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媽媽外出,爸爸怎麼幫女兒洗澡呢?
性侵,是指一種不正當的關係。爸爸幫女兒洗澡要看孩子的年齡段。
一、如果女兒在三周之前,媽媽外出,爸爸照顧女兒,幫助洗澡完全沒有問題。
二、女兒在三周之後,孩子已經開始上幼兒園,要逐步告訴孩子性別意識,要引導孩子保護自己的隱私部位,不要讓別人或異性隨便碰觸。
三、對於有稍大點的女兒的家庭,爸爸可以幫孩子把洗澡水放好,把要注意的事情,比方說防止摔倒,怎麼使用沐浴露等告訴孩子就可以了。
爸爸給女兒洗澡====性侵?這算什麼邏輯?
畢竟那種糟蹋自家姑娘社會的渣滓還是個別現象。
但;;家長、尤其父親的不正確引導卻可能給女兒未來的健康的兩性觀造成難以估量的影響......,畢竟,男女有別是父母首先需要在孩子、尤其是女兒腦海里鐫刻下最基本的紅線。
有句俗話:女兒是爸爸的小棉襖......身邊很多有閨女的老爸,對女兒的寵愛到了「令人髮指」的程度......但寵愛和親密無間是兩回事,這一點做爸爸的一定要有清醒的認知!
我覺得,爸爸幫女兒洗澡的時間界限應該提得越早愈好,最起碼要在孩子的性概念產生之前——
如果女兒都3、4歲了,爸爸還在幫她洗澡,那這位爸爸、或者這個家庭在女兒整個成熟長大的道路上埋下了一顆不可饒恕的地雷.....
對一個現代社會聰明的一塌糊塗的小丫頭來講,媽媽不在爸爸給她洗澡那麼難嗎?
隔著浴室的門:
寶寶,衣服脫好了嗎?坐到澡盆里了嗎?自己打肥皂,寶寶。別迷著眼睛啊.....好了,真乖,拿桶里的水,小盆舀出來,往頭上沖,哈哈哈......很舒服吧?真棒......看見旁邊的白毛巾了嗎?自己擦乾淨......穿上小天使睡衣,穿好了?真乖.......
有那麼難嗎?
記得70、80年代的時候,大家洗澡都還需要去公共浴室;包括現在家長帶孩子去游泳館游泳,也會遇到爸爸帶女兒、媽媽帶兒子進公共浴室的問題。這時候什麼年齡段合適就已經成為一個重要的話題了......
記得,之前有個媽媽帶著5、6歲的兒子進女澡堂洗澡鬧出軒然大波的事情;孩子在4歲、女孩子可能更早就會開始對異性產生好奇。這時候家長的正確引導就變得非常重要......。
現在的孩子成熟都比較早,但自覺自理能力卻又因為過度的包辦和溺愛而延遲。
其實,這時候家長的正面引導就變得非常重要;如果有這種情況的發生,只能說明這位爸爸或者這個家庭在孩子教育方面非常的愚昧和無知!
最近,一則「美國單身華裔父親幫10歲的女兒洗澡,被剝奪和女兒一起生活的權利,最終引發衝突被警察擊斃」的新聞在網路上引起了熱議,不少網友覺得不能理解。也有一些父母提出,到底孩子多大就不能讓異性父母幫忙洗澡了?
