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敗的心理諮詢怎麼維權?
在簡單心理進行了約20次左右的心理諮詢,一次600,諮詢期間有表達過為什麼沒有效果的看法?但諮詢師堅持說嘗試堅持到20次看看,到最後父母經濟壓力太大停止了諮詢。失敗的心理諮詢有辦法維權嗎?該怎麼做?
巧了,一隻懂點兒心理諮詢的法學喵路過。
但其實這個問題跟諮詢沒什麼關係,主要還是法律。
首先,嘗試和解。就是你和諮詢師交流一下,提出自己的請求,看看對方答不答應,然後找一個折中的雙方都能接受的方案,比如返還一部分諮詢費。
其次,和解不成可以嘗試調解,找當地人民調解委員會,在調解員的主持下看看能否達成雙方都接受的方案然後簽調解協議。
當然,也可能調解不成功甚至對方根本拒絕調解或沒有時間。這時候,如果這位諮詢師有自己隸屬的機構(包括行業協會),可以嘗試向該機構反映情況——這一步也可以提到調解之前。以及,在機構相關人員的主持下調解也是可行的。
最後,如果無法和解或調解,諮詢師不隸屬於某一機構或相關機構無法解決問題,很可能就要落到訴訟程序了(如果沒有仲裁條款或協議)。
如果走到這一步,從法律關係上,你和諮詢師之間是合同關係,你交錢、Ta 服務,如果沒有約定必須達到何種效果,只要 Ta 提供了無瑕疵的服務,你就無權要求返還諮詢費。如果你能證明你們之間約定了要達到什麼效果,即使是口頭,也可以據此請求違約賠償。如果簽了書面協議就更好了,違反合同條款的行為都可以追究責任。
當然,一般來說諮詢師不可能跟你保證效果。但是,如果你能證明諮詢師確實讓你相信了一定會有某種程度的效果或肯定能達到某個諮詢目標,或者證明諮詢師相當程度地不合理地誇大了良好諮詢效果的可能,你還可以以重大誤解或欺詐為由撤銷合同,但法院不一定會支持(細節就不展開了)。
綜上,和解最優,調解也不錯;訴訟成本很高,而且請求不一定得到支持,這個標的額不建議打官司。
最後我想說,大家都是成年人,雖然在咨訪關係和服務合同關係中,來訪者處於某種程度上的弱勢地位,但你仍然要為自己的選擇負責。諮詢師不能保證效果,就像律師不能保證勝訴。如果諮詢師誤導、誇大甚至欺詐,當然是不被職業道德和法律規範允許的。但如果只是因為結果不如心意,還是要尊重別人,這同時也是尊重自己的選擇、承擔風險和責任。
給你個比較切實際的建議吧。
你自己給客服打電話,然後指明 簡單心理專業委員會 - 簡單心理 裡面的
註冊系統的督導,張黎黎,劉紅,高雋其中之一來處理你的案子。 要求他們按照註冊系統倫理守則,來跟蹤審查個案當中的每一個環節。個案當中是否在知情同意,保密原則,治療手段,雙重關係,咨訪關係結束等多個環節進行倫理審查。
中國心理學會臨床與諮詢工作倫理守則
把整個流程跑一邊,如果需要指導可以聯繫我。
我說句實話,你別生氣。
要按這個邏輯,醫生治不好病人,是不是也算失敗的醫療,要維權?
也即醫鬧有理?
除非你能證明他在心理諮詢里有malpractice,也就是明顯的,不符合行業規範和道德準則的錯誤,不然僅僅憑藉一句「沒有達到標準」,是不能去追索責任的的,畢竟標準無限主觀,你覺得毫無作用,他可能覺得進步神速,對吧。
任何的服務業,也都是這樣的。你進到茶樓,點了杯茶,不能說覺得不是特別好喝,就不付錢吧。如果他給你上了咖啡,那你可以說上錯了東西我不付錢。
不然光說一句你東西不好喝我不付錢,可能是要被當作鬧事的了。
個人的觀點是:違規的心理諮詢可以維權,「失敗」的心理諮詢維權很難。原因參考其他答主分享的中肯答案。
另外就題主的描述冒昧談一點自己的小看法:你說在諮詢期間表達過為什麼諮詢沒有效果,顯然傳遞了你對諮詢的失望以及對諮詢師的不滿。假如你的諮詢師只是堅持說嘗試堅持到20次看看,沒有及時討論你的憤怒,我想你的負面情緒可能會一直被壓抑著。加上你好像按照諮詢師的希望留在了諮詢裡面,相信同樣飽含著你對諮詢師的期待。而當理想化破滅時,確實是會讓人非常難受的。有沒有可能目前你申請維權也是一種指向諮詢師的憤怒的表達?
不太清楚你的諮詢有沒有做過結束性訪談,或許有機會的話還是可以嘗試和你的諮詢師就你在這段諮詢中產生卻沒能得到處理的感受談一談。
祝好。
是這樣的,特地翻書查了一下。
通過追蹤研究,一般會發現以下四種諮詢結果:
第一,求助者存在的問題已順利解決,實現了諮詢目標,求助者的適應能力明顯提高,表明諮詢效果顯著。
第二,求助者存在的問題大部分解決了,大部分諮詢目標實現了,表明諮詢效果較好。
第三,求助者存在的問題解決了小部分,主要問題仍然存在,諮詢目標大部分沒有實現,表明諮詢僅有一定的效果。
第四,求助者存在的問題基本上沒有解決,諮詢目標基本沒有實現,表明諮詢效果不明顯。
針對第三、四種情況,諮詢師應認真分析原因,是否諮詢師診斷有誤或處置方法不當;或者是求助者沒有積極配合,努力不夠;或未聽取諮詢師意見,未按諮詢師的要求去做等等。
對於諮詢效果的評估有六個緯度。
第一,求助者自評。
第二,求助者社會功能恢復情況。
第三,求助者周圍人士對求助者的評定。
第四,求助者諮詢前後心理測量結果的比較。
第五,諮詢師的觀察和評定。
第六,求助者某些癥狀的改善程度。
最後,問一句。簡單心理是知乎上的這個嗎,每次都是網上約談嗎。。
按照已有的信息,發表一下愚見,歡迎指正。諮詢前有無簽過知情同意書或者服務協議?
一般情況下這類文書都會明確規定權利義務。比如,常見條款會有諮詢師有義務給來訪者保密,以及有哪些保密例外。來訪者有權利退出心理諮詢活動。來訪者有義務向諮詢師支付酬勞等等。當然,一般也會有對效果的說明,正規的諮詢師絕對不會承諾諮詢一定有效。如果看清了這些簽了字,你又不能找出諮詢師違反倫理的地方,我覺得維權很困難。
能夠引發來訪對自我改善中自我責任必要性的思考,同時放棄完全依賴外界的方式,並對自己不願面對的內在情緒產生足夠抵禦力或者叫耐受性,是諮詢有效的最重要的基石。
如果諮詢師在整個過程中一直向你強調你無需任何努力,花了錢,每次對話這幾十分鐘,所有你不想要的狀態就會消失,所有你期望的狀態就會自然的來到你身邊,那麼這諮詢的確無良。
如果所謂有效只是你單方面的,對效果的期許未達成,並未和諮詢師對效果如何做過探討,是可以試著和諮詢師溝通你內心的苦惱的。大部分SSRI類抗抑鬱葯起效時間是兩周,也就是說,大部分病人至少要連續服藥兩周,才能有效果出來。那如果有些病人因為這樣那樣的原因吃了一周就停葯了,然後說藥物無效找醫生維權?是不是有點強人所難?
同理,期望心理諮詢20次就起效,這個也是很難的(雖然某些流派和技術號稱可以,但實際上也是治標不治本),很多都至少要一、兩年才感覺到有效(尤其動力學派),你20次就要效果,然後沒達到預期就要維權,是不是也是強人所難?
當然,治療沒有達到預期令你失望了,這個可以理解,但不知道你的諮詢師是否承諾過你20次見效,不見效包退錢?如果有,我覺得你可以試一試,如果沒有,那你的諮詢師是否有違反倫理的行為?如果也沒有,那又何來侵權之說呢?
關於這次諮詢是不是失敗的,本身很難判定(前面有人查了文獻)、當事人和諮詢師可能有較大分歧……不能保證每一個諮詢師每一次諮詢都成功(成功的定義誰也不知道)
如果跟諮詢師無法達成一致、可以嘗試先找平台方協調;平台出於維護「口碑」因素,應該會管這事。
但好難理清楚這個服務提供是諮詢師個人還是平台呢?
條件允許,有事還是盡量找有本地規範可靠機構求助吧!
應邀!
首先,要看心理諮詢目標是什麼,是怎樣具體工作的,中間是否符合倫理。
其次,就我所知和所督導的心理諮詢師都有低價諮詢,就是針對來訪者的收入和經濟情況有一定優惠或者推薦可能更適合的接受低價的心理諮詢師或者相關可能的方法。
有機會低價的前提,是來訪者在初次評估中提出,或者之後就此有所探討,來訪者本身不至於被便宜優惠的部份影響工作效果。(付費有時候與人的自尊,自戀,現實感等息息相關)
使用父母的錢支付,並且父母覺得壓力大而停止,並沒有覺得有想要的變化達成
(之前剛好有碰到談有的父母覺得自己有能力就支持孩子努力成為助力,有的父母就希望生個孩子以後賺大錢養活和改善全家生活,後者的孩子壓力很大)
心理諮詢是一個來訪者自己努力,在諮詢中和諮詢師一起探討內心感受,某些生命真相有所洞察,減緩痛苦,增加耐受,增加可能性的工作。能把自己的具體真實情況,和一個諮詢師敘說探討,而不只是那種支付錢受了些東西就應該可以了,這是有很大區別的。
當事人和父母一起探討這個消費的意義,想法,和目標是怎樣的。
支付600每次20多次,卻覺得無用,確實是很挫敗的。
中間接一點收穫也沒有?
還是換個角度思考或許中間又有些什麼意味深遠的?
祝好!
PS: 可以參看後面的論文。
Facutors related to the failure of psychotherapy and how to prevent it
來自CiNii
作者
M Tanji , K Hashimoto , O Ando , M Azuma , K Ogawa
摘要
So far, few studies have focused on the factors related to the failure of psychotherapy. We tried to collect case examples of therapeutic failures from 485 clinical psychologists to identify contributiong factors and to search for measures to prevent future failures. The collection rate was 20.8%, and the mean Ciage of clients was 27.3 - 12.5years. The mean age of the respondents was 44.2 - 12.5 years, and the mean years of professional experience of the clinical psychologiets who participated in the study was 16.6 - 11.2 years. The most common complaint of the clients was body symptom. Other complaints were, in order, interpersonal relationships, depressive state, and refusal to go to school. The most common diagnosis was depression, and others were, in order, borderline personality disorder and adjustment disorders. The most common therapeutic failure was dropping-out of therapy (about 60%), and the causes of the failures were, in order, "wrong intervention," "irrelevant assessment", and "unstable therapeutic structure." Counter transference is a particularly significant problem, which is thought to result from the immaturity of the therapist. The proposed measures for preventing future failures were, in order, "appropriate intervention," "cooperating with the related organization," and accurate assessment," all of which are basic principles in psychotherapy. It is recommended that a therapist should always reflect on his/her clinical style by means of supervision, case-conference and so on to take a flexible approach in each case.
Family factors in failure of psychotherapy.
來自NCBI
作者
DW Young
摘要
Family factors involved in the failure of psychotherapy for some adolescents and young adults are explored. These treatment failures are distinguished by expulsion of the therapist(s) and by reunification of the previously adversarial patient and parents. Such abrupt terminations may occur when treatment challenges the family"s habitual image and understanding of the identified patient. The revolution against therapy appears to result from: (a) an intolerable threat to the family"s heretofore stable delineation of the patient, along with (b) the therapist"s failure to empathically engage the parents and ease their commitment to that delineation. It is shown how a parallel process can lead to failure in individual, adult psychotherapy. When therapy threatens the patient"s familiar but dystonic self-image, and calls for change to a new image that is discordant with the family image of him/her, separation anxiety may precipitate a regressive flight from treatment. Clinical implications are discussed.
