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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房東漲價租客搬走,房東降價都租不出去的情況?


我是大熊--但行好事,莫問前程。

你說這個很常見,我表哥做餐飲2008到2014年一直都在一個地方,因為時間長,味道好,客源穩定,位置嘛不是很好前面雖然是步行街,但是要繞過一個巷子才能找到他的店鋪。

剛開始由於地理環境不是很好,頭兩年都沒漲價,一個月7000多,等到第三年有一定顧客基數了,房東一看生意好就開始漲價,2011年漲了1000,連續三年直到2014年已經漲了4000元。

到了2015年生意不是很好做,因為大環境不好,但是房東不管你這些,還是要漲價。

沒辦法就不在哪裡做了。表哥走後立馬有一個老闆看上哪裡,可能是覺得有一定的食客,重新裝修後還是做川菜,沒想到的是這家店開了4個月關門了,因為沒人去!

之前的老顧客,看見換老闆了都很排斥,覺得味道也不對就沒人去了。本身位置也不好,撐不住了就關門,到現在為止那個門面中途只要去做的老闆都不會超過3個月必定關門。


房東現在降價了但就是沒人租。

這就是漲價後沒人租的典型,但這也是房東為人不行,我現在的店鋪已經租了12年,差不多8年沒給我漲過租金,今年生意不好我去和房東商量後還減了我1000元。

平時過年過節我都會送點東西,(不貴的那種一點心意)算是打好關係吧。

我算是遇到一個好房東,而我另一外一個朋友就沒那麼好運了。

同樣他也是租了10年做生意,去年合同到期房東告訴他不續簽了,自己要租給親戚做早餐。

我朋友也是逢年過節送東西,主要還是看房東本人,別人就沒管他的,直接告訴他還有一個禮拜趕緊找地方搬走!

搬走後我朋友說也沒見那個房東親戚來做生意,而是把兩個門面拿來搞成了車庫,我只能說有錢人真任性。

說到這裡不得不說其實就算他們的房子沒人租對他們來說也沒多大損失,畢竟自己的地,自己房子,不用擔心,就算要拆遷也還要賠錢不是?

所以很多人覺得沒人租房,簡直就是大快人心,因為房東就沒收入嘛,其實大部分的房東一點也不急的。。。有的是錢~~~~

咱們做生意一年到頭都是給了房東打工,碰到好的房東你還能安安心心做生意,碰到沒品房東你生意剛有起色別人就趕你走,你也沒辦法。。


很多人都有租房的經歷,房東漫天要價是很令人氣憤的事。

先看下本問題:我們附近有個門面,位置不是很好,租客23000一年,房東看他生意好就要把房租漲到26000一年,其實這附近大部分都租成1.7-2.1萬之間,租客就搬走了,現在那個門面已經有半年沒租出去了,聽說租金降到了17000。

如果大家都按規矩來,按市場價格走,大家相安無事,這是最合理的事情,但是就有些人厚顏無恥,投機取巧,看人家生意好了,藉機漲價,他不是按規則辦,不是按市場規律辦。人家生意做的好,是人家經營的好,不是你房子的本事,更不是你的本事,你藉機抬價無非是看準了人家把生意做好了,不捨得走,利用租客的這種心理強取豪奪,可以說是無恥到極點。

許多租客因為生意好,也不介意漲點錢,這就讓這些人嘗到了甜頭,在後來的租房過程中,繼續使用,還沾沾自喜,覺得自己比誰都聰明。當然也有人不吃這一套,我在你這裡能做好,換個地方依然可以做好,你漲價我就走,當這個會做生意租客走了,房東的房子就露出本來面目,不值錢了,再租都不如上一次的租金,還要空很長時間,就如本事件說的,房東竹籃打水一場空,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

從這件事中,我們可以得出結論,世界上的便宜不會都讓你一個人佔了,你今天佔便宜,總有一天你會付出代價,讓你把占的便宜吐出來,我不教訓你,有人會教訓你;沒有人教訓你,上天會教訓你。


