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同性戀的日漸包容,會不會導致同性戀行為的增多?

最近台灣在討論「同性戀婚姻」的合法化,有部份反對者的意見是,「過於包容同性戀的風氣,將會導致同性戀的增加」,請問這樣的疑慮是否能被證實或證偽?

(別老是攻擊提問人,要知道,這個提問是中性的,沒有立場。)
(為此,我特意查了下,知乎似乎沒有類似問題,也是同性戀朋友正言機會。)

相關問題:為何這兩年社會上的同性戀越來越公開化?


我很訝異答案會變成這樣,這不是我印象里的知乎。特別是提問題的是一位我們共知的前輩,我以為大家能看出這個問題實際上只是一個客觀上的疑惑和問題,並沒有惡意或者帶著某種歹意的揣測,所以,列位仁兄其實並不必要帶著過於濃重的情緒,要怪,只能怪一些知識還是不夠普及。

這道題是為了我一些向我已出櫃的哥們兒們回答的。我很認真的相信,如我一樣的許多的異性戀者,包括題主在內,對同性戀者都是持祝福的心態的。這種祝福不是「包容」,而是我們知道同性戀者畢竟是少數,這個世界那麼大那麼複雜,找到愛情的幾率和穩定性總體而言會小許多,我們真心的希望,大家可以一樣,在陽光下幸福的活下去。

就如同,我們希望婦女可以不在男權的壓力下彳亍行進,是一樣的心。

回到正題。

一,知乎上對同性戀的生物上的知識普及應該足夠多了,我想任何人,至少知乎上的絕大多數人,都很清楚同性戀者和異性戀者就像左撇子和右撇子一樣,不是我們號召,或者我們立法,它的數量就會有明顯的增多或者減少。

也許大家不知道,在幾十年前,其實對左撇子,也是有一定程度的歧視的,所以許多小孩子,一旦被發現是左撇子,就會被不同程度的逼迫著,練慣用右手寫字。因為「這個社會裡大多數的工具都是為右撇子設計的,左撇子被選擇性忽視掉了」。如果大家仔細看看,就會發現,「咦,我們這一代左撇子好像增多了」,其實不是左撇子增多了,而是左右已經不受任何歧視了,沒人無聊的逼迫左撇子「變成」右撇子。

順便說一句,左撇子就算幾十年用右手,他的下意識依然是個左撇子。but,who care?

同樣的道理,同性戀,不會因為被「正名」,所以增多,而是,「讓你光明正大的看到的人數」增多了。立法與否,是你是否尊重他的人權而已。這是社會的思想水平問題,不會影響他真實存在的總人數。

二,更多引起部分人「警惕」的,恐怕是所謂的模仿效應。

分開說吧。

「1」婚姻是什麼?為什麼追求婚姻?

有一段話蠻有名的,大致是這麼說的:

不單單是為了社會公義的認可,為的是,我可以名正言順的照顧他,為的是,他病重的時候我可以為他簽手術同意書,為的是,我先於他離去,他可以繼承我的財產而不會為衣食所累,為的是,如果真的到了那麼一天,我可以作為他的家屬,見他最後一面。

這難道不是每一個把婚姻當做愛情見證的人最真摯的想法么?

婚姻不是為了繁衍,如果是,老人就沒資格再婚,不孕不育者就沒資格結婚,丁克就應該被消滅。人類進化了成千上萬年,就算,依然擺不脫生孩子養老這種「簽霸王合同」的行為,也應該過了,「結婚就是為了生孩子」,這種純生物性的階段了吧。

所以為什麼不允許他們結婚呢?有什麼資格阻止?憑什麼不賦予他們這項本來就屬於他們的權力?如果剝奪,那和封建時期的「包辦婚姻天經地義理所當然」有什麼區別。

就算有人心不甘情不願,就算有人有「爭議」,也沒這個資格。

想想看,現在有一個人站出來說,兒女的婚姻應該父母說了算。這不是找揍么。一個道理。

「2」模仿效應

當有人說,發現許多天才都是左撇子的時候,許多人都嘗試用左手做事情。然後也沒什麼然後。
當古惑仔風行大街小巷的時候,那種調調的人也滿街跑,然後,也沒什麼然後。
當藍宇之類的電影放出來,當一度有苗頭將gay和時尚劃等號的時候,也有人模仿,so what?然後,也沒什麼然後。

你愛一個人,或者不愛一個人。你喜歡某種風格,或者不喜歡。你對某種事情感興趣,或者不感興趣。也許會因為一時模仿而好奇,有興趣,你的心會告訴你,你到底是怎麼樣的。不會因為模仿而改變。
立法會引起模仿嗎?
恕我直言,同人堂開的到處都是,帝都各個高校遍地開花,B站比1024還火爆,還用立法來模仿么?儘管放心。
我可以在這裡說,立法或早或晚,勢在必行。只看是誰,倒逼誰了。

「3」感情問題

所謂的「錯愛」

其實這就更不必多說了。一個異性戀,只談了一次戀愛的都少,多少都會覺得自己「愛錯人」,當愛情不過是一個人愛另一個人的時候,愛誰,有什麼關係。

也許有一天,我們八卦的時候,不會再說,嘿這個帥哥發現自己愛女人不是愛男人,而是說,嘿這個帥哥不要那個帥哥了劈腿那個美女了。這個時候,我覺得世界會溫馨許多。就像不會如同幾十年前看見異性戀情侶牽手就指指點點那樣,不會看到兩位男士或者女士牽手而竊竊私語。

