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研究生因出版低俗小說被捕,該小說預售金額達15萬,你如何看待這件事?


我國網路小說急需分級制度

我們先看看究竟發生了什麼事情,誰被捕了,有多「低俗」:

昨天武漢市公安局披露查獲一個全鏈條網路制售非法出版物的團伙,抓獲嫌疑人5名,查封儲存倉庫、文印部、印刷廠4處;查扣非法出版書籍40餘種18000餘冊,將唐某等5人刑事拘留。

被抓的頭目唐某是在讀女研究生網名「深海先生」,在耽美圈(描寫男性與男性之間的愛情)頗有盛名。

從和粉絲的合影來看是個很清秀的女孩子。

她的耽美作品很多:《EXIST/存在》《夢魘邊境》《血色邊境》《末日危情》《監獄危情》 《波斯刺客:囚徒之舞》 《深海尋凶》 《曇花剎夜抄》,其中不乏精品比如《德薩羅人魚》:

這在耽美小說中是一種比較重口味的分類,被稱作人魚文,講述人魚和年輕男子之間不可描述的事情,比如:

我的餘光掠過阿伽雷斯的身下,一下子便看見了他亢奮的姿態,難堪得恨不得縮進水裡將自己溺斃。然而此時我卻被阿伽雷斯的手臂製得退無可退。
他的那雙幽瞳眼底暗沉的盯著我,喉頭不住的吞咽著,呼吸里皆是情動的潮味:「德薩羅…I can not …wait…」
可惡…看來是逃不掉了…


而今她的一輩子可能都要毀了,因為她被自己的抄襲者燁風遲舉報戀童癖。

在原創耽美圈水很深,作者之間往往因為抄襲和舉報仇深似海,燁風遲因為自己的文數次被舉報被各大網站下架心懷怨恨,長期舉報數位耽美作者,但是為什麼唯獨深海先生被刑拘了呢?


其實她被抓的原因根本不是戀童癖或者耽美,而是非法出版和傳播銀慧物品罪。

1.因為深海先生有不錯的設計功底,她常年印刷非法的個人志。

所謂個人志是指作家不經過出版社或經過出版社但不拿書號、自己印製的出版物,從法律意義上來講基本上不可做公開的流通發售。

然而她不光給自己的書印,也給其他作者印,說白了,開了個工作室掙錢。

而且您可千萬別小看這些工作室的掙錢能力,有的一個月就能在二線城市買套房子:

警方稱「深海先生」通過網店非法印製自己的小說,並在網上售賣。其新近完成的小說《XXX》尚未「出版」,就以113元的價格在該網店預售,短短一個月的預售量就達2500多筆。


2.槍打出頭鳥

最開始的時候深海先生的筆名是海末,在貼吧寫盜筆同人,文字沒有現在成熟,然而筆致的詭譎妖冶確是從那個時候延續下來的。後來深海先生轉去了不老歌,從那個時候她開始跳出同人的範圍,嘗試在博客寫一些原耽。大家對個志的關注也是從那個時候開始的。深海因為有設計功底,又是圈內人,便為許多個志設計過封面和內頁,漸漸地有了自己的工作室,開始寫長篇原耽。

耽美文就和av一樣,是女生的「浪漫」,生理需求導致原創耽美受眾極大,如果能「GET」到女生們的「奇點」,那麼賺錢是很容易的事情,因此在原耽圈子裡面有無數作者在做這類「違法」的事情。

深海先生倒霉,成了警方立的靶子:

民警進一步調查發現,這名「**先生」在「圈內」小有名氣,不但在國內某知名網路文學論壇開有專欄,而且個人微博「粉絲」達10萬以上。


3.耽美文中的銀慧色情

為了招徠粉絲,很多耽美作者都會在違法的邊緣試探,因此文中會有各種重口味情節。比如瘧戀,比如戀童鬼處,比如父子兄弟,比如男人生子,至於詳盡的姓描寫那更是比比皆是。拿深海先生的《罪咎》簡介舉個例子:

2016.06.25 完結簡介:兄弟年下,變態美人醫生攻X軍官勛爵受多年前被拋棄的弟弟將哥哥誘入瓮中 節選:「你終於是我的籠中鳥兒了,瑟羅西……」電閃雷鳴之中,瑟羅西聽到耳畔的嘴唇輕聲喃喃,宛如魔鬼的詛咒。「滾開,你這個惡魔!」他憤怒地嘶吼著,但手腳被結實的皮帶緊縛在這狹小的病床上,令他無法動彈。空氣中瀰漫著令人窒息的消毒藥水的氣息,讓他清晰的意識到他是在..

