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術切割下來的組織醫生沒能自行處理嗎?

簡單地說,我在微博上看到一個名字叫"成都下水道"的醫生的科普貼,開始時說道了這樣一件事「一天他把16台手術切下來的包皮拿去紅燒了給同事吃」,看到這個我整個人都不好了。我很疑惑,手術後切下來的組織是怎麼處理的,醫生能夠自行處理嗎?這個醫生是違規,還是不道德,還是這本就是很正常的事情呢?微博:http://weibo.com/1291471320/AoadCwbUO


看到題主的擔心我整個人都不好了……
1.「下水道」同志必然是開玩笑。
臨床醫生沒有隨意處置手術中切除標本的權力,要麼送病理檢查;要麼沒有病理活檢價值,但有向患者交待的必要,比如結石,需要交給患者本人或家屬留存;要麼沒有存留價值以及活檢價值,統一於術後焚燒(這是醫院必須執行的規程)。
「下水道」同志開的這個玩笑重口味得有點不妥啊……
2.為什麼標本需要送病理檢查。
首先,為了明確病變的具體類型。@寧寧 的回答對於這一點基本都說到了。有時可以幫助醫生避免某些惡性疾病的漏診或漏切。
另外,由於目前醫療環境的惡化,病理檢查也成為了證明醫師進行了相關操作的證明,包皮切沒切一眼就可以看到,尤其是某些內部的組織,比如疝氣的疝囊,壞死的腸段:作為病理活檢而言,明確病變的意義有限,但是能證明你確實切除了這一部分組織……
另,醫生台上的重口味笑話其實不少,但是拿出來嚇大家就不好了……


雖然我不知道真實情況如何,但就我感覺99%的可能下水道同志是在開玩笑,不知道你有沒有見過切下來的包皮,你真以為那玩意能吃?
好了,認真回答問題。原則上,切下來的任何東西(包括你說的組織還有不一定是身體里有的東東)都是要送病理科做活檢的,以明確你切下來的到底是什麼。當然對於腫瘤病人活檢也是判斷腫瘤良惡性的金標準。
至於你說的包皮,這個是可以明確我切得就是這玩意,可以不用做,當然萬一包皮上長個什麼那就另說了。
做完活檢以後的,如果家屬不要(這個真有要的),簽字確認以後就作為醫療垃圾專門處理了。


題主,麻煩百度《醫療廢物管理條例》


段子手寫東西你還當真了?呵呵


不能吧,臨床醫生擼過,除非是落後城鄉各方面都不規範的醫院,不然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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