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易建聯比賽中脫下李寧球鞋並退場?


隨著「球鞋門」事件的發酵,體壇+特別整理了《體壇周報》2位大咖的觀點態度,大家同意誰的呢?


1.楊毅《體壇周報》副總編輯、籃球評論員


阿聯賽場脫鞋這碼事兒,再包括周琦和王哲林,其實大家都明白,是兩個體育品牌之間——他個人的贊助商nike和聯賽的官方贊助商李寧之間的競爭。運動員說這碼事兒,肯定要從保護自己健康的角度去說,背後就是大家都要維護自己的贊助商利益。大家都是成年人,商業行為,在商言商,打開天窗說亮話,咱們也別繞彎兒了。


網路上不是有那麼句話么,小孩兒才分對錯,成年人只分利弊。

2.王猛《體壇周報》資深NBA記者


其實,易建聯脫下鞋子,留在場上,走回更衣室這件事並不複雜,也容易解決。一個球員選擇用了極端的方式來表達訴求,當然,這個行為觸犯的聯盟規範,理應受到處罰。因為規範就是這樣,無論這個規範合理與否,他就是維持這個聯盟日常運轉的條例,在規範被更改之前,你不得不遵循他。

讓事情真正變質的不是脫鞋,是穿鞋。不可思議的是,不知道經過了何種鬥爭,最終,易建聯還是穿著NIKE的鞋子第三節重新登上了球場。於是,這就不再是易建聯在觸犯規則,而是規範的執行者又一次允許了特例發生。這比易建聯脫鞋對這聯盟的傷害要大得多。上一輪還在強硬地面對周琦和王哲林,上一輪結束之後,還在準備處罰違規球員,第二輪就又一次改變了規則。這是讓人崩潰的事實,你還怎麼可能相信這個聯盟。制定規範和執行規範都有不堪信任,在這樣的環境中彼此爭奪,不就如同在一個神經病裁判的執法下打拳,你贏得了么?這不是易建聯的勝利,不是NIKE的勝利,也不是李寧的勝利,這只是CBA的恥辱。


為自己的利益全力爭奪無可厚非,每一個人的權利都理應被捍衛。只是,這是一場沒人能夠獲勝的爭鬥,因為,這爭鬥沒有規範,他們鬥爭的戰場是一塊隨時都在動搖的土地,而他們勢必跟隨著一同摔倒。


體壇+新勢力暨校園體壇風雲人物評選

體壇+官方微博

體壇+高品質體育閱讀

應用詳情體壇+App


這件事情的本質是籃協對NBA所有球隊和球員使用均富卡,被均富的大牌球星和擁有大牌球星的球隊感到不爽所以產生對抗的事情。

李寧和籃協簽了據說每年4億的巨額合同,把CBA所有球員的球鞋都包了。這4億去除籃協的開支,剩下的大部分平均分給20支球隊。但李寧這4個億其實主要目的是購買易建聯,郭艾倫,周琦等30多位球星的,CBA其他球員的廣告宣傳能力約等於0。籃協這個平分策略,自然是大牌明星養普通球員,新疆隊廣東隊養青島隊的殺富濟貧的政策。

NBA也遇到類似情況,比如廣告收入是30支球隊平分的,自然湖人尼克斯吃虧,而山貓森林狼佔便宜。但球場廣告和門票收入是各個俱樂部的自留地,所以各支球隊經營好壞可以從球場廣告收入和上座率上看出來,一分耕耘一分收穫,差的俱樂部別想沾光。當初NBA是20多傢俱樂部合夥創立的,每支俱樂部都是NBA股東,大家開會協商,哪些領域可以均貧富,哪些是自留地,經過激烈的討論後達成協議,簽字遵守就是了

CBA呢?籃協是個大家長,手裡有20個花季年華的女兒,娛樂公司想和裡面最漂亮的幾位簽約。大家長說乾脆我全部代簽得了,拿到錢我平分給女兒們。什麼?有幾個女兒仗著自己漂亮對此不服?家法伺候,反了你了!

平日里我們也見過這種家長,比如兄弟姐妹五個,然後五弟遊手好閒吃喝嫖賭欠債不還,家長逼著四個哥哥姐姐幫忙還債。那四個子女沒辦法照辦,畢竟那是把自己辛辛苦苦養大的父母的命令。

不過CBA的問題更嚴重,因為是籃協養活了俱樂部,還是俱樂部們養著籃協,大家心裡清楚。這個家長到底是生身父母還是老鴇,女兒們心裡明亮的很。姚明挑頭要辦中職聯公司,拿CBA聯賽的話語權,遭到籃協的強力「封蓋」,不過是幾個月前的事情。

PS: 這事李寧是受害者,耐克也是受害者。因為這事就是一房兩賣。易建聯賣了一次,籃協又賣了一次。但是房產證到底是誰的,誰才有資格賣,在中國扯不清。

有人說在CBA就得守籃協的規矩,不願意遵守的可以離開CBA。這話說的有道理,當年劍橋就是離開牛津的教授創立的。廣東東莞隊早就想跟著姚明組織的18傢俱樂部跳出CBA自己組聯賽了,但是現行制度把這條路堵死了(具體請搜索姚明最近幾年的言論)。如果有兩個聯賽,一個是CBA這樣隨便賣大牌球星利益的,另一個象NBA一樣權責明確的,你猜易建聯他們會跳槽到哪個聯賽去。
*************************************************************************************************
發現有些知友對CBA近十年的情況不太了解(這也反映CBA比較低的影響力)。我簡單說一下。
1. CBA各球隊賠錢歷史已久。2005年時很多球隊就喊賠錢。廣東宏遠隊是靠奪冠獎金唯一盈利的俱樂部(非奪冠年份仍然賠錢)。大部分球隊每年賠錢幾千萬。例如新疆廣匯男籃累計賠錢數以億計。小俱樂部小虧損,大俱樂部大虧損。在李寧簽約後,俱樂部虧損情況得到部分緩解:2015年佛山龍獅虧損2500萬元,如果沒有李寧贊助分紅,虧損就會達到3600萬元。李寧的贊助讓佛山龍獅的虧損降低了30%還要多。
一句話總結:在李寧簽約前,CBA前十年,大家每年幾千萬的虧損著,李寧贊助後,仍然每年幾千萬的虧損著,但是李寧讓虧損減少了一千五百萬。

2.從李寧給CBA贊助20億的時候,他已經輸了。CBA不值一年4個億,哪怕易建聯周琦王哲林都穿李寧也不值。CBA最多最多有15人的鞋價值100萬以上(最高的易建聯也就值耐克給的每年500萬)。剩下的200人價值可以忽略不計了。李寧簽這個合同本身就腦子進水了。現在借易建聯扔鞋可以控告籃協把最後一年的4個億要回來一部分。CBA其它俱樂部也別說受損了,有個冤大頭年年給你們一千多萬那是你的運氣好,不是你們的代言真值那麼多錢。這錢不拿是本份,拿了是運氣。


CBA和中國男籃的水平,配得上5年20億的贊助費嗎?


截至發文前,阿聯已經道歉,籃協也做出了禁賽一場的處罰,看起來又是個風平浪靜的結局,但贊助商和CBA都已經收到了不可逆的傷害。

昨天賽場脫鞋事件發生之後,許多人為易建聯叫好,認為籃協和CBA應該尊重球員的選擇裝備自由權,易建聯此舉是作為一個球員對聯賽贊助條款的無聲抗議。很多人說,鞋子合不合適,只有腳知道,對,鞋子不合適可以不穿,你也可以反抗。

但反抗有很多合理合法的方法,你可以拒絕參賽,你可以向FIBA上訴,你可以去法院控告,你有一百種方法去逼迫籃協修改合約,可惜易建聯卻選擇了最不講道理最不給面子最不給台階下的一招。

就在前幾天,我們還在誇易建聯識大體,懂大局,情商高,不愧是CBA的中流砥柱,中國籃球當代頂樑柱,畢竟這是人家李寧一年4個億的商業贊助,白紙黑字的合同寫著,贊助商是聯賽衣食父母,無論是聯賽還是球員,都得履行合約,這就叫「職業聯賽」和「職業球員」。無論是NBA、CBA乃至歐洲聯賽,這是個放之四海而皆準的道理。我們以為易建聯比周琦王哲林更懂這個道理。

你原本可以上訴,可以罷賽,但你卻當著全國觀眾球迷的面,在比賽過程中把李寧閃擊3脫下,像丟垃圾一樣丟在球場上,然後大搖大擺揚長而去,這是對所有人說——李寧的產品不行,我穿不習慣。這就會形成一種印象:CBA第一頭牌,中國籃球現役第一人都穿不慣李寧,這產品是有多差啊!

不要以為這是小事情,這已涉嫌毀謗李寧的產品了,將嚴重影響企業聲譽和產品聲譽。如此撕破臉的做法,太不顧後果了,要知道,李寧是CBA5年20億的贊助商,CBA是一個完全無法靠買票盈利的聯賽,從前的贊助商只有千萬甚至百萬的贊助費,直到2012年,李寧拿出一年4個億的巨額贊助,CBA的球員工資才能大幅上漲,乃至於翻了幾番,如果沒有這筆錢,許多小俱樂部根本發不出工資。以廣東宏遠為例,他們每年要分紅1600萬左右的贊助費,這也是球員工資的來源之一,4億元的大頭本來就是被各個俱樂部拿去了,剩下的一小部分是給中國男籃、女籃青訓用的。就這樣大部分俱樂部還是虧損狀態,如果沒有這筆錢,中國籃球和職業聯賽就風雨飄搖了。

只能說耐克這一手玩得漂亮,用一千萬買下兩個大牌球員,在場上場外做一場「JUST DO IT」秀,就能重挫投資20億的民族品牌李寧,並且讓整個CBA不得安生。有人幻想沒有李寧也有安踏、匹克、甚至耐克,但筆者要告訴你,耐克根本不關心CBA和中國籃球的死活,更不會在意廣大沒有球鞋簽約底層球員的死活,到時候球隊發不出工資,CBA球員難以生存,卻又怪誰?

