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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朋友不肯在房產證上加我名字,我還要不要嫁?


前兩天有妹紙跑來找我說

「我和男朋友快結婚了,要他在新房的房產證上加我名字,他卻不肯...我還要不要嫁?」

我一看這是一道小學題呀!不嫁!!!

分手!下一個

開個玩笑

但說真的不知道為什麼

房產證有沒有你的名兒

這類話題最近層出不窮

身邊的親戚朋友有結婚的有離婚的

結婚前要進行夫妻財產公證

離婚後要對共同財產結算!

如果不了解這些

你恐怕還不知道你一分錢都得不到!

尤其關於「結婚房子」的那些事兒

就像「我和你媽掉下水」一樣令人為難...

「結婚不買房,愧對丈母娘」

「買房是男人的責任嗎?」

「男女雙方該出多少錢買房」...

這些,我們今天先不探討...

我們來點實際的——

你了解房產證嗎?

你知道房產證加名怎麼加嗎?

你們這些年輕人吶,不知道房產證為何物,就稀里糊塗買了房...所以,今天要來篇接地氣的「房產證攻略」!(大家現在拿到可能是新的《不動產權證書》,原理相同,這篇同樣適用)

房產證加名字怎麼加?

要在房產證上加名字

還真是一件大事

如果女朋友說不加名字就不結婚

在座的男同胞們該怎麼辦?

加?不加?

婚前加?還是婚後加?

在決定之前

必須首先搞清楚下面這幾點

??

1.房貸付清了嗎?

沒付清

↓↓↓

加名字基本是不可能的

為系哩???

因為就算你同意

銀行也不會同意滴

貸款買房要用房子抵押

在貸款沒有還清時在房產證上加名字

相當於把房子分給除銀行和你之外的第三方

所以銀行的利益會受損

據說目前基本沒有銀行這麼大方...

就算有銀行願意給加

也要進行一系列的程序

比如,增加貸款借款人、修改抵押借款合同

辦理抵押變更手續等等等等...

聽起來就麻煩炸了

所以嘞

房貸都還沒還清的就別鬧騰著要加名了

鬧完了到地方結果發現根本加不了

那真是不知道該哭還是該笑好了

那麼如果房貸都已經還清了呢?

有錢難道還不能為所欲為嗎?

土豪大大們可以進行下一步了

2.婚前加名字好還是婚後加好?

其實加不加名字還不是關鍵

而婚前加名字和婚後加名字?

這裡面才有大玄機!

所以姑娘們在開口加名字之前

先睜大眼睛看清楚這些哈!

??

婚前加名:不划算

在房產證上增加名字

相當於兩個人共同擁有這個房子

一般是通過「轉讓」(買賣)或「贈與」來完成

無論是買賣還是贈與

都必須要交一大筆契稅

家屬親疏有分別

要交的契稅當然也不一樣

具體能差多少,大家請看圖

(戳戳看大圖)

就比如說辦理「贈與」手續吧

如果是加直系親屬的名字就不用交個稅

(如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等)

不是直系親屬就要交稅20%

如果結婚前男朋友購買了房產

結婚前僅僅是男女朋友關係

女朋友屬於非直系親屬

加名就需要契稅...

而結婚後,成了老婆

就是直系親屬啦!

加名無需稅費

只需要一些工本費登記費!

S0省了好多錢!

情侶們啊,就算要加名

結婚了再加OK?

如果你想婚前加名字也是可以的

當然,土豪大大們如果不心疼這點小錢

要加完全是可以滴~

氮素!!

可愛的你真的以為

婚前買的房產加上配偶的名字後

就可以一人一半了?

no no no~~

萬一離婚(我是說萬一)

房子到底算誰的,還要看你們婚姻的長短

以及對房子的貢獻等等因素

來進行財產分割滴~

婚後夫妻買房:是共同財產

房產證上寫了誰的名字

不一定代表這個房子就算誰的

所以資訊君

前面就說了

加不加名字還不是關鍵

關鍵還得看下面這些不同的情況

劃重點劃重點

01

如果是領結婚證後再買的房子

無論夫妻雙方誰出錢買

就算是只寫一個人的名字

也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02

婚後一方的父母全額出錢買

產權登記是自己子女的名

那是個人財產

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03

婚後一方的父母出房子的首付

產權登記是自己子女的名

夫妻共同還貸款

首付部分也是個人財產

而共同還貸的部分根據不同情況

有不同的分割計算方法

這個過程就比較複雜了

希望大家都不用學算這個

所以,結婚前你買的房是你自己的

結了婚你再買房,就是夫妻共同擁有的

但你父母給你買的,也是你自己的...