記者走訪城西多個小區,大多數居民反映,在自己身邊,爸爸媽媽給孩子洗澡的現象非常普遍,也經常遇到媽媽帶著小男孩在公共衛生間上廁所或者去浴室洗澡,讓人覺得非常不自在。「有次在大唐西市,我去衛生間上廁所,突然聽見有小女孩的聲音,把我嚇了一跳。」家住西市北路的韓先生說,他看見旁邊一位五六歲女孩和爸爸一起去上廁所,心想「看就看吧,反正小孩子不懂事」,不過小女孩還不時問爸爸一些奇怪的問題,讓他覺得這位爸爸的做法不太合適。
在小滿媽看來,女孩兒就應該讓媽媽帶著上廁所、洗澡,同樣男孩子就該由爸爸來帶。「不過我們做不到,小滿的爸爸在外地上班,一個月才能回來兩三趟,雖然兒子現在已經上小學二年級,有時還是我幫他洗澡。」小滿媽說,兒子好像也習慣了讓她幫忙洗澡,不過她害怕這樣做會對孩子成長產生不好的影響,已經開始培養孩子的自理能力,讓他學會獨立洗澡。
西北大學家屬院的劉女士有個4歲的女兒可樂,現在上幼兒園小班,活潑可愛。不過劉女士也有一個煩惱,可樂總是要求「學爸爸一樣站著尿尿」。劉女士說,有次可樂的爸爸上廁所時沒有鎖門,可樂看見之後就一直念念不忘。為了讓女兒打消「站著尿尿」的念頭,劉女士什麼方法都試過了,「我現在也不知道怎樣才能讓她打消那個念頭」。
專家建議
3歲後洗澡上廁所應由同性家長陪
「爸爸幫女兒洗澡不是不可以,3歲以前,爸爸和女兒、媽媽和兒子一起洗澡是可以接受的。但建議孩子3歲之後就不要採取這種方式了。」陝西省法學會婚姻家庭研究會副會長高瑾說,到底該不該讓爸爸幫女兒洗澡應該分年齡對待,關鍵是讓孩子從小樹立性別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像洗澡這種日常生活行為,應由同性別的家長陪伴,男孩最好由爸爸負責,女孩由媽媽負責,5歲以上兒童採取獨立洗澡,家長予以輔助。
在對待孩子洗澡、上廁所的問題上,很多父母認為小孩子什麼也不懂,等孩子長大後自然而然就知道分開了。但是隨著社會經濟文化的進步,大多數兒童和青少年的性意識逐步提前,這種意識的提前,給他們的身心健康帶來很大影響。3歲左右的孩子漸漸有性別意識,會知道男女之間有不同的地方。在這個階段,應該告訴孩子,哪裡是隱私部位,不能讓別人觸摸。所以這時候最好不要與異性父母一起洗澡、上廁所等,否則就等於告訴孩子,隱私部位可以展示給異性看。而且此時父母穿著也不宜過度暴露。
「如果孩子在一種性別含混、模糊的生活環境下成長,孩子的性別模糊對他個人的成長、發展都會起到很大影響。家長要懂得孩子的身心發展規律,在平時教育的過程中,要給他們一個底線,讓他們知道什麼是連父母都不能觸碰的隱私。」高瑾提醒家長說。
父母如何回答孩子提出的性問題
近年來,未成年人受到性侵害的新聞頻頻見諸報端,引起整個社會的反思。畢業於重慶醫科大學兒科系、多年從事兒童性心理發展研究的兒童性教育專家胡萍認為,性,在中國的傳統文化影響下,一直以來都是一個諱莫如深的話題。面對孩子,在性教育上,很多家長都採取了迴避的態度,殊不知這恰恰錯失了給孩子構建正確性觀念的機會。
0~6歲,是對兒童性教育最為關鍵的時候。從3歲起,孩子會逐漸對身體產生好奇,如果孩子看到父母洗澡或上洗手間,家長不必害羞,更不必刻意遮掩,應當自然大方地讓孩子看,幾次之後,好奇感便打消了。一般從四五歲開始,孩子會向父母提出有關性方面的疑問,父母可以用孩子能夠理解和接受的語言,自然坦率地進行解答和引導,讓孩子認識到生殖器是與鼻子、眼睛、嘴巴一樣的人體器官,分別執行著不同的功能,它們並不神秘,也並不羞恥。
如何幫助孩子建立自我保護意識
保護兒童遠離性侵害,第一是要建立兒童正確的性觀念,第二是建立兒童自身的保護意識。父母是兒童啟蒙教育的第一位老師,對孩子進行科學的引導,消除對性的神秘感,是父母們在性教育中首先要做到的。在家庭中,有時家長會疏忽對孩子造成隱性的性傷害,比如隨意暴露、炫耀、逗弄、玩笑孩子的生殖器;讓孩子在街邊隨意大小便、穿開襠褲;幫助三歲以後的孩子洗澡、清洗生殖器等。這些需要家長們進一步調整觀念,注意保護孩子的隱私,培養孩子懂得尊重隱私的生活習慣。