好了,我覺得我已經認真分析完了。

以下是一些私貨。

在幾年前,一個關係不錯的哥們兒在一個晚上以一種類似表白的結結巴巴的語氣跟我出櫃了,我當時的反應未必有多好,我的第一反應是,放心,我不會愛上你的,不用這樣。然後他非常認真的說,作為好朋友,他自私的希望我知道,因為他一個人壓抑太久了,並且,作為朋友,他希望我保密,因為這個社會依然複雜到可怕。

我才意識到他是認真的。

作為一名輕度腐女,雖然有一定接受力,臨到頭,依然有些,震驚,彆扭,尷尬,手足無措,不知該如何是好。覺得一切語言都是蒼白無力,不知該說什麼,作什麼。

但很快,我就適應了。我甚至有些自私的想,這下不用老防著男性朋友變成「藍顏知己」各種曖昧不清被人指摘了。

這個哥們兒是個陽光,自立自強,有點小幽默感,長相清秀,溫和,甚至可以說,是個居家好男人類型。有時候我半調戲的跟他說,萬一你「嫁」不出去,勞資包養你吧~~然後他故作憤怒的揮舞拳頭,要求必須有房有車有鑽戒才會「就範」,然後我們笑得一塌糊塗的。

哥們兒情路不順啊。愛的第一個人,是個有女朋友的直男,各種悲劇。最後受不住了,咬牙表白然後天各一方。第二個人,還算好,和平分手。第三個人,送他玫瑰,很恩愛,那段時間他真是個標準的「重色輕友」,話里都帶笑。本來一切都好,最後家裡逼婚,散了。在我這兒哭的慘的要死,撕心裂肺。

我現在依然記得他戀愛最好的時候,一臉小狡黠的連哄帶騙威逼利誘我當醫生,非常憧憬的對我說:「好姐姐,你去當醫生嘛,去嘛去嘛,這樣以後我和我家親愛的被家裡逼著要孩子,我們就可以到你這裡做試管嬰兒了~」

我也記得他哭的非常慘非常絕望非常有自知之明的,一步一步的走向已經預知的結局。

沒有什麼比毀掉一個本可以實現的夢想更殘忍的事情。
沒有什麼,比逼迫一個善良,自立自強的好人,不能跟自己愛的人名正言順的在一起,享受所有愛侶同等的權力,更無人道的了。

比殺人更厲害的,從來都是誅心。

這也是為什麼,至此之後,我一直堅定的支持同性愛侶能享有異性愛侶同等的權力,希望他們能獲得公義的認可,獲得法律的庇護。

我希望我的朋友們,不論男女,不論愛的是誰,所有人,都可以開開心心的,幸福的走下去。縱然情感不順,也絕不能是因為這種無謂的世俗所累,僅僅是兩個人之間的情感糾葛就好。

我希望到老了,一群開開心心的老頭老太太們,可以圍爐夜話,把酒話桑麻。

我真心的希望。


貌似經常聽到這樣的想法,因為現在網上關於同性CP的分紅真的好多呀,腐女大軍追逐在這些粉紅後面讓人心驚,很多人在大呼,是不是有一天同性戀要佔領全世界了!


首先要說的是,親,你擔心的太多了。即使我們再包容,再覺得同志愛情浪漫,也不會把異性戀變成同性戀。去翻翻我其他的回答,或者看看一些研究,你就會發現,雖然同性戀的產生原因還沒有特別明確的解釋,但是學術界已經達成一種共識,就是性傾向是出生的時候就有的,成長的過程只不過是不斷探索和確定自己的性傾向罷了。


也許你會說,研究結果也許哪天就證明是錯的了呢!的確,這我無法反駁,但我想說的是,誰想做少數群體呢?誰想承受那些作為少數群體無法逃避的壓力?誰想被別人看做異類?在我們做選擇時還會因為遭受群體壓力而選擇服從大多數呢,更何況是經常受到歧視的同性戀。所以,可不要再說同性戀是一種生活選擇之類的話了。


但是有一點可以確定的是,如果我們都能接納和包容同性戀群體,那同志們出櫃的可能性會更高。當你發現身邊不斷有人出櫃時,千萬不要覺得同性戀增多了,而是願意出櫃的同性戀者多了。

有人會說,好吧,同性戀不是病,不是錯,這我能接受。但如果因為我們的縱容,讓這個群體不斷擴大,那人類豈不是要滅亡了,因為沒人生孩子了呀!


親,我只能說,你擔心的太多了。人類繁衍這麼多年,進化下來,就一定有著延續族群的能力呀!


再換一種說法,同性戀群體在人群中始終是少數。雖然這樣、那樣的調查所得出的同性戀在人群中的比例有些不同,有的說2~5%,有的說3~4%,有的說5~10%(了解具體的戳這裡同性戀者知多少?),但同性戀在人群中的比例一直沒有明顯變化,依然還是少數群體。


如果你還在關心同性戀不能有孩子的話,不如關心一下異性戀中的那麼多丁克家庭吧……


我們再換一種說法(換暈了小愛啊……)現在輔助生殖技術這麼發達,只要法律允許,同志們也可以有自己的孩子呢!因為有體外受精啊!而且生殖技術會越來越發達,也許以後就完全體外培育了,連代孕媽媽都不用了呢!


