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大眾對同性戀「騙婚」分外敏感,卻對異性戀中缺乏感情的婚姻習以為常?

僅從我所接觸到的大眾對同性戀「騙婚」的表態中總結,同性戀「騙婚」之所以倍受譴責,似乎是因為他們在大眾眼裡明顯對伴侶缺乏愛意,卻隱而不報,僅僅是出於受家庭的壓迫,希望回歸主流社會,傳宗接代的思想等一系列只為滿足一己私慾的考量而與之結婚。在大眾眼裡,這種行為完全罔顧伴侶的感受而只將其當做滿足自身需求的工具,極不道德,也是對伴侶極大的欺騙與踐踏,理應受到社會的譴責。(倘理解有偏差請務必指正)
然而反觀雙方都是異性戀的婚姻當中,一方對另一方缺乏愛意卻隱而不報,僅是從自身的需求考量與之結合的例子也並不少見。故才有謔言稱異性戀同性戀都並非中國的主流性取向,中國的主流性取向是「繁殖戀」。但大眾對異性戀當中這樣的「騙婚」行為明顯更為包容,甚至可說是司空見慣,習以為常。(在我的認知當中是這樣,如有偏差也請務必指正)
為何大眾會對這兩個群體的類似行為擁有截然不同的態度?我們又該對此持怎樣的態度?


因為沒有感情的日子,是雙方都清楚並認可的一個事實。就好比你去菜市場買菜,對方告訴你這塊肉不新鮮,你點點頭,然後同意買下——雖然東西確實質量欠佳,但這是筆不摻水的誠信交易。

但倘若變成了同性戀騙婚。事情就成了,不良商販給病豬肉注水染色,還把它包裝成新鮮農家土豬肉,高價賣給消費者一樣。重點不在東西不好,而在於欺騙。

當然東西的質量也極差就是了。

何況,沒有感情的夫妻生活,彼此還可能有性生活。有忠誠。甚至可能在歲月的磨礪中,慢慢滋長出與親情類似的珍貴感情來。可騙婚呢?有可能嗎?當然,性生活也是有的,為了利用女方子宮的情況下。可在利用完之後呢?

騙婚的都是人渣,沒有例外。
世界對我們再不公平,再多歧視,也不是我們把傷害發泄在無辜者身上的借口。

你的父母對你有成家立業的期盼,她的父母對自己的女兒,也有想她過得幸福的期盼啊。

即使她是歧視同性戀中的一員,她也有獲得誠信的婚姻伴侶的權力。你也沒有資格,把她拉下水。給這個本來就不美好的世界畫上更不美好的一筆。

騙婚的人,帶著面具和謊言,用甜言蜜語哄騙這個你根本產生不了性慾和感情的女性、去見她的家長、去籌備婚禮、去和她買家用品……我實在不明白,這樣漫長的一步步搭建起來的騙局,真的沒有一步令你心不安嗎?

這和滿懷期待地與女方走入婚姻,最後感情逐漸淡漠——這之間的差別,可太大了。

我願從我開始,也願天下所有gay,都勇敢地走在屬於自己的人生的路上。縱使沿路滿布荊棘,也絕不以此為借口,假愛之名,把刺偷偷塞入任何一個姑娘的婚紗。


其實單從這點來說,跟同性戀異性戀沒多大關係。

舉個例子來說吧,假設一個異性戀,這輩子都不可能愛上自己的妻子,在婚後很有可能出軌,而且比普通人更容易染上性病還傳染給妻子。
但是他隱瞞了這一切,裝成很愛自己妻子的樣子跟她結婚生子。
———————這種異性戀,也是會被人們的唾沫星子淹死的。「人渣」「賤男」「奇葩」這些詞就是為這種男人準備的。
這件事的關鍵是欺詐,他隱瞞了實情,用欺騙女方的方法,來讓自己在婚姻中獲得更多的好處。

如果想結婚的GAY,老老實實地對姑娘說:「我是GAY,我這輩子都不會愛上你的,我倆湊合著過日子吧。」然後姑娘接受了,別人其實也沒多少話說。

PS:也算利益相關吧,我以前是女同,曾經認真找過男同想形婚,但是最終失敗了,因為那些想騙婚的男同們,想要的不是一個跟他們什麼都算得很清楚,生活AA制,誰也不礙著誰的搭檔。
而想要個不跟他計較錢,能給他生孩子帶孩子,幫他照顧爸媽照顧家,還給他噓寒問暖的老婆。


湊合婚姻可以保證性生活,騙婚的同性戀行嗎?

