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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媽媽媒體道歉:「我只是一個普通人江歌媽媽,有著愛恨情仇的媽媽」你怎麼理解?


江哥媽媽的善良,再次襯托出劉鑫的邪惡。面對既成事實,普法君覺得江哥媽媽該將槍口對準劉鑫了:既然你案發後玩「躲貓貓」,那好,道義上我沒法撼動你,但我可以利用法律來懲罰你,讓你為自己自私自利的行為買單!普法君針對此問題的觀點如下:

1、劉鑫媽媽已經竭盡所能,該休息一下了。

從案發到網上曝光劉鑫惡行,再到往返日本跟蹤審判流程,直到審判結果出爐,堅強的江哥媽媽用自己柔弱的雙肩,擔起了萬鈞重擔,支撐她的不外乎一點:為自己的生命之柱(愛女)討一個說法。

面對主犯20年刑期的判決現實,雖然與江哥媽媽期望的死刑有所差距,但這就是事實,江哥媽媽該休息了,因為你已經儘力了……

接下來,就該找劉鑫這個可惡的女人說道說道、討說法了。

2、劉鑫會不會涉嫌包庇罪?請大家討論。

此前,我們一直從道義上譴責劉鑫,但這種人似乎就是一塊「滾刀肉」:你們愛咋說咋說,我就這樣……

既然道義上你死乞白賴,那我們就用法律來懲罰你!普法君覺得,劉鑫在案發後的種種行為表明,她可能會涉嫌包庇罪!為何?理由是這樣的:

包庇罪,客觀方面表現為實施窩藏或包庇犯罪人的行為。

窩藏,是指為犯罪的人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的行為。當然,從這款內容看,劉鑫不具備作案條件,但是還有:

「除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外,向犯罪的人通報偵查或追捕的動靜、向犯罪的人提供化裝的用具等等,也屬於幫助其逃匿的行為……」

此案中,劉鑫雖然沒有直接提供住所、財物,也沒有直接證據證明其向犯罪嫌疑人透露偵查信息,但其在案發後的種種表現,涉嫌通過互聯網側面向罪犯陳世鋒透露偵查信息,讓罪犯在被抓獲之前,可以從容不迫的做好毀滅證據、做好各種應對措施等,案發後被捕的十多天內,罪犯可以做很多訴訟準備工作了!

3、劉鑫民事責任肯定跑不掉。

這個觀點普法君一直堅持,江哥的生命健康權遭到侵犯,她的死與劉鑫有著直接聯繫。這是其一。

其二是,案發後劉鑫一直躲著不露面,任由江哥媽媽一人獨自承受痛苦,這種精神折磨是很慘無人道的。

因此,無論從法理、情理來講,劉鑫的民事賠償是百分百逃不掉。

因此,按照中國法律「屬人管理」原則,江哥媽媽可以在老家對劉鑫提起訴訟。

但普法君覺得,公訴機關最好能介入,讓當事人之一的劉鑫能接受刑法處罰。

當然,打擊劉鑫個人不是目的,而是想通過司法力量,凸顯法律威嚴、弘揚人間正氣,讓正義得到彰顯,讓邪惡得到懲罰……

如果你贊成普法君的建議,請轉發。

《普了次法》,法律界的清流,打造有態度的脫口秀。關注就給你好看。


謝謝邀請、

最近關於江歌案件的文章、新聞鋪天蓋地,我想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我們想振臂高呼,想看到人性的溫暖、想挽救社會上某些人破碎的良知。

昨天看到一篇文章,文章里的江媽媽拒絕別人對她喊出媽媽,她說歌子是她的唯一。網友叫她媽媽,她知道網友們懷著最大的溫暖,想送給她一份力量。善良,是竭盡所能為一個可憐的人送上溫暖。但是江歌媽媽的堅強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女性本柔,為母則剛。

法庭上江歌媽媽提供了一份錄音,錄音里是與女兒的最後一通電話,女兒告訴她跟她同住的朋友劉鑫的前男友是個小人,糾纏不清的,還四處打聽他們住址。江歌媽媽告訴她:寧可得罪君子,不要得罪小人,你可別激怒他。

這段錄音里,我總算明白,江歌為什麼會這麼善良:有這麼深明大義、善良溫柔的媽媽,江歌又怎麼會不善良。首先,江歌收留劉鑫媽媽一定是知道的,因為收留劉鑫惹上麻煩,媽媽也是知道的。她沒有自私的讓女兒遠離潛在的危險,她只是不停囑咐女兒不要正面衝突,保護好自己,心底卻還是讚賞女兒善良仗義的舉動的。

……

我寫不下去了,聯想到劉鑫的做法,我又是一腔怒火。江歌與媽媽都將善良錯付,在天堂的江歌希望你不要知道死後的事情,仍舊開心溫暖的活在另一個世界。江歌媽媽希望你的餘生沒有傷痛,放不下也請不要執著於仇恨。至於劉鑫,我希望她醜惡的面目永遠會被人記住,請過得凄慘一些。



理解江歌母親的心情,只是不理解她如此的不依不饒,繼續瘋狂是為哪般?是要借網路的力量逼迫劉鑫自殺?還是借網路力量道德上繼續對劉鑫千刀萬剮在精神上折磨劉鑫?也許兩者都有吧!

