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猥褻過自己的老師,父母強烈反對並打壓,現在我該怎麼處理這件事?
我想知道從專業的刑訴律師角度:他的行為是算性騷擾還是猥褻?如果是猥褻是否達到了犯罪的程度?能不能構成猥褻罪?我已經記不清受害時是否年滿14周歲了。可能剛滿14歲,可能小點。自己不清楚受害時是否年滿14周歲,案發已六年,證據幾乎沒有,通過法律手段維權成功的可能性有多少?
由於事情發生有五六年了,我只模糊的記得是高一的事,當時我也許滿14歲了,也許沒有。這件事和一位老師有關,我的初三英語老師x。
高一的某一天,具體時間我記不清了。他來我家吃飯好像還喝了點酒。然後到我房間睡覺去了,當時應該是夏天,天氣很熱。所以我脫了上衣睡覺,我們睡一張床。現在想想是悲劇的根源。因為都是男的忌諱沒那麼多,所以倒下床就閉著眼睛睡了,然後過了可能有一兩分鐘,我感覺有隻手在摸我的上半身。我當時的第一反應竟然是想他果然是同性戀,當時我要是張開眼睛或者大喊一句也許這事就打住了(父母就在隔壁)。但不知道是恐懼還是懦弱,我只是在裝睡。他可能以為我正睡著了,竟然把手繼續往下摸,隔著褲子摸我的下體,後來又抓著我的手摸他的xx,整個經過持續了一兩分鐘。然後他就開始睡覺了。整件事情就是這樣,由於我的懦弱,被一個死變態偽君子猥褻了。出於羞恥心,我並沒有把這件事告訴任何人。每天正常上課吃飯睡覺。在很長一段時間這件事也沒有對我造成多大心理傷害,只是偶爾想起覺得噁心憤怒。之後就一直避免和他接觸,就這樣過了高中上了大學。
這幾年也形形色色出現了許多教師性侵學生的案件,我開始重新審視這件事,當時也恨不得抽自己兩巴掌,被人猥褻了這麼多年不吭聲,什麼都沒做簡直是個白痴。經過長時間的內心鬥爭,我把事情經過告訴父母,並說我想去報警,結果當然是遭到了反對。原因如下:一是因為我記不清具體時間了。無法斷定當初我是否滿十四周歲,假如不滿那就是猥褻兒童,他肯定有罪,假如我當時已經有十四周歲了,目前十四周歲以上的男性法律上還是空白,他的行為只能說是不道德,但法律拿他沒辦法。而且就算他有罪,事件已經過了五六年,我也一直沒和人說過這件事,沒有證據,就算報警也很難拿他怎樣。
二是我馬上就要畢業,面臨就業的問題。再在陳年舊事上糾纏沒有意義, 他的行為對當時的我來說沒有多大傷害(當年我只覺得噁心,沒意識到算猥褻),忘記這件事對我的成長更好。假如我把這件事宣揚出去,社會影響不可控制,可能他會受懲罰,我會被人指指點點(家醜不可外揚)。
三是考慮到我們兩家的關係一直很好,這件事情往大了說是猥褻,往小了說是性騷擾。他對我的英語提高有很大幫助,大一時我骨折了,後來拆鋼板也是他在中醫院聯繫的醫生。鑒於他對我的某些幫助,我不應該想去報復他。所以我打消了報警的念頭,但心裡很不平衡,明明自己受到了傷害,卻要忍氣吞聲裝作沒發生。我的父母真的太善良,或者說生活在縣城的無奈,在知道了事情經過之後。也沒有和他撕破臉,表面上還客客氣氣的。甚至我提出讓他道個歉這事就算過去了,我以後再也不提。他們竟然會擔心他身為老師,假如知道我家人知情會有壓力。
父母希望我把這件事慢慢淡忘,好好生活,最多一輩子不理他就行了。我也嘗試著忘記這件事,但是真的做不到。他沒有受到懲罰我真的不甘心,作為一名教師,他也很有可能把魔爪伸向其他學生,這麼多年了也許又會有更多的受害者在忍氣吞聲。
到底該怎麼辦,我也不知道了。假如要讓他受到懲罰,肯定要把這件事公布出來。我也不可避免的會成為焦點,我實在是拿不定注意了。所以我鼓起勇氣向我高中的同學發了郵件,結果他們無一例外表達了對我的同情,並勸我忘記此事。