周四 2016-3-31 18:30~20:30
《心理治療中的失誤》
演講:W. Krieger(翻譯:劉文婷)
先生女士們,親愛的同行們: 感謝我能有這個機會在今晚為大家做這個演講。子曰:「吾未見能見其過而內自訟者也。」現在讓我們一起來思考這個問題。我會討論以下三個議題:
一,失誤的定義,病人安全性和失誤管理文化的定義
二,弗洛伊德對於成功治療的建議
三,我會給你們一個心理治療臨床中實際發生的失誤分類,以及如何預防失誤和失誤管理文化
首先談第一點:
1. 失誤,病人安全性,以及失誤管理文化
什麼是失誤?我們說,失誤就是無意中偏離了目標、規則和標準的行為。
根據德國法律,醫療失誤的定義如下:
· 醫療程序由於不夠精確,達不到醫學科學和經驗的標準
· 不必要的醫療手段
· 遺漏了必要的干預措施
由於在醫療照料中的重大失誤會造成許多不必要的死亡和不利事件,在過去的20年進行了一場世界性的預防運動,開發協助醫療專業人士的工具,提高軀體化治療和心理治療。
2009年世界健康組織在其病人安全國際分類(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for Patient Safety (ICPS))中,對失誤定義如下:
失誤,就是執行計劃的行動失敗,或實施了錯誤的計劃。錯誤的表現可能是在計劃階段或執行階段中做錯事情(行為)或者沒有做正確的事情(疏漏)。
在我們的行業里,錯誤的行為可能就是把一個有自殺傾向的病人送回家。
違規是故意地偏離執行程序、標準、或規則。失誤與違規都會提高風險,即使事故沒有發生。風險就是事故發生的可能性。
病人的安全就是降低不必要傷害風險至可接受的最小值。可接受的最小值是指當下或在附近可獲得的照料,相對於無治療或其他治療的風險而言。
此外,世界衛生組織WHO制定了改進病人安全的指南,例如在手術、衛生、獻血和環境衛生的方面,還包括了物質使用障礙和與壓力相關的情況。
英國心理學家James REASON (2000)分析了一些災難報告,比如1986年在烏克蘭發生的切爾諾貝利核電站事故, 或1984年在印度發生的波帕爾毒氣泄露事故,鑒定出不正確的計劃是造成錯誤的成因之一。除此之外他還發現由於關注不當導致的疏漏,記憶問題造成的過失,以及有意的違反規則。
他說重要的是不僅要看到個人的失誤,還要注意到個人所在的機構所犯的錯誤。他由此提出了瑞士乳酪模型 (Swiss Cheese Model)。
事故成因的瑞士乳酪模型表明,雖然多層的防禦措施會將危險和事故錯開,但是每一層總有一些裂縫假如對齊了,就有可能讓事故發生。
當我們評估一個治療時,我們看的不僅是結果,還有過程,Horst K?CHELE (2011)著重提到一個概念:心理治療中的不良進展(undesirable development)。他將關注聚焦到過程上,並提出有可能儘早地辨識和矯正這種錯誤趨勢,而不是在發現錯誤的時候已經太遲了。
要定義何謂不良進展(undesirable development),需要專業人士的一致認同。但是這不容易,因為在我們的領域中,對心理治療的目標和方式有許多不同的意見。
K?CHELE強調說有時甚至最好的治療師也無法判斷不良進展或失敗是否可以被預防。
創造「失誤管理文化」這個術語是為了克服那種想要完全避免失誤的完美主義,提倡一種共情地對待失誤現象的態度。
這樣,我們可以把一個失誤不是只看作治療師專業度的不足或污點,而是一個學習的機會。
我想要將這種共情的態度主要地指向日常工作的失誤。重大的倫理違規待稍後討論。
在商業產品中沒有失誤是質量的標誌,犯錯經常被看作為缺陷。在新科技的威脅下,工業化使錯誤文化成為必要:
在十九世紀,蒸汽機常常爆炸,造成許多工人的傷亡。因此150年前德國出現了技術檢驗協會。在工業生產中,避免失誤是品質的保證,任何錯誤都會造成損失。
這同樣也發生在鐵路和飛機製造業。在這些領域,要達到零誤差,是計劃、飛機的服務,以及人和機器最好的配合的結果。
當然在過去人們仍然注重手工質量。正如你們都知道的,秦始皇嬴政的士兵雕塑(兵馬俑)就是成批生產的產品。工頭在黏土裡蓋上印章,就可以辨識它們:這是早期質量控制的一種方式。
所以,在經濟領域中,失誤管理文化與零錯誤理想相掛鉤。但是,經濟生產和健康衛生是一樣的,我們可以將錯誤視作為人類行為的無法避免的一部分,將關注放在如何應對錯誤上面。
處罰每一個所發現的錯誤,會導致掩飾行為,那樣我們就無法從中學習了。這一點很重要,假如我們想要落實企業管理的理念和計劃的話:我們需要考慮到人的主體性。
在技術領域我們可以描述確切的功能和步驟,以及定義偏差和錯誤。而在複雜的社會體系中很難做到這些。
當我們還是小孩探索這個世界時,我們有權力犯錯和失敗。沒有人會嘲笑一個小孩子摔倒。因為人總是要摔跤才能學會走路。
在教育設施中錯誤常常被看作是沒有學好的指征。不過犯錯是學習過程中不可避免的一步,若對學生要求太多,不允許他們犯錯,則會危及到學習動力。
根據我的理解,學習是主動解決問題的過程。也就是說,嘗試和犯錯之後會有新的嘗試。這就是我們如何學會一門外語或打球得分的。
在教育科學中,我們區分由於缺少包容而犯的錯誤,和缺少精確性、不夠專註、緊張或感到有壓力等情況下犯的錯誤。為了可以從錯誤中學習,重要的是去尋找它們、進行辨識和糾正。
好的錯誤管理文化在治療師培訓以及其後的日常工作中都是必要的。
為了檢測評估我們的治療,我們需要另外有一個內部的督導師做干預和督導。這可以幫助我們反思治療小節,為不同方式的詮釋創造空間。並且,還可以讓病人保有更多的內在空間去發現他自己的無意識想法。
我們如何尋找心理治療中的錯誤?
在德國,許多心理治療師在同輩督導小組聚會,稱為「質量小組(Quality Circles)」,一起談論他們的治療評估診斷、治療過程或結果。這有助於保持和提高我們工作的質量。此外這樣做對治療師的心理健康也很重要。
這些小組是內部質量管理系統的一部分,用來調查門診或個人執業治療工作的方方面面。
在德國,法律要求使用這樣的系統。醫院必須公布其結果。
以下是我對有關方面的一個小結,沒有涉及到太多細節,或許我們稍後可以來討論這個話題:
第一次電話接觸
· 安排預約
· 病人的記錄
· 收集資料
· 診斷步驟
· 制定治療計劃
· 與病人以及其他參與的人達成共識
· 信息
· 醫學保密性
· 治療過程
· 評估治療過程
· 賬單
· 衛生
· 房間
現在讓我們進入第二個主題
2. 西格蒙德*弗洛伊德對於什麼是成功的治療的建議
我們可以從西格蒙德弗洛伊德(1912, 1913)100年前寫的精神分析實操守則中獲得什麼樣的建議呢?我為你們選了一些最重要的議題。
治療師應該有意識地自由懸浮關注,不根據他預想的期待去選擇性地傾聽。不這麼做的話你就只能聽到你已經知道的,而不是病人的未知部分。
你為病人提供你自己的潛意識。就像是一個好的電話接線員一樣(他用了電話聽筒的比喻),你應該已經做過自我覺察的訓練,了解你自己的阻抗。否則在你的分析覺知中會有盲點。自我調查是一生要做的工作。但是不要假定你對自己的認識可以推己及人。
根據弗洛伊德的觀點,鬥志激昂地說服病人治療會幫助到他,那是危險的。這樣做的治療師可能會忽略與病人的阻抗進行工作。
弗洛伊德還反對引導病人,熱情地給予建議。這對辨析深層次阻抗毫無作用,而且會導致病人的不穩定,隨後病人會想要分析治療師。弗洛伊德承認有些時候,尤其在醫院的治療中,給建議技術可能是必需的,但嚴格來說那已經不能算是精神分析治療了。
治療師常常企圖教育病人。但是治療師的願望不應該作為指導,病人的可能性才是。許多時候我們必須學會滿足於現在可獲及的,現實可以使我們謙遜。
沒有人能夠光憑思考就解開潛意識的秘密。根據精神分析的基本規則你必須持續地克服阻抗。這對傾向於理智化的病人尤其重要。因此閱讀精神分析理論論文或書籍對他們不會很有用。
弗洛伊德強調他的意見不是不可改變的。人多各異,不能機械地應用精神分析,而應該順應每個個案的獨特性。
需要考慮到提示和禁忌。為了更好地做評估診斷,弗洛伊德建議把治療的開始當審訊來做。這樣可以提高診斷的精確性,同時測試病人的動機。
弗洛伊德不建議治療與治療師有私人關係的病人,如朋友、朋友或親戚的孩子。對他來說,那樣的治療尤其困難。
在治療的開始,重要的是釐清有關時間和金錢的安排。
不要在時間問題上向病人作出太多的承諾。你並無法真的預測癥狀會何時消失。天氣預報是可靠的——我想——僅僅在幾天之內。真正的深刻和根本的改變發展地很慢。弗洛伊德拒絕把病人綁牢在治療中。誰想走都可以離開。
治療的費用安排對弗洛伊德來說是很重要的。不幸的是在他的年代大部分富裕的病人都承擔得起治療。弗洛伊德已經計劃未來要將精神分析服務擴展到公眾,很快他就看到在柏林有了第一個門診診所。在當今德國,我們的社會安全系統相當獨特:每一個有正確指征(with a correct indication)的人都有權獲得精神分析的幫助。
特別在一開始,病人需要時間去適應治療。你可能會由於過早地偏袒其他人的立場而失去了你的病人。不要立刻就病人的癥狀作詮釋把他壓垮。弗洛伊德認為那叫做自鳴得意和浮躁,只會招來阻抗或中斷。在之後的治療中,你應該帶著詮釋等待直到病人自己快要認識到的那個時刻。
正如我之前所說的,理論知識本身並不能帶來治癒,必須與情緒體驗聯繫在一起。
在收集了這些弗洛伊德重要建議後,你可能在想是否還有其他避免失誤的方式。
3. 失誤的實際分類和成因,以及心理治療中失誤管理文化的文獻
根據瑞士精神分析學家Markus F?H(2011),我想根據嚴重程度和傷害性將失誤分為:
· 在治療中違反倫理守則
· 治療中的策略性失誤
· 治療中的技術性失誤
· 治療中的日常失誤
3.1 在治療中違反倫理守則
這意味著違反了國際和國家精神分析協會的基本倫理守則:對不僅是治療中還有在培訓中的病人有性和自戀的虐待,以及放棄節制和中立性作為精神分析師的根本態度。
基本職業守則還包括保密和真誠。利用心理壓力去對付病人,暗中破壞他的自主性,或者帶有不尊重和貶低都是不能接受的;同樣不能接受的還有在現實層面滿足病人的力比多願望。
為了預防,我們必須在治療師培訓項目中去談論這些問題,這些違反倫理問題的起源和動力。治療師必須學會應對他的反移情感受,這樣他才可以自由地識別出他的想法,觀念和情緒,而不是將之行動化。
反移情中的情慾性或攻擊性感受必須要在同輩督導或督導中討論,它們可以被有效地修通。每一個治療師都必須承諾遵守倫理守則,治療師協會應該在倫理委員會和社會代表的協助下實施遵循守則。
依我看來,最好的預防方式在於過著滿意的私人生活。如果你越來越孤獨和負荷過重,你應該尋求專業的幫助。
3.2 治療中的策略性失誤
這些失誤存在於制訂了一個錯誤的策略且沒有對其進行修正之後。
常發生在當診斷判斷失誤的時候,比如,假如你在對病人的初始評估中沒有看出精神病、邊緣人格、成癮或自殺問題。在診所和門診中,診斷失誤通常不是由於不勝任,而是:
· 沒有等到實驗結果出來或其它調查的發現出來,
· 遺漏信息
· 丟失結果
· 對外部參考考慮不周
· 缺乏控制
· 不足夠的監控
例如,治療中策略性的失誤可能是提供高頻率的治療,致使高強度的退行和難以掌控的移情,且沒有及時糾正這種方式。
F?H在他出版書中描述了一個女病人希望並要求他做一個真正的母親而不是一個節制的精神分析師。這個女人變得十分抑鬱和易怒。她被他的節制壓垮了,希望可以得到她孩童時代沒有獲得的愛。他們最終不得不結束治療。
回過頭來看,在評估時並不容易判斷出怎樣做會是更好的治療過程,但是一旦治療失敗,每個人都不得不思考和尋找一個可能存在的失誤。
3.3 治療中的技術性失誤
治療中的技術性失誤在日常的治療工作中占失誤的更大比重。
非常普遍的就是辨識一個有壓力或痛苦的反移情時出現了困難,將這樣的反移情付諸了行動,以及作為結果的捲入和重演。
這包括處理設置或精神分析態度上的錯誤,比如缺乏節制、中立、或堅持在一個全能的位置上。情緒上的共鳴太多或太少,與病人的區分太強或太弱,強烈地採取一個超我的位置,減少自由懸浮注意。
(其近無我,其遠無彼)
在處理移情問題上會發生很多的錯誤:沒有意識到移情,沒有進行干預或給予不恰當的干預。
在治療中我們經常暴露於來自病人的壓力之下。有時我們會失去平衡,表現為不同的形式,例如我們變得疲倦、無聊、走神、困惑、害怕或覺得洋洋得意。這可以解釋為是治療師努力在釋放壓力。
With BOHLEBER et al. I think enactments are inevitable and can be helpful instruments to reach inner depths, which are sometimes dissociated from the self in cases like early traumatic experiences. But for this, these enactments must get analysed after the fact.
