難,政府有足夠的錢和物資去救援、去重建,它應該做好。
任何災難發生,我想做的,都是正常生活,這是應對災難的最好辦法。如果情緒亢奮、放棄理智就能救災,那瘋人院才是愛心人士的最好歸宿。作為一個受過災的人,從來不捐一分錢。也不會特別關注。
小時候家裡水災,房子什麼的全淹了,只能搬到鎮上學校去住,長達一個月的受災,最後只收到幾兩米,幾包泡麵,幾瓶礦泉水的救災物資,喂貓都不夠。
而所有的教師(我爸是中學老師)都被扣掉一個月的三分之一工資賑災。雖然我們正在受災。
他們的貪婪與黑心可以想像最近微博關於捐助的事情鬧得沸沸揚揚,記點流水帳。
這些年堅持給山區捐東西,有很多溫暖的反饋,比如有位校長在校舍後面養豬,每年過年都在堅持給我送一大塊肉和一點土特產。其它人逢年過節給我發簡訊的也很多。
但是也有不好的。某些地方,本身貧窮,各種政府民間捐助太多,更加助長麻木,當面接受之後,在村官不在時,各種委婉或直接暗示「麻煩給現金」——的時候也不是沒有。
(及:我個人認為有個比較不好的趨勢,那就是:很多組織和政府組織捐助活動時,老是指定著少數民族地區和學校,彷彿不如此就不夠善,誠意就要打折扣,然而需要幫助的漢族學校也很多,而那些地區,資源過多集中,活動太多也不好。有些地方的孩子甚至已經有了「拍了照就有東西拿」之類的概念,對他們的幫助,反而在性格塑成上是種損害——這裡沒有地圖炮民族的意思,責任多在組織者身上,上面那位很好的校長就是少數民族。)
所以近兩年我捐東西的方式有調整,在捐完第五個圖書館之後,對大型的捐助趨于謹慎了,現在更喜歡做小額多次分攤的捐贈。並且制定了一些個人原則:比如近期有受過同類捐贈的學校不再進一步接觸,了解一下需要捐贈的原因是什麼之類。
這一兩周關於捐或不捐的話題吵翻了天,讓我想起一件事。
捐過的學校里,有一個在森林中,海拔較高的村子,給了我很深的印象。
印象深是因為,那裡輟學率一直很高——然而跟其它情況類似的地方不同,他們本地人口素質相當好。
沒有窮到慘烈——住的雖不太好,至少瓦房是普及的(雖然屋頂下還是很多是木製和泥結構),也似乎沒有吃不上飯的。
不懶——每次去的時候,村裡都沒看到閑人,即使是冬天圍坐烤火,手裡也拿著點活在做。
不奸滑——沒有像小說里描寫的那種誇張的山裡人淳樸。但我們每次去,都是在村政府吃飯(有給錢),一般是吃火鍋。路過的村民,聽說我們是來考察準備捐助的,好幾次都有人順手把背簍里的東西掏一點讓我們加菜。一把青菜,一些筍乾,兩根白蘿蔔之類。
甚至都不太重男輕女——教室里留下的孩子,女生還要多兩個。
然而就這樣一個地方,輟學率非常高,每次去,校長和老師都總有一兩個在外面奔波勸復學的。
我們研究了很久,最後得出一個不知是否正確的結論:因為在森林裡,而且林業資源很好,當地人除了打工,更加喜歡往山裡覓食。並且留守兒童較多,翻山越嶺的,老人覺得路上危險較多,來回麻煩,不如在家附近多找點現成的好。讀書沒什麼用。
政府拔款修的學校是那附近五個村落最好的建築,老師和校長也很負責,但起效不大。
2013年的時候,我們幾個考察完了,湊錢給那個學校捐贈,送了運動器材,新書桌等,我另外再加了六百本書。有位同行的朋友翻了翻我的書單,建議說:「要不再買一些大人用的,農村能用上的?」
我們商量過後,增添了一些基礎衛生,林業,養殖相關的。後面那部份大家都不懂,大概有三百本,都是估著買的。
