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品牌與時尚,音樂的跨界合作可以取得怎樣的效果?為什麼?
從我認知當中,音樂和時尚,都是影響巨大的,問題的問法,好像小看了音樂和時尚的影響力。
先說音樂
最早出現音樂介入運動品牌,我認為這是英雄造時勢的狀況,他的出現,不單止影響了整個品牌,還不知覺地帶領了品牌很多年,讓那個品牌,到現在還賣著這鞋。
就是這人,Nirvana的主音,Kurt Cobain
90年代,他的Grunge 穿著風格,是風魔全世界的,匡威在這種風潮的帶領下,也被影響了。
匡威不知覺地,從一個運動品牌,演變成了Grunge風格的基本配搭,那時候的匡威,應該也被嚇到了,來買鞋子的人,全部都是被Kurt影響而來的。反而自己運動系列,不溫不火地,賣的不是很好,可是Kurt穿過的Chuck Taylor和One Star就賣得永遠不夠賣。
這也直接影響了以後匡威的商業策略,就不從運動的角度去推廣運動鞋了。
當一個人的影響力太大的時候,他是可以影響整個品牌的,這裡就是一個好例子。
然後再說Run-DMC,其實之前我說過了,
adidas Superstar,原是籃球鞋,當時是很出名的低幫籃球鞋。
1969年就有了。它是第一對低幫的籃球鞋,
在最高峰時期,75%的NBA籃球員,都穿上它,
總之是,當時它在籃球界,很出名就是了。他如何進入潮鞋界?
在1983年,美國傳奇嘻哈樂隊,
RUN-DMC捧紅了它。
別問我RUN-DMC是誰,
我知道可是我也不會欣賞那種音樂。RUN-DMC穿上了adidas Superstar上台演出,
而不穿鞋帶,那種特異的穿法讓眾人都效仿,
就這樣紅了,妳們別那麼穿,挺怪異的,知道就好了。
Run-DMC對adidas來說,就有一點不一樣了,
那時候阿迪才剛剛進入美國市場,一直做得還可以,但還是被耐克壓著就是了,可是,Run-DMC的出現,他們一直在演出時,穿阿迪,唱阿迪,甚至叫人家把腳穿著的阿迪舉起來, 這種瘋狂的互動,直接的幫助阿迪打進了美國市場。
那時候的阿迪,在美國,有一段時間,他的銷售額,是超越耐克的,可以想像到嗎?就只是一個嘻哈樂隊的幫助。
耐克當然也有自己的拿手好戲,他們找來了藤原 浩。
應該很對人質疑他的能力,為什麼一個夜店DJ能夠帶來那麼大的影響力。藤原浩是日本的第一個Hip Hop DJ,是把美國潮流文化帶進日本的始者。
他影響了,或者提拔了很多後輩,後來鼎鼎大名的後輩,全部人都把他當成是一位大師兄。可以知道,他有很好的人際關係。
就連耐克和他接觸的時候,接觸他的代表就是Mark Parker,當初的產品從業員變成現在的CEO。他一見到Mark,就提出了3人合作策劃,HTM。Hiroshi,Tinker Hatfield 和 Mark Parker。
一個日本人,能夠得到耐克這兩個精英的認可,證明藤原浩有很創新的想法,不然不會說服到兩個人願意和他一起合作,你要知道,Tinker Hatfield 是大多數經典AJ的設計師,一個這麼有經驗的設計師,會認同一個日本人,多麼不容易。
最厲害的,是他知道,如何把耐克帶領到一個新高點,或者發揮更多的潛能。
藤原浩後來協助耐克創造了很多很多創新的產品,到現在,簡直就是演變成耐克的設計支柱了。
你如果覺得我把話說誇張了,我給你看看。
潮流網站Complex說Nike Sock Dart 是2015年最佳球鞋,藤原浩在2004年就設計出來了,2004年!早個11年!
還有一個,2016夏季耐克強力推廣的Presto Flyknit,
藤原浩在2002年,就把這鞋的概念想出來了!早了整整14年。
就是那麼厲害!
