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乎員工在微博投訴直接領導,遭遇粗暴離職,對此你怎麼看?


感覺事情已經過去挺長時間了。我感覺這是員工最後的憤怒。

很多人提及了所謂職場規範。確實,在職場上,這種行為是屬於禁招,就是武俠小說里那種先傷己再傷人,欲練此功必先那啥的招術。

抹黑老東家是職場禁忌之一。因為你抹黑老東家會給下家帶來非常不好的印象:

1、你從這麼差的公司出來的,能是多好的員工嗎?

2、這麼抹黑自己的老東家,是不是表現得很差給老東家開除了?

3、如果錄用了這個人,以後萬一從我這裡離職了還指不定怎麼說我們公司呢。

4、這麼點職場常識都沒有,這人能用嗎?

更別說是選擇用官方微博把事件曝光在公眾的面前,知乎很尷尬,公眾也很尷尬。這位前知乎員工基本上就斷送了自己的職業發展道路,怕事兒的公司根本不敢用這樣的人。

選擇這種兩敗俱傷的操作,就說明這名員工已經是出離憤怒了。其實員工的心態也很好理解,你只要了解她的入職經歷,就知道為什麼她會這麼憤怒了。

以下是這位員工事後的口述:

我有8年記者經驗,後期轉做公眾號運營、新媒體營銷。我來知乎基本是平薪或者降薪過來的,在原來公司還有股票,我是放棄股票平薪過來的。當初因為對知識付費很感興趣,而且單位離我家近,當時我是親自送簡歷來的,知乎2號員工CTO李申申親自面試。當時反饋是能力沒有問題,有運營成功的公眾號。
而現在孟珊開除我,稱我不適合團隊,所謂不適合團隊也就是不適合她。她也曾含沙射影稱:我看不上你,你連實習生都不如。
我之所以選擇接著向媒體爆料,就是想說,我覺得知乎現在已經完全不遵從僱傭協議了,顯然不像一個D輪的互聯網公司,讓人難以置信,知乎知識市場管理的霸蠻和HR的非人性化對待讓我很意外。孟珊比我早來兩周,卻有如此的能耐。
不到7天,還有3天休假,短短4天,我完成被離職。我朋友聽說此事驚訝:她憑什麼在知乎猖狂成這樣?
只有我願意站出來,要求跟周源對話才同意簽離職協議。並且這是我始終不變的訴求。

這位員工放棄了前單位很優厚的待遇,到知乎去投奔理想,誰料到一句:「我們的live做出來之後我們自己的員工看嗎?」觸怒了團隊leader孟珊,於是這位知乎前員工就在試用期被離職了。

舉著一顆赤誠之心,卻被無情的潑了硫酸,心痛啊。這是一種千里嫁夫,卻非良人的痛 啊。

知乎的回應如下:

完全是不含任何情感的官方言論,其中9月30日和10月16日的描述,實際上是毫無證據的,特別是10月16日孟珊評定其能力不符合該崗位,為什麼不與HR溝通呢,直到11月1日,才通知HR說這名員工沒有達到試用期標準。所謂第三次要求給予機會,在我這個HR看來,流程上就是第一次。

至於HR協調斡旋,場面話罷了。。。領導看她不順眼,你HR給她調到其他團隊去了,大家還是低頭不見抬頭見,領導心裡能舒服嗎?所以HR只能流程式的讓這名員工離開。

講道理,知乎的這種處理方式,還真的是挺中小企業的,試用期不制定通過標準,看不順眼就勸退,這樣的企業文化,真的不符合知乎的企業形象啊。知乎的廣告詞:認真你就贏了。為什麼知乎對於內部人事處理,就不能認真一下呢?正視一下自己的問題,然後勇敢的去改正,這是做實事的基本態度。

反觀這名較真的員工,倒還真是符合知乎的價值觀呢!

我是無良HR,關注我,最新的職場觀點將不斷為您推送。


首先,和很多人認為的這個員工是職場新人不一樣的是,這個人並不是職場新人,根據新聞報道,這個人可是做過記者的我有8年記者經驗,後期轉做公眾號運營、新媒體營銷。我來知乎基本是平薪或者降薪過來的,在原來公司還有股票,我是放棄股票平薪過來的。當初因為對知識付費很感興趣,而且單位離我家近,當時我是親自送簡歷來的,知乎2號員工CTO李申申親自面試。當時反饋是能力沒有問題,有運營成功的公眾號。而孟珊在處理這個事情,簡直可以用:簡單粗暴這四個字來形容這是十分不合理的。一個工作多年的人,最後選擇這種激烈的手段來對抗知乎,也是讓人十分震驚。而這個事情,也讓我們看到了知乎的致命弱點:管理上的重大缺陷。1,管理不規範

