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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賓新生兒感染HIV,錯在醫院,為什麼那些人罵孩子媽?

好像鬧得很大的樣子,很多人在罵孩子她媽,是不是本末倒置了?


估計沒經歷過產檢的人不知道,第一次去婦幼保健院進行產檢並建檔的話,醫院會發一本圍產手冊,並且會把第一次產檢的結果裝訂在圍產手冊上,請注意,是裝訂上去!建檔的時候,還要交一堆亂七八糟諸如戶口本身份證複印件,單位代開的准生證之類的東西,醫生一一核實後還要給你登記詳細的住址聯繫電話等等信息(個人理解是計劃生育留下來的流程,嚴控生育)。
所以,從新聞里看:該孕婦留的電話醫生聯繫不到,本來應該是釘在圍產手冊上的體檢結果,居然也神奇的到臨生都沒被醫生和家人看到,呵呵噠,你說孕婦不知道???
喵…臣妾真的不信呢……


我不知道為什麼,看到這個新聞有點很惡毒的高興呢?如果每個人在結婚之前都做好全面的婚檢,財產鑒定,生孩子之後馬上做親子鑒定,能避免多少麻煩?很多人拉不下面子做這些,怕傷感情,最後弄的一地雞毛能怨誰呢?

我從來不相信感情這種東西。我就喜歡把一切的親情,友情,愛情還原成赤裸裸的利益關係,在我看來那才是真相,所謂的感情那都是偽裝。


母親惡意
醫院過失
嬰兒無辜
最後好像是退休返聘的老醫生背鍋被吊銷了執照,醫院也是自己不仔細被無恥之徒黑了一把。


幾點可知的情況:

1.產婦不知道自己有HIV。國內HIV感染者的確診報告必須由疾控下達給患者本人並進行登記。根據宜賓衛計委的報告,確診報告在3月2日才下達至本人,可知產婦此前並未接到過確診報告,未曾登記過,也不可能知道自己身患HIV。

2.首診醫生沒有聯繫到患者。

3.首診醫生沒有將情況告知醫院領導,也沒有報告疾控。

4.複檢醫生沒有查核過產檢記錄。4名醫生均未查核過產檢記錄。

5.未做母嬰阻斷,導致嬰兒先天性梅毒、HIV暴露。


幾點目前沒有證據的情況:

1.產婦故意留錯號碼:根據衛計委的報告表述,是首診醫生撥打過預留電話但無法聯繫到本人,而不是產婦故意留錯號碼(無法聯繫的情況太多了,比如關機停機、未及時接聽等,首診醫生是否撥打過電話未曾查證)。網傳產婦故意留錯,目前尚無第三方查核過留存號碼的真實性。是否故意也無從查驗。

2.產婦自述自己健康:這點更無證據可以證明,這種說法的來源只能是複檢醫生的口述。

3.產婦知道自己身患梅毒:我國抗生素濫用的情況導致隱性梅毒例子非常多。患者未必會自知。由於梅毒在一二期很容易治好,普通的抗生素十來天即可,全程花不了幾百塊,而到了三期會影響內臟器官以至於難以挽回,很難想像有人知道自己有梅毒還不去治療。所以,產婦不知道自己有梅毒才符合邏輯。

以上幾點有的應該均來自醫院的一面之詞,有的來自網民的想像。


幾點媒體和網民的過度解讀:

1.嬰兒HIV暴露不意味著有嬰兒身染HIV。母嬰傳播幾率在20%左右。初生嬰兒體內有母親的抗體。需要嬰兒一歲半以後複檢才能確診。

2.母親私生活混亂。當事人情況未知,這一點僅因為污名化HIV和梅毒這兩種疾病而來的推測。且不說談性色變是一種社會心理疾病,就這件事來說,產婦的私生活跟醫院的責任是毫不相干的兩回事。


