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彭宇案誰在說謊?
彭宇?徐老太?法官?彭宇敗了訴,徐老太千夫所指,法官調離法院。為什麼南京市政府又出來說方面沒有誤判?那為什麼二審以調解結案,一審法官調離法院?市政法委書記劉志偉是不是也在說謊?
在中國,發生交通事故,或者扶助老年人,確確實實存在巨大的風險,即使你不負有責任。
拿本人親身經歷來說吧。我在山東臨沂某縣工作,曾經發生了兩次很心疼的意外。
第一次是07年,在城區道路上騎自行車與一電動車相撞,對方是一30歲左右的女性,當時我在自行車道上由南向北行駛,屬右側行駛,對方由北向南屬逆行,且其速度明顯過快。交警根本不作為,對方一意糾纏要追究我的責任,甚至鬧到我工作的地方,最後我在壓力下賠償對方100元。
第二次是08年,在同一路段的主幹道西側的自行車道上,我是騎自行車由北向南行駛,被從後方騎行電動車撞上,對方是一40餘歲女性,我沒有摔倒,對方摔倒在地,且頭部先著地並出血,我立即報警並報醫。交警根本不作為,即使有旁人證明是對方從後方撞我,交警仍然不予裁決,對方家屬糾纏不松,五六個人輪番上陣。最後對方又鬧到我工作的地方,我再次賠償對方醫藥費。(這兩次事故,對我的工作和生活造成了巨大的影響)
雖然我熱愛我工作的地方,且已居留在此,但從此不再像以前那麼愛了,而且,我真的不敢再發生交通意外了,更不敢去幫助別人了,路上見到老人,見到狗,見到小孩,甚至見到人,都要離得遠遠的。所以我贊同這句話,即使開寶馬和賓士,都扶不起老人。只有經歷過,才會認識深刻;如果泛泛而談,每個人都是道德先生,但生活是真實的,誰也不能生活在真空中。
作為被告,貌似有罪或違法需要起訴方舉證或檢方舉證吧。可是奇葩的是,這個法官竟然讓被告自證無罪!這樣不算執法違法嗎?
其實不在誰在說謊,而是不專業的法官在缺失關鍵證據(現場筆錄)的情況下以「常識」作為斷案依據,雙方各打五十大板和稀泥,判決結果嚴重挑戰社會公信良俗,讓法院所代表的「法律」的公正性受到了大眾質疑,社會道德風尚自此加速倒退,訛人事件日增。
按照民訴法證明責任分配的原則,在事實真偽不明時,法官應當做出對原告不利的裁判,即判決老太太敗訴。
我認為法官的推理還是認同的。判決書如下。
原文在此, 根據被告自認,其是第一個下車之人,從常理分析,其與原告相撞的可能性較大。如果被告是見義勇為做好事,更符合實際的做法應是抓住撞倒原告的人,而不僅僅是好心相扶;如果被告是做好事,根據社會情理,在原告的家人到達後,其完全可以在言明事實經過並讓原告的家人將原告送往醫院,然後自行離開,但被告未作此等選擇,其行為顯然與情理相悖。
我的看法,就是當時碰撞了 ,責任在誰也說不清,但是老人倒了,多少要有所表示,以為沒什麼大事,就掏錢了,這就導致了以後責任確認的被動,。沒想到後來老太太傷勢這麼大,賠償不起了。就反悔了。本來責任確定也很難說清。偏偏對方有個有關係的兒子,利用關係,得到某些對自己有利的證據。導致所謂程序違法出現。
結論:這個案子,法官帶有偏向性,如果是普通老百姓,恐怕很難得到這種待遇,本來公共場所擠碰跌倒,就不是過失性的。責任也往往很難分清。即便法律根據某些原則,偏向受害一方,也應該是對公共機關,比如公交公司。現在倒好,敢於承擔責任的,被判13萬。本來不見得分清是非的事情,也要承擔60%責任,。以後遇到事情,即便與自己有關,也只能跑了。 公車擁擠,導致的,怎麼能個人承擔?
這個案子,我覺得最重要的不是事實的真相,而是法院的思維方式。
判決書稱「彭宇自認其是第一個下車的人,從常理分析,他與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較大。如果不是彭宇撞的老太太,他完全不用送她去醫院」。
這簡直是什麼邏輯,照這麼說,苦心經營的雷鋒算什麼了?即使是從疑罪從無來看,也不該這麼判吧?
退一萬步講,假設彭宇真的撞了老太。法律的目的是什麼?法律的真諦是維護社會的公平,因為法院「保障」了一個徐老太的利益的判決,導致整個社會1萬個李老太,張老太真正需要幫助的時候,沒有人敢施以援手,你覺得這樣的法律,沒有問題嗎?
我所知道的法律原則有兩條
第一條 "疑罪從無"
(疑罪從無,是指刑事訴訟中,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確實、充分,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摘自百度百科
第二條 "誰主張誰舉證"
(誰主張誰舉證就是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提供證據並加以證明。是一種舉證責任的通俗化說法,便於非法律專業人士理解。一般在民事訴訟中較多採用。)摘自百度百科
彭宇在說謊。因為確實撞了。
誰在說謊已經不太重要,重要的是我們能不能從中汲取一些教訓,比如:
1、自己是不是應該多一點求證精神?
2、媒體是不是還應該檢討一下自己的責任心?
3、司法與媒體之間是不是應該建立一道防火牆?
4、司法的威信為何如此的低?
等等
附:彭宇案判決書全文賞析
http://hi.baidu.com/uehe/blog/item/00db157f8cd0510c29388a75.html
此案已成羅生門,我們都在等待知道真相的「樵夫」的出現。
我一直就認為是他撞的,可惜網民真的大多數很蠢,從來不願意從事情細節中推理一下
老太有醫保,有兒子,又不是窮人,有必要去碰瓷嗎?
老太的侄女到了之後,彭宇為什麼還跟著上醫院去了?話說他都說了是在工作途中,真的是助人為樂,會放下工作跟著那家人上醫院?這麼不正常的細節都沒人在意
根本就是他撞的,只是開始不知道要花那麼多錢,才跟著去醫院,以為付個幾百塊就完事了,結果得知要幾萬塊,就開始耍無賴了,彭宇是真正的惡人,還有那些想賺眼球的記者,影響了整個中國的風氣,其實應該全部揪出來嚴打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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