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暴力越來越嚴重,你們怎麼看?


最近,網路上一起新聞再次引起了大家關於「校園暴力」的廣泛的關注。廣西理工大學的賀瑤被同學凌辱四個多月的消息被傳的沸沸揚揚,而且,施暴者竟然是一個宿舍的同學,她揚言要打到賀瑤不能生育。

校園暴力凌辱事件一直是社會的關注熱點但同時也是法制社會中的難題,灰色地帶。此類事件頻出,不單只是法律要加強跟進,更要注意孩子的整個成長過程。

教育體制的偏向使得全社會從小到大更關係孩子成績,而忽略了心理的健康成長

按常理算,賀瑤作為一名大學生已經是成年人了,我相信任何一個自尊自愛的人在面對不公平的對待面前,都會有基本的反抗意識。但賀瑤在面對暴力行為面前,卻沒有勇氣沒有底氣選擇反抗,在被凌辱長達4個多月里採取的方式是選擇屈服、隱忍。

這讓我想到從小到大,我們的教育體制是「一切以成績為主」的導向,考得好就受歡迎,考不好就被人嘲笑甚至抬不起頭。基本忽略了孩子從小的人格培養、精神教育、品質引導這一課。就算有,這樣的課堂也只是停留在理論和走馬觀花上,或者當孩子遇到問題時,大多處理方式也要麼簡單粗暴,要麼打擊打壓。這樣的環境下長大的孩子,不知道如何處理人情世故,遇到權威或者暴力事件內心也只有恐懼而沒有力量去面對和解決問題。

法律意識的缺失

這樣的暴力行為如果造成輕微傷,並通過鑒定確認,將會被判定為刑事案件,施暴者是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的,而作為受害者的賀瑤完全可以報警或者通過法律手段來保護自己的權益。但是她選擇隱忍和逃避,這背後體現了她自我保護意識淡薄,同時對法律的無知。如果能把法律的部分基本常識作為大學基礎教育的一課,那對這類暴力事件可能會起到一定的約束作用。

家庭教育的缺失

從小到大,我們家庭教育如果是以權威式的方式來引導孩子成長的話,那孩子很容易養成屈服和懼怕權威的個性。長大了,離開家了當孩子遇到了這類風格的人的時候,會選擇服從和逃避也不是不可能的,這種應對方式讓孩子對事情本身的對和錯失去了判斷的依據,而在處理方式上採用了習慣性的應對方法。所以如果從小家長學會尊重孩子,和孩子平等溝通交流,注重孩子內心的成長,那就算孩子面對這些不正確的行為,他的內心也有力量,更會懂得如何去反抗去保護自己。


提問者對實際情況沒有了解清楚,不是已經導致不孕不育,而是打人者聲稱要將她打的不孕不育。

這件事發生在陝西理工大學,一個女大學生的媽媽通過一篇長微博,把女兒在學校被同宿舍同學欺凌,拿水杯、手機砸臉,用刀威脅並索要財物,並聲稱要將其打得不能生育。因為毆打,這麼叫賀瑤的女大學生鼻樑骨折、視網膜挫傷積血、下體血腫、脖子軟組織損傷等,並且心理承受巨大壓力。

家長已經報案,但是聲稱校方不配合,至今還沒有結果,所以求助於網路,希望通過輿論壓力,來解決此事。

在以往看到的新聞報道中,校園欺凌事件一般以中小學生居多,因為他們大多未成年,受害者擔驚受怕,不敢張揚;打人者膽大包天,不計後果。但是這件事發生在大學裡,我感動很吃驚。畢竟大學生都是成年人,而且也算是高材生,為何會發生如此暴力事件,而且受害者為何不提早報警或者告訴學校?