講個真實的自己的事情,前面幾年前在商場租了一個門店,剛開始房租還算隨行就市,後來房子賣了換了一個房東,天天漲租,合同也不同意簽,簽可以按百分之三十每年遞增,最變態的半年漲租,不租滾蛋,後來快和房東打起來了,我當時租的門市是毛牆毛地,我說我搬走把鋪磚吊頂的費用能折舊一些給我或抵些房租也可以,我的房租差一點是別人的一倍啊……同等面積和位置,房東仗勢欺人啊,說房租到期你快快滾蛋一毛錢別想拿到,當時搞急眼了,也不是錢不錢的事情了,太欺負人了,房租到期我以前混社會的發小兄弟來了40多個,擺明了錢可以不要,就要擺他,我說我替你繳了這麼多年的房屋租賃稅你快快退給我,房東嚇跑了,打電話說好商量,說房租可以商量先僅著我租,我呸,我說你的房子不要錢我也不租,後來抵了倆月房租,房租到期我快快搬到相鄰另一條街的門市了,雖然有點轉讓費但房租便宜啊,轉讓費這個做生意都知道的,因為這邊好多店房東都一個老闆,價格隨行就市,基本都是一個價,偏的稍微便宜一些,都簽的合同,這今年生意不好,房東把租子降了一半,我們這條街基本沒搬走的,前面我以前租的那條街房子還有幾家天天飆著漲租的,租客全搬走了一條街快空完了,房租一降再降,說頭仨月免費,現在生意不好沒人來投資,我們這邊老家老戶都老租客,回頭客不少,都幹了好多年,房租已經半價了,也不想搬,搬也要一筆不少費用,所以大家抱成團基本沒空的,雖然平常沒以前好,節假日還是門庭若市的,鄰街的快空了一年了,天天黑黑不見一個人,兩條街沒隔多遠……一個天一個地,兩個月前,他們幾個房東合起來來找我們老商戶說不要錢讓我們干一年,我們說不幹,現在生意不好,有個老店守著就可以了……雞多不下蛋,不想開分店,想開也不會考慮那邊,你們太沒誠信,等生意做起來了,又開始大開殺戒,誰還敢租,現在空了一年多了,連問的人都少,終於這些房東徹底把自己作死了,一個的市場不叫市場,每個商戶都是市場的一個細胞,大部分細胞都破裂了……市場也就倒閉了,房租也是有市場價的,也要隨行就市的,都殺雞取卵,你家多收點,他家一看不行明年我也多收點,哎,瞧好了,最好你能再多收點,以後可能就收不上了.....


謝謝邀請。這種情況很常見,市場經濟,各方都有自已的選擇。關健是怎麼選擇才符合自已的利益。題中提到的這位房主就有點因小失大了。本來自已房子的地理位置一般。但以23000元的價格租出去了。說明符合他的予期,租戶也認為物有所值,這是雙贏的,也是最好的結果。但過了一年,房主把租金提高到了26000元。結果租房人不幹了,退房走人。由於周圍的房子都是17000一21000左右。房主雖把房價降到了17000元,至今仍未租出。為了3000元,半年時間損失了11500。假如繼續租不出去,就不是損失多大,而是收入根本沒有。

房主年年提租金,這也是有的。特別在繁華地段,求租的人多,房子不愁租不出去,直接刺激著租房價不斷升高。租房者因為房價升高,就會把這部分租金轉嫁到消費者身上。這也是物價升高的原因之一。當租房價升到一定程度時,租戶壓力過大或沒利潤時,便會放棄這個地方,另尋它處。其實這對雙方都不利。租房者多了搬遷,重新開拓的麻煩,而房主的損失也不會小。比如問題中這位房主,增加3000元,不過是一個多月的房租,而一下停了半年,這樣的損失就不是他的本意了。

