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防止因利益而結婚的現象?

在當下,愛作為婚姻唯一合理合法的基礎似乎不可動搖,但從古到今婚姻作為資產重組、理順財產關係,政治聯姻等工具的現象卻頻繁出現。甚至,還有很多通過相親機構認識後,考察雙方家庭經濟情況後就結婚的,這樣根本就談不上有愛情。

如何從法律上杜絕這種現象,或者說婚姻就是跟愛情無關呢?

補充:如果愛情不是婚姻的充分條件,那麼以愛情作為同性婚姻合法化的訴求就蒼白無力了,是否該改成:讓同性之間也有機會利用婚姻制度獲得經濟、政治等的利益呢?

著名男同性戀文學作家先驅肖紅袖說:婚姻是最便捷的資源重組,是除了出生之外的第二次洗牌,是最名正言順的變通工具,是最沒門檻的基本權力。婚姻披著感情的外衣,走入人際交往的深地,沒有經濟利益的婚姻是不道德的——與愛無關,除非那份愛具有各種發展可能。婚姻有時僅是性工具。不論同志不同志,婚姻都是一時衝動。


杜絕的唯一辦法就是不結婚,因為婚姻就是用來利益交換的。

首先愛情的出現晚於婚姻制度,而且晚的多得多的多。

愛情被當作自由人結合的"合法性"依據不早於十九世紀。是浪漫主義運動的產物。

而婚姻做為私有制的產物,本質就是財產組合的一種契約。婚姻制度這在生產力低下的古代最重要的功能就是給人提供生存的基本財產保障,古代一個人生活實在是太困難了。這也使得婚姻制度成為了社會穩定的基石,古代有過法律強制結婚的事情。

人能夠自由選擇配偶只是工業社會才剛出現的新現象。因為為了生存而結婚的必要性已經消失,那麼這項制度的存續就需要新的理由,愛情就被發明了。

依舊維護婚姻這一制度的理由最根本的原因是私有制的存在。因為繁衍和養育後代大多還是以家庭為單位進行的。而且是投入巨大的一項活動,如果產權邊界不明確,那麼就會出現誰來撫養,誰來投資,誰來繼承的問題,這對於被扶養人而言就是災難性的,也會成為社會不穩的一個根源。

如果將來生殖與撫養也完成了社會化的話,婚姻制度必然徹底破產,愛情也不必以婚姻做為附加的必然結果。

所以在當代,無論怎樣美化婚姻制度,都無法改變其是利益分配的本質,而這有其存在的歷史必要性,又何談杜絕呢?


當然我明白題主隱含的一層觀念其實是婚姻更多地是在剝削女性,所謂利益結婚吃虧的還是女人。這點我是贊同的,但我也相信隨著工業化社會的推進,女性經濟地位的上升是不可阻擋的,隨著而來的社會地位的提升,觀念的改變都會出現,婚姻結構也會隨之而調整,未來的離婚率也會進一步提高,女人再也不必委屈在不幸的婚姻中苟且一生了。


前幾天有個男孩找到我的qq,很直白地私信我,你好,我看了你的那個給女兒結婚提供全款房的答案,我很佩服你的通情達理,也有煩惱想問問你,我怎樣做能讓女友父母放棄現實、物質的要求?

開始以為是天價彩禮房產加名等問題,待他講完我絲毫不覺得對方父母「現實、物質」。


男孩是農村人,家庭條件不好,大學一般、工作也一般,還擔負著供弟弟上學的責任。而他的女友,小城市獨生女,父母已經給她買了全款房。女生父母覺得男孩家壓力太大,自己姑娘找個和自己家差不多的,讓閨女安安穩穩過日子就好。而男孩覺得,家裡供他不容易,將來他和女孩不用還房貸,沒什麼壓力,供弟弟上學也只是幾年的事情,希望女友理解。
女孩猶豫不決,女孩父母堅決反對。而男孩說,我該怎樣爭取她呢?畢竟真感情是難得的。
我也很直白地說,對你而言,更難得的是女孩家的條件能讓你更輕鬆地回報原生家庭,給父母養老、供弟弟上學。如果你是「真感情」的話,我覺得你還是不要爭取了,讓對方好好地決定。畢竟人家決定的不止是麵包和愛情那麼簡單,而是自己父母一輩子的奮鬥成果要不要給別人家添磚加瓦。
男孩留了一句話就把我拉黑了。「看來你並不懂什麼叫真感情,你的意見我不會考慮的,再見」。