其它不知道能做什麼了,最後一次去的時候,沒見到校長——他照樣在山裡跋涉著找孩子回來上學,跟頭辛苦的老牛似的。
今年過年的時候,那個校長給我們一行五個人挨個打電話拜年。他跟我特別提了一件事,關於那些書:說村幹部都還比較負責,每個村送了幾十本,經常會叫村民有需要的來看看,然後過半年開會時再互相交換。
因為我們對養殖相關的不在行,所以那些書里,其實實用的不多,也不太適合當地民情,很多人都興趣不大。但是有一次,有個村民養的魚出了問題,那村當時所拿的書里,正好有一個解決方案。是村幹部主動翻書告訴他的,並沒能完全解決,但幫了點小忙,至少讓他拖到了找人來治。
那村民家兩個小孩,本來都已經大半年不去學校了,那事情過後,養魚的村民主動讓他們回去上課了。這是2013年底的事,到今年過年時,一直沒有再輟學過。
不知道這個行為對他們一生影響有多大,也可能念不了兩年又繼續回家了。但,聽了這事的那天下午,我是非常高興的。假如他們能因此一直繼續升學,區區三百本書,就能換來兩個人的人生軌跡有所調整。像這樣的事,不管任何時候回想起來,簡直都是我個人的無上榮光。
回到捐助的話題:
我現在的想法是:謹慎的做,細緻的做,調查清楚再做。
做善事到了需要用到「謹慎」這個詞,其實未嘗不是悲哀。
但謹慎之後能看到切實的結果,是一種異常的滿足和踏實。
但有能力且願意的人,還是不妨盡量試試。
因為總有一天會慶幸做了這些事。學校公司開募捐大會讓我捐的我不捐,不捐不行的我就少捐意思意思。
走大街上如果那個捐錢盒子我看看如果是我關注的領域我會捐。
賣藝的如果讓我感到我應該給錢我就給。
伸手要飯的從來不給
捐款也好施捨也好講究的就是個自願。我樂意捐我找機會也會去捐。
你要把錢箱子塞我鼻子底下的話。sorry.....
私人之善舉,不可取代公職之權責。否則非只助私人偶行之善,亦縱公職常失之惡。
————我通過微公益為雅安捐款500後,在他們的問卷調查里發表的看法。
抗震救災 這是政府獨職能之一 我們的稅收已經包含這些費用
然後 現在捐款 不是 道德綁架 就是 愛心浪費 這是大環境所為
1企業來說 完成符合公司利益的社會責任感 我們會記得那些企業捐了多少 之類的數字 比如汶川時期的王老吉(現在加多寶)
2個人來說 以捐款代表自己有所為的愛心 為了美化人格也罷 或者自我安慰也罷 這個只是少數吧 也有一部分人把愛心寄托在中國紅十字會這種組織中 你懂得
3政府來說 為了弘揚XX精神 詳細見政治課本。。 汶川 玉川 災後工作如何?沒有人關心
平時能少闖紅燈 不亂扔垃圾 就是在捐愛心
個人對待捐款這種事的態度有對錯可言么?這種事都要別人教?
一個國家需要捐款來維持,是很不正常的。
捐款是純粹的個人行為,不鼓勵,但是也不應反對。
你想捐,不要指責不捐的人。
你不想捐,也不要阻攔想捐的人。
並不存在分明的對與錯。
在中國我已經不再委託任何人做善事(紅會你能相信),我一定會親歷親為。我認為錢只能就救急,地震、自然災害、疾病、火災等都可以捐款幫助受害者,但是絕對不能去向窮人捐錢,這隻會讓窮人更懶。只要他沒有殘疾、沒有疾病、有勞動能力,就應該幫助他獲得勞動技能,讓他通過自己的勞動來改變生活,如果他不願意,那就只能被社會淘汰。此外,我想問政府,什麼時候捐款可以抵稅!!!