雖然廣東宏遠俱樂部也站出來幫腔,說阿聯本就有跟腱磨損的傷病,不穿李寧是為了保護自己的職業生涯,但令人不解的是,阿聯的跟腱磨損並不是穿李寧穿出來的,在國家隊、CBA和NBA,他向來穿的都是耐克,那麼導致他跟腱受傷,健康受損的球鞋到底是耐克還是李寧?上賽季,易建聯的球員合同為1000萬人民幣,這個錢自然也和廣東宏遠1600萬的分紅脫不了干係,你要真硬氣,大可以不拿這個工資,廣東宏遠如果真硬氣,大可以不拿1600萬的分紅。

在高大上的NBA,德維恩-韋德也穿著李寧,曾經的大鯊魚奧尼爾也穿著李寧,偏生我們本土的球員腿腳比他們還高貴?穿鞋就不能穿李寧?又有人說這是因為李寧沒有給易建聯等人定製球鞋,其實人家贊助條款里早就包含了這一項,他們曾經派人給各路明星量腳模,準備定製球鞋,但咱們的CBA 大佬們不願意啊,覺得耐克、阿迪的標準鞋也比李寧的定製鞋高大上啊。熱臉貼冷屁股,那有什麼辦法?

其實並不是沒有解決的方法,你不願損害個人贊助商耐克的利益,尊重和耐克之間的合同,那就罷工不參加CBA唄,或者想辦法讓籃協修改條款,或者自己交著罰款上場唄。當年在NBA有「統一著裝令」,喬丹為了穿著AJ,每場都要繳納高達$5,000的罰款。易建聯如果要穿著耐克上場打球,那就每場繳罰款唄,你不能拿著耐克的錢上場,同時又要享受李寧的贊助費吧,世上哪有這麼好的事情。你不想穿李寧,那就不穿唄,那就罷賽抗議唄,然而上場穿鞋又當眾脫鞋算什麼?把贊助商當猴耍嗎?

有人說,在NBA,如今也沒有李寧這種打包贊助的方式,NBA球員雖然球衣必須穿阿迪的,飲料必須喝佳得樂,但球鞋可以五花八門,穿各自簽約的鞋子。但你要知道:第一,NBA和CBA體量不同,NBA整個聯盟都是盈利的,轉播費更是天價,耐克阿迪都不能一統天下,所以各做各的;但在CBA,全年的贊助是6億元,李寧一年4億佔了CBA總贊助費的60%,那當然是舉足輕重一言九鼎了。第二:無論打包條款是否合理,這都是2012年合法簽下的贊助條款,各個俱樂部每年1500萬左右的分紅都拿到了兜里,各位明星大佬的高薪都和這個有關,說白了,李寧不但養著CBA聯賽,還養著這群球員,他有權提出這樣的條款,之所以之前不計較,如今計較,是因為人家不想當一輩子的冤大頭,給你發著工資,你還要拿著他的錢給耐克打廣告。

其實在中國,這種打包贊助的形式並不是李寧開的頭,前不久里約奧運會期間,中國男籃國家隊就被耐克打包贊助了,並且不允許有球鞋合同在身的球員穿他們自己的鞋子,這本來就是一個你做初一,我做十五的事情,沒有任何可以指責的地方。更何況,在中超聯賽,耐克的贊助條款就極為霸道的包攬了所有裝備,請看下圖,耐克對恆大隊裝備違約罰款高達300萬,到底是誰霸道?

上一家CBA的贊助商安踏只有每年2000萬,上上家贊助商只有每年幾百萬,可以說,李寧的每年四億拯救了整個聯賽,李寧的投資佔了CBA的70%,每個球隊都能在李寧的合同里每年分得1500萬,這1500萬對於CBA一半以上的小球隊都是救命錢,因為賣票根本掙不到錢。CBA想要繼續存在,就得讓各個俱樂部活下去,如果一半以上的俱樂部都無法生存,這個聯賽就不復存在了,畢竟CBA不是只有易建聯和廣東宏遠。說句難聽的,我們的CBA聯賽固然不怎麼樣,但我們所有的CBA球員,包括易建聯,都不可能在世界其他地方拿到比他們現在更高的工資,你得先有那個能力,才能要求更多,才能讓籃協讓聯賽為你讓步。

其實我們的籃協,我們的CBA聯賽本身確實不職業,當初易建聯錯過了球員註冊時間,根本就不該破例開後門給他註冊,讓他參賽,無論你是不是國家隊的元老功臣,是不是CBA的中流砥柱,是不是曾在NBA努力拚搏的亞洲籃球之光,職業聯賽的規則不容破壞。這個先例一開,自然就不好收拾,你給人家大牌待遇,人家自然會擺出大牌的架子。

我國職業球員的一切壞毛病,都是這樣被慣出來的。不在死球時間,沒有叫暫停,就脫鞋子下場,將球鞋留在場上,屬於干擾比賽,應該被吹技術犯規。但阿聯若無其事,之後還能重新上場,好威風好霸氣,由此彰顯了CBA的不職業和裁判的無能。

其實大家平心而論,叫所有CBA球星捫心自問,他們其中一些人收入比NBA某些邊角料角色球員還高,比歐洲許多明星球員還高,他們真的有資格拿這個工資嗎?李寧5年20億扶持的這個CBA,真的值嗎,CBA和中國男籃的水平,配得上這個贊助費嗎?


不評論事件本身,只解決回答中出現的盲點和誤區。

是否允許球員個人尋找贊助商不關乎聯盟協議的先進落後,也和體制先進陳舊沒什麼關係,只是現行商業規則下的聯盟/球隊/球員最優解。簡單的說,如果說一個聯盟里的大多數球員都不具備商業價值,那麼將權益整體打包是最佳解決方案。
有很多相似的場景可以驗證這種邏輯。包括球員肖像、唱片版權銷售、村民和政府的征地談判等等。可以說,除非具有極強的頂端效應,單把某個個體抽出來和商業機構進行談判,沒有任何議價能力。
所以,以聯盟、球隊還是球員為單位和商業機構進行合作,和下面兩點相關:競技聯盟的運營規則,機構的議價能力。而各經濟體之間的利益劃分可以影響到分配方式。

拿耐克舉例。耐克在2013年贊助了52支NCAAB的男子籃球隊,以及50支女子籃球隊的球鞋(球衣和球鞋贊助是分別銷售的),也就是說,整支球隊都會穿某一贊助商的球衣和球鞋,沒有球員(包括未來必定會進入NBA聲名大噪的樂透們)例外。
一方面的原因是NCAA的商業利益凝聚在各大學球隊上,另一方面是因為NCAA不允許大學球員私自接受贊助。不僅是大學,很多高中也逐步納入了大裝備商的贊助體系。
當然NCAA也出現過一些球隊的贊助商是A,但球員就偏偏因為習慣想穿B球鞋而且堅決不妥協。最後結果一般是被禁賽,開除出隊,沒有商量的餘地。

來源:Nike Holds Steady with 52 Men"s NCAA Tournament Teams Wearing Its Shoes當然,目前的籃協的一個身份是:以球員工會的身份保證球員利益,協調球隊球員和聯盟三者之間的關係。球員是不是應該自主決定球鞋贊助商,籃協實際上自行替球員做出了決定,且不存在商議的可能。假設CBA球員的價值有一天足以匹敵NBA球員價值,讓這個議題變得可商討時,籃協會不會讓渡權利,又是另一個話題了。


易建聯脫下了他腳上的李寧球鞋,扔在場邊,然後徑直走向了替補席,發生在昨天廣東隊與深圳隊比賽里的這一幕,迅速成為了CBA賽場最引人矚目的事件,也徹底點燃了本已發酵多日的球鞋之爭。

在下判斷之前,不如先來梳理一下中國球員和贊助商的「鬥爭史」。

國家隊

早在2000年,Nike除贊助中國男女籃之外,開始簽約國內球員,但當時中國的頭牌球員姚明簽約的是銳步。雖然Nike公司並不願意國家隊球員穿競品球鞋,但還是對姚明的穿鞋進行了妥協。銳步只需向中國籃協支付一定費用,姚明就可以穿著銳步球鞋進行比賽。

2008年北京奧運會,作為男籃主贊助商的Nike開放了穿鞋政策:交30萬人民幣,可以穿自己贊助商的球鞋。但最後除了姚明之外,只有國家隊後衛劉煒穿上了非Nike球鞋。知情人透露,劉煒當時的花費在200萬人民幣左右。另外,劉煒能穿鞋的原因在於:1.劉煒是國家隊主力後衛;2.阿迪達斯是北京奧運會贊助商。

2012年,Nike對國家隊的球鞋政策有變。非Nike品牌的球員,只需繳納30萬人民幣,就可以穿上贊助商的鞋子。不過就算這樣,奧運會也只有兩名選手穿著非Nike的球鞋,分別是易立(李寧)、周鵬(安踏)。

2014年仁川亞運會,Nike對球鞋政策進行封鎖。原因在於如果繼續開放30萬一雙買鞋名額,國家隊只有兩名球員穿NIKE鞋進行比賽。

2016年里約奧運會,Nike繼續對球鞋政策進行封鎖。因為在里約奧運會的12人大名單中,包括李慕豪、鄒雨宸、翟曉川、周鵬、丁彥雨航、郭艾倫、趙繼偉、睢冉等7名球員是非 Nike 簽約球員,但是他們也都穿了Nike球鞋完成了比賽。

CBA

2003年,上海隊球員劉煒在與銳步簽約後,何時穿鞋比賽卻成了疑問。

在記者採訪東方俱樂部時獲悉,東方男籃與贊助商阿迪達斯的三年合同已經進入最後一年,俱樂部副總李耀民告訴記者,阿迪達斯與俱樂部的合同非常明細,除了寫上阿迪達斯可以使用東方男籃球員肖像權之外,還規定東方男籃的球員在比賽中以及出席集體採訪時必須穿戴阿迪達斯的服裝和鞋子。如果按照阿迪達斯與東方男籃的合同,那麼一旦與銳步簽約,劉煒腳踏銳步鞋的時機也僅僅限於日常生活中,這樣對於銳步宣傳自己的產品並不是很有利。


不過記者在採訪當事人劉煒時卻得到另一種說法。劉煒表示按照國際慣例,球鞋並不屬於球隊贊助商「管轄範圍」,比如說在NBA的湖人隊,奧尼爾和科比可以分別穿著銳步和耐克的球鞋上場比賽,這與湖人隊的球衣贊助商並沒有關係。即使在中國國家隊出征亞錦賽時,剛剛與銳步簽約的姚明穿上了新的銳步鞋,但是中國男籃的贊助商卻是耐克公司,因此這並不衝突。

來源:姚明「可樂糾紛」剛了 劉煒惹上「運動鞋糾紛」

因為99-04年,此時的CBA屬於無統一贊助商的階段。各隊分別招標,裝備自行選擇贊助商。所以劉煒的穿鞋事件此後也不了了之了。

2004-2012年,安踏公司開始贊助CBA聯賽,每年的贊助金額在2000萬左右。安踏安踏也效仿Nike在國家隊的做法,對聯賽所有球員的球鞋進行包圓。不過安踏也沒有真正的一刀切,每支球隊都有相關的名額可以穿非贊助商的球鞋。