這個問題怎麼解決,還是在協議階段解決最好。合同一訂幾年,房價也要談好。但通常情況下,租戶不會一下交完房租,而是一年一交。這樣租房協議就會寫明一年一交,房價隨行就市。按說這對雙方也是合適的,因為房價可漲也可跌。但除了市場過度疲軟,經濟形勢明顯的不景氣,房價一般是上升而非下降的,這樣租房者一般是比較被動的。現在這個問題有望解決了,據了解,國家在租房租金問題上將有所規定,可能抑制租房租金的年年上漲,也就是合同期內,房租不變。這樣租房者安居樂業很快就會解決了。


其實這還是由於房東的原因唄,因為價格高了,租客難以承受,所以才會產生這樣的情況。

對於房東來說,他一年的工作就是收收房租,而且還是固定的收益,不是像租客一樣還需要承擔各樣的風險,甚至還會面臨著虧本的危險,而且收益不是穩定。

房租再高是需要考慮具體的情況,要根據當地的情況來決定,這也是市場決定價格,不能說自己的一切都是那樣的。

別人的房租都是1.7萬至2.1萬,而你的房租是2.6萬,為什麼?難道你你的店鋪比別人的好嗎?還是自己的店鋪有著什麼不一樣嗎?

都是一樣的,店鋪的生意好也只能說明租客比較會經營,賣的東西比較好,而且是顧客自己的能力,也是人家辛辛苦苦地經營,而這些和房東都是沒有關係的。

作為生產經營的要素,出租的地方是生產的重要參與,但是也不能說是唯一的參與啊,還是需要其他的要素來生產啊。

所以說不管做什麼,還是應該把自己的價格做到平價,這樣才可以更好地賺錢,價格高,沒人租,就會浪費在那裡。

大家好,我是奔跑吧小車,喜歡的可以關注我,為大家帶來更多的問答。


其實2.3萬的房價已經高出題主說的1.7-2.1萬的均價了,但是房主還不能滿足,看人家生意好就想漲價,對於房主來說,她漲不漲價,不是看市場,而是看人家生意怎麼樣,別人生意好了,她就看不下去了,想提高房價,所以可以看出這個房主的思想是有問題的,永遠不滿足,她認為別人生意好就該多掏點租金。

對於做生意的人來說,最講究的就是信任,所以這個房主失信於租客了,人心不足蛇吞象,如果我是租客,我肯定也不會租這個房子了,誰做生意都不容易,不能因為我掙錢了,你看著眼紅,就要漲價。

其次在這裡的商家應該都互相熟悉,租客突然不租了,附近的商戶肯定會知道是因為房主漲價,每一個來租房找店的人在租房之前都會提前考察地理位置和其他因素,當然也會多方打聽,為什麼之前的那一家會搬離,從房主角度考慮,房主再租肯定會高於2.3萬,因為她現在心氣還高,覺得自己的房子不愁租,但其實她這個房子本來就高於市場價了,肯定不好租。從租客角度考慮,本來租金就高,房主又是看別人生意好就漲價的人,誰都會擔心她繼續漲價,所以不會租。
而一個鋪位如果長久沒租出去,再來租的人會覺得這個鋪位肯定有什麼問題,所以會更慎重考慮,導致她會更難租,即使降到1.7萬,人家也會考慮到房主的為人。已經不信任她了,誰做生意都不想干一兩年就換地方,因為做生意都講求回頭客的,老換地兒是大忌。


房東看到別的租客生意好以為有利可圖便漲價,沒想到在漲價後自己的租客都搬走了,房東一見到沒有生意可做了,於是又立刻降價,但是降價後卻無人問津,這種被一點點小小利益沖昏頭腦的做法實在令人感到無比悲催啊!