募捐活動也是要成本的,人家花五千來募集錢,結果收上來五千,正好抵消成本,不會有錢發下去。如果有盈餘,先得滿足自身組織需要。
我個人喜歡捐給碰到的需要救急的人,最喜歡給現金,一般三五百。太少的錢,還是自己留著比較好,做慈善最重要的是幫人解決問題,而不是滿足自己行善的慾望。
那些不可靠的組織,最好能餓死或者被取締。
我突然覺得這個分配是個冷幽默的笑話,難怪有那麼多人想要做官,原來世界上有這麼多人願意無償養著他們。
1.道德綁架是可恥的
2.藉機作秀也是可恥的
3.盡你所能
4.不要讓捐款成為主要聲音,要探討為何房子不堪一擊。
先讓他給出數據、報告證明「捐 10 塊中能有 5 塊落到災民手中」,然後再來衡量這個性價比。
題主你好,想必我們都是學生了,我也來嘗試回答一下這個問題吧。
我和我的同學也有過類似的對話,但我的意見是,你不想捐就不要捐了,你的朋友要捐就不要攔他,也不要過多的judge此類事件。每個人對公益都有自己不同的看法,對於紅十字會我們要報以一種批判的態度去看待,一方面,紅十字會是中國政府支持的政府性質的公益組織,其權威性可想而知。如今雖然紅會經歷了郭美美事件之後一蹶不振,但政府能力巨大。就拿偏遠山區的教育上來說,能引起質變的幕後推手往往都是各級教育領導。為啥?因為國家每年都有撥巨款去專項解決這樣的問題。但話說回來,另一個方面,中央的政策永遠是好的,但到地方容易變味。拿紅十字會做的例子,當初成立紅會扶持紅會,都是政府的決策,但卻無法控制官僚主義以及貪官們的滋生。有多少善款能到災民手裡的?這裡我還要補充一下另一個同學的觀點,如果有一塊錢捐了出去,只有五毛錢到了災民的手裡,不一定就是因為被貪官貪污了5毛錢,而是運輸或者其他的固定成本消耗掉了5毛錢。
但我覺得題主可以關注一下其他的公益組織組織的公益活動,把錢捐到效率更高的地方。
真正的仁慈是對於假裝困苦的人可以無視,然後可以用盡全力去幫真正困苦的人。覺得要幫就幫。
題主是從整個面看待這個分配不均的問題,如果換個角度,從點上看如何?
我記得一件發生在我小學3年級的時候的事情:
那一天班主任讓我們告訴家長,家境困難的家庭,去居委會開具貧困證明。下周一上交證明,領貧困補助。當時貧困證明是分為三種,家庭月收入10-100的是特困生,100-300的是貧困生。特困生相比貧困生能領到三倍多的貧困補助。
星期一那天,班上有三分之一的小夥伴,帶著貧困證明來上學了。然後就出現了下面的一幕:
小夥伴們紛紛拿出貧困證明,相互攀比誰的「家庭月收入」更低。
當時班上有個和奶奶相依為命的同學,僅靠奶奶拾荒維持生計,幾乎窮到連課本都買不起,自己手抄課本那種。我清楚的記得他的「家庭月收入」上寫著「150元」
然後有一個家境不錯的,平常吃零食特別多的小胖子,拿出了他那張「家庭月收入」為20元的貧困證明,四處炫耀。也就是說,他將拿到的貧困補助是那個手抄課本同學的三倍。
這個居委會開的貧困證明,上面的「家庭月收入」是由居委會的幹部審核的。手抄課本那位同學的「150元」的確合情合理。至於那個小胖子同學的「20元」是怎麼審核出來的,只有他的家長和居委會幹部知道了。
的確,在很多地方,越是有錢有權,越能拿到更過的「貧困補助」,這便是現狀。
捐款,是人類文明社會互幫互助的一種行為體現。本意是很好的。所以給需要幫助的人捐款,是非常值得提倡的態度。
如果因為小胖子家的行為而取消貧困補助,那麼,那位手抄課本的同學因沒有拿到補助受到的傷害,比小胖子家的行為造成的危害,更大。
不公平的事,會有,蛀蟲,會有。當蛀蟲越來越多,侵蝕了捐款的善舉,我們應該去發現蛀蟲,理性捐款,讓捐的款幫助真正需要幫助的人,而不是去質疑捐款的性質。
把善心捐給有需要的人,從身邊做起,不嘲笑貧困學生,多給他們一些幫助,讓這份善心,切切實實地,直接地,幫助到有需要的人吧。
你們憑什麼用你們的道德標準,來綁架我的財富!
每一筆來自公民的私人捐款,都是給民主zf 的一記響亮耳光……約翰遜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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