當時對貼標的規定是:外援可以穿貼標球鞋,此外每個隊可以有特殊名額,包括國家隊球員,腳型特殊以及有傷病證明的球員,這些球員可以穿貼標競品球鞋進行比賽。由俱樂部給籃協支付一定費用。


不貼標的規定是:給每個同領域的競爭品牌5個花錢買鞋的名額,每個名額10萬人民幣。Nike公司因為是官方用球贊助商,擁有13個不貼標名額。

在安踏時期,因為球鞋政策的彈性,球員因裝備和CBA聯賽發生矛盾的事情很少。

2012年,李寧以5年20億的價格簽約CBA聯賽。不過李寧在球鞋上的政策相比此前的安踏更「激進」。

2012-2014年:Nike繼續擁有13個不貼標名額,但是其他贊助商的不貼標名額從5個降到了1個,名額費用漲到了50萬元。貼標鞋包括外援在內,聯盟一共八個名額,每個名額費用為30萬元。

2014-2015年:李寧第一次修改規則,取消了非貼標鞋的名額,貼標鞋包括外援在內,聯盟一共八個名額,不過費用沒變,每個名額費用依舊為30萬元。

2015-2016年:李寧第二次修改規則,貼標鞋包括外援在內,總名額降到了4個,每個名額費用依舊為30萬元。

2016-2017:李寧贊助籃協的最後一年。取消貼標鞋,CBA聯賽所有球員只能穿李寧籃球鞋上場比賽。

易建聯們有錯嗎?

從幾天前的周琦、王哲林到今天的易建聯,從周王只是在微博上發發牢騷到易建聯揚長而去,CBA的推廣公司盈方已經申請對周王給予禁賽,易建聯恐怕也很難逃脫。這個事件里的每一方都在用行動表明著自己的態度,而每一個方都在被無數的輿論批評著,但他們真的都錯了嗎?

從球員的角度來說,他們沒錯。
去年李寧把名額降到4個時,遼寧球員韓德君曾發微博公開評論此事。

去年的球鞋穿的好好地,今年說換就換,考慮過我這麼大的身高和體重嗎?考慮過我膝蓋和腳趾的傷痛嗎?為什麼上報了5個球員特許名額,唯獨將我從名單中劃掉,是因為我沒有參加男籃亞錦賽嗎?中國籃球口口聲聲要走職業化,但在保護球員的利益和身體上,還是偽職業。

事實上易建聯和廣東隊從昨天的比賽前到比賽中,多次試圖和比賽監督溝通,嘗試用折衷的方式解決問題,但最終無果。易建聯賽後在接受媒體採訪時也表示是自己的跟腱有傷,早在2010年就是因為穿錯鞋子導致發炎:

我清楚這是商業的鬥爭,我穿鞋是因為跟腱有傷,自己穿鞋比較小心。應該說2010年的時候,穿錯了一款鞋導致跟腱發炎,後來在醫生的建議下對鞋的選擇很仔細,包括鞋底、鞋墊都需要特製,因為跟腱很容易因為腳的原因(受傷),這都是運動科學。申請的鞋子我賽前試過了,不是說李寧鞋子不行,他們是很好的公司,只是我的腳真的是有傷在那裡。我在比賽期間向技術台請示過,自己的腳受不了,技術台說沒辦法,要堅持。應該說這場球,我也沒辦法,規定就是規定。後面怎麼辦?我也不知道。

李寧錯了嗎?

球鞋事件的另一個主角就是為球員提供球鞋的李寧公司。CBA李寧時代開啟的價格,大家都知道了5年20億,而在它入場之前,這個價格是3年6000萬,當時CBA的贊助商是安踏。

李寧為什麼願意花這麼大價錢,因為這幾乎是他們的最後一搏。
2008年北京奧運會之後,李寧開始進行品牌調整,試圖打入年輕人市場,結果並不順利——李寧的市場份額連年下降,某些領域已經被國內競品超越。2011年的時候,李寧的凈利潤只有3.86億。境地不妙,他們打算縮小盤子,更專註於某一領域,那就是籃球,隨後李寧開始於NBA球員韋德的合作,與此同時贊助CBA。

實際上在過去四年,儘管李寧一直要求所有運動員穿著李寧球鞋,但以為國效力的名義,幾名重點球員一直享受著交50萬元罰款就可以穿著貼條球鞋的特殊待遇,但這是5年合同的最後一年,李寧公司必須挖掘出CBA市場上最大的也可能是屬於他們最後的價值。

所以四個月之前,李寧公司就已經向盈方公司確認要求所有球員必須穿著李寧的球鞋,沒有特例,他們也願意為有其它球鞋合同在身的球員量腳定製球鞋,但是,這一切的努力還是沒有避免今天矛盾的爆發。

李寧球鞋在NBA已經經歷了打磨,但在CBA,他們卻被任性的拋在地上,並被三名國家隊主力球員稱作「無法保護自己的腳」,對於一個投入20億,志在重塑品牌形象的公司來說,是多大的打擊。一個商業公司要為自己投入的每一分錢爭取最大的回報,李寧沒錯。

耐克錯了嗎?

輿論風向在往耐克不利的方向進行。有一則消息是,奧運會期間,耐克禁止中國球員穿李寧球鞋。答主找了一些當時的比賽鏡頭,發現李寧簽約球員郭艾倫穿的是 Nike Kyrie 1,而周鵬則穿了 Nike Hyperdunk 2016——這事就很容易形成這樣一個邏輯:「你耐克先不讓我穿的,我李寧只是以其人之道還其人之身!」

但這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國家隊統一穿耐克至少是4年前的事情,而耐克與國內球員的簽約則要追溯到十年前——2007年耐克與易建聯簽約,之後陸續簽下王哲林和周琦。

大家都在說巴塞羅那奧運會,喬丹身披國旗遮住領獎服上台的事情,但實際上至今美國國家隊也是統一服裝,他們的領獎服同樣是耐克。但回到NBA聯賽里,耐克球鞋被禁止過嗎?沒有。大概耐克看到現在的局面,也是一臉懵逼吧。

如同喬丹穿著美國國旗抗議一樣,易建聯也是做了無聲的抗議。作為一家以明星運動員為核心資源的公司,以明星運動員為武器去抗爭,耐克沒錯。

籃協有錯嗎?

當我們環顧事件中的各個利益方時,籃協成為我們不得不去指責的對象,雖然這些年,我們已經越來越不願意把體製作為解釋問題的成因,但這一次我們還是逃不開。


從維護聯賽贊助商的利益,籃協並沒有錯。因為籃協作為乙方,基本上在執行甲方的方案。畢竟李寧才是金主。

中國籃協相關人士對北京青年報記者說:「關於聯賽指定裝備的權益,是當初與李寧方面在簽訂合同時就已經明確的,這部分權益是歸屬他們的。所以他們在今年提出這樣的要求,是沒有問題的。另外,有球員說是因為球鞋不符合比賽要求,但人家說了NBA韋德都穿的是李寧球鞋,所以是能滿足球員對於比賽的需要。」該人士還透露,在四個多月前,中國籃協曾經就這個事情還向各個俱樂部徵求過意見,但當時沒有俱樂部反對。

更何況 CBA 轉播權和裝備所有權的合同將在明年到期,此時維持贊助商的利益當為優先順序,畢竟處理不好,會影響 CBA 整體估價。


NBA現行勞資合同51-3明文規定,在NBA比賽和訓練期間,包括熱身和從更衣室走向球場期間,球員必須只能穿著球隊的統一服裝,服裝包括所有的衣服和其它裝備,但不包括球鞋。NBA的規定妥善解決了這一問題,讓主贊助商的利益得到保護的同時,也讓球員身上最能發揮商業價值的球鞋部分的利益得以彰顯。CBA的品牌價值和球員價值有限,可能如果將球鞋贊助從球衣中剝離出來,會讓贊助商的投入熱情大減,但這就是考驗政策制定者的時候,也許是球衣贊助球鞋贊助分離,也許是為有球鞋合同在身的球員設定單獨條款,一定有解決的途徑。


但籃協還是有錯的。


在當年簽訂這份贊助合同時,籃協是否曾經考慮過運動員對於球鞋的具體需求,考慮到個別運動員可能有其它合同在身,答案顯然是否定的。籃協只需要去計算,4億贊助可以分到每支球隊千萬以上,甚至解決了一些小球會最重要的收入來源,這是一筆十分划算的買賣。那就簽吧,運動員,沒關係,反正他們在我們這裡也沒有掌控命運的自由,他們在俱樂部青年隊體系培養完,還要簽訂4+2合同,合同到期了,他們也不能自由離開。他們連職業生涯都不能由自己選擇,球鞋不能自己選又怎麼了。我們姑且退一萬步,就算真的自作主張替所有球員做決定之後呢,籃協真的是有契約精神的一方嘛,他們定立了所有規則,但他們是否從來也未曾真正尊重過規則。特事特辦的口子還是籃協開的,為國效力就可以享受罰款貼條權,就在昨晚,已經回到更衣室的易建聯卻不知道怎麼又可以重新上場比賽,穿著耐克的球鞋,這一次,甚至再沒有人出來阻攔,甚至就在易建聯回國這件事上,本來已經錯過球員註冊期的易建聯還是走了綠色通道,如果規則真的是那麼不可更改,那易建聯應該不可能出現在球場上,所謂的摔鞋事件也就不會發生。當規則本就已經成為一個任人打扮的小姑娘,那這些所謂的鬧劇也就不足為奇了。美劇《毒梟》里有一句話,魔幻現實主義產生在哥倫比亞是有原因的,這句話放在這片賽場,也是那麼合適。


這場矛盾,有沒有更好的解決方案?


總決賽期間的鬥毆事件,發生在3月中旬,處罰結果在10月14號公布。
總決賽結束的時間,是3月20日,之後是漫長的七個月休賽期。

在此期間,沒有人談球鞋,大家都在悶葫蘆里,籃協想拖一拖,用禁賽這種條款來強行解決問題。

最終,悶葫蘆炸開了,一地雞毛。
拖延症,最終把所有的矛盾都激化了。

完整版來源微信公眾號:快籃球(kuailanqiu2015)


這個事說起來就長了。
參與事件的主要有三股勢力,1.籃協(盈方)、2.李寧(贊助商)、3。易建聯(耐克)
首先有幾個事實希望大家清楚。

1、所謂盈方,我們指的主要是盈方中國。那什麼是盈方中國呢?