可是我實在無法釋懷,不對他做點什麼,可能我一輩子也無法原諒自己的懦弱無能。所以經過掙扎後。我向當地的縣長信箱反應了此事,此事轉到了教育局和公安局處理。教育局的人給我打電話諮詢此事詳情,並保證會對x進行批評教育(沒有證據的情況下也只能做到這樣)。有那麼一霎那間我覺得自己的目的達到了,x至少會得到點懲罰。可是父母知道後卻強烈反對:他們認為這樣的行為無異於暗箭傷人恩將仇報,x也許能受到懲罰,但他的家庭和妻女也會受到傷害。我從此多了個死敵。其次這次舉報事件如果鬧大,我將會被旁觀者視作斤斤計較,恩將仇報的無恥小人。無法在當地立足。最後即使x得到了懲罰,我的內心任然不能得到解脫,還是對這件事耿耿於懷,與其這樣還不如從此不提這件事,慢慢淡忘更好。
第二天父親通過一些關係讓教育局停止了對此事的調查,x平安無事或者說逃過一劫。而我也保證不能再追究這件事。再後來我也只能對公安局方面表示自己一時衝動,停止對此事的繼續調查。4.12號考公務員,然後我準備先去看心理醫生(父母也認為有必要),四月底回學校交論文拿畢業證。這幾年家裡出了不少事,父母也是心力交瘁。最近又在忙新店的事情,我實在不願再為此事與他們爭吵,增加他們的心理壓力,我們互相無法說服對方。但願時間可以解決這一切。
今天我就此事諮詢了本地的法律援助中心,他們對此事的看法是:不論我當初是否滿14周歲,x的行為只能算是一般猥褻,即猥褻行為中最輕微的一種,不能構成猥褻罪,最多只能當成違反社會治安案件。可以依據治安處罰法第四十四條處罰:猥褻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場所故意裸露身體,情節惡劣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褻智力殘疾人、精神病人、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但考慮到案發已有五年多,應該已經過了訴訟時效,而且取證困難,很難立案或立案了也很難查證。因此報警走法律程序意義不大。建議我私下和x達成諒解或向心理醫生尋求幫助。
世界並非單純的黑與白,而是大片的灰色。我會在這裡實時更新自己的動態。為自己也為有相同遭遇的人們。
你沒錯。
小學二年級的時候,我遇到了一個人模狗樣的偽君子變態色狼男數學老師。
課堂上,他借著輔導功課(站在我的側邊,從我背後繞出黑手),猥褻了我,以及很多個同學。
當時……我的內心一萬頭草泥馬奔騰而過。害怕,緊張,噁心……百感交集。一整天心跳都沒有平緩。
回家看到我媽媽的第一眼我就哭了……
後來我爸報警。因為事態嚴重(當時我是班長,私下有十幾個女同學告訴我她們也被猥褻) +隱私保護,警察私下調查了。
我們的口供都是在深夜進行。
調查中,查出男老師強姦了隔壁班的一個女孩子。
在此過程中,學校,政府,教育局都對我爸爸提出了「善意的安慰和建議」。
我感謝爸爸的堅持。
最後那個老師被判十年。我不知道判得是否輕或重,但是我總歸做了一件勇敢而且正確的事情。
……………………………………
所以,於公於私,題主,你沒有做錯。正是因為我保衛了自己的權益,壞人得到了應有的懲罰,我放下了心理負擔,二十多年絲毫沒有受到這件事情的影響。
願你更好。
你沒錯,錯的是他,和你的父母。
「由於我的懦弱,被一個死變態偽君子猥褻了。」這類事當即發生的時候,人會反應不過來,這不是你的懦弱,是很多人有的正常反應。
這件事發生後你也糾結了很久,如果你不為自己做點什麼(報警或舉報),在未來的人生里無法安撫自己的情緒,會一直糾結於,你放棄了可以替自己維權的機會。走舉報這條路,你沒做錯。從犯罪預防的角度看,戀童癖行為很難被矯正,就是你不會是唯一被他碰的男生,舉報他可以干預或阻止他的犯罪行為。儘管你的舉報行為最終被你父母給阻攔了,記住,你畢竟替自己爭取過。
