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匱之盟是真是偽?


首先我認為,金匱之盟是存在的。正是因為金匱之盟的效力,所以太宗才會處心積慮地要除掉弟弟、侄子

因為按照金匱之盟(三傳約),皇位的繼承順序是:太祖——弟趙光義——弟趙廷美——子趙德昭。
也就是說,如果按照金匱之盟,太宗百年之後,要麼將皇位傳給弟弟,要麼傳給侄子,而無法由自己的兒子所繼承。

那麼問題來了:如果趙光義是篡位的,他為什麼還要偽造出這麼一個讓他自己渾身不自在的法律文件?
按照正常的邏輯,既然接受了太祖的傳位,那麼趙光義完全可以當作沒有「金匱之盟」這回事,而將弟弟侄子排除在皇位繼承人之外,直接傳位給自己的兒子。又何必另外去背上逼迫子侄、陷害兄弟的罵名?
——除非是如史料所載,這份文件的啟封權由太祖親自託付給趙普,而保存權則在他的母親杜太后手裡。才使得太宗即使繼位之後,沒有在這兩人在場的情況下,也無法動這份文件

詳細的證明貼個論文摘要吧——王育濟《「金匱之盟」真偽考——對一樁學術定案的重新甄別》,有興趣的可以自己找來詳細看。對金匱之盟相關的各種論點做了梳理、辨析。

什麼是金匱之盟?

宋太祖之母昭憲昭憲太后生前,曾囑宋太祖立約先傳位於皇弟(趙光義、趙廷美),復傳位於皇子(趙德昭)。此即所謂「昭憲顧命」。因這一顧命文件曾封藏於金匱之中,故通稱「金匱之盟」。

關於「金匱之盟」的內容,本有「三傳」和「獨傳」兩種不同的說法
1)獨傳約

「昭憲太后不豫,命太祖傳位太宗。」——《宋史?魏王廷美傳》

2)三傳約

「或謂昭憲及太祖本意,蓋欲太宗傳之廷美,而廷美復傳之德昭」——《宋史?魏王廷美傳》

宋太宗有必要偽造「金匱之盟」嗎?

「開寶九年十月二十日,太祖崩於萬歲殿,遺制曰:『修短有定期,死生有冥數,聖人達理,古無所逃。朕生長軍旅,勤勞邦國,艱難艱阻實備嘗之。定天下之襖(按《宋大詔令集》襖應為妖)塵,成城中之大業,而焦勞成疾,彌留不瘳,言念親賢,可付後事,皇弟晉王(名諱)天鍾容哲,神授英奇,自列王藩,愈彰厚德,授以神器,時惟長君,可於柩前即皇帝位。喪制以日易月,皇帝三日聽政,十三日小祥,二十七日大祥,諸道節度觀察防禦團練使、刺史、知州等並不得輒離任赴闕,聞哀之日,所在軍府三日出臨釋服。其餘並委嗣君處分。更在將相協力,中外同心,共輔乃君,永光丕構。』
召群臣敘班殿庭,宰臣宣制發哀畢,移班謁見帝於殿之東楹。稱賀。復奉慰盡哀而出。」
可見,太宗正是宣示了太祖遺詔之後即位的。這一遺詔是真是偽,是否系太宗所編造,姑且勿論。但有一點現在已可肯定:太宗即位時已有一則可公諸於天下,且已公諸於天下的法令依據。……

……

學術界對與太宗即位有關的其它文件,如「金匱之盟」、宋太宗即位後自己發布的大赦天下之詔等都曾進行了若干專門的考辨和研究。唯獨對與太宗即位關係最為直接,因而也最應考辨和研究的太祖遺詔未見有探討者,甚至亦未見有提及者。所以,有關這則太祖遺詔的真偽問題筆者目前尚不敢遽斷。但無論其真偽,這則太祖傳位遺詔的存在本身已經表明,太宗已無必要於即位六年之後再去偽造「金匱之盟」已(以)明得位之正。

結論

綜合全文所述,我的結論是:「三傳約」是原始的、真實的「金匱之盟」,而太宗即位六年後與趙普聯手公布的「獨傳約」則是對原始「金匱之盟」的篡偽,但其保留的內容本身卻是真實的。故整個「金匱」之事,是一樁有真有偽,而偽者又非純偽的複雜事件。

——「三傳約」是有的,「獨傳約」可能是經過宋太宗篡偽的


幾個歷史事實:

宋太祖駕崩時,宋太宗為親王+開封府尹,是當時習慣法(五代故事)所公認的繼承人,而且已經在任很久了。趙廷美是親王,而趙德昭未封王(只是興元尹+使相),趙德芳地位更低。

宋太祖駕崩(976)時,曾有宋後召德芳的政治陰謀發生,被宋太宗挫敗。

宋太祖駕崩後,宋太宗繼位,迅速任命趙廷美為齊王+開封府尹,即以趙廷美為接班人。而趙德昭被加封為郡王。

太平興國四年(979),宋太宗北伐失敗,威望大減。期間一度與軍隊主力失散,被認為可能已死亡,導致趙德昭被諸將擁立為代理皇帝。宋太宗回到軍隊後,大怒,將趙德昭逼死。

太平興國六年(981),已有遺詔在手的宋太宗公布了獨傳說的金匱之盟。同年趙德芳死亡。

太平興國七年(982),宋太宗廢黜趙廷美,將其流放,此舉導致宋太宗與長子趙元佐決裂。

雍熙二年(985),趙元佐焚燒宮殿,被廢黜。

雍熙三年(986),趙元僖(元佑)以親王為開封府尹,成為繼承人。

到太平興國六年,宋太宗再公布獨傳說的金匱之盟,很明顯是要跟社會上流傳的三傳說進行對抗。但此時趙德昭已經死去(同年德芳也死去),宋太宗這一政治行為最大的目標顯然就是廷美,是試圖藉機否定廷美繼位的合法性。果然,次年廷美就被廢黜。

而三傳說(「或曰」)則是很明顯有利於廷美和元佐這一政治聯盟,因為其暗示了帝系在趙匡胤三兄弟及其長子之間傳遞。

因此,兩個版本的金匱之盟顯然是太平興國四年到七年這個時間點上宋廷內部兩派政治勢力為爭奪最高權力繼承權而用來強化自身合法性的輿論工具,最終獨傳說隨著太宗加強自身絕對主義專制企圖的勝利而變成北宋的官方說法。我認為這個意義比孰真孰假(抑或都是假的)更為重要,因為後者實質上隨著三個(四個?)在場人士的死去已經難以考察了。不然,「你辦事,我放心」和「按既定方針辦」到底哪個才是真的呢?


結合宋之前的五代十國皇帝即位故事,這個金匱之約應該是真的。主少臣強,對於剛剛建立的大宋來說,不是一件好事!趙氏太祖黃袍加身,太宗當時也處理不少的,太宗後期朝中勢力不會因侄子就沒了爭奪之心了。明代朱棣就是一個好證據額!


這樣吧,我胡說幾句:

第一個疑點,兩版金匱之盟與帝位傳承的合理性之間的關聯。
金匱之盟(三)如果是真的,那麼趙匡胤認為自己的兒子趙德昭還是有資格做皇帝的,那麼趙匡胤為什麼不提前幹掉兩個弟弟直接讓德昭去做?
如果趙匡胤認為帝位就應該由他的弟弟趙光義來坐,趙匡胤又為什麼把德昭置於這樣一個極度危險的情況下?
以趙匡胤在五代混跡的經歷,他會不知道傳給趙光義意味著什麼?
所以,相關事實構成以下的邏輯關係:
金匱之盟(三)為真——趙匡胤不想傳位光義——趙匡胤很蠢
金匱之盟(三)為真——趙匡胤真想傳位光義——趙匡胤故意害死自己兒子
金匱之盟(三)為假——趙匡胤真想傳位光義——趙光義腦殘放假消息給自己添堵
金匱之盟(三)為假——趙匡胤不想傳位光義——光義放假消息穩住廷美和德昭/光義、廷美合謀穩住德昭

我認為第四個可能性還是有點道理的。

三傳的問題在於,既然是金匱之盟,必然有文件,如果光義繼位時拿出白紙黑字蓋著大印的文書,趙普是怎麼空口白牙拿出單傳約的?光義自己繼位時拿的是遺詔,不是三傳約。

所以,三傳約傳的滿大街都是,很可能是光義、廷美兄弟在突遭大變時故意放的假消息,兩兄弟不承認也不否認,二哥當皇帝、三哥當親王京尹,外人見狀就信以為真了。

所以先做掉德昭後做掉廷美。

單傳約就不用談了,工具性很明顯。

這就要涉及到趙匡胤是怎麼死的。說光義動手暗殺,我認為他是冤的。經過集思廣益, @赤坂凌太郎 提出了一個很有趣的說法,即趙匡胤的皇后為了讓德芳繼位,弒殺趙匡胤,先請德芳入宮補手續。孰料光義窺視禁中察知有變,半道黑吃黑。