怎樣才能防止為了利益結婚呢?除非不結婚。就算我當初結婚時候滿腦子想的是「我好喜歡他啊,跟他結婚好幸福」,但是不可否認的是,結婚後兩個人就變成了利益共同體。兩個人財產增值,生兒育女,就算這不是最原始的目的,也是客觀發展的事實。


qq私信我的男孩,如果他和女友結婚,他的女友可以說完全不是為了利益的。然而你控制不了另一個人的算計啊。更加讓我噁心的是,還是打著真感情旗號的算計。

剛開知乎的時候還是覺得感情難得,女兒如果找了喜歡的男孩,沒必要在家境上為難他。然而隨著回復、私信的越來越多,這樣組合越來越多,我真的越來越希望將來女兒帶一個條件相當的男孩回家。不是捨不得身外之物,是怕女兒一腔熱情,背後是卻是一家人的無底洞。

希望所有女孩對那些打著真愛旗號劫富濟貧的男友說一聲

圖盜自杜嘟嘟,真是個好圖,這麼多贊。。。


按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中的觀點
......一夫一妻制家庭產生的唯一目的是為了保護私有財產的社會延續男性統治,首先以父系然後以父權制的形式,僅僅是在有財產的男子與無財產的婦女間階級分裂的結果。恩格斯指出:「一夫一妻制是不以自然條件為基礎,而以經濟條件為基礎。」「它決不是個人性愛的結果,」它「仍然是權衡利害的婚姻。」只有婦女對男子經濟依賴的消失,才會允許兩性關係建立在平等和「真正的」愛情基礎之上。......
.......第三個先決條件是家務勞動的社會化,即「把私人的家務勞動溶化在公共的事業中。」因為在前階級社會,家務勞動有一種「公共的性質」,而一夫一妻制家庭產生後,「家務的料理…不再涉及社會了。它變成了一種私人的事務;妻子成為主要的家庭女僕,被排斥在社會生產之外。」最終,婦女解放的根本條件是消滅私有制,推翻資本主義制度建立社會主義制度。

.....家庭是人們生兒育女,滿足食物、住房、休養等直接需要的場所。如果這些職責總體上由社會來承擔,家庭內的關係將發生轉變,家庭內男性統治的基礎將會消失,而婦女將成為這場轉變中的主要受益者。婦女不再被迫因經濟原因而結婚或維持一個不滿意的婚姻。社會主義為配偶雙方真正自由、平等關係的建立提供一個物質基礎。......

......「結婚的充分自由,只有在消滅了資本主義生產和它所造成的財產關係,從而把今日對選擇配偶還有巨大影響的一切派生的經濟考慮消除以後,才能普遍實現。到那時候,除了互相愛慕以外,就再也不會有別的動機了。」......

