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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古代女人寧願自殺也不願意坐牢?


中國古代歷史上的刑罰非常的多,對待女囚犯的刑罰同樣也是非常多,在衙門的黑牢獄中,苦難最為深重的,恐怕要算是女囚了。古代對婦女的貞節非常重視。監獄之中男女混雜,骯髒黑暗,這是人所共知的。婦女一旦進了監獄,便成為獄吏、要想保持貞節,事實上是很難的。騎木驢:這種刑罰只針對女性,而且是對於那些陷害殺死自己的男人的女囚犯使用,為了殺猴儆雞,以此來警惕那些想要謀殺親夫的女性。其實這種刑罰並不是一種死刑,這只是一種附加刑,但是這雖然不會讓犯人立刻致死,整個過程往往比死刑承受的痛苦還要多,所以,往往還沒執行死刑,犯人就被折磨死了。笞杖:笞杖是中國古代使用得最廣泛的刑罰。一些朝代規定笞杖之刑是杖臀,即打屁股。若是婦女犯罪需用笞杖,也是杖臀。宋、元兩代都有去衣受杖的規定。到執行刑獎那天,原告一方事先選約集親友,一齊去到公堂,名曰「看打」。他們又花錢買通行刑衙役,在行刑時對受刑女子百般凌辱。

要是遇到好的獄卒,官員那還好,要是遇到變態的,三天兩頭來個女子刑罰,那更是沒法活了。而且,在監獄裡面,強姦,欺凌等事也不可避免,那種地方更是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的。只要想到進監獄後的待遇,對於當時的女子來說還是死了乾脆!還能保住名節!

值得指出的是,當時情況下,如果那家出了個女罪犯,對這個家庭來說,羞辱也是很大的,都抬不起頭做人,更何況如果蹲監獄的的非人待遇,那更是比死還要難受,因此,女子犯罪後自殺,其父母也是默許或者說不阻攔的,這一方面能保住自己的名節,免受非人的折磨,另一方面更為重要的是能保住家族的聲譽。


在2013年的時候,曾經有一本關於女子販而被抓到牢里的回憶錄,後來被拍成了叫女子監獄的電視劇,在這部電視劇里,美國人對監獄到底是個什麼樣子有了一個初步認識。但是在我們中國人看來,女子監獄聽起來就很晦氣,代表著一個人的墮落和不要好。並且在我們的古代,女子監獄是更加的噁心,使犯罪的女子被殘忍折磨。

監獄從遠古時期就存在了,本來那時候的原始人把獄用來巡洋野獸,一般都是柵欄或者洞穴,後來過了一段時間,氏族時期,他們就用獄來關那些俘虜,讓他們為自己幹活,賺錢。於是獄在慢慢進化,慢慢發展最後到有了國家之後,就出現了監獄,也理所當然成為國家機器的一部分。

一開始,在監獄裡的只是一些不幸打仗失敗的俘虜,後來百家爭鳴中的法家思想影響統治者,最後監獄裡就多了犯罪的人,漢代的時候,可以算是監獄發展的面積最廣的時期了,雖然天下太平但總是有人不安分,不安分的人有男也有女,所以要把很多人都關進去。那男女犯人是要分開關還是放在一起關呢,當然是分開關,如果把他們放在一起關,那還可以叫坐牢嗎?簡直就是大大的福利啊。

所以為了避免男女一個監獄,春秋戰國就出現了單獨給女犯人設立的監獄,可是春秋戰國的女子監獄並沒有太大問題,有問題的是宋朝的女子監獄。我們可以在宋代刑獄明細中看到很多女子如果要被關進監獄,一般都會在被抓進去之前就自殺畏罪,這就很奇怪了,因為坐牢可能不會死,可以保一條命,但是他們卻選了自殺,為什麼?其實是這樣的,女人進了監獄之後,會受到很多非人的折磨,甚至比男人受到的還要變態,很多女犯人承受不了這樣的虐待,還不如自殺一了百了。

在古代男尊女卑是很正常的,女人的地位甚至可以低到被當作貨品賣來賣去,但是因為古代女人思想保守,所以她們肯定成受不了這樣的身心折磨,那麼她們就只能選擇活活餓死,尤其是在宋代,儒家思想成為主流,如果女人犯錯上公堂被打板子的話,就必須要脫了褲子,看過電視的都知道,公堂外面都會站很多街坊,那得是一件多丟臉的事情啊。誰能承受得了別人茶餘飯後的討論點都是關於你剛剛乍現的春光啊,這實在是古代女子的噩夢。


