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欲取出存了55年的26元「定期」存款, 銀行: 你還得倒貼錢,這樣好嗎?


這是紅網的報道:

1958年在農村信用合作社存了26元錢,時隔55年後,這錢還取得出來么?

長沙縣春華鎮松元村的龍孟雄覺得,自己叔父留下的這筆跨越半個世紀的存款,應該要兌現,而且是本息一起;而已經「改頭換面」的信用社———湖南星沙農村商業銀行春華分行的相關負責人則表示,這存款無法兌付。

 糾結:想取存款卻屢屢遭拒

  上周五,記者來到春華鎮松元村,見到了龍孟雄。傳說中跨越半個多世紀的存款單,被他小心翼翼地折在煙盒裡,隨身攜帶著。

  記者看到,三張存款單上的戶名均為龍漢湘。「他是我叔父,以前也住這個村,後來搬到株洲去了。」龍孟雄告訴記者,叔父前兩年過世後,嬸嬸在清理其遺物時,意外地發現了這三張1958年的存款單,便將單子給了仍居住在松元村的龍孟雄。

  這三張存款有兩張的字跡清晰,且為繁體字,可以看到存款日期分別是1958年的4月20日、5月14日和8月16日,金額為13元、7元和6元,有兩張單據上寫著存款為3個月定期。單子上還印有「長沙縣九木鄉天河信用合作社」的公章。

  「去年我拿到單子後,就去找了信用社,現在已改成銀行。」龍孟雄稱,他第一次去取錢時,是一位蔣姓大堂經理接待了他。然而該經理表示,存款無法兌付。不甘心的龍孟雄隨後又找到了該分行的周行長。「他跟我說,這些錢是當時的土糞錢(當時老百姓可以將自家飼養家禽所產生的糞便,送去生產隊當肥料,換取一定收益),只能給我退個本金,也就是那26元。」龍孟雄告訴記者。

答覆:得先查了歷史賬再說

  龍孟雄的叔父,在1958年存錢的那家農村合作信用社,如今已改為湖南星沙農村商業銀行春華分行。該銀行的周行長表示,已經跟龍孟雄解釋過這26元存款無法兌現的相關政策,龍孟雄還去找過他們總行,而總行也曾答覆過。他還表示,其他的具體問題,要諮詢總行。

  該行總行的工作人員則表示,因為年代久遠,且他們經歷了多次改制,如果龍孟雄一定要取出這26元錢,還得先查歷史賬戶再說。

  記者了解到,龍孟雄這55年存款難兌現的事情,上周經市裡媒體報道後,分行的這位周行長曾再次找到他,稱存款肯定取不出。「我覺得這錢是應該算數的,就算取不出,也應該給我一個說法。」龍孟雄說道。

 算賬:存單本息合計約為31.5元?

  其實,龍孟雄看中的,並不是這26元存款,而是55年來,利滾利的利息,「我算了一下,大概有2萬多天,利息應該有七八萬元。」

  然而,這存了55年的26元錢,真的有這麼多利息么?星沙某銀行的工作人表示,那時的定期存款是不計複利的,也不自動轉存的,按存期及存單標明利率計算定期利息,超期部分至取款日一律按取款日活期掛牌利率計息。所以,這三張存單只能按3個月的定期利率計利息,其餘54年左右的時間,是現在活期利率計息。

  該工作人員幫記者算了一下,以現在的利率來計算,目前這三張存單本息合計約為31.5元。「如果銀行找他收取小額不動戶管理費的話,他還要倒給銀行不少錢。」

 相關新聞

  1958年存的80元,信用社「不予兌付」2011年時曾有媒體報道,株洲有一位叫倪樹松的老人在1958年將80元存入信用合作社。2009年,倪樹松發現存摺後,去信用社兌付,不料遭到拒絕。

  當時,該信用聯社曾向老人給出的一份答覆函稱,根據湖南省信用合作管理辦公室《關於我省農村信用社一九六一年以前社員老存單(折)能否兌付問題的函》(湘信管辦函【2003】006號)和中國人民銀行湖南省分行《關於信用社原投資轉存款問題的批複》((68)人銀信合便字第15號)文件精神,不能兌付。

  延伸閱讀

  1958年的26元,在當時是個什麼水平呢?據《揚子晚報》去年10月1日的一篇報道《無錫老人記錄50餘年開銷:

油條比1958年漲32倍》中的賀星允老人介紹,1958年,無錫的一副大餅油條只要4分錢,肉是5毛多一斤……當年,她家全年收入為971.2元,支出為798.26元。另據了解,50年代實行的工資制度有兩種:一是行政事業單位的24級工資制度;二是企業的8級工資制度。以1959年福建省屬煤炭企業工人工資標準為例,當時普通工人每月的工資水平最低為31元(井下33元),最高為八級的93元(井下105.6元)。


銀行覺著好,因為有利益,儲戶覺著不好,因為被忽悠了。個人看法,這種事情到這種程度,銀行看似賺了便宜,實際上就是這種滴水不漏的賺便宜,透支了銀行的信用,損害了銀行的形象。銀行納悶,為什麼「寶」們一出現,沒費多少工夫,就把銀行的蛋糕切掉了一大半?實際上道理很簡單,銀行在乎的是利益,儲戶也不是傻瓜,人家用腳投票也算是理性。

