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杭州保姆縱火案男主人放棄民事賠償只求重判?
用真心換狼心,卻活生生餵了一條白眼狼,一條想方設法套自己錢的白眼狼,你會是什麼心態?
我們生活中,每個人都會有朋友。如果有一天你十分信任,你拿出十倍、甚至百倍的真情實意對待的朋友,突然背叛了你,讓你失去所有,包括摯愛。我想,很多人都會有撕了他的心。
回過來看待這個問題就不難回答了。而根據開庭前一天媒體的報道,林生斌稱,他已決定放棄對莫煥晶的民事賠償,只求法庭能夠從重判決。
林生斌代理律師也對媒體表示,放棄民事賠償有利於法庭從快審理這個案子,一旦有民事賠償的話,法庭要考慮到底有多少損失,要怎麼賠,所以速度就會比較慢,被害人對法庭唯一的訴訟請求就是嚴懲嫌疑人。
就像剛結束的「江歌案」一樣,從開庭審理到結束,江媽媽就強調要法律判處陳世峰死刑。但日本已然廢除了這個刑罰,判決陳世峰20年有期徒刑。
判審終結,不知道江媽媽會怎樣面對沒有江歌的人生。
同樣,林生斌失去了妻子兒女,當審判宣布完結的那一天,以及今後的更長時間,都要在煎熬中渡過。
雖然犯人已經收到了法律的懲罰,但始終換不會已故的親人摯愛。
如果人生能重來,相信他們都不想這種悲劇的發生。
而造成這個悲劇發生的罪魁禍首沒有達到自己預期的判罰,很多人都難以承受包括當事人。
當我們關注我們關注某一個人、某一件事或者是其他東西的時候,都會對其或多或少有「期望值」。
關注越多,付出就會越多。當那個人,那件事,那樣東西沒有達到我們預先的期望值時,就會伴隨而來的是憤怒,抵觸,以及不接受。
而林生斌和江媽媽也是如此,因為這對他們來說都是難以接受,卻又不得不接受的事實。
至親已不在,錢財等身外之物,有再多也無濟於事。況且保姆莫煥晶也沒有償還的能力,逼迫一個賭徒還錢,異想天開。
既然你沒有這個能力,那我也不要你賠償了。即使你有那個能力,我也不需要,我就需要你死,你受到法律的制裁,希望法律給予你的判罰在我的期望值之內,甚至超過期望值。這就是林生斌的心態和訴求。
最後,希望我們在關注這些事的同時,好好對待家人,對待身邊值得珍惜的親朋好友。希望江媽媽和林先生積極面對生活,好好對待親人留給我們的人生,替逝去的他們照顧好自己。
杭州保姆縱火案曾在全國引起強烈反響。這是一起典型的故意縱火致人死亡案。作案保姆心計之狠毒、手段之殘忍、釀成後果之嚴重在全國實屬罕見,令人髮指。
現在此案經過幾個月的調查審理,已進入最後審判階段。受害人家屬男主人放棄民事賠償要求重判更是反映出這起案件給其帶來的極其嚴重的傷害。
一,縱火案造成一家四口死亡(女主人和三個幼小的孩子),男主人一夜失去妻子兒女。這該是多大的痛苦,多大的氣憤!
