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名心理諮詢師/精神科醫生或心理學學生在街頭碰到了「神經病」是種什麼樣的體驗?

本人應用心理學專業學生。前段時間和同學去桂林玩,晚上十一點過的時候街上幾乎沒什麼人,結果對面走過來一個人,邊走邊絮叨著些什麼,從我們身邊走過時忽然大聲說了一句「精神病要吃氯氮平」,然後繼續絮叨著走了。然後我們三個就愣了一下,很想跟他聊聊,結果他就走遠了。所以想問問,作為一名心理諮詢師/精神科醫生或是心理學專業學生,在街頭碰到了常人口中的「神經病」,比如發作狀態下的廣場恐怖症患者/精神分裂症患者等等,是種什麼樣的體驗?


首先,各種條件的限制下,我們很難確定我們遇到的誰誰誰是「神經病」(其實應該是精神障礙患者,神經病歸神內神外管)。所以,不要太隨便去做定論。
第二,在逛街的時候其實我們常常能看到衣衫襤褸的乞討者。我們國家,有一部分重性精神障礙患者流落街頭,無家可歸,這是殘酷的現實。也因此,精神衛生法的制定在近年來提上了議事日程並最終出台。該法的出台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治理我國精神障礙患者的登記和管理亂象,進一步讓精神障礙患者得到實質性的幫助。(這個目標我是真心期待啊( ????? ))話說回來,那麼遇到這樣的流落街頭的精神障礙患者,我們該怎麼辦?
第三,大家去過醫院肯定都有印象,總能見到很多貧窮的病人和家屬交不起醫藥費。因為錢,而放棄治療回家等死的其實不算少。我問過一些醫生,作為醫生,面對倫理道德,面對人情冷暖,到底能做什麼該做什麼?有一個醫生的答案讓我銘心刻骨:醫生的天職是治病救人,沒錢治病首先是家庭的責任,然後是政府的責任(醫保?),然後是社會的責任(獻愛心?),我能做的就是好好治病。當然,我首先是人,該捐款我會捐,但不是以醫生的名義,而是以一個社會人的身份。
總結:街上遇到精神障礙患者,請撥打110,找警察叔叔,讓他們該送院的送院,該聯繫家人的聯繫家人等等。我們(更別說是學生或者心理諮詢師了)無論多麼專業,在這個時候也是幫不了什麼忙的。
以上


1.判斷對方是否具有威脅性,自己會不會有危險。
2.在對方不具有威脅性的情況下,儘可能和善地對待,或者說至少不要顯示厭惡吧。

在高雄遇過一次。去完西子灣,搭公車到捷運站正準備走人,發現眼鏡不見了,想了一下,應該是喝下午茶時忘在打狗領事館了。當時我在公車站非常蛋疼,台灣公車站牌我一向是看不太懂的:看不懂方向對不對,也不知道下一班車要多久。正好看見一個老婦人和一個大約30歲的男子在公車站旁邊,我想也沒想就過去問了一下。問完後我發現有點不對,老婦人根本沒搭理我,男子倒是非常熱心的,一遍一遍對我說,坐XX路,半個小時一班,前一班車剛開過。對,帶著欣快的笑容說了一遍又一遍。然後我才發現,公車站旁邊的一小方塊,有一席鋪在地上的草席,周圍還堆著些雜物。我突然意識到這兩個人應該是遊民,而這名男子,很明顯精神狀態有些問題。
說實話,第一反應是怕的。當時大概七八點鐘,天已經黑了,而且這個地方位置又偏僻,大馬路上就只有我、在前面路口等我的我朋友、還有我猜是母子的這對遊民。
但當時我已經在精神科專科醫院見習有些日子了,也是見過些場面的人,也不至於慌張。據我判斷,這個男子應該精神狀態有些異常,但看上去並沒有攻擊性。並且和我保持的距離適當,並沒有超過一般陌生人間的社交距離,我並不感到威脅。男子帶有病人式的欣快微笑,看上去一是由於疾病,二是表達善意——很難得被人求助,對於自己能夠提供幫助覺得很開心——所以也才一遍一遍的說。
所以我就和善地微笑著對他說謝謝。只要他重複一遍,我就笑著點點頭說一次謝謝。不過心裡還是緊張的,畢竟下一班車至少還要半小時,我並不想承受和一個情況不明的病人共處半小時的精神壓力。
大概是旁邊便利店的一個女生看見了,很擔心的跑出來,很明顯在把我往後拉,想把我和那個人隔離開來。她說走過去大概二十多分鐘,讓我不如走過去。我謝過她,然後對遊民男子說:謝謝你,不過我決定走過去好了。那個女生看上去蠻怕那個遊民的,看我和他講話都很緊張。我跟她說沒關係。然後我走的時候,遊民男子還一直和我重複說在這裡等車等幾路多少時間,看上去真的很想提供幫助。我和他說感謝他的幫助,但我覺得等車時間太久了,覺得走過去比較快,謝謝了。

