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不應該打孩子?

前幾天六一,網易上有一個微博「生活小常識:怎樣打孩子」。
http://t.163.com/zt/pub/dahaizi
題目下的說明是這樣的:"孩子犯了錯誤能不能打?怎樣打才科學奏效?孩子不肯結束遊戲,影響了吃飯、睡覺怎麼辦?怎樣培養孩子的耐心?如何幫助孩子克服膽小的性格?怎樣幫助孩子學寫作文和學好英語?等等,都是經常困擾著家長們的老問題。"
也許是我誤讀了,這裡的前提條件好像是」要打孩子,應該打孩子「。而看了幾篇網友的回復大多都說,會打要打應該打。
而我認為不應該打,現在全世界都在宣揚禁止家暴,為什麼中國人還在正兒八經的宣傳打孩子?
所以想問問知乎上的各位同學,大家認為應不應該打孩子?為什麼中國打孩子之風盛行?是否中國特有文化?
看了很多知友的答案,很想知道:有沒有知友確認,自己從未被監護人打過或體罰過?能在回答時補充上去嗎?

補充(2012/06/09 孫瑞):

  1. 感謝大家給出了這麼多回答評論。看了大家的答案,我反思了這個問題,發現我在提問題時,對「打孩子」這個詞定義不夠明確。我本人是帶有成見的,一直把這個「打」解釋為「暴打」,這也導致我反對打孩子。而大家所說的適當的懲罰我認為我是必要的,比如@一夫禾同學的「暴力」。問題是,該怎麼懲罰。歡迎有這方面經驗的同學來分享。
  2. 感謝@曹夢迪同學給出了心理學上的觀點。其中所說的「懲罰」是專業術語,而我上面說的懲罰孩子是一般用語,二者是不同的,請注意。
  3. 感謝@刑永偉同學提供網易微博題目的出處。就像@劉虓震同學說的,不知網易有沒有付稿費……
  4. 對於@劉虓震同學指出的網易上是否大多數人支持打孩子這一點,剛看了一下,現在有5千多條,說實話我沒全看完,但置頂的四條中,有3條是贊成打孩子的。而幾天前我第一次看到這個頁面時,幾乎沒找到反對打孩子的,就自己寫了一條上去,估計被淹沒找不到了。
  5. 有同學認為區分各個回答者是出於自己的育兒經驗還是出於自己被教育的經驗很重要。的確,這樣更客觀。而有很多人已經這樣做了。歡迎大家回答時同時說明出於哪種經驗,謝謝。(我沒有孩子,不過有很多小時被打的經驗)

本人女生,今年21歲,全國前十名的綜合大學在讀,但不是最頂尖的學校,我也不是班裡學習最好的學生。從小學開始我從未在班裡成績拔尖,如果有父母喜歡攀比自己的孩子,我從沒有過可以說出去出風頭的」事迹「,目前也沒有什麼資歷能夠自證被培養成功。但我和我的父母,都對我現在的性格還算滿意,父母認為我成長為了他們想讓我成為的人。因此,我詢問了小時候對我一些問題處理的細節,希望在此分享能給更多人一個參考。

成長的過程中父母基本上沒有用過任何身體懲罰的措施,據我爸說他打過我一次還踢過我一腳,但是我完全沒有印象了(如果他當時是為了讓我「永遠記住XX」,那很遺憾我並沒有記住……)。我的記憶里小時候的教育全部都是講道理,我表達我為什麼想這樣做,父母告訴我為什麼不行。特別小的時候可能不能理解我們現在和彼此交流時說的道理,但是再大的道理也能用小孩子能明白的語言描述出來,當我的行為對別人造成傷害時,他們能用我能夠理解和體會的方式告訴我為什麼不能這樣(比如類比我曾經覺得難過和受傷的時候,問我是不是不希望別人因為我有那樣的感覺,如果已成事實,是不是應該道歉)。

上面有位父親提到的「底線溝通方式」,我也認為是存在的,但不是以身體的懲罰來對抗孩子的哭鬧,而是對任性的無視與不妥協。我媽說我曾經有一次在商店裡想要一樣東西,而她不肯給我買,告訴我為什麼不能買之後我沒理由反駁卻不肯罷休,就躺在地下打滾,哭鬧。商店裡人來人往很多人側目,我媽就完全不理我,淡定得很。我願意哭就哭,願意鬧就鬧,就跟我說你鬧也沒用,鬧我也不會給你買的。我一直哭鬧到自己累了,鬧不動了,爬起來抹抹眼睛跟著走了。後來也因為在公眾場合鬧跟我媽承認了錯誤。自此以後我知道什麼都是鬧不到的,只有「有道理」才能讓父母同意我的想法和決定。(我當然不記得「自此以後」什麼的,但我媽說那以後我就再也沒鬧過,那我大概是明白了。)

不知道有沒有父母認為這樣讓孩子在公共場合哭鬧卻不管教是非常自私且缺乏教養的表現。但我覺得孩子那麼做的時候,只是用盡她所能用的一切方法來迫使父母妥協,希望通過任性來讓父母滿足不講道理的要求,當時自然無法講理,妥協更糟糕,無疑是暴露軟肋,以後孩子無論想要什麼,只要在公眾場合一鬧,大概就成了。而我媽當時完全不管我,讓我的任性沒有收到任何效果,自然知道這個手段不管用。而事後跟我講清為什麼公共場合那樣鬧非常不好,我因此道歉後,也沒有再在公共場合鬧過。

前面那位父親兩次對抗孩子的「底線溝通」都是為了懲罰孩子的錯誤,我覺得這容易讓孩子覺得不犯錯誤是為了不讓父親懲罰。而且兩次都是跟懲罰聯繫起來談底線溝通,我覺得這並不是對抗底線,而是「不管他如何哭鬧,我要她知道她錯了,這件事她得聽我的,所以我還是懲罰她了」。這事實上跟底線溝通方式並沒有關係,只是犯錯誤就不能逃避懲罰。依然可能讓孩子覺得不能這樣做是因為這樣做了會被罰,而不是因為這樣做不對,會傷害到別人而不能這樣做。

從小到大我家的機制是這樣的:【我犯了錯誤→父母告訴我為什麼這樣做不對→我講出我的道理我為什麼覺得沒有錯(如果我這麼覺得的話)→父母和我繼續爭論,直到我被說服→我承認自己犯了錯誤→犯了錯誤就應該道歉且想辦法彌補→我道歉且和父母一起想能怎麼彌補→彌補】。整個過程中,如果我停在了任何一步而不願繼續進行,那麼就是我任性,而上一次商場的經歷已經讓我明白任性不會收穫任何結果。如果我任性,父母並不會用身體懲罰措施強制我繼續進行下面的步驟,但這件事不會過去,會一直停在那一步直到我繼續進行。而這中間,我自己清楚自己是【不講道理的】、【不懂事的】、【讓父母失望的】這一事實就是足夠的懲罰了。我相信當不講道理、不懂事、讓父母失望也不會換得任何她想要的結果時,沒有孩子願意讓自己成為這樣。而因為這個步驟,每一次我承認一個錯誤並且避免再犯,都是因為【這樣是不對或不好的】,而不是因為【如果這樣做會被懲罰】。

這套機制的建立有一個重要的基礎,就是它對這個家裡每一個成員都要同樣適用。父母在家也不可能事事正確,當我覺得他們有做得不對、不好的地方,我也會自由地說出我的看法,重新進行上面的步驟,如果被我說服,他們也會道歉並爭取彌補。當他們讓我理解了一套道理,他們也完全按照它行事。父母都做到了這一點,就建立了一個」講道理「的規則,這個規則規範著家庭里每一個成員的行為。否則,所有的懲罰和強迫都只是」我比你強,我能強迫你按我說的做,你不這麼做我會傷害你,所以你得聽我的「而已。無論強迫孩子做的事情是對是錯,有沒有道理,我認為都不是完全健康的教育方式,因為無論有沒有道理都不能改變」不這麼做我會傷害你「這個前提。你能傷害他,僅僅因為你比他強大,而她避免這麼做,永遠有恐懼自己會因此受到傷害的因素在其中。如果有一天,她足夠強大到能對抗你、或你所代表的強力了;如果有一天,她知道她做的事只會傷害到別人,在她能想到的範圍內不會讓自己受到任何傷害呢?