本來房東跟租客之間依靠互相信賴原則就能夠長長久久地合作下去,一來房東能夠保持穩定的客源,有穩定的收入,而另外一方面,租客也能憑藉與房東長期以來的熟悉程度得到比較實惠的價格,本來一舉兩得,兩全其美的事情卻因為房東貪圖小便宜的行為給打破了。

房東看到別的租客23000元一年的生意非常好,於是自己把租房價格漲到26000元一年,還以為每個月多加3000塊,一年下來就可以多賺36000元,可出乎意料的是房東一漲價客源就越來越來少了,本來的租客也都搬走了,為了小小便宜卻斷送了本來非常穩定的客源和收入,實在是得不償失啊!

對於租客們來說,選擇一個地方租房子就會安定下來,一般不會再考慮搬來搬去的,一來麻煩,二來也難以再找房子,但是房東貪得無厭的行為令租客們更是無法忍受,本來租客們的生活條件就不是很好,本來就是辛辛苦苦的打工一族,房東還要趁火打劫,這不是跟自己的財路過不去嘛!

如今租客們都走掉了,租客們也會到處說某某房東是個怎麼樣的人,一見到別人的生意好也要漲房租,一傳十,十傳百,越來越多的人知道這個房東是這樣子的人,房東的名聲自然變得越來越臭,弄得其他想要租房的人都不敢來這裡租房子了,就算它的房租從之前的23000元降到17000元了。

這件事情告誡我們:不要對於維持了那麼久的互相信任的關係而因為小小的利益給打破了,這樣更加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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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在東莞看中一個糧油店。位置可以,市場進口第一家,當時店家租金1.8每月。我們轉下來,合同簽了5年,加到2.0。不久後市場換老闆。13年市場開始大改革。老闆認為市場租金嚴重偏低,找政府要了錢隨意裝修下後重新招租,租金將近翻倍。我們由於合同5年,幸免於難。

高昂的租金嚇跑了一部分商戶,還有一些沒走。然後又有人租了進來。一開始看起來市場好像沒什麼變化,依舊人氣很旺,川流不息。於是剩下的空鋪也基本租出去了。這一年是我們生意最好的一年。因為租金便宜,貨就比他們便宜不少,而且位置也好,所以生意還算不錯。

一年後問題顯現了,由於高昂租金的轉嫁導致了物價的高昂。附近的大廠小廠全部開始包吃住。因為如果廠里不包吃住普通工人根本存不下錢。 東莞這幾年流動人口又一直在減少,高消費能力的本地人也是紛紛自己開車去另一個市場買東西。由於這些原因使市場漸漸失去人氣。新進的商戶大部分都由於沒有老客戶的支撐被租金壓垮。但是老闆卻樂於看到這樣的情況,因為新進商戶有押金,喝茶費以及進場費的。老的走時不退押金,新的進的時候這些費一樣不能少。

15年。市場人更少了。我們合同到期。市場要從2000加到4500,我們沒要。租了裡面一間空鋪,租金1500。這時候已經有大量空鋪閑置了。由於位置不好,主要靠以前攢下的老客戶,也就將就做了。以前那店面別人租下來,還是做糧油。加裝修加七七八八一些費,還請了工人,開張總共20多萬。一年不到倒閉,虧30萬。一美容店接手,同樣裝修加七七八八也是20來萬開張。市場大門口開美容店。。。。髒兮兮的市場門口開個美容店,想想都違和。不明白怎麼想的。虧本早在預見之中。

17年8月。

市場人流量持續減少。貨已經清完準備走的前一天老闆找到我們說把一間位置稍好的店面低價租我們。並減免了一些費用。考慮到回老家也是沒做好準備,就留下了。簽合同時想要我們多簽幾年,沒同意,就簽了一年。因為對這裡前景並不看好。

