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快播CEO王欣當庭認罪?
今天(九月九號),王欣及三名高管當庭認罪。
------第一次更新 //2016年10月9日------
先感謝大家的點贊。
根據評論區的意見,作幾個微小的修改。謝謝大家。
1評論區有許多人提到是樂視舉報的,尺話怎講?
不少同學看到這條新聞
所以才認定是樂視舉報的。實際上
它也有舉報。但無論是阿樂還是阿鵝舉報的都是版權問題,處罰方式都是罰錢。
但弔詭的是
阿快真正倒下的罪名是涉黃。而且只是提到模凌兩可的群眾舉報。
所以結論是阿快入獄,是群眾舉報的。
阿快被余文樂(le shi),陳奕迅(teng xun)舉報的罰錢早已罰過了。
至於這個群眾是誰?
嘿嘿...(??? )
2有許多快播的老乘客問,去哪上車?
其他人我不知道,我是上XF的車。
百度 XF 電影 理論幾個關鍵字就有了。歡迎上車
//--------以下原答案----------
1快播是誰舉報的?
是這個人
2快播的競爭對手是誰?
是這個人
這個人
和這群人
3快播的產業大不大?能出口嗎?
不大,挺小的。不能!
4快播創造了多少工作崗位?
小公司規模,而且也沒有什麼依靠快播吃飯的一群人!
不像蘋果,有一系列代工廠和互聯網App
波音手下幾十萬員工。
5快播死了誰高興?
這個人
這個人
6快播死了會對人民生活造成不便嘛?
不會!
許多人還沒有把握我天朝的規律!
我天朝規律有2條
1穩定
2經濟
法律是為此二者服務的,不是獨立的。所以為了經濟,只好...
小白兔一大早就高高興興的出門了,走著走著遇到了大灰狼,大灰狼一把抓住小白兔 啪啪!抽了它兩個大嘴巴,然後說:「我叫你不帶帽子!」
第二天,小白兔戴上帽子又出門了,走著走著又遇見了大灰狼,大灰狼又一把抓過小白兔 啪啪!抽了它兩個大嘴巴:「我讓你帶帽子!」
小白兔非常鬱悶,就跑到老虎那裡去投訴大灰狼,老虎聽了小白兔的投訴說,你放心好了,我會幫助你的。
老虎找來了大灰狼對他說:「老狼,咱倆是多年的好朋友了,今天上午小白兔來投訴你,說你沒事找事老是欺負它,你看你能不能換個理由揍它,比如你可以說『兔子,你去給我找塊肉來 !』要是它找來肥的你就說你要瘦的,要是它找來瘦的你就說你要肥的,這樣你不就又可以揍它了嗎?要不你就讓它幫你找母兔子,它要找了豐滿的你就說你喜歡苗條的,它要找了苗條的你就說你喜歡豐滿的!」老狼聽了以後十分高興,連誇老虎聰明。可是他們的對話卻被在房子外面鋤草的小白兔聽見了,小白兔十分生氣!
第三天,小白兔又出門了,又在半路上遇見大灰狼,大灰狼說:「兔子,你去給我找塊肉來!」
小白兔說:「你要肥的還是瘦的。」
大灰狼皺了皺眉頭,笑了笑心想,還好還有第二招:「算了算了,不要肉了,你去給我找個母兔子來。」
小白兔說:「你喜歡豐滿的,還是喜歡苗條的?」
大灰狼愣了一下, 啪啪!抽了它兩個大嘴巴「我叫你不帶帽子!」
某某,你有沒有網癮啊?
王欣,你是不是有罪啊?