至於為什麼罵產婦……知乎的風氣有過不罵病人的么?何況這可又是梅毒又是艾滋的,這還不夠讓有些人優越感滿滿、狠狠的踩患者一腳的嗎?sigh~


新生兒被母親傳染病是正常現象,不能傳染是醫生醫院的功勞,現在母親截斷了這個邏輯鏈條,直接讓新生兒得病了,醫生很遺憾沒能立功。


不要相信患者自述,一切以實證為準,這就是教訓。


q1.產婦同時患有hiv和梅毒。這兩種病可能是血液傳播,也可能是性傳播。hiv無癥狀可以理解,但是你告訴我梅毒也沒癥狀?我不信。
2.在檢查醫院預留電話打不通。工作人員存在失誤。但是,很多自己知道自己患病的人,害怕家裡知道,故意製造聯繫不上的假象,所以工作人員會掉以輕心。
3.報告單遺失。正常產檢不會只做一次血檢,次次都不見了?還有醫生工作確實很忙,你給他說指標正常的時候,很多醫生是不會去一個一個追著看報告單的。

總的來說,工作人員沒有上報,醫生沒有負責任的看到所有報告單才看病是有部分責任。但是產婦隱瞞病史才是直接責任人。

又不是全世界是你媽,全世界都要對你負全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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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談一談為什麼輿論會一致的譴責孕婦,我認為醫院有責任有責任有責任,重要的事情說三遍,衛計委懲罰醫生沒錯,但是譴責孕婦也沒錯。
首先,不得不提到的是,大家對艾滋病,梅毒等疾病仍然有不好的感官,這是因為濫交吸毒佔比很大,產婦大概率有某些不良行為,加上部分檢查期間聯繫不上,多次更換醫生等不合常理行為,事出有異必有妖,加強了其他人對這件事的偏見。
其次,衛計委在這次醫療事故中,無視產婦總總不合常理,懲處醫生,使醫患看到某些麻煩制度的合理性,督促醫院落實自身管理制度,從而保護其他醫生,患者。
但很重要的是,這次醫療事故,將繼續破壞醫患之間已經很薄弱的信任關係。之後遇到艾滋病人同樣的情況,聯繫不到人,無法複查,按部分人所說的,應該給醫院報備,甚至給其他醫生提醒,以後艾滋病人可能再無隱私可言。還有就是過度醫療,所有報告單都必須齊全,那偶爾忘記拿,甚至只是換了一個同科室醫生治療,都必須提供所有報告單,不然必須從新檢查,畢竟花的不是醫生的錢,有,什,么,麻,煩的?醫患關係惡化顯而易見。
我們為什麼譴責孕婦,因為得利的是她們一家,麻煩的是必須按照章程一步一個腳印走的醫生患者,以及不願意讓別人知道隱私的其他艾滋病攜帶者。


第一責任者難道不是孩子的母親嗎?又有艾滋病又有梅毒,可以想像是個什麼樣的人!如果是這樣的話,以後艾滋病孕婦都可以隱瞞自己的病情,然後找醫院索賠!


你這是什麼邏輯!孕婦感染HIV是醫院的錯咯?是醫院讓他出去亂搞的咯?題主你連事情的因果都還沒弄清楚吧!
就算婦幼保健院知道陽性,也不能告知患者,也不能進行相關治療,只能上報疾控,疾控再次測定,然後由疾控告知患者並前往指定醫院治療。


宜賓艾滋病「未告知」事件回顧

2016年6月, 女主懷孕。

2016年7月, 宜賓婦幼保健院孕撿建卡,也就是女主第一次檢測HIV抗體。

2016年12月, 女主男主結婚。期間按時孕檢,並告知醫生查過,艾滋病,沒有問題。

2017年2月, 待產,缺少性病檢測的化驗單,被要求重新檢測。結果出來寶寶已生好。

2017年3月2日, 女主拿到艾滋確認陽性報告單。

目前寶寶被診斷先天性梅毒、疑似艾滋病。

宜賓「未告知」事件中的疑點

1

醫院首次未聯繫到本人後,做了什麼

醫院艾滋病檢測初篩陽性的病人,均必須報送對應的疾控中心,採到第二份血的送血樣。采不到複檢血的,要填寫未送檢原因。

男主說,醫院聯繫不到本人,是借口。那醫院到底聯繫了女主沒有?女主留的電話到底是不是假號碼?

醫院在聯繫女主未果的情況下,是否按照要求將初篩陽性,但是未送疾控中心進行確認檢測的原因寫清楚,並上報?