對於你的父母,如果他們可以出於與他的交情、他們的面子等因素不顧及你的感受,發生過一次還會有第二次。你高中同學勸你的話里,關於疏遠家人的那條我贊同。在未來的人生中盡量按你的心意生活下去,對父母的信任只給部分,不要給全部,與他們保持距離的相處。
被性侵之後該如何治癒?建議你聯繫我回答中提到的公益組織,找人聊聊對你的情緒會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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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
題主不是見到《新聞調查》 20131228 性侵犯:隱蔽的罪惡(文字版:多名男子高中時遭名師性侵犯 20年後實名舉報)之後,第一個上知乎詢問報警及相關事宜的男生,之前還有一位。後來他出於個人的考慮把提問給刪除了。
以下提到的一些情況,和很多沒有受到性侵犯或長期接觸此類事件的人設想的並不同。
性侵犯造成的心理創傷無法做淡化處理,淡化處理只會讓心理創傷深化和加劇,成為難愈的沉痾舊疾。被猥褻也會造成較大的心理創傷,形成持久的揮之不去的痛苦感,這就是為什麼題主的六年,另一個提問男生的數年,張大同性侵過的男生的二十多年,無法對被猥褻釋懷的原因。
如果受到性侵犯的人有意願報警或舉報,支持他們這麼去做,充分尊重他們作為人的自主性,有利於心理創傷的恢復,就像這樓里有位自述經歷的匿名用戶提到的那樣。基於同樣的原理,受到性侵犯的人無意願報警或舉報,也不要強迫他們去做或橫加指責,這會給他們的精神帶來傷害。
按國內現行的法律,男性被猥褻,未滿十四周歲可以按猥褻兒童罪判罰,年滿十四周歲按現在國內的法律無法追究法律責任,事隔多年的報警很多時候無法直接追究犯罪者的責任,但是報警或舉報不是沒任何效果的舉動。提供相關法律諮詢的律師說過,報警可以給犯案者留個報案記錄,以後若有其他人報警可以作為參考依據,連環犯罪判刑會加重處罰。舉報引起相關人等的重視,把犯罪者撤職或調離所在崗位,再不濟放出風聲去可以讓家長們提高警惕。站出來實名舉報張大同的兩位昔日受到性侵犯的男生,他們採取的方式不是通常會被採用的,因為知名媒體的曝光會讓他們和親屬面對巨大的輿論壓力。使得他們這麼做的,部分是由於人們對於男性性侵犯的長期忽視,和對於發生性侵犯後一味掩蓋的態度。其結果是讓更多人成為受害者,更多的人深受性侵犯的影響一直生活在痛苦中,甚至間接讓他們的下一代也淪為受害者。
在家庭關係上,不存在「天下無不是之父母」,也不存在父母所做的一切都是為孩子好。即使有些父母是出於好心,有時也難免好心辦了壞事。發生受到性侵犯被家人阻攔的情況,之後和家人的關係要如何處理,要根據具體的情況而定,沒有標準答案。有一點可以明確,對父母的信任今後只能給部分,不能給全部。發生這種情況後,想勸當事者要去全然去理解和接受父母的人,不妨設想下,逼迫遭受性侵犯的孩子忍氣吞聲的父母,在自己孫輩也遭遇性侵犯的時候會是個什麼態度。
對於性侵犯事宜的處理,比如在擔心產生輿論影響的報警或舉報的事上,不知該怎麼處理的時候最好不要憑藉個人經驗去判斷或決定(有些父母栽就栽在自以為是上),不妨聯繫下有關的公益組織和政府機構再做決定。維權的結果並不理想,不要去浪費時間去報復犯罪者,就讓這件事過去。心理上的創傷,通過醫療機構或公益組織找治療性侵犯創傷的專業人士來處理。如果這件事情迄今為止還對你造成了很大傷害,那麼就按照法律程序來,但是要考慮好後果,如果覺得這樣會使自己安心,那就去做。
我是女生,在我五歲左右的一個夏天,一個年長的伯伯(比我父親年齡大)到我們家裡做客,在院子里,我當時坐在他腿上,穿著短褲,然後他的手就伸進了我的短褲裡面,大概持續了幾分鐘,由於當時是傍晚,所以我父母都沒有注意到。