不管怎麼說,受害者肯定是可憐的,打人者也是可恨的。對自己的同學都能下如此毒手,身為大學生竟能做出如此暴力事件,不知道是有何深仇大恨,具體細節目前還沒透露,我們也不便猜測。

再者,打人過程中,同宿舍的同學為何不及時制止?打人者到底有何底氣,竟然能如此橫行霸道?希望能儘快把真相告知於眾。

要制止校園欺凌事件,學生不僅要從自身提高保護意識,遇到不合法侵犯,千萬別忍氣吞聲,一定要該報警就報警,該告訴學校就告訴學校,不然只能助長打人者的氣焰。


校園欺凌是指同學間欺負弱小、言語羞辱及敲詐勒索甚至毆打的行為等,校園欺凌多發生在中小學。校園欺凌分為單人實施的暴力,少數人數暴力,和多人 實施暴力。實施環境地區多為校園周邊或人少僻靜處。

近些年來在應試教育的衝擊下,許多學校重視知識教育,輕視法制與規則教育,忽視生命、尊重以及心理教育[1]等非硬性教育,由於很多國家實行的是九年制義務教育,受害者會長期受到欺凌。在欺凌過程中,欺凌者會對受害者構成心理問題,影響健康,甚至影響人格發展。調查顯示;校園暴力比較主要原因校園的霸王們,他們社會有保護傘,欺負同學恐嚇同學,毆打不聽話同學。校園欺凌不一定在校園內發生,放學後同學間的欺負行為也算在內。