不過我們再說回來,你會擔心我們包容異性戀群體會讓異性戀越來越多嗎?說白了,我們還是深深被「多數的就是正常的」這樣的觀點影響著啊!


如果你還想知道更多,下面這些知識也許對你有用,或者可以關注我們微信公眾號 lovematterschina,獲得更新信息哦:

」荒唐的同性戀「治療」

二十五個常見同性戀誤解


歷史上的同性行為一直都存在,不論是男男還是女女之間,不論多麼嚴厲的法律或者社會規則壓力之下。但是同性性行為的人們未必認為自己是同性戀,他們可以把這個當做性遊戲,自己認為還是異性戀;或者反之同性戀也可以進行異性性行為。
例如同性戀者有異性性行為,且不認為自己是雙性戀的,有很多,而且除了很多被逼迫的不樂意的心理不爽的,也有體驗式的覺得還可以但還是同性更好的。
不認為自己是同性戀者的,也有很多同性行為,例如男性青少年們小時候的性遊戲,互相打飛機或者……也是同性行為。其中一部分會後來認同為同性戀或其他,而大部分會和妹子們開始互動。在特定的環境,例如男子學校、男子監獄、女子監獄、船上,也有很多同性的性行為。認為是異性戀者的人們過去現在(或未來可能)有同性性體驗的有很多。
人們可能進行兩種性別的探索,不論是因為計劃還是意外的經歷好的緣分。這可能是發生在青年時期,甚至有可能在中年以後。這樣具有探索精神的人不多,但是存在。
例如在巴基斯坦,女性的性禁錮很嚴厲,已婚男性有包養孌童發展同性性伴侶,以及其他各種同性性行為的現象。

性傾向不等於性行為,性傾向的自我認同和性行為有很大的關聯但未必統一。性傾向的概念在我國也就是幾十年的產物,但是同性的性行為一直都存在著,無法估計是增加還是減少。體驗了同性或異性性行為的人們,大多數仍然會有一個自我的身份認定,大多數會選擇異性,少部分是同性,這個比例應該不會增加多到異性戀變成少數。按照金賽的性傾向量表,每個人在同性和異性的吸引之間都有一個光譜排序中的定位(還可能發生變化),絕對的喜歡同性和異性反而是少數,大部分都是在這兩個極端維度之間。

未來的可能發展趨勢是,大部分仍然會和異性建立親密伴侶關係,但是結婚和繁衍的人可能會減少;同性性行為的概率會增加,但是認定是同性戀者的未必。這與其說是同性戀社會運動影響,不如說是人類性生活越來越多元的可能方向。

最後,即使是增多了,那也沒什麼,大部分人人不喜歡異性,人類有生育力,照樣可以繁衍生息的。


在回答這個問題前,需要先弄清楚兩個不同的概念。同性性傾向和同性性行為。


性傾向是指一個人持久的在情感、心理和性上面,被同性別的人所吸引,強調「持久」。而同性性行為帶有極大的偶然性,可能在特定的情景下異性戀傾向者也會發生。1948年發表的金賽性學報告顯示,「10%的男子一生中維持過至少3年的同性戀關係,37%的男子曾經與同性發生過性行為」。也就是說發生過同性性行為的人遠比同性戀傾向的人要多。為什麼會如此呢? 參考鏈接:金賽性學報告_txt下載


舉個例子比較容易明白。在中國,同性戀者絕大多數會與異性結婚,比如一個男同性戀者,他婚後要與妻子發生性關係,我們可以說他發生了「異性性行為」,如果不離婚,他極有可能,要持續不斷地與妻子發生性行為,但他的性傾向並不會因為跟異性發生了性行為而改變,我採訪過一些已婚的同性戀者,他們描述說,與妻子發生性行為時,閉著眼睛,靠想像另一個男性來完成,他們之所以委屈自己,是因為社會壓力下,不敢出櫃做自己。


我沒有找到社會態度友好與同性性行為之間的比對研究。但同性傾向強調「持續」對同性的情感和性吸引來看,我認為,社會寬容與否,對同性戀性傾向的人口比例不構成影響。在一些地方,就算同性戀會被處死,TA需要通過異性婚姻來偽裝生活,但內心裡,對TA構成吸引的,性衝動的,還是同性。


有些人在還沒有弄清楚自己的性傾向前,需要通過探索,了解自己到底喜歡什麼。現在的問題是,當同性戀者因為各種原因與異性發生性行為,被認為是「正常的」,受到鼓勵的,而當異性戀者發生了同性行行為,就會受到批評,因為,同性性行為被認為是不好的。儘管這樣的探索對當事人是有意義的。就像一個人不喜歡吃某樣東西,TA嘗一口會吐出來或者下次不去吃。在性行為方面,我們的社會文化過早的做了道德判斷,或者用文化恐嚇別人去了解自己。


目前全世界有21個國家同性婚姻合法化,還有10幾個國家同性伴侶合法化,並沒有研究表明,在這些對同性戀非常寬容的國家,同性性行為的比例增多了。而在中國,同性戀傾向者,很多人違背意願,被迫與異性發生性行為,說明我們的社會,對同性戀還遠遠不夠寬容。很多人,對這樣的情況視而不見。