以上這個法則應對了我所有的任性和錯誤,從我的成長經歷來看,只要家長也能放下架子,和孩子平等地交流,平等地遵守這個法則,那麼任何你認為只有暴力才能解決的問題,都可以通過這個過程解決。我的叛逆期沒有特別明顯的叛逆,後來我想,大概叛逆期其實是反抗權威與強力的管制,是自我意識膨脹式的覺醒,而我的父母從未因比我強而藉助這一點管制我,也沒有站在權威的位置評判我的行為對錯,在」道理「的規則面前我們都是平等的,交流的時候他們也把我看做平等的人尊重我的想法和觀點,耐心向我解釋。因此我的自我意識一直在逐步形成,即使膨脹,對抗的目標也不會是我的父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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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針對上面提到的具體事情提一些我父母教育我時的所做。

打老人:據我爸說他因為我對爺爺奶奶大聲嚷嚷曾打過我一下(還是幾下?),但正如我之前所言,我完全沒有印象了。我孝敬長輩當然是因為應該這樣,因為感念親恩,但是最、最重要的,我認為對我影響最大的,是我父母都是非常孝順的人。在怎麼對待、怎麼尊重、怎麼去愛別人這一點上,就我個人的體會而言,父母的身教比言傳重要太多太多。父母身體力行,比怎麼對孩子說和要求孩子怎麼做都更有力。

說謊:父母都不記得我第一次說謊他們有什麼特別的方式來對待了。但我媽就說謊提出了一個我覺得很有意思的點:盡量不給孩子說謊的機會。比如說,小時候我媽覺得雪糕太涼,不想讓我吃,她說道理的時候我也同意了,我不知道那個有多好吃,有時候看到別人吃就要,她不同意就算了。後來我奶奶帶我的時候給我買了,還不讓我告訴我媽。下次我媽跟我出去的時候看我看別人吃的時候那個眼神,就知道不對了。她也不問我吃沒吃,因為奶奶還會帶我一段時間,她就放開這個」不能吃雪糕「的規定了。因為我已經不可能不吃,她再這麼要求,我又不敢告訴她,就相當於逼著我說謊。在大部分時間裡,我媽都避免提讓我說謊的問題。比如如果我假期一個人在家,她不會規定必須寫作業不許看電視,只會規定一個大概的時間比如兩個小時,回到家的時候,也只會問」沒看太長時間吧「這種模糊的問題,然後表示她相信我並重述她的規定,而不會問」你有沒有看超過兩個小時「。當我的行為略微超出她的規定而在她能接受的一定範圍之內時,她會刻意避免責問我,讓我盡量少地面對」是否說謊「的選擇。謊說多了就不在乎了,但直到現在,」是否說謊「在我心中依然是個有十足重量的選擇,說謊也是我寧願不說也要避免的事情。每一個我選擇說謊的時刻,強烈的愧疚感與負罪感仍隨之而來。我們都認為這很珍貴。

罰家務與發獎金:從來沒遇到過這種事情……父母對我的教育是:每個成員都是家庭的一部分,都要承擔一部分義務,這是應該做的,所以你應該為家裡做點什麼呢?於是再往前我不太記得了,小學4、5年級以後家裡的碗都是我洗,中考結束後因為我不上班每天放假在家,而父母都要出去上班,所以每逢假期都應該是我做晚飯。高二有幾個月父母都很忙,我放學是第一個到家的話就是我做晚飯。我覺得這是再正常、再自然不過的事情,反而覺得只有」罰「才讓孩子碰家務的家長,也許需要想想怎麼讓孩子明白他作為這個家庭的一員,對於這個家庭的責任和義務。至於獎金……這個從小到大都聽說有同學家長說考進多少多少名就給你多少錢之類……我爸有言道:你是學生,你的義務就是好好學習,你考好了是應該的,我為什麼要獎勵你?深以為然。當然,獎勵與懲罰措施一定也有它好的一面,我只是就我的成長經歷講述我家的做法與對此的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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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想說一兩條我非常感謝的,我父母教會我的東西:

自我認同:我曾經在一個報紙改版的編輯寄語中看到這樣一句話:」我們以比別人知道得多一點點為幸福。「我不知道這樣的話何以能成為一家媒體引以為傲的價值觀,因為在我看來,幸福感可能來自千萬個理由,但不可能來自比較。對我來說,幸福源於一種自我認同和自我滿足,而任何一個人都不可能比所有人都好,來自於」比別人好「而形成的認同和滿足都不可能長久。我很感謝我的父母從來不曾用我跟別人做比較,他們引導我去欣賞每個人,也引導我關注自己。我肯定自己,我認為自己是個有價值的人,不是因為我比誰優秀,而是因為我在用我的力量做我認為有意義的事。這種自尊和自信奠定了我與人交往時的態度。

不要計較:我做我認為有意義的事,和能讓我快樂的事,這些事也許在客觀上對別人有所助益,但那是別人要考慮的因素,我做僅僅是因為我願意。已經看過身邊太多」我對你這麼好你為什麼不能同樣對我「、」你是我唯一的最好的朋友,我為什麼只是你最好的朋友之一「、」我是如何如何如何對你的你卻沒有這樣「的憤怒甚至怨恨。對他人好時多想自己得到的快樂(如果不快樂就不要這麼做了呀),少想別人得到的利益。不那麼計較得失,而認清」我這麼做是因為我願意,這樣做讓我快樂,並不代表因此對方就欠我什麼或就該如何對我「,真的會輕鬆快樂很多。


深夜話癆了這麼多,只希望作為一個」教而不打「的例子,我的經歷能給願意花心思教育孩子的家長一點幫助,以上全部內容僅代表個人看法,也許並不適用每件事情每個孩子,但多多少少能給父母們一個參考。我在一個自由而平等的氛圍中成長為一個有獨立思想的人,在我能回憶起的絕大部分時間裡,我都是幸福而快樂的,不虛榮不嫉妒,積極樂觀地面對生活。我非常希望,所有的孩子都能讓他們的父母自豪驕傲,同時也有比我更快樂的童年,並比我更快樂地面對生活。如果我的經歷,能給那些願意為此努力的家長們一點點參考和幫助,也將是我的幸福。


最後我想說,如果你希望把你的孩子培養成一個正直、善良、真誠、自律的人,你首先要是一個這樣的人。如果你對自己還不滿意,你願意為了你的孩子,成為一個更好的人嗎?

請和他共同成長吧!


我之前在福利院做心理方面的志願者,做小盆友沙盤遊戲治療的陪伴者。
總結:(以下全部內容都指青春期之前的小朋友)

  1. 無論用神馬姿勢,請和小盆友一樣高,站著永遠不會明白小盆友的想法。(包括別人家的)
  2. 耐心再耐心地了解小盆友行為、情緒背後的原因。
  3. 希望小盆友怎麼做,自己先做到。
  4. 小盆友遠比你想像的有智慧。
  5. 不要給自己找借口。
  6. 嚴守界限和規則,小盆友會用各種方法試探界限在哪裡,hold不住就杯具了。(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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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說點實例,我小時候被打過,家裡有戒尺,一米長一寸寬的竹篾,一打一痕。
  • 不要以為大了就忘記,我2歲開始記事情,事情起因經過我都記得。多數時候打我的原因是父母自己有情緒而不是我幹了什麼。

絕大多數被打的經歷都可以歸結為以下這句話:

  • 小盆友在無知的情況下做了讓父母不理解的事情,父母自己的情緒很激動而生氣,在情緒上腦發熱的時候狠狠地打小盆友,事後發現其實小盆友也沒什麼錯就是自己衝動了後悔不已。
  • 區分:小盆友怎麼了,我自己怎麼了。這是兩件事情。

對於極端情況,有兩個原則:

  1. 即使要打要罰,必須在冷靜的時候,而不是頭腦發熱的時候,因為那時你只是在自己發泄而已。
  2. 用手打,孩子要痛,你的手也要跟著痛。

該不該——自然是不應該,幾乎每一種打孩子的情況,都可以通過其他更文明的懲戒方式來解決,問題是,你有沒有相應的時間、精力、耐心和資本去實施其他」更文明「的教導方式(通常需要花費你更多的時間和精力)。當你只有一個孩子的時候,答案似乎很明顯,但當你每周工作超過40個小時,要養一家人,有兩個,甚至更多孩子的時候,答案是否還是那麼明顯呢?所有發達國家的統計都顯示,父母是否體罰孩子,與文化程度、收入水平、工作繁忙程度及孩子的數目都有很大關係,尤其是前兩者低的家庭,幾乎構成了體罰孩子家庭的主體——你體罰孩子,問題很可能出在你自己身上。

為什麼不應該打孩子,通常的理由是會讓孩子長大後產生心理問題。但一個令人尷尬的事實是,除了長期遭受虐待的孩子易催生反社會人格之外,並沒有任何證據表明「偶爾打孩子」會影響孩子的心理健康,反而「溺愛型」的養育方式更易催生孩子的心理問題。

事實上,許多」打孩子「的行為來源是」控制型「的教育方式——一方面,我幫你包辦一切,另一方面,你沒有按照我說的做,小心挨揍。」控制型「的教育方式的確會給孩子的心理成長帶來極大的危害,我們應當反對的是」控制型「的教育方式,而不是著眼於打孩子這一表象。在打孩子之前,先思考一下,他(她)惹你生氣,是否是因為你自己定下了一些讓孩子痛苦的苛刻的規矩——不許這個、不許那個,應該這樣、應該那樣!