概括就是,消滅私有制、取消家庭的概念、孩子由社會撫養、一夫一妻不再存在愛和誰好和誰好。

共產主義好


婚姻必然是排他的,哪怕是在可以娶妾的舊社會。

因為婚姻的本質,就是財產私有制的必然結果。

在人類出現私產之前,沒有一對一或一對多的固定婚姻制度。

上古時代,人類都是知其母而不知其父。

當時並沒有婚姻制度,所謂的群婚制,其實不過是亂婚,或者乾脆近乎是借種。

就像自然界里的動物到了發情期隨機交配產生下一代那樣,植物的種子或花粉被風或被蜜蜂蝴蝶傳播到其他一個不知道什麼的花朵里。

直到有了剩餘獵物,越來越多的剩餘財產讓男性越來越強大,對財富的聚集能力越來越強,這時才會出現固定的配偶。而相對轉變為弱勢的母系社會瓦解,父系社會確立了地位。

無論母系,還是父系,其本質都是建立在財產所有權制度上的,而不是建立在性別制度上的。

這句話對很多當代所謂女權主義者來說,並不是很能理解。

但事實確實如此。

父系社會越來越強大,從原始部落,到發展成王國,繼而形成帝國,父系因私有財產制度對配偶的獨佔性越來越強烈,直到藉助宗教的力量,束縛女性到了登峰造極的地步。

現代社會的進一步發展,使得這種獨佔性有所減弱,兩性在婚姻中的地位趨於接近。特別是現代婚姻制度的改良,女性在現代社會中擁有了良好的受教育權、就業權,在婚姻中擁有了離婚的主張權,未來即便婚姻制度或許消失,但人的情慾不會消失,該發情還是會發情,該生孩子還是會生孩子,所謂的非婚生子已經不再是什麼問題了,這簡直是父系社會即將崩潰的前兆。

有人曾經很擔憂,如果沒有婚姻制度,那豈不是要絕後了?

笑話!

生物界除了人類,還有哪種生物是有婚姻制度的?都絕種了?呵呵呵。。。

該生的,一點都不會耽誤!


「所有關係中最危險最有破壞力的,是純感情關係。」這是脫不花老師說過的話,我深以為然。


總有妹紙跟我說「擦,xx前幾天還跟我聊得好好的,今天就突然把我屏蔽了。」年輕人總以為三觀一致、有共同語言是一段關係中最重要的內容,但是,只要心念一動,三觀就可以不一致,共同語言也可以灰飛煙滅。

能長久的關係,必然有利益。

利益是牽絆,當你覺得跟對方見解不同時,考慮到共同利益,你就可能忍下心中的不快,保持表面的關係。時光流轉,只要關係還在,或許也可能重新統一三觀。

但是,如果兩個人之間沒有利益,連潛在利益都沒有,那麼一怒之下,不快之時,就很容易結束這段關係。

此外,當我們引入外來變數,即由第三方可以提供利益,而對方不能時,原先的純感情關係也立刻變得脆弱。


1980年代初,廣東省的一位領導人在聽取彙報時,知道很多廣東農民冒險游泳過河也要去香港,意識形態和嚴刑峻法對他們不起作用,他說,廣東發展起來,大家有好日子過,自然就不會冒險偷渡。

去看看世界各地的華人是怎麼背井離鄉也要追求個人發展的,就知道人「想要過好日子」的慾望多麼強烈,那些精神層面的影響在這種慾望面前很脆弱,當然,兩個人之間的感情也很難與這種慾望抗衡。


為了利益而結的婚未必多牢靠,但肯定比純粹為了感情而結婚牢靠。如果我們厭倦了過度利己主義,那麼我們只能說:如何不純粹為了利益結婚,如何在利益婚姻里多那麼一點點愛,這是比較切合實際的。

ps:去微信公眾號「花神妙」,回復「男生角度」,案例和評論都展示了赤裸裸的利益訴求。


事實上,為了利益而結合的婚姻比為了虛無縹緲且短命的所謂愛情而結合的婚姻穩固幸福得多。因為這樣雙方知道自己想要什麼,能得到什麼,安心地各盡其責。


愛從來就不是婚姻合理合法的基礎,更不用說唯一這種修飾了,婚姻合理合法的基礎在大多數國家只需要兩個適齡神志清醒並且同意的異性活人,有的國家同性也可以,愛情,關愛情底事?
而且,如果將利益做為廣義理解,那麼愛情也可為利益的一種,要杜絕為利益結婚的話,那只有不結婚了。
婚姻的本質就是利益和責任,對於有些人來說這利益是一套房子,對有些人來說這利益是一個子宮,對有些人來說這利益是愛。


我深深覺得很多問題,看似是感情問題,社會問題,價值觀問題,其實說到底還是邏輯問題。。。樓主這個意思我get到了,但是真的有點亂。。。

在當下,愛作為婚姻唯一合理合法的基礎似乎不可動搖。但從古到今婚姻作為資產重組、理順財產關係,政治聯姻等工具的現象卻頻繁出現。甚至,還有很多通過相親機構認識後,考察雙方家庭經濟情況後就結婚的,這樣根本就談不上有愛情。

