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為什麼常常拒絕收治癌症晚期病人?沒有規範的姑息治療,晚期病人多數是否都極度痛苦地死於家裡?
於患者、於醫院,都沒有「治療價值」。但不代表對這部分患者就無事可做了,其實還有非常多的事情可以做。
緩解癥狀、減輕痛苦、臨終關懷,這些工作都非常必要。但是如果放在三級醫院去做,就是浪費資源,耽誤其他患者生存的機會。因此中國其實需要大量的專門的臨終關懷醫院/病區/科室,目前還非常非常少。這種醫療單元應該放到一二級醫療機構,有的三級醫院作為權宜之計,也設立了相關科室,將來恐怕也不會保留。
還有我們的廣大群眾里,也嚴重缺乏面對現實、尊重患者意願的氛圍。身患絕症還被家屬瞞著,不能替自己做決定,直到快要臨終才猜到怎麼回事,這也是一種中國特色的奇特文化。有時候太高估了「真相」的傷害力,忽視了自主意願的重要性。據我所知,多數一二級醫院並不拒絕終末期患者,但姑息治療需要患者自願自主地參與才有可能,「痛苦地死在家裡」很多是家屬替患者做出的決定而已。首先對於公立醫院的醫生來說有一個不成文的規定,誰收進來的誰負責到底。一個預後極差的晚期癌症患者收進來:
第一,拉低科室治癒率,無論對醫生自己還是團隊都有害無利。
第二,不排除家屬期望過高,滋生事端。
第三,浪費資源,這個資源既包括醫院的床位,護理成本等,也包括家屬的經濟開銷。
姑息治療:對於晚期癌症患者的處理方式一般是緩解癌痛與伴隨癥狀,提高患者的生存質量。比如使用杜冷丁(哌替啶),腸梗阻造瘺,放化療延緩生存期等等。
其實預後不好的病人醫生不願意收在當今醫患環境惡化條件下更加明顯。治療方法的選擇並不是千篇一律,手術治療還是非手術治療是要滿足指證的。
舉一個例子:胰腺癌晚期無法切除,神經切除環節疼痛的話,醫生在與家屬談手術方案時,絕大部分家屬很難接受,畢竟姑息治療是花錢不解決根本問題辦法。
誰願意做這種費力不討好的事呢?我爸爸,肝癌晚期,剛剛去世半月。
去世前一個月,我們剛從杭州三甲做完第二次介入回家,回家後爸爸突然發燒,並且打嗝不止伴有嘔吐情況。我們立刻轉送當地醫院,級別三乙。醫院急診接收,但只能做退燒這種常規處理,無法應對癌症晚期做治療。我們迫切想轉入當地介入科,受到了很多阻撓,介入科醫生直言爸爸時日無多,他們不願接受。後來輾轉多重關係並簽署多份免責協議才最終得以入院。
入院後病情一度好轉,主治醫生希望我們出院回家,但我們深知爸爸的病情會突然變化,恐懼出院後無法再次入院。最終,我爸爸在醫院裡度過他最後的歲月。他很配合治療,堅持吃飯,對醫生態度很好,對醫院服務滿意,只是身體每況愈下,最終無法挽留。我爸生前並沒有承受難以忍受的癌痛,止痛針也只打過一次,止痛藥一天只有一顆的量,也沒有卧床不起,除非特別虛弱,他完全可以照料自己,心情好時,還能跟護士打趣幾句。然而,最終還是死於腫瘤破裂,不到一分鐘的時間,就告別了這個世界。
醫院也曾多次告知,醫院的治療不能使爸爸好轉,只能進行儘可能的關懷治療,哪怕我爸用驚人的忍耐力並沒有過多享受所謂的關懷治療。
但我還是感謝醫院,在最後的時光里,讓我爸抱著希望走完,也感謝上帝,讓爸爸以沒有痛苦的方式離開。
最後我想說的是,醫院出於不想承擔責任或者並沒有多少利益的想法不願接收,我可以理解,我也並不責怪。但在癌症晚期,對於想要住院治療抱有希望的病人,關懷治療真的非常重要。希望中國可以積極推廣,可以給生者一份安慰,給逝者少一些痛苦。
坐標三甲醫院,我們有關愛科,20多張床,主要是減輕患者痛苦和做臨終心理輔導。