你可以說耐克炒冷飯,不過,他可以炒冷飯可是那產品還是可以賣得很好,就證明他們的潮流觸覺,真的很厲害。
如果對藤原浩的設計球鞋有興趣,可以去買這書,完整地記錄了他的作品。
一個嘻哈夜店DJ可以給耐克帶來那麼大的影響力,很有趣吧。
藤原浩先說到著,有空我再補充。
再後來,應該是到侃爺(Kanye West)了。
侃爺之所以能夠那麼出名,就因為他是全球娛樂媒體最喜歡的焦點。
他的成功,前期在於自己的音樂天賦, 後期在於如何善用媒體,讓媒體一直跟著他走。在這個資訊爆炸的年代,在這個極度需要話題性的世界,侃爺達到了他們的要求。
別忘記,侃爺還有一個很厲害利用媒體的太太,一個從自己的性愛視頻開始振作起來,漸變到娛樂媒體女王,唱歌拍戲她都不會,可是新聞永遠比別人多,她和侃爺,天作之合。當然,這是後話。
她的instagram,8600w粉絲
Why kim kardashian is famous?
Kardashian first gained media attention as a friend and stylist of Paris Hilton, but received wider notice after a 2003 sex tape with her former boyfriend Ray J was leaked in 2007. Later that year, she and her family began to appear in the E! Network"s reality television series Keeping Up with the Kardashians.
網上也是這樣說的。
侃爺是耐克粉絲,很喜歡穿耐克的球鞋,也間接地幫助耐克炒了喬丹系列上來。先知先覺的耐克,嗅到了商機,和他合作,一起創造了Nike Air Yeezy 和 Nike Air Yeezy 2。
耐克的飢餓營銷,再加上侃爺的影響力,讓這兩對鞋子的炒價輕鬆上W。
然後,就因為一些糾紛,侃爺跳去了阿迪。
事情關鍵點:這時候他們結婚了
沒人預料到這一點可以去到多恐怖,對,多恐怖。
阿迪和侃爺合作起來,沒想到是一下子簽了2個人,
一個接近於天才的音樂人 + 一個接近於天才的娛樂新聞炒作藝人
他們兩人就開始策劃,如何把侃爺和阿迪帶回球鞋市場的巔峰。
開始借用媒體炒作阿迪,他們也開始頻頻阿迪上腳,在侃爺自己的鞋子還沒正式發售出來之前,就已經成功的幫阿迪炒起了Stan Smith和Ultraboost。
過後Ultraboost和Stan Smith的瘋狂,很多人都親身體驗到了。
這是一個品牌成功運用明星效應的案例,導致阿迪自己要為了滿足他們夫妻倆,重新調整他們的商業資源分配,把更多的錢砸在他們呢身上。甚至放手給侃爺,做整個衣服系列出來。
他們也不是沒本事,這對夫妻的力量,把鞋子的熱度推到史上最高峰。
每一次發售都人山人海。
每一次發售都爭破頭。
每一次發售鞋子都會炒高几倍。
他們,還甚至把鞋子送到了奧巴馬手中。
這世界應該沒有幾個人,能有這本事了。
侃爺今年在美國紐約麥迪遜廣場花園舉辦的節目,也算是創舉了。就是他的專輯發布會 + 侃爺和阿迪合作的yeezy season 3發布會,全球矚目。
全球矚目的意思是,差不多全世界的音樂網站,潮流網站,球鞋網站,娛樂網站,時尚網站,都把著節目大幅度報道。
侃爺的風潮還沒退,讓我們拭目以待他還有什麼更誇張的動作出來。
至於關於品牌和時尚的結合,就參考我其他幾篇文章吧,我很懶惰再寫一遍呢。
RiRi,我們歡迎妳 - 阿 Nel的文章 - 知乎專欄
在我心中,Y-3是怎樣的存在? - 阿 Nel的文章 - 知乎專欄
Reebok在潮流球鞋界的前方去路? - 阿 Nel的文章 - 知乎專欄
黑暗系設計師能為跑步界做些什麼? - 阿 Nel的文章 - 知乎專欄