因為當時很小,對我來說我不知道這意味著什麼,所以我沒有掙脫。
我不記得當時有沒有告訴母親了,印象實在很模糊。
直到我十歲以後有了一些性知識,我才意識到當年受到了侵害,但是由於沒有造成實質性傷害,所以這麼多年我沒有什麼陰影,這件事我最多一年能想起來一次。
但是我想,以後我有了孩子,我一定會告訴ta,任何人都不可以觸碰ta的隱私部位,如果有大人對ta這樣做,一定要告訴我,我一定會用法律手段解決,不管這個人是誰。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或許是巧合吧,我在看到這個問題之前剛看完《素媛》,中間有那麼一段:素媛蒙在被單里不敢見爸爸,爸爸問她為什麼,她說:丟人。而且在之後的劇情里,當提起這件事時,素媛也幾次提到了這個詞 :丟人。
我當時看到這幾幕畫面的時候,真的很傷心,我當時真的很想不明白:作為一個受害者,她才是一次傷害的被動承受者,是她的身體、心靈乃至以後的人生受到了近乎毀滅的創傷,如果沒有這次傷害,她的人生會比現在美好的多,但是為何她會下意思的覺得丟人,為何會覺得之後自己的存在是一種丟人的事情,為何會有這些很沒有道理的思想。
但是又不難理解,因為這個社會,這個社會的價值觀,還有她的家人。在素媛剛被送到醫院時,素媛的媽媽曾在醫院的長廊里大叫:「她一定是知道是我們家素媛才給我打的電話,如果她出去亂說,我一定會撕了她的嘴」(原話記不清了,這是大概意思)或許素媛的母親在那一刻想到了,維護素媛的尊嚴,但在那一刻或多或少她想的是這件事如果被大家知道,她會丟人。
題主,對於你曾經歷過的,我表示很遺憾,我知道,作為受害者,當時的你已經經歷了這一傷害,如今重提,無論從任何方面來說你是經歷了二次傷害,你是最大而且唯一的受害者,你並沒有做錯,你並沒有 任何值得別人詬病的地方,相反,你才是最需要別人安慰和關心的。所以,首先你要在心裡告訴自己,你並不丟人,你並沒有任何錯的地方,你的這一次舉報只是對曾傷害過自己的人給與了應有的處罰,或許因為你的這一舉動,會救下以後更多的孩子,讓他們不再承受你已經承受過的傷害。
對於你家人反對,我想起了另一部電影《天佑鮑比》,鮑比母親前期對於 鮑比所做的一切其實更大的目的是為了不讓自己蒙羞,不讓自己在朋友、上帝面前蒙羞,所以她一味地「給予」鮑比一些他所謂的幫助甚至是斷絕關係。
舉這個例子只是想告訴題主,你的父母是上一個時代走下來的人,他們很愛面子,他們認為你現在做的這些就是在損傷你和他們的面子,所以他們的反對大部分是基於這個理由了,在這個問題上,他們沒有考慮很多,他們想的就是事情已經過去,你看著好像沒有受什麼傷害,那為什麼還要提起來,傷了那麼多人的面子呢。但是他們沒有想過的是,如果事情早已過去,如果你沒有受過任何傷害,就不會再回憶起這件事了 ,就不會再提起這件事了,他們從未仔細聆聽感受過你承受的傷害與痛苦,因為你在此之前從未向他們訴說,為什麼?因為從小我們接觸過的事物都在潛移默化的告訴我們:這是丟人的。
支持題主的決定,不論是舉報或不舉報,堅持或不堅持,因為你才是這麼多年唯一的受害者,我們都只是看客,我們能做的就是不再用言語和態度,對你和曾有過你一樣經歷的人產生更大的傷害,我們能做的只有在那之後幫助你譴責施害者,默默地支持你們。
在最後,我想說這樣一句話:我們現在已經有了自己的思想,並且有了影響那些孩子們思想的能力,所以,請用我們的明確的態度和語言告訴那些孩子們,當他們受到傷害時,大膽的說出來,他們並不丟人,告訴大人才是解決這類問題的方法,我們會永遠支持並保護他們。