跟BOHLEBER等人的觀點一樣,我認為重演是不可避免的,可以成為一種非常有用的工具去觸及到更深的內在的部分,那些因早期創傷體驗而與自體分離(dissociated)的內在部分。不過要產生這樣的作用,這些重演必須在出現後被分析。
為了避免對話偏離軌道,你應該去尋找:
· 潛在的負性反移情感受,
· 想要特別地去靠近病人的個人願望,給予其特殊關注,或者想要成為更好的依附對象,或者
· 希望把你自己從病人那兒解放出來。
這些都是非常重要的問題,在同輩督導或督導中可以獲得最好的處理
現在我會呈現一個督導小節中的一部分,引用自英國精神分析師Patrick CASEMENT的出版書中。
一個病人剛剛描述了與妻子的一場爭吵,過後妻子走了出去
學生治療師說:你一定感到被深深地拒絕了。
病人回答道:我猜是這樣的。然後他繼續說覺得妻子並沒理解那場爭吵到底是關於什麼的。
督導師Casement評論道:
我在思考這裡的兩件事情。首先,你說這個病人一定感到被拒絕了,為什麼他必須是這種感覺?我想你可能真的站到病人的鞋子里去了(設身處地)。
當我們嘗試試驗性地認同病人時,我們需要總是記住的是,並不是真的將自己穿上病人的鞋子。那樣幾乎註定會有誤導,因為我們就更可能注意到在那種情況下我們自己或許會有的感受而不是病人的感受。所以,在試驗性認同中,我們需要運用所有我們知道的關於這個病人信息(這個病人獨特的經歷和歷史),來嘗試探索這個病人在那種情形下可能會產生的感覺。
然後,根據Casement的對這個病人近期諮詢的記憶,他繼續說道:
如果我們記得關於這個病人我們所知道的其它事情,可能會想起他正玩味地考慮著,想要刺激妻子離開,為了他可以留在這個家裡,把女友帶回來一起住。
他還想要把錯歸咎給妻子。所以,他很可能感受到各種各樣其它的感覺,而不僅僅是覺得被拒絕了。例如,他可能覺得成功了。
由於我們實際並不知道這個病人的所感所受,我們可能可以幫助他在這裡去反思他自己的感受。只要這樣說就夠了:
「聽起來還不太清楚你對她的離開是什麼樣的感受。」
這個病人然後可以開始澄清這一點,假如他願意的話。
還有,在這一次諮詢中,我聽到病人接下來回應說他覺得沒有被某人理解。那可能是來自病人的某種潛意識督導。他或許覺得沒有被你理解。
Casement想要協助被督導者,嘗試著思考其它選擇。我們可以將它看成是演示了運用「不知道」的位置作為鼓勵病人反思方式的價值。
3.4 治療中的行為和干預的日常性失誤
這些取決於我們自己每天的情緒狀態(比如漫不經心,輕微地疏忽了節制條例,透露隱私)。如果治療師功能完好,單單這些不足以引發治療的嚴重後果。但是假如發生得太頻繁,那有可能標誌著是來自移情反移情中的特殊動力。
假如這一點沒有被辨認並進行反思,一個重大的技術性失誤可能就會隨之而來,如,一次錯過的負性移情可能會導致治療的中斷。
也許你為了完成一些其它的工作例如回電話,而推延了諮詢的開始時間。假如這個發生在某個特定的病人身上,你應該思考這是否暗示著一種未知的反移情。可能是模糊的感受,比如對病人的憤怒,因為病人冒犯了治療師,或傷害了他的感受,或由病人癥狀的變化而引起的恐懼。
有時治療中累積的失誤會是一個跡象,表明治療師的健康在衰退,在極少數的個例中是由嚴重的疾病引起,比如痴呆開始的癥候。這種可能性需要被考慮到。
正如F?H和其他作者所表述的,日常失誤就像是治療師的最好的朋友,彷彿她或他有一個內在的警覺的督導師,或我喜歡說的,一個好的失誤管理的個人文化。
治療師的弗洛伊德式口誤是反移情分析的銀子彈。
這些意外不應該被譴責或羞恥地掩飾掉,而是要忍受它們,將之視為正常的,有時甚至是必要的,如此它們才可以被修通。
現在我們已經接近我的演講的尾聲了。我們探討了不同的失誤,我現在為你們做一個小結,給你們可以帶回家的信息。
什麼是最重要的信息,讓你可以帶走,去辨識、糾正和避免心理治療中的失誤的?
§ 我們應該意識到作為人就是會犯錯誤的,即使帶著最好的意圖。
這一點對於我們受訓成為心理治療師,和今後的日常工作而言,都是非常重要的。
§ 對每個病人,都應該有一個個別的個案概念化
§ 我們應該注意病人的批評性評論。
正如義大利精神分析師Antonino FERRO說,我們可以將病人的敘述也當作一種有關醫患雙方狀態和實際功能的潛意識陳述。
§ 每個治療師都應該關注他們自己的自戀。
他或她需要照顧好自己在私生活方面的情感和性需要的滿足。有逐漸增長的孤獨或者過勞的情況時,都應該去尋找朋友、同事或專業人士的幫助。
§ 為了很好地工作,我們除了需要同輩督導或督導之外,還需要一個內部的警覺的督導師常伴左右。
但是不要害怕:
任何害怕犯一點錯誤的人可能最後什麼也做不了。
感謝你們的傾聽。
《治療過程中防禦角色和功能》
演講:Arthur Lynch(中美班負責人)
那麼,我們現在開始,今天我們要講「心理治療中防禦的功能」,如何跟防禦做工作。第一,到底是什麼防禦?防禦是一些潛意識的、心理的行動,它的功能是要去阻止個體理解任何所有內在痛苦的體驗。通常來訪者來到治療室會非常痛苦,我們會問他,發生了什麼事情嗎?同時你可以發現他看上去非常不安和痛苦,但是這個來訪者會說我並不感到痛苦,然後你會對他說,你看上去像是在哭,他會說:是的,我知道,但是我並沒有感覺到痛苦。這就是剛才描述的防禦過程,你可以看到在運作過程中,個體不知道自己發生了什麼。我們在治療裡面跟來訪者做工作,就是讓來訪者知道他所不知道的那部分。
我們最主要的一部分工作,就是幫助來訪者,讓來訪者對我們解釋、闡述他們所不知道的東西。總的來說,防禦是有好處,也有壞處的,有時候防禦是一個適應功能,但是有時候防禦讓我們無法從我們的內在去表達自己的痛苦。防禦,作為一種心理功能,發揮了很多不同的功效。
我將會花很多時間來討論防禦和它在治療中起到的作用,我們必須謹慎對待它的同時,認識到防禦也是一件工具,在治療中我們能使用的諸多工具之一,有趣的是,防禦往往是我們使用的第一件工具。
某人給了你一個盒子,然後說,裡面有一件對你很重要的東西。但這盒子是用螺栓擰上的,需要一個螺絲刀才能打開,而盒子內的東西還需要電池來運作,僅有一塊電池是無法使其運作的。這就是我們的防禦。
弗洛伊德在他的論文(1894)中首次提出心理治療中的防禦概念。他提出,在我們的心理中有一名審查員,會篩查進入表意識的內容。而那時,弗洛伊德正在和他的同事就歇斯底里症的問題爭論不休,他的同事Breuer認為是個體天生的更容易被催眠的特質使之發展出歇斯底里症的風險更高;而弗洛伊德反對這種說法,他認為個體是經過創傷後,產生了「審查員」,將有關創傷的回憶從意識中抹去,即歇斯底里症是由於後天創傷,在精神上造成的病症。弗洛伊德這樣認為的原因,是他的兩個病例露西·R和伊麗莎白·馮·R,對這二人的治療發現,她們的癥狀都來自於性衝動與道德觀念的衝突。
1900年,弗洛伊德完善了他的防禦理論,提出了一個新的心理理論和一套新的技術模型。他說,心理中還有更多內容,超越了意識和潛意識的部分,使弗洛伊德有這個轉變的原因是他的許多病人有大量的內容需要傾訴,甚至會在被打斷時斥責他。他把這部分內容稱為「前意識」。
弗洛伊德認為,病人能夠回答的內容是無關緊要的,而那些他們無法表述的內容,是潛意識的,是最重要的。弗洛伊德提出了假設,無法表達的原因,是因為這些內容是令人痛苦的。
這個觀點來自弗洛伊德對夢的研究。他認為做夢也是一種思考的方式,與清醒時的不同。比如這樣一個夢:我們夢見自己在父母家中,此時我們已經長大、成家,有了自己的孩子,而孩子們卻讓我們去上學。我們不懂這個夢境的含義。弗洛伊德把夢的思考方式稱為原始過程(primary process),所謂「原始(primary)」是因為他相信這個思維方式是生來就具有的、原初的,而隨著一個人年齡的增長、對世界的認知和理解加深,他才逐漸學會了這個世界的邏輯思維方式——弗洛伊德將其描述為痛苦的,因為在孤獨時,我們會感到難過,而發現周圍的事物都不是真實的,又令人恐懼。所以弗洛伊德認為,我們日常的思維方式是令人痛苦的。所以他將「審查者」的概念帶入了夢的研究,人在醒來時,審查者就會壓制那些令人痛苦的部分。後來弗洛伊德和他的同事Breuer將對「審查者」的研究發表在了上,他提到「在大部分的案例中,僅僅通過詢問就想要找到心理問題的源頭,幾乎是不可能的,無論你問多少問題。一部分是因為來訪者不喜歡你所問的內容,但主要的原因是,來訪者真的完全無法回憶起來,而引起的的事件又看似與病理現象毫無關聯。」簡單地說,就是「我不知道我知道」。
為什麼會不知道?這些內容到底意味著什麼?這引起了弗洛伊德的興趣。他認為這個問題的答案就在夢裡。在《夢的解析》第7章中,弗洛伊德說:「做夢,是因為我們有未完成的願望,往往來自於幼年」,他稱之為「是童年期永恆的願望」。白天生活中的事件觸發了這些願望,並以夢的形式出現,以期滿足那個願望。而當我們意識到夢境里所代表的慾望時,我們會感到不適,可能是因為夢代表了初始過程的思維模式,也可能是這些慾望過於原始,即使在夢中也會使我們感到不安——於是夢境的作用,就是以一種溫和的形式來呈現這些慾望。有時候來訪者呈報的夢境中,事件似乎是無關的,實際上在這些零碎的夢境事件背後,可能是相同的慾望,由不同的防禦處理後呈現出來,所以個體才不會覺得不安。聽來訪者呈報這些夢,對於我們是很有幫助的,我們可以思考這些夢境當中,防禦到底起了什麼樣的作用。
上面所說的這些夢境的過程是防禦的結果,但我想聲明一點,夢的作用並不是防禦,夢的作用是幫助我們睡眠。弗洛伊德說,慾望確實在夢中給個體帶來了一些不快的體驗,但這些感受並非不能忍受的,同樣地,在清醒時,當個體本來是為了得到快感而試圖滿足本能的願望,結果卻激起了一些不愉快的體驗/回憶,伴隨著焦慮、羞恥、內疚感,這些感受也不是不能忍受的。如果到達了不能忍受的程度,個體就會形成創傷。