衍生閱讀:The Nike Sock Dart Is the Best Sneaker of 2015
之前很長一段時間,『球鞋文化』都是相對來說比較小眾的一個概念。總體而言,它起源於籃球鞋,也因此,早起追崇球鞋文化的都是純正的籃球迷。以喬丹鞋為代表,加上銳步,Fila,阿迪達斯等一批品牌的復古籃球鞋成為了『球鞋文化』的中堅力量,甚至曾經,他們代表了『球鞋文化』的全部。
然而,隨著互聯網的發達,消費水平的提升,以及運動品牌本身的推動,越來越多的消費者開始嘗試了解、接受並挖掘『球鞋文化』。簡單來說,球鞋文化的受眾圈被放大了。很多非球迷開始玩鞋子。他們對喬丹正代系列的故事可能並沒有什麼興趣,對Answer和Question之間的區別也不甚了解。他們更關注的,是鞋子本身的舒適感,外形,以及能否與他們身邊的流行文化產生聯繫。也就是說,球鞋文化變得更多元,更豐富,更有意思了。
球鞋跨界,尤其是音樂與球鞋的跨界,就是隨著這股子變化得到了發展壯大。到今天可以說,音樂已經成為了『復古籃球』之外,球鞋文化的第二大支柱。二者共同見證著球鞋文化的繁榮和發展。如今,一位從來沒見過喬丹打球但卻一直聽 Kendrick Lamar 唱歌的年輕人,也可以在球鞋中找到自己的喜好,偶像,乃至是信仰。這是之前不可想像的事情。
回過頭來想,球鞋和音樂確實是絕配。音樂界里有著眾多的天王巨星,充斥著無數的靈感與激情,最重要的是,那裡有著數不清的粉絲。球鞋作為載體,能將那裡一切的美好事物都具象化,讓人真切感受到,真實使用到。當然,球鞋也能讓那裡的美好事物部分合理商業化,賣出很多的錢。所以,音樂與球鞋的結合,既可以豐富球鞋文化本身的內涵與多樣性,同時也能帶來更多的經濟效益(對品牌明星都是如此,而且這一點非常重要),確實是一件大好事。
如今,我們看到 Kanye West, Pharrell Williams, Rihanna, Kendrick Lamar, Future 在球鞋文化中有著越來越強的話語權,並且,他們在用球鞋傳遞著自己的文化和價值觀(而不是單純消費粉絲)。很多人會質疑買yeezy的人就是盲目追熱點,但其實當初排隊買喬丹的時候,類似的言論也沒有停歇過。這樣的消費者永遠存在,而且有很大的價值和意義。但需要注意的是,所謂的『Hard Core』消費者,籃球有,音樂也有。這一點,就不展開說了。
不久前,三葉草宣布華人歌手陳奕迅也有了自己的 Collection。關於這件事,我利益相關不多評價。有興趣的知友可以參考這個問題下的答案 如何看待陳奕迅任adidas全球首位華人歌手設計師?。 @阿 Nel 的答案我很喜歡。在侃爺和菲董身上嘗到很多甜頭的德國公司,顯然想把這個套路玩得更大更好。
所以,很明顯吧?音樂和球鞋文化的結合,勢頭正熱呢。
我在想,「跨界」這個詞到底是為什麼興起並發展後繁榮的?
我曾經在某品牌廚電公司做電視購物主持嘉賓工作,剛入職就給我普及他們的產品是跨界產品 = =
可是油煙機還是油煙機,電磁爐還是電磁爐啊。
我也沒有覺得油煙機T型平板+深腔結合這和跨界有什麼聯繫啊= =
至於運動品牌....
我真的不知道跨界成功的案例啊 = =
可能還是我太年輕
打個小廣告,我這也是跨界,boom~~~~
音樂 潮流和運動品牌的合作 可以達到怎麼樣的效果? 用白話說 就是讓更多人知道產品 並促進消費者去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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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因為運動品牌的產品即使做的再好 也是非常小眾的 怎麼能把它做的讓更多人知曉呢?找一個傳唱度高的歌手?找一個國民小鮮肉?找一個話題炒作者? 這樣是不是效果會更好?