湊合婚姻一樣對忠誠有要求,騙婚的同性戀能保證么?

湊合婚姻能培養出親情甚至愛情,騙婚的同性戀能做到嗎?

湊合婚姻至少是兩人搭夥過日子,各取所需,騙婚的同性戀只是在利用無辜的對方好嘛?

一個騙字,已經指出本質了——是以傷害對方利益為基礎的掩護自己的行為。

騙婚的同性戀很可惡,不是因為沒有正常的性取向,而是因為他們根本沒有正常的道德觀好嘛?


因為異性戀之間沒有感情的婚姻往往兩人都知道,就是湊活過日子。
那不叫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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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續收到很多留言,我又思考了一下,發現貴乎上面的精英們不是號稱要法制嗎?翻開婚姻法哪條寫了婚姻必須在異性戀之間?同性戀不能和異性戀結婚呢?如果各位覺得法律條款不合理那應該去呼籲修正法案啊?和同性戀這裡鬧什麼鬧。假設騙婚入刑法了,那相當於規定了同性戀的義務了,那反過來權利是不是也要規定一下?貴乎上的法制精英們倒好,一邊嚷嚷天啊同性戀怎麼能有權利一邊把義務規定的不要不要的要不要這麼精分啊。就好比如果紀委對查處的貪官沒有任何處罰,反過來就不能聖母似的要求大家「你們為啥不舉報貪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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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避免透露太多個人隱私,只好匿名了……

題主啊,too naive……
1. 對同性戀騙婚分外敏感的其實並不是大眾,就我混跡各種論壇的經驗,其實只有微博是這樣的,可能也是因為微博女性用戶比較多,直男癌和基佬騙婚是切實傷害了女性的利益了。如果是男性用戶主導的社區,即使是知乎,也隨處可見「我兒子要是同性戀我就打斷他的腿」;「同性戀不能生孩子沒有盡到社會責任就應該被社會唾棄」這樣的言論。而另一個女性用戶多的天涯,對同性戀的態度也一直是「死變態噁心不要臉,自己偷偷玩也就罷了,還騙婚!」。
2. 而對於不上網的大眾來說,騙婚可能從來未形成一個概念,還記得當年新聞上那個大爺嗎?號召30歲不結婚的應該判刑那個?很多父母,包括我父母,在知道自己子女是同後,依舊會強迫自己和異性結婚的,可能在他們眼裡,結婚就幸福了,愛情本身就可有可無吧。
3. 網上那些罵騙婚罵出高潮的人,他們其實對出櫃的同態度也沒啥變化(別問我為啥知道:D),面對出櫃的同,他們的噴點就變成了「太高調、濫交、艾滋、不穩定的伴侶關係、無子女」等等,哪怕我只談過一次戀愛,我還經歷過被知乎上一個人罵,理由是中國法律不認可我們,什麼時候法律認可了就不罵了……我說法律不認可就是因為你們罵啊,怎麼本末倒置循環論證了?我身邊也總有些直男癌,和我說傳宗接代是男人必須承擔的家庭責任,哪怕騙婚也一定要傳宗接代的巴拉巴拉……

綜上,其實題主的觀察是錯的,大眾並不是對同性戀騙婚分外敏感,而是對同性戀本身分外敏感,基本上做啥都會被不同的人噴。畢竟在大眾的眼裡,同性戀和異性戀都不是在同一個層次的話題,同性戀騙婚和異性戀騙婚怎麼能擺在一起比較呢?


誰告訴你大眾對異性戀婚姻那麼隨便的,你隨便上微博看看,只要是直人關於愛情,性,財產等等有一點點渣的舉動的這樣的段子,就會被群眾潮水般的鄙夷的,評論達數千都是很平常的,就像勸說被gay騙婚一樣的勸分:
對女方婚前獨立自主買房敢不滿?渣男!分!
有處女情結?渣!分!
和前任藕斷絲連?渣!分!
要求生兒子?渣!分!
等等等等 列出成千上萬都不止
這麼全方位的各種道德觀念監督下,哈哈,你還說「異性戀中缺乏感情的婚姻習以為常」?哈哈哈,這樣的婚姻狀態拿出去給批判同性戀騙婚的大眾一問,毫無疑問也會得到渣渣渣 分分分的答案啊,你哪隻眼睛看到人們不在意的啊,可能你眼睛只盯在同性戀身上,根本不關心異性戀圈子的事吧,唯一不同的是異性戀圈子沒有一個固定的詞像」騙婚「這樣的詞總結這些該渣渣渣分分分的情況
你範圍的劃分也是不對勁的,你把」同性戀騙婚「和」異性戀騙婚「看成是並列的,但在大眾眼裡」同性戀騙婚「是包含在」渣婚姻「這個範圍里的,所以和同性戀騙婚並列的是我剛才舉的那種細分成成千上萬種類型的渣婚姻,比如」鳳凰男婚姻「」媽寶男婚姻「」一切以親弟弟為主的包子女婚姻「 」被要求生齣兒子才能領證的婚姻「而不是」異性戀騙婚「