二,男主人並不缺錢,本來有一個充滿親情的溫暖的家,可是因為保姆的惡毒兇殘,把這美好的一切都毀滅了。男主人放棄民事賠償,要求法院在量刑時重判,正是為無辜被燒死的妻子兒女討回一個公道。
三,從客觀上說,這個作案兇手保姆在作案前已是負債纍纍,即使要求民事賠償執行時也難以落實。
四,男主人認為,只有法院依法給以重判,才能給死去的妻子兒女一個合適的交待。民事賠償倒在其次。
我們相信,法院一定會依法對此案作出嚴肅公正的判決。我們拭目以待。
「江歌案」落幕,「保姆縱火案」開啟。同樣的「聲嘶力竭」,同樣的「浩浩湯湯」,同樣的「重判渴求」。不一樣的或許只是,一個家庭「失去女兒」,而一個家庭失去「妻子兒女」。如若撇開悲劇本身的規模,或許對於「江秋蓮」和「林生斌」而言,都將面對生不如死的殘局。
從家屬的角度上而言,要求「重判」或許是人性中最樸實的一種夙願,這無可厚非,也值得理解和同情。但對於輿論而言,一面是媒體事無巨細的對真相的挖掘,一面是大眾情緒江湖式的發泄,這其中的紛爭與喧嘩里,到底在爭什麼?或許真不是一句簡單的「正義追問」就能蓋棺。
不管是「江歌案」還是「保姆縱火案」,能引發社會輿論的關注,並且能持續的聚焦,這無疑算是一種社會的進步。我們除卻能看到,作為「正義圍觀」的樸素光芒,也能感受到人們對於普世價值的基本渴求。就算這種正義中的紛爭,對於案件本身的走向起不到任何作用。但對於生者而言,除卻是對行為約束之外,也是一種大社會中不可或缺的溫暖。
法律有法律的正義,道德有道德的正義,站在長遠的維度上驗證,只要是對社會和個人有益的,都應該被尊重和接納。並非說謾罵的輿論就一定會導致惡果,也非說法律的審判偏離道德審判就是壞事。很多事情,不能單單看眼前,而要望向遠方。
或許,對於死者家屬而言,只有兇手以命相抵,才能告慰自己死去的親人。但對於大社會而言,除卻「情緒正義」以外,更需要的是一種「程序正義」。一個健全的社會裡,道德和法律從來都不背道而馳,而應該是相輔相成。但這並代表,道德可以代表法律進行審判。
陳世峰被判20年,很多人在探討民意和司法誰佔上風,這實際上真的很無聊。入獄20年,這種結果雖然在國內的輿論環境下不盡人意。但對於在日本大多數殺人案件的判決中已經屬於「重判」。這倒不是說,這種判決就一定是「很正確」。但起碼說明,這一判決的過程中,司法做到獨立,並沒有受到輿論的裹挾。
另外,各國的法律對於同樣的案情,處罰的措施和量刑確實不同。這跟正義與否並沒有關係,或是與縱容犯罪也沒有關係。因為一項法律的通過,不僅僅是民意的調研,更需要從實踐的過程中得到反饋。相信對於大社會而言,懲治只是手段,目的是希望犯罪減少,而非增多。
當然,誰也不能斷定,對於同樣的事情,「懲罰重」或「懲罰輕」,那個更能起到減少犯罪的發生。尤其,各國的制度、國情也存在區別,就更不能去輕易裹挾。所以,面對「江歌案」和「保姆縱火案」,都是殺人的兇手,但因為發生在不同的國家,處理結果自然就會出現差異,但這不代表法律本身的偏見,而是依照的律法有區別。
不過,從輿論的「重判渴求」對案情的左右層面而言,相信在「保姆縱火案」中的影響會超過「江歌案」。一個是「國內案」,自家門口好喊打,一個是「國外案」,哭死喊死也是隔岸觀火。這種情況下,「保姆縱火案」的審判結果,可能容易和輿論情緒達成共振,完成一次「正義上」的結果認同。
不過,我們還是能清楚的觸摸到,輿論為何要對「保姆縱火案」繼續追問。
其一,公共事件中,終將邪不壓正。即便很多時候,正義不一定能得到伸張,但對於多數人而言,還是希望活在正義的社會裡。這是作為社會人,基本的自我保護和客觀的自我認知。說到底,大社會安全,自己才能安全。道理很簡單,但卻很不安。