其主要表現是身體強壯的學生欺負弱小的學生,令其在心靈及肉體上感到痛苦。校園欺凌通常都是重複發生,而不是單一的偶發事件。有時是一人欺負一人;有時集體欺負一人。通常欺負者不覺得自己不對,而且受害者怕事,默默承受而不敢反抗和告發欺凌者。[5]因此,惡性循環導致受害者的身心深受煎熬。要產生矛盾。問題的關鍵是總有少數家長的價值取向是非理性的,甚至是自相矛盾的。一方面,家長總是希望孩子能在學業上和品行上都出類拔萃;另一方面,出於一種原生態的本性,又時刻擔心孩子遭受挫折或蒙受委屈,這種兩難中的家長,大多學會了通過物質或其他途徑來補償的辦法,以此來求得自己內心的平衡。然而這種補償多數情況下被演化成了一种放縱——文化課學習之外的放縱。由於放縱,孩子個性中的很多弱點被淡化忽視,許多違反行為規範的舉動被認可甚至縱容。這些小錯的點滴積累,慢慢地養成了孩子個性中的偏狹自私與冷酷,使得孩子在處理問題時不能通過理性和規範來約束行為,而是率性而為不顧後果。因為從小到大,在相當多的孩子的腦海中,就沒有貯存過關愛他人與人為善的傳統美德。寫滿他們人生詞典的,都是競爭是殘酷是為了目的不擇手段。正是這種極端的個人中心思想,養成了孩子惟我獨尊的畸形心態,形成了遇事只考慮自身利益、漠視他人存在的偏狹性格。在這種心態的支配下,一旦自身利益受到了外界的侵犯,就立刻會採取一些極端行為來進行反擊,其中就不乏通過傷害對方身體或者性命來發泄自身的憤怒的殘忍的「江湖仇殺」行為。萬千寵愛集一身的價值取向錯覺隨著獨生子女現象的出現,「4+2+1」的家庭結構形式,使得1個孩子處於6個成年人濃濃關愛的包圍中。這6份關愛的交匯,織成了一張厚重而溫柔的網,呵護起孩子從童年到青年的一切,遮擋住孩子可能遭受的挫折和坎坷。但正是這愛的網,人為地割裂了個體的孩子和整個社會的有機交融,使得孩子的活動,絕大多數情況下被局限在這要風有風要雨得雨的狹隘範圍內。在這個狹小的家庭王國中,孩子是當然的國王,是可以左右家庭一切活動的最高權威。孩子的要求,無論是對的還是錯的,多數情況下,總會獲得滿足。於是,一切的付出都開始扭曲了,成了一種理所當然的支出。孩子心靈的田園,喪失了感恩的思想,只有唯我獨尊的莠草沒有約束地漫延。當孩子的心中充徹了自我中心的思想意識之後,他的價值取向也就滑入了錯覺的泥淖中。這種錯覺,養成了他不能承受任何輕視嘲弄,更不能承受肉體和精神傷害的脆弱心理。而一旦這樣的傷害成為了事實之後,他們總會或是無法應對,躲避退讓,最終成為忍氣吞聲的被傷害者;或是惱羞成怒,憤然出擊,選擇他們認為最好的「江湖」方法來解決問題。更嚴重的是,極端寵愛中長大的孩子,往往自覺不自覺中就形成了別人必須聽從於我的錯覺。他們把這種錯覺帶入了校園,在和同學交往的過程中,總是希望時時刻刻能站在上風,希望大家都能聽命於自己,希望是「老大」。然而,有這樣心態的孩子太多,「老大」卻只能是一個,矛盾自然也就產生了。大家都要做「老大」,學校又不可能來排這樣的位次,家長對此也是無能為力,如何解決呢?只有用從小說和電視上學來的方法,通過「江湖決戰」來解決問題。而這樣的「老大」形成後,其自身又確實能體味到一種滿足,其他弱小者為了不被欺凌,或主動或被迫地總要巴結討好他們。如此,又反過來助長了他們的病態心理需要。教育懲戒功能喪失後的放縱當教育民主被哄抬到一個不切實際的高度之後,教育就成了一個什麼人都可以指手畫腳的行業。教育的神聖外衣被媒體用尖刻的文字描繪成了一個令人望而生厭的黑斗篷。從事陽光下最偉大的事業的教師,也時常被定格成了一種「禽獸」。所以,絕大多數學校再不敢輕易地處分一個學生,哪怕這個學生已經無惡不作。更有的省份乾脆由決策機構下文來統一規定,徹底廢除中小學校沿襲多年的最高處分——開除。然而,教育永遠都不是萬能的。失去了必要的懲戒功能後的校園,並沒有出現想像中的那種人人知書達理的好現象,反而是因為沒有了高懸在頭頂的「達摩克里斯利劍」,一些原先收斂的惡行便都敢於公開表現出來。這些校園病毒又相互感染,使得原本健康的校園文化肌體上開始出現塊塊腐爛的肌肉。懲戒功能的喪失,催動了畸形心理的自由萌發,使得醜陋和猥褻都變得無所畏懼;反過來,這些個性中的醜陋,又在懲戒的日益退縮中越發的強大起來,並慢慢地自發凝結成一個個的團體,形成了帶有明顯江湖色彩的小集團。這些小集團,常常為了點滴小事而發生毆鬥,甚至是團伙持械玩命,嚴重地干擾正常的學校教學,也直接危害了社會治安。但即使如此,學校能採用的,也還是一個說服教育。這種說服教育和那血淋淋的砍殺相比照,是多麼的蒼白無力。教師權威地位顛覆後問題歸屬的誤判與教育懲戒功能的喪失同步的,是「師道」的尊嚴掃地。在中學生、特別是高中生的眼中和心中,教師僅僅成為了一種最沒有用的讀書人的代名詞。教師失去了應該獲得的尊重和感恩,師生間的關係、教師和家長間的關係也日趨微妙起來。在相當多的家長和學生心目中,老師成了單一的出售知識的人。家長學生與老師間的關係,就是一種顧客和銷售員的關係。這種價值取向,又反過來影響著老師們的工作情緒,使得一些教師也自動地進入家長和學生劃定地這個「售貨員」的角色中,成了除了教授知識別的就一概不加過問的甩手掌柜了。教師權威地位顛覆帶來的後果是很明顯的。首先是師生間喪失了一種相互的理解和信任。學生遇見了無法解決的問題,不再願意去徵詢老師的意見,不願意向老師敞開自己的心扉;而老師也是只從表面上依照學校的量化條款來接近學生,心靈深處的空間中,卻很少有一塊領地能真正屬於學生。學生和教師成了真正的被管理者和管理者的關係。其次是同學間發生糾葛時,告訴老師並請老師幫助解決成了一種無能的體現。而且,大多數的孩子還認為老師根本就解決不了問題,要切實解決好糾紛,依靠的只能是自己的力量和自己所歸屬的小團體的力量。可以說,學生們在推翻了教師的權威地位後,又依照自己的經驗,確立起了通過強權來獲取尊嚴並替代老師權威的新的地位觀。這種完全依照少年的懵懂而生髮出來的新地位觀,眼下正成為越來越多的中學生的價值信仰。在此信仰的操縱下,同學間的糾紛便有了新的「處理條例」,力量、財富和容貌等世俗社會用來評價判斷人的地位的標準,成了這新的「處理條例」的基礎,也成了裁定問題歸屬的新權威。這「法外法」撇開了所有發生矛盾時該走的正道,刻意地把原本簡單的問題,上升到類似江湖紛爭的地步,使得單純的校園,平添了幾分恐怖江湖的陰雲。對強權政治、黑惡勢力、暴力遊戲與灰色文學
的認同與膜拜相對於書本的說教,遊戲和影視文學以其鮮明生動的形象特徵,在更寬廣的思想空間上影響甚至左右了青少年的道德和價值評判。暴力遊戲的快意殺戮,港台影視的黑社會英雄,在青少年心底播種的就是一種根深蒂固的對邪惡的認同和膜拜。這種建立在非理性基礎上的認同和膜拜,內化後又成為了部分「問題少年」處世的準則,使得他們在待人接物等多方面都體現出一種對主流社會的反叛和仇視。因為反叛,他們便只想依照自己的規矩行事;因為仇視,他們便採用極端的手段來對待他人。