2003年,盈方體育傳媒集團的全資子公司盈方體育傳媒(中國)有限公司在北京成立。作為CBA聯賽和中國國家籃球隊的全球獨家市場合作夥伴,盈方是首家與中國頂級職業體育聯賽建立深入、長遠合作關係的國際體育營銷公司。
2005年,盈方與中國籃球協會簽約,成為CBA聯賽和中國國家籃球隊的全球獨家市場合作夥伴。在雙方的共同努力下,CBA聯賽已發展成為中國最受歡迎的職業體育聯賽。同時,盈方與中國籃球協會已就CBA聯賽和中國國家籃球隊分別成功續約至2017年和2018年。此外,盈方還同時負責WCBA聯賽未來五個賽季的市場推廣。[1]

這裡需要說明一下,盈方當年插手CBA的時候(即2005年),是CBA最困難的幾年。前籃協主席李元偉為了維持CBA經營,決定將聯賽的運營權打包出售(其實更早之前也出售過,只不過買方覺得不能盈利,剛簽完合同就毀約了)。這時候盈方站出來,要求承包這個聯賽,出價650萬美元一年。籃協覺得價格不錯,同時也為了監管盈方,遂要求成立中籃盈方,CBA的所有賬目都走中籃盈方過。盈方經過考慮之後,覺得這筆生意能做,於是就跟籃協簽了一個5+7的合同,即5年合同到期後,盈方有權利優先續約7年。
而在合同的頭五年,盈方每年虧損超千萬,要知道那時候整個CBA的贊助費不過2000(CBA前贊助商安踏跟CBA簽過一個3年6000萬的合同)。盈方高層坐不住了,一直虧錢誰都受不了啊!於是,2009年盈方中國大換血,馬國力上台了。
馬國力上台的第二年,恰逢盈方和CBA的頭5年合同到期,該續約了。
於是,籃協就問了:怎麼辦? 約嗎?
約,當然約。
這一次,為了拿下經營權,盈方出了3.36個億。
於是,順利地給他續上了。
後面的事,大家都知道的差不多了。2012年盈方把CBA贊助商換成了李寧,李寧給的價碼是二十億五年,每年四億。比起8年前的2000萬,翻了20倍。為什麼會是20億呢?因為李寧要求所有球員穿他們的鞋子比賽。為什麼會有這樣的要求呢?因為耐克在國家隊一直是這麼做的。

2、 那麼CBA又是怎樣盈利的呢?
這筆投資給CBA的小球會帶來了極大的支持。原本小球會只能考私人老闆的投入勉強維持,現在有了大讚助商之後,終於可以減少虧損了,甚至有些發展地好的球會,還能夠進一步盈利。(見下圖)

從上圖可以看出,平均分給每個球隊的聯賽分成(主要來源於贊助商)大概接近1400萬。對於山洞、天津、稠州銀行、廣廈、八一這樣的小球會來說,基本佔了球隊收入的80%以上。而這些錢用來做什麼了呢?
發工資。
球員的工資、教練的工資、工作人員的工資。

3、對於易建聯這樣的聯賽一哥來說,他的收入又是怎樣構成的呢?
2014-15賽季,易建聯的球員合同為1000萬人民幣。跟NIKE的合同為500萬一年。

4. 好了。背景介紹完之後,我們來看看究竟發生了什麼?

虎撲體育11月2日訊 廣東隊球員易建聯在今日對陣深圳隊的比賽中上演回歸CBA首秀,賽前易建聯換上了聯賽贊助商的球鞋參加熱身訓練。但在比賽進行到第二節的時候,易建聯將聯賽贊助商提供的球鞋脫掉,並主動申請下場。

易建聯要求穿自己的鞋子(耐克),籃協(盈方)和李寧(贊助商)不讓。然後,易建聯在比賽進行到一半時,在全國直播的情況下,把鞋子脫了地上,走了。
事情經過很簡單,就行為來說,可以解讀為,這破鞋子不穿了。

5.那麼對這三方(籃協、李寧、易建聯)又有什麼影響呢?

對於籃協:籃協在聯賽開始之前發文通知各個隊伍,要求本賽季不能再穿貼牌鞋,必須全部穿贊助商的球鞋,也就是李寧的球鞋。甚至不惜得罪了兩位青年才俊(周琦和王哲林)。

王哲林、周琦對聯賽指定比賽用鞋標識進行覆蓋、遮掩的行為違反了《2016-2017CBA職業聯賽商務推廣工作規定》第六條第三款第五點(球員在穿著、使用聯賽裝備商提供的產品或裝備時,不得有任何故意覆蓋、遮掩、摘除、修改、改變聯賽指定裝備上的贊助商標誌的行為)。同時,此行為也嚴重侵害了聯賽裝備贊助商的權益,對裝備贊助商造成了極其惡劣的負面影響,擾亂了正常的聯賽商務秩序。

而聯賽大佬易建聯在和湖人解約之後回到CBA,籃協連夜破例註冊,迎接回國,結果這下熱臉貼上了冷屁股。不但沒有討好到易建聯,反而得罪了贊助商,還被無數球迷指著鼻子大罵,費力不討好。最重要的是,明年是贊助商的合同年,處理不好,贊助費肯定要大降(其實個人覺得不論如何處理都會贊助費大降。)

對於李寧:李寧這幾年連年虧損,幾乎無以為續。省吃儉用湊齊4億送給CBA,希望能夠推廣自己的品牌。而今天的事件,毫無疑問,會對李寧這個品牌的形象造成很大的影響。這屬於投了錢還被人扇了一耳光。明年續約的話,相信李寧會慎重考慮要不要繼續接盤。

對於易建聯:易建聯這一舉動已經在網路上吵翻了天。首先,他進一步提高了自己的知名度和話題性。其次,易建聯在下半場穿上耐克登場,取得了階段性的勝利。最後,為自己的個人贊助商爭取了利益。而後續的發展,要看明天籃協的文件咯。

除此之外,還有一方也受到了巨大的影響:球員和球迷
易建聯的這種做法,基本上維護了自己的利益。但是對於廣大球員和球迷來講,不見得是件好事。

對球員;前面已經提到,許多小球會基本就靠聯賽分成來維持球會運轉,就算是大如廣東這樣的巨無霸,聯賽分成也佔了球隊總收入的接近四分之一(1400萬/6600萬)。如果易建聯此次行為得到了籃協的默許和認可,那麼,必然贊助商會減少投入,聯賽分成會大大下降。這就導致金字塔底端沒有贊助合同的球員收入大大降低。本來CBA希望玩的路子是,先由各位老闆投入,撐起CBA這個品牌,再吸引大讚助商投錢,再反饋給球隊,提升聯賽,繼續推廣品牌,繼續拉贊助的一個良性循環。而如今這樣一鬧,沒錢給球員發工資,更不要提什麼訓練師啊、營養師啊、品牌推廣啊什麼的。CBA的品牌價值只會隨之降低。球越打越爛,球迷自然也就越來越少。

所以,易建聯的這個舉動,往好了說是為了維護自己和個人贊助商的權利而挑戰權威。往大了說是為了一己私利,在摧毀CBA。

說句不好聽的,阿聯你可長點心吧,你背後的團隊坑了你無數次了,你咋就不長記性呢?

那麼有人會問了,如果非要穿自己的鞋子怎麼辦呢?
下面,就給您一個例子,贊助商(李寧)還是那個贊助商,不過運動員不是易建聯。

本報綜合消息 兩度實現全滿貫、拿遍所有大賽冠軍的林丹,1月7日邁出生涯重要一步— 他成為在中國羽毛球隊已有裝備贊助商的情況下,首個與另一家贊助商合作的現役國羽球員。

7日,林丹宣布與世界領先的網羽運動品牌尤尼克斯合作。林丹將在未來使用尤尼克斯品牌裝備。不過,林丹在代表國家隊訓練和比賽時必須穿李寧的服裝,球拍和球鞋可以是尤尼克斯。

個人簽贊助 國家隊讓步

從去年丹麥世錦賽起,林丹便在場外換上了尤尼克斯的衣服。而早在2009年,李寧就已經整體簽下了中國羽毛球隊,作為國家隊一員,林丹也在簽約範圍內。

一個月前,林丹就「代言風波」表態,稱之後會有一場發布會進行說明。果不其然,在今年1月7日,林丹召開發布會,正式宣布與網羽運動品牌尤尼克斯合作。此前,網上有報道稱,這份合同可能是10年一億元的「大單」。那麼,合同到底有多大、多長?在接受採訪時,林丹說,這是涉及個人隱私的問題,合同「會比較長」,而且「對我來講也挺好的」。

由於國羽裝備贊助商是李寧,林丹此次簽約尤尼克斯有需要迴避的地方。他說:「在賽場上,因為我是國家隊一員,特別是代表中國隊出戰比賽時,可能我的比賽服應該還是李寧;球拍、球鞋應該是合作夥伴尤尼克斯。」

最重要的是看這

進行個人商簽,林丹是國羽第一人。在談到如何促成合作時,林丹說:「我要感謝李寧先生,還要感謝中國羽毛球隊,感謝乒羽中心領導。因為本身這就是一個衝突,能夠達成這樣的合作,非常不容易。不僅是我和尤尼克斯,還有各方面的領導,包括李寧先生本人,都做出了一些讓步。」

都是人,都有脾氣,都有小九九,李寧作為體操運動員,能不知道你這點想法?你要好好說,好好談,肯定有的談。你要掀桌摔碗,蹬鼻子上臉,自然也有黑臉等著你。
創建於 01:02
著作權歸作者所有


前面從NBA角度出發的講的答案,對於我們國家自己的聯賽,基本上一無所知。

第一、從贊助商角度講,要求所有球員必須穿自己品牌球鞋的公司,在中國,首先是耐克這麼要求的。早幾年間國家隊球員大部分都是耐克贊助的時候,耐克還允許非耐克球員穿貼標鞋。後來國家隊球員只有兩個耐克球員之後,耐克就直接一刀切了,所有人必須穿耐克的球鞋,沒得商量。所以不要說李寧不跟國際接軌,要不是耐克先這麼幹了,李寧也不會有樣學樣。

第二、從球員的角度講,周王易三個人都表示球鞋不合腳容易造成球員受傷。但事實上,李寧給CBA球員提供的球鞋都是定製的。那為什麼耐克球員穿不到合腳的鞋呢?因為當初李寧給所有球員量腳模的時候,耐克球員全都沒去。有人說國產球鞋技術不行,不能給球員提供保護。但在NBA,一樣有大牌球星穿李寧的定製鞋,個子高身子重的,有奧尼爾。速度快變相多的,有韋德。

第三、從聯賽角度講,李寧每年以5億人民幣的價格贊助CBA。這筆錢,是實實在在分給俱樂部的。每年的這5億除去分配給女籃和青訓一部分,聯賽開銷一部分,剩下的全都均攤給了20傢俱樂部。每家每年能分到1500萬,對於很多俱樂部而言,這就是一年三分之一甚至更多的開銷了。沒有這筆錢之前,有的俱樂部經營困難到連球員工資都發不出來。換句話說,李寧的贊助費,是間接地給球員發了工資的。你一個大牌球星贊助多,路子廣,不靠俱樂部發的工資都能過的滋潤。那聯賽剩下的300多名其他球員呢?今年耐克搞了這麼一出,賽季結束李寧的贊助合約到期,明年誰還敢贊助CBA?如果聯賽不能懲罰制止這種行為,那明年的CBA要不就是沒人敢贊助,要不就是耐克低價抄底。商業時代,不保護贊助商利益的聯賽,還走得下去么?有人說CBA為什麼不能做到NBA那麼成熟,那你知道四年前一年只有安踏2000萬贊助的時候這個聯賽是什麼樣的么?要是我們的聯賽水平現在就能和NBA一樣高了,還至於連續兩屆奧運會一場都沒贏就回來了?

