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倫為什麼願留楊志,卻不願留林沖?


水泊梁山最早佔山為王的不是宋江和晁蓋,而是白衣秀士王倫,王倫是落第秀才,是柴進扶植起來的,想做賊頭,沒有靠山是不行的。

當林沖和楊志因緣巧合的聚在了梁山之後,王倫笑迎楊志卻黑臉攆林沖,這是為什麼呢?就讓(秉燭讀春秋)為你一一解密吧。


話說林沖的娘子被高俅之子看中後,高衙內一直想調戲林娘子,但林娘子誓死不從。為這事,林沖攤上大事了,被高俅陷害,火燒草料場,林沖被逼雪夜上梁山。

林衝上梁山後,梁山寨主白衣秀士王倫百般刁難林沖,讓林沖三天之內交出「投名狀」。所謂的投名狀,就是讓林沖在山下殺一個人,表示入伙。

林沖無奈,但接連三天都不忍下手傷害無辜。後來,在山下巧遇青面獸楊志,二人打鬥多時,通名報姓後相識相知,英雄惜英雄,攜手去見王寨主。

王倫見林沖三天期限已過,仍然交不出「投名狀」

,不由分說,就要趕林衝下山。對楊志卻熱情挽留。原來這其中有貓膩。

王倫目光短淺,不是做大事業的人,他之所以佔山為王,無非就是臨時糊口飯吃。等以後有了和朝廷攤牌的資本後,投降朝廷是必然的事情。

熱情挽留楊志,是為自己留條門路,因為楊志京城有門路,這次丟失了生辰綱,楊志就是打算去東京汴梁活動一下,看是否能官復原職,打點些銀兩,讓朝廷不再追究自己的責任,正好路過這裡,被林沖請到了山上來了。

王倫挽留楊志還有一個原因就是:楊志是五侯楊令公之孫、武舉人、曾做制使的楊志身份也不低。

按說林沖曾經也是宋朝體制中人,身份不比楊志低,武功比楊志高不少,林沖才是無家可歸之人。

說實話,楊志不一定看得上小小的梁山賊人這個頭銜呢。王倫卻反其道而行之:不想留的極力挽留,而對於極力想找個安身之所的林沖卻狠心趕走,世界有時真的不公平。

其實說白了,王倫是怕惹禍上身,我們知道,王倫和後來的宋江有得一拼,就是時時刻刻想著詔安,林沖是高太尉的死對頭,高俅對林沖是除之而後快,同樣林沖對高俅也有不共戴天之仇,王倫害怕以後無法面對高太尉,這就是白衣秀士擔心的地方。

林沖「殺人放火帶刀入堂」的罪過太大了,留下林沖,惹怒高俅,一但大軍殺來,王倫怕帶不起這個責任。

王倫的眼中楊志是屬於親朝廷派,而林沖已經成為了反賊,與朝廷對著幹了。王倫的面前林沖與楊志不論武力和身份是天然的對手,後來,由於晁蓋和宋江吳用的到來,都為林沖說情,既然林沖趕不走,留下楊志正好制衡林沖。

說到底,王倫就是忌憚林沖,林沖是朝廷要犯,加之武功高強,王倫怕壓制不住林沖。

再說杜遷、宋萬、朱貴都反對趕走林沖,畢竟林沖是他們的恩人柴進寫親筆信介紹的。行走江湖,講的就是義。

後來,出於義憤,也出於對排座次的不滿,林沖手刃了王倫,但自己沒有做寨主,反而讓給了晁蓋,其實這就是林沖沒有遠大理想的表現,王倫好歹留下了走投無路的林沖,要麼手刃王倫自己做寨主,要麼忍氣吞聲,殺了王倫,成全了晁蓋,自己又有什麼好處呢?林沖何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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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願留楊志,無非就是四個字「身世清白」。