目前,我國處理校園欺凌只能援引《治安處罰法》《民法通則》《未成年人保護法》等處理。而實際處罰很少,力度也不夠,有的只是賠錢了事,不足以對此現象產生震懾。

《治安處罰法》《民法通則》《未成年人保護法》有關校園欺凌的相關規定:
第九條 對於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鬥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後不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給予處罰,並告知當事人可以就民事爭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第三節 侵犯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和處罰
第四十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一)組織、脅迫、誘騙不滿16周歲的人或者殘疾人進行恐怖、殘忍表演的;
(二)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強迫他人勞動的;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體的。
第四十一條 脅迫、誘騙或者利用他人乞討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反覆糾纏、強行討要或者以其他滋擾他人的方式乞討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
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14周歲的人或者60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第四十四條 猥褻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場所故意裸露身體,情節惡劣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猥褻智力殘疾人、精神病人、不滿14周歲的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年滿十八歲的情節嚴重者將會追究刑事責任。

為何打人者這樣囂張,為何這樣狂妄目中無人,為何會這樣肆無忌憚,難道她們不懂法律常識嗎,堂堂大學生不懂法律常識顯然不是,那為何還這樣不顧後果的做出這樣的事情,想必肯定是家庭上關係給她們這樣目中無人,踐踏法律與道德的底氣所在,家教上面出現了嚴重的畸形,害人不淺啊。希望加大對這類事件的懲罰力度,給學校學生一個安全放心的學習環境。


近日,媒體再次曝光,某大學發生了校園暴力事件,引發了人們極大的關注。校園暴力頻發,不僅傷害孩子的身心健康,也衝擊社會道德底線,必須予以遏制。

校園暴力是校園欺凌直接引發的惡性事件,通常發生在中小學,現在蔓延到了大學,全社會都應挺身而出,採取措施綜合治理。

學校和老師,特別是班主任老師要深入了解情況,早發現,早處理,力爭消滅萌芽狀態。家庭教育缺失是根源所在,父母的引導教育必不可少。社會監管至關重要,暴力事件需要強有力的部門介入,齊抓共管,還校園安靜和安寧。

校園暴力對受害者的傷害不可小視,對家庭的傷害不可小視,對學校和老師的傷害不可小視。受傷害的孩子在身體和心靈上受到雙重創傷,並且留下的陰影長期難以平復,更不知摧毀了多少家庭。同時更是影響到學校的整體紀律和風氣。

學校須正視並加以制止和預防校園暴力事件的發生。孩子們更是要自強自立,一旦遇到暴力傾向,及時求得老師和警方援助,同學和家長的努力也非常重要的。全社會都要盡職盡責,要完善法律法規、加強對學生的法制教育,堅決遏制校園暴力漠視人的尊嚴與生命的行為。


相對於過去,在今天這個時代,為什麼我們更要全力的保護孩子?

