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是註定的嗎?(熵增、意識與量子三者關係)
1.一切是否在世界形成之初就已註定(熵增原理)?也即人類的意識能否左右世界的發展趨勢?
2.如果一切是註定的,那麼量子的不確定性在什麼尺度上影響世界的"註定性發展"?
3.量子不確定性在什麼尺度上影響人的意識?一句話概括以上三個問題:量子測不準,是否等價於「真隨機」?
另一句話概括以上問題:我們的一切行為到底是按自己的意願做出的,還是世界的意識要求我們做事?人類的意識是主動還是被動?做個補充,這是回復一位答主的內容,我把它作為我問題的一個解讀: 我不清楚的事情之一是,意識對我們肉體行為的仲裁能力是否高於這個世界形成之初的狀態發展到今天所要求我們做的事情的能力,比如說某人經過深思熟慮後做出了一個決定,這個決定對這個世界有影響,即使很小;然而他認為這份影響來源於自己的意識,而我認為從他深思熟慮之前,世界發展到現在的狀態使他腦中恰好處在一個即將萌生這一影響世界的想法的狀態,他的多巴胺正值能夠提供給他深思熟慮的動力,所以才有了他的思考,才有了世界的改變。所以我以為,世界的改變,是因為世界想改變自己,只是利用了人類的意識,讓這個改變更有效率更快速, 但這說法得出的前提,是沒有考慮不確定性的。如果考慮了不確定性,可能在這個人萌生想法的時候,腦中某個細胞中微觀結構發生了經典理論無法解釋的量子效應,可能會直接影響到這個人的決策,這樣導致結果是:世界想利用人類的意識來改變世界自己,它把一切讓人產生思考並執行這一動作的前提條件都為這個人準備好,這天衣無縫的計劃看起堅不可摧,但很可能因為多管閑事的量子效應在人腦中把它的計劃打亂。所以我提問,量子在什麼尺度上影響人的意識。 有前輩說人是穩定的,不確定性對其影響小。但我做一個假設,如果還是這個做決策的人,他是虐貓的薛定諤,在做實驗之前給自己定下一份規則,如果貓能夠活下來他就去做A事情,如果貓死去他就做B 事情,這樣貓生死的不確定性不就直接決定了他下一刻所要做出的決策,這是不確定性對意識的影響,同時讓這個世界多了一份不確定,也是不確定性對世界的影響, 所以,如果可以的話,希望能得到指教,是否因為有不確定性的存在,讓世界無法按照它期望的方向改變自己,一切都不是註定的? (知乎新人,今天開始考試周,問題編輯起來會有倉促,日後考完試待我長發及腰時,再來完善這個問題,如有提問方式或格式的不妥望理解和批評指正)
幾天前我也問了個非常類似的問題,世界到底是確定的(物理定律)還是不確定的(人是否在自我支配)。最近在看西方哲學史,這個問題其實也一直困擾著近代哲學家們,也許這個問題的維度已經超出了我們所處的維度,也許真的有神的存在,宇宙都是被』編程『的,神只不過給程序制定了一系列的規則:比如量子力學,相對論等物理定律。我們到底真的存在嗎?還是受到物理定律的支配的複雜的一堆粒子(人)?很多的哲學家,比如笛卡爾,康德,羅素都信仰上帝,也許都是因為無法用大一統的理論來解釋整個世界吧。期望有更多的人來探討這個問題,探討比較合適,因為這個問題本身或許永遠找不到答案吧。
《西方哲學史》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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笛卡爾把人和動物的肉體看成機器;動物在他看來是完全受物理定律支配、缺乏情感和意識的自動機。人則不同:人有靈魂,它蘊藏在松果腺內。在這裡靈魂與"生命精氣"發生接觸,通過這種接觸,靈魂和肉體之間起相互作用。