所謂親王京尹嗣位有理,光義失聯,何以軍中立德昭?按三傳約也好,按親王京尹為皇儲的「政治規矩」也好,此時該傳廷美才是。

三傳約這個政治謠言之所以要綴上德昭,正是因為成年皇子無失德之處,父死子繼的強大慣性。如果不帶廷美,廷美可能擁立德昭;如果不帶德昭,忠於趙匡胤的人未必認這個兄終弟及。


我不認為是真的。先說過程,首先據李燾&<續資治通鑒長編&>中記載建隆二年杜太后遺命:後問上曰:「汝自知所以得天下乎?」上嗚咽不能對。後曰:「吾自老死,哭無益也,吾方語汝以大事,而但哭耶?」問之如初。上曰:「此皆祖考及太后餘慶也。」後曰:「不然。政由柴氏使幼兒主天下,羣心不附故耳。若周有長君,汝安得至此?汝與光義皆我所生,汝後當傳位汝弟。四海至廣,能立長君,社稷之福也。」上頓首泣曰:「敢不如太后教。」因謂普曰:「汝同記吾言,不可違也。」普即就榻前為誓書,於紙尾署曰「臣普記」。上藏其書金匱,命謹密宮人掌之。

這就是金匱之說由來的正史記載,但是從以上這段,卻可以看出最具深意的地方是這一句話:政由柴氏使幼兒主天下,群心不附故耳。若周有長君,汝安得至此?但是李燾在收錄這段史料的時候卻打出了會心一擊:太宗當是時年二十三矣,太祖母弟也。若並及廷美則亡謂,廷美當是時才十四歲,而太祖之子魏王德昭亦十歲,其齒蓋不甚相遠也,舍嫡孫而立庶子,人情殆不然。很明顯斷定此說法胡說八道!李燾根本就不相信!

《太祖實錄》我們都知道分為《舊錄》和《新錄》且李燾自己都說這件事情只有《新錄》中有記載,《舊錄》中根本沒有杜太后遺命並寫誓書藏金匱這檔子事「司馬光記聞稱太后欲傳位二弟,其意謂太宗及秦王廷美也。今從正史及新錄,而舊錄蓋無是事。」並且在後面的夾注中表達了自己的一點點不滿「正史、新錄別加刪修,遂失事實耳,故必以太宗實錄及記聞為正。」

而《太宗實錄》和司馬光的《涑水記聞》兩部所記載一樣。《太宗實錄》摘抄《涑水記聞》中記載杜太后臨終遺命是:汝萬歲後,當以次傳之二弟,則並汝之子亦獲安耳。這「二弟」不是指趙光義而是說「兩個弟弟」即趙光義和趙延美!李燾也對此發表了觀點:司馬光記聞稱太后欲傳位二弟,其意謂太宗及秦王廷美也。並且說當時在場的人物只有太祖和趙普二人。

《太祖實錄》當中則只說:汝後當傳位汝弟。並且記載太宗當時也在場,那麼問題來了,傳位是多麼大的一個事件,如果真的有這麼一件事情並且趙光義當時真的在場的話,即位之初就應該首先開啟金匱以示自己即位的正統性從而佔據法理。

但《新錄》中對這件事情是怎麼說的呢:按太宗初疑趙普有異論,及普上章自訴,且發金匱,得普所書,乃釋然。何必等著感覺趙普有異論,直到他上章自訴的時候才想起來呢?結合以上兩部實錄,一個說趙光義在場,一個說他不在場就會發現,這顯然是《太祖實錄》和《太宗實錄》中一個無法解釋的矛盾。所以李燾後面又說:若同於床下受顧命,則親見普書矣,又何竢普上章自訴,且發金匱乎?蓋正史、新錄容有潤色。按太宗實錄載普自訴章,其辭略與記聞同,當顧命時,太宗實不在旁也。正史、新錄別加刪修,遂失事實耳,故必以太宗實錄及記聞為正。

