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戲劇評論是怎樣的?
有些普通觀眾的觀後感,我認為並不能叫做劇評。我們所熟知的好的國內劇評人也是屈指可數,請問什麼樣的劇評才是一篇好的劇評,一篇好的劇評它能夠有什麼樣的作用?
琢磨這事兒挺久,自己也在做著戲劇評論的嘗試和實踐。
對於「好的劇評」,個人觀點是:
1. 立場客觀,見解主觀
所謂「立場客觀」,指的是評論者的個體獨立性。行業內的人都知道,這個圈子小到不能再小,各種關係也是錯綜複雜。在這個時候如果因為情感,面子或是利益因素而影響獨立性,這篇評論便無異於軟文,也就從根本上失去了價值。
而所謂「見解主觀」,則是指這篇評論必須要有自己的觀點。不怕尖銳而幼稚,只怕圓滑而世俗。不成熟的觀點可以通過接受批評而逐步變得成熟,但一旦變得圓滑,做出的評論也就隨即失去意義。失去觀點,拾人牙慧,避重就輕,這都是在「圓滑」之後呈現出來的狀態。沒有自己的主觀見解,是決計稱不上一篇好的評論的。
2. 從戲劇理論及實踐的專業素養出發
從現狀來看,當下的「戲劇評論」大多還是在兩個端點之間拉扯——「觀後感」及「學術論文」。前者無異於帶著劇透的觀劇體會,以及一知半解的指手畫腳;而後者,則又顯得過分脫離實際,一頭扎進理論的窠臼無法與他人溝通。最良好的狀態,則是一個有完整理論構建以及足量實踐經驗(作為表演者以及觀眾的經驗)的戲劇評論者,用大部分人能夠理解的語言,進行正確的評析。
現在在社交媒體中最活躍的劇評人「押沙龍在1966」曾經撰文寫過自己關於戲劇評論的見解,它認為好的戲劇評論者應當是見識過「樹頂風景」的人。所謂「樹頂風景」,也就是經由大量觀劇經歷,劇本閱讀,以及相關理論的學習,帶來的正確並且格調高的「審美能力」。
在這裡,我與它的看法基本一致。如果要儘可能地讓自己的評論「好」或者說「令人信服」,是離不開理論以及實踐經驗支持的,甚至兩者兼備,缺一不可。
3. 對創作者或觀眾有啟發或引導
在戲劇史中,評論家有著不可磨滅的功績。萊辛,狄德羅,蕭伯納,布萊希特都是由戲劇評論入手,隨即成為偉大的戲劇家,推動著戲劇理論和實驗的向前發展。可以說,創作和評論是相輔相成了,沒有創作就沒有評論,沒有評論也很難激發好的創作。
而在現在的環境中,戲劇評論除了自己在戲劇史當中的使命以外,也許也還是要承載兩個作用。
① 為創作者提供正確的反饋以及評價,從第三者的角度給出客觀的意見,以助不斷提高。
②為觀眾的觀劇之行提供參考,引導他們走向真正有質量的劇作而非過渡宣傳的劇作。
而這兩點的價值,在於通過引導票房,給好的創作者做好戲的信心,形成一個良性循環。
最後,我想引用「押沙龍在1966」的一段話作為結語。
因為存在「樹頂」,因為有見識過「樹頂風景」的人,所以由這群倚靠自己的見識,經歷和知識結構,來對當下的作品進行較為「精確」的判斷,來引導觀眾去欣賞真正具有思想性的作品,去享受真正具有娛樂性的作品,去嘗試真正具實驗性的作品,然後試圖讓這些作品因此而獲得票房的成功,或者獲得獎項的肯定,從而使投資人對這些作品產生信心,使這些真正用心的創作者獲得更多的資金支持,擁有更自由寬鬆的創作環境,推出更多新作品——這是目前的商業環境下,—種比較理想的良性循環。
期待好的劇評人群體成為出品方和觀眾之間的溝通橋樑,為雙方提供有效消息和價值。
這也是我會長期為之努力的方向之一。
2009年8月,隸屬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國際劇評人協會(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Theatre Critics,簡稱IATC)的執委會,於捷克Pilsen開年會時,通過了劇評人職業準則(Code of Practice)的草案。由台灣的耿一偉先生將這份職業準則翻譯成中文,為以下11條:
1.劇評人應該尊重在藝術上與知性上的表現自由,要體認到他們自己也還在探索劇場藝術的可能性。
2.劇評人的行為,應該在把劇場藝術的整體利益擺第一位的基礎上進行。
3.劇評人應該體認到,他們自己的想像經驗與知識經常是有限的,而且對新的想法、形式與實踐都應保持歡迎的態度。
4.劇評人應該真實地表達他們的意見,但同時也要對藝術家的個人尊嚴給予尊重。
5.劇評人應該要盡量開放,而且(適當地)顯露他們自己的預設立場---不論是藝術上或個人上---也是構成他們評論的一部分。
6.劇評人應該將刺激公眾討論,作為他們評論發表的目標之一。
7.劇評人在看演出時,應該讓自己保持在最佳的生理與心理狀態,整場演出的注意力都要保持集中。
8.劇評人在形容、分析與評價演出時,應該儘量精確與重視細節,並用具體的觀察例子來支撐他們的論斷。
9.劇評人應該盡最大努力去避免任何外在壓力或控制,包括個人偏好與任何財物上的誘惑。
10.劇評人應盡最大努力去避免那些有可能被認為個人有涉入,或是在他處擔任該演出的評審,以至於牽涉到利益衝突,無法作出客觀評論的演出。
11.劇評人不應該做任何有破壞他們專業性、個人獨立性或劇場藝術整體性的事。
這11條是給劇評人的準則,作為劇評的讀者,也可以根據這11條來評斷劇評是否對自己有用。
正如前面那句所說,我不太認同劇評有好壞之分,只有是否對自己有用。而根據讀者不同的身份,也導致不同角度的劇評會對不同身份和視野的讀者產生用途。比如說有些劇評的角度,是針對創作者的,主要是寫給創作者看,很多專業術語,這就會讓很多普通觀眾看不懂。
在我看來,其實真正的演出主創,能認真看劇評的其實並不多,劇評真正的讀者,應該是那些看了這部戲的觀眾或者是對這部戲有興趣的觀眾,所以我會比較傾向於針對這一群體來寫劇評,將好的演出推薦給他們,或者只出這部戲裡我覺得不妥的地方,以及我看這部戲的一些想法。劇評人的身份是客觀的,而他的視角是主觀的,需要用盡量客觀的表達來闡述他主觀的看法,並獲得讀者和觀眾們的認可。
說到底,如果沒有了觀眾來看戲,那劇評也就沒有什麼意義了。
劇評,簡單來說就是評論者根據自己對戲劇藝術的了解,和對該場演出的體驗和感受,進行評論分析。
所以,實際上並不存在「好的劇評」,因為即使是同一部作品,不同評論者,看不同場次表演,從不同角度去分析,甚至對同一場演出在不同年代做出的評論,都不大一樣,有些時候甚至會截然相反,所以什麼是「好」的標準呢?
有些劇目的創作製作和演出存在硬傷,比如演員明顯錯過了光圈,或者忘記了台詞,甚至是徹底忘記了調度等所有表演內容,這方面的評價自然是會比較一致的。但是如果劇評只涉及到這一淺顯的層面,顯然是沒有什麼看頭的劇評了。謝謝邀請。抱歉,對劇評研究甚少,揀我知道的說。目前紐約時報上的主要劇評人有兩個:Charles Isherwood和Ben Brantley。他們的專欄分別是
http://topics.nytimes.com/top/reference/timestopics/people/i/charles_isherwood/index.html
http://topics.nytimes.com/top/reference/timestopics/people/b/ben_brantley/index.html
(需要翻牆)
希望對你有幫助
相關專業知識,語言表達能力,邏輯組織能力,藝術鑒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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