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10萬元整捆現金內有假鈔,銀行該不該負責?
發生這種事情的確讓當事人感到很冤屈。
二十幾年前,筆者曾經從事過收款的工作,在收款的過程中也曾發現顧客所交的現金中摻有假幣的情況、有時候七八千元甚至能出現了四五張假幣,甚至是不同面值的,一問起來有些顧客就保持沉默直接給你換了,有的就說從銀行取出來的。
畢竟和現金打交道在識別假幣上也積累了豐富的經驗,為了不讓假幣再流出去害人,遇到這種情況直接在假幣上加蓋「作廢」章。其實自己挺痛恨使用假幣的人,特別是明知是假幣故意想花出去的,工作中自己一不小心也會收到假幣,收到假幣直接自認倒霉,不會有想辦法花出去把損失轉嫁別人的想法,因為過不了心裡那道坎兒。
該事件中,當事人在銀行取到了成捆沒拆封的十萬元錢,在另一銀行存款時發現了假幣並被該行沒收,之後在該銀行大吵大鬧甚至驚動了警察。他的做法有些魯莽,成捆的錢發現了假幣責任應該指向其取款的銀行而他卻把責任歸到存款的銀行,主要是假幣被加蓋了「作廢」章並被沒收,自己從情感上接受不了。
遇到這種情況,他應該要求存款行調取監控以證實存款的過程中該行的工作人員規範操作,排除在存款中做手腳的可能性。存款行一般除了假幣沒收證明不會輕易開具其他證明的(如在清點成捆的現金過程中發現假幣的證明),這時可以用手機進行錄像取證,主要拍下銀行當事人確認從未開封成捆的現金中發現的假幣。一般銀行打捆現金都是使用機器,用機器扎捆的現金很難從中抽取調換,以排除取款人從中調換的嫌疑。
取證後,拿著假幣沒收證明及成捆現金上面的封條去取款行要求賠償。其實銀行內部在領款時對成捆的現金一般也不拆封清點的。
從我剛工作接觸現金開始,帶我的老師就告訴我只要經別人手的現金,不管是否在你視線之內都要再清點一遍,由於養成了這樣的習慣使我在工作中識破過很多騙術。
其實在平時生活中,大家無論去銀行取錢還是朋友之間的現金往來,不要怕麻煩,都要養成清點的好習慣。在銀行沒必要自己一張一張的點,只要你多注意一下點鈔機的數字,仔細聽聽點鈔機鑒偽發出的聲音,就會避免一些不必要的損失和麻煩。
這件事如果取款人當時堅持讓銀行拆封成捆的錢,過一遍點鈔機,假鈔沒出銀行大門就能清點出來,十把錢過點鈔機也用不了多長時間。有些人可能會說如果取一百萬呢?畢竟現在銀行之間轉賬都很方便,沒有假鈔識別能力盡量選擇轉賬。不要相信別人,不要怕麻煩,自己對自己負責。
假鈔我沒從銀行取去過,我就在今年的11月份在瀋陽市的一家工商銀行取24萬元現金。零頭四萬元人家櫃檯給點了。20萬兩個整梱兒的沒給我點,也沒有問我點不點。我考慮整捆兒的不應該有問題,也沒有要求點,把這24萬拿到另外一家工商銀行存的時候出現問題了。其中整捆兒的點到第二小梱的時候。驗鈔機顯示92張。銀行的櫃員當時就把錢和封給我遞了出來。我一查也確實是92張,旁邊還有我兩個同事。一直在陪著我。我當時向銀行的工作人員要了我取錢的那家分行的電話。電話打過去,我把情況說了以後。他馬上就問給我取錢的那個工作人員。付款的時候清點沒。對方說只點了4萬。接電話的工作人員馬上質問他為什麼沒有給全部清點,對方無語……打電話的工作人員告訴我晚上扎帳出現差錯會給我退回來的。五點剛過,對方就給我來電話。說確實少付了我800塊錢馬上給我打到我的取錢的銀行卡里。我問對方是什麼原因?工作人員說他們看監控,窗口收了一個9200的,一馬虎就放到了整捆兒的裡面。最後我就給我付了出來。銀行也是十分不靠譜的。所以我在這裡提醒大家,到銀行取款,不管有什麼事情都一定要清點一下。免得事後麻煩。
取10萬元整捆現金內有假鈔,銀行該不該負責?