中國古代歷史上的懲罰十分的多,對待女罪犯的懲罰相同也是十分多,在衙門的黑牢獄中,磨難最為深重的,恐怕要算是女囚了。古代對婦人的貞操十分重視。監獄之中男女稠濁,骯髒漆黑,這是人所共知的。婦人一旦進了監獄,便變成獄吏、要想堅持貞操,事實上是很難的。

騎木驢:這種懲罰只對於女性,並且是對於那些栽贓殺死自個的男子的女罪犯運用,為了殺猴儆雞,以此來警惕那些想要謀殺親夫的女性。其實這種懲罰並不是一種死刑,這僅僅一種附加刑,可是這儘管不會讓監犯立刻致死,全部過程往往比死刑接受的苦楚還要多,所以,往往還沒執行死刑,監犯就被摧殘死了。

笞杖:笞杖是中國古代運用得最廣泛的懲罰。一些朝代規則笞杖之刑是杖臀,即打屁股。假如婦人違法需用笞杖,也是杖臀。宋、元兩代都有去衣受杖的規則。到執行刑獎那天,原告一方事先選約集親友,一齊去到公堂,名曰「看打」。他們又花錢打通行刑衙役,在行刑時對受刑女子各樣凌辱。

要是遇到好的獄卒,官員那還好,要是遇到反常的,三天兩頭來個女子懲罰,那更是無法活了。並且,在監獄裡邊,強姦,欺負等事也不可防止,那種地方更是叫天天不該叫地地不靈的。只需想到進監獄後的待遇,對於其時的女子來說仍是死了爽性!還能保住名節!

值得指出的是,其時情況下,假如那家出了個女罪犯,對這個家庭來說,侮辱也是很大的,都抬不起頭做人,更何況假如蹲監獄的的非人待遇,那更是比死還要難過,因而,女子違法後自殺,其爸爸媽媽也是默許或許說不阻撓的,這一方面能保住自個的名節,免受非人的摧殘,另一方面更為重要的是能保住宗族的名譽。

監獄從遠古期間就存在了,正本那時候的原始人把獄用來巡洋野獸,通常都是柵門或許洞穴,後來過了一段時間,氏族期間,他們就用獄來關那些俘虜,讓他們為自個幹活,掙錢。所以獄在慢慢進化,慢慢開展最終到有了國家以後,就呈現了監獄,也天經地義變成國家機器的一部分。

一開始,在監獄裡的僅僅一些意外交兵失利的俘虜,後來百家爭鳴中的法家思想影響統治者,最終監獄裡就多了違法的人,漢代的時候,能夠算是監獄開展的面積最廣的期間了,儘管天下太平但總是有人不安分,不安分的人有男也有女,所以要把許多人都關進去。那男女監犯是要分開關仍是放在一同關呢,當然是分開關,假如把他們放在一同關,那還能夠叫坐牢嗎?幾乎即是大大的福利啊。

所以為了防止男女一個監獄,春秋戰國就呈現了單獨給女監犯建立的監獄,可是春秋戰國的女子監獄並沒有太大疑問,有疑問的是宋朝的女子監獄。我們能夠在宋代刑獄明細中看到許多女子假如要被關進監獄,通常都會在被抓進去之前就自殺畏罪,這就很奇怪了,由於坐牢也許不會死,能夠保一條命,可是他們卻選了自殺,為什麼?其實是這麼的,女性進了監獄以後,會遭到許多非人的摧殘,乃至比男子遭到的還要反常,許多女監犯接受不了這麼的優待,還不如自殺一筆勾銷。

在古代男尊女卑是很正常的,女性的位置乃至能夠低到被當作貨品賣來賣去,可是由於古代女性思想保守,所以她們必定成受不了這麼的身心摧殘,那麼她們就只能挑選活活餓死,尤其是在宋代,儒家思想變成幹流,假如女性犯錯上公堂被打板子的話,就必須要脫了褲子,看過電視的都知道,公堂外面都會站許多街坊,那得是一件多丟臉的工作啊。誰能接受得了他人茶餘酒後的討觀點都是對於你剛剛乍現的春色啊,這實在是古代女子的噩夢。


