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八達嶺動物園老虎傷人事件,眾多網友為什麼要謾罵受害者?
她的言行觸及了社會公德的底線,所以會得到強烈的社會反響。我們來具體看看她都有哪些失德之處吧。
一,她違反規定 這是她一切過錯的開始和基礎。任何公眾場合都有自己特定的活動規則,作為野生動物園更是如此。她竟然可以為所欲為的下車活動,幼稚的像個孩子。她想找工作都難:哪個單位沒有規章制度啊?她不會遵守規則的,然後和單位胡攪蠻纏,誰受得了這個?!
二,她妄自尊大,我行我素 在危險的野生動物園就敢下車撒野的人,我們可以想像她在生活中肯定也是一旦發起火來就情緒失控的那種唯我獨尊的人。只要自己感覺不爽了,就會不顧一切的發泄自己的情緒,任何人,任何事,任何物都是浮雲:只要我不爽,全世界都應該俯首稱臣!她媽為自己的教育失敗已經付出了生命的代價。她自己也會用餘生去體驗目中無人的惡果滋味。
三,她不孝 因為她的無知無畏的莽撞行為,害死人自己的母親,這是人們難以接受的品格。世界上因為突發事件而造成的悲劇很多,也慘烈的多,但是大多數意外都是無心之過,人們可以接受沒有主觀故意的錯誤所帶來的意外結果,絕對不會同情因為任性而故意讓悲劇發生的人!
四,她涉嫌過失殺人 這一點法律規定非常清楚。她明明知道自己所在的環境,明明知道野獸會傷人,明明知道老公和媽媽不會見死不救,而明目張胆的公然違反規定下車,導致老人被老虎(畜生)咬死!
五,她不尊重生命 從「生命都是平等的」角度來看,她不尊重自己的生命,不尊重別人的生命,不尊重老虎的生命。這種人是極度的自私冷酷而無情無義,是全社會都嗤之以鼻的。
六,她極度自私 一般人都會因為自己的錯誤造成這麼大的損失而一蹶不振,甚至精神上發生一定的障礙。而她居然可以振振有詞的出來打官司,簡直就是匪夷所思的事情,匪夷所思的人物,匪夷所思的內心強大。社會難以接受這種超人一般的人的存在。
綜上所述,她從下車到打官司的行為,註定是全社會都難以接受的言行,註定會引起激烈的社會反響。
因為眾多網友不認為她是受害者,大多認為老虎才是受害者,因為這些咬死過人的老虎的很可能會被殺死。
這件事的最初傳播的爆點是:夫妻吵架,老婆任性下車,被老虎給咬了,她媽下車來救她,被咬死了。而這個謠言最初是如何流傳出來的,不知道,我只知道在這整件事中,野生動物園在輿論中毫髮無傷,少量質疑他們管理能力和水平的發言,都淹沒在對這個婦女的指責之中了。
在該傳聞爆出來之後,網路輿論滔天而上,眾口一詞的指責這個女人愚蠢任性,同情她丈夫娶了這麼一個不懂事的婆娘。甚至蔓延到說女人就是不如男人冷靜理性等涉及性別歧視的言論。給人感覺是完全走偏了。
而等到後來發現壓根不是這麼回事的時候,已經晚了。這時候要讓眾口一詞譴責這個女人的大眾們改口,已經很難了,因為人性如此。只要還能找到一點理由,我們是不會反對自己的。這時候,第二波輿論來了,不說她老公可憐也不說她脾氣暴躁了。就死死咬住她不該下車。至於動物園的責任呢?被淹沒在滔天的輿論中了,沒人在乎。
想一想,你去游泳館,如果淹死了,游泳池管理方有沒有責任,就很容易知道,在這件事之中,野生動物園管理方有沒有責任了。