結論:從已經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來看,並不存在對同性戀包容,同性戀的人口就會增加這樣的情況。


你以為你想當 Gay 就能(會)成為 Gay 嗎?
你對自己的性取向太缺乏看法了。

你以為你不同意別人當 Gay,別人就不是 Gay 了嗎?
就算真的看起來數量上有增多,最多只不過兩個原因:
1、因為社會的包容,更多 Gay 選擇了「出櫃」,冰山不再只是露出一角,數值自然會增大。
2、因為社會的包容,確實減輕了一些人對自己性向認同的「抗拒」,正確認識並接受自己就是個 Gay 的事實,因此數值也會增大。

上面說的 2,其實不管你是否「日漸包容」,其實他們都是彎的,說他們不是的,要麼在騙你,要麼在騙自己。


在回答這個問題前,需要先弄清楚兩個不同的概念。同性性傾向和同性性行為。

性傾向是指一個人持久的在情感、心理和性上面,被同性別的人所吸引,強調「持久」。而同性性行為帶有極大的偶然性,可能在特定的情景下異性戀傾向者也會發生。1948年發表的金賽性學報告顯示,「10%的男子一生中維持過至少3年的同性戀關係,37%的男子曾經與同性發生過性行為」。也就是說發生過同性性行為的人遠比同性戀傾向的人要多。為什麼會如此呢? 參考鏈接:金賽性學報告_txt下載

舉個例子比較容易明白。在中國,同性戀者絕大多數會與異性結婚,比如一個男同性戀者,他婚後要與妻子發生性關係,我們可以說他發生了「異性性行為」,如果不離婚,他極有可能,要持續不斷地與妻子發生性行為,但他的性傾向並不會因為跟異性發生了性行為而改變,我採訪過一些已婚的同性戀者,他們描述說,與妻子發生性行為時,閉著眼睛,靠想像另一個男性來完成,他們之所以委屈自己,是因為社會壓力下,不敢出櫃做自己。

我沒有找到社會態度友好與同性性行為之間的比對研究。但同性傾向強調「持續」對同性的情感和性吸引來看,我認為,社會寬容與否,對同性戀性傾向的人口比例不構成影響。在一些地方,就算同性戀會被處死,TA需要通過異性婚姻來偽裝生活,但內心裡,對TA構成吸引的,性衝動的,還是同性。

有些人在還沒有弄清楚自己的性傾向前,需要通過探索,了解自己到底喜歡什麼。現在的問題是,當同性戀者因為各種原因與異性發生性行為,被認為是「正常的」,受到鼓勵的,而當異性戀者發生了同性行行為,就會受到批評,因為,同性性行為被認為是不好的。儘管這樣的探索對當事人是有意義的。就像一個人不喜歡吃某樣東西,TA嘗一口會吐出來或者下次不去吃。在性行為方面,我們的社會文化過早的做了道德判斷,或者用文化恐嚇別人去了解自己。

目前全世界有21個國家同性婚姻合法化,還有10幾個國家同性伴侶合法化,並沒有研究表明,在這些對同性戀非常寬容的國家,同性性行為的比例增多了。而在中國,同性戀傾向者,很多人違背意願,被迫與異性發生性行為,說明我們的社會,對同性戀還遠遠不夠寬容。

結論:從已經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來看,並不存在對同性戀包容,同性戀的人口就會增加這樣的情況。


自古以來就有這種生物現象,在包括人類的任何一個動物群體中,它的比例都是基本上保持不變的,比如說在人類里保持了5%到10%。(人的力量微乎其微)


對同性戀的包容是人類文明進步的表現。其根本原因是人類通過理性的探索得知了同性戀的形成並非心理疾病,而是自然形成的結果。既然,我們知道同性戀是自然形成的,包容同性戀又怎麼會讓同性戀增多呢? 即使是增多,那也是他們本身性取向就存在問題,只是在一個包容的環境里敢於面對真實的自我而已。

至於同性戀婚姻合法化問題,這個顯然比包容同性戀要複雜的多。雖然像李銀河一類的性學專家贊成同性戀合法化,甚至用人權、人道主義等大帽子來論證同性戀的合理性。但同性戀婚姻合法化牽涉到更廣泛的社會問題。

性別、婚姻是社會文明的基石,是人類文明得以傳承的根本。無論社會如何變革,最基礎的東西都不能隨意變動。人類經歷過原始生殖崇拜的母性社會、奴隸、封建時代的父系社會,再到今天的男女平等社會,不管性別的地位如何變遷,性別婚姻的基本形式是沒有變化的。

男女婚姻構成了人類繁衍生殖以及文明傳遞的基本倫理。顛覆這個基本倫理,不止是生育繁衍本身的問題。還有很多微妙的細節。

去年鳳凰衛視做一個關於同妻(同性戀妻子)的記錄片,據一些數據顯示,中國的同妻可能達到100萬之眾,如果這個數字靠譜,那麼中國同性戀男性應該在100萬以上,加上女同性戀,這個數字會上兩百萬嗎?