兇手陳世峰得到了法律的制裁,劉鑫也有責任,我一直在思考一個問題,劉鑫是不是罪該萬死?想了好多天,我覺得劉鑫罪不至死,雖然她確實有責任,也一直在推卸責任,推著應該有的擔當,可我覺得江歌母親一直利用網路對劉鑫這樣千刀萬剮的人身攻擊是不是就是合理的?理性來說不合理。

雖然江歌母親和網路有千萬個理由譴責劉鑫,但別忘了網路不是法外之地,誰也別站著說話腰不疼,誰要是覺得劉鑫該死,那就去替江歌母親制裁劉鑫,那法律上是不是也因為你是伸張正義而不會制裁你?對你網開一面?

如果沒有去制裁劉鑫,那就讓江歌母親親自去制裁劉鑫,然後網路籤名支持江歌母親,江歌母親是不是就不會受到法律的懲罰?如果都不願意親自去做,那就一切交給法律來裁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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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新聞里經常曝光有不負責任的父母,但是大多數父母真的很偉大啊。

對於太多父母來說,她們的孩子真的是高於自己生命的所在。失去真的是剜心的疼。

我有一個親戚,懷孕五個月,突然肚子里發現有腫瘤,醫生非常強烈的建議流產,認為可能會危機她的性命,大家都支持她打掉,哪怕她這輩子可能都不孕不育。

可是面對,這個還沒出身的孩子,她都捨不得啊,最終躺在醫院,苦苦哀求醫生,感恩最後母子平安。

我那時候高中,汶川地震,學校因為年久失修,天災人禍一下垮塌後。有幾個畫面我一直難以忘懷。

一個就是看見垮塌後,直接暈厥崩潰的父母們。

我還記得雨夜中,看見同學的媽媽趕來,詢問,你看見我的孩子嗎?她有沒有逃出來的眼神。我們告訴她沒看見時,她的絕望。

地震後,去看望死去的同學家中,他們的母親拿著孩子的學習機問我,反正也沒用了,讓我拿回家吧還有之前綉完沒來得及給孩子的鞋墊,你們都拿去吧。

有個父親,把孩子的東西都全部送了或者銷毀了,因為看見就會一直想,一直心疼。

他們都被埋在了離家很遠的萬人墳墓里,有個墳墓的水果總是新鮮得,因為她的媽媽說,我的孩子最喜歡吃新鮮的水果,我必須得定時給她更新。

因為涉及到教學樓後期檢查的不合格,他們大多數人又奔波上了上訪的路程。失去了唯一的孩子後,維權似乎成為了她們唯一的訴求。

所謂天災人禍都是如此,何況江媽媽還面臨的僅僅是人禍,還是一個必須眼睜睜看著兇手不能死去的人禍,我真的很佩服江媽媽一路堅持到現在。

我一度覺得是為了江歌才讓她可以堅持,堅持到今天。

她有什麼值得道歉的?她的孩子被殺害了,她的孩子沒有做錯什麼,她的孩子平白無故的就死去了,而她面臨的是兇手的僅僅20年。面臨的是一遍遍後悔,我是不是有一萬種辦法避免這場悲劇,為什麼死的不是我啊。讓我替孩子受罪的痛楚。

是餘生不斷的重複回憶,是每一次看見別人小孩又想起自己孩子的痛苦。

她不過是處於一個母親,做了應該做的事情,她只是沒有達到一些旁觀人所苛求的,完美受害人形象。

反而是一些營銷號,才應該道歉吧,再這個流量為王的年代,自認為獨闢蹊徑,高高在上的點評她人,你怎麼這麼沒素質啊,你怎麼可以在微博罵網友。

這種人血饅頭吃的開心嗎?


聯想一下最近出現的大批量的洗白劉鑫的文章,就能理解這句話了。說實話,自以為很明道理的網友因為江歌死了這麼久了,江歌媽媽還在「消費」江歌的死,這個還沒什麼,畢竟這部分網友可以說很忙,還要到處去噴其他人,當江歌案的文章在頭條頻頻推送給他,他覺得神煩(exm,你可以選擇不看啊!何必來噴江歌媽媽!),可是為劉鑫洗白的人我就覺得非常讓人噁心!劉鑫可憐?呵呵。自私,滿嘴謊言,小人!【微笑臉在此處】她可憐,那慘死的江歌算什麼?江歌媽媽白髮人送黑髮人算什麼?江歌媽媽只是個媽媽,女兒受無妄之災慘死,她在日本奔波不過是為了求得兇手判死刑罷了!江歌媽媽不是聖母,做不到女兒不明不白死了這麼久,還能開開心心看著兇手和幫凶逍遙!

劉鑫最噁心的行為不是膽小不是當時不敢出來,而是江歌死後她一直躲避的事實!拒絕出庭作證,後來被輿論逼出來還罵江歌媽媽!證詞三番四次的變,滿嘴謊言!一個劉鑫,一個黃淑芬,讓我見識到了人性本惡!