(感覺要開個家族會議好好討論下...)

這樣加名,比較有保障

如果因為加名字的問題沒談好吵架

有一種方法

可以讓你女朋友感動落淚

馬上答應嫁給你!

姑娘們也要看好啦

房產證只寫她一個人的名字

而且男朋友出99%的錢!

男朋友們,是不是連自己都覺得很偉大?

但如果你們某天鬧離婚(我是說如果...)

女朋友拿出房產證說房子是她的

男生那99%的錢怎麼辦?

沒關係!只要這樣做

先領證

再簽購房合同

(一!定!要!嚴格按照這樣的順序)

合同的買方記得寫夫妻雙方

再用雙方父母的賬戶來打款

(不要用自己的賬戶)

這樣做,就算離婚

就算房產證上只有女方名字

男生也能要回自己99%的錢!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七條: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因為是婚後買的房

而且是父母出資的

所以房產按雙方各自的比例所有

出了百分之幾的錢

就能擁有多少份額

怎麼樣,是不是很機智?

情侶們,你們都記住了嗎?

以後再因為結婚前房子的事情談不攏

就看看資訊君的建議吧!

房產證知多少

什麼是房產證?

即《房屋所有權證》。購房者通過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的證件。

也就是說買了房後,房子可能還不是你的,只有取得房產證後,你才是房子的合法主人。

房產證上寫著什麼?

房產證內頁的內容:包括房屋所有權人、共有情況、房屋坐落、登記時間、房屋性質、規劃用途、房屋狀況和土地狀況。

房產證與房屋產權登記薄

房屋產權登記薄是房屋所有權證的底檔和備案資料,由登記機構管理。

房產證是你自己擁有的房屋產權的合法證明,由你自己管理。

房產證的所有權的最高效力來自於房產登記。也就是說,房管局的不動產登記簿才是大boss,這個房子是誰的,最終是以登記薄上的為準。

房產證遺失後,你並不會失去這個房子,而是可以根據登記簿上的記載,申請補發房產證。所以姑娘們,不要僅僅盯著房產證,房產登記簿上有你的名字,才是真理啊!

房產證下崗了?

今年5月1日起,全國所有市縣開始頒發新的《不動產權證書》,停發房產證。也就是說,房產證下崗了...

(1)這兩個證有什麼區別呢?

《不動產權證書》除了房產證的內容之外,增加了鐳射區、不動產單元號、使用期限等內容。

其中的不動產單元號,是唯一的,相當於你的房子在全國範圍內唯一的「身份證號」。

(2)現在的證需要換嗎?

很多朋友問,以前發的房產證需要更換嗎?

其實,無需更換!!!

無論是以前頒發的房產證,還是新的《不動產權證書》,現在都是有效的。如果你實在想換,可以等到需要進行房屋產權變更或買賣房屋時,再更換為新的不動產權證。

怎樣進行不動產登記?

如果是新買的房子,拿到手的就是《不動產權證書》。需要先進行不動產登記。

(1)申請不動產登記的程序:

提出申請→受理登記→審核登簿→發放權證。

(2)辦理材料:

登記申請書;

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材料、授權委託書;

相關的不動產權屬來源證明、登記原因證明文件、不動產權屬證書;

不動產界址、面積等材料;

與他人利害關係的說明材料;

法律、行政法規以及《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3)辦理方式

網上預約:回復:不動產,獲取線上預約方式;

現場辦理:

市本級已設立9個不動產登記受理網點共計55 個窗口,業務受理具體情況詳見下表

好啦,科普完啦

其實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不重要

只要感情真,這些都不是問題

所以嘞

與其用這種方式考驗對方愛不愛你

還不如好好努力自立自強

自己有房子那才叫硬道理

對吧~

說了這麼多,大家都看明白了嗎?

那如果你的男朋友不肯加你名字

你還會嫁嗎?