臨終患者病情多變,往往花費不菲。據我所知關愛科的「效益」是比較差的,有時候要院里給「政策」。(可能需要解釋一下,醫保超支是扣科里錢的。如某患者單次住院的花費高於醫保規定的額度,多出的部分是全科的工作人員掏錢來買單的)。關愛病房還能走多遠誰也不知道,也許換了某任領導就關張了。
吃飽不餓是人世間最大的真理,誰也別拿情懷來綁架別人。現行體制下,必須是帶來豐厚經濟回報才能更好地生存和發展下去,這就是現實。根據我的經驗,如果不是有特別習俗,能死在醫院還是盡量死在醫院。但是不要進ICU,要簽放棄有創治療和一切搶救,最好雇個護工。因為人快死的時候真是不好看,有些是不能進食餓死的,有些是一口飯嗆死的,有些是一口痰憋死的,很容易給家屬心理陰影,在醫院至少還能下個胃管給點營養,給個鎮靜,吸個痰,最後過程安詳很多。開死亡證,去殯儀館都方便。但是上面為什麼醫院不願意收的原因已經說了很多了。建議診斷腫瘤以後,如果好醫院說不能切或者切不幹凈,只能化療延緩的。做完手術找個當地普通一點的三甲或者條件較好的二甲,事先去了解一下,不要幾十個病人排隊等著住院的那種,在固定的科室,找固定的醫生化療。因為化療每次住院兩三天,醫保基本不會超支,也增加科室周轉率,科室能賺到錢,醫生是願意收你的。注意和醫生護士搞好點關係,不要表現得太難纏,混熟以後,化個若干次最後控制不住到了最後時刻,還去找這個醫生諮詢(因為化療是定期的,為了防止你到了日子大老遠來了沒有床位,醫生肯定會給你聯繫方式的),如果不是床位特別緊張,他以前賺了你的錢,對你也了解信任,一般是會把你收進去的。而且因為你之前住過很多次化療了,他和科主任,和別的同事也好交代。如果你平時在別的地方化療,最後要死了換家醫院臨終關懷,接盤的醫院說是做慈善都不為過。就算我想收你,萬一扣錢扣的可不是我一個人,多少人心裡戳我脊梁骨。所以不是醫生沒善心,如果我自己一個人能解決,不干涉到別人,我一年做幾次慈善,賠點錢有什麼要緊?不要說這種還算大的事,比如門診有病人讓我看看檢查單,其實舉手之勞的事,我不要你這幾塊錢有什麼要緊?但是我幫你看了,你下次找別人,如果別的醫生不幫你,你一句某某醫生以前就幫我看了,真是讓我很難做人。但是如果我的或者我科里熟悉的老病人,我幫他看就沒任何問題,因為他有事首先會來諮詢我,出賣我的可能就很小。所以說善意都是雙方的,不管是腫瘤也好還是什麼慢性病,找一個你信任的醫生,讓他也信任你是非常重要的。好醫生的病人都在本子上寫著,走一個就叫下一個來。經常看到有人發帖某某醫院某某醫生怎樣怎樣,其實正規大醫院的醫生水平怎麼也不會太差,關鍵你能不能找到一個你信任的醫生,如果你覺得不好就換一個,覺得哪個醫生好了,就一直在他那看,等你也變成了老病人,有熟悉信任的醫生真的非常非常重要。你只要熟悉一個,就算得了其它的病,他也會給你介紹另外的醫生。年輕人平時有個小病小災最好也借著看病的機會觀察一下,這次給你看病的醫院和醫生你覺得怎樣。總之,人一定要通過每次就醫的機會,花時間最終找到一個自己百分之百信任的,人品端正,醫術不差,願意和你溝通的醫生,你真的會受益很多次。
因為對於這種病人,收住入院也沒法提供有意義的治療,多數僅是提供簡單的營養支持(無法進食患者)以及鎮痛治療(癌痛患者)。然而這些並不需要佔據三級醫院異常緊張的床位資源,一級醫院及門診完全有能力承擔這樣的病例。
為什麼會經常有聽到此類提問呢?因為對絕大多數患者尤其是家屬來說最不能接受的是需要長期在家裡照顧一個重病人的付出吧。反正送醫院裡治好了是應該的,出了什麼事都是醫院的責任,病情加重了就是「好端端的人送到醫院怎麼病越來越重了呢?」,病人承受不了痛苦跳樓了就是「醫院怎麼連個病人都看不住啊?」。患者在院的時候一個個家屬都不知道上哪找去,患者不見了就全出現了,早幹嘛去了?