江媽在江歌一歲多的時候與丈夫離異,是她含辛茹苦幾十年將江歌拉扯成人。為了女兒的將來,江媽盡其所能,賣掉拆遷房遠送女兒留學。可以說,歌子是她的全部和唯一。

突遭橫禍、痛失愛女,這是何等的切膚之痛!理解了這點,就不難理解江歌遇害後江媽所做的一切。這是作為一個母親為女兒討回公道的奔走與呼號,包括對劉鑫與劉家的聲斥申索。其中,也許她有過過激的語言、有過失態的行為,但都是一位無助母親愛恨情仇的自然表露。對於江媽的媒體道歉,與其說是道歉,實則是痛苦中一個母親的無助吶喊。

案子已經塵埃落定,其結果雖然與大多數人的情感預期有較大差距,但法律就是法律,它所考慮的除了情感,更多的證據。對於日本這樣一個幾近廢除死刑的國度來說,二十年的判決已經是預料之中的結果。我們要尊重法律的判決,包括江母在內。逝者己以,希望江母能早日從失女之疼的情感漩渦中走出來,過好自已的後半生,為女兒、為關注此事的千萬網民,健康地活下去,這應該也是九泉下善良、賢孝歌子的最大心愿。

對於劉鑫,雖然經過了東瀛的司法過堂,罪與非罪、其責均難以逃脫。案件的宣判,不等於審判的結束。無論民法的、道義的,還將對你審判!從你急不可耐的洋洋萬言博文中,雖然讓世人窺見了事情的發生髮展經過、包括事後迴避的原委。但是,縱觀全案,有些東西是永遠無法洗白的。如果良知未泯,請承擔起應負的責任,給江媽以慰籍、給江歌以交待。


謝邀。一,江歌遇害案在一年多時間後塵埃落定。"故意殺人犯"被判20年顯然不能服眾,儘管有450萬網友的簽名請願。對於深愛她的母親而言,除了失望就是痛苦,而這種痛苦將伴隨她一輩子。

二,劉鑫被評為史上"最佳損友",對她的譴責不會因為案件的結束而停止。她引發矛盾,"關鍵時刻"關上房門徹底激怒兇手,她在江歌遇害中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當然,這種女人不是個例,提醒大家交友要慎重。

三,陳世鋒既兇殘又愚蠢。分手本是平常事,可這個超級無敵神經病,死纏爛打不說,蓄意謀殺不說,殺一個無辜的路人甲算什麼回事。或許,他本來想殺的就是江歌,他認為是江歌導致了他和劉鑫分手。這種腦殘也不是個例,近幾年的新聞也見過幾個。

四,江歌有一個了不起的母親,一年多來,承受著巨大的痛苦,四處為無辜的女兒"討說法"。不管結果如何,案件已經是結束了,真希望她能早日走出"女兒被害"的陰影……


相信大家都是理解江媽媽的,我也是做母親的人



孩子也是我的全部



劉鑫這樣的女人,估計以後很難幸福,做出這樣的事,誰敢娶她


支持支持支持江媽媽,做母親的都很偉大


沒必要道歉,最初的出發點無非是想為遠在異國他鄉卻突遭橫禍的女兒討回公道,這是一個母親的本能反應,雖然很多時候對於熱點事件的關注已經遠超出了我們本身的控制範圍。

陳世鋒目前已經伏法,劉鑫也會在餘生不斷的面對世人的口誅筆伐,兩人無論是現在還是未來,估計再想安心的享受人世的安穩是無望了,目前的結局也算能告江歌在天之靈。

一個女人在面對困難和痛苦時還能勇敢的站出來發聲為逝去的女兒討回公道,您是最偉大的母親。

作為律師,日常工作中,類似的案件比比皆是,有些案件的處理結果可能還沒這麼理想。法律的懲罰是有限的,也是冰冷的,畢竟法律的最終目的並不是懲罰人,而是藉此來規範限制人們的行為,構建一個有序的社會。

未來的路還長,希望我們能一起走過!


我也是昨天才關注到這個事件,江歌是個充滿陽光的女孩,我感覺劉鑫的家人和她本人實在是不懂的人情冷暖,沒有一個有擔當的人,真讓人心寒,我們旁觀者都心寒了何況江歌的媽媽該怎麼樣的痛!道德上把人給扼殺了,思想行為是自私的,應該得到良心的譴責,「我只是一個普通的人江歌媽媽,有著愛恨情仇的媽媽」給我的第一感覺就是一個普通的媽媽天天也背負著失去女兒的痛苦,更讓她痛苦的是劉鑫一家人的冷漠,不知道感恩,不知道怎麼做人,不知道他們家人的心是死了嗎?江歌的媽媽我感覺內心及其無助!江歌的媽媽是一個深明大義的人,她不求別的只求劉鑫出來說句話,有這麼難嗎?以後還有誰敢和你劉鑫做朋友,誰敢娶你,誰敢接受你劉鑫這樣的家庭!社會輿論不害怕,害怕的是人的心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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