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站採集血液後會進行HIV檢測嗎?為什麼還會有人在醫院接受輸血後感染艾滋?

輸血染艾滋女童家長質疑調查慢 官方:那你來吧


會檢測,還有檢測別的一系列血液傳播疾病。
因為不幸遇到了「空窗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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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解釋一下什麼是【窗口期】:艾滋病毒從感染到體內產生免疫反應出現抗體需要一段時間(4到6周左右?反正挺長的),在這段時間裡現有技術手段沒!有!任!何!辦!法!判斷此人是否感染艾滋,這段時間稱為「空窗期」
然後,解釋一下現在的【艾滋病檢測技術】:現有的對艾滋的檢測手段是檢測「人體對艾滋病毒產生的抗體」,而沒法檢測「艾滋病病毒本身」,問題在於人體產生抗體需要時間而且並不短,這段時間內目前技術手段毫無辦法。
現在問題來了,假設有個人已經感染了艾滋,因為不可知的原因和心理,在這段並不短的「空窗期」內去獻血,這份血液的檢查結果會是正常的但其實含有艾滋病毒。這就是這個孩子不幸感染的原因。

1,獻血須知有寫明:xx天內沒有危險性行為。這些人明知自己近期有,為什麼要去獻血,我也想不明白。
2.血站對抽取的血液會進行多項檢測,其中包括了艾滋病抗體的檢測,但在空窗期內抽的血,檢查結果將是正常。這個風險一直要到以後能有對艾滋病病毒本身有效的檢測手段,才有可能消滅。
3.醫院用血其實手續十分麻煩,只有真正嚴格需要用血的病人才能輸血,需要填很多資料給病人做很多檢查,再去血站申請才能拿到血。醫院的職責是判斷這個病人是否需要輸血和輸血前告知風險(其中就包含了可能會因為輸血感染疾病)。

總的來說,一個不恰當的比喻就是一個人走在馬路上被雷劈,這個幾率很小,但是確實發生了。沒人有責任,但需要救助機制。
這個孩子很可憐。醫院和血液中心無責,但是基於我國目前的「特殊國情」,醫院和/或者血液中心,可以考慮適當補償,而非賠償。

pss,所以啊,健康人獻血挺安全的,輸血確實有風險。綜合考慮:不得不輸血的時候聽醫生的,輸了血的祈禱安全(沒開玩笑),世上絕大部分是好人絕大部分是好血,該吃吃該玩玩別恐慌這些沒法預知的事情吧。嘆氣。


已有的回答說的沒錯,HIV篩查存在一個「窗口期」。我僅做擴展回答。

圖片來自百度,我電腦不在身邊手機答題,稍後會補充一張更專業的篩查流程圖。

人體內CD4+的T淋巴細胞是HIV糖蛋白的特異性受體,HIV通過gp120與靶細胞表面CD4分子高親和性結合,同時也與表達在靶細胞表面的趨化因子受體(CCR4、CCR5)結合,再由gp41介導病毒包膜與細胞膜融合,病毒進入細胞內。
注意,這個過程只是病毒感染人體細胞的一個過程,如果意外暴露接觸了HIV污染樣本,比如醫務人員職業暴露後,立即(一般來講24~48小時內)服用抗逆轉錄病毒的藥物(干擾素類),理論上講是有機會阻斷病毒感染自身的。
服用抗逆轉錄類藥物是一個較長時間、十分痛苦的過程,身邊有同事親身體驗過,所以我深有感觸……

病毒感染人體細胞後,機體的免疫系統可通過不同的應答機制以求阻止病毒複製(體液免疫應答、細胞免疫應答),產生相應的抗病毒抗體。

注意,這裡所說的「抗病毒抗體」,便是臨床上常見的HIV初篩實驗中所檢查的「HIV特異性抗體」。

由此可見
1、HIV初篩實驗檢查的是「抗HIV抗體」,而不是「HIV病毒載量」;
2、從感染HIV病毒到機體產生「抗HIV病毒抗體」,這之間有一個免疫應答的時間差,在這個時間差裡面,人完全有可能「感染了HIV病毒而不能檢查出抗HIV抗體」!從而出現題主所提問的這種情況!
這就叫做窗口期,時間大概是3~6個月。

附兩張圖,一個是我前年在HIV確診實驗室拍的,一個是今年初在省疾控學習後拿的合格證。(手機拍攝,爪機太差了,你們誰要是要贊助我一個plus,我提供免費後半生醫療諮詢!淚~~~)

雖然我不搞HIV確證,不過我媽說了,藝多不壓身

@林林


HIV空窗期


因為艾滋病毒感染後有兩周到三個月的窗口期,期間抗體的量尚未達到可被檢測的閾值因而呈現陰性。部分發生高危行為的人(以男同性戀者占絕大多數)通過獻血順帶測艾滋,是的你沒看錯,他們去獻血就是為了測個艾滋。


各種傳染性疾病(包括但不限於艾滋、乙肝、丙肝)在窗口期(簡單來說就是病人剛感染體內還沒產生大量可檢測抗體的時期)的獻血者憑常規檢測手段是檢測不出來的,能檢測出來的手段太慢而且非常昂貴。我們不可能采了血之後擱置一個月(窗口期)不用然後讓獻血者做了檢測再決定用不用,這對社會資源來說是巨大的浪費。技術層面上來說,核酸檢測NAT是目前已知的最有效的手段,縱使已經非常昂貴,但仍然具有相當大的局限性:

核酸檢測將艾滋病病毒的檢測窗口期縮短至11天,並且核酸檢測這項技術目前可將乙肝、丙肝病毒的檢測「窗口期」分別由原來的50天、72天縮短到25天、59天。

本身采血、儲存、分配的成本就比較高,如果以最高標準實施檢測,估計就沒有人用得起血了。血液不安全是個不爭的無奈事實,臨床上能不用就不用。如果一定要用,家屬簽署的《輸血同意書》里必定會有針對血液因受檢測技術所限而無法查出某些傳染病的免責條款。很遺憾,醫院、血站在采血輸血這些環節上很可能是無責任的。出於人道主義,相關單位最後一般會向受害者發放額外的補償而不是賠償。
說到題目配圖中的這個事件,其實重點應該是事後辦事效率太低而且人員素質有問題。本來發現血液有問題,應該第一時間查清問題血的來源,並封存同一人所獻血液以避免進入流通使用。而且獻血的時候一般都留有記錄和聯繫方式,要查到獻血者核實情況也不是難事。不知道為什麼調查清楚下定結論以及做出相應處理需要四年的時間。


3個月的窗口期


艾滋檢測會有窗口期,在窗口期能檢測出來,否則檢不出來,所以有高危行為的要多檢幾次才放心!


我想說的是既然有些病有窗口期為什麼不對血庫里的血定期做個檢驗呢


好吧,以我有限的水平粗略的回答這個問題。
輸血有風險,用血需謹慎。
血站是會檢測HIV的,只是如果一個人剛剛感染了HIV病毒,以現在的技術並不可能馬上檢測出來。
因為它存在潛伏期
潛伏期
潛伏期
這是個技術上的難題。
可以去網上搜一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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