個人認為處理方式欠妥。這種結局也是我們這種法制的特點。中外法制各有優劣,辯證看待吧。
以下為原答案
﹉﹉﹉﹉﹉﹉﹉﹉
當初公開審理現在看來非常可笑。
原因就是在於快播方來了一場辯論,誰法律學得好誰更能取得優勢,明顯公檢方技術弱了一些。
如果公檢方換成一個厲害的律師,辯得快播方技不如人甘拜下風那自然是厲害,但是由於水平太弱,成了笑話。
結果就是,法官不好判。
因為輿論已經被搞臭了。
這時候只好私下裡面談,比如你們認罪,互下台階,判輕一點之類的。
不然呢
王欣有沒有罪大家心知肚明。王欣在法庭上的表現大家也都看的清清楚楚。這場官司,說白了就是程序正義和結果正義的選擇。不幸的是,我們的法官毅然決然的選擇了後者。而結果正義是永遠不可能的,程序正義最起碼可以保證我們處在同一個遊戲規則下。誰優誰劣,一目了然。
~~~可能也只有外行人覺得一審是在吊打控方吧,反正我和我的同事都覺得這個辯護人一早就放棄抵抗,不過是把庭審作為自己表現的舞台,當事人不過是成名的道具而已。
刑事辯護不是表演,是戴著鐐銬困獸搏鬥,不是風花雪月,是你死我活。全案對於當事人最有幫助的辯護可能也就剩這個認罪了。
王欣的困境在於事實清楚,機會在於法律條文定義的模糊。這樣一個代表性案件,影響的不僅僅是王欣和快播,而是整個互聯網產業。可惜的是通過整個庭審,沒有對這個案例有任何開拓性的抵抗和思路貢獻,沒能為後來的互聯網從業者明確任何邊界。留下的依然是個想抓就抓,依法治你的局面。
法律不僅是立法者的事,同樣是法官律師檢察官的事。瀋陽黑社會劉涌案的辯護,一審死刑到二審死緩,作為從業人員看到的是法律的進步,吃瓜群眾看到的是人權的保護是從一個黑社會頭子開始。劉涌該不該死,當然該死,但為什麼沒死?法律出了問題,不論是立法還是司法中的問題。劉涌後,黑社會認定的要件中保護傘就從必備條件變成了可選條件。拋開法律細節,標誌性案件的成功辯護才是推動法律進步的力量。
律師是工作在法律第一線的人,誰都可以抱怨黑暗,律師不行。律師工作並不高尚,但是走在這條路上,有義務參與修路,為別人更為自己。
很多網友覺得王欣辯護很精彩,但是認罪的結果很失望,恰恰說明了辯護是失敗的。對於律師而言,對於律師而言,對於律師而言,勝者才是正義。故事裡的事,說是就是不是也是!
快播能看黃片是公認的,其原罪在於他的緩存伺服器極大提高了片源的傳播速度,解釋一下,正常的P2P指的是這部片A緩衝了,只要不關閉上傳功能,B再緩衝的時候會優先選擇速度比較快的節點進行緩衝下載,如果B與伺服器連接的速度沒有A快,就會和A產生交互。而快播在國內提供的緩存伺服器就和A的作用是一樣的,把資源分解加密保存到國內的伺服器上,對境外視頻的加速是格外明顯的。
至於和色情站長的合作我認為是無稽之談了,只不過大量色情站長使用了QVOD提供的伺服器軟體分享視頻,而快播不去監管視頻並提供加速,僅此而已。
我認為非要摧毀快播的幾個根本原因是:
1、快播的存在並未對國內互聯網起到任何正面貢獻,並極大程度衝擊正版影視;
2、快播雖然一直宣稱技術無罪,但其所依賴的技術是很基礎的,並不具備原創不可替代性;
3、快播用戶的依賴程度很低,可選擇同類播放軟體不計其數;
4、快播屢次挑戰司法公信力。
我有一百種方法讓你認罪。
說實話,快播要判沒罪除非法律里沒有傳播淫穢這一條,要不然他就坐實了。
曾幾何時快播成了限制級的代名詞,同學之間看到快播圖標都心領神會。優酷有嗎?騰訊有嗎?也就百度前期可以看一點,但為什麼快播恰恰就變成一個大寫的污呢?是因為技術層面上解決不了這個問題嗎?顯然不是,猶記得當時網路掃黃各大網站被封,連百度影音基本上也都做到了禁黃,可快播在風口浪尖卻仍頂風作案。那時其他知名的播放器都看不了就只有快播屹立不倒。你覺得你要是優酷騰訊你心裡能服氣?我響應國家的政策當個良民不鑽空子,可是快播卻因為他各種方便更受網民歡迎,以前還用百度影音的現在用不了就用快播,此消彼長那我們遵紀守法的吃啥?所以必須弄快播,殺雞儆猴遏制這股歪風邪氣,要不然其他播放器紛紛效仿那還要不要禁黃?
而且網民喜歡拿百度雲之類說事,問題是監管不嚴和完全放任那是兩回事,而且百度雲看片也是比較麻煩而且對種子的查殺還是挺嚴格的,快播全是實實在在的大門敞開。有多少人是因為快播看片方便才用上快播的?