謝邀
賴在三級醫院,如果冷酷的說,是浪費社會資源。當然,你要有關係,這都不是事。
我們一般還是推薦去當地的鄉鎮醫院,當然我也承認,他們做的姑息治療,其實往往也確實未必怎麼樣。
但是,這就是現實啊!
因為醫院少,床位有限,留一個需要長期住院但是又沒有治療意義的患者,可能會耽誤別的有治療意義的患者接受住院治療。
說白了就是醫療資源少,浪費不起。臨終關懷國家承擔不起,自費的話對於大多數患者家庭也是一筆天文數字…有很多答案了,我就講個事例吧。
某個周末,我是科里的二線,負責急診的會診;剛過中午就來了個急診,我跑到搶救室一看,一個60多歲的婦女,神志恍惚,生命體征還算穩定,腹部膨隆,四肢浮腫,一問病史,卵巢佔位半年多了,在北京看過,診斷為卵巢癌,建議手術、化療,但患者和家屬選擇回家吃中藥,可惜沒有什麼奇蹟,病情進展迅速,近一個月因為腹部腫塊增大影響進食,出現惡液質情況;患者還有冠心病、糖尿病等內科疾病。家屬看患者逐漸出現神志恍惚就不敢在家,送醫院急診。
很常見的情況,也不用和家屬討論之前的治療,就是收住院先緩解病情,糾正代謝紊亂、支持治療,解決急症問題,因為卵巢癌對化療較敏感,後續治療不是沒有機會。
然後,非醫療因素就來了。先是患者家屬認識我院已退休的總護士長,急症醫生找來了心內、神內、內分泌等相關內科會診人員,亂糟糟的一堆人,各科都給意見、和家屬談話,家屬也是很多人,討論的很熱鬧,沒人拿主意;
由於腫瘤是根本病因很明確,生命體征也穩定,沒有心梗、嚴重酮症酸中毒,我考慮收住院腫瘤科,然後需要再請其他科室會診,可聯繫病房時才知道值班醫生是某醫生,某醫生是院領導的夫人,值班時一般不給收患者,果然,我一打電話,就各種不高興,後來非得讓心內科先除外心衰!
會診的內科醫生當然也不願意收治晚期腫瘤的患者,於是在急診各種拖。
我看了一會,覺得患者狀態沒那麼差,以為之前處理過類似病情的患者,比較有把握處理,準備收到自己管的病床上,先救回來再說。接下來發生的一件事情使我也放棄了這個想法。
一個家屬跑來和我們說,患者疼痛的厲害,想讓急診給打一支止痛藥。我和急診醫生都納悶,看患者的時候,表情挺淡漠,也看不出疼痛啊,之前在家也沒有腫瘤痛的病史,而且現在神志恍惚,止痛藥物會影響觀察病情的。急診醫生忙,我就去看患者,還是淡漠,腹部無肌緊張,深壓也沒有明顯疼痛表情,於是我就問來要求打止痛針的家屬,怎麼看出疼痛的,家屬說:「她腦袋有時蹭來蹭去的,我覺得她是疼了…….」,我「…………」;然後我想還是解釋一下,「她目前的情況不適合用止痛藥物…….」,剛說個開頭,旁邊的剛過來的一個女家屬(後來知道是患者妹妹,也是給患者找中藥偏方的)突然尖叫,真的振痛我的耳膜,「不能打止痛藥,會把腎打壞的!」會把腎打壞的…把腎打壞….
我也退縮了。
最後,在急診醫生的勸說下,回家了…….