讓人們對這兩種婚姻差別待遇的原因,只有一個字,騙。

為什麼要騙?還不是因為你自己都知道有問題,所以不敢直說自己是基佬,要裝成正常人,要去騙人。騙。

異性戀結婚假如有騙婚的,也是一樣要被罵的。


我不是說某人,我是說在場所有騙婚的同性戀,都是辣雞。
以上


異性戀出軌,放者伴侶不用,那還是異性戀內部的事情。
而同性戀跟異性結婚,則成了跨界別的事情,異性戀會有帶入感,好像自己受到了侵害。


騙婚令人厭惡的重點在「騙」。
騙婚的同性戀者,是偽裝成異性戀,假裝喜歡對方的樣子,去和對方結婚,僅為滿足自己的利益需求,而不考慮配偶的正常需求。
而沒有什麼感情基礎就結婚的異性戀,是建立在你我都知道兩人之間沒什麼感情的基礎上的,不過雙方都到了需要結婚的年紀,而看著對方也還算說的過去,就湊合結婚過日子了。這中間不存在欺騙,是你情我願的事。
所以這根本是兩個性質的事情。沒有什麼可比性。


投資失敗和金融詐騙是兩回事吧。

不過「異性戀也會出軌」「異性戀結婚也不一定為了愛」是同性戀騙婚最常見的洗白手段了,換個洗白方式吧。


真誠謝邀。很開心能和題主想過同樣的問題,借知乎這個平台談談自己的看法,非主流觀點,不代表群體。下文中的非異性戀包括但不限於男女等所有性別的同性戀、雙性戀、泛性戀、無性戀、二禁戀等異於異性戀的所有性取向。
先說結論吧,我認為非異性戀「騙婚」是不對的,但不一定是不道德的。
為什麼人們認為這樣不道德?嗯,是的。因為欺騙。婚姻是兩情相悅的廝守,容不下一絲欺騙。那"騙婚"究竟欺騙了什麼?

1.隱瞞了性取向。
婚姻不意味著坦白一切。沒人會覺得一個異性戀結婚時必須要把自己的過往情史一五一十娓娓道來,中學時和誰芳心暗許,大學時和誰海誓山盟,工作後又和誰春宵一刻。這一點不用贅述,相信大家都能認同。
性取向是個體對群體的情感,其本身對婚姻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對個體對個體的情感。什麼是性取向?我個人對性取向的理解和主流觀念不太一樣:性取向是指一個人情感需求的取值範圍的按性別分類。下文稱情感需求可行域的性別分類。舉個例子,如果我只對白人的年輕女性有情感需求。那我的情感取向是什麼?按種族分類,我愛的是白人;按年齡分類,我愛的是年輕人;按性別分類,我愛的是女人。
如果有一天,我和一個白人的年輕女性談戀愛,她關心的是我情感取向的取值範圍么?不,她不需要關心我愛的是否是白人,不需要關心我愛的是否是年輕人,也不需要關心我愛的是不是女人,她需要關心的是:我究竟是不是只愛她這個個體。
雙性戀和男異性戀找女人結婚有什麼不同?答案是沒有區別,都是可能愛她,也可能不愛她。婚姻是一個尋找解的過程,無論取值範圍是大是小,我只需要關心這個具體值是不是我的解。可行域內的所有數,只要不是我的解,那和可行域外的那些數沒有區別。
結論:性取向本身對婚姻並不重要,婚姻關心的是你愛不愛對方,而不是關心你可能會愛哪些人。所以,對配偶隱瞞自己戀愛的取值範圍或性取向這個行為本身是人畜無害的。雙性戀如果愛上一個異性並與之結婚並隱瞞自身性取向是無可厚非的。