說實話舉報快播這事挺得罪人的,擋人財路要被殺全家阻人擼管也得被罵祖宗。但是有罪無罪法律條文就在那裡,打官司不是耍嘴皮子不是你叫得大聲話說得多就贏了,更不是因為網路輿論站在你這邊你就勝利了。跟嫖娼一樣,輿論認為有賣有賣各取所需是很正常的,但法律還是嫖娼是違法的。所以歸根究底還是黃該不該禁的問題,這裡不討論禁黃的對與錯,但是要明確的是在禁黃的前提下,快播就是有罪的,毋庸置疑。先把控方各種吊打,把檢方控訴的罪名吊打的體無完膚,然後徹底認罪,這劇情比公然強姦法律還荒唐!事實證明,人治下的法制無論如何冠冕堂皇還是人治!
看看被執行死刑的文強遺言就明白了:人治下的法制可以讓死刑犯閉嘴。讓死刑犯閉嘴的能量不是來自法律,而是法律後面見不得光的黑色交易.......
快播由一審瘋狂否認罪行,到二審突然集體認罪的大反轉,其昭然內情讓我覺得噁心!只要司法不能做到真正獨立,中國就不可能進入真正的法制社會!當庭認罪是明智之舉
只能說這是一個交易,還特么不被承認,不能像英美法系一樣雙方台下談好共識台上就落實那種。
庭審現場確實很精彩,各種吊打公訴人,然而這是在天朝,不是TVB的電視劇,不是一號皇庭,不是法證先鋒,不是法網群英,不是律政強人,最後被吊打的分分鐘是你自己
最簡單一句——按照檢察院的證據,公訴人認定部分,並且以涉嫌傳播色情淫穢信息並獲利,數額特別巨大,敲黑板,敲黑板,重點這是。就上面加粗加黑這句話,足夠判死刑了好吧?那你認了,我們判個3-5年算了,不然,到時候可別說公訴方不給你機會噢呵呵呵。
想想,還是賭不過啊,5年之後出來還有機會是個好漢,要是崩了就真的沒機會了。還是認了吧,沒別的選擇
以上
有多少人是抱著不能看黃片的憤慨答的題?
多了解一些法律對你有好處,真的。
結果正義,程序不正義
問題是出在公檢方太想當然,以為走個過場,證據不認真收集,上場也就派了四個新手上去,結果證據被人打臉,嘴炮也說不過人家,儘管王欣方是詭辯。
這事也算給他們提個醒,以後可得認真點做事,別太想當然走過場混履歷,搞到最後下不來台還得硬下,這吃相實在難看。
對待王欣他們大概也就是威逼利誘,讓王欣老老實實給個台階下,換個輕判。
這事兒就算翻篇了,大家該幹嘛幹嘛,就這樣了。
快播有罪,但此案之所以如此難看是因為合它一樣有罪的不敢抓。
從我的從業經驗看,不排除訴辯交易,還是中國特色的!
不深入探討是否該定罪的問題,只從辯護策略方面談談看法。
我跟小夥伴們從案件開始就一直堅信,罪是肯定要定的,有罪要定沒罪也要定,這一點律師和被告人都非常清楚。如果一開始就認罪,那肯定是不行的,法定的從輕情節就只有自願認罪,不划算。所以第一次開庭不認罪,律師充分發揮,給檢法施加強大壓力,獲取輿論支持,增加談判資本,爭取最大利益。
在有了足夠資本的情況下,就可以進入辯訴交易了.....你認罪我輕判,還可以宣稱檢察機關出了大招一舉擊潰被告人的心理防線,凸顯我國檢法機關的大智慧,皆大歡喜。
也不想多說什麼,其實只要一審的時候,就輸了,那大家也就都認了,問題是,一審的時候,公檢方鶸成這樣子了,為什麼到了二審直接認罪了啊?看過一審的,稍微有點腦子的人都會起疑心。
不管怎麼樣,這個問題的提問是:如何看待快播ceo王欣當場認罪。
那麼就是簡單的一句話,我的看法就是:合作多了,開局崩了,交易深了。
總結一下,現在法制建設還不完善。所以出現這種情況。律師的作用還是沒有輿論和一些...那麼明顯。
推薦閱讀:
※為什麼安樂死的犯人被注射時要擦酒精?
※如果別人拿刀砍我 我能弄死他嗎?
※八達嶺老虎傷人案開庭,園方是否應該擔責成為爭議焦點,你怎麼看?
※如何看待不孝兒子爭奪遺產?
※關於最近國家提出代孕政策有何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