1. Wiki上對婚姻的定義: 『婚姻,是一種人際間取得親屬關係的社會結合或法律約束』Sorry,沒有提到愛情,倒是強調『親情』。所以所謂『愛情是婚姻的基礎』,雖然看似是默認價值觀,但卻沒有任何理論支持。

2. 愛情這個東西真的很難講的。首先,你永遠不知道一對夫妻之前到底有沒有愛情。很多時候他們自己都不知道。因為這不是非此即彼的,要麼有,要麼沒有;愛情可以從沒有到有,也可以從淺到深,當然也能從深到淺。新婚的小夫妻,七年之癢的夫妻,金婚的夫妻,同樣兩個人,愛的程度未必是不變的。

其次,愛情和別的考察維度也不一定是矛盾的。不是所有政治聯姻就都沒有愛情的。婚姻很多時候是個多元素綜合作用的考量:社會利益、心理滿足、物質條件、感情基礎、甚至性的吸引。這就看一個人覺得什麼最重要,又離不開什麼。

如何從法律上杜絕這種現象,或者說婚姻就是跟愛情無關呢?

1. 你覺得什麼樣的立法可以問出一個人愛不愛另一個人?我覺得你需要的不是法律,是測謊儀。。。而且如果你自己都不知道呢?

偏個題,這感覺簡直是孟京輝的話劇feel啊……
『法官大人,我們相愛並承諾進入婚姻』
『那請你們告訴我,如何證明你們的愛情。因為沒有愛情,不允許有婚姻』
嗯哼~你說咋證明?

2. 請不要下這麼簡單粗暴的結論。根據蝴蝶效應,一隻在巴西扇動翅膀的蝴蝶,都可能引起美國德州的颶風,何況婚姻和愛情這種剪不斷理還亂的事情。不能看見一點所謂負面的;或是擾亂的選項,就把這兩者徹底割離開來。

補充:如果愛情不是婚姻的充分條件,那麼以愛情作為同性婚姻合法化的訴求就蒼白無力了,是否該改成:讓同性之間也有機會利用婚姻制度獲得經濟、政治等的利益呢?

同性戀結婚本來就不是『為了愛情』,只是希望社會可以承認他們的結合,擁有和異性戀一樣的權利進入婚姻。以美國為例,很多同性戀人如果不結婚,在納稅、買房、社會信用評價系統、領養孩子等方面都會是弱勢群體,永遠無法和異性戀夫妻獲得一樣的權利。

我個人的感覺,一個人給你愛情,那就是精神和肉體。一個人給你婚姻,那就是將社會責任和利益與你共擔。前者到後者,中間有很大的gap;後者中有多少愛情,看兩個人的感情程度。所謂對婚姻愛情失望的人,往往是把一切期待建立在另一個人身上的人,人家拿不住,他就覺得心靈受損了。


從小就被教育要去努力,去上最好的學校,讀最有用的書,做最善良的人,追求最理想的生活,實現最迫切的願望.但為什麼在面對人生最重要的抉擇時,卻要選擇將就,我去過很多地方,見過很多人,讀過很多書,經歷過很多事. 但我最終會和一個人在一起很久很久,很久到互相默契,去經歷體驗更多更多.不能選擇喜歡的人在一起,婚姻不一定會失敗,但一定黯淡到沒有回憶.


要防止為了利益而xxxx,當然需要不需要為了利益而xxxx的環境,或使得xxxx不會帶來利益。

那麼如何防止為了利益結婚呢?
要麼,兩個人都不需要為了利益而做出不符合自己意願的事,
要麼,兩人的經濟地位恰好滿足這樣的條件,使得均兩人結婚不會給對方帶來經濟上的好處。

但是第二種又會有這樣的問題,即兩人有愛情,但經濟地位並不滿足條件。

所以呢,為了讓所有人都能夠自由地按照自己的意志結婚或離婚,我們需要…………

嗯。你懂的。

「因此,婚姻的充分自由,只有在消滅了資本主義生產和它所造成的財產關係,從而把今日對選擇配偶還有巨大影響的一切派生的經濟考慮消除以後,才能普遍實現。到那時候,除了相互的愛慕以外,就再也不會有別的動機了。」