男生們對女生要求加名字的執念

又是怎麼看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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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前線妹和閨蜜吃飯她向我求助說:「我和男朋友快結婚了我想他在新房的房產證上加我名字他卻不肯...我還要不要嫁?」但對於「結婚買房」「房產證寫名」這個事確實不是三言兩語能說清後台的很多粉絲們也有提出過類似的疑惑所以我們今天好好說說這個事~前線妹就不苦口婆心撒雞湯我們談點實際的「你知道房產證加名怎麼加嗎?」「婚前加還是婚後加好?」小仙女小帥哥們!收好這份接地氣的「房產證攻略」!!(大家現在拿到可能是新的《不動產權證書》,原理相同,這篇同樣適用)房產證怎麼加名字如果女朋友說房產證不加她名字就不結婚那加還是不加?應該婚前加還是婚後加?前線妹想告訴你房產證加名字是一件大事不是你(女朋友)想加就能加的至少要考慮以下幾點:1、房貸還清了嗎?如果房貸沒有還清加名字基本是不可能的!因為銀行不同意!貸款買房要用房子抵押在貸款沒有還清時在房產證上加名字相當於把房子分給除銀行和你之外的第三方所以銀行的利益會受損據說目前基本沒有銀行這麼大方...就算是加名字也要進行一系列的程序比如,增加貸款借款人修改抵押借款合同辦理抵押變更手續等等等等...感覺非常麻煩呢...假設你們的房貸都已經還清很好,土豪們可以看下一步了...2、婚前加名字好還是婚後加好?婚前加名字和婚後加名字其實大有玄機!最重要的有兩點「契稅」和「共同財產」要加名的姑娘們,睜大眼睛看清楚!婚前:加名不划算在房產證上增加名字相當於兩個人共同擁有這個房子一般是通過「轉讓」(買賣)或「贈與」來完成無論是買賣還是贈與交契稅都是一大筆錢那麼問題來了怎樣「加名字」才划算?這時候就要看親屬關係了親疏有別!(點擊看大圖)辦理「贈與」手續的話如果是加直系親屬的名字(如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等)就不用交個稅不是直系親屬就要交稅20%如果結婚前男朋友購買了房產結婚前僅僅是男女朋友關係女朋友屬於非直系親屬加名就需要契稅...而結婚後成了老婆,就是直系親屬啦!加名無需稅費,只需要一些工本費登記費~省了好多錢呢!情侶們啊,就算要加名結婚了再加OK?婚後夫妻買房:是共同財產如果是婚後再買房的話房子算誰的?有幾種情況:如果是領結婚證後再買的房子無論夫妻雙方誰出錢買就算是只寫一個人的名字也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後一方的父母全額出錢買產權登記是自己子女的名那是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後一方的父母出房子的首付產權登記是自己子女的名夫妻共同還貸款首付部分也是個人財產所以,結婚前你買的房是你自己的結了婚你再買房,就是夫妻共同擁有的但你父母給你買的,也是你自己的...感覺要開個家族會議好好討論下...3、怎樣加名,才更有保障?如果你們因為加名的事吵架有一種方法可以讓姑娘們感動落淚立馬答應嫁給你:房產證只寫她一個人的名字而且男朋友出99%的錢!男朋友們是不是連自己都覺得很偉大?但如果你們某天鬧離婚(我是說如果如果萬一萬一...)女朋友拿出房產證說房子是她的男生那99%的錢怎麼辦?沒關係,你只要這樣做:1、先領證再簽購房合同(一定要嚴格按照這樣的順序)2、合同的買方記得寫夫妻雙方3、再用雙方父母的賬戶來打款(不要用自己的賬戶)這樣做,就算離婚就算房產證上只有女方名字男生也能要回自己99%的錢而且是受法律保護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七條:「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因為是婚後買的房而且是父母出資的所以房產按雙方各自的比例所有出了百分之幾的錢就能擁有多少份額其實不管是單身還是情侶們都應該對房子這個事有所了解~以後再因為結婚前房子的事情談不攏就看看前線妹的建議吧!


謝邀!你問的這個問題,說簡單也簡單,說複雜也複雜,本就是兩件不搭的事,硬把它們用結婚的名頭強加在一起,其實,這種事情關鍵要看你以什麼角度去想,每個人的想法不一樣,因為別人不能成為你,所以旁人的建議你僅用於參考就可以了。

首先,如果你男友幫你加了名,大家都開心,該結婚就結婚,如果男友就是不肯加名,你好好的問一下自己,你最後真的會因為房子不結婚嗎?你是真的喜歡他嗎?

其次就是,就算你男友最後同意了,他是心甘情願的嗎?一旦你男友因為這件事心有顧忌,你們婚後少了一份信任,你覺得會真的快樂嗎?