時代進步 個人覺得上古時代 DMC和adidas合作極佳
如今則是黎漢娜和kanye 倆位做的有聲有色
樓上說的很好,kanye,但太偏高街風
現在說說jordan brand的巨頭,DRAKE
公鴨作為一個今年大熱,且霸各榜數周的歌手,粉絲和人氣絕對是剛剛的,而且他十分熱愛jordan brand,在去年霸榜十幾周的hotline bling的mv中,drake全程著用jordan brand的衣物和鞋屢,且多次外出著用aj
所以這麼一個新興的rapper,和nike之間展開的合作,必然是現象級的。
然後,誕生了october"s very own
ovo這幾年絕對是大勢,發售一搶而空,衣服也大賣,對於拿不到球鞋的朋友,還可以買個腕帶,帽子yy一下,拿到球鞋的同志,還能湊一身黑白金相見間上街裝逼,
豈不美哉?!
參考rihanna和puma fenty 其實好像從什麼時候開始puma有可以看的鞋子了
Kanye West的 yeezy 自己的秀辦得風生水起 the life of Pablo 里的wolves也是在yeezy秀場上發布的 用了超模人海戰術 Joan Smalls Alessandra Ambrossio Jordan Dunn Francisco Lachowski 當時也上了mv的Josephine事後還很激動地在VS上說自己出演了侃爺的mv非常激動云云
以及參考rihanna在ins上po過一張自己帶著DG耳機的照片 聽安胎 然後官網立刻斷貨(當然最近的DG秀場煤老闆逛大街風根本不能忍的)不過這不是運動品牌就是了
最近諸事皆順的小妹Bella Hadid拿下了 Nike的代言,前段時間也拿下了dior一部分的代言,social media model的力量越來越強大了。
姐姐也沒有閑著呀,代言了reebok,瘦下來的g除了台步還可以更好一點(免得被人說)之外,無可挑剔了。(對於種族問題我們這裡不討論)
很早之前寫的一篇答案,剛剛翻出來,雖然很渣,但是還是發出來咯
假裝這是一條分隔符
剛剛從ins上看到的
Wtf DG seriously?????????
請一請lele pons gogoboi juanpa zurita之類的網紅就算了
可是請某可愛的karry wang????
並且閉秀走第一排???
wow man
This is disturbing
噴子來了快跑
運動品牌和時尚的結合,與其說跨界,不如說是必然。
近幾年越來越多有運動品牌Nike、Adidas、Puma等等品牌找到奢侈設計師品牌進行系列的Collaboration
比如Nike × Kim Jones
Kim Jones是Louis Vuitton男裝設計師
Nike × Riccardo Tisci
Riccardo Tisci是Givenchy設計總監
不知道Nike 和 Undercover 設計總監高橋盾之間磨出的火花:Gyakusou(逆走)算不算,這個系列都是運動系列的服飾,適合慢跑
其實這些都算是運動品牌和大牌設計總監的一個新系列,改變傳統運動服飾的規矩
包括之前的Sacai和Kolor這兩個日本夫妻的品牌分別和Nike 和 Adidas出過合作系列
Nike × Sacai 阿部千登勢
Adidas × Kolor 阿部潤一
Kenzo和Vans也有合作,PUMA和Mihara Yasuhiro(三原康裕)也有過一個系列的合作設計,感興趣的話自己去搜搜吧,這裡我就不放圖了
肯定還有很多很多合作,大家怎麼看我也沒什麼好說的,好看不好看每個人都有想法,既然能生產出來,設計上一定會有設計師各自品牌的元素,這是值得看的一個特點