這裡要強調《太宗實錄》為至道三年宋真宗即位以後錢若水等人所修,第二年的咸平元年,八月,書城,上之。同年九月,又命錢若水等人重修《太祖實錄》,咸平二年六月書成,上之。這期間除了王禹偁貶到黃州,幾乎就是同一幫人,怎麼還會犯這種錯誤呢?那就回到答主問題的本身了,先做個推測:估計沒有這檔子事情而為了修《太宗實錄》給趙光義找法理依據所以就從一些傳說中採取了這樣一種說法,但是到了第二年,修《太祖實錄》的時候也得必須加入這段傳說。前後執筆者未必是同一個人,而後面的人沒有把這個謊圓的天衣無縫,且章節之中有了疏漏,所以才有了《太宗實錄》中趙光義在場而新修的《太祖實錄》只有趙匡胤和趙普在場的記載。

而說到上面提到的那位王禹偁,他編寫過一部《建隆遺事》,長編中轉引過裡面的記載頗有一股子當下古裝雷劇完美大結局的意味,讀起來極富畫面感:王禹偁遺事云:太祖孝於太后,友愛兄弟,曠古未有。萬機之暇,召晉王、秦王。秦王,上弟,宣祖第三子,名廷美,亦杜後所生。今本傳言王是太宗乳母王氏所生,非也。其有旨哉。及皇子南陽王德昭、東平王德芳。皆上子也。及皇侄、公主等共宴太后閣中,酒酣,上白太后曰:「臣百年後傳位於晉王,令晉王百年後傳位於秦王。」後大喜曰:「吾久有此意而不欲言之,吾欲萬世之下聞一婦人生三天子,不謂天生孝子成吾之志。」令晉王、秦王起謝之。既而後謂二王曰:「陛下自布衣事周室,常以力戰圖功,萬死而遇一生,方致身為節度使。及受天命,將逾一紀,無日不征,無月不戰,歷盡艱危,方成帝業。汝輩無勞,安坐而承丕緒,豈不知幸乎!久後,各不得負陛下。吾不知秦王百年後將付何人?」秦王曰:「願立南陽王德昭。」後又喜曰:「是矣!是矣!然則陛下有此意,吾料之亦天意也。他日各不得渝,渝者罪同大逆,天必殛之。」上又令皇子德昭謝太后。太后又謂上曰:「可與吾呼趙普來,令以今日之約作誓書,與汝兄弟傳而收之,仍令擇日告天地宗廟,陛下可以行之否?」上實時如太后旨,召趙普入宮,令制文,普辭以素不能為文,遂召陶谷為文。別日,令普告天地宗廟,而以誓書宣付晉王收之。上崩,興國初,今上以書付秦王收之。後秦王謀不軌,王幽死,書後入禁中,不知所之。上子南陽王,尋亦坐事,逼令自殺,傳襲之約絕矣。

這麼大一件事情,竟然放著那麼多人不用而單獨召趙普入宮來制文,而且趙普來了以後竟然「普辭以素不能為文,遂召陶谷為文」從趙普的角度來看,這是受顧命的無上榮譽,既然受召入宮,他會輕易的把這個事情推卸了事?既然是陶谷寫的,那為什麼《陶谷傳》沒有一個字記載這件事情?《建隆遺事》說秦王「謀不軌,王幽死,書後入禁中,不知所之。上子南陽王,尋亦坐事,逼令自殺,傳襲之約絕矣。」所以李燾在後面也為王禹偁開脫,說:不知德昭自殺乃太平興國四年八月,德芳死乃六年三月,而廷美七年三月始罷開封尹也。大抵遺事言多鄙近,不似禹偁所為,或出於怨家仇人,肆口謗訕,託名禹偁,故不可遽信,然亦不可全棄也。兩存其說,則祖宗盛德自著,後世必知其誣矣。所以他給出了結論:禹偁遺事既與國史不同,要不可信。然廷美尹開封,德恭授貴州防禦使,頗與太宗傳位之跡略相似,恐昭憲及太祖意或如此。故司馬光記聞亦云太后欲傳位二弟,葢當時多有是說也。今兩存之。所云趙普請使陶穀草誓書轉以相付,則必不然,今不取。又雲秦王既幽死,誓書收入禁中,南陽王尋以坐事,逼令自殺,此尤誤。

