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摩待張幼儀這般絕情,張幼儀為何還會對他如此痴情?


張幼儀出生於1900年,1915年與徐志摩結婚,時年15歲。

在這場盛大的婚禮的幾周後,徐志摩就出外求學,在他給家人的往來信中,無一句提及張幼儀。他是浪漫的西式的,而這個新娘無疑不是他所想要的。張幼儀在夫家孝順公婆,料理家事。晨昏定醒,時常等到2.3點給公公等門,給早起的婆婆請安。在晚睡和早起中掙扎著,從未耽誤過一次。

後來,生下兒子阿歡後,在1920年,才去了美國與徐志摩團聚。張志儀說我一眼就看出他來了。因為他是那堆推船的人當中唯一露出不想到那兒表情的人。

在一起後,也只是同一個屋子裡的兩個陌生人。後來張幼儀懷了孕,小心告訴了徐志摩懷孕的消息。徐志摩決絕地讓其打掉。張說聽說有人因為打胎而死。徐說有人因為坐火車死掉,難道就沒有人坐火車了嗎?

在"明小姐"來家做客後,徐問其對她有什麼感受?她看起來很好。張知道應該順從,男人納妾作為妻子不該說什麼,但嘴巴卻違背了自己的內心,加了一句,小腳和西服不搭配。徐幾乎是怒吼著喊道,我就知道,所以我才離婚。

順從和隱忍的張幼儀第一次懷疑這段婚姻,想要逃離。在懷孕四個月,她離開投奔了在巴黎的二哥,之後又託了七弟照顧。

在醫院孤身一人生下了二兒子彼德,醫生抱著孩子過來給她看,說她是最勇敢的女人。那孩子像極了徐志摩。瞬間淚如雨下,偽裝的堅強也崩塌了。生的是兩個人的孩子,卻只有她自己孤身一人。元氣大失,虛弱的身體照顧自己都不行,更別提要照顧孩子。便懇求醫院代為照顧。

極度虛弱的她剛踏入家門,卻收到了徐志摩的信。在她懷孕期間半年時間消失得無影無蹤,毫不管她腹中有他的骨肉,卻在這時候叫人送來那封信。那信中要求離婚。因為林徽因馬上要回國了。

第二天早晨,她隻身一人,拖著產後疲弱的身體,去徐志摩的朋友家裡,簽下了離婚書。成為中國歷史上第一例離婚。

自此帶著兒子生活,和一位叫朵拉的朋友一起生活。由朵拉照顧小彼德。張幼儀學德文,攻讀幼兒教育,在德國磨練出了堅強的意志。可彼德卻在三歲的時候生病去世了。徐志摩在這個兒子生時和死後,總共見了二面。之後張幼儀回到國內。帶著大兒子阿歡一起生活。

徐志摩是多情的,為林徽因寫下無數情詩。為了她而絕決地與剛生產完的張幼儀離婚,至死,也是為赴一場林徽因的一場演講。為陸小曼,與世俗抗爭,其時陸小曼是有夫之婦。婚後為揮金如土的陸小曼拚命掙錢。

而惟獨對張幼儀是薄情的,寡義的。他嫌棄她,漠視她,當她是空氣,毫無溫情,甚至有點冷血。孤身在國外,卻被迫懷孕期間出走,又在剛生完第二天被逼離婚。甚至對他自己的親生兒子都不理不顧。

即使離婚了,一樣全心全意地照顧前公婆,因為陸小曼與公婆不對付。張幼儀念及已是被休的妻,早已不是張家的人,把公婆接過來一起住怕被人詬病。便在家裡隔壁買了一棟房子,把二老接過來住,這樣好方便照顧老人的生活。