最後,從籃球這項運動本身來講,不談贊不贊助的問題,隊里的頭號球星,在球隊前一場慘敗,本場全力爭取賽季首勝的比賽里打到一半的時候,當著全場買了票的球迷,當著場上的四個隊友,連個暫停都不叫,自己把鞋脫了直接下場了,這是一個職業球員做得出來的事情么?這麼做對得起這些年來支持你的球迷么?對得起無條件支持你去NBA的俱樂部么?


就當眾在場上脫鞋並且把鞋留在場上這個行為個人感覺非常不恰當,就算我是廣東隊的球迷也洗不了,也並不想幫他洗。

什麼會造成受傷這種廢話我就不多說了,純粹的商業行為,要說受傷,喬治也是穿的耐克斷腿的。

這種排他性的合同國籃就和耐克簽過,當時的國家隊有李寧也有安踏的代言人,他們都是穿上了耐克的球鞋而不是在比賽過程中脫掉耐克的球鞋,然後把球鞋留在場上然後光著腳離場,反而是安安靜靜認認真真地完成比賽。

而到了聯賽,周琦和王哲林那兩個彷彿模板一樣的微博,還有這次的脫鞋事件,很難讓人不聯想到這是耐克方面的所謂「反擊」。

固然籃協方面確實是不應該簽這樣的排他性合同(如果不算球鞋能讓李寧掏5年20億你們說有沒有可能?),但是在這件事上面,我覺得耐克公司確實不厚道。


個人感覺很多人還是沒有意識到李寧每年4億元贊助費的重要性,cba俱樂部中佛山龍獅(本賽季搬到廣州了)在9月30日申請掛牌新三板,可以在全國股轉系統上查詢其財務數據,我摘錄如下:

上表中聯賽經費收入既是由cba統一撥付給各俱樂部的錢,廣告收入是各俱樂部自己經營的廣告收入。可以看到聯賽經費收入對佛山龍獅來說至關重要,在15年占其收入的一半,14年和16年1-5月占其收入的60%以上。《公開轉讓說明書》上有詳細的解釋:

再看看佛山龍獅的每年支出

可以看到人員支出佔70%以上,也就是說工資是其主要支出。目前佛山龍獅每年均為虧損狀態,如果明年cba拿不到大的贊助合同,聯賽經費減少,佛山龍獅的收入也會減少,那麼佛山龍獅為了減少虧損,大家覺得佛山龍獅會不會削減人員成本呢?
那麼普通球員的收入是不是要下降?
所以保護贊助商的利益就是保護普通球員的利益!

評論區各種人都有,我一般不喜歡與人爭辯,我只是亮明自己的觀點,有不同意見可以討論,但是像有些人的評論就是你說的不對,但是卻說不出怎麼不對,讓他說自己的觀點,也說不出來。我個人認為這些人有待加強小學語文的學習。


11月4日更新,看到有人討論球鞋打包合理不合理,我覺得這種人壓根沒看我的答案,或者是裝作沒看到。
退一步說吧,即使不合理,但是簽了就得遵守。要是真不合理,合同到期再改就行。簽了合同又說不合理,這就是無賴!還有人提到馬關條約,你別污染我的評論區好不好!

以下原答案:

NBA的球鞋現在已經成為了一種文化,明星球員擁有簽名鞋,幫助贊助商推廣品牌,拿著大的球鞋合同,對球員收入的提高起到了很大的作用,這是一種雙贏的局面。但正如我原答案所述一樣,NBA的主要收入不是來自於比賽裝備贊助商,所以NBA和球員工會博弈的結果就是把球鞋合同的利益留給球員,只要球員有本事,自然會有個人贊助商願意贊助。但必須注意的是nba的球員有球鞋合同的還是少數,450名球員,有球鞋合同的絕對不超過20%。
再來說說耐克的營銷策略,NBA的球衣贊助商以前是銳步後來是阿迪,耐克並未把主要精力放在球衣上,耐克的策略是通過明星球員代言球鞋,獲得品牌的曝光度。而且在NBA,正式比賽服上是不能有贊助商的LOGO的,所以球衣贊助的效果不及明星球員的球鞋贊助效果。這就是耐克的營銷策略。
在CBA,正如評論區中知友所言,李寧贊助之前,安踏每年的贊助費是3年6000萬,也就是每年2000萬,李寧來了之後直接漲10倍,這種合同不該簽么?而且在簽合同之前,盈方公司(籃協的商務開發合作公司)是取得了各個俱樂部的同意,而且各個俱樂部也確實拿到了這個合同所帶來的分紅。(評論區有人說籃協是「亂」簽合同,這種視金錢如糞土的知友讓人佩服)
在CBA,目前只有個別俱樂部能夠做到盈利,大部分俱樂部每年收入不超過3000萬元,而因為李寧的這份合同,每個俱樂部可以拿到大約1500萬元的分紅,所以這份合同對每個俱樂部而言也是很有利的事情。對於小本經營的俱樂部來說,給球員發工資也就是靠著這些分紅。
可以肯定的是如果籃協不把球鞋打包簽到合同里,這個贊助金額肯定會縮水,而每個俱樂部的分紅也會相應縮水,普通球員的收入也一定會縮水。當然明星球員能穿自己的鞋了,個人贊助收入可能還會升高,收入還是有保障。
所以籃協把球鞋打包簽到合同里,實際上有點均貧富的感覺,但如果不打包簽合同,明星球員的收入確實會提高,但那些普通球員的利益肯定會受損。NBA的全國電視轉播權也是一樣的打包,湖人尼克斯這種大城市球隊也只能賣地方電視台的轉播權,全國轉播權還是必須30支球隊捆綁在一起賣,你敢放開讓各個球隊單獨簽試一試,肯定貧富差距就加大了。
如果一個聯賽貧富差距太大,又沒有升降級制度,這個聯賽還能玩下去么?
所以籃協打包簽合同是有利於CBA整體發展的,也是當時的權宜之計,當時不這麼做,就不會有每年4億的收入,當然副作用是會犧牲一些明星球員的利益。
再說耐克,耐克的營銷策略就是贊助個人,在NBA,球鞋合同放開,你可以這麼搞,但CBA球鞋不放開,你再強行這麼搞實際上就是在砸CBA的招牌,是在破環cba的商業價值。如果籃協不強硬的維護李寧的利益,那麼明年李寧的合同到期了,誰還願意出大價錢贊助CBA?到時候耐克願意每年拿幾個億來贊助么?
再來說說國家隊,耐克贊助的中國男籃,奧運會上不也是要求球員必須穿耐克鞋么?郭艾倫這樣的李寧簽約球員在奧運會的時候也是乖乖地穿著耐克,也沒見他發微博或者中途退賽啊?因為這是按照合同辦事,李寧以及李寧簽約的球員按照合同辦事了,你耐克以及耐克簽約的球員為何就不能按照合同辦事呢?
易建聯昨天在場上的那一幕,真的是太傷害cba這個聯賽了,我看了16年的球第一次見有球員在比賽正在進行的時候把鞋脫了留在場上,下去不打了。
而更愚蠢的是籃協和他的工作人員,前天剛發的文件,不穿李寧不讓上場,昨天就自己打自己的臉,這樣下去籃協還有什麼公信力而言?當然籃協本來也沒什麼公信力!說更深層次的原因,信蘭成馬上就退休了,現在就是穩定壓倒一切,別出事就行。至於cba以後何去何從,明年還能不能拿到大的贊助合同,都和人家沒關係了。
易建聯就是被當槍使,往深里說,昨晚上他來那麼一出,傷害的是整個cba,傷害的是普通球員,是那些沒有球鞋贊助合同的隊友!
至於說籃協貪污的那種言論,我實在懶得回應。
評論區還有哥們在說易建聯簽約耐克比李寧簽約cba早,所以應該有先來後到。說真的,你連基本的職業聯賽規矩都不懂。
還有一種球迷,其實不是球迷,是星迷,只要是自己喜歡的球星,無論幹什麼都是對的,對於這種人,我也很無能為力。

-----------------------------------------------------------------------
以下原答案
公開媒體上查到的,nba本賽季收入預計80億美元,其中電視轉播權約30億,其他主要收入包括特許商品銷售以及廣告贊助,而其中比賽裝備贊助商每年大約3億美元,佔總收入不到百分之五
cba本賽季預計收入約7億人民幣,其中李寧的贊助金額是4個億,也就是說一半以上的收入都來自李寧。
如果你是公司老闆,你最大的一個客戶要求你嚴格遵守雙方簽訂的合同,你能拒絕么?
大客戶如果跑了,這麼多球員喝西北風去?
不要處處拿nba來比,人家不靠裝備贊助商掙錢,所以把球鞋這塊完全放開,把球鞋的利益留給球員!
但cba就得靠裝備贊助吃飯,球鞋放開了,還能簽每年4億的合同么?

順便說一句,就算球鞋穿著不舒服,你把鞋扔場上,是準備讓誰替你撿呢?