另一個值得注意的問題是與」打「相伴隨的」罵「——教育包含引導、說理、懲戒,甚至包括用強制的方式糾正,但不包含辱罵與貶低,事實上相比」打孩子「這一行為,辱罵與貶低會造成更大的心理衝擊。

好了,不妨總結一下——當做家長的受過良好教育、有足夠耐心和時間、反省自己的」控制型「行為、在憤怒時也不辱罵孩子,那麼他(她)還有多少可能會打孩子呢?事實上,打不打孩子這一行為本身,並沒有那麼重要,而不打孩子,也並不代表你有了正確的教育方式。


我是個女生,被父親奉行挫折式教育,從小挨揍,直到大學。身為親歷者,我想從另外一個角度來回答這個問題。

自記事起,父親極少對我表達肯定,言語並不顧及對小孩自尊心的保護。年紀小承受能力也很低,不管是挨打還是冷暴力,對於一個小孩來講,那種暗無天日沒有關愛的感覺是極其難受的。這是我在成長過程中一直極力忘掉的一部分。

我從小是個隱忍的人,因為被打罵沒有反抗的能力,只好把所有情緒都憋著,而沒有得到排解的負面情緒是會在心裡放大的。這種方式很可怕,成年後的我,如果被激怒,情緒會變得很難控制,要靠激烈的方式(例如惡言相對,例如摔東西)來發泄,而不是冷靜下來進行積極有效的溝通。

小時候我一直痛恨自己的年齡,在本應享受校園生活的時候,我滿腦子是報仇和遠離,那時候我一直在痛恨眼前的生活,一直在等待長大後可以反抗的那一天。

於是在我18歲的時候,跟父親打過一架,我對他說,你老了打不動了,我也終於可以離開你了。當時這句話傷透了他。我卻覺得很解恨,這麼多年終於,我也讓他難受了一回。

事實上,發泄負面情緒、惡語相對,這樣的處事方式,和他打我並沒有區別。


我曾經認識一個家暴經歷者,成年後的他永遠處於憤怒之中,永遠在罵罵咧咧。別人不經意的回應,他會覺得是惡意的、貶低的、不友善的,必須要在背地裡(因為性格外強中乾,所以只敢在背地裡)加以數倍的惡言惡語才能夠發泄。他常常覺得自己屬於弱勢群體,抱怨社會不公;卻要靠嘲諷與鄙視真正的弱勢群體來獲得滿足。

他在成年後,用大量的時間去嫁接和排解童年時沒有發泄出來的憤怒。


小時候,我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都不可以有任何違背,否則挨打。而現在,我常常有類似的傾向,沒有耐心去跟想法不同的人交流和溝通。

長時間被暴力對待的小孩,長大後會一直否定自我。大學是我最痛苦的時期,因為不管做什麼都覺得自己不會成功。微小的失敗都會上升到覺得自己人生沒有希望。這種心情沒有人能幫到自己。

家暴經歷者也往往有著超乎常人的敏銳和易感,懂得察言觀色,揣摩別人的情緒和心情。但與此同時,我在人際交往中總是很緊張,很怕融不住主流,很怕被人不喜歡,很在意別人對我的看法。

家暴不是「小孩不懂事,過去就算了」的事情,負面情緒會疊加,會造成傷害。我見過很多家暴經歷者,他們一直怨恨父母,成年之後卻變成與父母一模一樣的人。
所以大學以來,我一直在重塑人格。我不希望自己長大以後變成他,不希望在兒女身上延續這種不健康的教育,更不希望兒時短短十幾年的經歷,讓我整個人生失去快樂和積極。主救自救者。

如果要細數,我性格中的問題實在是太多了。慢慢來吧。只是有些事情已經無法改變,母親去世後,雖然我和父親關係有所緩和,但我始終覺得,自己再也沒有家了。


補充:強烈推薦看一下 張小雨 的回答。比大多數的回答(包括本人回答)更有現實指導意義!

作為一個現在6Y+孩子的爸爸,認真回答一下這個問題。

孩子在3歲之前,會基本確立與家長的「底線溝通方式」(我自己攢的概念:當雙方就某一事無法達成一致後,雙方的底牌)。從我的觀察,如果就某一事無法與家長達成一致,3歲前的孩子底牌多是哭鬧不止,甚至會吐、抽。這個應該是所有孩子最初的「底線溝通方式」。

這個方式必須調整過來。因為,3Y-的孩子,對於是非是沒有判斷力的,家長必須給予明確。在涉及一些原則性問題上,如果孩子最初的「底線溝通方式」獲勝,接受了錯誤的理念,家長在以後的教育中,會付出更大的精力,也未必收到好的效果。

我所期望的方式是講道理,從目前孩子的情況來看,效果很好。

這種方式的轉變是如何實現的?好吧,我承認,是「暴力」。如果有父母用其它非暴力方式實現了這種轉變,告訴我。我學習且推廣之。

其實這種「暴力」只用了極少次。
第一次,起因大概是打了姥姥還是奶奶,打了之後,還說一些壞話。讓道歉,也不聽,加上老人過分溺愛,說沒事沒事,她就更囂張,批評之後,反而哭得更厲害。於是,把她一捉,扔到卧室床上,反鎖上門,就我和她。明確告訴她:打人不對,必須道歉;哭解決不了問題,你可以一直哭下去,但必須承認錯誤,道歉。最後,哭至吐,甚至有點抽了,我也沒理她,也沒抱她,也沒讓她出去。最終,她承認錯誤,答應找老人道歉,也確實去道歉了。這次算冷「暴力」吧。

第二次,起因說謊。這個問題,早有思想準備,殺無赦。之前,已經因為說謊,講道理教育過她一次。有言在先,再說謊,用針扎(上醫院打過針,已經深知針的滋味)。既然又說謊了,說話算話。於是,很正式很認真,取針,捉住她(已經大哭中,反覆喊「我不說謊了」),給她看針,告訴她為什麼要扎,然後表演用力扎在她指尖的樣子。當然,扎的時候換了個頭,但也產生了足夠的痛感。這次算熱」暴力「?

有過這兩次「暴力」經歷後,以後基本不需要了。必要時最多嚇唬一下就可以了,4Y+後,嚇都不用了。

孩子呢,也認可了講道理解決與家長衝突的方式。

當然,家長要保證不濫用家長的權威歪曲道理,做到實事求是去講道理。犯了錯誤,也得給孩子承認錯誤。這樣,孩子才能真正認可這種方式。

補充:看了@朱旭冬的答案後,意識到:當父母懷著愛心,去」暴力「教育自己的嬰幼時期的孩子,孩子長大了,並不會將此」暴力「看作彼暴力。

再補充:看到有知友討論了用限制某些孩子喜歡的事情,比如禁止玩遊戲,以代替體罰。個人認為不是完全適用。原因是:這樣會讓孩子認為,這些可代替的錯情與某些自己權利是可以替換的。但事實是,一些原則性的錯誤,比如說謊,如以孩子自己的權利的放棄來換行錯的權利,是一種變相的鼓勵。因為,孩子可以放棄(或剝奪)的等價權利幾乎沒有,他對錢還沒概念,你總不能像成人世界一樣剝奪自由吧。
@李欣陽 提到一點很重要,必須加上,體罰完孩子後,要有後續處理。我的處理方式(包括以後批評她之後,她很不開心的時候)以她最喜歡的方式抱她,告訴她:爸爸批評你,是為了讓你改正錯誤,讓你變得更優秀。爸爸還是像以前一樣喜歡你。


(一)
最打動人心的負能量:孩子啊,父母打你,是因為你打不過他們;等他們打不過你了,他們就會改為跟你講道理。

(二)

Pi是九十年代進中學。班主任是教政治的,她強烈認同「打是親罵是愛」。
進學校第一天就挨打,完全懵B。不知道被打的原因。
小時候記憶力非常好。進小學前差不多可以背下一年級語文課本。
現在是記憶障礙。記不住人名,記不住人臉。就連寫文章,如果引用,也一定是要現場搜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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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我們boss的QQ好友都不加備註(他能把所有頭像、昵稱與真人對上號),每每感慨:
1 人與人之間差別不多,但是差別很大。
2 一個巴掌下去,打的人很爽,被打者除了受傷之外,還得到了難以抹去的陰影。

(三)

「天賦人權」到了天朝,莫名變成「天賦人之父母權」了。
太多新聞講什麼不孝子女被迫向老娘下跪,被迫過年回家,被迫交父母贍養費。
卻沒人關心那些被父母胖揍的孩子,被父母辱罵的孩子,寒天被父母關在門外罰跪的孩子,在外人面前被扇巴掌、被嘲笑「你就是個沒有用的人」的孩子。

所有講天朝已經是「上國」,已經無敵,已經甩「前發達國家」N條街的帖都會被萬人傳。
講「尊重孩子!」的文章後面多的是一片罵聲:父母生你養你,這恩情比天還大,你一輩子也還不完!你還敢說父母不該得到回報?!
發達與尚未的差別到底在哪?
不是超級計算機,不是武器,不是最高的樓有多少層,而在教育,在下一代的質量。
發達國家的父母是可以被剝奪撫養子女的權利的。

但在天朝,虐待小孩卻是所有大人的權利!!還有整個社會系統的支持「都是為了孩子好!要感恩!殺了你也是為你好!」
相信會有那麼一天起,沒有上崗證的父母將難保有身為父母的權利。
相信某一天起,「都是為你好」這樣殺人不見血的話會越來越少響起。
當所有的父母都合格,國家強盛這種事情,將不只是口號。
我們當然會在未來的某天變成真正的「天朝上國」,但現在,請反思一下現實。
該做的還有許多。

(四)

有個明顯被父母虐待得已經嚴重斯德哥爾摩的孩子說「到了打不動的年紀,犯了錯就是法律管了」。
太高看法律了。似乎看高了「本性」。低收入一些人天生就是壞人(這樣的話,父母基因不好的更不該生小孩了,但此人是贊同「窮人也有權生育的」。)
本人雙手雙腳贊同所有人都有生育權,但對於「一些人生來就是壞人」這說法,每每看到,都會後脊樑冒冷汗。
華生說「給我一打孩子,我能將他們培養成任何人」不被世界認可,因為忽略了天分有差異這個事情。

但「好」、「壞」不是天分。

在愛中長大的孩子,擁有一對講道理的撫養者的孩子,長大後自然善良,自然會與別人講道理。
這個認為「孩子不打不正直」的朋友,大概小時候被藤條抽得夠絕望吧。抱抱,期望以後有一個善良的人,給你真愛,讓你重新相信真愛的存在,相信「理性人確實存在」,相信有人可以用溫和來戰勝暴力。

(五) .

