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的最高領導是國王還是女王?他們與首相有什麼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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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英國國王和女王沒有本質區別,傳給男性就是國王,傳給女性就是女王,伊麗莎白女王或維多利亞女王都是恰好傳到自己這裡了,不存在國王和女王誰比誰更高級的說法。
如果要嚴格說到底誰誰最高領導,那要分開講。
英國是君主立憲制國家,女王是名義上的最高君主,但並沒有太多實際政治權力,更多是一種象徵。
現在英國女王掌握的權力有:
軍權,女王是英國三軍總司令,所有士兵都會聽她指揮;
法律立廢,所有法律的批准或廢除都需要女王同意;
此外,首相解散國會或者選舉也要徵求女王意見;
不過,女王實施這些權力基本上都要參考國會或民眾意見,並不能真正的完全按照個人意志使用,更多的只是走一個官方流程,相當於圖章的作用。
而英國實際的政治大權掌握在首相手裡,首相是真正的英國政府首腦,是代表英國王室和民眾執掌國家行政權力的最高官員。
一般情況下,國會下議院的多數黨的黨魁,或執政聯盟的首領自動成為首相人選,人選經國王/女王任命後正式成為首相。
根據英國憲法慣例,首相擁有以下大權:
1.有權解散議會。
2.首相可向議會提出立法動議權。
3.代表政府向英王彙報全部情況。
4.代表政府在議會中為政府的重大政策進行辯護。
5.向英王提出任命內閣成員和其他部長名單,也可要求他們辭職或變更他們的職務。
6.主持內閣會議,決定內閣議事日程。
7.向英王推薦高級法官、主教和對某些其他官員的任命。
8.決定各部職權的劃分,決定部的成立、合併和廢除。
9.對各部業務進行總的指導,解決各部之間的爭議。
10.首相掌握著三軍的總指揮權,有宣戰權。
雖然首相做各種決定前也要考慮各方利益和意見,但毫無疑問,英國首相才是真正掌握實權的人。這方面,英國與其他君主立憲制國家,如日本、荷蘭、西班牙、泰國等相似。國王是國家君主,首相是政府的最高長官。
國王和女王是一樣的,都是君主,沒有尊卑之分。英國是世界上最早實行君主立憲制的國家,這種體制下君主並沒有實際權力,只是一種國家象徵,男女也沒那麼重要。
君主立憲是與君主專制相對的概念。英國在1688年光榮革命以後確立了議會的立法權,雖然仍保留了君主,但王權已經受到限制。這種體制實質是是在確定資產階級統治地位的基礎上同時保留君主制和貴族階級。
英國的君主名義上可以任免首相、部長、神職人員等,並可以批准法律、解散議會,雖然名義上是國家元首,其更多承擔的是一種國家象徵的義務,大家看看英王室成員出席的活動就知道,大多為慈善、頒獎等各類儀式活動,衣著是否得體、舉止是否優雅才是民眾和媒體關注的焦點,沒人期待他們會對國家政策有什麼重大影響。
首相是政府首腦,一般是議會中多數黨的領袖,是實際權力掌握者,代表王室和國民執行行政權力。首相的權力非常廣泛,掌握三軍指揮權、有權解散議會、向君主推薦高級官員的任命、向議會提出立法事項、決定內閣議事日程等等
首相與君主的關係很微妙。首相需要君主授權來組建政府,名義上行使的是君主的權力,但君主不能干預內閣施政,只能旁敲側擊提供建議。當今伊麗莎白女王已經經歷過13任首相了,裡面故事多多,據說女王最喜歡的是其第一任首相丘吉爾,當年女王在父親逝世後登基,不諳政事,對許多國家事務都手足無措,丘吉爾很大程度上充當了「導師」的角色,給了女王很多扶持,這也是二人友誼的基礎。
英國和日本一樣是君主立憲制度,國王和女王的領導地位是一樣,看上一輩按序傳給誰了,傳給兒子就是國王,傳給女兒就是女王,現英國現任是伊麗莎白二世女王,女王和王室沒有實際上的政治權利,女王是作為君主的象徵存在與當今英國,而皇室則已不是古代的權力中心,而是一種英國「主人翁」式的象徵意義,多活躍於社會活動之中,同時皇室與英國政府配合十分默契做了很多有利於英國社會的事;而英國首相則是按屆選舉,由當選為英國執政黨的黨派的黨首擔任,有著實際意義上的政治權利,但是相對於「皇室」這個高大上的象徵來說,則是「首席宰相」,是「臣」的身份;從實權上,我覺得還是首相大一些,因為女王只是象徵性性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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