這篇簡介寫得很好,非常吸引精準讀者的眼球,但不用看下去都會知道這本書里肯定會「開車+紅燒肉」,所謂的肉文就是尺度大的耽美文,敢放它們的網站一般會把伺服器架設在海外,比如開車聖地「海棠」和「長佩」。


4.她招惹了不該招惹的人

在耽美圈因為有著巨大的利益,比如國內最大的耽美文網站晉江文學城,其金牌作者priest和非天夜翔去年的影視簽約金額都到千萬!因此作者之間為了打擊對方,舉報抄襲撕x成為常態。

深海先生就是因為舉報燁風遲招致了長期的報復,警察局即使不想管這種事情,天天有人按照法律條文來舉報,最後總也得意思意思吧,更何況深海的工作室規模很大:「查扣非法出版書籍40餘種18000餘冊」,1萬八千冊是什麼概念您知道嗎?可以把您家大廳從底鋪到天花板。

這也是很多耽美作者即使被抄襲了也不敢吱聲的主要原因——誰沒點黑歷史?萬一給好事的扒出來最後搞不好自己惹得一身騷。比如《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抄襲大風刮過的《桃花債》,大風最後息事寧人,人說了,欺負的就是你們寫耽美的,不服你們告啊?

真要告了,就把自己告進去了。


深海先生會被判刑嗎?

非法印刷+非法經營出版物+傳播銀慧澀情,還數額還巨大,這次可就不是光請進去喝茶或者關幾個月那麼簡單了。以前有過類似的案例,關了整整一年半。

搞不好這個還在讀研究生的女孩子,這一輩子就這麼完了。


網友們的看法:

深海先生不是因為寫文被抓,而是非法出版。原耽個志圈算是涼了,不知道對畫畫的大手子們出本子有沒有影響。非法出版其實就是偷稅漏稅。最後祝燁風池早日暴斃。

半夜被炸醒?一個抄襲者舉報被抄襲的出個志寫不良文學還報警?被舉報的太太還是我很喜歡的深海先生?什麼世道?簡直無恥!

作者太太和工作室們最近要小心一點了OTZ。。。深海先生到現在也沒消息 武漢90女研究生十萬粉啊啊啊啊 不要出事啊啊啊啊啊 ?

非常氣,深海先生被人抄襲還被抄襲者舉報就是這回事 ?

早上看到新聞,XX先生這個一下子讓我想到深海,往下一看果然是被舉報的!日了那個舉報的我呸,最近神經病真的太多,建議大家都去龍馬那邊寫啊出書啊啥的吧,想到之前追的一篇文也是,寫了點肉就被瘋狂舉報鎖文,然後還有神經病說因為不是她喜歡的攻就買了V再舉報?

深海先生被抓?燁風遲這個傻茶舉報?媽的真是快把我噁心吐了!文章寫的跟抓販毒罪犯一樣!敲里媽!原耽怕是要涼涼了!

一大早在群里看到深海先生被舉報帶走的消息真的是……人家還在讀書啊!燁風遲也太噁心了!毀人家前程的事做起來不怕折壽嗎?以後碼字要小心了 ?

原耽已涼,從此我就沒有興趣愛好了,深海先生別難受,多少年後回頭看,進局子只能增添吹牛逼的物料。

為什麼網友們會一邊倒支持一個「罪犯」呢?


因為我國網路小說急需分級制度

「帶肉」的耽美文是女生的「小黃文」,而這種性壓抑是無法抑制的,就像現在中國找不出一個沒看過「低俗」小說或者日本片的男人一樣,可是作為成年人,吃點肉也是不行的,因為涉及「黃色銀慧」。追根溯源,這是因為官方不給批不給出不給分級,很多耽美作者才變成自印的。

而且由於沒有清晰界定的法律邊緣只能打擦邊球的緣故,導致逐利的作者最後越走越偏:

她也曾想通過正規渠道出版發行自己的小說,但由於其小說涉及同性、戀童等不良內容,無法通過正規出版社發行。

而且但凡想要出版商用,就得刪掉帶肉段落,還有些耽美小說硬是改成了男人之間的友情,即便最後改成了網劇或者網路大電影,也逃脫不了下架的命運,比如柴雞蛋去年火爆天的《上癮》和藍淋的《雙程》:


在日本,同人志都是能光明正大地賣的,有大型書店。還有回收中古本再出售的大型書店。不過也有商業同人志,商業同人志就會很清水。

在中國,所有掙大錢的方法都寫在刑法里,所謂富貴險中求,這話對那些貪婪沒原則的人來說一點都沒錯。本來私自印刷刊物出售就是灰色地帶,因此出過帶肉個人志的耽美作者一抓一個準。

希望有一天,耽美作者能有法可依,並在法律的支持下能抬起頭,敢於光明正大地檢舉抄襲者,而不是被抄襲者送進監獄,毀掉自己的前程......


你問我作為一個男生,為什麼會知道這麼多?

因為我也是個LGBT作者,而我的耽美小說《睥睨天下》正在頭條上連載。

請關注小編,這裡有頭條上最好看的耽美小說!


耳聞在讀女研究生出版低俗小說,小說預售金額達15萬。甚感驚訝!據悉該案為團伙所為,女研究生唐某為小說寫手,該團伙主要成員皆為本科學歷及以上和在讀研究生。其中唐某三年前開始寫小說並在網路上以每日更新的形式連載,一直想出版自己的小說,因含有低俗內容而未果。夥同其他人員在未取得書號,定價,無出版社的情況下非法出版。目前為止查處非法出版物幾十種,數萬冊。法網恢恢,必將受到法律的制裁。

「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又道:君子愛財,取之有道。作為在讀研究生,學習研究之餘利用便捷的網路充當寫手賺點外快,改善生活,本無可厚非。但為了吸人眼球,非法獲利,而摻雜低俗內容實屬不該。現如今科技發達,網路普及,若未及時發現,其傳播範圍之廣,速度之快是無法想像的,禍害的就不是少數人了,且都是未成年人,所以抓捕歸案,遏制事態的發展,無不拍手稱快。

作為在讀研究生,乃國之棟樑。為蠅頭小利,挺而走險,貽害無窮。不可否認,該研究生具備如此才能,乃雞中鳳、人中傑。應該好好的發揮個人專長,寫出有價值、有可讀性、思想雋永的東西。讓人有所悟、有所感的精神食糧。而不一定非要搭上低俗內容來謀求利潤。古往今來,眾多名家,諸如:莫言、徐志摩、金庸等等之流。不需要低俗內容照樣名垂青史,流芳百世。

我們暫且不管其低俗到什麼樣的程度,對該事件也值得深思。對於社會來說就是一種禍害,而自身來說可能就是一種毀滅。現在的網路媒體、社交平台如此的發達。但我們一定提把握底線。否則最終吃虧的還是自己。


早上一開機,收到幾位文友邀請,謝謝。但是,作為一輩子(小半輩子吧)從事純文學寫作的老作者,我對此幾乎沒有什麼看法。

我個人推崇「炫技派」,非常欣賞寫作中文法的精湛到位,所以會覺得深海先生小姐是很有才華的,寫這種東西,可別小看它,你真以為搞點XXXX或者****或者「此處略去200字」就能讓讀者領會了么?不是的,那麼是不是像老一輩的傳統作家那樣,寫幾個不堪入目的細節動作,就讓讀者有感覺了?也不是的,現在這年頭,誰還稀罕你那幾個動作啊?

那麼,吸引讀者的,是作者的筆觸要有本事把肉肉深處的刺挑出來,深海姑娘的文筆,就有這個本事,她的文字就像一根挑刺的針,深入到讀者靈魂裡面的肉肉中去,挑你深處的那根刺,挑刺的過程,就是你在閱讀中既有麻麻的恐懼,有充滿酥酥的期待的過程。

這是一個作者的本事。唐作者是那麼年輕,有這本事,不簡單。

然後要說到犯法的情節,我覺得發表個人意見的話,沒什麼意義。耽美文學這潭水很深,有時候大家心照不宣,有時候又出來赤膊單挑,有時候乾脆就撕個魚死網破像今天這個樣子。我們這些寫純文學拿稿費、從沒掙到偏財的作者,是不是有些幸災樂禍看熱鬧的嫌疑呢?