這四個字,待我講完之後,你自然認為有道理。

都說王倫小肚雞腸、鼠目寸光不能容人。其實不然,你細讀「水滸」,王倫還是很願意好漢上梁山的,但也要看是什麼人。晁蓋上梁山之時,王倫招待就更仔細了,又殺牛又宰羊大擺盛宴款待眾人。可等晁蓋說出自己劫了皇綱,又殺了五百多人,王倫給嚇怕了,這才讓人取金銀禮讓眾人下山。從這一點看來,王倫此人夠個意思,婉言拒絕,禮數周到,並沒有出格。

咱們只說林沖,當時朱貴引林沖見過王倫,王倫一聽是八十萬禁軍教頭來了,還是蠻高興的。馬上請林沖做了第四把交椅,取酒肉好生招待。王倫之前並不認識林沖,二人根本沒任何交情,這樣做,完全是看幕後大東家柴進大官人的面子,畢竟林沖是柴大官人引薦的。

書中交代,小王倫滿面賠笑與豹子頭暢飲,但酒過三巡之後,王倫暗自尋思道:「我卻是個不第的秀才,有無十分好本事.....他卻不然,他乃京師棍棒教頭,必然好武藝.....再者又闖下彌天大禍......」

王倫此時心中不是不願意留他,是不敢留他,文中交代了這兩點,其一,林沖功夫好,王倫這些人不是對手,那天林沖想造反,殺他王倫富富有餘,所以留在什麼對自己是個定時炸彈,最後火併小王倫也印證了這一點。再者林沖得罪了高太尉,殺了人家的人,萬一人家尋仇,自己這一窪之地恐怕保不住。畢竟這買賣是人家柴進的,真弄丟了,自己沒法跟人家交代。

酒席宴罷,命人取來金銀和絲綢,好生相勸,無非還是那套老話,本地廟門太小,容不下大神仙,還請您老人家挪挪窩。

若論禮數,王倫依舊很周到,管吃管喝還給錢。可林沖呢,死活賴著不走了。這就好比你安生過日子,突然有朋友引薦一個殺人犯到你家中,你顧念朋友面子,管這人吃喝,完事再一兩萬塊錢給他,可他就是住你家不走了,你說你生不生氣,害不害怕。

王倫這時候就犯難了,所以想法擠林沖走,怪只怪自己本是太小,能力有限,在這種性格上自然顯得有些「小肚雞腸」,但在行動上,卻是沒有任何過錯的。

給金銀不走,王倫哪白眼看他,嘲諷他,還是賴著不走,王倫就叫他拿個「投名狀」來,限期三天,三天拿不來,自己走人。可三天後呢,林沖也沒拿出個「投名狀」,卻依舊賴著不走。那麼王倫有沒有再逼他走人呢?自然是沒有,「投名狀」的事,也再也沒提,依舊讓他坐了第四把交椅,林沖從此才有個安身之處,難道這還不夠意思嗎?後來林沖一刀收留自己的恩人給宰了,反倒被人說成夠英雄,這算哪門子英雄呢,這典型的一個忘恩負的無義小人啊。

所以我們從這些可以看出,王倫並不壞,還夠意思,他只是能力差一點,只希望你能在走,你不走,他也不會真的趕你走。

至於為什麼偏愛楊志,自然就是我開頭那句話「身世清白」。楊志名門之後,他楊氏一門講的就是忠肝義膽,再者楊志這時候雖然落魄了點,但身上並沒有人命官司,不像林衝殺了高太尉的人。若是留下這麼個忠肝義膽的名門之後在山上,不但給梁山添了一把好手,日後還可用此人鉗制林沖,因為他清楚能跟林衝過招的此時也就只有楊志了。但楊志目標遠大,不願意留下,無奈王倫又是贈金又是贈銀好生挽留,最終沒有留下楊志,這也算是他一樁心愿未了吧。可如果楊志真留下,估計這本書就要改寫了,施耐庵估計也該犯難了,所以留不留不在王倫,而在施耐庵。