我在全國最好的婦產科之一參加多科聯合查房,討論到一個晚期卵巢癌患者,活了15年。剛開始她也經歷過恐懼、消沉,不多時便展現出堅定的求生意志。她的家人支持她鼓勵他,而且她與丈夫感情深厚,每次複發、手術、換化療方案都是她先生陪著她照顧她,直到最後去世的時候,這位患者是笑著去的。
由此,在討論到另一個剛診斷晚期卵巢癌的患者時,婦科主任指示下級醫師要跟她和她的家屬細緻談話——既要客觀明確的告知風險和預後,也要提供足夠的治療方案選擇,把每一種方案的可能利弊都充分告知,同時推薦了一家她家附近與我院有合作關係的基層醫院就近治療及複查。
之後,是關於臨終關懷合作單位的選擇以及如何建立合作關係的一些討論。
臨終關懷目前面臨的一些問題和我自己的理解簡述如下:
1、臨終關懷的醫院選擇:應當主要是基層醫院、社區醫院。臨終患者其實數量龐大,留在三甲醫院則既是資源浪費也不現實,而這些基層醫院平時沒有什麼患者願意去,有的是床位。
2、患者教育問題:臨終關懷重點是提高生活質量、減少患者痛苦,要讓患者及其家屬認識並打心裡認同這一觀點非常難,這還涉及患者及其家屬的受教育水平、經濟實力——受教育程度越高、經歷狀況越好的患者相對來說越容易認可臨終關懷;但與此矛盾的是,越是這樣的患者越不信任基層醫院的醫師(客觀來說,中國的醫院級別與醫療水平基本正相關,且不同級別醫院醫療水平差別巨大),所以說服患者的主要責任仍然是三甲醫院的醫師,然而讓這些已經被過度壓榨的勞動力擠出寶貴時間進行患者教育且收不到任何經濟方面的益處很難,需要從科室甚至醫院、國家層面以實際行動鼓勵這一行為。
3、基層醫院的醫師培訓:臨終關懷,不是你說你關懷了就算關懷了,臨終關懷也是要循證醫學證據的——如何進行心理疏導、如何與患者及家屬溝通、有哪些可選擇的姑息治療方法及其適應症、什麼時候用什麼葯、止疼麻醉類藥品的使用規範、什麼時候終止治療……我們不僅沒有合格的醫師可以從事臨終關懷(其中大多數三甲醫院的專家也不例外),甚至沒有自己的臨床應用指南,連翻譯外文指南都沒多少(這裡面主導原因是缺乏經濟利益)。
4、相應制度的健全:例如基層醫院處方權的問題(基層醫院處方權少得可憐,很多葯都開不出),以及進行某些姑息治療手術的權利,同時還要防止這些權利被濫用——例如防止麻醉劑濫用倒賣等問題。
綜上,僅是臨終關懷問題的一點點最粗淺的探討,其中經濟利益和制度規範是目前難以解決的問題,我所了解的這個有意願做一些相關工作的科室,也僅僅能做到:1、對患者及其家屬相對而言較為細緻的解釋說明,2、盡量幫忙聯繫少數幾個有合作關係的基層醫院(還要患者住址正好在這幾家醫院附近),3、對這些基層醫院的醫師進行及其有限的培訓或者僅僅是遇到問題可以來電諮詢(畢竟上級醫院壓力大工作忙分身無術)。
羅列了這麼多內容,也只能算是冰山一角,有效的制度化的臨終關懷離我們還很遙遠,作為一名普通的醫師,我並不知道自己能做什麼。那我這麼多年來一直都在幹什麼?!
啊,有點生氣,冷靜一下,稍微說一點和醫鬧以及治療價值無關的話題吧。
大家知不知道現在的政府規定是「死在哪,燒在哪」的,也就是說你不管死在哪個醫院,就必須在當地火化,屍體是不能運輸的。涉及到屍體的保存,器官買賣的可能,這項規定不無道理。
然而南方很多地方的傳統是「入土為安」,「落葉歸根」,一定要死在自己的家鄉。這也的確在情理之中。
於是很多晚期,不對,終末期腫瘤的病人,在已經完全沒有治療價值的時候,我們會對家屬說明情況,詢問家屬是否轉運回當地醫院。
很多人說到晚期腫瘤醫院不願意治,其實醫院腫瘤科治的就是晚期腫瘤!早期腫瘤早就在外科切完治癒了。晚期腫瘤規範化治療,根據癌種不同還能延長半年到1年,久的甚至3-5年的生命。
真的到了終末期,也就是「用什麼葯也不管用了,大概也就這一兩天了」,那麼在當地醫院和三甲醫院治療就沒有區別了,就是打嗎啡止痛,營養支持。
我們從來不會讓患者回家,只是建議患者轉當地醫院。至於其中有些人選擇在家過世,這就不是醫生能掌控的了。
你如果說醫院拒收晚期病人,那我這些年來一直都在幹什麼?