這裡不得不說我最喜歡的品牌COMME des GAR?ONS
沒錯就是日本鬼才設計師川久保玲的品牌
這個品牌與其下的支線也沒少和運動品牌之間合作,比如Nike × COMME des GAR?ONS Black等等等,NikeLab在Dover Street Market全球都存在,也是預示著時不時會有Nike和CDG的合作
當然,之前說了那麼多的運動品牌和時尚之間的合作,這裡提到COMME des GAR?ONS就是為了說一說其品牌下的一個支線COMME des GAR?ONS The Beatles
也是很有意義的系列
怎麼能少說了大家都關注的Adidas × Yeezy 和Kanye West的合作,雖然我自己不太懂為什麼Kanye的設計會火
當然還有Puma × Fenty 和 音樂人 Rihanna 的合作,之前火過一陣的Justin Bieber為推廣演唱會Purpose Tour的系列服飾
我相信還有很多我暫時沒有想到的,但是這些算是比較突出的也是很符合題目的要素了。
時尚和運動品牌的合作,勢必會在潮流界引起一股騷動,不過我只想說兩個字:
圈錢!!!!!!!!!!!!!!!!!!!!!!!!參考Kanye West
不請自來,關於您這個問題,我最先想到的並不是一個運動品牌,但卻是令我印象深刻——boylondon,這個品牌在中國現在「小火」一把也是近三四年的事情,當然了,這一定程度上得益於某寶的便宜貨太多。但是在20多年前有一個大陸音樂的絕對大咔已經「代言」了該品牌——竇唯,沒錯。在黑豹的單曲dontbreakmyheart的MV中,就有竇唯帶這個品牌帽子的鏡頭,沒有人會說當年的黑豹和竇唯影響力小,更沒有人敢說這個MV的傳播力度小,但是它對於boylondon這個品牌在中國的傳播幾乎沒有起到任何的作用。
在此拋出我的結論——運動品牌與時尚,音樂的跨界合作可以取得怎樣的效果——總的來說效果一般影響很小,首先是藝人選擇了這個品牌,之後它會朝向哪個方向去發展並不是品牌和藝人可以決定的。比如@阿 Nel的回答,其實這是小概率事件。
再舉幾個運動品牌的例子,九十年代初「槍花」如日中天,主音吉他SLASH在很多場合穿的都是ADIDAS的鞋子,他們在東京的演唱會上SLASH就是這麼穿的,但是也就是一些小的波瀾吧。
如上圖所示,確實有人在問,但也僅限如此吧,能給出提問者滿意答案的人並沒有哦。
KORN的主唱很喜歡穿阿迪,伍德斯托克音樂節上,他穿的是阿迪的「連衣裙」(沒找到清晰的圖片),但KORN的粉絲死忠阿迪的有多少呢。
至於斯派克·李和侃爺,我認為都是小眾風潮,浪花不大。這種跨界肯定是有效果的,但是更多的來說是錦上添花,並非雪中送炭。
樓上多說的是運動品牌與時尚、明星的合作,本文主要討論的是品牌與音樂的關係。
戶外品牌Timberland主辦嘻哈演出、新晉女Rapper Princess Nokia出演美寶蓮自製電影、紅牛成了搖滾樂的大本營……如今越來越多的知名品牌樂於找地下音樂人合作,那麼問題來了,這種做法究竟是能讓地下音樂煥發生機呢,還是會漸漸摧毀後者的文化?
還在不久前,不用說討好,哪怕是表現出對商業的友善都被許多地下音樂人認為是破了大忌,但現在卻有更多的新一代音樂人樂於和大品牌合作,成為他們的代言人或是演出嘉賓——掙個幾十萬也許只是一眨眼的功夫。「道德淪喪」的說法在他們身上已經不通用了:沒辦法,他們(尤其是新人)的確很難僅僅靠在Spotify發幾首歌就能衣食無憂,所以才不得不想想別的渠道。
如果進入了主流文化的視野,地下音樂還能稱之為「地下」嗎?百威、范哲思和阿迪達斯等等的大品牌又在打著什麼算盤?
共生等於雙贏嗎?