醫院在聯繫女主未果的情況下,是否更新了把檢測結果更新進了女主建卡檔案?是否對女主其他信息進行核實,並通過電話以外的途徑聯繫女主?是否告知其他醫生,留意女主再次來孕檢?

2

女主是否存在刻意隱瞞

目前公開信息顯示,院方稱初篩陽性之後,醫生聯繫女主複檢,可是未聯繫到本人。如果這點屬實,那麼這就是後續一系列事件的導火索。

再次去醫院孕檢,聲稱自己查過,沒有問題。當然,醫生在沒有見到化驗單的情況下,相信了她。

那麼,女主是否早有察覺自己的感染狀態,而刻意逃避或者說隱瞞,而存在僥倖心理?

3

男主到底是不是接盤俠

媒體鋪天蓋地的報道,「醫院未告知孕婦艾滋病,導致嬰兒感染」。

與以往類似煽動民心碾壓醫生的文章不同,這次文章的評論竟然沒有一邊倒的罵醫院罵醫生。評論被頂的最高的被贊的最猛的,是在憂慮男主是接盤俠。

男主到底,是不是接盤俠?男主陳述女主本本分分,在市裡工作···女主同時患梅毒和艾滋病,評論里的吃瓜群眾,紛紛比男主還著急。

那男主到底是不是接盤俠,女主到底是怎麼感染的呢,恐怕只有女主自己心裡清楚了。

4

為什麼他們親朋好友都知道,家裡人都在鬧自殺

艾滋病作為受法律保護隱私的疾病,而男主陳述父母要自殺,親戚嚇壞了···是誰,把信息弄的盡人皆知?

5

被吊銷執照的當事醫生,還好嘛?

宜賓衛計委通告,首診醫生,退休即被保健院返聘,已在該院從事醫療工作近40年,被吊銷執照。一生從醫,毀於剎那間。

醫生,有沒有責任,有;醫生責任大到什麼程度,要看她是不是真的聯繫了病人未果,聯繫未果後做了什麼,病人是不是刻意隱瞞···然,這些目前都沒有進一步公開信息。

我國艾滋病檢測是怎樣的流程

醫院路徑。醫院初篩陽性,相關臨床科室必須上報醫院預防保健或公共衛生科,並且聯繫病人進行再次抽血複檢,實名登記相關個人信息,同時送複檢血樣到對應的疾控中心艾滋病確認檢測實驗室,進行確認檢測。

疾控路徑。疾控中心的艾滋病自願諮詢檢測門診,初篩陽性的話,會要求求詢者攜帶身份證再次前來,進行二次抽血,複檢和確認檢測。

社會組織路徑。部分社會組織開展艾滋病檢測,對於,篩查陽性的求詢者,會轉介到合作的疾控中心進行複檢和確認檢測。

關於費用,醫院初次檢測自費,篩查陽性之後的後續檢測免費。疾控全程免費。社會組織一般也都是免費,可能你去檢測還會給你錢呢!

關於實名,所有路徑,初篩檢測都是匿名。初篩陽性的話,需要進一步複檢、確認檢測,需要出示身份證並告知工作人員其他相關信息。

關於保密,所有檢測信息嚴格保密,沒有哪個醫生未經感染者同意,敢把感染信息告知其他人,包括配偶。除非,這個醫生想吃牢飯。

艾滋病檢測和就診的正確姿勢

1

請告知醫生真實的高危行為史

艾滋病自願諮詢檢測,首先是諮詢,其次才是檢測。評估了行為,有感染者的可能性,才有檢測的必要,所以在疾控VCT門診,你有可能被轟走,不給你檢測。

不講實話,影響醫生判斷,醫生順著你的假話,給到你的建議,對你個人真實情況而言,是沒有參考意義的。你會繼續惶惶不可終日。

2

請留真實電話和其他個人信息

篩查檢測,都需要填寫個人電話,一定要真實,不可瞎編。應為篩查陽性的病例,不管你在哪裡檢測,醫生都會聯繫你進行複檢。

確認陽性的病例,一定要告知真實個人信息,更換電話一定要告知醫生。

大家那麼忙,沒人有空騷擾你,但是找你時候,肯定是你身體攤上大事了。

3

請積極配合醫生,早診斷,早治療,規律吃藥

艾滋病是慢性病,並且幾乎能夠帶毒生存到人的正常壽命,並且感染者不論男女、不論一方還是雙方均感染,皆能夠生育健康寶寶,前提是,早發現,早治療,規律吃藥,早干預。

如果有醫生,主動給你打電話或者上門詢問你的健康狀況,請不要放狗咬他,他壓根沒拿任何好處,他只是一名醫生,這是他的工作,為了你的健康。


講道理,現在不是應該關心一下她老公的身體健康么?


