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母親的種種行為會影響判決結果嗎?有人說這是昏招迭出,你怎麼看?
直白地說,江歌母親的種種行為不會影響日本法院的判決結果。
首先,這次同情江歌和她母親、憤怒聲討劉鑫的洶湧的「輿論審判」目前在日本幾乎沒有激起什麼漣漪。一位在日本高校長期任教的友人告訴我,去年事發之時,日本媒體報道了,日本人知道的比較多。之後不大有人關心了。這位教授周圍有人知道這起命案,他們對中國國內網上輿論嘩然感到不解,對有留學生參與簽名表示困惑。
其次,即便日本也與我們這邊一樣輿情洶湧,表滿上看來可能讓日本法院和法官感受到「民意不可違」,那也不大會左右法院的最後判決。如果不是這樣,那反而是不正常的。所以當我問這位教授日本法院會不會有壓力時,得到的回答是:「不會有什麼壓力吧。」
其實,所謂的「媒體審判」和「輿論審判」是專業人士對媒體和輿論不當干預司法過程的一種批評和譴責,在法治健全的社會,即便存在「媒體審判」和「輿論審判」,要達到影響司法審案結果的目的,也幾乎是不可能的,但是法律專業人士認為這是對法庭至高無上權威的冒犯和藐視。
再說江歌母親,這位可憐的媽媽基本上是一個人在行動,我們不知道她的文化程度,不知道她的經濟狀況,對於處在絕境中的她仍然高度同情。但是在這種極其特殊的心理狀態下,她做出的選擇是否經過精心算計,是否能實現正當權益的最大化,那是另一回事。我們可以建議她靜候司法裁判,但是要我們能平靜她的內心,顯然是超出了能力範圍的。
如果說江歌母親的選擇屬於「昏招」,那恐怕也是專業人士的看法(沒有精心算計得失)和事後的評價,即可能是事與願違。即便如此,我也寧願不把她的選擇稱為「昏招」,儘管我也不大能接受她的一些做法。
昏招就昏招吧!作為一個有女兒的母親,我理解她的痛入骨髓,這個時候,如果還能精明的算計得失,那她不是人,而是神了。相反我佩服她的勇敢,她為女兒做的一切努力,一般的人早就垮了,是母親的責任和信念讓她支撐到今天,她有條不紊的說著她該說的話,做她該做的事。
如果她今天所做的有什麼遐思的話,那就是她無法改變日本的法律,她不得不當庭任兇手揭開她的傷口,她不得不聆聽兇手和證人劉為了自己的利益而作的無恥辯解。她做什麼都不為過,因為她是一個深愛女兒的母親
願蒼天有眼,讓兇手遭天譴
江歌母親聲討劉鑫的舉動幾乎佔據頭條兩個月了,其實罪犯是陳世峰而不是劉鑫,姑且劉鑫有錯,但江歌被陳世峰殺害才是問題中心。江歌母親應該將精力集中在對陳世峰的刑事民事判決上而非聯合律師在網路上將仇恨種在劉鑫身上,劉鑫有她自身的在認識問題和處理問題上的缺陷但她不是兇手,就連陳世峰也感覺到了江歌母親痛恨劉鑫甚於痛恨他,於是也順水推舟將兇器也一股腦拋給劉鑫,說刀是劉鑫提供的。其實殺人有不可預知性,雖然陳世峰有預謀,但江歌、劉鑫絕對不知情,江歌不會迎著死亡上,劉鑫也不會明知要殺人而將江歌送到刀下。江歌母親應該明白劉鑫和江歌一樣都是受害者,目前最好的行動應該尊從法律搜集一切證據完成對陳世峰的審判而不是將精力耗在網路安慰和輿論聲討上。
若真要從專業的法律角度去看,馬後炮的去分析,完全可以說江歌的母親做事沒有思前顧後,昏招迭出。
馬後炮的分析總結,誰都會,很多人最後也能說得頭頭是道。但這完全沒有意義。
在大眾看來,這是2017年年末一場聲勢浩大、拷問人性道德、甚至關乎日本對待華人態度的跨國官司,但是對於江歌母親而言,人死無法復生,她要的無非就是一個公道。而法庭只是她討的公道唯一的一個渠道。
是的,這個世界上,大多數的公道從來都不是上天憐憫賜予的,更多的時候,還是要靠自己的雙手去討回。
在日本法院,江歌母親的角色也不是大家眼中、媒體筆下的一個主告方。她僅僅是一位母親,一位痛失女兒的落魄母親。
因為自己唯一的兒女客死他鄉,死得不明不白,死得人神共憤,江歌母親所做的一切,只是為了為女兒討回一個公道。是這個早已深深烙進她身心的潛意識主導了她所有的行動。
在這整個過程中,沒有什麼昏招不昏招的,因為江歌母親從來沒有想過要怎麼去出招,或者要如何出招。她可能不明白什麼是大陸法系,也不明白什麼是陪審團制度,更加不明白什麼是當事人和公訴人,甚至連日本,可能都是第一次踏足。
也許大眾期望的是江歌母親與大幫專業律師,日夜研究案情,四處尋找突破口,精心設計好每一句回應,想方設法去切日本法律的漏洞等等,最後在法庭上臨危不懼、智勇雙全、出奇制勝?