事情是這樣的:
一男子在建行櫃檯前和幾個建行工作人員爭吵,原來是該男子剛從農行那邊取了10萬塊錢現金,一萬一疊,總共10疊,連榜鈔票的紙張都沒有撕掉。一拿到錢,男子就來到建行櫃檯,準備將這10萬塊存進去。但是工作人員在清點鈔票的時候,竟然從中發現了一張假鈔,按照銀行的規定,對於這樣的假錢是要沒收的。這下男子不高興的,他的錢是從農行拿過來的,連包裝的紙都沒撕,自己更沒動手換過,怎麼可能會有假鈔,就算是假鈔,銀行憑什麼沒收?所以出現了上述爭吵的這一幕,甚至演變到要找警察來處理的地步。
小編觀點:現在銀行取錢都是有冠字型大小編號記錄的,可以根據這點來查詢是否屬於假幣。而建行的工作人員依法依規辦事,小編覺得沒錯,發現假幣就該沒收,沒毛病。主要還是說說該男子,就算你這假幣真是銀行給你的,你不去前面一家農行鬧,在這件建行鬧什麼意思?況且這樣鬧根本解決不了問題,很乾脆的報警直接找警察來處理!
針對上述這件事,廣大網友們紛紛發表了自己的看法:
廣東某網友:銀行就應該負全責,現在的銀行能取出假錢那都是銀行內部有鬼。
山東某網友:不要鬧,直接報警,說有人賣假鈔。
福建某網友:銀行不大家黑它,有毛病還不讓說,假錢銀行的員工放進去的大把的,把真錢拿出來 。
江蘇某網友:農業銀行取到假幣,銀行不給換。當時我還是學生,一個月生活費三百塊錢。當時哭了!
河南某網友:我老闆發工資再銀行取了2萬,我夥計拿錢回家,裡面15張假的,這些苦給誰說,老闆故意的還是銀行故意的,有的價錢編號都一樣。
……
對於這件事,不知道頭條的段友們怎麼看?你們又從銀行取到假錢過嗎?
假鈔按照規定要收繳沒有問題,問題在於假鈔是怎麼來的。
從事情經過來看,男子是從農行取了錢去建行存,建行發現了假鈔,所以建行按照規定收繳,建行的做法無疑是對的。
那麼假鈔是哪裡來的?有兩種可能。
第一種,是男子放進去的。
第二種,是男子在農行取錢的時候,農行給的。
如果是第一種情況,男子的假鈔被收繳不冤枉。
但如果是第二種,而且從問題描述來看,更可能是第二種,也就是說農行在真鈔中混入了假鈔。那麼這個責任應該由農行來承擔,因為農行和男子之間存在合同關係,男子去取錢,銀行給的錢不夠,混入了假鈔,那麼就應該承擔繼續支付錢款的責任。
男子正確的做法應該是在建行人員的見證下,固定假鈔證據,然後去找農行要求承擔責任。
大家好!我是空谷寒潭。
在銀行工作幾十年,這個問題我遇到過,所以談談我的看法。
首先,報道中這位先生在沒收假鈔的銀行鬧,是錯誤的。因為收繳假鈔是銀行的職責,如果歸還後果是一方面銀行要收到央行處罰;另一方面這些假鈔流出去還會造成更多損失。
其次,建議當事人要冷靜,第一要求銀行全程視頻記錄,第二要求銀行把整捆鈔票的封簽和帶個人名章的封條保留下來,第三要求銀行開具假鈔沒收證明。其實,銀行為了防止錯漏,每刀鈔票都有清點人蓋章,每捆鈔票都有封簽,為的就是將來方便理清責任。有了上述三個證據,可以去取款銀行交涉。我曾在10年前遇到過類似情況,那時候點鈔機還沒有防偽和冠字型大小記錄功能,但是事主憑上述三條證據,獲得了銀行賠款。
因為沒有看到後續報道,所以後來銀行是否承擔責任不得而知。但是,我覺得只要按照我說的做,絕大多數銀行是會承認並負責的。相比之下,整捆未拆封的人民幣,比零碎的幾張更容易獲得證據。
我是空谷寒潭,與您分享我的經驗。
取10萬元整捆現金內有假鈔,銀行該不該負責?
首先,我堅定的相信一件事:這一張假幣絕不是當事人放進去的,一定是農行行為,為什麼?無論是從智商、情商和任何角度,都不會,更何況沒有拆封;
現在銀行間都是聯網,那麼,即使假幣是從農行取的,你在執行你的規矩時,為什麼不能考慮「存款人」的利益和情緒,別說是二家銀行,這銀行都性一個:中國。
如果各部門之間不能有『協同的意識」,那麼,和當年辦准生證證和身份證折騰你三個省跨區大半年有什麼區別?
都說互聯網信息化的時代,你們這些工作人員還『用老套的管用戶嗎?』,當事人沒有錯,雙方銀行都有錯。
如果換成任何一個人成為當事人,都會有情緒,這件事的引爆口就是建行的這個窗口的工作人員,這些工作人員的態度讓人反感也不是一年二年了,還有就是這家銀行的管理層,竟然敢用警力來處理當事人的正當權利?