這個問題是個問題!!大家知道,林沖雪夜上梁山時已走投無路,激起了心中的豪邁,已不再是那個忍氣吞聲的林沖了,這從他搶酒喝已經看出來了,按理說王倫沒有理由讓林沖繳納投名狀了,因為林沖所犯罪惡已經擺在那裡,何須投名狀來表明上山決心呢?王倫此舉不過是刁難林沖,趕他下去罷了,其實文中對比已有交待,王倫看到林沖武藝高強,想到自己一個落第秀才和兩個廢物宋千杜萬,怎麼可能管得了林沖呢?這個座位早晚坐不穩,從以後的火併王倫來看,王倫的擔心不無道理,雖是王倫排擠林沖種下了仇恨,但也說明的確王倫鎮不住林沖。那麼此時王倫礙於柴進的麵皮故意出了個難題給林沖,無非是給攆林沖一個借口,此時來看,王倫處理的並不能算太差,要知道王倫的梁山事業剛剛起步,自己力量還沒有成長起來,忽然來個人才,的確會對自己產生巨大的威脅,這就好比,你剛到一個部門當經理,對新部門的工作還不熟悉,忽然上邊又派來一個無論從學歷,工作經驗,年齡,氣質上面都比你強的人來給你當副手,你樂意要嗎?第一,耽誤自己施展本領,第二,這個人用不了多久就會喧賓奪主。當然最好的處理方式是讓他去別的部門施展吧,別在我這裡礙眼,這個處理也算合情合理。此時並不能說王倫目光短淺,相反倒是很聰明,否則的話王倫就得發揚風格,主動讓賢給林沖,這雖然能表現出王倫的大度個遠大理想,但薄弱的梁山上林沖也沒有根基,未必就能勝任,也會為後期埋下禍根,所以單從此時看,還不好定論王倫。後來林沖一直交不上投名狀,王倫是竊喜的,最後一天林沖再見不到人,也就不用回梁山見面了,直接走人就行了,多好的結局啊。王倫的如意算盤打的不可謂不好,可偏偏楊志來攪了這趟渾水,與林沖鬥了百餘回合,不分勝負,這時王倫聽說後急了,急忙下山喝止了這場爭鬥。因為如果繼續打下去,會出現兩種結果,第一,林沖被楊志殺死。如果是這樣就難處理了,林沖是為投名狀而死,又在梁山腳下,如果就這麼放楊志走了,王倫在柴進面前不好交待,江湖上也不好聽,影響梁山形象,但如果替林沖報仇捉拿楊志,楊志連林沖都能殺人,他們怎麼能拿得住呢?第二,林衝殺死楊志。如果這樣,林沖的投名狀可就來了,王倫前面的如意算盤可就全落空了,不行,絕對不能繼續打下去,那怎麼辦呢?這時的王倫還看不出楊志的身份,但知道楊志也定是個落魄的高人,不然不會獨自行走在梁山腳下。經過林沖這一番上山風波,其實也提醒了王倫,梁山事業不可能一直這麼低調下去,今天會來個林沖,明天還指不定會來個什麼玩意,自己擔心林沖的事情還會發生,既然如此還不如早做打算,招攬人才,培植勢力吧,所以,靈機一動,楊志就是個不可多得的人才,既能剋制林沖的膨脹,又比較容易拉攏和收買(當然他現在還不了解楊志的真實心境),林沖和楊志有這一次的爭鬥,上山後必然不會和楊志交好,再加上他的有意栽培,定能把楊志培養成心腹,由於已經得罪了林沖,培養楊志就比培養林沖容易的多了。此時來看,王倫依然還算處理得當。意外出現在楊志個攪渾水的死活不上山,打亂了王倫的算盤計劃,王倫最終也沒辦法,只能放了楊志留下了林沖。要說王倫的錯誤現在才剛開始,既然原來的計劃沒有得逞,那就應該改變計划了,林沖已經不得不收留了,那就好好養著吧,畢竟是個人才,對梁山事業短期內不會有害,楊志不上山,再想辦法另找一個啊,柴進那裡的豪傑多得是,讓他再介紹一個過來就行了,武松正在那裡喝酒鬧事呢。可王倫沒有那麼做,相反在自己羽翼未豐時就已經和林沖對著幹了,這無異於找死。後來晁蓋上山,王倫的處理就更差勁了,如果王倫頭腦清醒的話,就應該明白,憑自己的水平,梁山老大遲早做不穩,自己只能是個暫時的,既然晁蓋來了,又有兵將,又有錢,對梁山將來的發展有百利無一害啊,雖說犯了大案,但這也不是王倫害怕的地方,畢竟害怕的話他就不會創辦梁山事業了。所以這時王倫就應該直接退位讓賢給晁蓋,自己還能坐個第二把交椅,順便把林沖拉攏成心腹,或者自己就隱於眾頭領中混個吃喝也行,因為畢竟他是明白自己一個落第秀才是吃幾碗乾飯的,官場上自己成不了氣候,強盜路上自己更不專業,早晚撐不住。可王倫的處理就是個找死的節奏,晁蓋可不比林沖啊,他是帶著隊伍來的,這是引狼入室,晁蓋翻起臉來,直接可以平了你梁山,你還在一個勁的逼他,這不就是短智嗎?所以啊,綜上所述,王倫拉攏楊志而疏遠林沖是有一定的理由的,錯就錯在處理晁蓋的問題上,所以我的結論是王倫政治情商過低,而不是目光短淺。