對於父母來說

最近真是個多事之秋

章瑩穎人還沒找到

江歌和劉鑫又上了熱點……

而這邊攜程虐童案也似乎沒有塵埃落定

以上的事

老編作為一個生殖醫療的從業人員,因為虛長了幾歲

所以並不想跟網上的年輕人們一起,去憤怒的談論關於這些事情的蛛絲馬跡

而對於「人性本惡」的爭論更不是我所擅長的領域

那麼我只想說一說:相對於過去,在今天這個時代,為什麼我們更要全力的保護孩子

有人說:章瑩穎和江歌的故事只是「遇人不淑」和「交友不善」帶來的結果

因為留學背景或者牽扯到了其他事宜,所以才引發了巨大的討論!

也許是的……但她們只是在校的學生,碰到這種事

則很容易讓我們聯想起國內較為常見的的校園暴力……

一般在中國,校園暴力都會被歸結成「菜雞互啄」式的小孩過家家

而解決方法更令人疑惑:

不管自己的孩子是被害方還是施暴方

除了有一些家長會做一些無關痛癢的心理疏導,更多的人會選擇視而不見

甚至說:小孩子的事讓他們自己去解決。

施暴方的家長如果不管不問,老編認為與畜生無異

但也無所謂,畢竟拳頭總有遇到鐵這一天

而受害者家屬也選擇性失明,我就難以理解,因為孩子們沒有長大過,但是我們年輕過

對於校園暴力中,你們孩子所處的那種欲哭無淚、渾身顫抖、孤立無援的境地你心裡真的沒點數嗎?

你現在把問題拋給幼小的孩子?讓他「去跟你們的朋友們講講道理」

直至孩子出現自卑、逃避現實、適應不良,暴力傾向等問題之後

你怨天尤人,和一和稀泥,抱頭痛哭一陣……

然後把孩子送到楊永信那裡?

章瑩穎、江歌的受害是不是與此相關?

她們為什麼不在遭受侵害、暴力、欺辱之前發現苗頭,堅定信念!及時止損!

正視這個世界不全是好人的事實呢?

我不過多猜測

…………

關於虐童是另外一種方向的校園暴力

前些日子攜程虐童案在各大社交平台引起了熱烈的討論

卻在三日之內下了微博熱搜,畢竟健忘是吃瓜群眾的老毛病

由於老編工作的特殊性,導致我見過幾例並沒有引發轟動的虐童事件,所以不敢忘懷

在某一事件里:家長偶爾發現,自己家孩子對白色的藥片有一種近乎偏執的喜愛,說這是好東西

家長好奇追問,才知道幼兒園阿姨其實一直在給孩子喂服白色藥片

經過我們的檢驗,確認藥片是抗生素

而幼兒園這樣做的目的很簡單,就是為了提高孩子的出勤率

長期服用抗生素的孩子則會出現頭暈、腿疼、肚子疼的癥狀……

這件事最後怎麼處理的,老編不得而知!

也許幼兒園關閉?或者辭退幼師?或者家長敲了幼兒園一筆錢

但不管怎麼解決,因此帶來的心理傷害,可能會逆轉孩子的一生

但是跟其他人好像沒什麼關係,因為畢竟不是其他人的孩子

「總不能喂幼兒園的老師吃藥吧」

大家也都這麼想

世界潮流,滾滾向前

整個社會到底是不是在「進步」,老編一直持懷疑態度

特別是在道德和經濟發展並沒有齊頭並進的時代

經濟的改善,生活水平的提高使某些人意識逐漸覺醒

有的趾高氣昂,有的覺得高人一等,有的不把別人當人?

而精緻利己主義的盛行更讓一些成年人都難以抵擋

以前也許是「各掃門前雪」

現在怎麼樣?

「我佔便宜了,我喜歡,好」

「麻煩到我了,我討厭,壞!」

如果只有這兩種情緒

我們難道不該繃緊神經,高築圍牆,保護好自己的孩子?

難道孩子不是我們的血和肉,不是每個人在這個世間唯一融到骨頭裡的牽掛嗎?