2.隱瞞了我現在暫時不愛你的事實。
前幾天知乎上討論了CCTV的《新聞調查:隴東婚事》,裡面的單身男女從認識到結婚短的不到一周,大部分一月搞定。他們婚後幸福么?雖然節目渲染得很悲情,不過我想大部分過得還湊合吧。他們抱著愛情是處出來的心態,這樣算不道德的么?那非異性戀和不愛的人結婚,能處出愛情么?我個人的觀點和這個群體的主流觀點相反:性取向是可以改變的。
同性戀–百度百科:性取向是只有本人自己,通過自己的直覺,感覺性吸引和感情慾望,才能做出判斷的,而他人是無法判斷的。
既然他人無法判斷,這就說明了:"性取向不能被改變/可以被改變"都不可被證偽,所以都不是嚴謹的科學。
某些同志公益組織渲染出同志是基因決定,天性使然,無法改變的。把"直男被掰彎"解釋為發現自我,把"掰彎後變直"說成回歸自我,反正不可證偽,隨便瞎掰也拿你沒辦法。
與其絕對地說是否能改變,不如去探討改變的難度係數,把難度係數k=∞定義為無法改變。如果按照我之前對性取向的理解,它只是情感取向的性別分類,那它就有被改變的可能性。做個類比,情感取向按年齡分類(以女性為例),可以分為蘿莉控,少女控,大媽控,太婆控等。如果我只對年齡相仿的少女有感覺,但是有人不停告訴我,我應該去喜歡大媽,那我會改變我的年齡偏好么?很難,幾乎不可能,因為年齡段對我而言k值很大。但並不排除,突然有一天,我就愛上了一位知心大媽。性取向能否改變歸根結底是情感取向的穩定性。其中,也許外貌類型不穩定,或者說k值較小——以前我喜歡大眼睛,現在喜歡小眼睛;種族也許穩定點,k值更大——以前喜歡白人,現在亞裔小帥哥也能接受;性別也許非常穩定,k值非常大,不會輕易改變。還有更穩定的么?隨便舉個例子——物種。也許我一輩子愛的都是人,但也不排除有一天,我愛上了花花草草,愛上了奇山異水。
結論:無論現代還是古代,先結婚後戀愛都談不上不道德。自我否認的同性戀如果抱著處出愛情的思想結婚雖然不對,但談不上不道德。

3.隱瞞了我永遠不會愛你這個真相。
大部分自我認同良好的同志如果妥協結婚,往往年齡已經不小了,大部分面臨相親的問題,就舉一個相親的例子:
——說說你的情況?
——北京土著,奧迪A6,三環以內,全款三房,父母健康,社保全包,月入五萬,半數上交。
——交往試試看吧(千萬別讓他跑了)
沒錯,這是一種畸形的婚戀觀。年輕的女孩幻想著自己的對象高大英俊,賺錢養家,還要對自己好,每一條都是在索取。我曾經在某軟體上設計了一個打分表,根據我的審美偏好細緻地分類,讓有興趣的人自己測算,Say hi時先報分數。現在覺得當時很幼稚,也不幼稚。這的確是一個好的找炮友的機制,降低了我的搜尋成本,節約了時間。可是找對象不是一個個冷冰冰的參數,至少我的擇偶標準不是索取:我想找的是一個讓我願意為之全心全意付出的人。也許我會被一個個參數欺騙,但我的內心不會騙我自己。
面對索取型的交往對象,你優質的外表能滿足其審美需求,物質財富能滿足其生活品質。她需要你愛他么?不,她說要找一個愛他的男人其實是找一個對他好的男人。她關心的只是你是否對她好而已。
在這種畸形的婚戀觀下,性取向作為個人內心的想法,是不需要被考慮的。社會不會譴責這種拜金主義和享樂主義的婚戀觀,甚至覺得無可厚非,倒是跑來譴責這些所謂「騙婚」人:大家都沒愛,不去譴責索取的,跑來譴責付出的,這公平么?