江歌母親只是在盡一個普通母親應盡的職責,冤有頭債有主,一命償一命,是對死去女兒最好的交代,也是對自己作為一個母親的交代。
我認為江歌母親的種種行為對最終的判決結果影響不會太大。在我看來江母在案發後的一些行為,比如發起判處犯罪嫌疑人陳世鋒死刑的簽名請願活動,雖然有些不理智,但我表示理解,所以我並不想把江母事後的一些行為解讀為昏招迭出。
我認為江母的行為不會對判決結果造成太大的影響是基於以下的理由:
首先,江母在網路上發起的簽名請願活動所引起的輿論屬於一種社會輿論,而在日本刑事司法程序的 「量刑」環節,行為的危險性,計劃性,犯罪結果等會被重視,相反,社會輿論則不會被特別重視。所以通過簽名請願活動營造出的社會輿論,只能是讓法庭體會到華人社會十分關注本案,而對量刑本身並不能起什麼作用。另外,從日本以往有關故意殺人的司法實踐經驗來看,被害人家屬所提出的嚴懲被告人的要求對是否判處被告人死刑的影響微乎其微。
其次,江母要求對犯罪嫌疑人陳世鋒判處死刑,然而,日本獨立的司法制度可能會讓國內諸多熱切的網友失望。因為在日本判處死刑還是比較困難的,甚至日本有不少的人支持廢除死刑。
日本法院基本上對死刑的態度是:殺害3人以上,判處死刑的可能性非常大;殺害2人的場合,可以判死刑,也可以判無期徒刑,還可以判有期徒刑;殺害1人的場合,判無期或者有期的可能性非常大。
日本一橋大學刑事法專業博士研究生程逸柏在在《鳳凰網》撰文指出,從日本公布的相關數據來看,從1991年至2015年的25年間,在一審判決中被判處死刑的共197人,平均每年不到8人,實際執行的更少。
最後,江母的簽名請願活動雖然對法庭的判處結果不會造成太大的影響,但是作為被害人江歌的母親來說,她想通過這種方式來為死去的女兒討回公道,傾訴自己失去親人的痛苦,我們也是可以理解的。我覺得如果當時她有其他更好的方式來給江歌討回公道的話,她也不會選擇簽名請願這種下下策,相信江母自己心中多少也知道其實這樣的請願活動對日本司法的影響力其實並不大。
對於江母的這些行為我並不是十分贊同,但我表示理解,所以我也不想把江母的這些行為解讀為昏招迭出。
不管怎樣說,這是一個母親對女兒最後能做的事情,儘力了就好了,人死不能復生,江歌的母親心情可以理解,但其行為不會對判決產生影響,尤其在日本,更是這樣,法官的判決是最重要的。
日本獨立的司法制度只能讓江歌的母親和國內熱切的網友失望。1991年到2015年25年一審判決中被判處死刑的共197人,平均每年不到8人,實際執行的更少。
而且從日本以往有關故意殺人的司法實踐來看,被害人家屬提出的嚴懲被告人的要求對是否判處被告人死刑的影響很小。
這樣的話,江歌的母親就是要讀些相關法律文書和資料,有的放矢地進行有效行為,畢竟在異國他鄉,盡量減少不必要的行為,女兒不能復生,懲治惡人,也要保護好自己。
但是,國內的網友們真的儘力了,許多正義人士也付出了不懈的努力,這些都給了江歌母親安慰,江歌在天之靈一定得到安息。
江歌媽媽為什麼死揪著劉鑫不放?
說實在的,江母這樣鬧下去,有可能適得其反,反而讓兇手更加難以判死刑。
江母找劉鑫出來的目的,是讓劉鑫告訴自己當時的情況。其實她完全可以找日本警方了解,日本警方有義務向她通報。何必一定要找劉鑫?