想像一下,如果同性戀婚姻合法化,會有上百萬個家庭是由同性組成,生育、養老、收養孩子後的教育及心理成長都是非常嚴峻的問題。同時可能存在更龐大的借種生子、借腹生子現象,這些問題會比同性戀和異性戀結婚後的問題更嚴峻更難以處理。

是不是因此我們就反同性戀了呢?並非如此。

應該有一個"度「。

做一個比喻,我們誰都認為做愛是天賦人權、本能需求的一部分。可是為什麼我們不主張在大街公開進行性愛呢?我們並不是禁慾者。我們是進化了的,有了高度文明基礎的人類,而非非洲草原上的動物。人類有長時間文明進化奠定下來的基本倫理底限,突破了這個底限,便會有更多的混亂出現。

所以,包容同性戀就好。至於同性戀婚姻合法化,牽涉問題太多,需要從長計議。


嗯,先下結論再說話。
會。

一部分是因為對於同性戀的包容,越來越多人不害怕做出自己真實的選擇了。儘管絕對的異性戀和同性戀都是少數,大多數人都是在這兩個極端維度之間。但可以肯定的是,隨著對同性戀的包容,出櫃人數肯定會增加。
這也許算不上同性戀人數的「增加」,畢竟這只是被藏起來的事實而已,一直都存在。

第二部分,也就是更多人擔心的部分,模仿行為。
不得不說,同性戀的確有,被「矯枉過正」的傾向。
比如,這個題目下的這個回答:如何向小孩子解釋同性戀? - 心理學

「孩子,這就好比是磁鐵,一個是N級,一個是S級。你知道嗎?磁鐵是異性相吸,同性相斥的,所以當N級與S級相互吸引時,他們就會就會緊緊的擁抱在一起。而當同樣的磁鐵想要擁抱時,他們會互相排斥,這些排斥就是世界給他們的無形的阻力。所以,你想想啊,他們需要多大的力量與堅持才能跨越這些阻力擁抱在一起,而且時刻不能放鬆給自己的力量,否則他們就會在壓力下自動分開,所以你看到N級與N級或者S級與S級擁抱在一起時,你要學會以祝福的眼光來看待他們,因為你知道的,媽媽曾經告訴過你,他們擁抱是多麼的辛苦與不易。」——江哥哥

克服阻力,好偉大的樣子?可是愛一個人本來就是本能啊。強迫自己去愛自己不喜歡的人才更困難吧?
自由選擇自己的生活方式是值得讚揚沒錯啦,可是那種選擇異性戀的人做出的就不是自己的真實選擇了嗎?這種「自由」的英雄頭銜有沒有可能會吸引別人做出違背自己意願的行為呢?

合理對待就好。
愛異性,愛同性,愛雙性,或者,誰都不愛。我們都只是在做自己而已。學會做自己,應該要是一件被我們習以為常的事。

正如青杏在《同性婚姻合法化,然後呢?》漫畫里的那句:

人只有幾十年的時間,不要用自己的人生去綁架別人,也不要為了所謂的道德,被別人綁架。
我們在這麼遼闊的宇宙中,一個人出生,一個人死亡,總該要為自己活著。
見:如何看待美國最高法院裁定同性婚姻在全國合法? - 青小杏的回答


我就想知道大家怎麼解釋古希臘同性盛行,中國古代士大夫階層爭相效仿養相公,美國越來越多的直男不介意和gay發生性關係的現象。

對於中年婚後很久才發現自己也有同性傾向的人群,一些人為何可以斷定他們之前是被社會構建的異性戀,然後轉頭又強調性取向不會被社會構建?


兒童過早接觸性資料會產生模仿行為,也會模仿看見的電視劇男女情節。
那如果孩子生活在全是同性戀的環境里,性啟蒙由同性資料引發,為什麼斷定所有兒童都不會發生模仿行為?
性取向自帶抗媒體屬性?

的確性取向有天生的不會被影響的,但是這不能抹殺那些可能被影響的例子,得出性取向全都不可被影響的結論。


另外,如果同性戀比例高到一定程度,需要半數女性參與代孕才能維持繁殖規模,那麼女權就會參與進來。
現在民智開啟,女性可以懷孕次數少成本大,也不可能有太多女性願意做代孕。
到時候這肯定是個問題, 不要說繁衍不重要,這是骨子裡生物本能,不會因為政治正確就不被人類在乎了。

雖然這情況基本不可能,畢竟人類是有性繁殖。

反對「真直掰不彎,能彎的就不是直,是雙」觀點。
這根本是為了彌補過於武斷的「性取向絕對天生」而強行將不符合自己認定規律的例子套進自己邏輯的兜底條款。
和「分手的都沒真愛過」「喜歡男人的男人肯定是娘炮」「能吃胖的都是基因而非後天問題」等等荒謬邏輯完全一樣。
先預設性取向不可能改變,所以那些改變的例子一定是他們自己後知後覺騙人騙己,一定是他們是雙,所以性取向果然不可能改。
嗯。。。「完美」的邏輯。

同性戀成因目前還沒有定論,我們無法確定一個性取向發生變化的人之前到底有沒有潛在傾向。
(目前成因一般認為有激素基因等先天因素,也有父親與子女關係疏遠,第一次性經歷對象等等後天因素。
哪種因素是決定性的,因每個人生理,環境,經歷都不同,所以也是因人而異,沒有統一標準和定論的。)