一直以來品牌和音樂人都是共生的關係,這是一個不爭的事實。比如早在上世紀90年代中期,Vans就開始贊助並冠名了Warped Tour(中譯「極限運動音樂節」),即便是與反主流的朋克都能和諧共處。過去10年,這一現象似乎大有加強之勢,品牌表現出對地下音樂前所未有的熱情。「現在人們都有一種對真實的渴望。」Youth Club的Jamie Brett認為(Youth Club是一家非盈利組織,致力於青年文化的發展),「所以我想這也是品牌表現出對地下音樂極大興趣的原因。」
對於品牌來說,這樣的做法不啻為一種「捷徑」。依靠地下音樂人與生俱來的「酷」的特質,再加上適當的包裝,想在紛繁複雜的各類廣告的夾擊下脫穎而出也許就是分分鐘的事。僅僅在過去幾個月,兩者合作的例子就包括了:布魯克林一票搖滾樂手為Levi』s代言,今年兩項英國作曲家協會音樂獎(Ivor Novello awards)得主、饒舌歌手Skepta與勞斯萊斯合作,Bang Olufsen贊助另類藝術家Dean Blunt的演出,流行樂隊Rhythm Method出席Topman的時裝秀……當然還有文章開頭提到的幾個例子。
與此同時,這些品牌對地下音樂的親近也有一些讓人難以理解的地方。比如說,為什麼即便沒有獲得更多人的關注,紅牛贊助的Red Bull Music Academy(紅牛音樂學院)還堅持辦了20年?儘管做得不錯,但這似乎也是有悖於商業常識的。
其中的原因或許只能解釋為,品牌對於文化的熱情,以及對於培育這種文化的渴望。Red Bull Music Academy的聯合創辦者Many Ameri就表示,「紅牛涉足音樂行業並不是為了從中賺錢,我們並不帶有太多的商業目的,就是想做一些有趣的事,享有某種自由。」
這很有趣:唱片公司都在鼓勵音樂人取得商業成功,但是品牌商卻不求商業回報。紅牛的確給了許多地下音樂人以支持,不難理解為什麼像Rapper Little Simz這樣的獨立音樂人會形容紅牛非常nice,後者為她提供了免費的錄音棚來錄製處女專輯。這種做法可能看上去很幼稚,但Little Simz還說紅牛在她錄製專輯的時候絲毫沒有干涉她的音樂,她百分之百有對自己作品的控制權——實際上,她的例子也恰恰真實反映了如今許多品牌和音樂人間的關係。
但是,最終的結果似乎並不盡如人意,得到紅牛幫助的Little Simz沒有大紅大紫,在各個榜單的表現也不甚理想。品牌和地下音樂人的其他合作形式,諸如演出贊助、品牌代言等通常也都是小規模的,這也意味著品牌也並不傾向於在這些地下音樂人身上投入過多。音樂人最後可能僅僅在社交網路多了幾個關注者,也沒有掙到什麼錢,讓音樂人出名似乎也並不是品牌的最終目的。雖然不賺錢,但這樣的做法對於紅牛來說卻是一個積累口碑的渠道。
流媒體網站Boiler Room(曾為Hudson Mohawke和Nina Kraviz等地下音樂人主辦過活動)的Steven Appleyard或許解釋了這些品牌的想法:與籍籍無名的音樂人合作可以保證品牌不過多地被後者搶走關注度。「與10個超級明星合作很可能是個不划算的生意。」他解釋說,「因為品牌活動對於他們來說只是一個暫時的工作。」
品牌商的「感化」
這看似不划算的生意,為什麼還會有許多地下音樂人願意答應同品牌商合作呢?