一般當媽的都很關心檢查結果,一定會拿報告單,我因為經常換號,重要的事都會留我老公電話。另外檢查單醫生會黏在圍產檔案里,不知道別的身份是怎樣的,安徽這邊圍產檔案前幾頁就有孕婦的重要檢查信息,其中梅毒,Hiv檢查結果都有。不管怎樣,自己不拿報告單,就有很大過錯,自己的事自己都不上心


為什麼罵那個媽媽?因為她有隱瞞的嫌疑,哪個母親產檢之後不關心結果,還寫錯電話號碼的呢?即使醫生沒有找到你,相信體檢之後的人都會看結果,偏偏她就不看第一次最重要的那次。下面引用一段內容:

3月27日晚上23點,宜賓衛生局官方微博發布情況說明,其中詳細披露了細節:

曾某於2016年6月29日前往市婦幼保健院做婦科檢查,並於7月4日找婦產科劉仁惠醫生進行早孕檢查,發現其已經懷孕,劉醫生便對其進行孕產婦建卡管理,並通知其返回醫院進行孕早期相關檢查。曾某於7月5日返回醫院劉醫生處進行檢查,劉醫生按相關規定要求曾某進行「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等相關檢測,7月6日醫院出具的檢驗結果顯示:曾某梅毒抗體檢測陽性,HIV初篩陽性。醫院檢驗科根據危急報告制度反饋到首診醫生劉仁惠處,要求曾某返回進行複檢,劉醫生撥打曾某的預留電話,但無法聯繫到本人。曾某於2016年7月28日再次到市保健院找唐醫生進行孕期檢查,唐醫生根據曾某自述檢驗結果正常進行認定,在未對初檢檢驗單核實的情況下按正常孕產婦進行處理,自此曾某在市保健院先後進行了數次孕期相關檢查,歷經4名醫師檢查,均未對首次檢驗結果進行核實和追蹤。直至2017年2月20日入院,在術前檢查時才再次發現曾某梅毒抗體檢測陽性,HIV初篩陽性。3月2日,曾某被宜賓市疾控中心確診為HIV陽性並送達本人。目前新生兒正在市一醫院新生兒科接受治療,診斷為:先天性梅毒,HIV暴露……

在最後,宜賓市衛計委發布消息稱:醫務人員責任心嚴重缺失,以致孕婦多次就診都無醫務人員認真按照孕期保健相關要求開展工作,將嚴處責任人。

如果沒有詳細看通告,其實很多人都會將矛頭直指醫院責任缺失,但是看了詳情之後,很多人都認為,其實是醫院背了鍋,在一定程度上,是孩子的母親和醫院共同導致了這場悲劇。

答案參考來自律師幫:宜賓新生兒感染HIV,到底是誰的錯?-律師幫


醫生護士醫院是弱勢群體


醫院只能治病,對她怎麼得病的不能負責吧?這個孕婦又是梅毒又是艾滋,如果不是輸血感染的,那麼傳染的途徑就是性行為。至於是哪種,不知道,不評價。
醫院是有過錯,但她故意隱瞞自己的檢查情況,對結果的發生也是起到了作用的。所以罵她並沒有錯。


母親惡不惡意無法判斷,疑罪從無。醫院過不過失,非常明顯。就是醫院的錯。

罵母親的人都是法盲吧。


醫院方過錯,孕婦不應受譴責,這個毫無疑問。質疑這個結論的歸根到底還是把hiv和梅毒視作一個道德問題。孕前檢查的意義不在於告知孕婦她的身體情況,而在於為產科醫生提供操作依據,認為孕婦應當看到檢查結果而沒有看到的毫無邏輯,另外假如孕婦是個文盲呢,或者毫無醫學常識呢?還有認為