要我說,李寧這事幹得太蠢了,屬於花錢找罪受。
5年20億,買到了啥?買到了當今中國籃球第一人易建聯把李寧奉送的籃球鞋扔在地上,當著全國直播直接退賽,然後向全世界說,李寧的鞋子不行,穿你的鞋子把我的腳弄傷了。
李寧還不如不花這個錢呢。

昨天易建聯賽後是這麼解釋的:

我穿鞋是因為腳跟腱有傷,自己穿鞋比較小心,應該說10年的時候,穿錯了一款鞋,導致跟腱發言,後面每穿一款鞋都很小心。

一句話:李寧的鞋子不行

今天易建聯微博道歉了,道歉文開頭就是:

由於當時腳的不適與疼痛感一度讓我情緒起伏在場上做出的不適當行為

還是在說,李寧的鞋子不行
易建聯也是真敬業,道歉不忘打臉。

籃球鞋最核心的功能就是保護。一個兩三百斤的兩米長人,一場比賽要在場上跳幾十幾百次,起保護功能的就是鞋子。
匡威當年崛起,就是靠的硫化鞋減震保護效果好。
耐克幹掉匡威,也是因為耐克的新技術比匡威的保護效果更好。

身體是運動員吃飯的本錢,運動員會不惜一切代價保護自己吃飯的傢伙,這是運動圈裡的政治正確
易建聯無論怎麼鬧,都有一個政治正確的理由:李寧的鞋子不行
等於說,這個事情每翻出來一次,易建聯都會強調一次,李寧的鞋子不行。這是易建聯最好的自保工具。
李寧這是花錢找打臉啊。

注意,不管李寧的鞋子是不是真的不行,易建聯說它不行它就不行。
鞋子行不行,運動員有100%的權利說了算,畢竟只有自己的腳知道。
一切體育運動,職業運動員關鍵競技設備自選,是行規。足球籃球的鞋子,乒乓球羽毛球網球的拍子,高爾夫球的桿,馬術的馬,自行車的車,幾乎沒有例外。
運動員有義務選擇最合適的設備充分展示自己的能力,這是運動員的職業道德。

說到底,籃球首先是一項運動,運動就該讓運動員能夠盡全力去發揮。籃球鞋作為護具,應該盡最大可能保護精英運動員。
CBA從根本上說,還是一項體育運動,而不是運動品牌的秀場。
觀眾看的是籃球,而不是運動品牌秀。
易建聯他們首先是籃球運動員,而不是運動品牌僱傭的模特。

如果把體育當作一門生意來說的話,正常的商業邏輯是:
運動員竭力表現,提供高水平比賽,
高水平比賽吸引更多觀眾,
更多的觀眾為贊助商帶來更高的廣告價值。

而不是現在CBA這樣的:
腦殘贊助商和腦殘籃協簽一個腦殘高價條款,
運動員被迫犧牲職業生涯為這個高價條款削足適履
(削足適履這個詞用在這裡太合適了)
從而導致吸引不到最好的運動員,最好的運動員即使勉強出場,也不敢全力表現。
從而導致觀眾進一步倒向NBA。
一句話:這是透支CBA這個聯盟的前途。

試想一下,如果你是年輕運動員家長,碰到這樣一個腦殘的對運動員職業生涯不負責的聯盟和贊助商,你會讓自己的孩子去練籃球?
別說去學計算機,就算去學生物也比練籃球強啊。

永遠記住,運動員才是一項體育運動的真正靈魂。
所有的管理者,都是為運動員服務的。
如何讓運動員真正獲利,才是職業體育的核心。
中國體育的問題就是官僚主義害死人。
畢竟易建聯只有一個,
而隨便找個廳級幹部都能當籃協主席。


是時候冷靜下來回答這個問題了。
我們都很希望得到一個客觀的、直擊問題本質的答案,關鍵是應該如何得到呢?
第一,可用考證法。通過考證這個問題的誕生及其演變,我們可以逼近問題的本質。cba球鞋贊助商的問題,很明顯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通過考證其發展,我們知道這套規定(包括所謂的法外開恩),早在十幾年前便如此。cba一開始便是集體打包法,nike要求國家隊全部穿其品牌鞋,但對姚明簽約銳步開了後門,支付穿鞋費即可。這種做法一直延續到李寧贊助cba的前四年,cba集體承包,個別明星交贊助費,大家在暗流涌動下倒也相安無事。那為什麼是今年,為什麼是這個時候大爆發?
第二,可用對比法。通過比較各個籃球職業聯盟的做法,當然主要是nba,ncaa等,我們可以發現不少有趣的現象。比如NCAA要求統一身穿同樣品牌的球衣球鞋,但NBA也規定必須統一著裝,但不包括球鞋。為什麼會有這種差異?
第三,多維度,換位思考。
1、球員的角度。打過球的人都知道,腳踝、膝蓋對於一個球員的重要性。個別在冷嘲熱諷說換了不同的球鞋也得不了多少分,但對於球員來說,球鞋更多的是起到一個保護的作用。至於到底有沒有用,普通人買的籃球鞋,如阿迪達斯的利拉德系列,能夠緊緻地包括住腳踝,有較好的減震效果,遑論NIKE等巨頭們給球星專門設計的球鞋了。有時候就是電光火石的一瞬間,決定了一個人的職業生涯。哪怕減少百分之一的風險,也無可厚非。
2、李寧的角度。在整個事件中比較無辜的是李寧,人家怎麼說也是一紙合同,白紙黑字,明碼標價的,老老實實按合同來履約,交贊助費。
3、籃協的角度。他們要做的無非是使利益最大化,讓小球市更好的獲得資源,畢竟英超也是統一賣轉播權的嘛,不也成為最強的職業聯賽嗎?

好了,讓我們心平氣和地坐下來,再一次想想問題出在哪裡?

我給出我的答案,僅供各位參考:我認為,最根本的原因是,沒有一個強有力的真正代表球員發聲的球員工會,籃協的大權獨攬讓他先天性地失去了正義性。
很多人談到了契約精神,我想簡單摘錄盧梭在《社會契約論》中的原話:
「要尋找出一種結合的形式,使它能以全部共同的力量來衛護和保障每個結合著的人身和財富,並且由於這一結合而使得每一個與全體相聯合的個人只不過是在服從其本人,並且仍然像以往一樣地自由。」(商務印書館,19頁)
簡而言之,簽訂契約按理來說是為了出讓一部分權利,以換取更大程度的自由。根據盧梭的說法,規則的制定者只能是人民。很遺憾,在這一點上,正因為籃協幾乎是全部規則的強硬制定者和執法者,所以,他先天性的喪失了所有的正義性,即使他的措施可能是對的。例如在這件事情上,或許籃協確實為更多的普通球員爭奪了更多的利益,但是籃協心虛,因為他並沒有徵求球員意見的機制;普通球員也不敢發聲,因為他們知道他們被代表了
為什麼美國總統總是如此地強硬?因為他們堅定地相信是美國人民選擇了他們,他代表的就是民意。
那為什麼籃協不弄出一個機制來投票表決呢?普通球員遠比明星球員多,肯定會通過的嘛。要是開了先河,那還得了!下一次什麼裁判事件也有人提議要表決怎麼辦?有人提議重組怎麼辦?還能不能大全獨攬了?

這裡想插入對另一個事件,就是前段事件鬧得沸沸揚揚地開放式小區事件,要求「新建住宅要推廣街區制,原則上不再建設封閉住宅小區,已建成的住宅小區和單位大院要逐步打開。」於是網上照例圍繞其對錯爭地面紅耳赤。但是即使是為其辯護的人,也難免心虛:因為這樣一件與他們息息相關的事件,事先竟然沒有任何風聲就公布了。


眾所周知,NBA有著強有力的球員工會,每一次的提薪計劃,每一次涉及到切身利益的規則如羅斯條款、特赦、伯德條款,都是和管理層咬牙拼下來的,所以他們頒布的合約天生帶有一定的民意和正義性,也能在相當大的程度上為球員所理解信服。即使有所不滿,也有工會這一個訴求的渠道。所以CBA和NCAA看似政策相似,實際上產生的渠道有著本質上的不同。

易建聯等人的訴求其實很簡單,就是希望有一個較為有力的渠道或者組織能夠傳達他們的聲音。事實上,就這個問題易建聯通過俱樂部也反覆跟籃協溝通,但籃協就是一副愛答不理的高冷姿態。為什麼,大權在握,何必理你?平日施捨一點飯吃真把自己當回事。是不是很有代入感,真是佛都有火!

對於這一點,姚明也是深有感觸的吧,或許這也是為什麼他如此致力於推動CBA商業化的其中一個原因。我這沒有什麼靈方妙藥,我對易建聯的忠告就如我對姚明的期待:利用自己的強大的個人影響力,通過合法渠道組建一個團隊,再通過這個團隊和組織合理合法冷靜地利用各種方法去表達自己的意見,慢慢地去推動CBA艱難轉型。或許契機(奇蹟)就在下一個轉角到來。

2016年11月4號,我將去現場看一場沒有易建聯的廣東宏遠隊比賽,百感交集。這個社會會好么?我確實親歷了微信和支付寶對國有銀行的倒逼,我依然對未來充滿信心。
如有說得不當之處,還望批評指正。


CBA的球鞋風波,別彆扭扭幾年了,以前還有花錢買方便的通道,今年執行最嚴,所有人都不得不穿。

阿聯並沒有錯,之前微博發聲的周琦和王哲林都沒有錯。他們背後的耐克,其實也沒什麼錯。

至於李寧公司,也很難說它做錯了,它儘力想維護自己的利益,儘管這個利益不具備合理性。

99%的錯,真的就在籃協。

這事很簡單,球鞋作為籃球個人裝備中最特殊的一種,它的贊助權不應該被聯賽運營方集體打包出售。

球衣可以、球可以、一切球場附屬設備都可以,但球鞋不行。

這大概是全世界職業體育聯賽的通行做法,至少是球類運動的通行做法。

球衣和球鞋的商業贊助應當是分離的!球衣可以統一品牌和贊助商,但球鞋的選擇權,要還給球員個人。

真的想不出有哪個職業聯賽的運營方,會把球員選擇球鞋的權利剝奪。

1、商業衝突

很多球員都在籃協和李寧簽約之前,有自己的球鞋贊助合同,憑什麼籃協的合同可以凌駕在球員的個人合同之上?