非法印製銷售這類「耽美」讀物,肯定是犯法的,這不用同情,粉絲也不用狡辯。這就算放到美國也是犯法的,而且處罰會更重。








寫耽美文的深海先生被抓這事兒,所謂的正規媒體上沒有什麼披露,但是在社交媒體上已經有了熱烈的討論。

這件事情,從現行法律角度來分析的話,肯定是合規的。按照現在的法律規定,沒有經過正規的出版流程,自己私自印刷、售賣出版物,而這些出版物還是不能出版的文字內容,肯定是要被抓吃牢飯的。

但是這裡面的槽點卻很多:

一是她是被抄襲者舉報的,這就像小偷偷了我的東西,然後還舉報我家房子是違建,然後我家房子被拆了。這種邏輯真是豈有此理!不知道這個抄襲者是否被在道德和法律上被制裁,密切關注。

二是出版制度是否需要有所變化。現行的出版制度是,民營的出版公司要出書,需要通過國家承認資質的出版社購買書號,想盡辦法要把資源向國有出版社上面靠。以至於形成了很多出版社即使不創新不跟進市場也可以高枕無憂過日子的怪現狀。個人要是出版的話更是難上難。逐步改革出版體制,循序漸進地放開出版制度,是否可以?

三是能否正視亞文化群體的訴求。我看前面有回答已經提到了出版分級,作為一個長期觀察、投身文化行業的人來說,感覺這不過是第一步。

更主要的是,能否正視所有亞文化群體的正常訴求。耽美這種網文題材,早已風靡網路很久,但是否就可以一味歸之於低速、色情呢?我看不盡然。不少耽美作品都有很不錯的故事架構、人物塑造等,《三生三世十里桃花》不就是抄襲的耽美作品《桃花債》嘛——還好,唐七公子沒去告大風刮過!作品盛行,證明有一個龐大的消費群體,這個群體也是大眾的一部分,他們的訴求應該得到充分的正視和尊重。而耽美之外,還有更多的作品及其背後的群體需要得到正視。深海先生的代表作《德薩羅人魚》也受歡迎,也在這個現象之列。

在此基礎上,出版分級、電影分級、電視分級才可以有的談。

希望深海先生早日度過這一劫數,希望抄襲者也有自己的歸宿!


這條新聞之所以引起廣為關注,是因為背後內情有些許小複雜,主要是以下三點。

舉報者,一個慣抄。

小編在微博上看到這則新聞時,幾乎是一面倒地對舉報者的譴責,主要譴責點如下:

  • 舉報者是抄襲慣犯,被晉江和長佩兩大網路小說平台,判定蓋章為抄襲。
  • 舉報者出於報復而舉報,並疑似曾在晉江匿名論壇揚言,要讓被舉報者不能出國。
  • 舉報者造謠污衊被舉報者是戀童癖。

雖說舉報不良信息,是公民的權力和義務。但因為舉報者本身有不小的污點,舉報行為又完全是出於私心報復,並且還在微博上散布謠言,污衊被舉報者,所以犯了眾怒。

同性純愛,實體管控爭議。

耽美,起源於日本,耽是沉溺的意思,原本是指一種唯美至上的小說寫作手法。後來這類小說,多用於描寫男性與男性之間的情感故事,漸漸也就成了這一類故事的代名詞。

目前,這類描寫男性之間情感故事的小說,在國內被冠以「純愛」的分類,而許多純愛小說,也不再採取唯美至上的寫作手法了,也談不上是「耽美」了。

在國內,純愛小說實體出書有兩大主要渠道:

  • 台灣出版社
  • 個人志

所謂個人志,其實是非法印刷物,觸及到法律,有具體的紅線標準,網傳500本以上觸線,被舉報人預售了2500本,顯然是大大觸及法律紅線。

很多人替被舉報人鳴不平,就是認為國內目前實體出版,對於純愛小說管控過於嚴格。

實際上,國內雖有管控,但這類純愛小說,依舊是有合法出版物的,比如大風刮過的《桃花債》。

所以在國內,純愛實體出版,也並非完全管制,只是出於市場考量,以及可能面臨的審核政策風險,因此,的確是有很多優秀的純愛作者,很難走上實體出版渠道,因此不惜鋌而走險。其實對於小批量的小眾讀物,有關部門還是應該出台一些管理辦法,不能再沿用過去的老辦法。