那麼被壓抑的到底是什麼呢?是一些嬰兒期的慾望?令人不愉快的內容?這些被防禦處理過的內容又在我們日常生活中扮演怎樣的角色?這些內容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有很重要的影響,因為它們是理想化的,而只要它們不會引起我們的不適,我們就可以繼續追求滿足這些願望;而當願望變得使人痛苦時,我們就會試圖離開——但不會真正放棄,這就是日常生活中的衝突來源,痛苦使我們遠離,而慾望又將我們拉近。
弗洛伊德又提出了新的問題:這些願望和「擔心」又是從哪裡來的呢?弗洛伊德相信,如果能弄清個體慾望和痛苦的來源,他就可以幫助這位來訪者減輕痛苦,緩解衝突。他認識到這些願望都是來自童年,然而童年是一個漫長的時間,經歷了複雜的心理過程變化。為了尋找這一問題的答案,弗洛伊德將兩條發展主線串聯到一起:一條是力比多的性心理發展階段,另一條是客體關係發展階段。在這兩條發展主線上,他試圖追溯從徹底的依賴關係發展到成年期令人滿意的雙向的愛的關係這一過程中,個體要經歷哪些挑戰。儘管弗洛伊德從癔症中已經將壓抑這一機制看的相當清楚,他同時也在大多數其他的心理疾病中發現了壓抑的存在,甚至是在正常的心理功能中壓抑也在起作用。弗洛伊德開始相信壓抑可以被看作是一種普遍存在的心理過程,它在一定程度上為個體潛意識創造物的建構提供了一條獨有的途徑。至此,壓抑兼具了兩個功能,它既是防禦過程的一個方面,同時又是個體其他防禦程序的原型(Laplance and Pontalis, 19__)。有了這樣的理解,弗洛伊德在聚焦於整體的防禦過程時,對不同形式的防禦的興趣就大為減少,他將所有的防禦過程統稱為「壓抑」。儘管還有很多例外的情況存在,但在1900年至1926年期間,弗洛伊德將「壓抑」這一術語等同於全部的防禦。在這一時期,他治療中關注的焦點是壓抑的表現形式,在治療過程中,「阻抗」被當作是壓抑的一種表現形式。弗洛伊德一開始認為治療過程中代表著防禦功能的阻抗是需要治療師通過直接提問、施加壓力或不斷堅持才能處理的問題。這一點在弗洛伊德的病人伊麗莎白·馮·R的案例中再次予以了說明,這個病人拒絕向弗洛伊德透露她的一些想法也拒絕被催眠。他也開始理解妨礙治療的那股力量就是阻礙感覺和想法進入意識層面的那股力量。此時他的治療目標變成了將潛意識意識化。
早期的治療
從癔症研究開始,弗洛伊德就運用了一個簡單的治療模型。他一開始使用了從夏科特和伯恩海姆那裡學習到的催眠技術將病人的回憶帶回到意識層面。但很快弗洛伊德就對這種方式失去了信心,逐漸的用建議取代催眠,然後對病人施加壓力,以及/或者密集的提問。這一早期的技術演變過程發生在1892年至1896年之間(格林森,1967)。在這一時期,據瓊斯(1953,pp.243-244)透露,伊麗莎白·馮·R責怪弗洛伊德的提問干擾了她向弗洛伊德講述她通過自由聯想得出的一些想法。通過「施壓法」和「自由聯想」,弗洛伊德探索到了病人潛意識的內容及伴隨這些內容的被屏蔽的情緒。弗洛伊德在釋夢中描述了這一過程:
因此我們告訴他,精神分析治療要取得應有的療效,取決於他要敏銳的覺察到並報告出任何出現在他腦海里的東西,而不會因為他感覺到這些想法不重要或毫無關聯或對他來說似乎毫無意義就去抑制它,不要被這些感覺所誤導。他必須採取一種完全公正中立的態度面對任何出現在他腦海中的想法,因為正是他評判的態度導致他無法在一般情況下解決他的夢或強迫觀念或任何可能出現的問題。(1900,101頁)
這個時期(1900-1920)是弗洛伊德在精神分析治療中最為活躍的時期,他深深的沉浸在臨床數據的海洋中。儘管他一直試圖建構起他的宏偉理論,但同時他也意識到他的後設心理學讓人困惑,他的理論嚴重的影響著他的臨床觀察。但這些模糊不確定的感覺又讓他敢於挑戰所有的科學假設。
在這個階段弗洛伊德寫下了包括有關移情等最為重要的有關精神分析技術的文章(1912a,1912b,1914,1915a)。這時候的他似乎最關注移情的概念,他花了大部分的時間探尋移情解釋的價值和重要性。如前面提到的,他深刻的理解了壓抑及其阻抗,但他仍認為這些現象是治療中的障礙,應該在治療中有意識的直接通過建議來處理。移情則成為了指路明燈。
在弗洛伊德的三篇有關移情的文章中他詳細闡述了他是如何逐漸意識到移情的重要性以及移情所呈現出來的臨床上的困難的。他(1915a)提醒分析師們注意移情喚起記憶的性質,從而揭示了他關注的是試圖去影響病人而非分析移情。弗洛伊德對移情的重要性的理解能力有助於他從不同層面把握心理病理的本質。在他有關壓抑的論文中,弗洛伊德談到了他的心理拓撲理論所面臨的理論困境。我們接下來就會涉及到這個方面的內容。
接下來就該涉及到弗洛伊德對其理論的最後修正階段了(1919,1921,19231926)
當弗洛伊德將他有關焦慮的理論從創傷泛濫轉變到信號焦慮,他(1926)重獲了這一概念的重要性,即焦慮是防禦的基本動機來源。下面我們將回顧自我心理學家及現代衝突理論家們的貢獻。
弗洛伊德對防禦概念最後的貢獻——結構模型
弗洛伊德對心理模型的最終修訂。這些新的心理機制包括了自我,超我和本我。弗洛伊德(1923)將自我的定義從「自己」改變為「連貫一致的心理過程的組織」(弗洛伊德,1923,p.17)。弗洛伊德發現潛意識的防禦塑造著阻抗。他之所以會有這些發現是因為在他的臨床工作中,他發現很難將這些防禦意識化。他所面臨的第一重困境就是他認識到防禦被用來抑制滿足。這更加清晰的說明了防禦是次級過程而非原始過程現象。另一個困境和第一重困境在形式上很相似,與潛意識內疚有關。
弗洛伊德選擇重新構思他的心理模型,然後在自我和超我中都發現了潛意識、潛意識和意識狀態的存在。弗洛伊德運用這一新的模型能夠更好的解釋環境和生物性的決定因素,目的和驅力以及快樂和現實原則。
弗洛伊德(1926d)提出了新的焦慮理論。他最初的理論認為焦慮是力比多的直接轉化(1894,1895),他後來的理論認為焦慮是一種信號(1926)。弗洛伊德最初的理論認為,壓抑(防禦)干擾了力比多的釋放從而導致了焦慮的產生。而弗氏後來的理論則認為,焦慮是一種「危險信號」,充當一種實驗性的行為。此時的弗洛伊德從能量模型開始轉變為以意義為本或更加心理學化的模型。「信號」模型的核心觀點就是,童年期的願望與童年期有關喪失的危險相關。弗洛伊德列出了這些危險,包括:喪失客體(重要他人),喪失客體的愛,喪失生殖器或生殖器受到傷害(閹割),超我懲罰的恐懼(內疚)。這一模型認為,一個威脅性的願望即標誌著危險,從而引發了焦慮,繼而啟動了防禦。弗洛伊德觀察的核心是自我,他試圖澄清內在和外在的關係在整合他之前的客體關係發現中的作用。這在他的專著「群體心理學及自我的分析」中可窺見一斑(1921)。
在個體的心理世界中必然會有他人的存在,這個他人可能是一個榜樣,一個對象,一個幫助者,或一個對手;因此從廣義可以說,個體心理學從一開始同時也是社會心理學(p.69)。
在這本專著中,弗洛伊德(1926)將掩蓋在壓抑這個表面現象之下的各種不同的防禦機制,還原到了他們最初的重要性上。他同時也重新涉及到了潛意識的願望-恐懼/擔心連續普,這一連續普是他早在26年前就在釋夢的第7章概述過的。童年期的危險是那些潛在的喪失,這些潛在的喪失可能發生在人生的不同時期。這些童年期的危險與階段性的困難緊密聯繫在一起,並成為後來的心理組織。當然,弗洛伊德強調了俄狄浦斯衝突是童年期危險的主要心理組織,但這並沒有否定掉更早期提到的其他的心理組織。我們可以假設弗洛伊德有關焦慮的新理論放棄了焦慮是力比多創傷性的泛濫的說法,改為焦慮是即將來臨的危險的信號。焦慮現在被看作是對早年發展過程中各種創傷的反應和警告。在弗氏早期的著作中,我們發現弗洛伊德正是從抑制,癥狀和焦慮這些概念中「開始識別出前結構理論中存在的錯誤:即壓抑導致焦慮的構想。然後他從能量模型轉變到意義模型,意義模型的核心思想是童年期的願望與童年期有關喪失的危險相關。」(Richards Lynch,1998, p. 4)
當時的分析師們對此有很多的擔憂,其中之一就是他們認為這個新的結構理論不過是一個平常無奇的理論,雖然也提供了一些見解但仍然與臨床上遇見的病人相距甚遠。這一理論上的變化經歷了重重困難,直至今天,我們才能引申出一些稍有不同的結論。在有關後設心理學的論文中,那些臨床案例資料,那些有關治療技術的論文,弗洛伊德集中研究並理解了那些有關人生的戲劇中所呈現的心理內容和衝突的本質。他在這個時期的治療技術從自由聯想擴展到移情分析,他積極的處理了在治療性質的關係中所呈現出來的影響了病人客體關係性心理發展的固著。雖然通過這些方法,弗洛伊德在臨床上取得了一些進展,但他仍然努力在治療上找到最佳的方法幫助病人參與到治療過程中來。這一點至關重要,因為這會直接牽涉到我們在治療的初始階段如何確定我們的首要任務。在接下來的一段時期內,弗洛伊德關注的點轉向了個體如何利用他們的能力去了解他們自認為「不知道」的心理內容。弗洛伊德在尋找一個問題的答案:個體究竟運用的什麼策略來迴避觸及到他們生活中那些如此令人痛苦的經歷的?這是弗洛伊德最後的謎題,他為了解開這個謎題,不僅改變了他的心理模型,還改變了他的治療技術模型(例如,他在移情分析基礎上又加入了防禦分析)。因此我們大概可以說,早期引導弗洛伊德的臨床目標(「將潛意識意識化」)後來升級了(「哪裡有本我,哪裡就有自我」)。從未知的地方開始,個體逐漸意識到他/她對他人的需求,同時也意識到他人在他/她的生活中的本性。也許有人會說,就如同格雷,戈德伯格,布希等人認為可以通過細緻的分析病人易變的防禦促進病人對分析師心理世界的洞察。所以說其實弗洛伊德的很多理論只不過是一個大概的構想草圖。客體關係時代以及更具有說服力的防禦分析理論價值還沒有得到完善和整合。而這也將對理論的進一步探索導向了兩個不同的精神分析分支:客體關係理論和自我心理學;二者均試圖以自己的方式整合重要的維度。這裡涵蓋了第一部分的內容。
自我心理學時期發展出的治療選擇
(自我心理學家們是如何處理這些由防禦所導致的臨床阻礙的?)