從《水滸傳》可以了解哈王倫時期的梁山情況:王倫佔山為寇,阮氏兄弟不能在梁山附近打魚了。林衝要上山入伙得下山殺個人交納「投名狀」,殺誰,還不是山下過往的百姓。官兵一次也沒有進攻圍剿過王倫,因為王倫既無「重罪」也沒做過「大案」。分析分析,官府在盤剝百姓,王倫則是在劫掠百姓,因為本事平常力量不強從來不攻打州府縣的城池,只禍害來往老百姓官府當然懶得管了。一句話,百姓就是羊,官匪都是狼。林沖就不一樣了,有殺高俅高太尉身邊官差的「命案」在身,有火燒大軍草料場的「重罪」在身,官府不可能睜隻眼閉隻眼的裝作看不見了,難說不來攻打梁山,王倫的逍遙日子可到頭兒了。楊志無罪在身,本事又強可以制衡下林沖,留下了利大於弊。至於晁蓋一夥兒更不得了,劫了太師蔡京的生辰綱那是震動天下的大案暴露了不說,上梁山前還把來追捕的官兵們殺了個血肉橫飛,得罪死了蔡太師官府會善罷甘休嗎?收留這幫人王倫不是自己招禍嗎?而且還是招潑天大禍。況且林沖和晁蓋一夥兒人論本事手段,論名氣狠氣自己哪一樣比的上?無論是官兵來圍剿還是林沖晁蓋上山後就地坐大,這頭把交椅自己還坐的穩嗎?所以王倫不願收留林沖等人入伙兒了


首先我覺得這個問題提得有待商榷,王倫並不是願留楊志,而是有前提的,因為有個林沖正處理不了,像個燙手的山芋,來了個楊志,用現在的話來說,可以用楊志來平衡林沖。

說來王倫還是挺可憐的,本來手下三個本事平平的兄弟,乖巧聽話,小打小鬧,吃喝不愁,沒做出什麼太出格的大案,朝庭也不會派大兵力清剿,小富即安。你林沖一來,情況就大不一樣了。首先,你林沖是得罪了權傾朝野的高俅,如果收留下來,勢必與高俅結下了梁子,就等於在自己的頭上懸了一把劍。其次,你林沖是京城裡的禁軍教頭,本領高強,見多識廣,先說是投奔,時間一長,我王倫還能管得住你嗎?我辛辛苦苦攢下的基業豈不是為你作嫁衣裳,搞不好腦袋掉了還不知道怎麼掉的。(後來確實是掉了,雖然情況不一樣,但還是掉在林沖手裡)

如果硬生生地把林沖趕走了,那後果也是不能預料的。第一,在柴進那裡就不好交待,畢竟柴進於梁山有恩,說出去會被江湖不恥的。第二,你硬是不收林沖,使他下不來台,惱羞成怒了,又會是一個什麼結果呢?誰也料不準。