還有人說,「就沒有真的為了改變你才打你的舉動了?」
作為半資深諮詢師,pi需要說:別高看自己,我們不是神(卡德《沃辛傳達》首語:「以上帝的姿態毀滅人類,用超人的意識關懷宇宙。」)
總把自己當上帝,強迫別人跪舔,別人會累的。自己也累。

(六)

見過許多人拼了命地為「孩子不懂事就該打」找理由。卻不願意相信這世界上存在不打孩子的家長,不打學生的老師。
對於這些人來說,
「我沒見過」就是不存在,
「我看不懂」 就是偽科學,
「我辦不到」就是雞湯。

我曾是受害者,也曾是施害者。
智慧才是終止傷害的更好的手段。

參考:
《下一個挨打的是誰》QQ空間
小縣城老師打人現象很普遍嗎?

個人微信公眾號「死理性派」,歡迎暢聊更多有趣的話題。

http://weixin.qq.com/r/EEMwKGfE6jqVrSNL9xYC (二維碼自動識別)


1歲5個月的爸爸:我家男孩還不會說話,這個時期,不要說打,冷熱暴力(@一夫禾 提出的概念)都不建議使用。我認為更好的辦法是『講道理+轉移注意力』。因為一個心理專家說過,在這個階段(0-3歲,個人認為這個每個家長不要死守這條線,要根據孩子的具體成長差異),孩子最重要的在於建立安全感。安全感哪來?最重要的是來自於父母對孩子的疼愛、不離棄等表達。這是段建立安全感的孩子,一般會建立樂觀積極的性格,看待這個世界是帶著信任感的,這對孩子一生受用。 在這個基礎上,可以逐步的訓導,嘗試用他能夠正確感知的方式來確立原則性問題的底線,當然可以打,但不要造成傷害,打屁股等肉厚的地方。比較贊同通過一些虛張聲勢的辦法來擴大懲罰的心理作用,至能夠達到目的程度即可。太過了也可能造成心理影響。


我不知道網易上的微博是怎麼回事。但感謝刑永偉同學指出的,其實那段話來源於這本書:
http://book.douban.com/subject/1486726/

而裡面關於打孩子的章節是這樣的:

「今天錯在哪裡? 知道了嗎?」我問道。「知道了, 到哪兒去玩應該告訴爸爸媽媽一聲, 不然你們要著急。」他囁嚅著。「你說, 該不該打幾板子, 懲罰一下, 記住這次教訓?」我輕輕地, 但是嚴肅地問。「 是的, 應該, 」他一面回答, 一面眼睛裡溢出了淚水。平時極少挨板子, 這次眼看難逃厄運, 大概他感到很傷心。「去, 請你把抽屜中那把媽媽量衣服的尺找來!」我對他說。他慢吞吞找來了尺子,「好, 請你把褲子脫下來!」我又命令道, 但是仍然帶有一個「請」字。他淚汪汪地露出屁股來。這時, 我把尺子交到他手中, 說:「現在的懲罰, 完全是為了使你記住今天的教訓, 不要再犯今天的錯誤。好, 現在, 請你自己在自己的屁股上狠狠地打三下!」聽到我這句話, 他先是一怔, 接著, 我分明看到一絲笑影飛快地掠過他那猶帶淚珠的小臉蛋。「打的聲音要響, 否則重打!」我又丟下一句話後, 便和妻子一起離開了房間。

不知道大家看了之後怎麼想??我認為,這裡所提倡的教育方式已經比大多數家長好了。而在這樣一本書里專門摘出這麼一段來製造話題的媒體,不知道給原作者付了稿費沒有?

此外,看網易微博上的發言,前面十幾條,絕大部分是關於「不打孩子」的(後面沒仔細看)。題目描述的現象好像就不成立。


新人報道,很喜歡知乎討論的氛圍。看了大家的討論,大部人認為很多時候小孩子不打不行,覺得有限度有技巧有規則的打孩子是合理的。由這麼一群理性的知識分子得出這樣一個結論,總是透著那麼一些可悲和危險。你打孩子並不丟人,只是犯法,請你不要為打孩子找冠冕堂皇的理由,法律不懲罰你,孩子不埋怨你並不代表你可以心安理得,理直氣壯。

體罰孩子是暴力,美化再多還是暴力,懲罰孩子是無能,無奈再多還是沒智慧。孩子是平等的個體,相對你來說他是弱勢,你們之間要平權。

永遠不要去體罰孩子,這對孩子的傷害遠遠超過我們的想像,小孩子越小體罰越危險。不要覺得小孩子不記事兒就可以體罰;希望,自立,自信等美好的品格就形成在她不記事兒的三歲之前,你一次性乾脆的打他一頓,立竿見影的給他帶來不可挽回的傷害。

下面簡單介紹下我的情況,來表示我不是來吹牛逼和吵架的。

我孩子11月11號兩歲,至今沒打過一次,也沒拖拽、推搡過一次,也沒說過你再怎麼樣我不要你了一類的話(愛的撤離)。和孩子呆的時間還算長,我是辭職帶孩子的專職奶爸。

孩子會自己穿衣服,自己吃飯,自己付賬買東西(還不認數),看到小朋友跌倒會攙扶,別的小朋友哭了會去安慰,自己摔倒自己起,別人給她東西她會說謝謝,別人搶她東西她會保護;不通過打小朋友來發泄,別人打她她會大聲恐嚇對方。喜歡玩啥玩水不玩尿,喜歡看巧虎,天線寶寶,聰明的一休,小小愛因斯坦,喜歡聽歌邊扭小屁股,不看電視,不看灰太狼。吃各種糖喝各種碳酸飲料但是都沒癮。說話比很多孩子要晚一點,溝通基本順暢。除了剛起床和快睡覺的時候不好帶其他時間很好帶。

至於育兒方法:
1、少批評少表揚少忽悠,多鼓勵多支持多耐心,這一條很難做,我正在努力做好。
2、遇到困惑的問題,多換位思考,多從自身找問題,用智慧來解決問題而不是簡單粗暴憑直覺。
3、多看優秀的育兒書籍,會鑒別那些書說的對,那些是忽悠。
4、沒有生命危險不要阻止小孩,讓孩子從失敗中成長,這一條難做到,我做的還可以。
暫時想到這麼多,帶孩子的過程是凈化自己的一個過程,很多時候我也不知道怎麼辦才是對的,渴望大家一起討論,我平時多用微博 http://t.qq.com/nebulayao記錄孩子的成長故事和我的學習心得,知乎上的少,以後會慢慢多起來。


不應該。所有的問題,都有一百個解決方案,但是絕對沒有「打」這一條。所有的問題,都是可以不通過打來解決的。


心理學分析:
先普及常識
行為主義的觀點:行為招致的後果可以是強化性的(增加行為出現的次數)或是懲罰性的(減少行為出現的次數。)。懲罰比強化的作用迅速(被火燒了立即就會躲得遠遠的),消退得慢(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但是容易泛化(被火燒一次就害怕一切熱的、紅的東西),操作起來不容易控制,也容易導致迴避行為。

發展心理學的觀點:皮亞傑認為,孩童發展分為四個階段:
1。感知運動階段(兩歲以前):此階段孩童僅能通過感覺以及和東西的互動了解世界,既沒有邏輯思考能力,也不能理解別人的視角。
2。前運算階段(兩歲到七歲):此階段孩童的自我中心意識開始淡化,可以了解別人的視角,但依然沒有邏輯思維能力。
3。具體運算階段(七歲到十一歲):此階段孩童已經具備邏輯思維能力,但僅限於對具體的事物進行邏輯思維。
4。形式運算階段(十一歲以後):此階段孩童會具有抽象思維能力,開始真正理解「道理」「道德」「規則」這些抽象的概念。

綜合以上的基本觀點可以看出,至少在某些場合,必須要打:
1。處在感知運動階段的孩童:這一階段的孩童的思考以自我為中心——即認為所有人的感受、認知都和自己一樣,不能理解別人的視角,對外界的認識也基本來自於,所以講道理基本都是白費。有孩子的人一定都記得孩子在一歲多的時候四處拉大便還對你呵呵笑的樣子。那時候孩子想的是「哇!便便好爽,爸爸媽媽一定也很爽吧。」這就是他的「邏輯」。此階段講道理是肯定沒有用的,強化和懲罰才是有效的手段。
2。處在前運算階段的孩童:這一階段的孩童可以接受一定的道理,但無法應用,知道行為的原則基本上以「直覺」(之前形成的各種反射的組合)為主。在這一階段可以講道理,但是不能指望講了道理孩子就照著做。必要的時候還需要採用強化和懲罰手段。
3。緊急情況:比如孩子不聽勸阻,非要在往馬路中間跑。這時候再講道理顯然時效太慢,道理還沒講完呢可能一眼沒看到孩子又跑了。