從安娜·弗洛伊德和海因茨·哈特曼的著作說起(結合克里斯和羅溫斯坦的觀點),我們可以看到在那個時代的領軍人物們,努力澄清精神分析的任務。他們以及其他的一些人無疑是弗洛伊德結構模型的主要詮釋者和開拓者,自1940年代開始,他們開創性的著作的發表:自我及其防禦機制(A. Freud, 1936),自我心理學及適應問題(Hartmann, 1939)使得弗洛伊德的結構理論在美國日益流行。沃勒斯坦將這兩本著作比作「自我心理學建構的兩根支柱」(1894,71)。這兩本專著標誌著對心理過程和意識層面體驗及行為功能的更深刻關注,(例如,由自我所調節的本我與超我或者「它」與「在我之上」直接由「我」指代)。
在安娜·弗洛伊德致力於關注防禦的本質時,哈特曼則轉而研究自我的適應功能。他們二人都尋找到了本能驅力的新的平衡點,及現在提到的力比多和攻擊性。哈特曼的觀點提供一個更為協調的生物-心理-社會依據,他認為自我的某些方面有著相對自主的發展,不太受到衝突的影響。安娜·弗洛伊德一開始聚焦於能夠提供一種臨床依據,在此基礎上逐漸由淺入深進行研究。他們的合作非常謹慎努力的想要通過發展的視角以及從正常到病理功能的角度刻畫心理運作的基礎。這其實是實現了弗洛伊德最初的想像,即打造一個精神分析心理學總論。
我們可以結合安娜·弗洛伊德的身份和她的周遊經歷作為背景來理解她的人生和著作。她的貢獻為心理模型,心理發展,心理病理以及治療技術開闢了新的領域。在心理模型方面,她致力於研究自我如何調節本我,超我及環境的要求。她接受了她的父親弗洛伊德對於防禦的定義「自我在面對衝突時所動用的所有方法,而這些方法直接導致了神經症的產生」( S. Freud, 1926, 163)。她在此基礎上拓展了防禦這一概念,她認為防禦解釋了心理保護自己免受各種不愉快的感受包括衝突和痛苦的情緒的多種途徑。簡而言之,防禦機制被用於最小化或消除威脅帶來的焦慮。她是這樣描述的:
一些本能願望想要進入意識.....但遭到了超我的抗議。而自我則遵從更高級的心理結構,順從的與本能衝動抗爭,這樣的抗爭的結果…成人的自我恐懼本能因為自我恐懼超我。自我的防禦被超我的焦慮所驅動(1936,54-55)。
自我及防禦機制:安娜·弗洛伊德的著作
在定義精神分析時,安娜·弗洛伊德寫到:「『深度心理學』這個術語當然無法囊括精神分析研究的全部。當前我們或許應該把精神分析的任務界定為:獲得對這三個心理組成部分的最可能全面的了解,這三個心理組成部分是我們所認為的構成心理人格的成分,我們也通過這三個心理組成部分學習它們彼此之間的關係以及它們與外部世界的關係。這意味著:關於自我,我們要探索它的內容,它的邊界,它的功能,以及它對外部世界的影響,以及自我所受到的來自於本我和超我的影響,關於本我,要考慮本能,例如,本我的內容,以及它們的一些變形」(1936:pp.4-5)。她的定義必要的考慮到了自我功能,特別是潛意識自我及其防禦行為等方面。
安娜·弗洛伊德的第一個重要貢獻就是糾正了我們對於防禦的重要性以及防禦在精神分析治療中的作用的理解。在她的年代,她將精神分析有關防禦的知識系統化,並且從更寬泛的標準化及病理化發展角度解釋了精神分析工作。弗洛伊德在對快樂原則的討論中概述了這一點。潛意識的衝突是自我與想要進入意識層面的痛苦的想法和情緒之間的鬥爭。對於弗洛伊德父女兩人而言,這一衝突的定義是人類本性的基礎:我們永無止境的竭盡全力迴避或擺脫那些會讓我們感到痛苦的事物。安娜·弗洛伊德強調防禦我們用以實現這一撤退的心理途徑或方法,因此防禦是我們心理世界中不可或缺之物。
在安娜研究防禦的過程中她遇到了一系列的問題:我們的內心世界究竟在保護自己免受什麼的傷害?我們的內心世界是如何發展起來的?他們是從原始狀態逐漸成熟起來的嗎還是成熟狀態會替代原始狀態?在防禦與病理或健康狀態之間有什麼關聯嗎?在治療中防禦發生了什麼變化?我們如何識別防禦,我們一旦識別了防禦我們能做些什麼?我們別指望能回答以上所有問題,我們試試看能否解答其中幾個。當安娜·弗洛伊德找到了以上問題的答案時,她理解了內心世界保護自己免受所有內在和外在世界的各種痛苦的或不愉快的感覺的影響,從而擴展了她的父親對防禦的理解。她同時還識別出了一些新的防禦形式。其中可能最有名的就是「與攻擊者認同」。在這個防禦中,個體完全無意識的認同了來自於他人的憤怒或敵意,因此吸收同化了這一體驗減輕了焦慮。與攻擊者認同變得很重要因為多種原因。它讓我們理解了許多童年期的遊戲,比如,假扮。它讓我們對於孩子被外界激發起來的攻擊性有了一些了解。我們明白了只要我們感知到了威脅,防禦機制就會被觸動。而威脅的來源卻對防禦影響不大。最終與攻擊者認同這一防禦機制代表了那些出現在我們生命相當早期的防禦。不像許多發生在青春期的防禦,都是在生命的較晚階段才出現的。
安娜·弗洛伊德提出的一個主要問題是:我們防禦的是什麼?她識別除了三大類引出防禦的威脅:超我焦慮,本能焦慮,客觀焦慮(正當的恐懼)。不管焦慮的來源是何處,內心世界都會排斥不想要的或痛苦的情感或情緒,以求保持健康快樂的感覺。
當安娜·弗洛伊德能夠看到防禦普遍的線索時,不論防禦是被現實的或內心的威脅所激發,從這些威脅的來源出發,她都能發現進行不同臨床干預的機會。建立在正當恐懼基礎上的癥狀可能不太容易通過解釋防禦得以解決。但是,這些情況下的干預往往要注意從源頭上解決威脅本身。比方說通過支持主要關係來改變有害的威脅,或將孩子帶離傷害源。當外在的創傷是虐待或兒童虐待時,改變環境應該就足夠了。有時,臨床治療師需要增加病人的防禦以抵消長久以來防禦所造成的傷害。這有可能使病人逐漸意識到威脅的來源再不可能存在或甚至根本就沒有存在過,比如這個威脅根本就是幻想出來的。安娜·弗洛伊德提醒我們,對於年幼的孩子來說,只有當衝突被內化,且傷害到了孩子的內在世界時,才需要進行精神分析治療。
自我的臨床含義及防禦機制
安娜·弗洛伊德提出了這樣一個觀點:分析師的任務就是將潛意識意識化,不論這些潛意識的內容屬於哪一個心理組織(1936:30)。這並非一個簡單的臨床任務,但在著作的卷首她就將它簡要的刻畫了出來:
所以,分析師首先要做的是,識別防禦機制。當他做到了這一點,那麼他就完成了一部分自我分析。他接下來要做的就是抵消防禦所產生的影響,比如,找出並保存被壓抑漏掉的領域,糾正置換,將被隔離掉的東西放回它本來的位置。當他重新建立了一些連接之後,他要再次將注意力從對自我的分析轉移到對本我的分析上去(1936:14-15)。
這裡臨床工作者要敏銳的察覺到病人對治療的感受什麼。如果僅僅是關注挖掘病人壓抑的願望,潛意識的幻想,或病人的阻抗,潛意識的防禦行為,都只是片面的,對治療並無益處。對安娜·弗洛伊德來說精神分析方法,包括關注夢、自由聯想以及移情,它的核心之美在於所有的方法都同樣是觸及潛意識活動的入口。
她說的很簡要:
事實上,當病人用一種對他來說僅有的可行的方式,即被扭曲的防禦方式表達他的衝動或情感時,他已經相當的坦誠了....更為正確的做法是,改變分析中的焦點,首先從本能轉移到某種防禦機制上來,比如,從本我轉移到自我。如果這樣做我們成功了...那麼精神分析工作的效果會是翻倍的...我們就不僅僅是填補了病人本能世界的空白…我們同時還獲得了完善和填補他自我發展歷史中的空白信息....他的本能就是在這個轉變的歷史中得以實現。(1936:20-21)
要讓病人意識到這樣的防禦機制,會冒著激起痛苦感受的風險;但從治療的角度來講,這為病人提供了一個機會去重新評估內在和外在現實,並找到更好的應對方法。這種在潛意識內容之前在臨床上再次強調阻抗的方法,由淺入深,使得安娜·弗洛伊德在與病人的本我、自我和超我保持同等距離,不偏不倚的同時還始終與病人建立著良好的治療聯盟。作為治療聯盟,科爾斯提醒我們,她總是:「只說必須要說的,[和]…也不會把病人將要看到的痛苦事實裹上糖衣(Coles, 1992:98, qtd in Midgley, 2013:105)」
安娜·弗洛伊德並沒打算讓防禦分析成為一種新的分析技術。相反的,她見證了並且相信無論強調任何一種分析技術優於另一種,是精神分析的關鍵因素,都是危險的。安娜·弗洛伊德經常強調靈活運用分析技術的重要性,任何技術上必需的調整都要有充分的理由,要深思熟慮之後再做調整。
安娜·弗洛伊德尤其強調了由淺入深工作的重要性,要從最接近病人自己的意識部分開始,逐漸的深入。此外,這樣的探索應該是治療雙方都有想理解更多的願望,共同分享的冒險旅程。
當今的分析師很少會忽略解釋心理保護自己不受到痛苦和恐懼傷害的不同方式。這是安娜弗洛伊德在她早期的工作中做出的重要貢獻,她強化了「防禦分析」是精神分析技術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的重要性。
她(Anna Freud, 1985)最後的貢獻是區分了易變的和僵化(或性格遺傳學的)的防禦。不同的防禦需要不同的臨床技術,取決於這些防禦自我協調狀態強度的不同。比如,我們可以看到保羅格雷的「密切關注過程」方法對那些不穩定易變的防禦十分有效,但在處理性格防禦時需要做些調整。對防禦的解釋永遠是精神分析工作中不可低估的部分。它是為數不多的直接展開移情並澄清伴隨著潛意識幻想的核心問題的途徑之一。