所以,在這時候出現一個楊志,對王倫來說再好不過,正好有一個台階下了。兩人功夫旗鼓相當(並不是有些朋友說的楊志差林沖好遠),同時留下可以相互制約。就王倫的小心眼,他也許還會在兩人中製造些許矛盾,使兩人都討好於他,便可以同時掌控兩個高手了。

怎奈楊志做官心切,根本沒有半點做強盜的心理準備,所以王倫再怎麼留也是無用的。白衣秀士王倫命該如此。


看了頂層的回答,覺得既然要做林粉,也要認真去看書才是!例如,一、楊志到東京去打點,是因為失去了生辰綱?二、林沖不忍心下手?第一天沒有遇到單身客人,第二天是一大夥人,林沖不敢動手,第三天終於等來了一個單身客人,林沖立即動手,卻被那人拋下擔子跑了,林沖好失望,這時楊志登場來奪金銀擔子。三、林沖比楊志武藝高得多?小嘍啰挑著擔子跑上山,大叫林教頭碰到對手了,王倫見楊志正是林沖的對手,後來楊志遇到曹正,曹正與楊志交手後,也說與他的師父手段一樣高強,請問林沖比楊志武藝高得多之說從何而來?小說給的答案就是不分勝負,偏偏一眾人要踩楊志而抬林沖,有這個必要嗎?「二人打鬥多時,通名報姓後相識相知,英雄惜英雄,攜手去見王寨主。王倫見林沖三天期限已過,仍然交不出投名狀,不由分說,就要趕林衝下山。對楊志卻熱情挽留。原來這其中有貓膩。」先生何苦這樣瞎編,去看看書好不好?是楊林二人自動停手的嗎?是王倫叫停的吧?此時王倫還要趕走林沖嗎?根本沒有嘛!只是想把楊志留下制衡林沖,但楊志不願留,從此林沖就留在梁山。因此,捧林沖不是這樣乾的!


如果沒有林衝上山這件事,王倫根本不會留楊志,王倫之所以留楊志最大的目的就是為了制衡林沖。林沖在上山前是八十萬禁軍槍棒教頭,在江湖上也頗有名聲,武功高強,也見過大場面,所以林衝上山對於王倫的地位是極大的衝擊,即使宋萬、杜遷對王倫忠心不移,但難免其他人員會尊崇林沖,改變看法,朱貴就是鮮明的例子,他對林衝上山還是歡迎的,因為林沖的去留不惜和王倫發生爭執就可看出王倫的山寨並非鐵板一塊。而楊志呢?是楊公後人,家族顯赫,並且也是軍朝廷體制內的軍官,兩人在梁山腳下打鬥時,王倫又觀摩了整場打鬥,認為楊志的功夫也不在林沖之下,所以在無法驅逐林沖的情況下,那楊志制約林沖可以是上策之選!不過楊志應該是看清了王倫的為人,要不在丟失生辰綱後,寧可和魯智深共取二龍山,也沒去梁山投奔王倫(注意那時候晁蓋還沒有暴露呢!)


林沖是得罪了高太尉的朝廷要犯,梁山並不想與朝廷為敵,林沖武藝高強,山寨里無人是其對手,收留他一來得罪朝廷會引來官兵圍剿,二來林沖若有二心無人克制,而楊志不同,楊志是因為殺了牛二後洗清了罪過,路過梁山只想投奔梁中書不會被官兵剿,二來楊志武藝與林沖不相上下,可以剋制林沖,主動留下楊志,楊志必然心生感激,將來一旦林沖有二心也好有個照應!王倫錯就錯在力量太弱,叢林法則弱肉強食,收不收留晁蓋早晚被人收拾


只因林沖忠厚老實不懂社交讓人覺得好欺負,而楊志懂得為人處事會見機行事朋友關係處的好,王則是欺軟怕硬正好借這個機會殺雞給猴看,沒想反而丟了性命



也說不上願留。留下楊志,正好可以與已經在梁山的林沖有個武藝上的制衡,因為他手下的杜遷、宋萬皆是平庸之輩,所以王頭領見了志,一反對衝來投時的冷漠,熱情有加地邀約志落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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