監獄從遠古時期就存在了,本來那時候的原始人把獄用來巡洋野獸,一般都是柵欄或者洞穴,後來過了一段時間,氏族時期,他們就用獄來關那些俘虜,讓他們為自己幹活,賺錢。於是獄在慢慢進化,慢慢發展最後到有了國家之後,就出現了監獄,也理所當然成為國家機器的一部分。

一開始,在監獄裡的只是一些不幸打仗失敗的俘虜,後來百家爭鳴中的法家思想影響統治者,最後監獄裡就多了犯罪的人,漢代的時候,可以算是監獄發展的面積最廣的時期了,雖然天下太平但總是有人不安分,不安分的人有男也有女,所以要把很多人都關進去。那男女犯人是要分開關還是放在一起關呢,當然是分開關,如果把他們放在一起關,那還可以叫坐牢嗎?簡直就是大大的福利啊。

中國古代歷史上的刑罰非常的多,對待女囚犯的刑罰同樣也是非常多,在衙門的黑牢獄中,苦難最為深重的,恐怕要算是女囚了。古代對婦女的貞節非常重視。監獄之中男女混雜,骯髒黑暗,這是人所共知的。婦女一旦進了監獄,便成為獄吏、要想保持貞節,事實上是很難的。

要是遇到好的獄卒,官員那還好,要是遇到變態的,三天兩頭來個女子刑罰,那更是沒法活了。而且,在監獄裡面,強姦,欺凌等事也不可避免,那種地方更是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的。只要想到進監獄後的待遇,對於當時的女子來說還是死了乾脆!還能保住名節!

值得指出的是,當時情況下,如果那家出了個女罪犯,對這個家庭來說,羞辱也是很大的,都抬不起頭做人,更何況如果蹲監獄的的非人待遇,那更是比死還要難受,因此,女子犯罪後自殺,其父母也是默許或者說不阻攔的,這一方面能保住自己的名節,免受非人的折磨,另一方面更為重要的是能保住家族的聲譽。


監獄在原始社會就產生了,最早是原始部落關押戰俘的場所。而進入封建社會後,由於各項刑事律法的制定,對於犯了罪的人關進監獄。而犯罪的人不可避免的會有女人,那麼古代女子犯罪後,會是怎麼處置呢?

自漢代開始,儒家思想逐步佔據統治地位,男尊女卑不斷加強。女人逐漸成為男人的附屬品,不僅可以隨意欺凌,甚至明碼標價的買賣。尤其是到了宋代以後,封建倫理道德枷鎖深深烙在女人的身上,在「失節為大」「貞節牌坊」等思想禁錮下,女人將貞操看的比生命更重要。失去貞潔,或者說名聲上有損的女人不僅嫁不出去,無人敢娶,甚至無臉生存於人世。

據宋史記載,在宋代很多犯罪的女人,不管罪責大小,基本上在進監獄前都選擇上吊自殺。而這一切都是女人犯罪後,對公堂和監獄的恐懼!在古代,犯了罪上公堂,縣老爺審理案子,那都是要對犯罪人用刑,打板子的。而當時情況下,對女人是不講人道主義關懷的,跟男罪犯一樣,打板子的時候都要脫掉褲子,男的脫褲子那是無所謂。

而封建禮教嚴苛的古代,那是對女人最大的侮辱啊,直接將其私處暴於公眾。而且,當時審理案子,罪犯的鄰里鄉親們那都是在旁邊觀看,喝彩的!因此,女性罪犯一旦上公堂,被打了板子,甭管犯罪成不成立,回到家中,鄰居鄉親,會在你背後指指點點,討論你在公堂春光乍泄的事,對於十分看重貞潔的古代女子來說,那基本上活不下去!

因此,在宋代,女子監獄很少,裡面關押的女人就更少了,因為大部分在到監獄之前或者在公堂審理過後基本上在家中不堪屈辱上吊自殺了。這不僅僅是上了公堂打了屁股這麼簡單,最主要的還是對監獄的懼怕。古代女子是不能拋頭露面的,因此,女子監獄管理的那必然也是男人,進了女子監獄其實就落入一幫男人的手心裡。當時酷刑那是很多的,而針對女子的刑罰,基本上都帶侮辱性的脫掉衣服,這對女子來說簡直生不如死。

要是遇到好的獄卒,官員那還好,要是遇到變態的,三天兩頭來個女子刑罰,那更是沒法活了。而且,在監獄裡面,強姦,欺凌等事也不可避免,那種地方更是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的。只要想到進監獄後的待遇,對於當時的女子來說還是死了乾脆!還能保住名節!