其二,保姆行業日漸發達,不嚴懲是對保姆行業的不負責。城市的快速發展,保姆已經成為大都市裡不可或缺的一個職業。這種情況下,如果「不嚴懲」,總會讓僱主和者保姆們心存芥蒂。雖然是個體的原因,但輿論情緒本來會渲染,自然就會引發群體性失信,這很可怕。
其三,好僱主遇上惡保姆,不嚴懲好像都對不起良心。從事件發生後,輿論一直都在說,林家對保姆很好,還給借錢花。這種情況下出現恩將仇報,著實讓人感到心寒。於此,如若不重判保姆,或許也是對於人性是非的一次邏輯上的粉碎。
其四,多條人命,不重判難以震懾惡的存在。比起「江歌案」,「保姆縱火案」更加慘烈,這個無需多說,任何人格健全者,都不會容忍這種惡行的存在。
其五,人性確實是幽暗的,人們害怕成為保姆,害怕成為死去的林夫人,也害怕成為活著的林先生。正因為如此,必須捍衛該有的正義。
是的,每個人都是無數因果關係中的一環。每個人所能夠決定的,也只是自己能掌控的事情。至於最終的結果是好是壞,多數憑藉的是自我的造化。但這絕對不是被動選擇,只要每個人爭取「道義上的正確」,「理性中的剋制」,相信好的因果關係就會概率大一些,這或許也算是「重判渴求」的價值所在。
20日, 東京,江歌案宣判;21日,杭州,保姆縱火案開審。
作為受害人一方,均表示不注重民事賠償,只求重判兇手。
巧合還是天意?
至於林先生為什麼要放棄民事賠償,這個問題要這麼解讀:
1、莫煥晶的經濟狀況如何,大家都很清楚:負債纍纍。如果糾結於民事賠償,事實上沒有任何意義,反而延長法院審理的時間;
2、之前,林先生有意起訴物業、開發商等機構,網路上就出現一股力量,聲稱林先生髮微博、投訴物業是為了向物業索賠,甚至刻意抹黑林先生一家,如今放棄民事索賠,也是表明一種態度,同時也避免審理受干擾『;
3、從法庭審理現場看,莫某的律師提出要詢問消防、物業等38位證人,被法庭拒絕,於是律師認為該案不宜由杭州中院審理,應該由浙江省之外的法院受理,其要求未被法院採納後,律師退庭,不久代表莫某發布如下聲明。
另外,不知道大家注意到沒有,如果媒體報導林先生的原話沒錯的話,林先生放棄的是對莫某的民事索賠,但並沒有放棄對物業和開放商等機構的民事索賠,這在法律上,是兩個概念的範疇。
在大觀君看來,莫某固然可惡,該重判就重判;但物業、消防、開發商到底在本案中有無過錯,審理清楚比籠統地一筆帶過要好。與「」人人皆曰可殺的「」民意審判相比,這是法院作為專業司法機構的意義所在,也是職責所在。
看著這麼美滿的一家,如今陰陽兩隔,真是令人無限感慨。
惟其如此,真相才尤為可貴。
"她可能想表達歉意,但任何歉意,都已沒有意義,我不想和她說話"這是保姆縱火案男主人林先生在妻兒的追悼會上,不願接受保姆讓人帶來書信時說的話。
雖然保姆莫煥晶帶書信給林先生說:如果我死了能讓你好過一點,我真的願意立刻去死。
但那又如何?此死換不回彼生,對當下的林先生來說,也許更需要的就是讓法律來判決,公正判決的形式比直接讓害人者死,來得更有安慰價值。
而被告方辯護律師都不無動容地說:林家太慘了!是的,這出現實版的"農夫與蛇"的悲劇,害林家太慘!
慘到極點,痛到極點,就是讓男主人林先生覺得對保姆追究民事賠償責任已無任何意義。
任何人為悲劇的發生,或讓悲劇發生中的人為因素,都會令傷者痛,聞者恨。就如剛剛看到了另一則新聞:今時下午,"江歌案"在東京地方裁判所宣判,殺人者陳世峰被判有期徒刑20年!20年,對於江歌的家人來說,又能解多少心頭之痛!