宇宙中的運動總量有一定,所以靈魂影響不了它,但是靈魂能改變生命精氣的運動·方·向,因而間接地能夠改變肉體其它各部分的運動方向。
笛卡爾的這部分理論被他的學派中的人廢棄了——起先他的荷蘭門徒格令克斯,後來馬勒伯朗士和斯賓諾莎,都把它舍掉。物理學家發現了動量守恆,按動量守恆講,在任何已知·方·向,全宇宙的運動總量是有一定的。這表示根本不會有笛卡爾所想像的精神對物質的那種作用。假定一切物理作用都帶碰撞性質(笛卡爾學派很普遍地這樣假定),動力學定律足夠確定物質的運動,精神的什麼影響完全沒有插足餘地。可是這引起一個困難。我決意要手臂動時手臂就動,然而我的意志是精神現象,我的手臂動卻是物理現象。那麼,假如精神和物質不能相互作用,為何我的肉體·儼·然·像我的精神支配著它在活動?對這問題,格令克斯發明了一個答案,通稱"二時鐘"說。假定你有兩個都十分準確的鐘;每當一個鐘的針指整點,另一個鍾就要鳴響報時,因此倘若你眼看著一個鍾,耳聽另一個鐘的響聲,你會以為這個鐘·促·使那個鐘打點。精神和肉體也如是。各自由神上緊弦,彼此步調取一致。所以當我起意志作用的時候,儘管我的意志並未實在作用於我的肉體,純物理的定律促使我的手臂運動。
這理論當然有種種困難。第一,它甚是古怪;第二,既然物理事件系列由自然法則嚴格決定,那麼精神事件系列和它平行,必定同樣帶決定論性質。這理論假如確實,就該有一種什麼可能有的辭典,裡面把每個大腦事件翻譯成相應的精神事件。一個想像中的計算者可根據動力學定律計算大腦事件,再藉助這"辭典"推斷伴隨的精神事件。即使沒有"辭典",這位計算者也可以推斷人的所言所行,因為這兩項全是肉體的運動。這種見解跟基督教倫理及罪業降罰說恐怕很難取得調和。
不過這些結果並不是立刻就可以明了的。此一說看來有兩點高明處。第一是,既然靈魂絕不受肉體的作用,所以這理論使靈魂在某個意義上完全不依附於肉體。第二是,它承認了"一實體對另一實體不能起作用"這個一般原理。實體有精神和物質兩個,它們極不相似,其相互作用似乎是不可想像的事。格令克斯的理論否定相互作用的·實·在,卻說明相互作用的·現·象。
在力學方面,笛卡爾承認第一運動定律,照這定律講,物體若不受外力影響,要沿直線等速地運動。但是不存在後來牛頓的萬有引力說里講的那種超距作用。所謂真空這種東西根本是沒有的,也沒有什麼原子。然而所有相互作用全帶碰撞性質。假使我們的知識真夠豐富,我們就可以使化學和生物學化為力學;胚種發育成動物或植物的過程是純粹機械過程。亞里士多德講的那三樣靈魂是不必要的;三樣里只有一樣即理性靈魂存在,而且僅存在於人類。
笛卡爾小心翼翼地躲避著神學上的譴責,發展起來一個宇宙演化論,跟柏拉圖時代以前某些哲學家的宇宙演化論不無相像。他說,我們知道世界是如《創世記》中講的那樣創造出來的,但是且看它·本·可·能如何自然生成,也很有意思。笛卡爾作出一個漩渦形成說:在太陽周圍的實空里有巨大的漩渦,帶動著行星迴轉。這理論精妙倒精妙,但是不能說明行星軌道何以不是圓形的,而是橢圓的。漩渦說在法國得到了一般承認,逐漸地才被牛頓理論奪去它的地位。牛頓的《原理》最早的英文版的編訂者寇次(Cotes)暢論漩渦說開啟無神論的大門,而牛頓的學說需要有神使行星在不朝太陽的方向上運動起來。他認為根據這點,就該歡喜牛頓。
現在來講就純哲學而論,笛卡爾的兩本最重要的書。這兩本書是《方法論》(1637)和《沉思錄》(Meditations)(1642)。兩書有很多重複,不必要分開談。