公婆去世後,也是張幼儀親力親為地料理後事,儼然一位真正的兒媳。

徐志摩因為趕赴林徽因的演講,飛機墜亡。陸小曼六神無主,這時又是張幼儀出面,屍首認領也是張幼儀派弟弟和兒子前去的。

甚至在徐志摩去世後,張幼儀也一直接濟陸小曼,每月給她匯去二百元作生活費。

可儘管徐志摩對她如此絕情,但張幼儀至始至終都對徐志摩乃至徐志摩的身邊的人很好。

晚年的張幼儀說:「如果照顧徐志摩和他家人叫做愛的話,那我大概是愛他的吧。在他一生當中遇到的幾個女人裡面,說不定我最愛他。」

她晚年時道出的這句話,就是對「徐志摩這般絕情,張幼儀為何會如此痴情?」最好的詮釋。

因為愛,一切都源於愛!那是藏於心底深處的愛。


有人說徐志摩是個詩人,風流公子,也有人說他是個著名作家。可我卻說他就是一個人渣,不折不扣的人渣,自已的妻子張幼儀生孩子不管不顧,不聞不問,這哪是正常人的行徑,只有瘋子才會這樣,自恃有點才華, 卻不把自已的妻子放在眼裡,不過問自已孩子的情況,真的讓人難以理解。為了哪永遠也得不到的愛情,置妻子兒子於不顧,去見林!徽因,甚至把小命都搭上,只有瘋子才會這麼做。我悄悄的走了,就像我輕輕的來。揮揮衣袖,不帶走一片雲彩。徐志摩凈玩虛的,那雲彩你能帶走嗎?雲彩能當飯吃嗎?林徽因不傻,她不會嫁給徐志摩,畢竟雲彩不會當飯吃。而梁思成月薪100塊現大洋,相當於今天月薪10萬元。林徽因畢竟是.人,生活在現實中,決不會放棄梁思成而嫁給徐志摩,再說梁思成可是名門之後,大戶人家的公子,清華校長,建築學家。徐志摩雖寫的幾首好詩,可與梁思成相比,差遠了。張幼儀其實也看透了這一點,可既然嫁給了徐,就全心全意的為徐家著想,甚至在和徐離婚後,仍接過徐的父母養老,彰顯了中國婦女溫柔善良的傳統美德。


這個答案也很簡單,因為嫁雞隨雞嫁狗隨狗的中國傳統婚戀觀深深地影響了張幼儀。豈止是張幼儀,張學良的髮妻于鳳至,魯迅的髮妻朱安不也是這樣的嗎?這三個女人有一個共同的特點,那就是都是傳統女性的代表人物,受到的都是儒家思想的熏陶,在封建時代,女人的地位是很低的,屬於弱勢群體,女人基本上沒有什麼自主權,保持貞潔和遵守婦道這是天大的事兒,出嫁以後,即使不幸福,那也只能認命!張幼儀愛了徐志摩一輩子,因為在她眼裡,徐志摩娶了自己,她這輩子就屬於徐志摩,于鳳至也是,愛了張學良一輩子,連死了都想埋在張學良旁邊,朱安也是,即使魯迅從來都不跟她同房,她也把魯迅當成自己唯一的男人。在她們的觀念里,女人最大的道德就是從一而終。


主要是兩人的價值觀完全不一樣,徐志摩接受的西式教育,倡導自由戀愛與婚姻,而恰好這是一樁沒有戀愛基礎又父母之命 媒妁之言的結果,徐志摩內心就是排斥的,他並非絕情,有對這種形式的不滿,從而嫁接在張幼儀身上,你看他對二婚妻子陸小曼就很寵溺啊,對其他朋友也都很友好。


徐志摩(網路圖)

而張幼儀就是一個中規中矩的小姐,典型的大家閨秀,恰好相反接受的是傳統禮教,打小就知道自己的婚姻由父母長兄安排,未嫁從父,嫁人從夫。所以內心是很坦然的狀態。


張幼儀(網路圖)

也正因如此,不管張幼儀有多好,徐志摩都鄙視抗拒她,從而衍變成絕情地步,對於徐志摩,婚姻是純粹的、可以憑己之力改變,這也就不難解釋了,其實無非是對封建禮教的嗤之以鼻。

而對於婚姻大如天的張幼儀,她其實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愛徐志摩,所以後面她會說「我不知道是不是愛他,如果照顧他跟他家人是愛的話,在她所有女朋友里,說不定我最愛他」,即便被迫離婚,依舊沒辦法對徐家老小不聞不問,那種禮教束縛根深蒂固。

張幼儀與徐志摩合影(網路圖)


感謝小秘書邀答。我認為原因有:

1.張幼儀出身名門,留過洋,她家庭的政治,經濟地位多很高。2.徐志摩父母對張十分關愛,徐回國後,其父母一直促他倆複合。3.張堅強的個性,使她能看淡生活的逆境遭遇,如先後痛失兩子,包括徐對她多次的背叛。後來徐遇難後,張以義女身份孝敬徐雙親,每月給徐妻陸小曼寄生活費,這女性的善良可不是一般人能達到。張自己說如果把為徐志摩和全家做過很多事,是愛的話,她覺得在徐的女人中是她最愛他了。

我覺得說張痴情徐,倒不如說以她世間少有的善良和堅強來理解,更適當。


因為徐志摩就是她心目中所嚮往的人,一個理想的戀人和愛人,而張卻不是徐心中所期待的人。在他心裡她屬於舊社會女性,和他的理想背道而弛,所以他一開始就不願意結婚,結了婚也要離婚。

所謂絕情,不過是不愛;所謂痴情,只是愛。而愛與不愛,是不能道德綁架和強迫的,純粹出於自願和自己權衡利弊後的選擇。


我只想問一句:如果是一個不認識的人,面對一個產後虛弱的女人,你忍心傷害她至此?何況曾經是夫妻!你可以不愛,可以離婚,甚至可以外遇,但是作為一個人,你不能毫無責任感,以不愛做借口逃避責任。所有的借口,都證明著這個人是個頂級垃圾,沒有能力和資格來愛人,一個不願意盡家庭義務、承擔家庭責任的男人罷了,不得善終是他應該的報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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