17年12月。

為當時決定留下感到後悔。雖然沒虧本,但這樣半死不活有什麼意義?浪費時間不就是在虧錢?美容店上月就頂不住了,免費只要押金同等的轉讓費都轉不出去。自己走了。現在空了一個月了。貼了招租3500一直無人問津。又來找我們說價格還可以談。沒心情理他。可以預計元旦過後又會有一大波辭工潮。到時生意肯定更慘淡。打算過年回去時在老家找找門面或者找找其他門路。

聽說市場老闆2020年租約到期。他肯定不會續約的,市場已經被他做死了。他可以重新找個市場開始他的固有套路。

租個人氣還可以的市場>重新招租>要進場費喝茶費加租金>合同一年一簽,每年提高租金直到你承受不了自己走人>又回到到重新招租繼續。。。。直到把市場人氣消耗一空>走人,繼續找下一家。

他裝滿錢袋拍拍屁股走了,那些靠這裡生活的商戶怎麼辦?那些靠這菜市場的定點居民怎麼辦?沒人知道,也沒人管。


其實這符合現在很多人的行為,任何時候總覺得別人佔了便宜,自己吃了虧的心態,記得前不久不報道了某樓盤業主因為房子降價而大鬧售樓部的嗎?

任何事和物都要去看到它自身的價值,而不是人家賦予它的價值,別人賦予的價值那是因為別人的能力的體現,我們的一個帽子拿出去拍賣可能都沒人問,可如果你拿給馬雲去拍賣,可能就價值上萬甚至更多了,那我們能說這帽子值十萬嗎?當然不能。

同理,房東的門面房本來位置就不好,但你還租到高於比位置好的門面房的租金,你應該是偷著樂的,怎麼還能繼續漲呢,我估計肯定是看著人家租客經營的很好而眼紅的心態吧,人家租客當初接受你的租金也是在人家的可接受範圍,現在大幅漲,不走才怪呢。


人心不足蛇吞象,但有誰見到了真正的蛇把象吞下去過的。


謝謝相邀,我想從自己作為一個房東的角度來談談這事兒。前後一共三次房屋對外出租經歷。前兩次出租的房子小一點80平的兩居,頭一年的房客挺著大肚子來租房,等合同簽完才知道她是一個單親媽媽,她是一位銀行高管的小三,在我的房子里生下了她的寶寶,東北姑娘,租房時告訴我是一家三口要居住。因為那個男的老不和她住一起,她有意無意的想讓我這個房東當客服,我很神煩。舉個例子熱水器花灑接頭處有點漏水,本來就是擰下來重新擰緊的事,她會給我打電話讓我開車往返將近五十公里去給她維修,又一次又因為這樣的小事叫我過去,連她請來照顧她的保姆都看不下去,沖我苦笑了一下,我臨走告訴她如果覺得有問題現在可以搬走。

第二年還是這套房子,一家好幾口要給一位七十多歲的老頭租房,我看老爺子也是一位知識分子,就租了。結果第二天他女兒給我打電話才告訴我,老頭本來和女兒女婿住一起,結果和家裡四十多歲的東北女保姆搞到了一起,女婿知道後要解僱保姆,結果老頭提出要搬出來住,後來等我再次來家以後才發現果然是帶著保姆來我這兒私奔來了。老頭兒後來老跟我提說電視有問題,我來看又沒問題!好在一年後還是被女兒女婿給把保姆拆散了,搬回去一家人團聚了!

第三次出租的是一套上下複式,因為自己還有些東西搬不走,也因為太大不好出租,所以就把樓下一套三居和樓上的廳和一間儲藏間對外租出去了,價格只是按照一套三居收的租金,他們表現也不錯,租金按時入賬,今年我提出給他們漲一百塊錢每月,目的只是不希望他們提出降價。

不是每個房東都想問題里提的那樣,雖然他們表現還不錯吧,可是畢竟家裡有小孩兒,沙發靠墊兒長期就被當成了地墊兒用,我也只能認了。怎麼說呢,我覺得這個問題太片面了。不是每個房東都很強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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