是誰說的婚姻必須和愛情有關呢?婚姻和愛情的功效本就不一樣。
經濟聯姻——絕大多數歐美富豪貴族家族之所以能傳承數百年,都是採取某些制度化安排,妥善解決家族產業傳承、子女婚姻、家族財產分配的關係。
政治聯姻——婚姻成為一種政治籌碼。從部族的通婚,到國家統治者之間的「聯姻」,都是試圖通過婚姻來達到政治目的。例如昭君出塞後西漢與匈奴50幾年沒有戰爭。
從法律上杜絕其它類型的婚姻模式也就是在剝奪婚姻最本質的效用——互惠共贏!


說個極端點兒的,題主可以去看阿加莎的《海上謎案》、《加勒比海島謀殺案》、《尼羅河上的慘案》,故事主線都是男方為了圖謀女方的財產,與女方結婚,並打算害死女方。


前面已經有人寫這個了:按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中的觀點……共產主義好
問題是,家務、育兒社會化遠沒有實現,家庭沒有消滅,私有制存在,很難說婚姻中不牽涉利益。且婚姻可能讓你節約一些成本,比如兩個人睡一床可以省租房的錢。
我理解問題的意思是防止為了對方侵佔你的利益結合,所以建議用以下措施來保障自己的權益,獲得純粹的感情婚姻。比如婚前財產協議,不生育,家務可以請保姆或者合理分配。一般按主流那種婚姻要生孩子的,你說不生孩子就沒人跟你結婚了哈。很多時候男人找女人結婚,除了色和子宮就是錢。


題主問:如何從法律上杜絕這種現象,或者說婚姻就是跟愛情無關呢?
答:愛情不屬於法律調整的法律關係。法律可以調整婚姻關係,但管不了愛情。
至於婚姻是否與愛情有關,取決於結婚的個體。有人的婚姻有愛情,有人沒有。


先說婚姻,人類發明婚姻關係,就是為了利益:這個女人給我做飯,我給她打獵。分工合作,提高效率。(文獻懶得標註了)
再說利益,最淺顯的:錢,兩個人生活的成本和一個人差不多。結婚必然得到利益,要是非要糾結是不是為了利益才結婚,那有點天真。
最後說不要為了利益,那為了什麼結婚呢?愛情嗎?愛情是一種讓人分泌多巴胺,產生愉悅感覺、提高效率的化學反應,所以愛情和利益,分得開嗎?


結婚是合法的偷竊


可以不結婚。不過得先移民,否則沒法生猴子。

這樣回答是因為,這個問題的關鍵並不在於人心如何叵測,而是在中國,你必須結婚,否則無法進行今後的人生。在這件事上,我們沒有自由。

結婚這個概念如此根深蒂固。比如,我不可能把這個回答發到朋友圈,長輩們甚至同輩們一定覺得我瘋了。

我們為了繼續進行人生,不得不結婚。當我們不得不做一件事的時候,我們的選擇就變得很少。選擇少了,我們就退而求其次。

退而求其次,就意味著各種利己的考量。

(完)

(是的,在英國和美國可以不結婚生猴子。出生證上猴子父親名字都可以不填的~而且沒人 judge 你。當然除了宗教狂熱者以外。)


第一句話就錯。誰告訴你「愛是婚姻唯一合理合法的基礎」了?
不但愛情不是婚姻唯一合理合法的基礎,它根本就不是婚姻合法的基礎。
婚姻法里那麼多條,除了婚姻定義以外,哪一條不涉及利益?


雖然我沒有結婚。但我通過周圍親人,朋友的婚姻,來看來總結。婚姻就是利益的結合體,只不過,加了感情,就更純粹,但如果二人在一起,沒有互利合作,雙贏的話,那麼難免長時間以後,心裡會有隔閡。
就比如。如果夫妻二人,一方能幫到另一方,那麼,關係會更和諧一些。早點明白這道理,也就利於自己未來的婚姻生活,


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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