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嫂為讓孩子踏實睡覺,喂孩子安眠藥,才被關10天,合理嗎?


【事件】

王先生與宋女士婚後產下一女嬰,雙方父母年事已大都不能來幫忙照料,便在月子中心雇請一位張阿姨照顧月子,之前幾天孩子一直哭鬧大人孩子都睡不好覺,自從張阿姨接手之後孩子突然變得很乖,每天睡眠時間都很長,宋女士晚上都很少起夜,王先生夫婦以為月嫂有經驗才把孩子帶的這麼好,慶幸找了一個這麼好的月嫂。

不料這天孩子一直熟睡,從頭一天晚上到第二天中午都沒有蘇醒的跡象,王先生要帶著孩子去醫院,月嫂張阿姨有點精神緊張,勸王先生再等等看,說孩子還沒出滿月帶出去折騰不好,王先生怕有閃失還是帶孩子去了醫院,醫院檢查孩子血液中有亮氨酸、酪氨酸等化學成分,而這些化學成分都是鎮定劑的組成部分,也就是俗稱的安眠藥。

至此事情很清晰了,原來月嫂一直給孩子服用少量安眠藥粉末才使得孩子成為天使寶寶,只不過這次失誤導致一次用量太多,使得月嫂的行為現了原形,王先生隨後報警,因孩子並無大礙,張阿姨最終以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被公安機關處以治安拘留10日。

【分析】

城市人的忙碌使得月嫂這個行業逐漸普及及盛行,大千世界無奇不有,我們在感嘆一個新興行業給大家帶來的便利時,也要提防在不太規範的市場服務中可能存在的隱憂。

現在市場中大部分月嫂都沒有經過專業性的培訓,在育兒過程中必將出現諸多不規範的現象,上述案例也只是冰山一角,之前我們也在網路上看到某些月嫂為了讓孩子安靜下來,趁家長不注意將孩子晃暈的視頻。

本案經過調查張阿姨供述給孩子使用安眠藥已是行業中公開的秘密,月嫂在家中時間一般都是一個月為限,由於服務期限很短,在行業人員整體素質不高的情況下,難免會出現此類投機取巧的狀況。其實本案這種行為極其惡劣,嬰兒服用此類鎮定劑可能會造成肝腎功能障礙、智力發育遲緩等後遺症,如果之後發現該類問題很難再與月嫂聯繫在一起,即使醫學證明與曾經服用這類藥物有關,事隔多日已取證困難,已不可能再追究月嫂的責任。

【建議】

國家相關部門加快行業立法建設,對相關人員進行專業培訓、持證上崗,逐漸規範行業秩序。

另外,普通僱主也應了解相關育兒知識,行使審慎監督義務,在發現孩子行為異常時及時採取措施,在向別人追責時,首先應該明白骨肉相連,父母有責!


你覺得被關多久合理呢?3個月、1年、還是終身?

公檢法是不偏袒一個人,也不會加害一個人的機構,如果月嫂被關10天是這些機構判決的,那麼就是合理的。


感謝信任和邀請。

我個人也認為不合理,因為其行為極為惡劣!這是對幼兒生命健康的極度漠視,也是一種極端的欺騙行為,十分不道德。單從道義上講,槍斃都輕了!但畢竟我們生活在法制世界裡,需要遵守相關的法律制度。

所以,雖然不合理,但這是目前法律能夠對這種行為進行懲戒的標準。儘管從實際上來說,這幾乎跟故意投毒沒什麼分別,但其後果終究還沒能導致孩子出現意外。

因此,不能因為人們認為不合理就給予她很嚴重的量刑。那樣的話,法律就失去了其應有的作用。不過隨著法制的進一步健全完善,相信這樣的行為今後一定會受到比這嚴重的多的刑罰。

您覺得呢?


個人認為肯定是不合理的――才10天,太輕了!還應加上經濟處罰。相關法律條款應該修正,對這類故意傷害實施者要加大懲處力度。

作為月嫂,利欲熏心,想高入又不想付出愛心和耐心對孩子負責,罔顧孩子安危,絕對不能輕饒。孩子才那麼小,想想都心疼,萬一發生意外或者安定藥品產生不可逆轉的毒副作用,怎麼辦?

事件既然都曝光了,更應該加大懲處力度以儆效尤。同時規範這個行業從業人員資格認定及審查;並將這類人列入黑名單,禁止其終身再從事這類行業,以免禍害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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