我們或許可以將這種做法稱為大品牌對這些地下音樂人的「感化」。究其根源,還是因為地下音樂人不那麼理想的生存狀態——換個角度來說,選擇與品牌合作似乎也是地下音樂人的唯一出路。「你有一個特別好的想法,但很可能苦於實現無門。」Appleyard說,「除非你靠賣唱片掙了錢,否則想要獲得你所在廠牌的支持可能並不現實。」在這種情況下,與品牌合作交換某些利益就成為一條出路。
這樣的法則同樣也適用於一些機構。2010年,為了能夠宣傳自己的內容,Boiler Room就與優衣庫、Carhartt和Drambuie合作,品牌商出錢,Boiler Room出內容。「從一開始我們就和品牌合作了,」Appleyard說,「這是我們生存下去的唯一方式。」在得到贊助的同時,Boiler Room也不得不允許將品牌植入自己的內容。
「Boiler Room絕對是地下音樂領域的專家,」來自百威的Sascha Cordes表示,百威同樣贊助了Boiler Room的不少活動,「但到具體的活動,我們還是會坐下來商量,陣容應該如何確定,什麼才是最佳的組合,怎麼做才能和百威在倫敦的營銷相契合。」
Cordes指的是百威在英國的那句廣告語,「brewed on its own terms,for people who live on their own terms(大意:按自己的方式釀造,給按自己的方式生活的人)」,當然,從品牌的角度出發,一定是考慮音樂的感覺而不是專業性。Cordes在與Boiler Room的討論中很喜歡提到「euphoria(精神歡快)」這個詞,他解釋說音樂類型並不重要,重要的是這個音樂要「有活力」。
品牌們就是這麼「任性」,和他們討論音樂性或許本身就是沒有意義的。也正因為他們並不對音樂本身感興趣,因而在考慮合作地下音樂人的人選時,就多了很多其他的考慮因素,比如外表。
Rina Sawayama是一個沒有簽約唱片公司的獨立音樂人,她承認,和品牌合作對自己職業生涯的發展是非常關鍵的。最近她和Rapper Tommy Genesis還有歌手Cosmo Pyke一起為Versace Versus拍了一組宣傳照,Versace Versus之所以相中她正是因為她獨特的外表。
「我很清楚品牌找到我是因為他們覺得我長得足夠好看,」Sawayama說,「我從來沒有想過會出現在這些品牌的宣傳照里,當然我們是藝術家,但同時也長了一副他們期望的面孔。」在這種情況下,品牌評判這些音樂人的標準將首先是外表,其次才是他們的音樂——這很無奈,但是地下音樂人們也不得不去面對。
音樂人的自我審查
前面已經提到,隨著反消費主義在地下音樂人當中變得不再盛行,將地下音樂商品化似乎已經不再是個問題(這或許也是造成地下音樂被品牌掏空的內部原因)。理論上說,商業主義也已經不再和社會正義相對立,相反,它甚至能夠促進社會正義。
的確,品牌很多時候也都需要堅持某些政治正確。比如,支持女權:伏特加知名品牌Smirnoff在最近就聲稱要致力於在2020年以前,使音樂節上的女性演出者比例翻倍;又比如,反對種族歧視:Timberland在它最近辦的演出中就明確表示強烈指責對黑人音樂人的歧視。
還有一個跨性別模特Monroe Bergdorf的例子,她因為發表了一些種族歧視的言論,所代言的品牌歐萊雅最終決定不再與她繼續合作。這也說明,品牌並不總是可以寬容某些有爭議的觀點。這好像也在提醒著剛剛「受寵」的地下音樂人們:如果不想斷了自己的財路,那麼最好能謹言慎行。
所以,這些也都要求地下音樂人做密切的自我審查——出現任何不一致或是不好的影響,就都可能隨時被品牌拒絕。之前已經有過太多的反面教材,比如U2那次和蘋果公司不愉快的合作,導致他們2014年的專輯《Songs of Innocence》在iTunes被禁;還有Alicia Keys和BlackBerry手機的合作,就因為她用iPhone發了BlackBerry的宣傳推文,雙方關係變得非常緊張。