在這兩本書中,笛卡爾開始先說明一向被人稱作"笛卡爾式懷疑"的方法。笛卡爾為了使他的哲學獲得牢固基礎,決心讓自己懷疑他好歹總能懷疑的一切事物。因為他預料到這個過程可能需要若干時間,所以他決意在這段期間按普通公認的規矩節制自己的行為舉止;這樣,他的精神就免得受個人關於實踐方面的懷疑所引起的可能後果的妨害。
笛卡爾從關於各種感覺的懷疑入手。他說,我能不能懷疑我正穿著晨衣坐在這兒爐火旁邊?能,我能懷疑;因為有時候我實際赤身睡在床上(當時睡衣以至睡衫還沒有發明),可是我夢見了我在這裡。並且,精神病人往往有幻覺,所以我也可能處在同樣狀況。
不過夢這東西好像畫家,帶給我們實際事物的寫照,至少按夢的各個組成要素講如此。(你可能夢到帶翅的馬,但是那無非因為你見過翅和馬)。所以說,一般有形性質,包括廣延性、大小和數目之類的東西,不像關於個別事物的信念容易懷疑。算術和幾何學討論的不是個別事物,因此就比物理學和天文學確實;甚至對夢中對象來講也適用,夢裡的對象在數目和廣延性方面與真實對象沒有區別。然而,即便對於算術和幾何,仍可能懷疑。說不定每當我來數一個正方形的邊數或算二加三的時候,神就叫我出錯。也許,甚至在想像中把這種不仁歸給神,理不該當;但是難保沒有一個既神通廣大又狡猾欺詐的惡魔,用盡它的巧計聰明來矇騙我。假使真有這樣的惡魔,說不定我所見的一切事物不過是錯覺,惡魔就利用這種錯覺當作陷阱,來騙取我的輕信。
不過總還有某樣事我懷疑不得;假使我當真不存在,任何惡魔,不管多麼狡猾,也無法欺騙我。我可能不具有·肉·體;
這是錯覺也難說。然而思維那就另是一回事。"當我要把一切事物都想成是虛假的時候,這個進行思維的"我"必然非是某種東西不可;我認識到"我思故我在"這條真理十分牢靠、十分確實,懷疑論者的所有最狂妄的假定都無法把它推翻,於是我斷定我能夠毫不猶疑地承認它是我所探求的哲學中的第一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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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多給出一點摘錄吧,非常有意思:
這段文字是笛卡爾的認識論的核心,包含著他的哲學中最重要之點。笛卡爾以後的哲學家大多都注重認識論,其所以如此主要由於笛卡爾。"我思故我在"說得精神比物質確實,而(對我來講)我的精神又比旁人的精神確實。因此,出自笛卡爾的一切哲學全有主觀主義傾向,並且偏向把物質看成是唯有從我們對於精神的所知、通過推理才可以認識(倘若可認識)的東西。歐洲大陸的唯心論與英國的經驗論雙方都存在這兩種傾向;前者以此自鳴得意,後者為這感到遺憾。最近年來,稱作工具主義的那派哲學,一直打算擺脫這種主觀主義,但是關於這點目下我且不談。除工具主義是例外,近代哲學對問題的提法有極多是從笛卡爾接受過來的,只是不接受他的解答罷了。讀者會記起,聖奧古斯丁提出了一個酷似"cogito"的論點。不過他並不特別側重這論點,打算用它來解決的問題也只佔他的思想的一小部分。所以笛卡爾的創見應該得到承認,固然這主要還不在於創造這個論點,而在於認識到它的重要意義。
現在既然獲得了堅固的基礎,笛卡爾便興工重建知識大廈。已被證明是存在的那個"我",是由我思維這件事實推知的,所以當我思維的時候"我"存在,而且只有當我思維時"我"才存在。假若我停止思維,"我"的存在便沒有證據了。
"我"是一個作思維的東西,即這樣一種實體:其全部本性或本質在於思維作用、而且為了它存在並不需要有場所或物質事物。因此,靈魂與肉體全然兩樣,而且比肉體容易認識;
縱然沒有肉體,靈魂也會一如現狀。