經營游泳館,是不是只需要在牆壁上寫,要來游泳自己注意安全,就算盡到責任了?我想哪個老闆敢這麼干,他這個游泳館就別想開了。
經營游泳館就得有人負責監控異常情況,好及時救人,並且相關人員還得學一點急救手法,這是標配。
同樣,經營野生動物園,就得有能力應對意外情況,而遊覽者意外下車,就是必須要能應對的情況,如果應對不了,這樣的野生動物園根本不應該開下去,必須關門。
實在是忍無可忍了,我必須要說幾句。通常情況下,一個女子在動物園遭遇老虎撕咬,留下了終身的傷疤,她的母親還因為救她被老虎活活咬死,人們都會感到惋惜,感到痛心,甚至會自發的伸手援助和慰問,出錢的出錢,出力的出力。可是,在網路上,卻是一邊倒的批評這個女子,個別網友語氣甚至非常激烈,這是為什麼呢?原因在哪裡呢?眾所周知,第一,她在這個野生動物園擅自下車,而且是在動物園規定不可以擅自下車的區域下車,這是明知故犯。第二,在進入野生動物園之前,她簽過字,知道在野生動物園是不可以下車的。野生動物園為了避免發生意外,要求遊客注意自己的安全,不可以擅自下車,為了讓遊客重視這個規定,不止是在動物園各處樹立了禁止遊客下車的警示牌之外,在遊客進入動物園之前,就要求遊客簽字,了解到不可以擅自下車的,這個做法無疑是讓遊客一開始就注意到擅自下車是禁止的,是危險的,要對自己負責,應該嚴重注意,這是野生動物園啊。跟一般的動物園是不一樣的。野生動物園猛獸是放養的,沒有圈在籠子里,擅自下車會有生命危險的,作為一個三十多歲吧,一個女人,用腳趾頭想想也應該知道擅自下車會引發什麼後果。必須嚴格遵守動物園這個規定,出了事應該自己負責,簽字的目的就是要你明確責任的。可是這個趙女士是怎麼做的呢?她擅自下車了,導致了她自己被咬傷的結果,還搭上了她母親的一條命。這是她第二個錯。我們暫且不去議論她為什麼下車,是和她老公吵架也好,內急了忍不住也好,脾氣不好任性下車也好。原因就是違反規定擅自下車,導致了悲慘的結果。是吧?這裡,很清楚,她錯了。付出了慘痛的代價,永遠都無法挽回的損失。然而,她得到了教訓嗎?她反省了自己的過錯嗎?沒有,幾乎一點都沒有,唯一一點點的,說自己負小部分的責任,把大部分的責任,賴到了動物園。她的表現大家從新聞報道里,視頻里都看到了,她完全沒有客觀的承認自己犯了嚴重的錯誤,一點也沒有意識到自己性格上的巨大的缺陷,遇事強詞奪理,總是有理的說辭,狡辯,賴賬,甚至可以說是無賴 ,不要說網友一邊倒的謾罵,真的是不要臉的做派,我一般不會用這樣激烈口吻說人家,這件事她的表現,實在是太差勁了,實在讓我忍無可忍了。你自己的所作所為,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大家為什麼要罵你?一個被老虎咬傷的人,一個理應得到同情的人。你怎麼不好好反省啊?還振振有詞說,不管怎樣,"我母親沒有了,我母親沒有了",你母親是怎樣沒有了?你怎麼不想想?你說你母親沒有了,就可以為此要挾動物園賠償嗎?你怎麼不想想前因後果呢?這是什麼邏輯啊?出了這樣一件大事 ,你不好好的反省一下自己的過錯,不接受教訓,不好好的對自己的母親表示深深的慚悔,反而把責任推給動物園,怎麼讓大家同情你?