當然,地下音樂人們已經吸取了教訓,這也是為什麼類似的不愉快越來越少了。品牌就這樣逐漸入侵了他們的世界,但似乎也沒有人覺得有什麼不好;不管是地下音樂人還是他們的樂迷,好像也都早已習慣了自己的崇拜對象和品牌之間的這種互利關係。
這時或許已經不能稱他們是「地下音樂人」了。某種程度上說,許多樂迷也是品牌商們的「共犯」:他們通過Spotify和YouTube等等流媒體平台免費聽歌,卻並不打算為這些音樂付錢,得不到太多收入的音樂人就只好另謀出路。這種情況讓人憂慮:品牌商或許還沒能達到摧毀地下音樂的程度,但確定的是,它正在重塑地下音樂的面貌。
(編譯自The Guardian)
成本太高,還是聯合起來 有話題還能cover費用,所謂跨界我於是想;順帶變點平常看起來不搭的組合,和你的周邊生活串起來,成了就是完美跨界。
我覺得可以參考一下vans
之前迷笛音樂節專門設有vans舞台以及vans滑板專用道
自稱搖滾青年的哥們沒有一雙vans經典款都不好意思說自己是滾青
不穿著vans克迷笛都不好意思說自己是去看音樂節的23333
當今滿大街的vans當年也是小眾的裝逼利器
當然包括我哈哈哈
(別噴我 迷笛的圖實在找不到了 拿草莓的裝個逼)
買得更貴
優衣庫UT啊。沒人發現嗎。和音樂屆合作。巨贊好嗎
運動品牌 時尚 音樂
運動品牌。
運動品牌,講起來的品牌很多很多,最知名不過是阿迪達斯,耐克,紐巴倫這些,當然了大眾運動領域,這些品牌也活的最好。各個運動領域也都有各自的領導品牌。滑板界vans就不說了,element globe這些自然都是老前輩:慢跑界,鬼冢虎,阿斯克斯自不必說,紐巴倫也都是後輩。
運動品牌就講上述這些,各個領域的lder很多,面廣的朋友可以補充。
時尚。
什麼叫做時尚?突然想起來以前去太平鳥面試的時候,面試小哥問我,你認為什麼是時尚?我說,時尚就是馬上沒人要的東西。小哥沒要我,說,潮流才是馬上沒人要的東西,時尚是一般人玩不起的東西。
恕在下敗了。多年過去,我依然搞不清楚時尚和潮流的區別。大咖穿個名不見經傳的確實不難看的小白鞋,這個小牌子就火了,稍做點細節,然後出個什麼簽名款,價格就蹭蹭往上漲了。你說這特么是潮流還是時尚???
好了,我就下個定義,時尚就是潮流。潮流就是時尚。
百度不認真,不看!
音樂。
大神依然無處不在了。我答不好,也不敢班門弄斧,就簡單說一些信念性的東西。
說到音樂風格,古典,搖滾,流行,爵士,嘻哈,雷鬼。每個風格裡面又可以細分,每個大風格類型可能又有交叉。但總體來說比如你想到哥特,你會想到黑眼圈和猩紅嘴唇。說到嘻哈,你會想到gangsta。說到雷鬼,你會想到鮑勃馬雷和大麻葉。每個音樂風格好似都有固定的人種與裝束。
再來說,這三者的跨界合作。
運動品牌和時尚應該是連接最緊密的了。要這麼說吧,頂尖運動品牌不時尚,時尚品牌不一定專業。比如說,始祖鳥自然不必談時尚了。紐巴倫在鬼冢虎面前自然也不必專業了。
如果運動和時尚兩者能夠完美結合的話,自然不必說,一定很賺錢!最能說明問題的就是這幾年的耐克阿迪,求合作的潮牌無數。
然後說音樂和運動品牌的合作。我腦海里馬上彈出的就是vans.匡威這幾個運動品牌(馬丁自然不是運動品牌),n個搖滾大咖舞台上穿這幾個牌子。然後什麼pony這些牌子。有幾個流行樂手穿,其他我也想不出來了,高手可以繼續補充。
運動×時尚×音樂???出來什麼效果???
講真我也不知道,但是腦海里跳出來一幅畫面。一雙很時尚的,NIKE球鞋,可以給ipod音樂播放器充電。
哈哈哈。
參考《我的滑板鞋》,要是龐麥郎能拉點贊助的話差不多就是題目所說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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