因為你不懂醫學常識,如果這兩種疾病都有了,就不會是抽血感染那麼簡單了,而且一開始醫生聯繫不上她,這是為什麼


因為感染這個疾病或許是因為自己或者其丈夫行為不檢,或者是其他比如輸血等原因。

不管是哪種,醫院給你檢查抽血作為被檢者都應該知道,不可能不去取抽血的報告,醫生不可能隱藏這個報告結果,對醫生而言隱瞞對醫生本人沒有半點好處。

或許這個病人早已經知道結果,抱著僥倖心理把孩子生下來,然後面對家人以及這個結果然後把責任推到醫生身上,當然這些都是一個推測,不過,常規來說,病人的檢查報告一般病人自己取得,不可能連自己的檢查結果都不信。

我的一個醫生朋友曾給我講過這麼一個故事 ,他曾經遇到一個在外地打工回家過年的女病人,丈夫剛接到她下飛機,就突發腹痛,於是坐出租趕來急診,超聲檢查提示宮外孕破裂,於是這個病人把家人支出去,央求不要照實寫檢查報告,問能否幫幫她出具一個另外一種結果好對付家人,當然,毫不猶豫的拒絕了,然後,她獨自拿報告又去央求婦科接診的醫生,這種危重症必須馬上就要做手術的,她硬是忍著疼拒絕診治,其實她對這個檢查結果是認可的,只是她由於自己不可啟齒的原因,不願意讓別人知道檢查結果。

所以,這個病例可以說明醫患雙方的言辭都需要大家充分考量,有些事情有圖都不一定是真相。


難道這女的沒錯嗎,如果是不小心感染不可能一次患上這兩種病,HIV就算了,梅毒自己能不知道嗎,這種情況下還要去懷孕生孩子,就是對孩子的嚴重不負責。


罵孩子媽的原因和婦幼保健院的過錯是兩回事,婦幼保健院的過錯,就是沒能及時告知患者,導致艾滋病的大幾率母嬰傳播;罵孩子媽得人也許是他們認為所謂孩子媽生活作風有問題。所佔角度不同所得結果也不同。


因為現在這些女的啊,一個個都非有車有房工資多少萬不嫁,結果男的買車買房累死累活取了個老婆,呵呵,艾滋病,梅毒,是男同胞都得急,累死累活娶了啥?
此處應有女權婊怒斥:你是愛她還是買個生育機器?
想想接盤,子宮死過人還是輕的,當然是選擇原諒她啊.jpg


出現這樣的悲劇簡直是無語了。可憐那個孩子,聽說梅毒感染即使治好了也查得出得過的。那孩子以後結婚···目前就是希望孩子HIV檢測確認不要被感染,不然真的是···太可憐了。

個人處於孕早期(11周多),因為深圳這邊公立醫院比較緊張,所以我是7周的時候就去建冊+預約NT了。建冊時,醫生會給開很多檢查,其中乙肝是必查項,梅毒和艾滋病也是而且這兩項還是免費給查,但是給你的收費清單里會列出來這兩項的。我自己還特別要求醫生查了優生優育四項,就怕有什麼風險。

我看到檢查項目里有梅毒和艾滋病時還跟我老公嘀咕說正常人怎麼還查這個,浪費孕婦的血呀。後來自己多想了一下,萬一被血液傳播了自己不知道,查查也是對自己跟醫生負責。結果出來第一時間就去看啊,看的時候還有點小緊張,怕不明途徑感染自己不知道。看到結果正常才完全放心。

而且我加了孕婦群的,正常的孕婦做了檢查後都是很關心結果的呀,而且等結果的時候都很忐忑的,唯恐有什麼問題自己沒看到會影響孩子發育。

問題來了,這個孕婦怎麼其他檢查都沒有漏,只漏掉了這幾項呢?我個人感覺很不可思議,想不通。而且梅毒跟艾滋病都有,這兩項一起感染的話,還有可能是血液傳播的嗎?應該就是性傳播吧?不是很懂。另外看到很多人說梅毒會有癥狀的···難道會有例外沒有癥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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