網友鋪天蓋地的罵你,不是很自然的嗎?很可惜,到目前為止,你仍然沒有認識到自己的錯誤,網友的罵聲還沒有把你罵醒,難怪網友罵你不要臉。我也覺得你不要臉。真的太不要臉了。為了得到更多的賠償,甚至厚顏無恥的說,賠償不是主要的,主要的是要動物園明白自己的責任,你要臉嗎?到現在為止,一次也沒有看到過你對你的母親表示過自己的慚悔,你對得起你母親嗎?以各種理由怪罪動物園,由此來逃避由於你的過錯導致了你母親的去世,而產生的對你母親的負罪感,這樣做真的合適嗎?這樣做對你母親真的好嗎?也許你母親在黃泉底下對你說,算了,我不怪你了,不要再糾纏了,你有感知嗎?你一直不對你母親表示深深的慚悔,一直不認識到是你的過錯,還以各種莫須有的理由怪罪動物園,這樣的態度,這樣的做法,能消除對你母親的負罪感嗎?你的內心真的能平衡嗎?你敢面對你的母親表示慚悔嗎?我量你不敢,你的言行,你的修為,量你做不到,你將永遠在你心裡,受到良心的無盡的拷打。你的這種心裡深深的苦痛,將永遠無法抹去。你在眾人面前,言辭鑿鑿,什麼都是你的理,都沒有用,一直到你終於有一天醒悟了,開始認識到是你的錯,開始對你的母親表示慚悔為止。你都將倍受良心的譴責。阿彌陀佛。
你依據什麼把趙女士界定為受害者?之所以眾多網友幾乎異口同聲地譴責趙某,因為她不是什麼受害者,而是她一家人一直在挑戰做人做事的底線,挑戰正常人類的智商。做人做事的基本原則是敬畏法律,誠實守信,遵守公序良俗,有契約精神。不以規矩,無以成方圓。一年來,這一家人的言行簡直就是在進行赤裸裸的敲詐,綁架偉大的母愛、綁架園方的同情心,挑戰做人做事的底線,挑戰社會倫理道德底線。成年人了,應該為違背規則、違背常識付出應有代價,人人都知道屎不能吃,你既然自信地、目無常識地、旁若無人地吃了,後悔時自己找地方抽自己大嘴巴去,就別質問旁人為什麼不制止自己了,更別追究拉屎人的責任了。趙女士至少應該明白一個常識:老虎不是吃素的![發怒]
老虎會吃人?這個真沒有想到!
不然,為什麼在野生動物園的老虎區里自行下車呢?
大概以為我的車子我做主,我願怎樣就怎樣吧!
結果就是: 老虎不發威,以為是只貓,老虎一發威,馬上要人命!
這就是無視規矩,心中沒有敬畏感,一切以自我為中心的後果~很嚴重!很嚴重!!
出了這麼嚴重的事情,到底誰是受害者?
1.被老虎咬死的媽媽,為了救女兒,捨身忘死,失去了生命。值得尊重~偉大的母親!可這是誰造成的?是女兒的任性,不遵守規則造成的嚴重後果。
2.被打死的老虎。因為咬死人,老虎失去了生命。可是老虎會吃人,這誰都知道吧?不用別人告訴你吧?這是老虎的天性和本能!
3. 八達嶺野生動物園也夠倒霉了,發生了這麼嚴重的事情,停業兩個月,死了一隻老虎,損失慘重。現在又被告上法庭,最後的結果怎麼樣?不得而知。
4. 說到這位被老虎咬傷的女士,經受了失去母親的痛苦。可你反思一下,因為你的任性、不守規則,才造成這樣的惡果,你不內疚嗎?
5.現在看來好像沒有內疚感,一直在千方百計的找理由,把責任都推給了野生動物園。
6. 相信法律的公正,相信無視規則應該付出代價。
讓我們拭目以待吧!