你肯定不是個例,這個英語老師該拉出去化學閹割,然後扔監獄裡被爆j幾年,你父母這樣處理這個事枉為父母,斷絕來往幾年反省反省自己的懦弱和無能到了什麼地步。你趕緊多努力點有點謀生手段,讓自己有些能力保護自己維護自己愛的人(以後別成你父母),再有點能力了實施
題主你一定沒錯,但也不要太怨恨父母,他們也需考慮自己的利益。而且這種事情,不是親歷確實很難體會。怎麼走程序,怎麼曝光及其影響幾個高票答案已經有解釋;我想幫助題主度過它,我也期待題主有自愈能力。當然,必要時還是要看醫生,雖然我沒去看。
現在高三,那是兩年前的事,當時媽媽已經在北京做化療且準備做移植,我和姥姥在這期間接觸到關於佛教有關事務,一切的嘗試都顯得緊張急促慌亂不安。那時候我才明白為什麼潘多拉會有那麼大的誘惑。於是我陪姥姥在她朋友建議下去到鄉下一座廟希望有更多機會幫助媽媽。幫我們辦事的和尚,還是個住持,先是收了1000忘了是什麼用,然後因為是中午,還要我們把飯吃了再回。在準備到食堂之前,他帶著那噁心偽善的笑,「等會你來這裡一趟,自己來就行。」這樣說到。是的,當時我就覺得那種笑容詭異,但沒想到不善的一面,也沒覺得他的話有什麼蹊蹺。
正是在這頓飯的間隔,北京來了個電話,姥姥接的,我聽得見那邊極力保持鎮定,想要安慰住姥姥的聲音。病危。我不細說這段時間我們的反應,和問題無關。應付著咀嚼了一點,我回到那個和尚在的房間,直到這時我卻依然對那個場所抱有幻想。他問我多大,媽媽情況。「有病亂投醫」,這是他話語裡面帶的原文,我卻以為他只是同情。接著他問,sy過嗎。說要給我媽畫個符,要用手給我做出來。我當真,但還是問,自己上廁所不行么。他搖頭說不用,已經表現出急躁了。然後就發生了,甚至用嘴。做完我才發現不對,帶著恍惚的姥姥只想越快越好,趕緊回去。媽媽的危急加上這個,鄉下的陽光本來是刺眼的,客運站本來是嘈雜的,可我總記得是在一片悄然陰森的濃霧中回的家。結果似乎是命運的諷刺,媽媽離世了。這之後,每每想起這件事,總覺得有著無數個伏筆暗示我提醒我,只怪自己地獄無門偏要闖。也可能這只是人類缺乏將已知的事情聯繫起來的能力這一渺小性吧。
實際上,在媽媽進行治療的一年裡我已經調整了心態,也學到了許多以前從沒想到過的事情。不僅僅她的逝去,也包括這期間的各類事件我都看作一場試煉,當然包括這件。一開始我甚至在想,我要偷偷回到那裡,拎上汽油,一把火燒了破廟;後來又責備自己為什麼不早發覺,為什麼慫恿他肆意妄為,為什麼懦弱至此?上學在車上望著窗外想,上課盯著黑板想,自習看著課本想,以至於有和那個猥瑣的面孔相似的我都會心生噁心。的確有那麼一段,它干擾了我。
可它並不嚴重,因為我還是能正常的生活,還是比較正常的與人交往。但一想到就放不下也很難過,於是我努力尋找合理的解釋讓自己放心。有一次,看了集美劇清道夫,那個出獄老爺子對他孫子說,別人給你口沒什麼,可要是別人讓你口你得立馬反擊。這句話是諷刺,但加上那之後我也遇見了更多比我嚴重的多的經歷,就像這裡的幾個答案,也像知乎其他很多問題。我開始轉變。
我知道自己的懦弱,但不等於類似事情也會有類似結果,然後我更加確定自己的底線,以保證不再被懦弱所困擾,這應該是個很長的修鍊;我更加確定信仰是個人的事,信教義不等於信形式,因而我鼓勵自己多讀書,以發現隱藏於表面下的真實;我更加相信善惡各有果,惡行是不會不允許的。有時候我也會想,這是不是自我安慰的借口?我還問過機油,他也是推薦心理醫生,但我發現找個不了解的醫生還不如自愈來得快療效好還省錢。最終,在權衡利益輕重時我知道這件事我是真的放下了。
題主的看重的利益是什麼呢?或許發現這點也就知道了該如何解決,是給父母面子省了「麻煩」還是努力為自己贏得利益,還是慢慢隨時間化解重新生活?靠題主自己估量。不過最終目的還是為了安定自己的內心,這件事也不是財產政治問題,無論何種方法只要內心清凈。
望題主找到清凈公務員順利過關!