這件事更加充份地看清了:銀行是否真的全心為人民服務,有沒有全心為人民服務的意識,當你為了規矩,卻直接把當事人的權利丟到一邊時,那麼,這個規矩咱們不守也罷。
當農行已瞧不起「農民」時,當建行已不再是為了「建設」服務人民時,你可以選擇瑞士銀行,如果機制內的金融單位不深思如何服務於民,那麼,就放開這個機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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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10萬元整捆現金內有假鈔,銀行該不該負責?當然應該負責了。
想讓銀行負責必須要找好證據啊。有證據證明假鈔就是那捆10萬元裡面其中的一張,證據會說話的!鐵證如山,當然必須賠個真鈔,真的才行。
那麼問題來了怎麼才能保護好自己呢?
首先說那捆鈔票是整捆的,自己沒有私自拆分。就可以觀察到10萬元整捆鈔票是由十個一萬元的小捆組成的。每一個一萬元的扎鈔白條紙上都有該銀行櫃員蓋的紅色或藍色的本人名字的印簽。外面封捆的也有,把這些小紙條都收集起來保管好,以及取錢時候的回執憑證,可以追查到操作的具體的個人。
其次,調取、保存完好見證整個拆封過程的錄音錄像,以及見證整個事情的具體操作人員。
第三步報警,有警察叔叔幫助具體的處理,討回公道。
遇到這種事情很麻煩的。建議A:同城銀行之間相互轉帳是免費的。
先到需要轉錢的銀行開個賬戶,拿著賬戶號碼到有錢的銀行填張轉帳單子轉到這個賬戶就可以了。
建議B:在有錢的銀行開張本票,拿著本票去需要轉賬的銀行入帳就可以了。需要大概¥1.2的手續費。
還可以使用網銀轉賬。
既省事又安全。除非情不得意,盡量少使用現金,證據確實難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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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這張假鈔的思考是什麼?
冠字型大小碼查詢功能。這個功能相信不少人都知道,但這次男子取到的假鈔卻是從櫃檯上取出的,兩者看似毫無關聯,可其實不然。套牌車我們都知道,其缺點就是如果兩輛同樣牌照的車出現,真假一看就知,除非是同款車型且有同樣的發動機號、車架號。
放到這裡也一樣,假鈔必然依據真鈔製作,無論在怎樣以假亂真,其結果也只可能有兩個:一是與真鈔有同樣的編號,二是完全虛構的編號。
由於目前不清楚該假鈔的冠字型大小碼,所以不妨先假設這兩種可能同時存在。但無論哪一種,都顯露頗令人驚詫的事實就是,我們的鈔票可能並沒有全國聯網功能,或是這種功能較為薄弱。為什麼呢?兩種可能:
- 農行在收取、交付這十萬元錢的時候,理論上是有記錄冠字型大小碼的。那麼調取記錄後,男子所言若虛,必然會被揭穿。如果農行沒有記錄或查驗,那就是失職,這責任必在農行。
- 反過來說,如果農行查驗過了,卻仍然讓假鈔流動出去,這顯而易見的就是失職。
現在最難取證的部分是什麼?
依報道所述,男子取到的這十萬元錢,沒拆封條,從農行直接到了建行。如何斷定男子所言非虛,沒有「狸貓換太子」?最好的辦法目前我也只能想到兩點:
調取監控,證明男子沒碰過這錢。
- 指紋鑒定,如果這錢是如男子所述,沒拆封條沒有清點,那麼除非這是一張顯露在外側的鈔票,否則被男子直接接觸到的可能性很小。
並且若是農行有記錄其他鈔票,卻沒有記錄這張鈔票冠字型大小的話,那這張假鈔上就不該有農行工作人員的指紋。
這件事建行真的是「弱勢群體」。明明憑本事從農行取得假鈔,卻偏偏死咬建行?天下銀行若是一家的話,就不必分什麼農業工商建設發展了……從這點來說,失笑之餘也顯露出我國銀行特有的問題。但這問題的改革,在這裡便不當多講。
取十萬整捆現金內有假鈔,銀行該不該負責的問題完全取決於客戶在該銀行網點取款過程中。有沒有要求現金櫃員當面進行點鈔清算,如果客戶沒有要求該行櫃員清點現鈔而是以整捆現鈔交付。那就說明客戶放棄了變別現有鈔票真偽和數據真實的權利和義務,涉事銀行網點櫃員就不承擔任何責任義務。因為你默認了該銀行網點的正確性,還有你所取的現金以出現在他們網點的監控範圍以外到了他行網點存款被發現了假鈔。他行以正常手續沒收你所持假鈔是正確的,涉事銀行網點也不會確認你所取的錢是從他們網點流出來的。這種情況只有客戶自己買單,因為你離開了人家的監控範圍無法認定你的假鈔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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