蘭格兒(2004)總結到,安娜·弗洛伊德在她與孩子的工作中的一些發現非常不幸的被剝離出來,限定在英國兒童精神分析領域,而不是將其擴展到成人精神分析領域,服務於世界上更多的人。安娜·弗洛伊德相當推崇關係取向和人本主義態度,而當今主體間性和共情這兩個主題方興未艾,可見安氏的主見跟當今之潮流是多麼契合,但是這一契合常常被人們所忽視。這些要素如果運用到治療中,可以使成人精神分析變得「更為柔和」。同樣沒有被很好的運用的是她關於治療師應與病人內在心理結構保持同等距離,與內在和外在世界保持同等距離,不偏不倚的觀點。蘭格兒認為,如果以這一條作為所有治療的標準,那麼就需要治療師在與病人的自我建立同盟的同時注意轉換治療立場,並且要解釋治療中出現的必要的變數。這樣的靈活性在對兒童和嚴重人格障礙的治療中已被證實非常必要。但相當諷刺的是,從英國流傳出的卻是克萊因的思想:「過度聚焦於移情誇大了早年經歷的重要性,低估了現實的重要性,防禦之下的解釋,對比喻的具體化」(2004:p.179)。這些克萊因的觀點流入歐洲及世界其他地方,最終導致:「很大一部分的精神分析…都與現實世界脫軌」(2004:p.180)。在克萊因去世之後,一些弗洛伊德派的學者(比如,桑德拉,沃勒斯坦)開始將克萊因的觀點整合進他們的自我心理學架構裡面。最近理查德和理查德(1995)發現了兩種不同方法之間更多的相似性。
哈特曼羅溫斯坦和克里斯對防禦的貢獻
在弗洛伊德(1926)對焦慮理論的修改基礎上,跟安娜·弗洛伊德差不多的,哈特曼強調了弗洛伊德所關注的內在或外在危險情境的交互作用。這一改變讓他重新聚焦於自我的防禦性和適應性的兩個方面。自我的功能是自主性的,可以是初級的也可以是次級的,被調整後的本能力量所推動(比如被中和後的能量),有點類似於升華的過程,但帶來的是更為徹底的能量轉換。中和也是一個更好的內涵性的過程(比如,包括力比多和攻擊性),發生在與重要他人的互動和孩子由此產生的認同的過程中。這一逐漸發生的過程讓個體能形成更好的自我控制及現實檢驗。自我,如同本我一樣,都有生物結構的基礎。它從未分化的矩陣中形成,自我從該矩陣中得到一些天生的能量。對於哈特曼來說,自我承載著進化適應功能和(弗洛伊德有關自己的存活的觀點)以及持續發展分化出其他功能的使命(比如,系統內的),自我還需要不斷的通過與社會和環境的互動將自己與本我和超我區分開來(比如,系統內的)。在這一過程中,認同(以及客體關係)在自我對驅力的使用和中和過程中顯得尤為重要。這是哈特曼非常偉大的觀點:個體並不是簡單的尋找客體,而是希望通過對客體的使用更好的生存和適應。
哈特曼非常推崇客體關係。哈特曼對理論的重構提出了一些基本的議題和概念,包括:現實的到來,現實原則,初級過程的問題,自我自主性的固有成分,以及自我的次級進化,在新的領域中超我功能的出現,「自己」的作用及其對雅各布森、馬勒等理論家的影響,還有衝突的本質。
有關「衝突的本質」,哈特曼並非像弗洛伊德,克萊因或甚至是他後來的學生阿洛和布倫納那樣認為它無處不在。據博格曼所說,哈特曼是理論學界最樂觀的一個;保持功能運行以及心理狀態就能夠達到沒有衝突的境界。哈特曼,克里斯和勒溫斯坦對精神分析技術的貢獻相當多,幾乎和他們對心理模型、心理發展及心理病理方面的貢獻一樣高效多產。從技術上講,他們著重於克里斯和勒溫斯坦所提出的自我再現,以及同時期的防禦分析。
自我心理學,解釋和臨床進程
自體心理學的重點從壓抑的修復轉移到對病人自我的修正,包括改變自動防禦功能。解釋,儘管不是干預的唯一模式,卻是實現內省的主要干預手段(Kris 1956a),導致人格和行為持續改變。勒溫斯坦 (1951, 1957, 1958)認為解釋是能持續拓展病人對過去如何不斷影響當前經驗的因素。勒溫斯坦(1958) 討論解釋作為一個進程,反應了被分析者和分析師個人及治療互動中的人格的獨特性。克里斯 (1951)也提出,分析師作為「參與者-觀察者」的角色,一個處在分析位置的動力性存在。勒溫斯坦提供了框架,指引分析者去發現病人的交流中隱藏的無意識的含義。分析師從病人的言語和非言語交流中收集證據。這個仔細的過程強調談話的作用(Hartmann 1951, Loewenstein 1956, 1961),談話增加了治療進程的人格化感知。勒溫斯坦 (1951)寫道:「解釋關係人的個人體驗。其目的在於拓展個體有關自身的意識化認識,因此,也關係個體的心理現實。」 (p. 5)。自我心理學的這一方面經常被認為其非人格化、機械的評論家所忽視。
克里斯 (1956b)詳細闡述了個體的獨特歷史如何用重要的早期幻想填充自我意象。個人神話作為「珍貴財產」被保留,壓抑的幻想在生活的多個方面再現。個人神話具有多種功能,是防禦,也是一種生活模式。對它的解釋能促使被分析者的重新整合。當代自我心理學的一個主要成就是詳述了無意識幻想和個體行為的地位。「兒童時期不可接受的幻想是持續存在的無意識幻想的一部分,無意識的幻想尋求通過妥協的形式而得到當前解決。隨著我們的發展,這些幻想變得成熟,塑造我們不同的興趣和性格,決定我們的行為,影響我們的神經系統。即使表現的形式已經發生改變,無意識願望和恐懼的核心情節和故事依然存在。」(Bachant et al. 1995a, p. 75)
安娜·弗洛伊德和哈特曼等人,加上費尼切爾選擇了不同的研究方向。安娜·弗洛伊德的方向是從意識表面看待衝突。她意識到,通過意識化的臨床資料,能系統地揭示更深層次的內容。她也發現分析折衷形式對了解自我的防禦操作並無幫助。對她而言,這個方向包括了一種分析方式,需要大量不同時刻的對話材料。保羅·格雷發展了這種分析方式,他的工作被理解為「密切關注進程」。
從弗洛伊德的本我-自我-超我模式開始,現代衝突理論逐漸鬆散,最終更關注於對精神衝突現象的臨床,伴隨衝突的經驗和動力領域的拓展。從強調作為組成衝突的本我,自我和超我轉變為強調和觀察數據密切相關的動力學群集。現代衝突理論家的臨床關注並不相同。兩個主要的變異都從自我心理學發展而來,關注對衝突的解釋和無意識幻想的妥協形式(Arlow, Blum, Brenner, Abend, Boesky, Rangell, Rothstein) ,以及病人對防禦運行的察覺的抵抗(Busch 1995, Gray 1994)。後一個觀點對解釋無意識材料極為謹慎,強調促進病人自我發現和形成自我分析能力的分析性夥伴關係。Busch認為治療的成功與在分析中病人取消旁路的自我功能與分析師建立其意識化的,增長的自願的夥伴關係有關。(Ellman, 2010, p.555).
保羅格雷對安娜弗洛伊德的發現的技術性應用
治療,按照格雷(1990)的說法,「顯著的目標在於減輕病人焦慮的可能性,而不只是減輕焦慮。減輕焦慮的可能性,通過分析無意識的嬰兒期恐懼,減少病人對癥狀性壓抑的需求。」(1990, p. 1085)格雷運用獨特干預的周期性的三相進程來引發這種治療反應。(Gray, 1993)
格雷關於分析師動力性解釋的主要觀點
無意識材料,假定分析師並沒有確定的權威。這種權威指的分析師比病人更了解無意識領域,這種了解對治療有益。由於治療師「更懂」,這助長了移情中的順從。為了彌補這種治療中的不對等,格雷質疑所謂「深度解釋」,他和安娜弗洛伊德一樣,建議停留在表面,或在病人自由聯想出現不可避免的斷裂,提示出現防禦的時刻才更加深入。對於斷裂,分析師能系統地干預和觀察,識別和分析防禦的性質。
在第一階段,分析師傾聽病人的敘述,尋找本能驅力派生物進入意識領域的信號。阻抗通常伴隨者內容或上下文的改變,斷裂,反應了由暴露衝突的願望會引發不快而引發的無意識的防禦。分析師可以通過干預讓病人觀察發生了什麼(例如,我發現你不說話了)或者面質(你是不是覺得有什麼東西讓你感覺不安全---?)。他相信第一階段能幫助病人熟悉他們的阻抗,意識到逃離焦慮是自然的動機反應。
第二階段,運用病人衝突願望的表達,格雷開始解釋驅力衍生物和防禦。他認為,這個階段的成功與否取決於分析師對患者能力的敏感性,患者是否有能力接受干預,覺察和理解分析師為何指出他這些特定的觀察。這些交流必須以一種清晰和「可承受」的方式進行。挑戰在於,當病人以可耐受的程度與驅力派生物再次連接,識別出衝突激發防禦反應時,他/她的自我不會被淹沒。格雷幫助病人學會在不主動或被動地扭曲意願以迎合挑剔、觀察敏銳的超我的情況下,如何容忍令人反感的願望的出現。一旦病人確實能識別出防禦被引發,那麼對阻抗的含義的分析、最後一個治療階段,就能順利進展。
第三個階段,病人能夠觀察和理解自由聯想中出現的防禦反應。現在,他們能觀察衝突的來源,防禦性的超我活動。病人在自發的移情中,將分析師體驗為苛刻的或起反作用的,分析師邀請病人通過這樣的驗在移情中發現這些防禦。「最終,分析師能……闡明父母權威的前超我知覺……在分析情境中復活……包括,以及包含,由於投射,兒童需要控制的本能願望和衝動。」(1993, p. 334)
從格雷的觀點,減輕病人的焦慮的可能性需要分析師和病人的協作,分析師從一個傳統的、甚至懸浮的精神分析傾聽和干預策略轉換為當病人的有問題的交流嘗試在精神分析設置中出現時予以密切關注和探究。
走向現代衝突理論
自弗洛伊德以來,理解作為衝突結果的妥協就成為了精神分析師的一項任務。這個理解拓寬了「妥協形式」的概念,從最初被限定在癥狀的形式之中,到現在的普遍使用,在這個過程中,布倫納功不可沒。(1982)
但是,防禦的性質現在出現了一些問題。這些問題由布倫納(1976, 1982)提出,後來埃爾曼(2010)做了補充,包括:防禦的作用是單一的還是多重的?它們是否會引發自我的其他非防禦或適應性的功能?防禦是否始終處在無意識狀態?運用保羅·格雷的技術,例如,被分析者通常能察覺他們自己從進程中的分離。他們已經能察覺到防禦功能的存在。在限制性防禦到禁止性防禦之間否是有一個連續體?為了回答這些和其他的問題,我們有必要轉向布倫納 (1976, 1982).