美國這邊有很多人聽了都會為之動容的癌症/罕見病的捐款,比如孩子得了罕見病家長治不好就希望以後不會有人死於這個病的,以及得了一些沒得治的癌症決定放棄治療把醫療預算捐出來的。
諷刺的是,及時受到了這樣的待遇,這兩塊的葯反而還是最貴的……
只有標題沒有具體描述…嗯,可以想像lz怒氣沖沖的臉…
一是怕死了來鬧,
二是國家有死亡率指標。。。
二級綜合醫院的住院患者死亡率≤4.0‰,住院手術死亡率 ≤0.28‰;三級綜合醫院的住院患者死亡率≤ 0.8%,住院手術死亡率≤ 1.4‰。。。。。。。。
醫院甚至連疼痛沒辦法止住。
不過我這邊的三甲還是收晚癌病人的,講清楚就可以。
國內的臨終關懷,一直停留在嘴上,這點確實要向香港學習。
3級醫院因為醫療資源的關係,對於治癒率極低的末期癌症患者會建議回家或者到基層醫院。
我們醫院就屬於基層醫院,經常接收這種上面醫院轉過來的癌症病人,但是能做的也不多,營養和止痛。
其他答主擔心的醫患關係緊張在這裡很少會有,因為是上面醫院轉進來的,家屬一般都會接受事實了,也明白在這只是拖時間,讓病人過得輕鬆點而已。最多就是病人離世後會因為我們沒有告知,他們沒準備好,或者搶救過程讓病人多受折磨。對於這些,我們都能理解,事後開死亡證明他們有的也會為此道歉。
晚期病人是否痛苦的死於家中?是的,因為一些傳統的原因,在病人病情惡化,或者彌留之際,家屬就會辦理出院,讓病人回家。而癌症末期,本身就是一件痛苦的事,一些病人甚至止痛藥也無法緩解。
這問題讓我想起了,我來知乎第一個回答
我的知乎回答:師弟肝癌晚期,我能做什麼? 去年差不多也是這個時候,我姥姥被查出來… estion/22783073/answer/22620587?f3fb8ead20=9131a323239feaee699d34f210315ce4
三甲醫院拒收晚期癌症病人主要有兩個原因
1,床位緊張
在確實沒有質量意義的情況下,還佔著三甲醫院的床位,真的很說不過去
我姥姥但是被省醫院強制出院,我三姨抱著哪怕跪下,也要求醫生彆強制出院的心態,去了醫生辦公室。。。
結果沒一會兒救回來了。。。
黑著臉說,跪著求醫生還要排隊。。。跪在前面的,一個比一個慘
晚期癌症病人基本都是臨終治療了,死亡基本都是註定的,科室收治會導致死亡率增大,輕則影響科室績效,重則影響醫院年度考核。。。
我們醫院就不拒收,但是理解不了的是有些人住過好多次了,最後一次在我們這裡送走以前都會找茬想打一架,最次也是態度很惡劣,挑毛病,好像人是我們弄死的一樣。可能是想以後再也用不上我們了吧?
家裡有過這樣的病人,家裡也有醫療系統的人。
當時的狀況,輾轉幾家三級醫院,對於三級醫院拒收的理由表示理解:病人已無法進行正常治療方案只能緩解疼痛、醫院的醫生朋友就說佔一個死亡名額(醫生預判也就1個月)、對病人來說很痛苦、也佔了其他能治癒的排隊病人的醫療資源。後來是回到家附近的二級醫院,進行安撫性質的治療,結果奇蹟般地拖了兩年多才去世的,其中大概有一年多的時間過得還算順利。(能活那麼久不是醫生誤診啊,是病情發展+藥物等客觀因素)
1醫療資源浪費2臨終關懷么,被有心人利用了,可不是收益不收益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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