4.把你騙得愛上了我/騙了愛上我的人
之前兩點的共同點是對方根本不愛我,前者是時間太短,後者是太重物質。或者因為愛情可有可無,或者相信愛情可以無中生有處出來:這都是對愛情不負責任。所以,既然你對愛情不負責任,那也別苛求我負責任,這絕對不是私德有虧。最後這點不用多說了,請不要傷害一個愛你的人。
再總結下,無論什麼性取向,不要和你不愛的人結婚,除非ta也不愛你,這沒什麼不道德的。但請永遠不要傷害一個愛你的人。

5.下面明確地回答下題主的問題。
(1)道德更關注結婚之前你是否真的愛她。對異性戀來說,這在婚後是很難被證偽的。但對於同性戀,這可以立即被證偽。就是他從一開始就不愛我,這就是可以被證實的不道德。
(2)婚後瑣碎的生活打破了大多數人對愛情的幻想,他們教育著晚輩,情情愛愛的都是水月鏡花,經濟實力才是基礎。隨著城市生活成本的提高,很多浪漫的愛情故事必須向殘酷的現實低頭,異性戀之間沒有感情的結合已經被習以為常,法不責眾,太多了就麻木了。
(3)同性戀被社會貼上了歧視的標籤,同性戀對"正常人的欺騙"就不再是「內部矛盾」,而是來自「低等級人」的傷害,這比「同等級」的對人心理傷害更大。
(4)婚後的生活不快,如果是異性戀往往難以歸罪於單方,如果是同性戀則他是一切「罪惡」的源頭,他應該承擔所有責任。


異性戀眼中,缺乏愛意可以後來慢慢培養,甚至可以用親情,感激來彌補。但如果對方是同性戀,就像和另外一個物種談戀愛(沒有冒犯的意思),永遠培養不出什麼,所有付出都化為0,隨時面臨分手。人們普遍不願意接受這麼高的沉沒成本。


1.為何大眾會對這兩個群體的類似行為擁有截然不同的態度?

立場不同。
因為這是他們和我們的區別。
(同性戀騙當然不行,異性戀騙就關你屁事。異性戀者會有這樣的立場)
深層次來講,是對同性戀群體的不完全認同。(算了吧,承認自己沒有想像的那麼寬容,這也沒啥)

要解決對類似行為的不同態度,首先要認識到對婚姻是什麼態度。
首先,婚姻是什麼?(個人有個人的理解。)
婚姻是否以愛情為前提?這是恆古不變的真理嗎?這需要進一步論證。
在現實層面,中國傳統的婚姻里,「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主流狀態,婚姻里兩個主體的性取向、性態度是不重要的、被忽視的,生育成為主要的標準。
長期穩定的性生活,感情交流在生育面前都顯得無足輕重。
婚姻看起來更多的是金錢物質的結合,兩個家族的聯盟。

二十一世紀的今天,這樣的婚姻狀態已經完全被摒棄了嗎?
顯然沒有,徵婚廣告、婚介所、婚戀節目中各類明確的指標、嚴格的要求,與古代的媒妁之言,門當戶對的心理如出一轍,新包裝的外表裡裝的是一樣的舊本質。
所以我們看到,部分農村地區存在「買妻」的現象,「越南妻子」活躍在一些不發達地區。
這引起我們的另一個思考,具有買賣性質的婚姻算不算婚姻?「買賣」是不是婚姻所排斥的?

其次,你選擇婚姻的原因是什麼?

是因為愛情?因為有人陪伴?因人防老?跟隨他人的步伐?還是只是被選擇?
當下已婚的大多數的結婚動機可能各式各樣,也難以統計,但可以明確的是,以愛情為唯一指標的並不多。

所以思考了這兩個問題後,我們再回來看同性戀進入異性婚姻,為何會比異性戀騙婚受到更明顯的抨擊呢?
是不是大家的潛意識裡面都認為,同性戀的性取向是不可以被改變的,所以當同性戀者進入異性婚姻時,並不能與對方產生感情?也不可能有幸福(而這幸福是以愛為前提)。
我們都知道,婚姻本身與愛情並不是成正相關。

2.我們又該對此持怎樣的態度?

在大家的潛意識裡,性傾向無法改變,並且婚姻以愛為前提。
同性戀者進入異性戀婚姻則會受到嚴厲抨擊,而異性戀者在婚姻里無愛,以其他目的結婚,都會被忽視(因為總有一天有感情),追求生殖的行為使得婚姻顯得庸俗不堪。

對於同志騙婚怎麼看?
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沒有歧視就沒有謊言。只有對性少數群體包容,給予生存空間,如同志才不會頻繁進入異性婚姻。社會壓力、輿論環境的壓迫逼著同性戀者走進婚姻,最後傷害到的是異性戀者,和同性戀者本身。