作為一個父親,我一直認為,孩子是我的未來,是我延續的生命

那麼我願意為他付出一切!誰影響他的健康與歡樂,誰讓他們受到傷害

我就算再弱小、再懦弱,面對怎樣的權勢

我也敢於與他們針鋒相對

畢竟那些勸你冷靜冷靜,都是受過高等教育的文明人

他們也只是說說罷

因為那只是你的孩子


這不是第一起校園暴力事件,每一次校園暴力事件都是在挑戰任性的底線。

有一句話叫天道好輪迴,希望施惡者能謹記這句話。

這個女生為什麼遭遇了校園暴力

這個女生幾乎已經被逼到了絕境,那麼她為什麼沒有絕處逢生呢?

是因為軟弱,還是因為理虧?

如果是軟弱,只能說,人應該自強,她都好意思那麼對你,你有什麼不好意思更狠點對她。都是一樣的家裡的寶貝,你憑什麼對我那樣。或者說,這個姑娘的個性使然,習慣隱忍。但兔子急了還咬人呢,一個大學生難道不能保護自己嗎?

是什麼原因讓這個姑娘有了如此重的傷,這幾乎可以是在挑戰一個人的忍耐極限,是因為理虧嗎,那麼原因僅僅是一台電腦嗎?沒有人願意被無緣無故打吧。

所以看一件事不能僅僅看見它的外部,還要深究內核,才能還原真相。

校園暴力的歷史

在校園這個本來很純潔的社會,卻也容易發生學生與學生之間的矛盾,小之口角矛盾,大了就是暴力。

我上學的時候,就曾遭遇過校園暴力,當時是班裡課代表,然後一個女生不交作業,我就把她的名單交給了老師。然後這個女生就這紙條恐嚇我,我把紙條收著,準備交給老師。

然後,她請了我們班和我朋友有點交情的人問我要紙條,還承諾事情就到此為止,天真的我就信了。

然後發生的事情,只能用一句老子信了你的邪來說。那才是這的心機婊,轉頭就讓她的姐姐(我們所謂混著的),她的姐姐拉著我的衣服到了女生廁所,就想折騰我。我宿舍一姑娘看不對就專門來幫我,不管怎麼樣,老娘就一句話,「我來學校就是為了學習」。

哎,真的有校園暴力這件事,在我經歷之後,我真的覺得太爛了,我們都是一樣的人,為什麼思想差這麼多?

我想有這種原因吧

1影像素材傳播,香港的大哥大姐就在那個時候在學生心裡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2暴力文化的流行,越來越多的暴力文化寄託於各種載體毒害學生的心智。

3學校的政策還是不嚴,仍舊有人頂風作案

4沒有一個人告訴學生,這些東西只存在於電視中,現實中都是犯法的。

韓國拍了好多有關校園暴力的影片,比如《學校2015》就拍的很不錯,建議我們不要只沉迷於短暫的快感,要更多為孩子的身心健康著想。

最後,還是希望女主能從這件事走出來,更好的生活等著它。希望校園暴力趕緊離開我們學生的生活,大家都有良好的三觀。


大學生暴力凌辱,告至校方竟然不予作為。事實是這樣嗎?

就事態來看,事實未必。

理由:

1、作為大學生,年屆18的完全行為能力之人,忍受這般凌辱而不發聲訴告,著實令人費解。要麼可憐之人有可恨之處,否則不可能同學不聞、校方不管。

2、受害者實際傷情並非如文所述,疑似為吸引聲援被嚴重誇大。否則依照這般傷情,已構成傷害罪,一經告訴,無須校方,公安必然會依法介入。

當然,如果事實確實,而校方卻無所作為,那麼該校主要領導便是有嫌失責,當咎其責了。

至於對校園暴力,關鍵在於學校想不想、敢不敢管,只要想管敢管,相信辦法肯定會比困難多!