所以,就有網友說:全國有幾億微博用戶,我卻不忍看兩個人的微博!那就是林先生和江歌母親的微博。
哀,莫大於心死!
如今,縱火案的男主人林先生已在江西雲居山皈依,今後如何平靜深受折磨的心理,將會是他的一大難關。只是隨著明天,也就是21號上午,杭州中院即將開庭審理縱火案,這件本已逐漸淡出人們視線的案件,再次受到人們的高度關注。
除了關注法院對被告保姆莫煥晶的判罰之外,還涉及諸如:
物業消防安全管理是否落實到位?
物業管理單位應急處置能力是否存在不足?
林先生在微博上說:最怕的就是忘記!
只是如果不忘記一些東西,餘生漫長,怎能承受被人縱火之痛……
願人間多點善念和良知,少些惡意和愚昧!
保重,林先生!
男主人放棄民事賠償只求重判,這種要求的背後又暗含了多少的無奈和心酸,因為保姆的無底線,讓他的孩子老婆永遠的離開了自己,所以個人覺得這種要求,並不過分,而且還在情理之中。
下面我們先一起回顧一下這件6.22杭州豪宅保姆縱火案,被告人名叫莫煥晶,是男主家雇來的保姆,在法院的起訴書中顯示,此人品行不端,長期沉迷於賭博,在被害人家中從事保姆工作的這段時間,多次盜竊男主人家中的貴重物品進行典當,並以各種理由給女主人借錢,將借來的錢用於賭博,很快就揮霍一空。
而這件悲劇的發生,也是因為她想換另一種手段去給女主人借錢。據調查,在案發的前一晚,莫煥晶又利用手機在網上賭博,先後輸掉六萬餘元。為了博取女主人的感激進一步借錢,她決定自導自演一出救火戲,後來火勢太大控制不住自己跑了,最終造成女主人和三個孩子的慘死。
在之後男主人表示:
她可能想表達歉意,但任何歉意,都已經沒有意義,我不想和她說話,不想看任何她讓人捎來的書信。為了給妻兒一個公道,他把自己的精力放在了打官司上邊。
一邊在找大師開導,一邊又想著如何將壞人繩之以法,他就是一個矛盾的集合體。這幾個月以來,相信他每天都在飽受著痛苦和煎熬。
老婆孩子都沒有了,要再多的錢又有什麼用,相信很多人都是這麼想的。的確,面對這種事情,不心灰意冷了才怪。
但有一點需要注意的是,為什麼這件事情都過去這麼久了,法院的判決還沒落實下來,從這個角度來看,男主人的行為又似乎過於無奈。
願逝去的人能夠討回一個公道,也希望男主人能夠早日從悲痛中走出來。
文|廖保平
那場大火過去了6個月,濃煙散盡。
但是人心的恨,將一直綿延。
到目前為止男主人林生斌總共見了莫煥晶8次,每次見面莫煥晶都流露出害怕的情緒,也感到後悔,並給林生斌手寫道歉信:
「真的很對不起,你們對我這麼好,我卻做出這樣的事,我真的不想害他們母子幾個的,知道他們幾個去世以後,我真的後悔萬分,都是賭博害了我,都怪我一時鬼迷心竅,做出這樣事情,真是天理難容,我在看守所里每天都想念他們,每天度日於(如)年,想起了我們相處的那麼愉快,現在又陰陽兩隔,真是罪該萬死,如果我死了能讓你好過一點,我真的原(願)意立刻去死,請望你多保重,人生的路還很長,一定要保重身體,真的很對不起。」
但是對於林生斌來說,這一切都晚了:"她可能想表達歉意,但任何歉意,都已沒有意義,我不想和她說話"。
一下子失去愛人和三個孩子,無論用什麼東西都不能換來他們生還,對於林生斌來說,重判其實並不能解他的心頭之痛,也無法復原他業已被改寫的人生。他也不會指望靠那筆民事賠償來救濟生活,更何況,莫煥晶有錢的話,又何必做保姆?