2、競技原因

說穿李寧鞋球員就容易傷病或許誇張了,但我們都知道這是借口。就算李寧鞋很好,球員也應該有權選擇最利於自己競技水平發揮的裝備,就跟乒乓球運動員會選擇最適合自己的球板和膠皮一樣。

所以籃協和李寧的這個20億的大合同,從一開始就簽錯了。從李寧的角度,這幾年勢頭很頹,大概希望在CBA上狠狠搏一把;從籃協的角度,如果贊助合同把球鞋排除出去,那麼總金額恐怕會大大降低,而CBA商業開發還比較薄弱,李寧的錢很重要,所以其實就是錢的考慮。

純猜測,前幾年的軟執行,大牌球員買名額的現象大概讓李寧方面很不爽,向籃協施加了壓力,籃協今年把壓力轉嫁給球員。

球員真的太無辜。

如果當初是李寧公司主動提出贊助合同要包括所有球員的球鞋,籃協正確的做法,是站在球員的利益和國際慣例這邊,乾淨利落地拒絕。

這件事籃協方面並不是市場規律至上,恰恰是籃協違背了通行的市場規律瞎胡搞,那就一定會出問題。


李寧公司和CBA管理者的蠢不是一般的蠢。

先說點別的:

昨天現場去北京農商行主場看球了,主場VS新疆,就這樣的一個賽季主場揭幕戰。大家猜會有什麼節目安排?
是球隊管理層致辭?
是文藝表演?
是主隊球迷獲贈體恤衫?
會不會球迷凳子上都有球隊的介紹?

居然特么的什麼都沒有。

更為奇特的是,身邊很多人都在說一會兒去「球迷商店」找找看,大家其實都想買點衣服啊什麼的表達一下對球隊的支持。#好歹證明我來過#

結果呢,還是什麼都沒有。

就賽季首個主場的組織本身而言:
北京農商行這個隊伍的主場組織令人詫異的失望。
李寧公司的執行力令人詫異的失望。
CBA組織者的市場意識令人詫異的失望。

更別提現場扯淡的DJ、動作不協調毫無美感的啦啦隊以及現場侵權的歌曲了。

再說點別的,當年李寧贊助伊辛巴耶娃,趕上撐桿跳女皇退役了。
後來伊辛巴耶娃復出繼續刷冠軍、刷世界記錄,這個時候贊助商切換成了nike。
我真的覺著李寧的團隊差的讓人傷心。
是怎樣的團隊能一邊做這麼大的銷售額然後還能蠢到如此呢?

說回到易建聯這事。

我的理解是,大家都覺著自己挺聰明,都對市場很有野心,但缺乏基本的邏輯和對潛在問題的判斷。
出了問題又缺乏基礎的處置能力。
事情一步步發酵,變得滿地雞毛,無法收拾。
就像高票回答說的:20億買笑話,買抽大嘴巴。

樂觀點,這也算做成長吧。
悲觀點,這裡面說不定會有多麼骯髒的交易發生過的。


還有給易建聯洗的??
1.規則不是比賽才定的,是幾年前就訂好的了,他大可以找李寧給量腳定製特製鞋,然而並沒有。
2.就算是穿著不舒服,也可以拒絕上場,可以在替補席換鞋,不至於當著全國直播的面在場上像扔垃圾一樣侮辱贊助商吧,李寧20億養白眼狼了?
3.李寧這20億,每個球隊每年平均分紅能分到1500萬。沒有這贊助,你易建聯能拿2000萬年薪?如果當時不是李寧,而是耐克包下來CBA,一年8000萬,易建聯工資變成400萬,你看你還高興不?
4.說籃協出賣球員穿鞋權盈利,如果放開穿鞋權,合同起碼縮水一半。你易建聯有耐克給你開合同,廣東隊其他人呢?董瀚麟,周湛東他們可沒耐克撐腰,他們的薪水誰補?聯賽其他球隊損失的誰掏?自己一個人吃飽了就不管其他人死活?真要給李寧氣走了所有球員全受影響。說NBA如何如何,NBA關注度是CBA能比的么?光轉播權收入就夠球隊分的了,所以不差這點球鞋錢。CBA不一樣啊,缺錢啊,沒有錢聯賽就無法進步,現在沒達到那個水平怎麼提那種要求?
5.耐克國家隊比賽期間要求所有人必須穿耐克,奧運會都打完了,跟李寧協商資源置換,後半年哪有國家隊比賽了,要臉嗎?
在中國打聯賽就得遵守中國規矩,有能耐去NBA沒人管你。就像你考中國高考就得考語文,你不愛學,可以,考雅托,考GRE上外國。想在中國賺錢就得遵守中國的規矩。
易建聯奧運,亞錦賽國家隊老大哥,立功了,我們尊重他。但是一碼歸一碼,就事論事,這事做的就是不地道。


首先我不明白的是耐克可以根據球員的傷病和需求定製一雙適合你的鞋,難道李寧就沒這個實力定製一雙合適的鞋?明明是單純的利益衝突,非要上升到「不為球員健康著想」的高度,我就問你假不假?
籃協該不該賣球鞋使用權是另外一個話題了,既然已經賣了,定了的規矩應不應該執行?就像明星平時各自有各自愛用的手機,但你上了OPPO贊助的節目,你在節目里就得用OPPO的手機,別說你用不慣,接受不了你可以不來。至於下了節目你愛用什麼用什麼,也沒人管你。
說到這裡真的心有戚戚焉,國貨為什麼在國內這麼不招人待見,以至於在這事兒上大家都覺得是李寧的鞋不行,不如耐克的,所以得出了堅持要求穿耐克鞋很合理這個結論。當然一方面是因為國內大部分廠家為了利潤降低了成本,導致「國產」和「劣質」花上了等號。但這並不代表所有的國貨都不行啊,我記得李寧當年出過一款「弓」系列的跑鞋,減震什麼的真不見得比耐克、阿迪的差。不過要說這事兒也得怪李寧,早幾年為了照顧這些有其他贊助的球員,搞一個特許權讓大家都下得了台,但這人啊都是不知足的,你讓了一步再想進這一步可就難了,要是一開始就嚴格執行估計也就沒這麼多事端了。
最後我想問個問題,像易建聯、周琦這幾位運動員在出名之前都是穿什麼球鞋的啊?當時的傷病記錄如何?是不是天天崴腳,長期養傷啊?
另外,下次再有類似的事情拜託當事人把鞋脫下來以後拎到場邊再放到地上,眾目睽睽之下直接給扔在場地中了,實在是太挑釁了。吃瓜群眾們千萬不要以為這是一個球員在爭取個人權益,這分明爭取的是個人和代言品牌的利益。
再說一句,看到好多朋友在這件事上都拿NBA做參考來職責籃協,拜託你們了,你們也太高估CBA了吧,與NBA相比,CBA可能連個小學生都算不上,用大學生的標準要求一個小學生,好么?多提建議,少些指責和謾罵,這才是關愛。


聊聊NIKE的陳年往事

這是當年格策加盟拜仁的發布會上的一幕,阿迪是拜仁贊助商大家都知道,更要命的是阿迪是拜仁的大股東,阿迪CEO是拜仁董事會成員。俱樂部公開亮相是嚴禁競品的,結果格策的第一次亮相就坑了拜仁俱樂部,說來也是拜仁俱樂部自己工作的失職,居然在這麼重要的場合出現了這麼一幕(發布會的負責人應該被炒魷魚了),這麼大的大鉤子,阿迪氣的快吐血了,立馬找拜仁俱樂部要說法,這麼一出弄的阿迪和拜仁的關係很是尷尬。
反觀NIKE,出了什麼成本?一件T恤?最多把拜仁俱樂部給格策的罰款給墊了,能有多少錢?可是這件事的影響力可就大了去了,媒體都已經不關注發布會本身了,一個勁報道格策穿nike參加發布會的事情,好了全世界都知道你nike簽了格策了,全世界都知道nike踩在阿迪頭上了,這可不是你花那麼點錢就能買到的關注度啊。
這件事背後是nike指使還是球員自己的行為我們不得而知(nike指使的可能性很大,很大),反正nike是光榮了自己,還壓了你一頭。

在德國隊。。。。

再看我們的CBA球鞋事件
關於球衣和球鞋合同之前認識一個朋友,專門做品牌營銷的,她告訴我品牌公司簽約俱樂部或者協會的時候,也不會有特定的規矩,品牌公司在掏了錢的情況下自然會要求更多的利益,一切都要看具體的情況的。比如說阿迪贊助NBA,居然連球衣上的LOGO都不讓印,球鞋就更不用說,鉤子滿場飛,一方面是阿迪的錢沒到位,另一方面也是NBA也慮到了球員的個人利益和協會自身管轄球員的能力;反觀我們的CBA,李寧能夠打包球衣和球鞋贊助合同,首先是因為李寧花了大價錢,5年20億,放當時也是天價,其次我們的籃協權力足夠大,自認為能夠讓大部分人閉嘴老老實實穿李寧打球(畢竟還沒有管辦分離)。
李寧花那麼多錢肯定不想像阿迪在NBA一樣沒有存在感。但是你李寧能有幾款鞋?能滿足這麼多球員的需要嗎?一口氣吃得下CBA這麼大的市場嗎?
你現在逼nike,你不知道nike這老流氓玩起這個比你溜多了?格策穿大鉤子出息發布會,起碼沒把阿迪球衣扔了啊(借他個膽都不敢),這回王哲林易建聯們可玩大了,不穿就不說了,還直接把球鞋扔在場上,這麼一弄李寧下賽季還敢贊助CBA嗎?傳說中UA想贊助,看了這事還敢嗎?NIKE倒好,不想掏這個錢,讓別人也不敢掏,明年CBA要是拿不到球衣+球鞋的大合同,NIKE是不是要乘虛而入啊。


聊聊球員們
首先,個人認為球衣和球鞋打包的合同很不科學,無奈CBA需要錢,李寧需要利益。只是球員們,不能穿著自己最理想的裝備去打球了。
但是說穿李寧的鞋會受傷我就看不下去了,穿李寧的球鞋會受傷,你穿NIKE的時候受傷少了嗎?穿新鞋的時候肯定會有不適應,至於在場上就脫了嗎?我因為工作原因見過一些大牌球員試鞋的,再不好穿的鞋,人家哪個有這麼嚴重的反應?
他們這樣無非就是兩種情況,要麼nike指使的,要麼是怕因為穿競品比賽失去nike的合同。只是他們這回又有意無意地被nike當槍使了。
說了這麼多球員的不是,其實這個鍋真的不應該由球員來背,首先籃協和李寧簽合同的時候,早就應該想到會有這一天,在和李寧簽合同前,老早定好一個三方都能接受的方案,也不至於像今天這樣。也許是李寧當時執意要球衣+球鞋的合同,態度強硬,籃協在巨額贊助面前覺得這麼點壓力根本不值一提吧。

NIKE
在拿不到資源的情況下的擦邊球營銷是nike 的拿手好戲,不過人家nike也是在遵紀守法的情況下玩的,無非破壞了你協會的規則而已,人家當年可就是靠這個起家的啊(替喬老爺子交球鞋罰款),商人逐利無可厚非,只是別的品牌沒有nike功力深厚而已。
nike簽約格策肯定得發揮這筆簽約的價值,格策俱樂部國家隊贊助商都不是nike,拍個廣告還得穿個訓練服,不弄點新聞nike怎麼賺回成本?
王哲林易建聯也是,本來去NBA可以穿NIKE,無奈回了CBA,一年到頭也將在國家隊穿穿nike,每周兩三場比賽的CBA都穿李寧的話nike肯定也看不下去,畢竟nike給球員的錢不是福利,是要他們為nike產生價值的。


都是錢的事,沒想到說的那麼冠冕堂皇,作為一個職業球員,在比賽正在進行的時候脫下李寧球鞋,穿著襪子下場。比賽、球迷、規則,都沒有Nike的廣告重要!!!李寧沒錯,5年20億,按合同辦事,籃協也沒錯,保護贊助商的權益是職業聯賽的規矩,況且CBA還不同於NBA以電視轉播為收入大頭,至少這賽季主要收入來源還是贊助商。不過這事暴露出李寧公關是有多差。可能李寧真的沒落了


我要是李寧的話,這事分分鐘解決掉,思路如下


第一步,先把和CBA談合同的人開了,真金白銀掏20億,給人這樣打臉,這合同怎麼簽的?

