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案已破,為何網路大軍的矛頭卻直指其室友,而忽視真正的兇手?


在法律健全的社會,用輿論去導向一個人的有無罪過,往往是不合適的,或者說是不應該存在的。在法律意識的培養方面,國人還有所欠缺(當然我們的法律越來越健全,國人法治意識也會越來越高)。讀過幾篇文章,裡面所主張的「缺少事實與觀點的分層判斷」的看法正中要害。大眾恰恰缺乏這種基本的判斷,才導致事情一發不可收拾。江媽的心跟著網民的心變得更加憤怒,案件本身的事實卻離江媽越來越遠。


你們會問,為什麼要結束對劉鑫的探討?這樣的結局是她自找的,是她惡有惡報,是她罪有應得,是她欠死者的……可反過來想一下, 除了道義上的譴責,劉鑫對於案件進程又有什麼作用呢,超過一個留學生所能接受的限度,會使罪犯得到更重的懲罰嗎?


答案是否定的。不,不會,一絲影響都不會產生。在我看來,只是給逝者的無辜犧牲找個發泄的借口罷了。這個角度來看,我們是不是又顯得有那麼一絲自私?



我們儘可能以更理性的角度去分析此次案件,同時還有一點值得我們每一個人去思考,大篇幅報道劉鑫是不是從另一方面就會弱化,更甚至是在保護真正的罪犯呢?


此次事件帶來的東西實在是太多太多,劉鑫欠江媽一個說法,而殺害江歌的嫌犯陳世鋒必將得到法律的制裁。有人說,這是一次「網路暴力」,也有人說,這是一次「正義的集體吶喊」,無論怎樣,信息時代正在敲這樣的警鐘:誰都不能蔑視道德。法律規定了行為的最低標準,道德則划出了人性的最低限度。突破前一個底線,法律管你。突破後一個底線,過去有更多開溜的機會,但信息時代的舉報箱無處不在,說不定什麼時候,道德的討伐就會從天而降。


很簡單江歌本可以不用死。劉鑫經歷了她的死亡的全過程。劉鑫的男朋友是殺死了她但是為什麼是鄰居報的警而不是她,她不呼救其解釋也是漏洞百出,一個謊言可以用多個謊圓過去。謊言聚少成多慢慢的假的就變成了真實的了。

網上很多具體的分析你一搜就可以知道個大概。

世上有兩件東西不可直視一是太陽,二是人性。

為什麼藍色錢江保姆縱火案,豫章書院,江歌案這樣案例在網上鬧得沸沸揚揚不就是因為人性嗎。

對於這個我認為我還是保持中立,不過多趨向誰。


陳世峰殺了人會受到法律的制裁,而江歌的室友劉鑫所表現出的是人性的問題!事情出了之後她的做法不是去安慰江歌的媽媽,而是不回江歌媽媽的微信,搬了家,她媽媽竟然說江歌命短,劉鑫發微信威脅江歌媽媽,種種做法比一個殺人犯更可恨,看局面的時候,劉鑫去見江歌的媽媽如果她當時真的有感到歉意,她就不會在面對江歌媽媽的時候還穿著鮮艷的褲子,戴著帽子!這是一個哪怕有一絲絲歉意的人應該有的裝扮嘛?再一個如果不是受到社會上網友們的譴責跟輿論劉鑫會出面嘛?這件事情如果不是劉鑫,江歌可能永遠不會認識陳世峰,也不會被他殺害。所以我覺得劉鑫更應該受到譴責,並不是說忽視陳世峰這個殺人兇手,他的錯永遠不可能被人原諒,劉鑫當然也是!


兇手終將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在日本要判五年以上,之後引渡回國至少也是無期,法律會還受害者一個正義。但是,另一個「從犯」,間接造成江歌死亡,卻不需要負任何責任,仍堂而皇之地大秀與死者的「閨蜜情」。如果沒有網友的義憤填膺,她甚至不會向受害者家屬道歉(有消息說現在也沒有道歉)。講真,被害者的母親真的是很克制了,只是在網路上公布了劉鑫及其家人的個人信息,與失去女兒比起來,它們這點名譽損失算什麼?所以,網友並沒有忽視兇手,只是在用輿論的壓力懲罰冷血而自私的「從犯」一家,如果連這點懲戒都沒有,是不是太便宜它們了。另外,兇手殺人動機起於劉鑫,劉鑫為求自保無可厚非,但反鎖房門,見死不救,用室友的命換自己的命,三觀多麼不正的人才會覺得它是無辜的?


這是我第一次在公眾號評論:了解到江歌案斷斷續續快一年了,作為一個新聞專業的學生,我深知媒介審判的不正當性,但在這個事件中,我認為僅僅是客觀報道真相就足以讓受眾自己產生判斷,而如果讀者的判斷是以「人」的立場去譴責劉當然是完全正當的,她的行為從頭到尾,除了鏡頭前(我承認我不「客觀」到連她的採訪視頻都不願意點開看)那幾分鐘的「真誠」,將近三百天的逃避推卸甚至威脅的態度,真的是有良知的人在好友因自己的個人情感問題而殞命後能心安理得做出來的嗎?後真相時代,熱點一出,情感一次次戰勝理智,人們在一次次站隊被打臉後開始沉默。但是這一次我覺得自己該發聲,被說偏激也好,被說是被輿情洗腦的憤青也罷,在我眼中,江是大善,而劉作為另一個極端,兩個人成為朋友,這真的是人性實驗的社會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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