一個離職員工竟然可以掌握知乎的官方微博,簡直不可思議。這說明交接流程十分的不規範,甚至可以說是隨意。

這次員工掌握的只是一個live的微博,如果是掌握了知乎的大號,那真的是要鬧出驚天大新聞啊。2,員工的正常溝通渠道被堵塞。知乎是一家小公司,大家都知道。就連他們的老大,比如黃繼新,比如周源,經常在知乎上發言做事情。然而,這次知乎的離職事件,離職人員竟然到了只能通過微博來向周源喊話的地步,這事情簡直是驚呆了。到底是什麼原因促使這種溝通渠道不暢?3,知乎招聘有問題。問題中的孟珊在業界口碑很不好,所以接連被滴滴和頭條辭去,可就是這樣一個人,去了知乎竟然負責live。事實上,在live這段發展中,可以看出,發展的非常糟糕,甚至用半死不活來形容。我覺得負責人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知乎,一個起步不久的公司,這次事件也是對知乎的一個考驗,希望以後能夠正視這些問題。


知乎一離職員工在微博上投訴直接領導。表示:知乎要處理好與員工的關係,不要弄到法庭。前半句類似規勸,後半句更象警告。再看知乎的答覆,才明白:該員工尚未通過試用期考核,公司依規定將其解僱。假如是這麼回事的話,我們就能理解該員工投訴時甩下的狠活。畢竟被解僱,心有不甘,也許試用期中有一些不滿,發泄一下,也屬正常。至於警告「弄到法庭」的話,就象我們常見的倆個人吵架,臨走時總要撂下一句狠話:「你等著,小心我找你算帳」,大可不必在意,因為這是常見現象。

自從有了投訴這一自由表達,確實約束了一些人的隨意行為。使的弱勢地位能夠向強勢討取公道,下情能夠上達。真出現問題也能很快解決,但常常也有濫用的時候,特別是個人願望達不到,無計可施或腦羞成怒的時候。這就需要每個人都尊重客觀事實,有一是一,有二是二。畢競任何投訴的處理都有一定的程序,不會聽一面之辭,盲目下結果。僅僅為了個人意氣,不顧事實的投訴,無非是徒增了別人的工作量,對自己並沒有任何好處。

從被投訴方來講,對待投訴要有個良好的心態。投訴是一種民主權利,更多的時候是弱勢地位的表達。認真對待,研究分析,有錯必糾是有利於工作的。有時候也會有些不顧事實,那就只能「有則改之,無則加勉」了。複雜一點的投訴是那種夾帶著個人情緒卻敘述著基本事實的情況。這就要仔細分析了,一定要透過表象,攝取合理部分。只要是合理,合法的,有利於工作,團結的,一定要分別對待。千萬別因「潑髒水,連孩子都倒掉」。

問題回到知乎辭退員工的事上。本文的問題是《……遭粗暴離職,對此你怎麼著?》我的看法是粗暴也不盡然,但做法有點粗糙了。雖然知乎的回答是:「試用期間,員工和企業之間是雙向選擇過程,該員工未通過試用期考核,公司依規定將其解僱。」顯得有點冷冰冰的,假如雙方能面談一次,再聽聽該員工對試用期時的一些意見,就更和諧了。


看了一下相關新聞,總感覺這位知乎離職員工是試用期未過便引發了這麼大仇怨,乍一看貌似內部存在問題(具體情況不明不好下結論),但說走司法程序的想的太簡單了。

這位知乎離職員工的控訴語言有些混亂,邏輯不清,舉的論據不到位條理不明,滿篇的主觀結論。

比如,猜測對方沒拿完頭條期權就是被開除,比如,對方強調工作只看結果。。。基本是無理取鬧還威脅人家E輪融資,因為是個職場新人,不懂得職場規則,應該也不太懂得做人做事,以至於與官方積怨加深,有點衝動語無倫次條里不清了。

另一點不合適就走人吧,何必這樣做。樹挪死人挪活,你死我破沒必要,職場這種事情大多時候沒有也不必要有真相。既然是新人,以後路還長,彼此留一線以後好相見。


情商太低,過於較真,職場大忌

有時候,堅持真理是好事,但是凡事你要想一想,你是不是被迫害妄想症

對於利用官方微博賬號投訴自己領導的員工,首先HR界是絕對不會要你的

這是大忌,那個企業敢要一個不顧後果,不顧企業大局,不顧其他員工的同事了?

所以說,在你有合法途徑表述的情況下,應該訴諸法律,而不是盜用自己單位的微博賬號,這事如果追究起來,是要被判刑的,根據刑法285.286,都有明確條文

試用期解聘,很正常,為什麼其他人能留下來,而你不行

開始可能解聘你,你正常申訴,是可以的,但是你盜用企業微博賬號,這就證明,還好跟你解聘了,如果不跟你解聘,那你下次受了什麼委屈,你有系統許可權的話,說不定直接把知乎的資料庫給刪了,備份也給斷了,再植入木馬來報復了

這樣的員工,堅決不能要,他這輩子,基本就完蛋了


你有投訴的權利,人家也有不接受的權利,沒什麼可說的,不是所有人都要接受所有人的投訴的,別人投訴而被投訴人就得無限的接受,這才是道德綁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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