笛卡爾然後自問:"cogito"這樣明白,是什麼緣故呢?他的結論是,那無非因為它清晰而判然。所以他採取以下的原理當作一般準則:·凡·我·們·能·夠·設·想·得·很·清·晰、·很·判·然·的·一·切·事·物·都·是·真·的。不過他也承認,要想知道這種事物究竟是哪些個,往往有困難。
"思維作用"一詞,笛卡爾按極廣的意義來使用它。他說,所謂作思維的東西,就是這種東西:它懷疑、理解、設想、肯定、否定、意欲、想像和感覺——因為在夢裡起的那種感覺也是思維作用的一種。由於思維是精神的本質,精神必定永遠在思維,即使熟睡時也如此。
笛卡爾現在繼續談我們關於物體的知識這個問題。他以蜂巢里取出來的一塊蜂蠟作為實例。各種感官覺得有些事情很明顯:這塊蜂蠟有蜜的味道、花的香氣,有某種感覺得到的顏色、大小、形狀,生硬冰冷,敲一敲發響聲。可是你如果把它放在火近旁,儘管蜂蠟照舊是蜂蠟,這些性質卻發生了變化;可見方才感官所覺得的並不是蜂蠟本身。蜂蠟本身是由廣延性、柔軟性、和可動性構成的,這些非想像力所理解,而精神則理解。蜂蠟這件·東·西本身無法感覺得到,因為它均等地含蘊在蜂蠟對各種感官顯示的一切現象之中。對蜂蠟的知覺作用"不是看、觸、或想像,而是精神的洞觀"。我沒有·看·見蜂蠟,正如我若看見大街上有帽子和外衣上身,不等於我看見街上有行人。"我純憑位於我的精神中的判斷力,理解我本以為我用眼睛看見的東西。"感官認識是混雜的,動物一樣也持有;但是現在我剝下了蜂蠟的衣裳,憑精神感知它赤裸的本相。我通過感官看見蜂蠟,由這件事確實斷定我自己存在,但不能斷定蜂蠟存在。認識外界事物不可靠感官,必須憑精神。
由此又轉而考察各類觀念。笛卡爾說,最常見的錯誤就是以為自己的觀念與外界事物相像。("觀念"這個詞照笛卡爾的用法包括感官知覺)。觀念·似·乎有三類:(1)生得觀念,(2)非固有的、從外界得來的觀念,(3)自己創造的觀念。第二類觀念我們當然假定它與外界對象相像。所以要假定這點,一部分因為"自然"教導我們如此想,一部分因為這種觀念是不涉及意志(即通過感覺作用)而來的,因此,設想有某個外在事物把它的影像印在我心上,似乎也合理。但這兩點是充分理由嗎?在這個情況,我說"受自然的教導",意思無非是說我有相信它的某種傾向,並不是說我借自然之光看到這點。借自然之光所看到的無法否定,但是單單是傾向,那也可能傾向於錯的事情。至於說感官觀念不隨意,這根本不成理由,因為夢雖然出於內部,卻也不隨意。可見,假定感官觀念來自外界的理由不能令人信服。
況且,同是一個外界對象,往往有兩種不同的觀念,例如感官所覺得的太陽和天文學家所相信的太陽。這兩種觀念不會都像太陽,根據理性知道,直接來自經驗的那個觀念,在兩者當中一定是和太陽比較不像的。
但是這種種理由並未解決對外界存在置疑的懷疑論調。
唯有首先證明神存在,才能夠做到這一步。
笛卡爾對神存在的一些證明並不怎麼獨出心裁,大體說都是從經院哲學來的。這些證明萊布尼茲敘述得比較好,所以我想先略去不談,等講到萊布尼茲的時候再討論。
神的存在既然證明之後,其餘的事情便暢行無阻了。因為神性善,他不會像笛卡爾為當作懷疑的理由而想像的那個好欺詐的惡魔一般作為。那麼,既然神給了我如此強烈的心向相信物體存在,假使物體並不存在,他豈不欺哄人;所以物體存在。不僅如此,神必定還給予了我糾正錯誤的能力。我在應用"清晰、判然的就是真的"這條原理時運用這種能力。
因此我便能夠懂得數學;我如果記住,我必須單憑精神去認識關於物體的真理,不應當精神、肉體聯用,我又能夠懂得物理學
其實問這個問題是希望從世界的角度來找自己的位置,進而思考人生的奔頭是什麼。最近對這個疑惑有了些想法,分享於下。感謝針對我問題為我指點的朋友,很受教!