她這樣逼著劉鑫出來見面,有可能被辨方律師抓住,咬死了說劉鑫這個關鍵證人跟控方見面串供,進而使得劉鑫的證詞失效,不能被法庭採納。這幾天的庭審,陳世峰的律師就抓住了這一點。
這樣的後果是,陳某就不會被認定為蓄意謀殺,而會被當做激情殺人。在日本,判死刑是很難的,通常要殺兩人以上,而且是蓄意的殘殺,人神共憤的那種,才會被判死刑。而如果是激情犯罪,又是只殺了一人,那判死刑就難了。
江母這麼做,一個原因是她不了解日本法律,另一個原因,其實是她的內心深處另有一層動機:尋求劉鑫的慰藉:「我女兒為你死的,你至少應該來看看我。」
這個想法,在咱們中國人心裡本沒有錯,但是遲遲沒有得到,內心就油然而生一種不平衡。這種不平衡引燃了她內心的怒火。
正好她又急需找到一個情緒宣洩口,又需要轉移注意力,不能一天到晚想閨女啊!那樣她真的難以活下去!於是,潛意識驅使著她去找劉鑫。
活著,是很難的。
江歌媽媽有沒有一個更好的活下去的辦法?
有的。不僅能活著,走出失去孩子的痛苦,還能活得很偉大。大家可以關注企鵝號《老九就是我》了解詳情。或者關注微信訂閱號《九型秀》了解詳情。
法律就是冷血律條,沒有溫度沒有餘地,這是法律的基本態度,如果法律能夠被情緒所影響,那麼這個法律起碼是不公平不公正的。法律只能於理,不能於情,這是準則也是底線。
我強烈支持法律必須不講人情,只講原則,用理性代替情緒。但在江歌一案中,我並不認為江歌母親是昏招迭出,江歌母親只是做了一個母親都能做的事情,那些講昏招迭出的說難聽點就是站著說話不腰疼。
我想問一個各位,作為一個被害者的母親,在面對兇手被審判前她應該保持什麼樣的情緒呢?你希望她會冷靜的像個律師一樣嗎,她會冷靜的用縝密的思維判斷一切事物的發生嗎?當你面對一個加害於女兒的兇手時,你認為她應該保持足夠的剋制嗎?應該像個中立的人一樣顯露出鎮靜自若的心態嗎?
我們當中的很多人,總是喜歡站在無關痛癢的角度去規勸那些真正在痛苦中掙扎的人。是的,江歌母親的行為不會影響一絲一毫的法律同情,但是,這是一個母親該做的,她的抓狂和甚至失去理智都是源於愛的體現,她想讓兇手付出最大的代價,以告慰在天女兒的靈魂。
所以說,江歌母親做一個為母者都可能做的事情。在孩子面前,母親永遠不會保持足夠的理智,因為母愛會讓一切變得模糊,只有愛是清晰的。
江歌母親的行為跟女兒被殺案沒有直接關係,不影響案件的判決。但這種行為本身是違法的,可以另行立案——如果對方起訴的話。
江歌母親的遭遇,的確令人同情,但採用過激行為達到自己的目的,從法律上來講,並不值得肯定。
至於說這是昏招,我倒覺得,從一個母親的立場來看,這種行為實屬正常。為人父母者,為孩子連命得捨得出去,這又有什麼不能理解的呢?
江歌母親的苦與痛,大概除了同樣白髮人送黑髮人的人以外,別人是很難感同身受的。
友善度不要了!
覺得什麼「昏招」真的件宛如「何不食肉糜」的智障!
江歌媽媽就是一個普通的勞動婦女,普通到什麼程度?伸出頭,看一眼你小區或者路過的小超市,幾十平的那種,看一眼裡面的收銀員兼店長的那個超過40歲的員工。
就是那樣子的!
大V們大神們,社會的精英們,停下你們匆匆的腳步,從你們的豪車上下來,進去,和那個看起來四十多歲的老女人,討論一下「假如她的唯一的親生女兒被殺了,她早年離婚,帶著患病的老母和女兒生活,她是依靠各種打工的收入讓一家子維持」。
精明能幹的頭條號的神們!你們覺得這個女人會有什麼樣的答案?她可能連去辦簽證的流程都不知道是怎麼回事,她身邊的律師也是偶爾來買包煙順便問一句「您好」的。你們打算讓她說什麼有見地或者見解的話?讓她明白什麼是大陸法系還是什麼是陪審團制度?她是不是明白「當事人」和「公訴人」是什麼?她或許連法院在哪兒都不知道!
但是她是一個媽媽,她想為自己的女兒討個公道。僅此而已!你們呢?吹毛求疵說她的辦法不對,說她用的招是昏招!
她做得不對,做得不好,你們做了什麼?拿上包郵9.9點鍵盤品評一番去吃十二塊錢的麻辣燙還是拿著8848鈦金手機指揮司機把車停在私人會所的停車場?
要不去幫幫她,告訴她什麼是對的!要不閉嘴,尊重別人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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