值得指出的是,當時情況下,如果那家出了個女罪犯,對這個家庭來說,羞辱也是很大的,都抬不起頭做人,更何況如果蹲監獄的的非人待遇,那更是比死還要難受,因此,女子犯罪後自殺,其父母也是默許或者說不阻攔的,這一方面能保住自己的名節,免受非人的折磨,另一方面更為重要的是能保住家族的聲譽。

古代對女人的清白看的特別重,筆者曾經聽過一個故事,說是一個婦人打水的時候被一個男子拉了一下胳膊,回去咔嚓就把胳膊鋸了,以此劃清界限,也是夠可怕的,不過她們實在是不這樣也不行,不丟了胳膊就得被逼著去死,還能怎麼選擇。諸如此類還有,老公死了,除了有孩子的,就得被抬著去燒死。所以,在周圍所有男人的洗腦下,女人們自己也特別珍重。可是,有那麼一個地方,就是專門毀女人清白的,就是古代的監獄。

一進監獄呢,所有的女犯人都不得不接受所有男獄長,小吏的人身審閱,話說雖然犯了罪,但是要保持基本的隱私權的,可是他們才不管,而且完全認為這是合理的,套用一句經典的話,就是,你有本事犯罪,你就得有本事讓我欺負,。正是基於這樣的內幕,當權的官員出於一點點的仁慈之心,一般不把罪比較輕的女性收押,如果是因為連坐 ,就在家裡受刑,受詢,這是屬於極其幸運的 。

而大部分女犯人,都會由官媒婆看管,經常聽說容嬤嬤的演員經常被人罵甚至動手,當然是因為人家的演技好,而這個官媒婆就是比容嬤嬤都厲害百倍的人物。她處理新報道的女人就是先進行飢餓示威,然後一言不合就拉出去打一頓,而且還不讓這些人睡覺,如果還有不聽話的,乾脆倒立著再打一遍頓,總之各種手段來一遍,就是要讓她們生不如死,反正古代的這些老女人大概就是被貞潔觀念束縛太久,太寂寞了,所以各種變態吧。

還有一些罪比較重的,比如做賊的,就是關禁閉。而那些潘金蓮似的二奶人物就更是會遭到非人的待遇,為啥,哪個比如花還美的會去當小三,所以被衙役看上就是很正常的事,雖然她們做的不是什麼乾淨的事,可也耐不住這麼多人折磨,再加上輿論和心理的壓力,只好一死解脫。

古代的女犯人都這麼在意自己的名節,如今有些人卻為了某些東西出賣自己,實在是可悲。


說到監獄的起源就很早了,獄最早是遠古圈養野獸之類的柵欄。在演變到後來,主要是關押一些戰敗的人。等到法家思想發展起來的時候,就開始用來關押罪犯,在漢朝的時候開始興起。但是,自古以來犯人有男有女,可總不能把他們關押在一起吧。要不然的話,男性罪犯又該在牢里二次犯罪了!

往上看我的名稱和介紹,有驚喜偶!

因此,在東周的時候,就有開始由單獨的女子監獄。在宋朝的時候有相關記載,很多女子犯罪後,還沒等得及官兵去抓捕,很多就已經自殺了斷啦。這又為何呢?因為女性在古代的刑罰中,所要遭受的折磨遠比男性還多!古代刑罰之重會讓人完全不想活了,可女子遭受的痛苦還不僅僅是身體上。精神上的才是關鍵,古代主要是男權社會,女子地位是很低的。很多女子寧可自殺,也不願丟掉貞操。再加上一些三從四德之類的思想約束,就讓很多女子更加無奈。古代女子一旦成為囚犯,就是一件非常悲劇的事情。為何這麼說呢?很簡單,只要女子犯罪,就得上公堂,打板子是在所難免的。要知道,是扒下褲子打板子的!堂上堂下可是站著不少人圍觀的,事後大家對你品頭論足、說三道四,哪還有臉面再見人啊!因此,很多過公堂的女性,因忍受不了其侮辱,寧願選擇自縊。特別是在明宋兩朝,對於女子犯罪所制定的刑罰,基本上都和侮辱脫不了干係。所以很多女子最終不是死於刑罰,而是為了貞潔而死。當然,我們現在對於女性的歧視早就沒有了,都已經是明主、平等了