現代衝突理論11
自我心理學也迎來了豐收,理論上它被等同於現代衝突理論,儘管現代衝突理論可能是更恰當、也更為人所接受的說法。這個觀點主要由一群美國分析師發展而來,他們從二十世紀四十年代晚期到五十年代早期接受分析和督導,他們中的大多數都是中歐移民。雅各布、阿洛、大衛貝雷斯、查理斯布倫納、馬丁王紅和里奧·蘭傑爾都是這個團體的早期成員,除了蘭傑爾外,所有人也都加入了紐約精神分析協會。在完成培訓後,阿洛、貝雷斯、 布倫納和王紅碰面,隨後追隨各自的老師和督導師(哈特曼, 克里斯, 勒溫, 勒溫斯坦等),批判性地檢驗他們學到的精神分析知識。檢驗聚焦於焦慮、壓抑、防禦和癥狀形式,現代結構的觀點開始出現。
自我心理學和現代衝突理論的主要聯繫是什麼?後者是前者的產物,因為它「極為重視自我的角色,功能和特性」 (Arlow 1963, p. 576)。然而,博伊斯基 (1988)觀察到兩者並不完全相同,現代衝突理論關注本我、自我和超我的最本質的相互關係。實際上,蘭傑爾 (1988)認為,「本我/自我/超我/外在現實心理學」是對包含弗洛伊德的心理結構假設的核心假設的理論的更準確的說法—即精神分析主要是有關衝突的心理學。現代衝突理論涉及精神生活和所有的精神現象,將其視為衝突中精神內在驅動力的表達和最終的妥協。在它的推動下,弗洛伊德的假設得到改善和修正,以期能深刻全面地理解衝突、精神生活的妥協形式,發展更強有力的精神分析治療途徑。
最初,結構模式因為被認為比弗洛伊德的地形學模式更有用,更貼近臨床而被推崇。而且甚至在結構模式中,動力學和遺傳學的觀點也優越經濟學和能量學觀點。阿洛和 布倫納的《精神分析概念和結構理論》(1964)是對這一觀念的重要闡述。博伊斯坦(1988)強調了這個結論,他觀察到弗洛伊德精神能量的概念已不再被支持支持當代衝突力量的人接受。
伴隨對結構概念的選擇性使用而來的是衝突理論和弗洛伊德三個精神代理模式的關係逐漸鬆散。貝雷斯在《精神分析的結構和功能》中指出了這種趨勢(1965),就像哈特曼 (1964)則在《精神分析的概念形成》中所做的一樣。貝雷斯討論說,弗洛伊德始終把精神結構視為「功能性群體」,始終強調組織和過程的問題。他分享了阿洛和布倫納的觀點,認為理論概念是取值臨床現象的途徑,他質疑分析師對弗洛伊德理論化的功能導向的追隨,把自我、本我和超我的結構實體看作是比喻性的而不是有形的。
貝雷斯的警告建議已經產生了一系列的治療反應。其中的一個反應和阿洛和布倫納的工作相關,並將當代衝突理論和弗洛伊德的結構理論中的超心理學議題剝離開來。阿洛、布倫納、 貝雷斯和博伊斯坦都質疑過弗洛伊德經濟學概念的運用,比如投注,投注撤回等,和臨床的觀察大相徑庭。現代結構理論強調無意識幻想是自我的功能,植根於阿洛 (1969a)和貝雷斯 (1962)頗有影響力的工作,與衝突理論組建脫離結構理論的趨勢保持一致。
布倫納則重新評估了情感、超我、妥協形成(病理的和正常的)、防禦和技術的概念。儘管所有的這些改變都是精神分析領域識別修正所必須的,他關於防禦的見解仍然對他的技術理論造成了直接的衝擊。
現代衝突理論對防禦的貢獻
在他的文章《防禦和防禦機制》中,布倫納 (1981)首先聲稱防禦「機制」根本不存在。他認為,防禦是將不愉快減到最低或消除的心理功能,由驅力衍生物引發。防禦只能作為其功能的結果——不愉快的減輕——而被觀察。簡而言之,沒有任何心理功能在一個特定功能範圍內單獨發揮作用。自我功能在防禦、驅力滿足和超我功能方面都平等地行使職責。
「當不愉快被激發,或受到被激發的威脅,我們便會竭盡所能地避免或減輕。當我們渴望承認、渴望快樂,我們會想方設法得到它……我們行使功能做了什麼決定了這樣的功能是否適合被稱為防禦。」 (pp. 564-565)
此外,所有的防禦都是對話語的口語感的否認。防禦能通過幾個途徑起作用:它能對抗驅力衍生物,能對抗超我衍生物,也能對抗或抵擋焦慮和/或壓抑的情感。它通過對情感的不愉快情緒、對觀念的內容,或同時對兩者進行否認或說「不」來發揮作用。
布倫納提出三個附加觀點,完成了他的防禦理論。首先,沒有人的防禦儲備是有限的或重複的。第二,只有特別的(病理的)妥協形式的防禦是特徵性的、刻板的。 最後,防禦在分析中不會消失,也不會逐漸變得正常或成熟。
現代衝突理論對精神分析技術的貢獻
病人被要求自由聯想。說出進入他意識的想法。像一個不做評判的觀察者那樣觀察自己的精神活動。在這個進程中治療師有兩個功能。他/她觀察病人的心理活動,參與病人的所講所做。分析師會特別關注他/她的干預在病人的聯想中產生的影響。分析師的基本考慮和任務是觀察和理解病人的意識是如何活動的。
分析師的技術性目標是體統理解和洞察。這是一個對人的意識所做工作的相互的探究。一旦確定下來,分析師就能提供被分析者無法做到的聯繫。分析師推斷不為被分析者所知的含義和動機,並通過解釋傳遞給被病人。
要獲得另一個人本人完全沒有察覺的想法,這是怎麼實現的?阿洛(1979)在《解釋的起源》中概述了在分析師意識中發生的一系列的重要進程。首先是共情的體驗。第二個進程是直覺。使用這兩個功能,分析師把病人的創造變為有意義的假設。他用解釋的形式將次呈現給病人,提供時間和空間讓病人內省。像所有假設一樣,解釋必須符合觀察數據,必須連貫清晰。它不是簡單的可觀察數據中關係的總結。它帶來的是一個重要的動力性的衝擊,為發現新的材料提供可能。
「組織」了分析師的精神分析任務的「精神功能理論」的任務是「理解病人精神衝突的性質和起源」 (Brenner 1976, p. 33)。技術過程的問題只有借分析師對病人精神衝突的察覺才能解決。一旦建立察覺,布倫納就開始幫助病人建立起對這些衝突的洞察力。他不使用單一的技術元素去指導這個過程。他更傾向於確保在臨床數據的基礎上,沒有一個單獨的技術元素會被過度使用。他多次提醒他的精神分析同行們,對在技術和臨床領域對當下流行的高估技術的某些特別之處或對技術的合理化保持警惕。
當代衝突理論逐漸脫離的本我-自我-超我模式,最終導致對臨床精神衝突現象的更加關注,也因此拓寬了衝突的動力領域的經驗。 從強調作為衝突的元素的本我、自我和超我轉變為強調與觀察數據聯繫緊密的動力群集。
在描繪現代衝突理論家時,涉及到他們的關注的臨床重點不同。兩個主要的變體都源於自我心理學,強調對衝突和無意識幻想的妥協形式的解釋(阿洛, 布魯姆, 布倫納, 安本達, 博伊斯基, 蘭傑爾, 羅斯坦) ,和病人對察覺防禦活動的阻抗(Busch 1995, Gray 1994)。後一觀點對解釋無意識內容十分謹慎,強調促進病人的自我發現,自我分析能力的出現而不是分析夥伴關係。布希認為,治療成功與否與分析中病人的無旁路自我功能參與建立和分析師的意識化的、增長的、自願的夥伴關係的程度有關。
現代衝突理論的支持者中一個重要的爭論涉及到病人-分析師關係的技術性作用。爭議中,積極利用這種關係的反面是更注重解釋的使用。這種依戀/解釋的辯證法從1930年代就成為自我心理學論述的一個主要主題。它是1936年馬里昂巴德(Marienbad)研討會上爭論的話題之一,當時斯特巴認為依戀是理解的第一步,而斯特雷奇認為它是結構改變的工具。爭論持續到1962年的愛丁堡(Edinburgh)研討會,吉特爾森質疑斯特雷奇的看法,稱依戀是「對它本身的重構體驗,對整個精神工具而不僅僅是對自我或超我起作用」 (Friedman 1988, p. 51)。
1960年代和1970年代階段的討論涉及治療聯盟的概念。這個概念的支持者,伊麗莎白西塞羅和拉夫格里森,認為它糾正了對代表著起決定性作用的自我心理學方法的真正的關係的關注不足。他們遭到了布倫納 (1979)的反對。布倫納認為這是個多餘甚至反移情的概念。至於馬丁斯坦,他在《移情的非客體部分》(1981)中清楚地提出,病人和分析師共同處理阻抗能促成積極的移情。公正地說,自我心理學傳統,從斯特巴到費尼切爾和 克里斯,再到阿洛和布倫納,一直對將分析性關係作為治療工具保持謹慎。然而,接受自我心理學傳統的當代分析師(如詹姆斯麥克勞林, 歐文瑞力, 西奧多雅各伯, 和朱迪斯褚思德)在使用分析師的主觀體驗作為指導來理解病人的重要性上,也改變了我們看法。這些分析師提出了一系列有關分析師在治療進程中的獨特性的性質和範圍的位置,但他們也看重並承認在分析治療的過程中,治療師不可避免的再現,其中呈現的主觀性的價值。
現代衝突理論構建於自我心理學基礎之上,屬於精神分析理論的範疇,歷經發展,自從它將弗洛伊德的衝突心理學視為一個概念的、勝任臨床的觀點以來,已經發展出革命性的觀點。為了確保這一點,它不斷地被修正 (就像在阿洛,布倫納 和蘭傑爾 的文章中那樣)和擴展(瑞力克, 雅各布, 麥克勞林和褚思德的文章)。值得注意的是,布倫納 (1993, 1994)已經將弗洛伊德的本我-自我-超我模式完全地從信奉的衝突和妥協形式中去除。阿洛曾經很長時間反對在具體的精神媒介中擴展結構模式的臨床重要性。「本我,自我和超我」,他寫到,「它們只存在於教科書上,而不是病人身上」(《個人溝通》)。然而,其他傑出的現代結構學家仍然相信三元模式仍然具有指導作用,是理解衝突和妥協的有效的臨床手段。顯然,現代衝突理論還沒有划下句號,在未來的幾十年間,我們還將見證對對「衝突的心理」的更多理解和臨床進展(Brenner 1982)。
我們嘗試說明某些特殊領域的影響和爭議來探究精神分析發展的歷史,我們以一份免責聲明來結束:精神分析的各個學派分支並非毫無聯繫的獨立部分。精神分析的歷史是不斷調整和相互影響的歷史。理論的核心從弗洛伊德理論發展為目前不同的方向。通常,各個理論從表面上看到的基本區別在它們的臨床闡述時會有所減少。和所有的科學學科一樣,精神分析將繼續產生不同和衝突的方向;它也將繼續從社會和自然科學的發展中獲益。身處這些變化,對我們整體的歷史和科學影響的強調將會幫助我們避免派別之爭和不理性的爭鬥,而這在我們的領域曾經常出現。
費尼切爾指出「治療神經症的方式有很多種,但能說明它們的療效的理論應該只有一種」(1945,p.554)。
i 這時(1893),弗洛伊德認為與自我鬆散的聯結在一起的防禦活動,將一些想法從相關的思維網路中分裂開來,攔截了情緒,隔離了潛意識的想法。對於嬰兒的誘惑並非事實而是幻想的這一發現,將對自我的理解帶入了一個新階段。弗洛伊德轉向了創造幻想的機制。
ii 壓抑曾被認為是自我本能的功能,因此根據甚至是弗洛伊德所認為的這個階段的關鍵的自我功能是本能的驅動。這裡有一個本能和需要二級過程和現實原則,提供一系列監管,因此某種程度上管控本能過程的心理功能的混合。這主要通過壓抑實現, 而且幾乎不僅僅是自我本能的地形學防禦的問題,而是一個或多或少的永久的反投注的建立。這些永久的反投注的發現和它們相對應的阻抗——以及這些阻抗同樣是無意識的——導致弗洛伊德早期地形學觀點的修改,為他的結構理論的發展提供了基礎。自我,包括反投注結構,被發現也是無意識的。對自戀的概念的修改也極大地幫助了弗洛伊德構思超我的建立,它被認為是從自我中分裂出來的結構。
提問環節:
(英):我覺得有一個很重要的就是我們不可能通過成年後的工作去彌補、補償病人在早年生活中缺失的東西的。
我覺得就治療師來說的話,你去跟他是有接觸的,是有連接的。你給他你的時間,這是治療師可以做的。通常有很多的病人他會讓治療師覺得治療師是沒有給夠的,治療師如果根據這種感覺,給他越來越多的話,始終這個病人都會覺得還是很餓。你可以想像就像是一瓶水底下的洞,水都流掉了,你不斷的倒水進去水還是會流掉。
所以想像如果有一個小孩摔倒了,他在那裡使勁的哭,家長就可以說我知道你現在很疼,但是你還是可以試著站起來,我在旁邊,你雖然很痛苦,但是你可以站起來。就好像在治療當中是一樣的,治療師沒有辦法去把所有的東西都修復好,修補好。他可以一起去看到痛苦,來訪者的那種痛苦,但是沒有辦法承諾我可以把所有的事情都解決了。
還有就是比如在督導當中去談,如果這樣的治療師可能會覺得自己做的不夠的話,他可以去跟自己的同事或者督導去談論,幫助他建立好跟這個咨客之間的界限問題,什麼是可以做的,什麼是做不到的。
就像我之前在我的文章裡面提到的這段,第二點就是有些時候諮詢師會特別的想要去滿足某個病人的願望,去做很多的事情。這個也是諮詢師需要去覺察的自己的反移情,其實你是不是在把你的反移情付出行動,特別想要給他很多東西,給他特別的關注。
觀眾:剛才講很多都是節制方面的部分,我想確認一個部分,精神分析的治療師應該做到哪個程度?