兒童的自我保護意識較弱,智力發育不全,使其容易輕信別人。作為兒童的監護人,家長要給兒童建立自我保護的意識,讓孩子樹立保護自己身體隱私的意識,懂得防範性侵害。孩子長到4歲以後,家長可以採取一種畫圖的方式,給孩子構建性別的觀念。首先在一張紙上畫出男孩和女孩,然後用紅筆將男孩和女孩身體不同的隱私部位標出來,隨後家長們可以指著圖畫說,紅筆標出來的地方不能讓別人隨便看或摸。如果有人想摸這些部位,不要恐懼,必須大聲拒絕,及時告訴爸爸媽媽,給孩子以安全感,遠離性侵害。
我覺得三歲就不應該幫女兒洗澡了,三歲的女孩就知道男女有別,會問這問那。媽媽不在家可以請女同事幫忙。父親性侵女兒的不是沒有,有時候邪念就在一瞬間,不是特別的情況最好三歲後叫女兒和同性在一起洗澡等。
什麼時候開始,父親照顧女兒被"性侵"污名化?
看到這個問題,我一開始有點莫名奇妙,父親對女兒的照顧什麼時候變為一種性侵了?但是仔細一想,問題的提出又不無道理。最近幼兒園虐童事件的報道鬧得沸沸揚揚,大家都把注意力放在了學校上面,忽視了本來我們的家庭環境中就存在著很多兒童遭受虐待,性侵的事實。其實關於父親性侵孩子的報道有很多很多。
這一系列的事件讓大家覺得應該把父女的關係重新劃線,父親對女兒的照顧呵護必須加上一個"兩性有別"的前提。父親給幼女洗澡,陪幼女睡覺這些在我們以往看來是父愛的體現,現在慢慢地竟然變成變相的"性侵"。我想說,任何時候都不可以從一小部分的例子去定義這個社會。父親性侵女兒的行為和事實的確存在,但是,不是所有對女兒的照顧都是性侵,不能讓父愛被性侵污名化。
父親侵犯女兒應該如何定義那麼,性侵犯的定義以及兒童性侵犯法律中的相關年齡規定是什麼。原則上來說,只要行為雙方有一方不願意,另一方的舉動就能構成侵犯。也就是說,不論行為雙方的身份關係是什麼,性別是否相同,也不管雙方年齡差距有多大,只要是在強迫情況下發生的,都是侵犯。即使是夫妻之間的性行為,只要妻子不願意,丈夫的行為就構成強姦。所以,如果說小女孩是有意識地拒絕,抵觸父親給她洗澡,那父親的行為就構成侵犯了。但是,太小的孩子不會有兩性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那麼在法律上,幼女遭到性侵犯是如何定義年齡的呢?2013年頒布的《關於依法懲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見》規定:「本意見所稱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包括刑法第236條、第237條、第358條、第359條、第360條第二款規定的針對未成年人實施的強姦罪,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猥褻兒童罪,組織賣淫罪,強迫賣淫罪,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引誘幼女賣淫罪,嫖宿幼女罪等。」而「嫖宿幼女罪」在2015年被廢除,刑法規定,與幼女發生性關係的,定強姦罪從重處罰。
就強姦幼女罪來說,姦淫幼女,是指行為人與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發生性關係的行為。
綜上,未滿14歲孩子只要有意識地抵觸父親的過密接觸,父親的行為就構成侵犯。
儘早讓孩子樹立兩性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這半個月以來,幼兒園虐童讓人感到憤怒,也讓人感到擔憂。這類事件一方面反應出幼兒園管理亂象重生,另一方面,也為我們敲響了性教育的警鐘。過往,我們對於性閉口不談,近幾年來雖然慢慢地意識到性教育的重要性,但是性教育往往以一些心理講座的形式進行,沒有教孩子如何防備壞人,單純的說教也不能讓孩子真正意識到被侵犯的可怕,也沒有教給孩子有用的自救方法。絕大多數小孩子遭受了性侵,都不敢告訴父母,都不敢讓大家知道,因為他們覺得是自己的錯。就是因為他們怕被罵,怕被丟棄。父母和學校應該儘早讓孩子知道男女有別,教會他們如何進行自我保護。最重要的是,就算被傷害了,也要懂得 、勇敢地站出來指正壞人。