尋求法律的公平裁判,讓加害者得到應有的懲罰,只能是對這一切無法改變的現實的安慰。對,僅僅是安慰,根本談不上彌補,沒有什麼東西可以彌補這種失親的損失,這種絕望。
我很能理解男主人的心境,放棄民事賠償只求重判是對這種痛苦的一種了結,是對死者的最好交待,其者都是多餘的。
面對於我們這些觀者來說,司法如何公正,如何阻止類似慘案發生,才是我們最該關心的事。因為只有正義得到伸張,才可以震懾犯罪,才可能最大限度地保護無辜的人們。
人們希望活在邪惡必將得到懲罰,正義收將得到伸張的社會裡。
賠償能彌補什麼?再說了,她賠的錢還指不定是什麼時候偷的主人家的東西賣的呢!前不久就有證實,偷了女主人的表典當了3.75萬元,還拿去賭博輸光了!
只求重判,讓犯罪分子受到應有的懲罰!
這就是個活生生的「農夫與蛇」!
小編在想,為什麼被告人莫煥晶還有辯護律師?為什麼要違背良心的去為這種人辯護?
餘生,他的家人們該活在怎樣的痛苦之中?每每想到、看到這些場景,該是怎樣的痛徹心扉?
逝者已故,可是對於活著的人卻真的是一件折磨,時時刻刻的折磨,夜裡睡不著,那種撕心的痛,可能真的會讓人發瘋。
我本人也通過微博進一步了解了這件事,我們看到上面的圖,它對杭州保姆縱火案男主人放棄民事賠償只求重判給出了解釋!
總結來說,男主人放棄民事賠償就是想儘快讓這個惡毒的女人被判刑,一家四口,說沒就沒了。只留下男主人一人獨自傷懷!放棄民事賠償,儘快判刑,讓遠在天堂的老婆孩子得到安息!
賠償,真的管用嗎?我們都說生命無價,老婆孩子,原本幸福的家庭被惡毒的摧殘,我想任何人都不會接受賠點錢,判個幾年就相安無事吧!
讓我們在看看網友是如何說的!
我們只看到一小部分網友的評論,大家有興趣看看其他的,但是大多數人都是聲討這個保姆!殺人償命!一家四口。就這麼沒有,誰能接受的了!
【我是如何看男主人放棄民事賠償】
說起男主人放棄民事賠償,我真的完全理解,這個惡毒的女人又多活了180天,這個女人遲下地獄一天,就是對老婆孩子的侮辱,對老婆孩子的褻瀆!錢能幹什麼,換不回老婆孩子,只求惡毒的女人能早點下地獄!我想這應該是男主人的心裡真實想法,畢竟180的日日夜夜,我們真的不知道這個男主人是如何度過的,內心的煎熬,心中的悲痛!
只希望正義不會遲到,堅強,相信法律會給你一個滿意的交代,逝者已故,活著的人更應堅強!@老婆孩子在天堂!????
首先,受害者家屬很有錢,所以,他放棄賠償,不接受加害者賠付,只求重判,可以理解,僱主家出於好心,給了這個保姆工作,給她發工資,很好的對待她。那這個保姆不知出於什麼心理居然放火,縱火以後沒有想辦法及時撲滅。竟然跑了,才造成這樣的令人悲痛的事情,造成大人小孩全部遇難,這是不可原諒的。所以,家屬遵循古老的天理,殺人償命,欠債還錢。現在這個保姆,縱火燒死僱主家人,那麼就應該賠命,這是天經地義的。這樣僱主才能得到心理上的安慰。但是這樣做對別人是沒有警示作用的,因為這個縱火者她是心理上的有問題,既然這樣別人有沒有可能也有心理問題,如果有,而這一切不是別人可以控制的,再次縱火燒死自己的僱主呢?也非常可能,因為這些事情都是不可預測的。所以不管怎麼樣,還是尊重逝者家屬的意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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