說的很清楚了,因為趙光義是從開封府尹任上繼承大位的而繼位之後,讓趙延美做了開封府尹。頗與太宗傳位之跡略相似,所以很多人就持著這一種觀點而無視了史料中的種種矛盾,覺得這不正是說明死了以後傳位給趙延美么?只不過延美後來謀反,亦或者是後來太宗享受到權利遊戲的好處不能自已,把他做掉了而已。但是我們再做一個假設,太宗即位之初肯定是不合常理的,引起朝中非議實屬正常,為了權利的穩定必定會與實權派結盟來對抗趙德昭一系,而《宋史延美傳》則說趙延美是杜太后收養的,廷美母陳國夫人耿氏,朕乳母也,後出嫁趙氏,生廷俊。朕以廷美故,令廷俊屬鞬左右,而廷俊泄禁中事於廷美。如果是真的,那麼拉攏實權派延美一系就變的非常實際且可操作性很大,以免趙延美依附於趙匡胤的兒子趙德昭從而對自己形成威脅。即使是假的在尚有太祖之子德昭,德芳的情況下也不得不拉攏延美進行利益交換。這就為封趙延美做了開封府尹進封秦王提供了一個合理的解釋。後來太祖兩個兒子相繼之死時,未必沒有秦王在其中的興風作浪。而當趙光義地位穩固後,秦王作為一個潛在威脅,歷史卸磨殺驢的劇本上演起來不要太多。

最後,如果真有金匱遺命這檔子事,趙延美不可能不把這件事當做一個護身符,又何必在盧多遜死之前後被加的種種罪名,到丙辰,降廷美為涪陵縣公,房州安置。直至被害。這麼長時間內沒有提起過一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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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一下別人的答案,最後補充一點,很重要,雖然斧聲燭影迷案,趙匡胤被害之說根本站不住腳,但趙光義得位屬於篡奪性質卻是無疑的。而金匱之盟只能是為了圓謊所編的一個並不令人信服的理由。


本人不了解宋史,只是提供一個新角度。金匱之盟既然是杜太后的遺命,那麼在君主專制時代不具有任何權威。只有經過皇帝認可,昭告天下,它才具有效力。趙匡胤死前未在任何場合向任何人提起金匱之盟,說明他並不同意,至少還在猶豫。因此,金匱之盟在太祖朝未被認可,不具效力,也就是說金匱之盟不能作為趙光義合法繼位的依據。趙光義自立之後,大宋進入太宗朝,此時的權威是趙光義本人,那麼他認可了金匱之盟,昭告天下,此時金匱之盟便開始具有效力,它意味著趙光義之後的皇位繼承順序。但是,從趙光義後來的種種行為來看,他並未執行金匱之盟,也就是說他公布金匱之盟僅僅只是想說明自己繼位的合法性。這種前面不用,後面也不用的太后遺命似乎是特意為了趙光義量身定製的,你說它會是真的嗎?大概的確是義哥自己寫的吧


個人認為是假的,但無管趙匡胤心裡怎麼想的,趙光義確實是太祖年間的皇儲。


鄧廣銘老先生在他的書中論證過這個,有興趣的可以去看一看。


假的。

如果是真的,太宗登基時為什麼不提出來,而且杜太后說的是人家柴家孤兒寡母,可太祖的兒子已經成年。

這個是趙普為了復出提出來的,為太宗提供即位合法性。


從宋太祖的立場與五代十國的傳位舊列,可以這麼來理解宋初這場兄終弟即的真偽,首先宋的建立過程就是一個兄弟打拚的家族企業,宋太祖在建立宋氏企業的過程中大量的依靠了其弟宋太宗,宋太宗在這個家族企業裡面有自己很強的人脈與威望,作為一個帝王任何一個威脅自己權利傳承的隱患是必須要清除掉的,更何況是這麼大一個隱患在這裡,但是至始至終宋太祖從來沒有削弱過他這個弟弟權利,反而在收回功臣權利的過程中在加強這個弟弟的權利,那麼宋太祖是想培養一個繼承人了還是培養一個輔政王了這個就不得而知了,但可以得出的最關鍵一點是,宋太祖很倚重他這個弟弟,而宋太祖的突然駕崩也肯定不會是宋太宗下的毒手,因為天下大權宋太宗已佔五分,宋太祖那時已經無法除掉他了,也可以說就根本不想除掉他,畢竟是自己兄弟,五代十國裡面君少臣強而起的禍端太多了,從這些上面都可以得出證據來說明兄弟之間並無嫌隙,反而是配合得當上下有序,但由於太祖死得太急沒有留下明確的轉位詔書,宋太宗搶先一步登基也是好事避免了叔侄相殘的悲劇發生,就想明初的那連個叔侄當叔叔的登基了這個侄兒最多就是個軟禁不會丟了性命還打打出手。


分析透徹,不然 原先會被清朝流出的「趙匡義是李逵」說所深信不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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