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國家要取消新農合作醫療提倡個人繳費?


看地區,各省進度不一樣的。國家政策是建議把新農合、城鎮居民醫保、職工醫保整合到一起,各省市自己出台具體政策和時間表有些地區已經三險合一了,有些地區只把農合和居民醫保合一了。不是取消,而是和其他醫保合併。

很多人都說不需要繳費,現在已經減免了費用,確實存在不需要交費的情況,但並不是不需要交費,而是不需要他去承擔這個費用。小編從相關單位的工作人員那裡得知:

1、屬於五保戶一類的,是不需要個人承擔這個費用的,由我們的民政部門去替他交這個合作醫療費用;

2、屬於殘疾人一類的,也是不需要個人承擔這個費用,由殘聯(殘疾人聯合會) 去承擔這個合作醫療費用。

如果一個家庭有一人得了大病,就可能拖累全家,對生產生活造成影響。因此,必須建立農村醫療保障制度。農民參加合作醫療,首先是個人得益。從最低標準看,一年交10元錢,如果一旦得病住院,最高補償可達到2萬元。如果仍有較大困難,還可以申請醫療救助。其次,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有政府扶持,如果農民不參加,也是一種損失。再次,即使自己不得病,也等於幫助了鄉親,做了一件善事,今後自己有病,還有機會補償。如果一生不得病也不吃虧,這是最大的福氣,是最合算的。

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要求,綜合考慮穩步提高城鄉居民醫保待遇保障水平和城鄉居民醫保基金支撐能力等因素。2018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統一為180元/人。

一切收費都是按照規定標準來收取,還請大家客觀冷靜的看待。


以下情況不列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報銷範圍:

(一)非區內定點醫院門診醫療費用(特殊病種門診治療費用除外)、未按規定就醫、自購藥品所產生的費用;

(二)計劃生育措施所需的費用,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醫療費用;

(三)鑲牙、口腔正畸、驗光配鏡、助聽器、人工器官、美容治療、整容和矯形手術、康復性醫療(如氣功、按摩、推拿、理療、磁療等)以及各類陪客費、就診交通費、出診費、住院期間的其他雜費等費用;

(四)存在第三方責任的情況下,發生人身傷害產生的醫藥費依法由第三責任方承擔,如交通事故、醫療事故、工傷等;

(五)因自殺、自殘、服毒、吸毒、打架鬥毆等違法行為以及其家屬的故意行為造成傷害所產生的醫藥費;

(六)出國或在港、澳、台地區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

(七)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制度規定不予報銷的藥品和項目;

(八)區醫管會確定的其他不予報銷的費用。

各地的差異是有的,具體的yi當地政府部門通知為準。


你提的這個問題是摸糊了新農合繳費的主要來源。國家出台相應政策扶持,個人繳費,集體扶持,國家財政補貼。三方籌資來實行對老百姓有益的一項民生工程。

國家對個人的補貼已.達集資的大頭,據了解,己經達到五百元。對患者是一個最大的扶持。另外,報銷額度也在逐年上漲,由當初的百分之五十,現己成百分之七十左右。

至於有別的說法,沒有聽說過,對於國家政策性的東西以紅頭文件為準,不能瞎解釋!

謝邀請!


應該取消新農合醫療,沒有新農合,看個感冒幾塊錢或十多塊錢,有了新農合幾十元或上百元的,到醫院看個病醫生還的有醫療本嗎?不知安的什麼心?如果國家想給農民辦好事就直接把醫藥醫療費用降下來,實行農村醫療讓病人今天把錢交上來,明天醫院再退給你,這個報銷那個不報銷的,浪費了醫院的財才物力,衛生局設個辦工室幾個人,各大小醫院再設個辦工室還是幾個人,如果真心為患者,就把醫藥醫療費用降下來!


取消新農合作醫療,提倡個人繳費,是不可能的!因這於國家濟困,濟難,濟貧之中心意願是背道而馳的。我看,只有提倡,俗話說大病困難者,一人幫不可能,眾人幫費勁,只有大眾和社會共同幫,才有可能,社會才有保障!國家才能崢嶸向上。本人看法,不定正確!謝邀!


現在主要矛盾不是農合或醫保的問題。主要矛盾是醫生職業道德問題。一個幾十或十多元就能治好的感冒卻要花上千才能治好的情況不是很稀奇的事了。這說明醫生沒把治病當首要責任,而是如何把錢從患者腰包掏出來才是醫生的主要目的了。很多縣級及以下的醫院在接受病人前就要提前了解患者是否有保險或農合,然後再看病開藥,一般來說有醫保的治療費最高,有農合的次之。感覺患者醫保或農合報銷的錢都被醫院霸佔了,患者享受到的很少。所以現在最大的問題是醫生的職業道德問題。這個問題在當今社會又是無法解決的問題。所以中國人還是繼續忍著吧,堅強些,別生病。


醫院醫生暴利有誰不知,迴轉去10年就有有幾個每月上萬的,還是鎮醫院,兩個刀兒匠和院長,現在普通護士工資加獎金都上萬了。新農合幫醫院掙錢了,虧的是老白姓,交了反而挨的更多,一交還要少點。這就是現實,年年漲,年年交,最終被窄干。


應該全面推向市場,讓市場去優勝劣態,全民強制參保自由選擇保險公司,把所有國家、省、地方的補祝打所參保的保險公司,不參保沒有,讓保險公司去跟醫療機構斗去吧!國家只制定標準和執行監督裁決。當然這會引起利益集團的不滿。


三保合一?我們大阜陽六年之前就做了!如果國家頒布改革創新獎,大阜陽六年前的市長就該得,可惜此公不知現在何處高就?我二零一零在化肥廠退休,享受九個月職工醫保,然後就根據阜陽一紙文件(說一零年前職退享受,一零年後買農合)仃了,讓自已買農合,已買六年!但我們始終想不通:我們在職交的五險一金為什麼不退我們醫保金?是否惡意侵吞?


新農合政策可以提倡,但必須要真實的為百姓,不要變著法子增加百姓負擔,越改百姓看病花錢越多那就失去了為民服務為百姓著想,為奔小康增加百姓經濟上的壓力,我最講一句,政策不斷的完善,其目的是發展,是優越而不是在評論里所看不良評論。


交了農合作醫療,費用更多了,見不到有什麼惠民!現在這些四、五線醫院更暴利!!!隨便搞個小手術都要上萬元,算下來每個農民都要三千元左右,跟沒交直接在小診所醫療的基本差不多!國家這政策出發點是好,可是這些醫院也不是吃素,反而更加吸血!!!最後還是苦了農民,惠了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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