成人讀物爭議

根據疑似舉報人在晉江匿名論壇的討論貼來看,這次舉報人能舉報成功,主要有兩點:

  • 非法印刷數量觸犯法律紅線。
  • 新聞標題里所謂的「低俗」。

讓許多人替作者倍感冤枉的就是「低俗」的大帽子。對此,李銀河教授還第一時間發表聲援,認為成年人有權利閱讀購買成人讀物。許多網友也呼籲分級出台。

在小編看來,分級制度,首先如何分級就是一個難點,其次就是管控。

以管控來看,目前網路管控相對容易的,比如說現在推行的實名制上網註冊,其實就是在為分級做鋪墊,相信我們的智能系統,總有一天是可以進化到,對不同年齡層進行信息推送和屏蔽。但是實體就不一樣的,一本成人讀物,會流通到誰手裡,會被誰閱讀,是難以控制的。

雖然,青少年看成人讀物誘發犯罪是小概率事件,可是一旦誘發犯罪,是百分百毀兩個家庭。所以,小編個人理解國家對實體出版的管控

再來說分級,分級這件事,並不是說有了分級,就什麼都可以寫,這依然必須是有底線和原則的。而分級,也只能用原則來框,很難用具體的細則來論。

比如,現在網路作者抱怨比較多的是脖子以下不能寫,有些屏蔽字更是令人哭笑不得,比如說「白皙」。但實體出版書籍里,還是有不少脖子以下的描寫,難免會讓許多作者感到雙標覺不公。更何況,文字是多變的,即使定下屏蔽細則,還有很多手法可以繞過屏蔽字。

所以呢,分級只能框原則,至於具體怎麼管理,還需落實到人上,小編認為,在分級原則外,應該制定多級審查,比如說:

  • 第一級:作者自行評級申報,比如說是屬於全年齡向,還是兒童向,還是成人向。(對於25歲以下的作者,可能還應該限制其寫作分級,目前來說,青少年寫成人文,傳播了很多不正確的知識和理念,也是一大問題。)
  • 第二級:網路傳播平台審核作者遞交的評級申報,審核通過後,按分級,向人群傳播。
  • 第三級:實體出版再審分級,並向有關部門申報備案。

這樣一來,以上,哪個環節出問題,是比較容易追查的。如果說,作者對於自己寫的內容處於哪個級別,是否違反原則都不清楚,基本也就沒資格當作者了。


女研究生因出版低俗小說被捕,該小說預售金額達15萬,此消息一出,瞬間在網路文學論壇引起關注,也引起了很多網友對耽美、同人等等小說作者的擔憂,其實我覺得更應該思考以下幾點:


1.我國網路小說急需分級制度

有需求就有市場,在原創耽美圈、同人圈有大量的粉絲人群,閱讀量也很高,催生出來很多的網路寫手,但是由於我國沒有分級制度,他們遊走在灰色地帶,小說中也包含著大量的姓描寫,吸引粉絲的同時雖然獲得了可觀的利潤,卻也造成了這些原創者不敢也沒法制止抄襲,為了利潤,抄襲者非常猖狂,才引起了這一事件的關注。

2.抄襲者舉報了原創者

抄襲者燁風遲因為自己的文章被數次舉報,從各大網站下架,所以長期舉報好幾位的此類文章作者,而更多的原創者對抄襲者採取了忍氣吞聲的做法,因為自己本身就處於灰色地帶,不受法律的保護。從而造成了網路文壇一個怪像:抄襲者比原創者還理直氣壯,還猖狂。

3.對於耽美圈,同人小說,其實無論網站還是線下,都是採取睜隻眼閉隻眼的態度,這位女研究生被捕是因為,非法自己印製出版物,不但印刷自己的,還給其它作者印製後,通過淘寶店非法出售獲利,而且非法出版就涉及偷稅漏稅。當然所說的luan童,警方並沒有在通報上提及,就不以訛傳訛了。

歸根結底,還是希望分級制度早日出台,讓原創者和讀者都找到出路,減少此類事件的發生。


公平說話,不能偏頗。

這位26歲的「深海先生」美女,聽說其實文筆不錯,在某平台寫了三年,出了六本書。但是,由於她的小說裡面「含有低俗,色情」等內容,所以多次被網站刪帖。今年甚至被網站封號處理。由於她的作品涉及低俗內容,通過正規出版社已經無望,於是她接受了淘寶網一個店主的合作,預售三無非法出版物,還收了15萬元的預售金。