感謝被邀請,這個問題我非常贊同美國的做法,正好我前幾天偶爾看到老梁做的一期節目對我觸動挺大,這期節目講的就是校園暴力,講的是發生在美國的校園的一件事情,幾個女孩圍毆羞辱另一個女孩長達五個小時,最後這個女孩報案了,經過經過司法審判這幾個施暴者其中兩個主要嫌疑人被判終身監禁,最後這期節目總結的時候說了這麼一段話,這段話的意思是說美國重視人權,我們每個公民的人權不容侵犯,然而在我國也有類似的校園暴力事件被曝光,但是最後是什麼結果呢?無非是批評教育一下,學校開除這些壞學生,然後受害者得到一些經濟賠償,好像這件事就過去了,這樣的懲罰對於施暴者來說沒有任何損失只是賠一點錢而已,其實這樣會帶來一些弊端,也就是說這些施暴者對他的行為沒有付出相應的代他會以為原來自己的暴力是征服弱者的最好工具,這些學生成人以後走向社會,將會給社會帶來更大的危害,我的個人看法他們既然是校園暴力的施暴者法律就讓他得到相應的懲罰,這樣校園暴力會減少,也會對未來的社會治安起到防患於未然的作用。


暴力來源於對弱小的蔑視!一個人對一個人的時候也許小個子不敢動手,但是一群人給小個子撐腰,他就立馬變大力水手了!我讀大學時候有一次其他系十幾個人去我們班宿舍打我們同學,我那晚喝多了,去他們宿舍找蜂蜜,進去看一堆人,我隨口說句,咋這麼多人,可別打架,打架我們可不怕,其實內心我並不知道怎麼回事!剛說完他們那群人就聚到我身邊把我打了,多虧我們班宿舍其他人才把我推出去,我就出去回宿舍拿條皮帶,喊了我們班的男生都出來,剛好他們也從宿舍出來還非常吊的樣子,我就把走在頭一個的用皮帶開了瓢,其他人都不敢上了,最後學校還處理了他們,我沒有被處理,而且從那以後那群人見我客客氣氣,還請我吃過飯,所以告訴學子們,在校打架是不對的,特別不能欺負人,你永遠不知道你欺負的下一個人是不是硬茬!另外也不要怕事,一次軟弱會成為以後長期的欺負對像,他們不會因為你這次軟弱而放過你,而會覺得你好欺負老去欺負你!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雖遠必誅!


學校暴力事件處理在於不能捂蓋子 發現問題要及時報警。如果不涉及違法。可以通過學校行政處罰警示施暴者。保護被凌辱欺負者。如果涉嫌違法。就應該讓施暴者接受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

學校暴力事件是一個全世界都存在的問題 就在於學生時代的青年學子。正處於青春發育期。法制意識不強。容易衝動。加上普遍的接受所謂的義氣和哥們姐們意識。對於生活學習中出現的衝突不能很好的處理。也不願意通過大人和學校處理。就以自己的方式尋求解決。

目前影視網路宣傳也是一個問題。很多人崇拜一些暴力方式解決日常衝突。像最近的某商場導購事件。精力旺盛的學子們容易找一些弱小的同學欺負。以顯示自己的強勢。並以此作為自豪。或者通過暴力手段脅迫弱者提供一些錢財物質。以滿足自己的需求。

學校暴力事件不斷發生。與學校處理方式不當有一定關係。那就是怕暴力事件影響學校聲譽。給招生帶來苦難。尤其是一些私立學校。以捂蓋子的方式軟處理。不願意通過司法渠道懲治施暴者。助長了施暴者的囂張氣焰。也讓被凌辱者覺得更加無助。更加不敢尋求幫助。造成一定的負面作用。

日前有媒體報道。幾位學生施暴者因為導致被凌辱者身體受到傷害。司法機關立案偵查以後。移交檢察機關起訴。並做出刑事判決。這時一個很好的開始。也是很好的警示。

施暴者應該記住一點。不能任性而為。需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你傷害了別人。如果傷害較大 就會觸犯刑法。就要去坐牢。就會在你的人生上留下一個不能抹掉的不良印記。讓你一生都記住。這時你違法的代價。

因此筆者認為解決學校暴力事件。最好的方式。就是一旦發現有施暴者多次凌辱弱小者。不能簡單的以批評了事。而是要幫助被凌辱者向司法機關報案。讓司法機關及時介入。做出及時處理。並以此作為典型事件。向學校師生廣為傳播。以此警示哪些無法無天的施暴者。一味的掩蓋只能縱容施暴者的行為。讓他們覺得施暴行為沒有什麼問題 從而繼續自己不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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