(英):我覺得一個方式就是你要傾聽,聽得懂他在說什麼。還有你要可以忍受他說的這些東西,跟他站在一起,你要去思考你所聽到的這些東西,而不是自動的做出一些直接的反應。
觀眾:老師剛才說到治療開始的時候要當審訊來做,我想問一下這個當審訊來做是指什麼意思?
*編者註:此處原文為trial。
(英):這個不是審訊,這個是翻譯上,因為這個詞可能是有歧義,他的意思是一種嘗試。所以他就說弗洛伊德那個時候是每天做一小時,一個星期做六次的頻率。就會覺得我先做兩次,我不能決定這個分析是不是就是要繼續。所以他會跟來訪者建議,我們來嘗試一下開始一個分析,就是這個意思。
在德國的話他們是有醫療保險的,就是做分析是可以由保險公司付費的,他們有一個最大值就是可以先做五次嘗試看看,有一個評估看看這個人是不是需要繼續或者有這個必要去做分析。
觀眾:我想問一下老師有沒有這種犯錯誤的體驗?對你有沒有什麼幫助?
(英):作為一個人我總是在犯錯。問題就是你要去知道為什麼會犯錯,作為人我總是在犯錯,不過問題就是在看我為什麼會犯這個錯。因為每個人都是不一樣的,都是獨特的個案,有些時候你可能會做評估上面的錯誤,比如你是沒有看出這個人是有酗酒問題的,或者他特別脆弱,但是他呈現出來是很有自我意識的一個人,也許他習慣於把他的脆弱的地方隱藏起來的,你就會有一些一開始評估的錯誤。
失誤管理不是說去避免失誤,而是說假如失誤發生之後不會讓他毀滅,並且你不會讓這個失誤你毀滅你自己。就比如在這個賬單的事情上面,可能我們每個人都會有這樣的一個經驗,就是這個病人說會給你錢,但是他忘記了,他總是說下一次再給你。
比如說有時候我們也會去評估一個人的攻擊性,病人的攻擊性評估錯誤。那想像一個女性治療師,晚上最後一個咨客,比如八九點鐘的男性咨客,當他發怒就把一個凳子砸向牆上,發生這樣的事情,這個就是一種評估上面的失誤。
我有一個病人他來的時候告訴我他之前已經停止前一任的諮詢師,跟他中斷了一個之前的分析,我就去跟他討論,那你在我這裡可能也會發生這樣同樣的時刻。所以假如你在什麼時候你覺得很憤怒,有非常強烈的情緒出來的時候,希望我們可以在用多幾次時間來討論一下你的這種強烈的反應。
在我們的這個培訓當中,大家都有時候會傾向於報一些自己做的好的個案。當然我會覺得假如我們報一些我們做的失敗的個案,其實我們的同行也會從中學到很多東西。
觀眾:如何覺察錯誤?因為往往我們在犯錯的時候自己並不能覺察這個錯誤,所以有什麼方法可以去覺察錯誤,不要等到那個結果出來。
這個是我在演講的最後那一部分提到的,就是我們要去注意當病人給做出一些批評的評論的時候,這個是我們需要開始注意的一些地方。
這個話的意思不是所有病人的話你都要把它當真,都是正確的。但是有些時候其實你自己也會有一些感覺,你好像說了一句話,你會覺得這個話是不是對這個病人來說太快了。每個病人都有自己的節奏,我們不可能要求他走的更快。
觀眾:這句話當中「我們可以將病人的敘述也當作一種有關醫患雙方狀態和實際功能的潛意識陳述」怎麼理解?
(英):我引用的就是這個人的一個理論,就是Casement的那個例子,比如在督導的這個過程當其實就是講的是這部分:當這個病人在說,他說我的妻子就這樣走了,治療師就說你當時一定覺得被拒絕了。然後這個病人就說我猜應該是這樣的,然後他就繼續說病人沒有理解他自己。這個督導就覺得當病人在說他覺得妻子沒有理解他,其實是在說治療師沒有理解他,這個就是病人的潛意識是在表達他在評價督導對他的工作的功能,覺得治療師沒有理解他。
觀眾:但是這種評價,來訪者說他妻子沒有理解他,這裡面他說的是妻子沒有理解他。督導師是怎麼從來訪者的評價裡面知道是他對治療師的這種潛意識的?
觀眾:但是這種評價,來訪者說他妻子沒有理解他,這裡面他說的是妻子沒有理解他。督導師是怎麼從來訪者的評價裡面知道是他對治療師的這種潛意識的?
(英):你這樣問的話就好像這個就是一個答案了,但是這只是一個督導的一個假設。就是我們假設是不是這個是對治療師的一個表達,我們可以做這樣的一個假設。有些時候我們會覺得我們自己很清楚正在發生什麼,但是假如我們可以允許讓這個病人也開始用精神分析的方式去思考的話,那麼他們就會來告訴我們是他們覺得在發生什麼,而不是說由我們來佔據這個權威的位置來告訴他怎樣,就好像我們是全知的一樣。
比如說在這個科學裡面也是這樣子的,有時候科學覺得我就是已經找到了這個原因,這是一個唯一的原因。就好像五十年前科學家們就覺得有一些心臟衰竭的問題,就跟那個胃潰瘍是有關的,覺得那就是唯一的原因。就是說,一些軀體化的問題我們有的時候就會覺得他內心是什麼衝突就會發生出什麼樣的一個軀體化的癥狀出來,但實際上並不能有這樣的一個確定的連接。所以永遠都會有很多的其他的可能性。
(如果是帶有軀體化癥狀的諮詢,往往要數年甚至數十年)
治病只管治不管好。
所有醫鬧的都沒想明白這個道理。我因為自己的問題做諮詢快2年多了,還在繼續,算是長程的諮詢來訪者。
對於失敗這個有話要講,心理諮詢不是一個簡單的二維問題,比如,我沖了一萬的qb你騰訊沒給我到賬,我沒得到你給的虛擬貨幣(我的目的或者說想要的效果),那麼如果是這個情況可以判定騰訊應該由於服務失敗而退錢。但心理諮詢來講,失敗這個詞可就不是來訪者說失敗然後就算諮詢失敗要退錢的。
為什麼沒有諮詢效果?每個人問題也不一樣,起到效果的時間也因人而異,甚至可能和時間不成正比,記得我剛開始諮詢準確的說前6個月也是一直沒有所謂的諮詢效果,但諮詢師也是有抱怨,但更多的是依賴和繼續走下去的信心。
你的諮詢如果不中斷能繼續走下去的話,我想付費這個話題會是深入你的一個很好的開始,我覺得如果你說這次諮詢的確有失敗的話,那就是你的確花了很多錢,但沒有得到進步,反而覺得被坑了,這個真的是很可悲的,但其實只要心理諮詢師本身是靠譜的,加上你自身的努力,其實堅持下去一定會有效果的。
還有就是至於是否鑒定失敗,正如上面專業的諮詢師談到的 @FuHouzhi (有回復),應該注意的是違規操作,這個可以作為一個主要的評判,當然,對於你的確感覺到沒有成長也花了很多錢這樣一個事實也心疼你,但是,其實還是希望你能堅持下去,堅持和放棄真的很不一樣。
目前只有在各大網路,微博,知乎,微信,或者騰訊一類的社交媒體討伐,逼它找上你,退你錢。
難道只有我看到了經濟窘迫嗎?題主因為經濟不好,產生的焦慮,我感覺無解。
看到這個問題,主動來回答一下,因為事情的來龍去脈不是很清楚,只談一點,心理諮詢是助人自助的過程,如果你遇到某個諮詢師或者機構承諾多少費用多少療程就能達到怎樣,不一定是騙子吧,起碼不專業,因為心理諮詢的效果是來訪者和諮詢師共同協作產生的。
所以所謂失敗不能一句話是諮詢師沒給治好,這麼簡單,那麼怎樣避免越治越不好呢,就是一點,你的感受,以及諮詢師如何與你交流你的感受的過程,在處理你的一切負面反應中就體現出對方是否具有專業素養和能力了,如果你出現了感受不好或者想要放棄諮詢,對方是否和你分析過原因,或者你們的諮詢方法的原理是什麼,諮詢過程是否按照治療方案在進行等等。
如果的確存在諮詢師失職違背諮詢原則倫理的問題,就要看這麼幾點,一,諮詢流程是否規範,二,有沒有告知相關權利,責任與義務。三,是否簽訂諮詢協議還是口頭約定,諮詢的目標和方案是怎樣制定實施的。
最後,希望有諮詢意向的朋友對於心理諮詢過程和性質多一些了解,這樣避免落入不負責任的人的陷阱,同時也避免對心理諮詢有誤解影響到對諮詢解決問題的選擇。年初,前往專科醫院就診,醫生診斷為初級抑鬱。斷斷續續吃了大概半個月抑鬱葯,且配套看心理醫生一起治療。
第一次看心理醫生就感覺很坑,懷疑這都能把我治好了?還一次200!心理醫生說繼續看才能知道效果。我直接放棄了!
幾年前犯過重度抑鬱,經過一年多時間自我調節治癒。加之查閱說抑鬱葯有很大副作用,葯也不再繼續吃了。
也許有人說不信醫生為什麼還看。只是「生病」那段時間很無助,特別想得到幫助。只好求助專業人員看看效果,感覺抑鬱醫生和心理醫生給不了我幫助,所以放棄。當然只是我個人這麼認為。
看到你這個問題,很好奇這個心理治療如何界定效果?!
1.心理諮詢需要諮詢雙方共同努力才可能會達到效果,不能單方面歸結為諮詢師的原因。
2.只有騙子,打著諮詢師的名號騙錢的,才會承諾一定會有效果。大概就是醫院裡的莆田系那種的。
3.如果諮詢師有違反行業規範和道德準則的行為,就去維權吧。
有朋友在評論里提出簡單心理其實是第三方
so
不知道有沒有人邀請,我還是不離題地邀請了簡單心理。。。
========
所以大家的邏輯難道是這樣的么?
如何判定諮詢真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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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A:諮詢師是簡單心理平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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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定諮詢的好壞?
看起來我的問題出發點已經和題主的不一樣,獨立了。。。
我隨手發了條朋友圈:
題主的難點在於:這真的是一次失敗的心理諮詢嗎?
因不清楚題主具體情況,也不知題主所言真假,僅對於:
「在正規的諮詢設置下,堅持許久、耗資較大的心理諮詢失敗了」
這一情景做出分析。
1.如何定義這個失敗?
題主主觀上定義,還是客觀上定義?
2.假使的確判定了諮詢失敗,那麼失敗的責任在哪方?
是因為諮詢師明知不合適但故意拖延?還是題主無法接納配合諮詢?
以簡單的想法。。。這時候需要第三方介入來判定。。。然後提交證據給倫理協會,該諮詢師所屬的機構(這裡的情況是簡單心理),或者乾脆直接走法律。
但問題是這個第三方,誰來?誰能來?
在題主提問前,我居然一直忽略了這個環節, 也許有哪位大佬知道的,可以不吝賜教?
作為有心理學知識的我們,自然可以在諮詢過程中感受到諮詢是真是假。
那麼不了解心理諮詢的人呢?如果是一個買家在一無所知的情況下,去購買一個無法驗證真假的商品,那真的是可怕的了。
所以,題主你有錄音錄像保留諮詢過程嗎??
有的話,也許可以作呈堂證供噢。。。。。。
(被打)
有時候是醫生的問題,有時候是因為患者不信任醫生,才達不到治療的效果
那你還不如和我聊天呢,免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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