第二步,再不趟CBA這趟渾水了,5年20億啊,合著一年掏4億,省下來干點什麼不好。

第三步,明年預算還是一年4億,不投CBA了,拿錢砸NBA巨星,4億人民幣快合6千萬美元了,砸 庫里,詹姆斯砸不到,砸個布克啊,拉文啊,維金斯啊,恩比德啊,英格拉姆之類的潛力新星,誰知道這些人過幾年能不能打出來,打出來一個我就保本,打出來兩個我就賺錢!


什麼?你說CBA明年找不到贊助商了?--管我P事

什麼?你說沒贊助商要倒閉一批小球隊?--管我P事

什麼?你說大球隊給球員開的工資也要縮水?--管我P事

什麼?你說球員賺不到錢紛紛改行,中國籃球藥丸?--管我P事

什麼?你說打籃球不賺錢小孩子都不去打職業籃球了?--管我P事


可惜我不是李寧


要我說李寧就是個傻子,商人做商人的事就可以了,真相信什麼社會責任感啊?真相信什麼發展中國籃球啊?真覺得實業興國,國貨當自強啊?


至於答主本人,更好辦了,我本來就不怎麼看CBA。平時沒事看看NBA,自己平時打打乒乓球,CBA爛了倒了與我何干?


以下轉帖來自hupu,這個事情上耐克做的非常不地道,很猥瑣的營銷思路。我個人以後不會再考慮耐克系列產品了,也不會給孩子買。
==--------分割線--以下為轉帖------
事件發生後球迷致耐克的十個問題

作為籃球迷,我要穿籃球鞋打球。我也一度喜歡耐克,但CBA球鞋風波事件里,有這幾個疑問困惑著我,令我不再相信耐克的鞋和價值觀了。我想耐克也希望多我這個客戶吧,很希望你能回應下我這個小小的籃球迷的幾個疑問。

一、當年中國籃球整體氛圍還沒現在好,急需支持,CBA贊助費費李寧出價每年4億,安踏出價2.6億,你只出價5千萬。請問這有哪裡說錯了嗎?

二、耐克是中國男籃國家隊贊助商,你之前要求所有球員必須穿你的鞋,不允許其他品牌出現。最後,也確實沒有其他品牌出現了。請問這有哪裡說錯了嗎?

三、李寧是中國男籃職業聯賽CBA贊助商,按其合同是可以要求所有球員(包括你旗下三名球鞋代言球員王哲林,周琦,易建聯)必須穿李寧籃球鞋的。請問這有哪裡說錯了嗎?

四、當李寧要求所有球員必須穿李寧籃球鞋,剛好有你旗下三名球鞋代言球員王哲林,周琦,阿聯分別微博發表申明,上場脫鞋表示不願穿李寧球鞋。尤其是阿聯因為過了註冊期剛通過特批回到CBA,很多球迷包括我都認為:如果沒有很大的外在壓力,阿聯是不會也不敢在球場上甩掉李寧的鞋子的。請問你背後對這些球員有沒施加壓力?

五、CBA贊助費是目前CBA、CBA各球隊、各球員尤其是小球隊非大牌球員的重要資金支持。尤其你也肯定知道今年是CBA五年贊助期的關鍵的最後一年。我認為如果有品牌只為了自己利益,無視甚至教唆球員破壞整個CBA,破壞整個中國籃球,這個品牌都不值得尊重。你認同我的觀點嗎?

六、阿聯現在是我們中國籃球的頭牌,他的腳傷我們都很關心,但是他之前受傷時其實一直是代言一直是穿著你的鞋,你覺得和你的鞋有沒有關係呢?

七、針對這次球鞋風波,請問你在各大媒體包括微博和部分微博大號背後花錢公關了嗎?

八、另外這個事件引發了我對以前多次事件的再思考。比如足球領域裡當年拜仁的球隊贊助商是阿迪達斯,但身為你旗下籤約的球員格策在新聞發布會上卻穿了你的裝備。不只這次,很多吃瓜圍觀的人不知道其實類似事件還有很多。請問你覺得這是球員的無心之舉還是你的營銷策略?

九、這件事事態發展至今,耐克鞋被牽涉其中,更是牽涉到了你旗下三名中國籃球重點球員(易建聯、周琦、王哲林),他們三個也因此在承受著巨大壓力,而你為什麼一直沉默?

十、請問你會因為這篇文章告我嗎?我有點怕,但還是堅持發了出來,不過我確實作為一個小球迷沒什麼資源,我有點怕。


目前高票答案 @magasa 裡面有這麼一段:

說穿李寧鞋球員就容易傷病或許誇張了,但我們都知道這是借口。就算李寧鞋很好,球員也應該有權選擇最利於自己競技水平發揮的裝備,就跟乒乓球運動員會選擇最適合自己的球板和膠皮一樣。

所以籃協和李寧的這個20億的大合同,從一開始就簽錯了。從李寧的角度,這幾年勢頭很頹,大概希望在CBA上狠狠搏一把;從籃協的角度,如果贊助合同把球鞋排除出去,那麼總金額恐怕會大大降低,而CBA商業開發還比較薄弱,李寧的錢很重要,所以其實就是錢的考慮。

純猜測,前幾年的軟執行,大牌球員買名額的現象大概讓李寧方面很不爽,向籃協施加了壓力,籃協今年把壓力轉嫁給球員。

球員真的太無辜。

如果當初是李寧公司主動提出贊助合同要包括所有球員的球鞋,籃協正確的做法,是站在球員的利益和國際慣例這邊,乾淨利落地拒絕。

這件事籃協方面並不是市場規律至上,恰恰是籃協違背了通行的市場規律瞎胡搞,那就一定會出問題。

再看來看看蘇群透露昨天鬧劇之後的經濟賬

李寧方面昨晚事後準備把今年的贊助金額下調20%。每支球隊按分紅1200萬計算,分紅損失就是240萬。由於李寧贊助是優先保障聯賽和發展基金,球隊分紅的損失很可能不止這個數。

簡單的講,阿聯扔了一雙鞋,CBA聯賽20支球隊,每支球隊為他起碼掏了300萬。

這還是按僅僅下調20%來計算的。要知道李寧可是在前贊助商的費用上提高了10倍來贊助,這意味著每個俱樂部每個球員(無論明星或普通)可以多獲得多少收益。我不知道是怎樣的市場規律來判斷籃協要拒絕這樣的合同。就是站在大部分普通球員的利益而而非少數有代言合同的明星球員,籃協必須得簽這樣的合同,不簽俱樂部都不答應。

球員無辜嗎?周琦王哲林易建聯並不是唯一有腳傷的(內線)球員,這又是發微博又是場上扔鞋的,純粹是為了代言費,執行贊助商的意圖罷了。
特別是易建聯,CBA本賽季早早就宣布必須使用贊助商用品的規定,本身就晚於規定時間註冊,如果真這麼怕受傷可以不上場或者去允許自由穿鞋的聯賽打球啊,籃協和贊助商並沒有求易建聯必須打CBA。

更新一下贊助商之間博弈的信息
賈磊:一扒到底!易建聯棄鞋離場背後你不知道的事兒

  在第一輪比賽結束的當天晚上周琦和王哲林拒絕穿著聯賽贊助品牌的球鞋之後,負責維護聯賽贊助商權益的盈方公司已經開始連夜收集球員穿著違規的證據。

  在比賽結束的第二天上午(周一),盈方公司就正式向中國籃協遞交了一份違規函,要求中國籃協對違規球員做出處罰。在這份違規函的敘述中,違規的不僅包括周琦和王哲林,還有新疆隊的李根和可蘭白克,而這四名隊員都是NIKE旗下的簽約球員。

盈方公司在這份違規函中詳細敘述了這幾名隊員違反的聯手手冊條例的對應行為,並根據聯賽手冊上的規定給出了對應的處罰建議。

  籃協收到違規函之後,並沒有立刻做出處罰。在這期間,NIKE也開始與籃協進行積極溝通,繼續爭取自己的權益在聯賽中能夠有所體現。

  在本周二(第二輪比賽的前一天),中國籃協向負責聯賽運營的盈方公司致函,表明NIKE希望用自己國家隊的資源與李寧的聯賽資源進行置換。

NIKE提出的置換的方式是李寧贊助的球員在國家隊的訓練比賽中可以穿李寧鞋無需遮擋標示,NIKE球員在CBA聯賽訓練比賽中可以穿著NIKE鞋且無需遮擋標示。

  李寧公司認為,NIKE並沒有在聯賽開始前提出這樣的資源置換要求,而是在周琦和王哲林發微博質疑聯賽贊助商沒有達到預期效果的情況下才臨時提出這種置換要求,最終,李寧公司對於NIKE提出的資源置換要求給予了回絕。

今年國家隊比賽打完了,才想到置換了?nike:我用上一場的電影票能否看下一場的電影?

所以針對這種無恥的商業炒作行為,不能僅用罰款來解決,這樣肯定當廣告費給掏了。一定要嚴格執行禁賽,讓球員有動力拒絕贊助商這種齷蹉的小伎倆。


推薦閱讀:

TAG:耐克Nike | CBA | 李寧LI-NING | 體育產業 | 易建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