一些平權者總強調性取向皆天生絕不可能改變,到別處又強調中國歷史上同性風氣盛行,自相矛盾,只片面宣傳對自己有益的「偽科學」。

PS.不認可掰彎行為是愛的表現。


我是左撇子,每次吃飯的時候我會注意坐在左邊角落或者菜道右邊,因為我知道我的習慣可能會和右撇子打架,給別人添麻煩…
我不會因為我是左撇子而感到不合適,也不會因為大家都是右撇子而改變自己。
然而另一方面,我更加不會因為我是左撇子就覺得我比別人聰明或者比別人高一等。
總之就是我知道我和別人不一樣,但我沒覺得我自己特別,習慣不同而已
我覺得同性戀亦然,你要知道自己可能會給別人帶來困擾,注意點就可以了,不必為此擔憂,但要是為此感到驕傲或者覺得自己高人一等,那就是找抽了…


「社會已經很包容同性戀了!」「大家都是平等的,沒有覺得你們不一樣。」「你們都是正常人。」「你們人接觸起來都還好啊!」

這樣的話,從我和我異性戀的朋友嘴巴中說出來,自然又流利。

「那你們怎樣做愛呢?」「你們是不是都很有錢,都很會玩?「」你們是不是在自己圈子裡從來不缺朋友?」「你們是不是一個看臉的群體?」「你們的生活是不是很混亂?」「你們為什麼就會愛上同性呢?」

這樣的話,我當然不會說出口,因為我已經給自己貼上了「友愛、寬容、進步、和諧」的標籤,這些標籤不允許我問出這樣的話,即使我心裡的疑問比上述的還要多,我還是擺正自己,裝模作樣地感嘆道:「你們和我們一樣,沒有什麼不同,讓世界賜予我們相同的愛吧!」

這就是整個社會對「包容」一詞的畸形理解,我遠遠地看著你,不關心,不接近,你繼續保持你自己的個性和性取向,我也繼續保持著我的偏見和歧視,大家井水不犯河水,這就是包容,也是大眾能給得起的寬容。

之所以對你包容,是希望你離我遠一點,這應該是很多人對於包容的狹隘理解。

對於大部分國人來說,對於同性戀的態度,是很自然地拔高了自己的姿態的,但總是心口不一。在自媒體和國外同性運動爆發的今天,如果你敢大聲說出自己對同性戀的不滿,是會招到周圍人的鄙視的,「愚蠢、膚淺、落後、」這些標籤會隨即而來,即使你的內心根本都不是這樣想的,為了顧及自己的形象,在媒體和社會輿論的要挾下,還是會強迫自己說出言不由衷的話。

就跟我一樣,在沒有接觸到同性戀時,我懷抱著一種「悲天憫人」的態度,想像著自己做為新時代進步的女性,應該跟上社會發展的步調,對這個群體給予一定的尊重和理解,同時也是向周圍人標榜,你看我多進步,我多關心社會群體,我多麼有內涵,但我就是和大眾一樣,扛著一面「社會進步」的大旗,聲勢浩蕩地走在前頭,卻在陽光曬不到的地方繼續無視著,或者是繼續歧視著。

所以你看,包容的畸形運用不僅是在異性戀人群對同性戀人群之間,甚至在異性戀人群和異性戀人群之間同樣存在,就像一座還在休眠的火山一樣,表面看起來一片美好,但是底下暗涌的猜忌與懷疑,歧視與不滿,都如沸騰的岩漿一樣蠢蠢欲動,等著合適的時機一觸即發,唯有距離能使得這種緊張的局勢稍微緩解一下,這裡的距離就是上文提到的「包容」的畸形運用。

和同性戀朋友聊天,她說的最多的詞是孤獨,即使在異性戀的社會裡面同樣存在此類情緒,但對於同性戀的人來說,他們選擇的傾述的渠道是很少的,絕大部分都局限在圈子之內,所以隱秘的變得更加隱秘,偏見的變得更加偏見。

一個群體的誕生,會模糊了個人的所有的個性和品質,所以大眾常常會以一個群體來表示一類人,當被歸到同性戀這個群體時,你個人的性格和品行,都在大眾眼裡定型了,你唯有十分出類拔萃,才能稍微爭取一點話語權。

在寫文章之前,我試著查過一些資料,想統計一下國內到底有多少同性戀人群,但是遺憾的是沒有很官方的數據出來,這說明,在相當開放的今天,要站出承認自己是同性戀,仍然是一件很難的事情。這不是在「平權」二字的庇佑下就能幹出來的事情,這需要考量,也需要時間。

之前蔡康永在奇葩說上情緒激動地提到過同性戀的事情,聲稱自己有時候也感覺很孤獨,並表明自己不是怪物,也不希望大家把同性戀人群看做怪物。看到這麼一位可以說是德高望重的人講出這樣的話,我還是感覺震驚。他的成就,是很多普通人難以企及的,但因為他是同性戀,他在做出成就的路上不僅要付出更多,也要背負更多,但是一旦涅槃,定是光芒萬丈。

所以出現在公共視野里的同性戀人群,總是那麼耀眼,顏值高,談吐氣質佳,有個性,有想法,有創造力,得到了很多人的喜歡和擁護。

蘋果CEO蒂姆·庫克

《水果硬糖》女主艾倫-佩姬

美國脫口秀主持人Ellen Degeneres

德國自由民主黨主席基多·威斯特威勒與「男友」邁克爾·穆隆茲

柏林市長克勞斯·沃維萊特

《妙警賊探》男主角Matt Bomer

《越獄》男主Wentworth Miller

一方面來說,確實是同性戀者平權的一大進步,另一方面來說,因為同性戀者畢竟是小群體,出類拔萃的幾個人抬高了大眾對他們的期望值,一個很正常很普通的同性戀者又會遭遇到另一層面的歧視,可以說,在同性戀群體裡面,「階級劃分」可能更嚴重,「馬太效應」更強,優秀的更優秀,平庸的更平庸。