不要加深對孩子的傷害最後,我想說一說,社會面對遭受性侵的孩子應該持有一種怎麼樣的態度。陳小春在爸5播出以前,通過媒體拜託大家不要罵Jasper,他說,小孩子的心靈是很脆弱的,你們要罵就罵我。最近上映的《嘉年華》和韓國電影《素媛》中的小女孩,在遭受傷害後,被媒體廣泛報道,面對著整個社會的壓力,受到了整個社會的指指點點。我想說,適當的關懷是必須的,但是他們還只是孩子。萬一下次,我們再次面臨這樣的事件,請把關注點放在罪犯身上,不要過分報道關於小孩的家庭和個人信息。小孩子本身遭受到了這樣的對待已經很受打擊,我們可以做的就是不要加深對小孩子的傷害,不要侵犯他們的家庭和個人生活,不嚴讓他們覺得,因為他們自己是壞小孩,所以才受到壞人欺負。
最後,希望所有小孩子都像小天使一樣可愛,快樂地成長。
好像兒子在不會自己洗澡之前都是媽媽洗的吧,這你們有怎麼解釋?
一般孩子都是在5歲 左右才能獨立洗澡,有多少爸爸媽媽擔心洗不幹凈,又跑去沖兩下。
5歲之前一定要教他怎麼洗澡,至於你們說的「性侵」我完全不贊同,單純父愛被你們玷污。
我個人觀念就是,早點讓自己的孩子學會自己洗澡。
正常父母替子女洗澡不會有任何想法。
一念之間,一邊是關愛,一邊說淫穢。
沒有子女的沒有資格回答這個問題,不要侮辱爸爸這個稱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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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自網路。
我是弧說扒道。
小孩子不會洗澡,無論爸爸媽媽給男孩女孩洗澡,如果行為不對勁或者不合適,我認為一樣能構成性侵,但一般父母怎麼會這麼壞呢?幾率是很小的。PS:性侵是不只有男侵女的!女侵男也是,男侵男也是,女侵女也是!但都建立在一個程度上的認為,綜合考慮判定是否遭遇性侵的行為數據實在是太多了。
為孩子洗澡,孩子小當然爸爸媽媽來都是可以的,直到我們父母認為孩子可以自己洗了,那我們就不能洗了。當然這分生理和心理的認為,生理認為準備上幼兒園中班以上的應該可以了,心理當然也是看孩子的造化是否懼怕孤獨、密室恐懼症這些了。
中國對於性侵這一塊,還是算得上較為寬鬆的,主要還是被性侵一方的舉發,而對於幼兒性侵,更多的還是靠外界的發現,畢竟小孩子有時不會有這樣的意識,即使教了也不一定回識別,這也是我們為何需要繼續加強性教育的原因。
回到正題,我們都是父母的孩子,自己那一塊沒被他們看過,當然是嬰兒時期??,那麼,我們對於父母的態度,絕對會寬鬆與他人的態度,特別是幼兒時期,對於性別行為這一方面,小朋友是不怎麼會對父母作出判斷的,畢竟小朋友對父母的需求實在大於自己的訴求,很多東西根本沒有父母就做不到。洗澡,不就是我們的父母手把手教學的嗎?洗頭要用洗髮水,淋濕在抹;洗身子要用洗澡巾上下搓背,再用沐浴露塗抹全身……這一系列都在懵懂期讓父母教了個遍。男孩女孩都一樣,父親母親教沒分別!反正只要孩子根本不懂怎麼洗,父母都是有義務連這方面為孩子操勞的,只是分寸要把握。中國法律也是在這方面有程度的把握的,但是就沒有美國法律那邊非常明確。
所以說,容易引起關注的,我當然知道就是父親為女兒洗澡了,幾千年的父氏系族……我這一大堆話,其實就想說明兩個問題:
1、性侵是多方面的,不只有男侵女。
2、家人層面上的性侵,相對來說比其他人性侵,考慮是否成立的條件更多,給女兒洗澡就是個好例子,特別說是父親後,你就要考慮是不是要否決是性侵了,天下父母心,哪有這麼多虎獨吃子啊!