回來時,其實我在想看見他要不要和他說謝謝,我拿回眼鏡了。但是由於我很慫,我還是繞路直接進捷運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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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見遇見廣場恐懼症發作可以買彩票,突然想到一件聽說的趣事。

一起在病院實習的心理師小夥伴,一個很高很帥的男生,有一天在病院附近的公園遇見一個阿嬤,阿嬤跟他說自己恐慌發作,沒辦法自己走路,請男生幫她送到急診。小夥伴自己有過恐慌發作的經驗,非常可以同理,於是一路攙扶著阿嬤到了急診,回來就和我們說了這件事。
結果,有人告訴小夥伴:這個阿嬤是慣犯,經常都在小公園附近,看見年輕男生,說自己恐慌發作沒辦法一個人走路,請他們送自己去急診。
總覺得我的小夥伴的玻璃心受到了強烈的衝擊XD


想了想,還是答吧。
對於題主這樣一個學生,真的不知該怎麼說。
在路上遇到廣場恐懼症患者?如果真遇到了基本可以馬上去買彩票了。這類患者是有一定自知力並竭力迴避這樣場景的,多數都躲家裡呢。
在路上遇到的精神病患者,多數是精神分裂症,躁狂症,精神發育遲滯伴行為障礙,很抱歉,對於這些病患心理諮詢師並沒有治療的能力。精神科醫生雖然負責疾病的診療。
但是在路上面對一個精神病患者,醫生,諮詢師和普通人是一樣的,至多醫生能清楚的知道對方可能存在疾病,可能有攻擊性,而對自身有保護迴避。
至於治療?靠嘴么?路上遊盪的可能是發病期病患,醫生也不可能有更好的辦法。更不可能靠單人帶其就醫,難道跑上去說,嘿,你發病了?
這種情況下,迴避,報警是比較好的選擇。其實也要想到這樣一個遊盪在外的病人本身就提示家人對其缺少管理或者根本管不了,甚至不管。
我們國家的救助體系對無人管理的精神病患者有強制就醫,但也僅提供基礎醫療,找到家人後會送回。而有家屬且家屬不願治療的,餓,只要沒有攻擊破壞行為,那就無能為力了。

至於某些立牌坊的話,就不要講了,不然又要引出什麼人人手上都是鮮血的話題了,做好本職工作吧。


精神科護士表示 看到精神病患者 我會選擇繞道走 馬上繞道走 身邊有朋友拽著她一起繞道走!!!
職業敏感告訴我這個精神病在大街上亂晃 必定發病期!!
發病期的精神病 我告訴你 他們啥都能幹 啥都敢幹 啥都要干!!
繞道走 是最明智選擇!馬上繞道走 規避潛在危險是最明智中的最明智選擇!
相信我 不作就不會死 好嗎!!!上前問話?患者發起病來 幻嗅幻視幻聽分分鐘滅了你好嗎!

看到有回答表示報警 說真的 我不想談人情冷暖 只想說事實 精神病未造成大面積廣泛性社會危害 附近未有大型ZF性活動 警察管的幾率真是微之甚微……


遇到過。
但實際你很難判斷怎樣才算是「發病期」,對吧?
這也不像遇到有人癲癇抽搐在街上,可以迅速判斷報120或者報警;

所以我覺得,除非是特別有傷人意圖的,否則就當是處在某種激情狀態的路人來處理——就允許他不正常一點。

在不同文化下,對待精神分裂症人群的方式也截然不同啊——在某些文化中,精神分裂症患者可是作為能與祖先溝通的存在、被供奉起來。

再者,精神分裂症是終生疾病(唔,按照某知名精神科醫生的說法,能治癒的精神分裂症根本就不是精神分裂症),如果沒人養他們的話,他們還是要自食其力的,還是要回歸社會的;