八一八銀行的罪狀。以下舉幾個例子。

1、本例。男子欲取出存了55年的26元「定期」存款, 銀行: 你還得倒貼錢。

2、某農夫到銀行去62年前5萬元存單。連本帶利50元。銀行說,已經照顧你了。

3、大廳掛著「當面點清離櫃概不負責」,結果又以銀行多付了錢為由到法院告儲戶,「法律有規定,不當得利必須退還」。

4、某透支卡欠銀行0.5元,六年後被訴要求歸還21.7萬元。

5、某持銀行20多年前存單,要求按存單白紙黑字註明的本息合計20萬對付,銀行只同意兌付八千。「存單違反國家規定」。

6、某老年人到銀行存款,營業員告知有一款比存款收益高很多的,還有很高的紅利。結果1萬元存了6年,收益只有七百,並且必須老人孫子75歲才能支取。

其實類似的案例多如牛毛。

所以說,銀行也不要埋怨「支付寶」們搶走了自己的飯碗,是你們自己把自己的飯碗放在一個危險的境地。儲戶就是你們的衣食父母,不要糊弄,更不要愚弄,善待儲戶,就是善待自己的飯碗。


這樣的問題實在是太讓人糾結。首先存錢的人希望能領到更多的本息。但銀行自己也自己的難處就是不知道如何把這筆錢給拿出來。我來做過判決吧!認同的點贊評論一下,不認同的也希望留言。首先55年前也就是1962年前後,對於當時能拿出26塊錢來存入銀行的家庭來說實在不容易,同時也希望得到一些利息來補助生活。按照當時的利息本應能領取31塊多錢的。但戶主並未去領取,讓本息兩金繼續存在銀行為銀行服務。這是戶主的一種過失(銀行方面可以這樣認為)。但按照當時的物價比對4毛錢一斤肉,可以買到77.5斤肉。按當今的市場肉價11元(這隻能是一個參考價)一市斤買就是786元。所以如果銀行要是講信譽就要賠戶主786元,至於其他的什麼利滾利的說法就不應該存在。所以戶主就不應該得到利滾利的本息。只有這樣才可能是最好的解決方法。同時也和銀行方說一下,老百姓賺錢不容易,別因為你們自己內部體制改革了就損壞老百姓的利益。老百姓把自己辛辛苦苦賺來的錢存進銀行那是對你們的信任。所以希望銀行方面也能做出相對的讓步。(最後說句不好聽的話,如果老百姓也不講信用去銀行貸款了,賴著不還了,難道銀行不追究老百姓嗎?一樣的道理)


1958年存入的26元錢,不管錢幣如何改進,它都是共產黨發行的,只能兌換而不能作廢。

在1958年能有多少人存錢呢?那時的26元可以說太值錢了。

用事實說話:聽農村的老人講到1970年前後,原來的人民公社,大隊,到生產隊,一個年輕力壯的小夥子一天掙工分十分,一天一個十分勞動力就是8分錢,婦女一天7分×0.08=0.056元,就是5分6厘錢,干一天可以買一盒火??柴,26元÷0.08=325天。就是一年一個人的全部收入。現在一個年輕力壯的小伙一天按普工150元算 ,150÷0.08=1875倍。26元×1875=48750元,按照現在銀行要給付本金加利息就是48750元,現在也沒有按最高日工資算。

中國銀行真的要學習瑞士銀行,瑞士銀行承諾:只要地球還在,你的錢就在。瑞士吸收了全世界75%的存款,瑞士犧牲了不準在他國投資的利益贏得了世界美譽。瑞士銀行的稅收占國家稅收的20%,這是多麼大的財政收入啊!中國銀行不要寒了存款人的心?。


曾經網路有個很火的帖子(經查證應該是假的),就是美國老太太有一張瑞士銀行存款100美元單據,而且是祖上傳下來的手寫存款單,後來銀行上報總部,行長親自上門對付100萬美元,其中50萬是本金加利息,50萬作為信任獎勵。這個故事之所以會被人們津津樂道,主要因為行長說過:「錢在我們銀行,只要宇宙在,你的錢就在」。

人們通過幾次銀行存摺、銀行卡被盜失最後處理草草了事的列子,主要對銀行的信譽有了一些懷凝,其實從心理上有些陰影,都怕這種事情萬一發生在自己身上那該怎麼辦?這也是公信力逐漸丟失所產生的負面影響,期望這次事件能有一個比較好的解決辦法。

如果你有好的想法可以留言討論,歡迎關注柒0年代,我們共同看頭條。


五十五年前26元可謂是能讓一家吃一年了,錢存在銀行里本身就面臨著貶值的風險,但是這個倒貼錢是銀行故意整出的吧,五十五年前銀行收費標準很低,為什麼還要讓儲戶倒貼。發生這樣的事是銀行的失職。



錢存銀行貶值了,讓客戶承擔,嚇死人了。我明天就去銀行把我那一百元取出來??。

問一下,我還能取出來一百嗎?



令人詬病的行業太多了,銀行,股市,房地產,醫療,養老,通信,食品安全,太多太多,不勝枚舉,已無力吐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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