大家都在聲討趙女士的任性。她就是千錯萬錯,下車不對。是造成這一惡果的起因。但是動物園面對這種危險是不是有預防,游泳館裡還有救護人員在那裡守護。那麼動物園在危險發生時,搶救是否到位有效,面對危險是否盡到了自己的職責?防範措施是否跟得上。這是關係每個遊客的發生意外的事。據說趙女士不是第一個下車的人,在次之前,都有人下車解手,而沒發生傷害,就算沒事。亡羊補牢,還不晚。堵住漏洞保證其它遊客安全才是王道。實際上,這個社會是那些不守規矩的人,發了財。是那些敢於冒險的人成了富翁,是那些敢於挑戰底線的人得到了好處。社會現實打擊了尊規守紀的人依然貧窮,笑貧不笑娼的現實。這次可出了個不守規矩的人,遭到幾乎滅頂之災,。可她不守規矩犯了錯,老天已經懲罰了她,可他在人間法律制裁下,還想獲利。人們的道德底線發出了怒吼。
我也不明白,這是為什麼?
明明受傷害是人不是老虎
其實,民眾謾罵,譴責,氣憤的是這種人乾的這種事兒。
無視規則在先,厚顏無恥在後,百般狡辯,不思悔改。很多無辜就是 被這些肆意妄為者坑害的。在他們眼裡,規矩都是為別人定的,好像他們從沒有遵守規矩的概念。出了事兒了,又把自己扮演成「受害者」,聲淚俱下的「討說法」,其實就是為了要錢,著實可惡至極。
廣大民眾不是「噴子」,每個人心裡都有數。孰是孰非,誰對誰錯,自有公論。我們心疼每一個無辜的好人,痛恨每一個沒規矩的無賴。
被老虎咬了的受害者,本應得到大家的同情,為什麼偏偏有的人還要用謾罵的方式對他進行批評呢?原因只有一個,就是沒有客觀的認識到自己錯在哪裡,把責任全推給了園方。大家都是懂道理的人,對與錯往往是旁觀者清,遇到一些沒有道理的事情,由於不善言詞,出言粗魯,真還有點傷人。
園方卻不同,只說明自己做到了事情應做的責任,說事情的經過,言詞之間不是無形中指了對方嗎!出了這樣的安全事故,未必只有一方的錯?假如園方用指責對方言語說話,那就大不同了,那同樣也會遭到撲天蓋地的指責,難道你就沒有錯。
這次官司我認為庭外調解為皆大歡喜。想用激烈的氣勢壓到對方,反而適得其反,畢競無過錯也是一種責任,被傷害的事大家都不原看到。
都不想多說廢話了,看問這個問題的人,把所有廣大群眾當做傻子來看待,當做是非不分的惡人來看待了!為什麼那麼多人謾罵她,難道她心裡沒有個B數么?真不想重複那些她是怎麼不遵守規定的那些話了,說多了自己都覺得煩了,這此等不要臉之女翻來覆去的出來作無非就是想要園方必須承擔趙女士自己給她扣下罪名的責任,口口聲聲說什麼只要園方承擔相應的責任,賠償可有可無的話,關鍵園方承擔什麼責任!哪有責任可負責這都是這個趙女士訛錢不成厚臉皮垂死掙扎而已,自己的那種行為已經害死了自己的母親,不但不覺得愧疚不覺得慚愧,反而要園方承擔你自己不守規矩所犯下的錯誤,為你的這種行為要園方為你們買單!你當人民群眾眼睛瞎嗎?你當廣大群眾是傻子跟你一樣不分是非黑白么?群眾沒有那麼像你們一樣缺德,不分好壞,如果你沒有責任,人家會罵你么?會不分是非黑白么?看看你自己吧!犯了錯,害死自己的母親,不但不覺得愧疚反而一而再再而三的觸及別人的底線把所有的責任推給了園方,而你自己永遠看不到自己所犯下的錯,你的不遵守規定!面對這些對你的謾罵不但沒有意識到自己是真的錯了,反而變本加厲,說什麼自己的母親救自己是見義勇為,各種作,各種手段就是為了訛錢而已!自己母親救自己還稱見義勇為,如果當時咬的是別人的話,你母親會去救么?把本能當做見義勇為,你真的太侮辱你的母親了,太對不起你的母親了,真替老虎覺得冤,真要賠償的話,也是你賠償老虎,為什麼老虎沒把你咬死!是因為你的臉皮實在太厚,咬不透!(文中的你指的是趙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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