而且,精神分裂症患者很慘啊——
1、要麼是遺傳性的精神分裂症,先天是這樣,精神世界碎片化,夠慘吧?
2、要麼是有極慘的成長經歷,被後天逼「瘋」,逼得自己主動精神世界碎片化來防禦太慘的現實生活,更慘。

反正這個群體也通常難以自述生平,表達能力欠缺,博不了太多的眼淚。可能大家(包括我在內)理解不了,所以就很替代性理解也說不定,所以下意識就覺得排斥出社會最好。


謝邀~每次在街上碰到真正意義上的精神病。我都會很同情,同時很心痛。因為大部分的精神病患者,一開始和正常人是沒有區別的,這可以說成是一種潛伏期。然而是社會生活刺激,誘發了他們癥狀的表現,所以從某種意義上講,是某種社會情景害了他們,有時候也是一種命運。如配偶的不忠,孩子的不孝,朋友的刻薄,命運的不公或意外。同情之外,我也會敬而遠之。有人說,那你和路人甲有什麼區別嗎,都是旁觀,路人甲沒有專業知識也就罷了,你一個心理諮詢師本來有能力幫助他卻視而不見是不是沒有人性了。對此我只能說聲對不起。因為,我們不能了解他的情況,貿然過去把他受到靜下刺激場面難以控制。再者,這讓的生活已經成為他的一種習慣,他並能從這種生活方式中取得安穩,我們為什麼不能允許社會中存在與我們不一樣的存在呢。既然這樣的生活能夠是他平靜,有什麼不可以嗎。人如果連選擇自己生活方式的自由都沒有哪還有生存權利自由。別人可能會嘲笑他,病的是旁觀者吧,所謂的正常人不尊重別人的存在形式嘲笑人證明自己有多麼優越,這才是一種病,這是文化的壓榨,這種病已經深入骨髓。是他們的殘忍,才造就了病人現在的情景。我不能學魯迅奮筆疾書,這能投眾人以同情,投病者以崇敬,敬佩他們有選擇自己生活方式的勇氣,表達自己的勇氣。


前陣在麥當勞遇到一個,思維不清,有點迫害妄想,說了幾句不對我直接開溜了,還跟著我出來問我會不會報警抓他。感謝這些年練就的淡定和老師的叮囑:正氣內存,邪不能幹。反正後面他沒怎樣,我跳上公交走了,打了110反映了一下,但那個人是流動的,估計警察叔叔也找不著。


沒啥反應……躲開點走……難道還期望他犯病給你點錢啊…… orz 雖然接收過不少犯病的病人在大街上亂給人錢的……


有同事患有精神分裂,平時靠藥物控制,見過一次發病。

典型的誇大妄想,跟我們大談國際政治,要求我們派專機送他去出國訪問。。。

妄想型精神分裂症還是比較可怕的,沒敢聊太多。


公眾場合遇過「疑似」精神病患者的,快步跑了。
這是最明智的。
精神病患者就不屬於心理諮詢師的工作範疇,工作中真遇到了也必須轉介給精神衛生中心。


恩 其實真正從事這個工作以後就會知道 所謂的「神經病」 真的很多 大部分都生活在我們周圍 大部分只是隱藏的比較好 或者說一般人沒有辨別的能力 所以會習以為常 我們能做的很有限


神經病不歸心理科管吧


這個話題應該加上防身術標籤。

艾瑞克森有這麼個歷史:(鑒於艾瑞克森在國內的神棍化趨勢,我姑妄言之,各位姑妄聽之)

有一個拒絕服藥的躁狂患者。艾瑞克森沒有使用強制給葯,而是跟他周旋了十來個小時,成功催眠了他。後來這個人平靜了相當長的一段時間。藥物治療得以進行。

我覺得你琢磨琢磨怎麼脫身自保和穩定對方情緒是正經。


沒有遇到真實的情況,就無法得知真實的表現。假想創造了太多假象。


在那個人願意接受催眠治療的情況下,催眠他,如果他能夠聽懂並且願意照做的話,問題很快就可以得到解決。抑鬱症之類的催眠治療需要1到3次能夠痊癒,稍微嚴重的精神分裂等問題,需要更多的次數得到緩解,某些可以痊癒,但是有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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