然後就是,如果是你有一套房子,男友也叫你把他名字加上去,你願意嗎?你會不會覺得憑什麼要加,你也會說出一堆理由對不對?那你站在對方角度想的話,他是什麼心情,你會發現他也很難,因為結婚有時候不單單是你們兩個人的事,相關聯的因素太多。

所以,你真的喜歡他,就不要太給他為難,往長遠的想,如果你這次退一步,你男友在日後生活里會更加珍惜你,兩人共同奮鬥,在未來,也許你們彼此會擁有的更多,你覺得呢?

個人建議,僅供參考!


男方全款買房不寫女方名字,看是合情合理,其實在婚姻中,女方的權益沒能得到保障。生兒育女,嚴重影響婦女工作,升職和工資收入。在家務勞動中女人負出的更多,如果都拿到桌面算計算計,男方買房歸自己,女人的勞作是奉獻了,年過半百,男方無成本的離婚了,女方要拖兒帶女睡馬路嗎?弱勢群體,她們的權益怎樣得到保障,我相信國家會有更完善更公平的法律法規出台。


我想說,女方你自己有能力就買一套房子,就像你口口聲聲說男人無能一樣,你自己買不起就別說男人無能。應該自己靠自己獲得房產而不是靠嫁人獲得一套房子的一半產權。這就是非法侵佔。還有你父母口口聲聲說要給你安全感,如果真愛你那麼她們就會給你個人一套房子,這一點男方父母才是愛兒子,因為他們捨得把自己一輩子攢下的錢給兒子買房子,這樣才能指著兒子養老。而你女方父母真沒覺得怎麼愛你女兒,什麼都不給你還指著你用婆家錢贍養,這就是變相賣了你,還不撒手對你的所有所有權,這個是讓人無法接受的。她們若是真愛你給你也買一套房子你可以出租,用於自己的收入,和男方無關,那麼無論你什麼時候離婚都有住的地方,他們什麼都不給你還指望你贍養,憑什麼跟隨時離婚的男方要? 彩禮問題也是,你口口聲聲說對公婆沒有贍養義務,只對自己父母有贍養義務,你哪來的逼臉拿公婆出的彩禮錢?你們就是在靠無賴和不要臉在賴錢!關鍵你們也是這麼做的,既不養老,還會離婚,難么,男方付出彩禮等金錢代價,男性就必須反對了,而且w彩禮問題是封建傳統里的一個陋習!封建社會廢除了,所有女性都解放了,不明白為什麼單單保留了一個彩禮的傳統!難道這是女權下保留下來的產物?我想說,女性真正獨立自主,有了一切權益,就不要侵犯他人權益了!否則,必引起反抗!直至公平合理!


這個問題很多待嫁女生問過,確實很糾結。利益面前驗證愛情真偽,在你提出加名字的那一刻,就足以表明了你對對這份愛結局的不確定性,對方再反證一下,那麼,為了尋求真愛而結婚的人,直接就可以拜拜了,事實上誰都沒愛誰,誰都不能給對方一個信任!但是話又說回來,婚姻並不都是為了愛情,而是男女間共同生活,共同對對方承擔責任的一個契約,僅此而已,要不要嫁看自己了。理論上共同簽訂的契約當然要平等公正,你沒有出錢為什麼要求寫自己的名字?互換位置思考,你覺得你會怎麼做,答案自然清楚了!


1新房你或你家人出錢了嗎?如果沒有,即使加了你名字也沒有你的份。2新房男方出首付,在你們結婚後你們一起還貸,那麼不管有沒有你的名字,你只要收好你還錢的收據,那麼新房就會按照你還錢的比例計算你應得的部分。3如果男方和女方在買新房時都出了錢,全額支付或一家一半首付款,那麼全額的話就是按照出錢的多少來計算你在這個新房裡佔有多少的百分比,就跟一個公司誰有多少股份一樣的道理。所以加不加名字在新婚姻法里看來都是虛的,關鍵是看你出錢沒出錢和出了多少錢。


如果男方是全款買房,全款裝修,並且沒有外債,不需要你幫他還債,那麼我覺得他不加你的名可以理解!但是如果他有外債,不管多少,我覺得只要你需要幫他還債,就應該加你的名字!這是原則問題!


如果你嫁給他是因為愛情 你就不會問這個問題 姑娘 既然你問了 那麼 我勸你還是別嫁了 免得害人害己 有這點糾結來糾結去的閑工夫 不如努力工作買套你一個人名下的房 自己有房有車有商業保險有銀行卡的女性 才有可能談一場最純粹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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