這當然在異性戀的社會也會出現,但因為基數太大,異性戀的群眾就認為自己所在的群體是正常的,把自己當做標準,把其他小群體當做異類。所以你要一個同性戀者講出對異性戀的看法,很少有人會去注意,反過來,異性戀不僅對同性戀者投來異樣的眼光,同時也會無形中提出要求,儘管大家都是平等的存在,這就是群體的力量。

我身邊有同性戀的朋友,直到前幾天一次的深談,才發現自己身上的「愚蠢」性,這無可厚非,同性戀群體會發生的事情,同樣會出現在異性戀人群身上,只不過因為性取向的問題而被過分曝光,所以標籤化才會更嚴重,兩個群體之間的隔離也會越來越強。

記得有個同性戀朋友說過,她會先喜歡一個人,再去喜歡看她的性別,她說不定以後還是會喜歡男孩,但是前提是愛的是這個人,而不是這個人的的性別。

我的偏見和歧視就是在跟她們的接觸中一點點減少的,我仍然是一個堅定不移的直女,但我希望我的同性戀朋友們能夠大膽地愛,強烈地生活,雖然現在的情況下,我也並不建議T們勇敢地出櫃,但我希望我們都是幸福的,並且無畏的。


能被證實,調查數據會顯示有更多的同性戀,但這種證實的真實性有很多問題,比如說這些增加的同性戀數量是因為社會包容同性戀的風氣讓更多的同性戀願意接受並承認自己是同性戀,還是因為包容的風氣讓可能被壓制的同性戀得到發展.
而證偽的難度則非常大,你沒法列舉所有導致同性戀增加的可能性並一一排除只剩&<同性戀婚姻&>合法化影響這一個條件,也就是沒法做雙盲試驗.
但這個並不需要證實或者證偽,起碼這種可能導致"包容的風氣"的總是好的不是嗎?


肯定會啊。舉個例子。因為社會對同性戀特別否定。於是很多同性戀者不敢自我承認,或者不敢出去搞基。然後同性戀「行為」就變少了。
同理,參照古希臘,人人都搞基,實際上天生的同性戀(包括雙性戀)在男性中撐死比例也不會超過百分之十。但為什麼古希臘人人都搞基呢?因為當時大家都認為異性戀是為了生育,是一種腐敗功利的感情。同性之間才會有精神之戀,同性之間才是神聖的。
還有漢朝、以及宋、明清、很多大戶人家家裡都養孌童。為啥?不一定大家都是正太控或者同性戀,只是因為這種行為在當時被當做風雅高貴上檔次的性消費,就像現在的土豪干外圍一樣
所以,我們終究是被社會主流意識推動的棋子而已。人類更多地選擇同性性行為還是異性性行為,起最主要作用的並不是我們天生的性向,而是社會的主流性傾向。
至於社會對同性戀越來越寬鬆的環境會不會導致「同性戀」的增多?這個我個人認為影響是極少的。

對當下排名第一的 @gayscript 的答案提出註解。首先,包容不一定是在你做錯事情的前提下,如果我明明有打擊你的能力,而你確實引起我反感了,我卻沒有打擊你,這也可以理解為一種「包容」,現在異性戀仍是主流,但是他們沒有向一些年頭以前對同性戀群體進行迫害了(至少迫害程度大大降低了),對某些仍然反感同性戀行為的群體而言,他們已經做了「包容」。
這麼說很多人會不服氣,但社會現實就是這樣。


過於包容同性戀的風氣,將會導致同性戀的增加?
會。

首先聲明: 我尊重同性戀者

看到評論里有些人認為「同性戀是天生的」。這種觀點基本有兩個方面,一種是「宿命論」,另一種是「基因論」。
「宿命論」這種唯心主義色彩的觀點不太有科學性,就不多說了。而「基因說」一直未得到證實,也未受到有力的證偽。但是,即使基因是同性戀形成的原因,也不影響人的後天行為同樣會導致同性戀增加。
關於後天行為影響同性戀的形成,李銀河《同性戀亞文化》里提到過關於第一次性經歷對此的影響:
有調查對象明確提出:"第一次性經驗極其重要,如果是發生在同性朋友之間,就可能終身同性戀。"我們對這一點的理解是:由於首次性經驗事關重大,印象深刻,當事人有可能就此將性快感與同性對象聯結在一起,難以再將二者分開,尤其當這一經歷發生在早年生活當中。……克里克在《男性》一書中指出:"早年的同性戀經歷對性本能有深遠影響"(克里克,第223頁),在我們看來,其道理就在於此。
  調查對象中的一位在談到自己性取向的形成原因時,極其強調首次性經驗的重要意義。他上中學時追求過女孩,應該說在性角色認同上已有一定火候,但是後來因偶然機會有過一次同性戀經歷,隨後雖一再克制自己,仍難奏效。在壓抑自己達四五年之後,心理上仍舊"一直渴望",最後終於再次開始同性戀生活方式,以致完全陷入其中,難以自拔。