但是打也要講究方法,不是說在這些情況下就一律棍棒伺候。具體說來:
1。「打」要少用:懲罰由於其見效快,很容易出現泛化現象:華生當年做得小阿爾伯特實驗,每次讓孩子看見兔子的時候就聽見巨大的噪音,結果導致孩子不僅害怕兔子,也害怕一切長毛的東西,比如絨毛玩具,皮毛衣服等等。這樣的結果就是不僅抑制了孩子的錯誤行為,也抑制了正常行為:比如如果「說錯了話就打」,那麼孩子可能會將其泛化到「說任何話」甚至「發出任何響聲」上,導致孩子不敢說話,語言能力匱乏。
懲罰還會引起逃避現象,頻繁打孩子可能造成孩子不願意交流、不願做事,甚至不願回家的逃避行為。在大多數情況下使用強化手段比較有效。
2。懲罰講究可預見性和臨近性:打要臨近發生的事件(切忌當時不打,事後想起來打,這種打法只能發泄,不能起到減少行為的作用),要讓孩子明白挨打是因為做了某件事情(建立聯繫,讓他知道做某件嚴重事情必然會挨打,而不是有時打有時不打,這樣的打法起不到任何作用。)
3。「打」要講究度,上面說了,行為主義方法糾正行為的關鍵在於可預見性和臨近性,而和懲罰得多嚴重並無太大關係。比如一歲多的孩子四處大便,拍一兩巴掌,讓孩子感覺到疼痛即可,並不需要打得多麼重,或者下數多麼多。
4。「打」要見機而行:懲罰最容易失敗的例子是所使用手段的問題。操作性反射並沒有規定什麼行為是強化性的,什麼是懲罰性的,而是以後果而論的:凡能減少次數的就是懲罰,增加次數的就是強化。「被打」這一事件也以被內化為「勇敢」「做了大人做不到的事情」等好的含義而變成一種強化。所以,千萬不要以為打一定是一種懲罰。如果發現「越打越來勁」這種情況,要記得趕緊放棄「打」的方法,尋找其它的強化法來教育。

看很多人講個人體驗,我也添加一些個人體驗。個人是從小被打到大的孩子,小的時候極度頑皮,這個答案http://zhi.hu/Ci1N都是輕的,還有跑出去玩晚上十一點多才回家,跑到工廠里偷東西等等不勝枚舉的嚴重出格行為,被打是很經常的事情,開始是巴掌,上小學了開始用尺子、木棍,被打得渾身都是紫檁子甚至坐不了凳子都是常事。但是,我和父母的關係從小到現在都非常融洽,也沒有任何暴力或者任何不正常傾向,原因是父母打完了之後都要跟我講好幾個小時道理,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往往還要跟我討論,如果說服不了我還要帶我去問我信服的人,最後說得我心服口服才算完事。這一點讓我理解他們打我完全不是為了泄憤,而是一種保護我的方式。

正如Daniel Gilbert所說,人的記憶是選擇性的。好比你問一位媽媽,養育孩子的感覺怎麼樣,她會告訴你感覺非常好——可能是一生中最好的事情,如果你再追問她孩子小的時候大便她一身的感覺如何,她可能會說「那是挺糟糕的,不過也不算什麼了,我還是最愛我的寶寶。」之類的話。孩子和父母的關係,不在於打不打,而在於整體的氣氛如何。如果現在有人問我父母打我的時候我感覺怎麼樣,我也會回答「打的時候是挺疼的,不過也不算什麼了,我還是最愛我的爸爸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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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瑞提到了「隔離」的辦法來對付感知運動階段的孩童,這不是不可以,只是效用可能不是很好,因為剛剛被隔離的孩童並沒有被懲罰,而是等到想吃、尿褲子等不舒服的時候才感覺到隔離的痛苦,這樣的懲罰臨近性就比較差,相對於打一兩巴掌,糾正孩子的行為的速度就要慢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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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一些實際的例子:許多老一輩藝人就是被「打」出來的,拜師契約上都要寫「投河溺井,奔走逃亡,打死與師父無論」的字樣。比如馬三立因為說錯被打的一 說《洋藥方》就手指冰涼如冰棍(http://203.192.7.11/wmzh/2007-11/23 /content_11755458.htm ),高盛麟演戲因為配戲的人出錯也要挨打(http://tieba.baidu.com/p/82250468),甚至表演的時候也要打(參考《一百年的笑聲》中所說的逼粘子一段)。但這些老藝術家們非但對挨打沒有負面情緒,反而異口同聲感謝「打」讓他們的藝術更紮實準確。究其原因,就是因為首先試圖氣氛很好「師父平時很疼愛我們,甚至像俗話說的還有點愛「護犢子」」(http://tieba.baidu.com/p/82250468),其次師父做事絕對公平,有道理可講(雖然這「道理」在有些人看來講不通)。


我先表明我的態度——絕不能打孩子,甚至言語威脅要打都不行!

下面是我寫的一篇文章,稍長,但是我的切身感受,歡迎一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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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小到大一共被我爸踢過兩次。


第一次是在我3歲的時候。那時我跟爺爺奶奶住在一起,爸爸媽媽周末會回來看我。

一個周末,他們說帶我出去逛街。媽媽牽著我的手,走在路上。爸爸對我說,來爸爸牽。我說,不要。


突然,我就被一腳踢了出去。


我抬頭怔怔地望著爸爸,不知道發生了什麼?爸爸兩眼圓瞪、怒不可遏地看著我。


後面的事情,我已不太記得。大約是媽媽趕緊把我抱回了爺爺奶奶家,家裡有人給我進行了傷處處理。


其實我並不覺得多疼,但我被嚇壞了,很長時間我只是坐在奶奶懷裡,說不出一句話來。


第二次是在我4歲的時候。我短暫地到爸爸媽媽廠里的幼兒園上了一陣子。


有一天放學,爸爸來接我,我們並排走在回家的路上。我心情不錯,一直在嘰嘰喳喳地說著幼兒園好玩的事情,爸爸一句話也沒說。


突然,我就被一腳踢了出去。


我抬頭怔怔地望著爸爸,不知道發生了什麼?爸爸兩眼圓瞪、怒不可遏地看著我。


然後,我又被踢了一腳。爸爸說,你今天幹了什麼?等到家我再跟你說!說完,他頭也不回地走了。

我跟在爸爸後面,想起白天在幼兒園,我見別的小朋友拿鑰匙刮牆壁很好玩,我沒有鑰匙,卻看到講台上面有一把,我就拿來玩了。後來放兜里卻弄丟了。中午,老師問誰看見講台上的鑰匙了?有同學說是我拿的,我也承認,但卻找不到。老師對我笑笑就走了。


我想一定是老師給爸爸告狀了,說我偷鑰匙。那時,我對「偷」這個概念還不是十分了解,但隱約知道是不好的事情。我想爸爸一定是為了這件事情生氣。


回家的路異常艱難,我知道現在這個時間到家,媽媽還沒回來,沒有人會為我擋駕。我心裡恐懼到了極點,淚如雨下。


終於還是到家了,我想趕緊主動承認錯誤,也許能讓爸爸消消氣。我心裡想表達,我從來沒有拿過別人東西,這是第一次,我不知道這樣做是偷東西,我現在知道了,希望你原諒我。但說出口的時候卻只有一句,我原來沒有拿過東西。其餘的想法,卻怎麼也說不出來。越說不出來,越恐懼。越恐懼,就越說不出來。我無法控制地哭得越來越厲害。


所幸爸爸並沒有再打我,只是把我晾在一邊。


今天回想30年前這兩次被踢,對我來說絲毫不費力氣。爸爸怒目圓瞪的臉孔在我腦海中是如此清晰,就像昨天發生一般。原來一個人恐懼的時候,會組織不了語言,即使說出口,也不能保證語法的正確。


客觀地說,我從小到大挨打的次數並不多。3歲那次被踢如果算第一次,13歲時挨過最後一次。那麼這10年平均下來,我印象中,也就一年一次吧。和我的很多同齡朋友比起來,可能還比不上他們一個月挨的。可我並不認為我比那些三天兩頭挨打的同齡朋友幸運,因為爸爸言語恐嚇的威力比真的動手也不差。


爸爸的脾氣十分火爆,這一秒還好好的,下一秒可能就爆炸了。再加上他身體非常好,一旦動手,那就輕不了。所以,不管我犯了天大的錯誤,只要他動手了,全家都會擋著,因為怕他把我打壞了。


我對爸爸的這種性格,自然是十分忌憚,我稍微看苗頭不對,那一定就是他說什麼是什麼,絕不會有一丁點反抗。


所以,爸爸只需要言語上恐嚇一下,就能讓我屈服。在我看來,這跟打沒有本質差別。

被言語恐嚇的各種情況,總結起來就是一條——不聽話。


我看電視時間長了,爸爸一聲怒吼,關了!我立刻就會把電視關了。


我睡覺的時候流鼻涕,於是不停地吸鼻涕。爸爸聽見了,吼道,你要是再不睡覺,繼續哭,看我怎麼收拾你?於是,我只好不吸鼻涕,忍受著睡去。


我洗完澡出來,爸爸看見我,吼道,你是不是洗澡的時候只洗了身上,沒洗臉?回去重新洗!於是,我只好回去重新洗,其實我已經洗過了。


……


也許你會說,你為什麼不跟爸爸解釋呢?解釋只是在流鼻涕不是在哭。如果是現在,我會解釋的,但作為一個小孩子,恐懼足以讓我放棄,我只想不要進一步激怒爸爸而挨打就足夠了。