然而,所謂的「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正在上海準備簽售書籍的美女,被從天而降的民警叔叔抓了個正著,順帶還抓了四個人,「搗毀」了圖文社,扣了差不多20000套書和各種電腦等等設施。

讀初中的時候,我們私下在傳抄《少女之心》,後來發展到看《金瓶梅》《西廂記》,來到社會也看過什麼《白鹿原》《廢都》等等,但是偏偏莫言的大作沒有拜讀過。如果確實從性描寫方面去判斷作品是否低俗、色情的話,上面的作品都是可以上榜的。但是,為什麼深海先生就會有如此遭遇呢?

我在網路上截屏了三張,或許各位也可以大致猜測其來龍去脈。


深海先生的這一場遭遇,當然與她的作品有關,26歲的研究生,花樣的年華,可惜被污染了。

郭德綱曾經在面對三俗罪名時,他是這麼說的:沒有俗哪來的雅?俗中帶雅方能處世,雅中帶俗必定發財。

所以,或許深海先生得了這一次教訓,聽進去郭德綱的「雅中帶俗必定發財」的忠告,憑著她的文筆,一定可以成就自己。


本事件的主角是高校在讀女研究生唐某,今年只有26歲,武漢人,唐某在三年間一共完成六本小說的寫作,創作小說有歷史、玄幻和宮斗等熱門題材,由於內容包含低俗以及不良內容無法通過正規渠道出版發行,2016年通過網店董某網路發行,這樣就成了三無出版物,系非法出版物。

本人以為主要有以下原因導致此事件的發生:

1、本事件主角唐某不清楚出版發行方面的知識,因此造成非法出版,無出版社、無書號、無定價,法律法規意識淡薄,從而誤入歧途。

2、小說內容不健康是主因,三年間創作6部小說應該是高產作者,沒有通過正規渠道發行的原因是小說內容不健康,低俗的內容導致走上非法發行的迷途。

3、對金錢的嚮往太執迷,現在是唯錢不做的時代,太多的非法時間主因是錢,錢是非法的根源,銅臭味越來越重的社會風氣造成鋌而走險的非法事件,只要能賺到錢,敢冒天下之大不韙。

4、社會提倡自主創業,現在的自媒體平台、網路創作、各種新行業來勢洶洶,要成為像唐家三少那樣的網路作家,首先需要一個合法的網路出版機構,學習工作之餘寫作也是很好陶冶情操的好方式。

總之,合法合理髮揮自己的生活特長,俗話說「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但也要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在自己獲利的同時為社會發展做出積極貢獻!


女研究生出版低俗小說被捕,且該小說的預售金額高達15萬元,應該說是她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有關規定,涉嫌出版淫穢物品牟利罪,從而被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出版淫穢物品牟利罪的犯罪主體為一般主體,即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並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當然法人或類法人也可構成本罪的犯罪主體。本案中該女研究生符合犯罪主體的構成要件,依法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出版淫穢物品牟利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且以牟利為目的。本案中該女研究生出版低俗小說預售15萬元,說明其具有牟利的目的。且數額較大,屬於應當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範疇。

關於本罪與非罪的界限要注意:第一,嚴格認定淫穢物品的範圍。有關人體生理、醫學知識的科學著作不是淫穢物品,包含有色情內容的有藝術價值的文學、藝術作品不視為淫穢物品。第二,嚴格把握「情節嚴重」這一要件。

根據刑法的規定,以牟利為目的,製作、複製、出版、販賣、傳播淫 穢物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謝謝邀請。

我認為出版低俗小說沒關係,主要看是否違法,我們國家目前針對色情小說肯定是認定為違法的,所以會根據情況追究其法律責任。關於女研究生出版低俗小說的事情,我認為有兩點需要說明,1、涉嫌違法的小說怎麼出版的?網路發布的小說,該網站要負責任。2、涉嫌違法出版的小說獲得收益,那就是違法所得,這個金額越大,將來追究法律責任的程度就越大。因此,不管是網路小說還是紙質出版的小說,內容必須健康,符合國家法律規定,也有部分作者喜歡打「擦邊球」,短期內可能會佔些便宜,常言道「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當心最終落入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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