家住農村,小學四年級的時候村裡的一個老光棍經常在爸媽不在家的時候跑到我家裡來,我看電視的時候就在我邊上坐著,我做飯的時候也坐在我旁邊,天天往我家跑 ,有時候還動手動腳的,就是用手搭搭我的背啊之類的!就覺得很彆扭!很反感,但是鄰居也不好意思往外攆,有時候他來了,我就把門關上,不讓他進,有次被我媽看到了還說我,哎呀,你怎麼不讓人進啊!!!!(她不知道他經常來,以為只是鄰居偶爾的一次串門)後來一次我做飯的時候,她把手透過衣服伸到我的背上,當時雞皮疙瘩都起來了,很生氣,把他趕走了!然後第二天我做飯的時候他又來了,還想伸手,我就拿燒紅的鐵棍燙了他!後來他不來我家了,就算來我一個人在家也覺不給他開門!!!
後來偶爾也會遇見他,每次都覺得噁心,我是絕對不會搭理他的!不過我也沒給我爸媽提起過!今天算是第一次說吧,他最大的動作是摸了我背,我都覺得他是目前為止最討厭最恨的人沒有之一,心理陰影很大~還好,我平時大大咧咧選擇性記憶,就是回家看到他的時候會很難受很彆扭!所以很理解樓主,能告就告,如果你父母不支持你可能告不了的話~就想辦法搞臭他!算是給自己一個交代!
UP:
我剛回答這個題目的時候,說明裡什麼都沒有……所以簡單理解一下,有了以下的答案。
舉報絕對沒有錯!
你父母也不是認為你有錯才攔著你,而是怕你吃虧。
因為在中國,法制還不健全,你要舉報,必須要考慮清楚情勢做好各種準備,然後找對途徑,再提你要舉報。
而且你還要考慮時效。要一擊即中,否則,吃虧的肯定是你……
但是,現在在看了題主長篇的說明之後,我覺得,你爸媽對你的認識是沒有錯的,只是他們做錯了。他們的行為加深了題主的屈辱感,以至於這件事已經到了沒法挽回的地步。成了你一輩子的心裡疙瘩。
在他們逼你收回你的舉報之前,你內心只是對這件是耿耿於懷,因為對方是你信賴的人,親近的人,而他的行為是不正常的,對你而言是侮辱性的。不過就像你爸媽說的,在絕大多數的人眼裡,這都到不了你做的這個地步。
他們覺得你身為男孩子,這種行為又是很邊緣的,你既少不了一塊肉,又沒有什麼大的影響,但是他們忽略了一件事,你受傷的不是你的肉體是你的心靈,是你對自己的認同,以及你的男子氣概和男性自尊。
所以你才念念不忘……你是要通過整件事情來重塑自我,可你父母強硬的手段再一次摧折了你的尊嚴,你的自我。
雪上加霜。你不能揭露這件事,你覺得你這輩子都做不了一個真正的男人。
這才是核心。
恨意里有多少是心有不甘的自我憤懣,以及對父母和世人的失望。
在這裡我要勸你一件事,不要把一切都寄托在結果上,而是要放在過程上。現實的世界,未必會以你理想的方式為你提供慰籍。其實當你堅持自我的時候你就贏了。至於這個人到底是否受到了審判,別太過在意。
因為當你把你人生所有的關注和情感都和這件事情聯繫在一起的時候,等於他不但強姦了你還強姦了你全部的人生!
所以,要重重拿起輕輕放下……
一路走好……
雖然我沒有過同樣的遭遇,但是卻也遇到過相同的情況。高中時,經常會有許多強制性的教輔,而有一次我實在是忍無可忍了。那一次發放語文教輔,突出以下幾個特點
1.沒用2.貴3.不做通知,先強行發放4.全年級
範圍
我們語文老師屬於那種比較有主見的青年,但是他也無法抗衡哪位資歷頗深的老師,剛開始給我們說看可不可以推掉,後來無奈的告訴我們「風刀雪劍嚴相逼」,我們最好就是兩個人合訂了。
這件事我越想越不爽,以前我上小學和初中時總是想著如何用《未成年人保護法》和《教育法》對抗老師,可總是沒機會,這次就是我人生的轉機了。可是剛開始就遇到了阻礙。
我先是想聯合同學聯名上書舉報,可是同學都表示強烈支持,祝你成功。沒人表示干他丫的。
後來我想單幹也可以,結果在家裡又吃了一棒,剛開始父親沒做表示,不過母親是反對的,但我還是堅持籌劃。後來有一天吃飯時,父親對我說,其實幹這事的人就是你???阿姨,我當時就難為了。後面父親又說,我畢竟也在學校工作。