有時候,我會想,為什麼爸爸經常採取武力鎮壓的方式呢?很遺憾,作為一個小孩子,我不會認為他是在教育我,更不會認為他是為我好。我會認為他仗著他是大人,武力勝過我,就逼迫我按照他的想法行事。


當我20歲時,有一天深夜,我獨自一人走在街上,看著周圍寥寥行人,我突然覺得,他們都應該害怕一個20歲的小夥子才對啊!因為他們打不過一個20歲的小夥子。而我正是一個20歲的小夥子。不論在大街上,還是在家裡,在這個世界上的任何地方,我都不需要再屈服於武力,我可以干我想乾的任何事情。


逐漸地,我不再顧忌爸爸的脾氣,有時候我甚至故意跟他對著干。爸爸老了,他很少再要求我做什麼,更很少跟我發怒。


最近這十年,我和爸爸大概爆發過兩三次激烈的爭吵。我一點也不畏懼,更不讓著他。我潛意識中甚至有個念頭,希望他動手打我,那樣的話,我一定會還手,好讓他知道,現在我不怕他。


我當然知道跟爸爸動手是十分錯誤的,我也知道爸爸是愛我的,我也愛爸爸,但我仍然不能阻止心裡有這樣危險的念頭。我很慶幸的是這種情況並未發生。


今天回過頭來看,我20歲時的那個夜裡所領悟到的東西,是何等的荒唐!但那又真實發生在我的身上,我從自己的經歷推導出這個邏輯,非但沒有意識到它的危險性,反而感到解脫。


我小時候沒挨幾次,成年後就能得出這樣的結論。我難以想像那些經常挨打的小朋友長大後會有怎樣的影響。


現在,我已經30多歲了,也有兒子了。


我從不打他,更連「打」字都不說。


我堅決反對打孩子,以及言語威脅打孩子!


我認為,打小孩是最嚴厲的教育方式,卻又是最容易的教育方式。一方面,對正常的家長來說,可能很難想出比打更嚴厲的了,所以一旦出手,通常見效極快。另一方面,不管什麼事情,又都可以用打來教育,萬法歸一,這一秒想打,下一秒就可以實施。真可謂物美價廉!


但是這兩個特點卻有著跟表面現象截然不同的深層含義。


首先,打孩子所謂的見效快,是短期效果,而且是形式上的效果。表面上孩子服從了,但心裡未必認同,長期更會埋下禍根。


『在一項為時十九年的遠期研究中,研究人員發現,在體罰是家常便飯的家庭里長大的孩子,長大後會成為不善交際、以自我為中心的人,在他們的青少年時期和成年之後,暴力行為對他們來說是完全可以接受的正常現象。』


『如果大專院校的學生成長在一個很少誇獎、總是進行責罵、體罰和在言辭上侮辱的家庭里,那麼他們在心理上會具有較多的困擾和不安。』


『對監獄中的囚犯做的調查表明,大多數暴力犯罪者都是在具有暴力的家庭環境中長大的。』


以上內容摘自《西爾斯育兒經》。


其次,打是如此容易,所以它很容易被濫用。


濫用1:究竟是孩子有過錯,還是大人有情緒?


我第一次挨踢,我的過錯是什麼呢?是我不愛自己的爸爸么?我不過是沒有滿足爸爸的心理需求,導致了他的生氣,然後他宣洩了自己的情緒。


那些打孩子的家長,可以仔細想想,打孩子時到底是教育成分更多,還是自己生氣更多?你每一次打孩子都是在心平氣和的狀態下么?


濫用2:既然打是如此容易,父母還有必要花力氣想別的解決方案么?


我第二次挨踢,我的過錯看上去是我偷鑰匙,但是我作為一個4歲的小孩,甚至都不完全理解偷東西是怎麼一回事?我不必遭受最嚴厲的懲罰,即可學會以後避免這種事情。


綜上,打孩子以及言語威脅,實際上是最低級的教育方式。它既沒有真正的正面效果,卻造成長遠的負面影響。它讓孩子成為父母宣洩情緒的目標,又使得父母失去了想出更好辦法的動力。它也許能造就一個表面上聽話的小孩,但一定會阻止父母接受一個不聽話的小孩。而不聽話才是一個小孩的正常狀態!


我認為沒有什麼事情必須用打來處理。


我說一個側面印證的例子:


我兒子剛上幼兒園時,我去陪讀了一個星期。幼兒園的小朋友們,耍賴撒潑的時候多了去了,而且表現形式各不相同。但是幼兒園的老師們顯然不能動手打孩子(部分無良幼兒園除外),實際上她們連重話都不會說。她們只是東一句西一句,說著說著,小朋友就好轉了。老師們可以,爸爸媽媽為什麼不可以?


面對不同的情形,需要想不同的辦法來處理。這的確會費很多腦子,還需要更長的時間才能奏效。但我認為這些付出是很值得的,既避免了孩子遭受武力和言語恐嚇,又能讓我們得到提升,成為更好的父母。


至於如何想辦法,不是本文的重點。有興趣的朋友,可以關注我的微信公眾號:奶爸de自我修養,微信號:daddygrowup。


我強烈建議對打孩子不排斥的父母看看《西爾斯育兒經》,其第12章闡述了打孩子的壞處,分析得十分透徹,而第13章闡述了替代打孩子的種種辦法。


其中有一段描述是這樣的:


『你可能會說:「我並沒有那麼頻繁地打孩子的屁股,打得也不重。大多數時候我都對他非常慈愛。偶爾打他一頓屁股並不會給他帶來不利的影響。」這個說法實際上是一種辯解,對有些孩子來說,情況確實會是如此,而另一些孩子很少會去記住大人對他們的撫育,卻牢牢記住了大人打他們屁股的情形。在你的家庭里,親密擁抱對打屁股的比例可能是100:1,但是打孩子一次屁股會比一百次親切的擁抱在他的心裡產生更深刻的記憶,給他帶來的影響也更為強烈;如果一次打屁股是在憤怒和不公正的情況下進行的,後果更是如此。』


我看到這段時,覺得就是在寫我自己。


我不要我的兒子跟我一樣,這一秒挺高興,下一秒就被揍了。我不要我的兒子跟我一樣,時常被言語威脅,這一秒不聽話,下一秒就會被揍。我不要我的兒子跟我一樣,長大後腦子裡卻存有很多恐懼的回憶。


所以,我絕不打兒子,我甚至避免說「打」、「揍」之類的字,努力在家裡營造打人不對的氣氛。兒子撒潑耍賴的時候,我努力控制自己的情緒,想各種辦法溫和處理。


用一首最近我和兒子都很喜歡的歌中的一句歌詞作為總結——我要帶著你飛,而不要你恐懼。


我們一家三口出門的時候,兒子偶爾會說,我要媽媽牽,不要爸爸牽。


聽聞此言,我心裡一絲怒氣都不會泛起,湧上心頭的只有對兒子敢於表達自己想法的高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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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孩子的管理方法,我認為 打孩子不行,不打孩子他們不怕你還不行。為了減少打孩子的次數,我經常喊1、2、3。一是警告,二是勒令,三是屁股一巴掌。我喊到二,怕我給他屁股一巴掌,孩子就立即執行。孩子們互相之間打架,為了壞事變好事,我不聽他們的口頭申訴,我讓他們寫出:1,事情的經過。2,你錯在哪裡。3、今後怎麼辦(不會寫的字用拼音)。鍛煉他們的寫作能力;可是我給孩子種下一個暴君的印象。 媽媽總是護著孩子,與我唱反調,孩子說:還是媽媽好。結果,他媽媽死了孩子都想得成了神經病。我成了家庭暴君,與孩子隔了開深深的一道溝;等到孩子有孩子了,才知道我的做法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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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沒打過孩子,有打,也就是「屁股給一下」那種,意思意思一下。

有一次真叫我火大,動手了。

孩子小學五年級時,有一陣子跟家裏的阿姨吵架,那阿姨在家幫忙了六七年,是家中不可或缺的勞動力,而且,那陣子老丈人過世不久,丈母娘傷心不已,不想待她房子,又需要人照顧,所以搬來我家。

這時家中事務繁多,根本離不開人,孩子卻不知為何跟阿姨起了衝突,嫌東嫌西,整天跟人沒大沒小,吵鬧不斷,他媽管束不住,孩子愈形誇張,竟逼她媽一定要把人開除。

這可犯了我的大忌。

誰勸都沒用,加上那陣子孩子叛逆到驚人,一腳還把大樓出入門的玻璃給踢破了。

我一直忍耐,也因為工作忙,一直在外地,好不容易回家。一天晚上,我十點的火車又要出門離開,八點多把孩子叫到房間跟他說話。問他為何這樣作為?