總的來說,社會因素一定是同性戀形成的原因之一,而「同性戀天生」的觀點也存在看待人的性行為時之僅僅著眼於其生理性而無視了社會性的疏漏。

評論里還有一個觀點是「對同性戀的包容只是讓之前隱秘的同性戀日漸公開,這種公開使得可知的同性戀數量增加了,同性戀事實上沒有增加
這種觀點是不科學的。不可學的原因也正是我對於題主這個問題的答案。

首先明確一下同性戀的含義,我們把什麼樣的人界定為同性戀,因為無數的相關研究中至少有幾十種不同的界定。我們一般所認為的「同性戀」是指性取向為同性的人。
而性取向的形成是如何的呢。性心理學者Savin Williams認為性取向的形成包括兩個方面:自我標識和表露。
自我標識簡單的說是指在自己內心形成且確信自己的性取向。
表露則一般是指公開自己的性取向。
有人通過訪談的方式做了一個「關於男同性愛者情感同一性的個案研究」,這個研究里所說的「情感同一性」是「個體同一性」的下位心理學概念,簡單的來講就是自己穩定的人格在情感方面的體現。
他們的研究得出了這樣的一個關於男同性愛者自我標識發展的關係圖:

如圖。我們假想,如果社會形成對同性戀完全包容和認同的風氣,那麼同性愛者在「最初的行為和想法」後將更少的經歷「困惑掙扎階段」,也不會有「克服因同性愛身份產生的疏離感」這一介入因素,因此他們會更快的從簡單的「最初的想法」和或許是鼓勵發生的「意義事件」形成的「模糊意識」進入身份假定→自我標識→表露→形成同性性取向。
所以,這意味著在更開放更包容的社會風氣下,同性性取向的形成將越來越簡單和容易,苗頭在上面被「扼殺」的人越來越少,最終形成同性取向的人也就越來越多,同性戀的數量固然也就會增加。


會。很多有同性傾向的人,之前都壓抑了,現在可以盡情釋放。我覺得挺好。


對同性戀的包容,只會讓曝光的同性戀更多...


我能說當藍宇,《斷臂山》之類發行後,增加了多少青春期看了就去嘗試的初中大學生嗎?!

答案是肯定的。 但是不是對同性戀的包容,而是信息的擴散傳導肯定,不同人去做的嘗試……

天生的很難變。

Bi的肯定多起來的,個人認為對計劃生育作用不大。


對同性戀的包容,使得一些認為自己不正常的人發現自己是正常的,可以被社會接受的,於是修正了認知,提高了自信,緩和了負面情緒,減少了心理問題的發作機會。所以,從表面看同性戀多了,可是性變態減少了,這是個好事兒。

有趣的是,也許是矯枉過正,同性戀和雙性戀已經變成許多年輕人的時尚,一些明明取向正常的人也硬說自己是同或者是雙,特別是經歷一些戀愛挫折後。這種偽同性戀行為,一定程度上也虛增了同性戀的數量。


以前在回答問題同性戀者與其受到的家庭關愛多或少有關係嗎? 的時候畫了個圖自己借用一下:

目前有大量研究證明人的性取向是天生的,不可改變的,其中一個觀點認為性取向不是個非黑即白的判斷,而是個類似0到1之間的數值,我想像中的人群分布比例如上圖所示,意思是0代表同性戀1代表異性戀,每個人天生都有一個確定的數值,假設人群大概峰值在0.8,但鑒於當前社會對同性戀的寬容度,數值大於0.2的很多都選擇跟異性結婚,比方說0.3的人結婚後還是可以過一般異性戀的生活,只是不那麼幸福而已。而數值在0.2以下的人基本上是無法跟異性過正常的夫妻生活(包括但不限於性生活),這部分人如果迫於家庭與社會壓力與異性結婚則會產生無辜受害的同妻同夫。
兩端的人群基本上是不可能因為外界因素改變性取向方向,而中間人群則屬於能同時接受同性行為與異性行為的部分,這是指天性部分,實際上這裡面大部分人都因為舊社會灌輸的思想而堅信自己是100%的異性戀。同性婚姻的合法化,表明至少政府承認同性戀非病非罪非惡,承認同性戀伴侶享有與異性戀伴侶同等的法律地位及權利義務等(暫不討論細節),理論上來說將來對孩子的教育應該是讓孩子在成長的過程中找到自己的性取向數值,中間數值人群可把自己定義為雙性戀,ta們可以隨意愛上任何人並隨意表達而不需要在乎對方的性別。
對同性戀日漸包容,不但會讓數值為0.3,0.4的人正確面對自己的性取向傾向,同時也讓數值為0.6,0.7的人(人群數量巨大)遇到自己心儀的同性時能毫無顧慮地改變自己的性取向方向並欣然接受,這方面來說,的確是會導致同性戀行為的增多,直到某個人人都能光明正大地追求自己幸福的正常水平,是的,當前的社會壓抑令同性戀行為處於一個不正常的低位。


推薦閱讀:

很多人心中經常有莫名的怨氣、怒氣,這是什麼造成的?
怎樣將文章寫得文藝而不是讓人覺得裝 X ?
有哪些長得比較逆天的人類?
你如何看待有文身的學生?
種族歧視的成因究竟是什麼?

TAG:同性戀 | 社會 | 社會心理學 | 同性婚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