12歲之前,因為一個女孩12歲就開始發育了。
也許是因為看過太多的新聞事件,我們對「性」觀念的意識有點走向極端化,我們的防備突然間從外變到內,矛頭直指身邊人。
有人不小心碰到你,你會覺得被侵犯了。在公共場所,有異性看著你,你都會覺得他們不懷好意嗎?
外界人高二的某一天放學後,我在回家的公交車上,總感覺有人看著我,我抬頭看發現是一位陌生的叔叔,更奇怪的是,可他在我看他的瞬間扭頭了。當時我整個人都不好了,走在一個我認為相對安全的地方,然後暗中觀察他。可能是我太小心謹慎了,這個叔叔之後也沒怎麼看我,下車後也沒有看我一眼。
這樣的事情發生過很多次,不認識的學生、奶奶,大多數人看你都是沒有實質內容的。就連我自己也會不自覺的盯著別人看,或看臉或看飾品或其他東西。
但我們不能不警惕,因為邪念往往發生在一瞬間,這瞬間就足夠完成不可想像的惡果。你永遠也不知道那雙眼睛背後的心思。
周圍人
我覺得這個話題發展到現在,父親和母親都是最尷尬的存在。有些父親特別寵愛女兒,舉止也比較親密,我就見過成年後的女兒和父親手挽手走在街上。許多男明星更是在公眾場合和母親接吻,那這是怎麼樣的行為?
當發生家庭性侵犯後,能怎麼辦?有的母親害怕被家暴,居然讓女兒忍氣吞聲。這裡令人髮指的二次情感傷害!
父親對女兒好,有人會說,對女兒不好也有人說。爭議的聲音太大,主要是沒有一個明確合理的規範。需要培育性別觀念的不只有兒童,需要進行性保護的不只有女性。
什麼叫性侵?非得是發生性關係行為嗎?
初中家裡還沒有條件,只能在大眾浴室洗澡,有母親帶著8歲左右的男孩子進入女部,我是特別不舒服的。也不知道是孩子吃虧還是我吃虧。
職場上的「性騷擾」也不在少數,為什麼發生的很少。一為前途,二沒證據,就只能忍氣吞聲嗎?
這中間還有很多問題急需解決。
這個要看女兒多大了。
當女兒開始有了性別意識的時候,就不能由爸爸帶著洗了。
可以讓女兒自己洗(玩水),爸爸在旁邊看著。或者找相識的有寶寶的好閨蜜啊熟的女鄰居啊幫忙都可以。
另外,雖然爸爸的品德肯定沒的說的,但是媽媽也要對女兒的這些方面要多注意。
這種事情發生的很小,但是一般發生的,都是父母,尤其媽媽疏於教育和觀察的。
但是一般發生,就毀了女兒一生啦!
希望對你有幫助,喜歡的關注下哦!
應該在女兒未滿周歲之前,幫女兒洗澡還是可以的,因為這個時候,女兒什麼也不懂,也不會形成錯誤的性意識,到了周歲以後,孩子已經明白自己和父親的不同了,這時候,哪怕媽媽不在家,給女兒洗澡??這樣的事,也最好由女性來辦最好,比如孩子的姨姑或者姥姥奶奶,父親可以幫忙,但也就是幫著拿拿東西,打打下手,就不要親自上手了,不需要的時候躲遠點。需要他的時候,聽從分配和指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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