孩子眼睛不看我,不應我,不理我,我說啥,他只是微微點頭,嘴裡哼哼唧唧,咿咿唔唔。

「你爸跟你好好說話,你是聽不進去是不?你那是什麼態度?」
兒子頭一抬:「我……」

才講一句話,我就一拳上去,把他打在地上。一拳一拳又一拳,我都忘了打了幾拳,孩子大叫,他娘他外婆都上來拉了。那是我打孩子最狠的一次。真下了狠手,打從年過三十,再沒跟人動過拳頭,這次,竟然是給兒子身上招呼。

眾婆娘拉住我,叫我怒吼一聲,轟出房門,我讓兒子跪在地上,狠狠罵了他半個多鐘頭。孩子嚇的悶頭流淚,連哭聲都不敢發出來。

那是三年前的舊事了,現在想來,心裡還會難受。若要問我,打孩子有沒有用?我真不知道,我只覺得,該動手時,真到了嚴重事體之時,講道理無用了,一定得打!怎麼不打?而且,一旦動手,就不能裝模作樣,要真下狠手才行。

養兒子十三年,就打狠過這一次。

我要他一輩子記住,不能欺負人,即使是個在家裏幫忙煮飯的阿姨,你也不能欺負人家,打他,就是讓他明白,被人欺負時的痛苦。他若欺負一個無能反抗的人,就是踏破了我的底線。

只因,我對教育兒子,就兩要求,一,作人要善良。二,作人要固執。

一個人,若善良而不固執,就會成為該死的喏喏鄉愿,終生一事無成。
但,一個人,若固執,而不善良,會為惡害人,而且是為惡時,還振振有辭,自以為是。

(我對兒子的期望,對他一生的要求,簡單地說,就是四個字「擇善固執」)

孩子若不善良了,就是為父之過,我這個作爸的,就是打他無用,打了叫他恨我,我也得動手。
不作最壞的責打,真的放縱孩子,養出一個惡人,就是為害社會,為害世人了。

ps:

寫了上面這一通,果然招致眾人責罵,我多說幾句吧。

我曾一直覺得自己的兒子好,好的很,美的很,長相端正,性格正直,言語大方,待人接物,進退有序,直到帶兒子(小學一年級)到台灣過第一個暑假,這才發現,我在大陸養的好兒子,在台灣,是眾人嫌惡的小霸王。

大陸的環境,對子孫一代的放縱,確實很糟糕。(尤其,我的孩子,在大陸有三個溺愛他的舅舅),為了把孩子身上的「一胎化習氣」給矯正過來,我真是吃盡苦頭。我姐甚至說,看我一直努力把兒子的性格掰回來,才真正覺得,她這個弟弟,是真有耐心的人。

其實,養小孩,說都很簡單。說起來,都比唱的好聽。我不跟人爭論「育兒之道」,我就一句話,要真等到自己真有孩子了,才會知道父母難為。

正所謂,「養兒方知父母心」。

不真正親歷父母之苦境,說什麼大道理,都是旁觀者言,其價值,如同放屁一般。

再說件真事。

昨天把兒子叫來,在電腦上,看知乎,看他父親回憶這段難堪往事。
咱父子倆,一起難受的,把四隻眼眶給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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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上面的回答好多,好多人說到了自己的成長經歷和育兒經驗,好多好長,不知道大家找到自己的答案了嗎?是否有人能給做出一個總結或投票呢?
我首先說,在我們國家打這個方式是不易被推廣的,儘管它可能起著一定的作用,因為在我們國家大部分家長都文化素質不高的情況下(包括很多老師),打這個方式很可能被很多家長濫用。
大家一定有所耳聞的虎媽、狼爸的教育方法,其中也是有一定的門道的。並且他們的教育成就現在也遠沒有到下結論的時候,尤其是狼爸的教育方式更是值得商榷有待探討。前不久一家長打死了自己的孩子,就對法官辯解說自己是在效仿狼爸的教育方法,所以這是血的教訓。
當然,與之想對的鼓勵方法是值得在我們國家提倡與推廣的,因為這正是我們國家所缺失的部分,很多人說我們國家一胎化嬌生慣養,但大部分只是表象,打的問題依然很嚴重。
對孩子的鼓勵與嚴厲應該是風兩個層面的,心理上永遠要給孩子足夠多的鼓勵與欣賞 ,而身體上卻要不斷的嚴格要求,不斷的磨礪孩子,而我們國家大部分家庭這點正好相反,身體上的寵愛無處不在,而心理上的苛責卻沒有個停的時候,其中打這一點也是對心理上一個嚴重的負面影響。(參考我國的《賞識教育法》)。
儘管鼓勵的方法也不是盡善盡美,其中也有一定的法則需要遵守(比如說不要表揚孩子聰明有天賦之類無需耗費精力的成分,而要表揚孩子為某件事所作出的努力與觀察力等需有所付出的地方。表揚的時機,是在公共場合還是私下,當著誰的面,是由誰來做出表揚這些都是要依據不同情況做出不同判斷的。)
對於懲罰這一點當然也不是全然的不好,個人認為其中需要注意的有以下幾點。
1、做家長的首先要反省自己,自己是否有做得不當之處給孩子樹立了不好的榜樣,自己是否對孩子的教育有所疏忽,捫心自問自己如若現在體罰孩子的話是在發泄自己的情緒還是在教育孩子。
若因為孩子的錯誤而給他人造成了損害,家長所最應該做得事不是體罰孩子,而是帶著自己的孩子去主動帶頭向他人認錯道歉(大家可以查閱一下日本的一些有關教育法,或一些影視文學作品等,如:《佐賀的超級阿嚒》等書籍。)
2、應該對孩子所犯錯誤的原因作出分析,有的錯誤對孩子而言屬於不得不犯的錯誤(如對一些事情的好奇與不熟練等而犯下的錯誤),有的是兒童階段的正常心理導致的(如故意闖禍以引起他人的注意「在動物階段這屬於一種孩子對自己的自我保護,儘管他可能因此而得到責罰」。)對一些不是由於孩子自身意志與道德的缺失等錯誤應該用相應的正確的方法加以引導。
3、必須是在愛的前提下,如果你不愛孩子或者沒有讓孩子感受到過你的愛,那麼你沒有任何資格去用懲罰的手段教育孩子。否者將會對孩子造成一定的心裡創傷,這將一定程度的影響到孩子的一生。尤其是對自己所在乎的親人而言。
4、對於年齡稍大一點的孩子不應使用體罰教育,一般以12歲為年限。小孩子在自己人格道德發展不健全的情況下,開始會以避免懲罰來作為自己的行為準則,而後會逐漸轉變為以得到獎勵為行為準則(心理學中關於人格發展的一個大致觀點。)因此,對人格已發展到一定程度的孩子使用體罰是起副作用的。
5、在告訴孩子所犯錯誤的前提下,給孩子列出規定,(比如什麼時候做作業吃飯完,並要講清楚列出這些規定的原因,若果沒有遵守,給予相應的懲罰,一般以取消孩子的零食或看電視玩耍等來作為懲罰更有利。)斯賓塞教育中提倡自然懲罰法,既讓孩子自己承擔由於自己的過錯而帶來的結果。(如不收拾東西而導致找不到東西,不按時吃晚飯而導致不能和大家一起出去玩。)另一種方法是給孩子提出幾條選擇性的建議,(如:1.規定時間吃完飯大家一起出去玩。2.不能因為你而耽誤了大家的時間,自己慢慢吃完了洗碗去吧,我們玩去了。)供孩子自己做出選擇。
6、不要再公共場合體罰孩子,尤其是當著孩子所不喜歡的人的面,否者會對孩子的心裡造成極大的創傷。
7、先給孩子給出警告,告訴孩子什麼是不可以做的,為什麼不可以做?
如果做了告訴孩子受到懲罰的原因,為什麼,所犯錯誤的危害。
8、及時的對孩子所犯的錯誤給出針對性的懲罰,不要拖,不要因為一件事做錯了而扯到其它的事上面去,特別是在孩子主動承認自己錯誤的情況下,更不要翻舊賬。
9、引導孩子用正確的方法對所犯錯誤做出替代。
10、儘可能的以取消孩子所喜好的東西作為懲罰太替代直接對孩子的體罰等,或給予針對性的承擔性的懲罰(如寧肯小時候為自己踢足球打爛的玻璃買單。)
11.個人覺得,軟暴力絕對勝過真實暴力,家庭氣氛的壓抑勝過任何暴打之類的體罰,想想你的孩子敢不敢在家裡很放鬆的隨意高歌?如果從來沒有過的話,那麼你家裡是不是存在著有比體罰更為暴力的東西?

如若還有需要補充的,希望大家多多指點,給予補充!謝謝。

個人看過一些相關的教育書籍,在蒙台梭利的教育法中,提出孩子愛工作勝過愛遊戲,還有很多相關的言論,本人正在閱讀,個人看法,打是沒有辦法的辦法,是教育者技窮無能的表現。