後來……沒有後來了,我也就只能笑笑,跟語文老師說起當時的無力。
以後,有時想起,還是會感覺有點遺憾,畢竟好不容易想要做一件有自己想法的事。
希望我的感受能對題主有所幫助吧,因為我就算當初是自己放棄了,但還是會遺憾,若是被他人強迫放棄,想比會更痛苦。這是理想與信念對抗現實與人脈,註定煎熬。
或許有人覺得這兩件事相差太大,但是我覺得,事情到這個地步,最大的傷害其實來自於親友的阻礙與不解,這是孤獨。
其實這個問題我看到有點時間了 但是一直沒想好怎麼答 可能男人和女人的思維不一樣吧 我說一下我的親身經歷 我是一個女生 在小時候十歲的時候吧 我也曾遭遇過性猥褻 不是前面所提的只是摸一下什麼的 比這個更嚴重但是又沒有到那一步 當時這件事情我誰都沒有講過 無論是家人還是朋友 我當時的考慮源於以下幾個方面 我也不知道為什麼那麼小就考慮那麼多
1,這件事情是很不光彩的 我怕別人會對我指指點點 以後就嫁不出去了
2,那個人是父母朋友的孩子 十六七八歲吧 我怕父母會被人指指點點 怕父母和那家人搞得不愉快
3,反正沒造成實質傷害 忘了就過去了。
後來我得知遭遇猥褻的不止我一個 幾個跟我一樣大的小女孩也被他這個過 但好像都選擇沒提 後來他去當兵了 後來我好幾年內從那裡走都是繞道而行
可能是思想觀念不同 我不是很能明白題主為什麼會要這件事重提 可能是為了不讓更多的人受傷害 但就算回到那一年 我還是會打算隱瞞這件事情 可能天生做不了救世主 完全沒有辦法接受別人的異樣眼光吧作者雖然想舉報的是一個幾年前猥瑣過自己的人物,遭到的父母的不同意。其實從事情本身來看,作者本人過於糾結一個N年前的事情,或許作者是一個十分正直的人,然或者其實作者本身心理上也存在著問題,一般對待這樣的問題很多人當時會有所反應,活著長時間以後就淡忘了,而作者在內心中潛伏了這麼多年,在這個時候來發泄這麼久的事,其實沒有必要,人生誰沒有些挫折和秘密以及令人羞恥的事,過去就好,沒必要再提,只會讓人更傷心。同時也會讓自己心裡產生扭曲。
都過去那麼長時間了,再翻舊帳有什麼證據可依嗎?除非是聯合舉報
額,我小的時候被舅舅家裡的哥哥騷擾過,最嚴重一次半夜讓我給他咬。事情過去很多年,我也感覺到了噁心,但是舉報從來沒想過,舉報親戚家的人。。。這對以後的關係很難做,但是我要是你還是在高一的時候,那麼青春叛逆的時候你不搞他。。。現在才想起來,我會選擇算了吧
站在局外人的角度看,舉報他一來沒什麼效果(證據不足、年代久遠、法律缺位),二來沒太大必要(客觀地說,2分鐘的摸下體算不上太大的身心創傷)。你父母息事寧人的看法是對的。
這件事唯一有意義的可能是,能有效防止這個老師繼續作出猥褻學生的行徑。至於題主本身,可能確實有把這個陰影的影響放大的傾向——這個事情對你的影響遠沒有你現在認為的那麼大那麼恥辱。
————————————————————————————————————————————我的意思簡單說就是,如果是為了自己內心屈辱感的釋放,我認為你的舉報不見得有意義;如果是為了更多潛在的被害人免遭猥褻,你先問問自己是否甘願為此承受額外的壓力——畢竟,沒有人有權利要求你去做好事,除了你自己的心。
不知道題主看過韓國思密達拍的《熔爐》沒有,是根據事實改編的電影。裡面有個角色和你所描繪的很像:男老師、同性戀、猥褻狂,電影的結局裡,這位男老師遭到被他猥褻的男童復仇,雙雙被迎面而來的鐵皮火車撞死,而真實事件中那位男童並沒有死,一直等到了因此片而推動的《熔爐法案》的出台,這位男老師也受到了應有的懲罰。
除了推薦題主去看看這部會引起你共鳴的片子外,我還想說的是,透過你的文字敘述,我能感覺到你很憤怒很無奈,但是抱歉的是我沒有辦法真切的理解進而給予你安慰之類的東西,有的事情真的是親身經歷才明白切膚之痛。我也沒辦法明示你如何用法律作武器,因為本人的專業不在此。