世界的屬性是適者生存,人生命的終極意義是做好這個適者。有人說人生來是沒有意義的,所謂意義都是人主動給自己找的。其實也許不是這樣,因為存在的理由就指向了它存在的意義,之所以說生來沒有意義是因為他沒注意到人存在的前提:人類進化到今天從來沒有停止過一件事,就是做適者——指向永恆的終極意義的事情。沒有任何一種存在是沒有意義的,如果一個人說地球上的一個磁針沒有意義,那是因為他把它拿在手中;一旦把它懸掛起來,它立刻指向磁場南北極,這便是它「存在就要做的事」,是它的終極意義。
世界的順其自然,是在於因果的關係。在我們無法干預的界限之外,世界如何演變對我們來說沒有意義,世界給我們的一切只是在這個界限內扔下的一句話:適者生存。所以人類雖然要順應世界的因果主題,而不應該超越世界給我們的界限去想著為世界做點什麼,改變點什麼,我們只需要做一個小磁針,知道自己在順著磁場的方向排列,我們可以因為好奇去了解,但也只是去探索磁場是什麼樣子(也就是現今科學對宇宙的探索),而不應該是奔向磁場的源頭(為世界進化做貢獻)。在認識了這個世界後,人就不應該受世界的意識直接控制,而是該受符合世界演變規律的人腦意識控制,去在我們生活的環境中做一個適者,適應氣候,適應社會,適應身體,更要做一個更適合生存的人,進而我們去賺錢,去奮鬥,去實現理想來增加自己滿足自身需要的能力……當我們有實力為他人改善點什麼的時候,就去幫助他人實現人生目標(人類群體動物的合作本能)。這麼說來,現今的社會就形成了。但是很明顯,不是所有人都從這個意義上思考過問題,那麼不知道這一切的人,是如何巧妙的遵守了這個規律進化到今天?是因為在我們每做成一件事後,會獲得來自自身的獎勵(比如多巴胺的分泌),讓我們有成就感,有動力去繼續。所以人即使不知道世界的意義,也可以憑藉類似多巴胺這種獎勵行為而存在下去。所以,活著就有多巴胺,有多巴胺就能活下去。為了多巴胺而活,為了快樂而活,做一個順從宇宙意識而追隨自身意識的人!只談一下個人的看法。
1.這不是一個決定論式的宇宙。
2.有一種看似隨機的確定性叫混沌。
3.不要老拿熵增原理來揣度宇宙,萬一它是開放系統呢?
4.有一種有序結構叫自組織,普利高津的耗散結構理論。
5.人類可以影響世界的發展,但不是決定,不認可人類中心主義。
6.把人的意識看作一個系統的話,想必是穩定的。不確定原理對它的影響必定極小。
7.好多東西超出其領域談論,得不到效果。
也認同你的觀點。
另外不確定原理我一直都很納悶,原理是不能同時精確的測量粒子的位置和速度,可是那只是測不準啊,不代表他不確定啊,你不去測他他還是確定的啊,只是沒人知道而已。
比如說投擲硬幣猜正反面,我如果提前知道那硬幣在手指的那個位置,手指用了多少力,當時地心引力對硬幣的影響。。等等,我完全可以算出來硬幣是正還是反吶,投硬幣為什麼是隨機事件呢,我總覺得這是冥冥之中註定的。
我覺得吧,一切皆註定。
能激發思考和靈感的問題才是好問題,感謝題主。
有一點不成熟的想法,跟題主分享。
1. 意識不一定在物質規律之外單獨運行,而是規律的一部分。
例如兩個相向運動的同名電子,二者接近到一定程度會產生斥力,相互遠離, 在我們看來是出於物理規律,但是如果它們各自有意識,也許它們會認為是出於自身的意願。類比生活中,根據預測學原理推算二人不和,事實上經過一段時間的相處,二人確實發現相互厭惡而彼此遠離。那麼,這個結果是規律的作用,還是意識的作用?