贊成適當體罰。
並非贊成打、揍小孩。

  1. 我說的贊成適當體罰,換句話說,贊成把體罰當做和扣零用錢、罰做家務一樣,作為讓孩子認錯以後的「懲罰措施」,用於在家裡建立「做了不好的事,就得付出代價」的秩序。
    我也不贊成「用打和揍使小孩屈服/口頭認錯」。但是在懲罰措施上,我認為讓孩子「有得選」比「沒得選」更好。
    太太太太太太排斥體罰的某些家長,可能會讓孩子對挨打產生過分的恐懼,這也是不好的。我對適當體罰的態度是,讓孩子覺得打或不打是很普通的事(早戀或不戀是很平常的事)。家長請不要對各種事都懷有高度的緊張
  2. 要適當體罰或者別的懲罰措施,都要先和小孩溝通,比如「不是因為你犯了錯就要挨打,而是因為你犯了錯就要付出代價,這個代價么,你可以選擇媽媽打你屁股十下,也可以選擇媽媽拿走你三十塊零花」。
    我所反對的那種打和揍,特徵是「父母自上而下強行施加給小孩,作為使小孩認錯和施加懲罰的二合一手段」,踐踏了小孩的尊嚴,又幾乎起不到撥亂反正的作用。
  3. 適當體罰,不止包括象徵性的、次數有限制、頭腦要清晰、還得打得肉疼的「媽媽打你屁股十下」,還有限時舉碗、限時蹲馬步什麼的啊。動手多沒技術含量。
    我初中的時候幹了壞事,我爹就讓我靠牆角舉碗。真是「其樂融融」。站在牆角邊哭邊嚎——因為我爹會先批評我,是所謂「先禮後兵」嘛。
  4. 贅言。
    我一直覺得,肉體上的挫折,物質上的貶損,或其他的彌補/教訓方式沒什麼區別,因為都到了儀式化的地步,是為了標識一個有禮有節的「出來混就要還」的自作自當的秩序,而不是針對被罰的這個個人。所以不管是取消本月零花錢,或者減免玩遊戲時間,或者給我屁股bia十下二十下,等等,比較起來並不因為後者是肉體的挫折而比前兩個格外屈辱格外難以接受乃至生出負面心理。
    如果懲罰的施加者對我的態度不是基於「我承認我不好」、「我自己願意擔當」,而且是上對下的審判式的不容我辯駁的,這才會使我感到屈辱——而非懲罰的過程和內容。
    比如初中曾受到莫須有的指控,老師又不相信我。雖然她沒批評、沒懲罰我,言辭依然和善,更沒上綱上線告訴我媽媽。可我覺得很折辱,哭了好久好久。小肚雞腸的我現在想起來這事,依然對那男生憤恨交加。而且從那一天起,我就不再愛慕那個老師了,雖然她還是喜歡我信任我,可我的對她的親切感覺再也沒有找回來。
  5. 幾乎無關可忽略。
    初中還有一個女老師,她曾在給我的建議里說,「莫像一朵刺玫」。跟這個話題有關的,是她原先說,「適當體罰有助於……」,然後我們幹了壞事,她就象徵性地拿一米長三厘米多寬的棕黃色長尺打我們手心一下。
    她當班主任的時候,我們都很愛她。她叫成小芳,是我初中四年最感激的人。
    那年冬天,有人舉報班裡某高大胖的同學沒按規定去長跑。半個班的人都舉手作證「沒看見他」(有的人是注意了但沒看見,有的人是根本沒注意而覺得『他肯定沒去』便跟風舉手),只有一個同學說「我看見他去了」,然後成老師說,「有一個人作證,就應該認為他去跑步了」。這件事對我影響好大,難以言表。

我最後一次挨我爸打大約是初中,?"ω"?叛逆期來得實在太晚,不會記仇,一個鐘頭不到就笑著找他們聊天了。他們坐沙發上暗暗感嘆:「家雞打得團團轉,野雞打得滿天飛,親生的孩子就是親生的……」v_v是呀,反正缺心眼肯定是遺傳你們的……

很多父母打孩子打到一定歲數就金盆洗手了,美其名曰「給你面子」,但罵還是照罵。追根問底的話,他們會告訴自家的孩子:(?_?)你長大了,打起來勝負難料啊……

但估計沒有父母會提醒孩子「小兔崽子,我是怕一打你就跑了,再也不回這個家。」


打孩子之後,要懂得怎麼彌補,使這種暴力不會給孩子留下陰影。

記得很小的時候,跟媽媽出去,因為調皮而弄丟了媽媽的衣服,她一時生氣,給了我一個巴掌,疼得我哇哇大哭。
但是回家後,她向我道歉了,還跟我講了道理,說下次不能再那麼頑皮了。
現在想起來,仍然感動。


從昨天下午截止到現在我一共有5個回答被和諧,其中3個是連問題一起全沒了的,這極大的打擊了我碼字的興趣愛好,你們要知道,這就好比我正打開熊貓TV準備看妹子跳舞,然後什麼都還沒開始,超管就進來了一樣...多殘忍!但我還是來了,因為這時候不說話更憋得慌!

打孩子在我國的可謂是歷史悠久源遠流長,之前看過一個類似的問題,在這個問題下很多網友表示可以打,理由主要有兩條:

1.打孩子有利於管教孩子,防止孩子創下更大的禍;

2.我小時候挨打了,現在我過得很好,所以證明打孩子的必要性

那麼針對這種說法我找了找國際上有哪些郭嘉對打孩子做出了具體的規定或限制:

1.禁止一切體罰的郭嘉:

德國、奧地利、北歐諸國都是明令禁止一切體罰的郭嘉,目前烏克蘭、巴西等四十多個郭嘉也在《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上簽字,禁止一切真對少年兒童的體罰

2.禁止校內體罰的郭嘉:

瓷器、泰國、英國、日本等三四十個郭嘉明令禁止校內的體罰,英國雖然對8歲以上的少年兒童不明令禁止體罰但對體罰的形式進行了十分具體的規定,而且幾乎沒怎麼用過,一般用禁閉和勞動教育代替直接的肉體懲罰

3.允許老師在一定的條件下用規定範圍內的方式體罰學生:

主要是韓國,韓國的規定是有法律明文規定里我覺得最狠的一個郭嘉,老師可以用一定尺度的木棍打學生的屁股或大腿,一般初中生和高中生不超過10下,現在受過體罰的學生逐年減少.....

而在一個有關「管教杖」的問題下很多人職責基督教默許對未成年人的迫害,但是實際上現代社會主流的基督教如天主教無一不是明確反對體罰的,這一點要說清楚~

我之所以羅里吧嗦說這麼多是希望大家搞清楚到底是誰,在什麼樣的情況下有權力體罰孩子,應該是以誰的意願為基準的,我的看法是「法無授權不可為」我國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里明文規定:

禁止對未成年人實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遺棄未成年人,禁止溺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不得歧視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殘疾的未成年人。
第六十二條 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依法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予以勸誡、制止;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也就是說從理論上來講在中國父母也是不能打孩子的,但是問題在於打了孩子之後的後果:由其所在單位或者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予以勸誡、制止,制止不了的由公安機關進行行政而非刑事處罰,如此一來可謂形同虛設!

即使在我提到的最狠的韓國,它對工具的尺度和打的下數有規定,你超過這個部分,警察來了也是可以處置你的,但是中國要靠鄰居自願舉報,警察來了,看你不構成輕傷沒傷筋斷骨,最多也就是批判了事,警察走了,不打的你桃花漫天開那才有鬼!

所以針對上述情況中國的對家庭暴力甚至是校園暴力和社會暴力簡直是一種默許的態度,處罰標準過高,執行十分不到位,難以起到任何抑制暴力的效果!

那麼回到問題下,父母什麼時候不再打孩子了,目前的中國,只要以下幾種條件:

1.父母打不動了

2.孩子離開家了

3.孩子被打死了

那麼我們能不能打孩子呢?我的看法是我不贊成,我堅決反對打孩子,但即使是要退一萬步,可以打,也至少要像韓國一樣把打的部位,形式,下數和工具在法律上明文規定,依法授權,因為你不說明白,這個話語權完全掌握在父母或其他施暴者手中,也可能他覺得10下就夠了,也許他覺得五六百下打不住(我真的知道虐待孩子和其他人的很多事兒,是我一個反暴力志願者的網友告訴我的,觸目驚心)

然後一旦父母或其他任何人做了超出法律許可範圍內的體罰,法院有義務簽發「保護令」,警方有義務出警,並對其進行刑事處罰,孩子未成年的可以暫時交由專業NGO代為撫養,並進行心理疏導,而打孩子的父母必須接受心理評估,嚴重的可以佩戴電子鐐銬,只有在認為其不再會主動毆打孩子的時候才能獲得探視權!(這只不過是發達國家的主流方式而已)

我為什麼不支持打孩子,的確,有的孩子很熊很可惡,但是如果我們不約束成年人的拳頭,有什麼資格要求未成年人束縛自己,不成為校園暴力的加害者呢,己所欲方施於人這個道理大家都懂吧?只要成年人做得比未成年更好,處罰力度比未成年人更大,我們才能要求未成年人以我們為榜樣,為參考!

以上!


現在依然會在電話里跟父親開玩笑:「老爸,我小時候你揍我就對了,我以後若有兒子我也揍!」

我沒有姐姐或妹妹,自己也還沒有孩子,無法發表對於是否打女兒的觀點,雖然我覺得現今社會女兒比兒子更難養育。

作為兒子,還是要打的。次數適度,打了,就不要敷衍,我自我感覺當時被父親打時的確很不服氣,覺得很委屈,覺得等自己長大了一定要報仇!(現在想想還會傻乎乎的對自己這種想法發笑哈哈) 但是隨後會突然冷靜下來,或是因為疼痛,或是因為父親的惱火,反省自己怎麼會遭受身體上的痛苦並惹起父親如此大的憤怒。那種冷靜不是講道理能帶來的,因為本就沒有明白很多道理,又如何讓自己明辨那些道理?就算父母當時費盡口舌跟孩子講了很多道理,但真正讓孩子懂得卻少之又少,只能在他成長的過程中慢慢體會。

插一句題外話,很多父母,包括我自己也一樣,律人先律己,先確認自己能否達到一位身為父母的好榜樣,再決定是否即將生養一個孩子,能將他育為棟樑,或起碼不為社會之殘渣。

一個參加工作一年後,深深思念父母的孩子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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