 古代男子之所以產生這種處女嗜好的偏執心理,主要還是出自私有財產觀念

  古代男子之所以產生這種處女嗜好的偏執心理,主要還是出自私有財產觀念。如果妻子婚前已非處女,那麼就很難保證她所生的子女是出自丈夫的血統,也很難保證丈夫的財產不落入「野種」之手。同時,妻子既然是丈夫的私有財產,那麼丈夫就要保證自己有「首次使用權」,如果是吃了「剩菜」,用了「舊貨」,那會十分損害男子的自尊心。


古代的女人的地位是低於男性的,這就造成她們只要犯錯,就會被世人鄙視。所以,當她們一般會被安排嫁給誰誰誰,很少有人反抗,之後這個女人就會在家相夫教子,男人在外拼事業。

女子的身份不如男子,如果這個女人入過獄,會過的苦不堪言,甚至會貞潔不保。貞潔不保不但會被嫌棄,更是會被社會輿論唾棄,生不如死。

現今的法律很完善,可是控制不了輿論,還是有很多人因為輿論而自殺的。更何況是在封建,男性為主的古代社會。
而且在監獄的生活真的生不如死。

在一篇名叫《活地獄》的小說中,有一個女犯,因為不願順從,被官媒婆先是伸手三四個巴掌,打得他跪在地上,苦苦哀求,然後又叫人從樑上放下一根有長又粗的麻繩,把這女犯攬到在地,將他的手腳捆豬一般的捆綁,然後將女犯高高吊起。

當然有比這還嚴酷的刑法,入獄的被折磨,出來後的輿論抨擊,這些真的讓人生不如死。我想這些就是古代女子選擇自殺而不入獄的主要原因吧。


眾所周知,我國古代歷史上的刑罰形形色色,有許多刑罰是專門用於女子身上的,在黑暗的牢獄生活中,受苦難最為深重的應該就要數女囚莫屬了,因為在我國古代對女子的貞操是十分重視的。然而在監獄那種男女混雜的情況下,十分的骯髒與黑暗,這一點也是古代所公認的。如果古代女子一旦進了監獄的話,在獄吏的折磨之下,想要保持她們的貞潔,簡直比登天還難。

騎木驢:這是一種專門針對女子的刑罰,而且是專門對付那些陷害自己丈夫的女子的,之所以發明這種刑罰,就是專門來警惕那些謀殺親夫的女子。其實在古代,這並不是一種死刑,而是一種用於逼供的刑罰,雖然在經歷這個刑罰的時候不會導致女子立即死去,但是在承受刑罰的時候要比死還難受,大多女囚都無法仍受,因此,還沒有進行死刑的時候,女子就已經被折磨致死了。

笞杖:這是我國古代最常見的也是用的最多的一種刑罰,想必大家在許多古裝劇中都看過類似的刑罰。一些朝代規定笞杖之刑是杖臀,就是打屁股。如果古代女子需要用到這種刑罰的時候,也是杖臀。宋元兩代都對於笞杖都有著特殊的規定,那就是去衣受杖。到了行刑的那一天,原告都會聚集自己的親友們,一起到公堂之上,說起來是來看行刑的。然而他們卻以重金買通行刑的衙役,在行刑的時候對女囚進行折磨與各式各樣的羞辱。

如果運氣好的遇到還算可以的獄吏或官員的話那還算好,一旦是要碰到那些心理有問題的,那日子簡直不是人過的,隔三差五就來對你行刑,根本就沒法活下去。而且,在黑暗的監獄中,折磨,侮辱,欺凌這些事情也是層出不窮,在那種地方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的誰來管你?想到進監獄之後的生活,當時很多女子寧願自殺也不願意坐牢,因為只有這樣自己才不會受折磨!而且最關鍵的是還能保住自己的貞潔!

不得不提的一點是,在當時的那種情況下,如果哪家出了個女犯人的話,對於整個家的羞辱也是相當大的,都無法抬頭做人,再加上監獄中的各種非常人能忍受的待遇,簡直比死還要能加難受,所以,一般女子犯罪後自殺,她們的父母基本都是不阻攔或者是默許的,在一定程度上能保住自己的名節,免受非人的折磨,最為重要的是能保住家族的聲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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