對於類道德評判標準不一的現象怎麼看?
別人有別人表達的權利,你也有,你可以不認同,但你尊重他表達的權利。

其實他抨擊的不是騙婚這一行為,而是與他不同的其他選擇,
是對他人把婚姻的假象打破的怨念,是對打破他對婚姻以愛為前提的幻想和期待的報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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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相關,我,同,不結婚。但我的好基友要跟女孩子結婚了,就是你們說的那種騙婚,你讓我怎麼辦?勸誡?然後斷交?我只能跟他說,想清楚,這不是一個矛盾的結束,而是另一個矛盾的開始。


觀察了這一段時間在微博上一名被指為「騙婚」的同性戀者。
我並不認為該事件中的網民心理如一些人分析的 是「同性戀向異性伴侶隱藏自己的性向是因為異性伴侶的權利受到了沒頂的侵害」 。
網民的憤怒來源 其實是 作為一個同性戀怎麼可以這樣就妥協了 怎麼可以僅為了應付父母就這樣傷害一個無辜的女人?
主要矛盾在於 同性戀不對自己的自由戀愛權利受到侵害做出任何反抗 縱容這種情況甚至為此侵害其他人 但此類網民完全沒有考慮到 雖然人們對同性戀的了解增多了 卻並不代表每一個同性戀者都可以接受出櫃受到的生活阻力 一個和沒有愛情的對象結為婚姻的異性戀者 和一個與沒有愛情的對象結為婚姻的同性戀者 在表面看來完全一樣 他們培養出愛情的可能性都很低 培養出親情的可能卻也有可能是相同的
如上 大眾對於同性戀騙婚的反應激烈 第一原因同性戀不奮起反抗反而墮落與做出否定評價的這部分群眾的價值觀和期待是劇烈衝突的 第二原因是同性戀的獵奇性質和對於異性戀騙婚的盲點
我認為大眾對於異性戀騙婚和同性戀騙婚的評價都是相同的 只是就中國目前的文化潮流來看 同性戀受到了聚焦 缺點與優點都被放大化關注 其本質與真實的生活狀態還處於被逐漸挖掘的過程中 人們的對待方式會顯得普遍偏激而偶爾缺乏全盤考量與比較認識
騙婚是一種地下活動 暴露必然引起爭論與討伐 但不可否認的是 地下河依然在流動 政治聯姻的存在有其意義 同性戀與異性戀的形婚也是有色眼鏡之下的扭曲婚姻模式 在社會觀念沒有改變的情況下 在其隱匿時默許 其暴露時批判 才是應該亦現實存在的情況。


異性婚姻的本質是什麼呢?
是一方對另一方生育權的贖買。
異性婚姻沒感情不要緊,買賣完成了就行,所以很多女人明知自己男人有小三也不離婚。
可問題就出在,有一部分女性從不考慮結婚一方的肉價,而把贖買的籌碼認定為「感情」,一旦這個感情不存在,就是合同欺詐,換做誰都生氣。


他們人多呀


分外敏感的,一直都是同性戀這個群體里的部分人,包括提問的,和部分回答的。把同性戀和異性戀割裂開來比較,本身就是歧視的一種。這部分人一直有受害者心態,對待什麼問題,都首先考慮是不是別人戴著有色眼鏡來看他,而不是檢討自己生而為人,作為人這個個體,是不是應該這樣做。

騙婚的本質,是「騙」。大家譴責的是「騙」,而不是結婚。

沒有人說同性戀不能結婚。我周圍有gay和les,有不少都表示以後有可能會結婚。但是作為一個正常的有底線的人,他們的態度都是,如果有了結婚的打算,以後肯定是一心一意對待伴侶和家庭,不會再跟圈子有接觸。這個決定當然很艱難,可能也代表他們並不完全是同,而是雙。但是這是結婚的必要態度,這才是一個人對婚姻負責任的態度。沒有這個覺悟,就不要結婚。這跟是不是同,沒有關係。


作為一個gay,我也曾經一度鄙視我們當中的人跟直女結婚,很看不起他們,覺得他們沒有勇氣,不敢做自己,每天在外面要演深櫃戲回家還得繼續演。突然有一天,我想明白了,人要做自己是很難的,每個人都有權利在做自己和偽裝之間尋求一個合適的平衡點,這也是他的犧牲,為了他想成全的事,不必強人所難。我們gay不是最期望別族群的包容了么?自己人還不包容?最重要的一點,有多少人是因為真愛走入婚姻的?不也都是到了年齡,所謂的適婚年齡,就娶了嫁了。
所以,還是尊重他人的選擇吧。他的妻子不一定比眾多直男的妻子不幸福,或許因為男方內心的愧疚反而會對女方更好呢?那可都是多年練就的實力派演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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