我只能建議你,在理性條件下權衡此事的利弊,畢竟中國不是韓國,環境沒有那麼好,也沒有熱心人願意冒著作品被槍斃的危險來給像你之類的受害者拍《熔爐》那樣的電影。從某種角度來講你的父母的選擇或許不尊重你,但他們是站在及其現實的角度考慮的,畢竟現代訴訟必須要證據才能把官司打下去,而且事情曝光了好處不見得比壞處多…所以我建議題主最好權衡利弊,畢竟是大人了。
另外,如果題主實在沒辦法咽這口氣,我倒是覺得除了打官司還有一條路可以走:在以後的日子裡,不妨從事與防止或治療猥褻相關的工作,用你的一份力量與親身經歷,幫助那些受到傷害的、沒有意識到此類事件嚴重性的人們正確的看待猥褻,去戰勝猥褻,或許你的行為還是推動相關法案成立的因素之一也說不定呢。
眾善奉行,諸惡莫作吧。
從我 個人 而言,我覺得被摸個兩分鐘雖然厭惡,但沒什麼大不了。我認為,從危害上來講,他的那個叔叔也是趁他睡覺以為他不知情的時候才摸了他,並且在沒發現題主已經發覺的情況下就很快就自覺停止了這種行為,況且這事只發生過一次,估計他也很少幹這種事情,情節不是很惡劣,可能只是一時糊塗,也沒對題主造成什麼實質上的損失,沒必要對他太過處罰。
法律對兒童性侵犯懲戒的嚴厲性是出於公眾集體上的認同來考慮的,是為了杜絕類似事情的發生。但是落到個人身上,實在沒必要完全依從法律,很多情況可以酌情考量。比如此事,事實證明這個老師也沒對社會造成多大危害,你非得再懲罰他有什麼意思。
但是對題主來講,『很長一段時間這件事也沒有對我造成多大心理傷害』,後來類似的事件讓題主『覺醒』並且放不下,可以看出題主實在自尊心太強再加上父母的反對導致這個事不斷的激化,所以最終放不下。作為父母,還是應該以孩子的意志為主,畢竟題主已經成年了,知道自己在做什麼。而且原諒不原諒是以當事人的意志為主,不是什麼父母能代為決定的,所以說題主即使想舉報也無可厚非,畢竟人都要對自己做過的事情負責。只能說那個老師點背,遇到了題主這麼拗的人。
沒有傳媒學的人來解釋這個事情么?
我覺得既然追責已經很難,那你的目的就是要阻止他繼續得逞以及收到一定的懲罰。那你就不一定要自己出來了。
既然他干這個事情知道的人比較多,那多多發點消息,讓大家知道是這樣的人就行了。這種事情在目前的社會環境中傳播起來應該是很容易的。
你沒比較去踩一坨狗屎,來證明狗屎的臭。
小心點,別沾上臭味就行。我覺得在這個社會並不能或者目前的條件並不能保證你自身的權益的時候,謹慎點為好。別做飛蛾撲火的事情。
你的父母沒有錯,作為父母的角度就是保護好你。適當在你激進的時候壓制一下你。他們目前沒有辦法能保證不傷害你的同時搞定侵犯者,所以他們選擇保守,以避免你受到進一步的傷害。如果你給他們能保證你安全的實施方法。我相信他們不會拒絕你。
你智慧行不行?
你能力行不行?
你狡詐程度鬥爭經驗豐富不豐富?
你有沒有必勝的把握?
你有沒有破釜沉舟的決心?
覺得這事就是TM的過不去,乾死他!~
如果你能忍得下,就去忍。
廢話真多。
不要因為自己或親人的軟弱,讓自己的靈魂憋屈,有些仇恨和傷害的救贖必須完成,加油,有些事情無法逃避,那麼就讓那些罪人獲得該有的審判。
這只是中國社會的一個縮影。
從你父母的態度可以影射到還有好多家庭在遇到這種事的時候不敢聲張。世俗的影響,讓他們覺得這是「髒的」,是丟面子的事情。不管是丟了孩子的人亦或是自己的人,總歸是不說出去的好,既然沒有大
損失,息事寧人。
但是好多強姦犯都是被這樣縱容的,好多猥褻強姦小孩的老師,如果第一個孩子勇敢地說出口,也許就沒有以下的事情了。
嗯,還有性教育的缺失,這是非常重要的。
期待教育和法律的修正。
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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