2. 根據目前許多宗教學延伸研究,人的定義被極大顛覆,一個人可能包含整個世界的全部信息,正如人體內每個細胞都包含這這個人的全部信息一樣。我們以自身所能感知的界限來定義「我」,那麼,如果我們可以事無巨細地感知世界的一切,那麼個體是不是就等同於世界了?到底我們是世界上的微小粒子,還是我們每個個體都等同於整個世界?我們個體的意志究竟是服從了世界的意志,還是二者根本就是同一種東西?
3. 我們以時間定義事件的起止,討論註定與否的問題。但是假如時間根本不存在,只是我們意識中存在的假象呢?那麼是否還有過去,現在,未來,而這些事件又是否真的發生過?
能看到這個問題也是緣分吧,也許冥冥之中也有註定呢(^_-),再次感謝題主提出的好問題。
首先,世界和人類的發展產生於一種偶然。人的進化無疑是帶有偶然性的,產生於某種基因突變。究竟是哪種基因突變呢,我們誰也不知道。甚至在實驗室上百萬次的實驗中也無法產生這種突變。說不定真是上帝造出來的人,因而產生了意識呢。
因慾望而意志定,因意志而行為定,因行為而因果定。
物體,人,時間,空間之間的聯繫,成為了現在的你,如果地球有意志他也大可不必操控你,因為操控你並沒有必要,他只要設定了一個範圍你不就按照他的規則進行,比如三維的空間,物質的變化。既然如此這樣的揣測是否就變的無意義了,所以我認為這個宇宙沒有意志沒有思想,或者說我們的語言我們的思想恰好限制了我們了解他的真意。我們無法想出四維世界,是否是我們沒有可以感受它的器官。我們無法從無限大和無限小中脫出是否是我們大腦思維觸到了極限。
最後還是希望科學能找出非經驗而證明物體存在的證據
回答你的第一個問題,(人的意識可以改變世界嗎)
可以。
第一,意識,是對你接觸事物的反應,你的身體對環境的感受。
第二,人的意識,不單單是單純的那種條件反射,而是進一步的有了反饋,就是多次重複,直到最好。在每次重複中,調整,以達到目標。(有個實驗,在電腦中模擬個小人,只是給其一個最簡單的程序,不斷優化自己的錯誤,只過了30多代的小人,其動作已和人類相仿了)
第三,世界,有著人組成的社會,和自然界。你可以改變自然界,這你沒疑問吧。(就像有人在沙漠里養樹,養了幾十年,有了一片綠地,你還可以人工降雨)
最後,那麼這個問題就簡單化了,同樣的世界,你可以改變自然的世界,那麼你同樣可以改變人所組成的世界,不過這是件複雜的事,畢竟你想變,別人還不想變,正負得零,需要你堅持去做,終究會變正的。人的大腦是自然選擇的產物,它有什麼能力跟你能否理解沒有關係,因為大腦是自然中一切法則作用下的結果,自然界的一切都有可能包含於大腦內,包括你理解的不理解的,能感知的不能感知的,比如量子的選擇,或許只是自然選擇賦予大腦與量子溝通的某些你自身無法感知或理解的物質讓大腦有了確定量子的本事,這也許就是物質的作用跟意識沒有關係,再比如人類無法感知的暗物質,或許就是大腦跟量子作用後沒有選擇的物質,或者說放棄感知的物質。進一步說,人類的大腦之所以要這麼作只是為了能夠讓人類自身能夠以一種最有利於生存的方式感知世界。世界本身真正的樣子誰也不知道,大腦帶給你的只是為了能讓你更好的生存而選擇性的產生的感知,那些無用的物質被放棄感知了,比如暗物質,比如經絡,你感知它對你沒有用。但不代表不存在。
為什麼我覺得所有發生的一切都是命中注定的~比如我我這樣回答這個問題~也是命中注定的~我已經沒救了~默默飄走~
必然通過大量偶然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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