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最近國家提出代孕政策有何看法?
在我國:
單身女性凍結卵子是非法行為。
精子庫不向單身女性開放。
但他們現在試水代孕合法化了。
人這一輩子只有幾十年,你給國家當完廉價勞動力,再給別人傳宗接代,最後成就那些制定各種政策來歧視你的人。
究竟是誰的星辰大海?沒看法,就是想請各位領導能夠起到以身作則的模範帶頭作用,先讓您的母親老婆女兒來打響這改革第一炮。
當年WG的時候可就是有年輕人起來奪老一輩財產的情況,國家不希望再來一次的話最好不要通過這種法律!全世界都有老人通過立法剝奪年輕人財富的現象,中國可能也不會例外。
再往深處延伸,這東西就TM等於是變相的一夫多妻制!不是嗎?什麼叫代孕?妻子不能生產所以代孕,那如果放開生育的情況下放開代孕,妻子不能生孩子(隨便找醫生開個證明不就行了?)的情況下代孕有沒有限制?理論上一個有錢人可以找幾十個人代孕生幾十個孩子,那麼這不就等於是變相的一夫多妻了嗎?而且還是高科技的沒有限制的一夫多妻!以我國JY階層的倫理道德水準這種事情他們絕對幹得出來!那社會矛盾不就瞬間激化了嗎??還談什麼改善貧富差距!等著起義吧!恕我直言,這些年的政策,真是太欺負80後和90後了。
也是尤為針對女性。
1.計劃生育
導致了80後90後基本上是獨生子女,因此現在80後90後的小夫妻大多要贍養四位老人,有一部分還生了一個孩子。
2.開放二胎
很顯然,小夫妻們負擔不起生第二個孩子的負擔,於是他們不生二胎。國家發現,80後90後勸不動,他們不生啊,怎麼辦?勸60後70後生吧。
可是60後70後年紀大了,怎麼辦?
代孕啊~
最後,還是80後90後女孩幫他們生。
而且啊,很多人也意識到了,一旦代孕合法化,由此衍生的黑色產業鏈將不可估量。
賣淫不合法,還是有賣淫現象啊。
代孕不合法,現在還是有代孕存在的。
一旦代孕合法化,後果將不堪設想。
如果真的要將代孕合法化的話,必須有很多條條框框來約束。必須強制約束。
當然了,即便如此,我還是不贊成代孕合法化。我是剛看了人民日報的那個新聞來知乎看看,不料知乎上的許多回答讓我深感人性之自私。
有兩個答案讓我很是無語:其中一個答主說不希望自己的另一半受懷胎生子的痛苦,若是自己有錢必定會選擇代孕減輕另一半的痛苦;另一個女性則說認為婚姻不是為了結婚生子,是為了幸福,因此寧願選擇代孕。雖然有自己的道理。我有兩點想法,其一,人類之所以能繁衍,少不了生育這個過程,女性的痛苦由於身體構造,自青春期以來長期存在。而女性的偉大與犧牲,我們應該給予更多的關愛與呵護,而不應該將這種痛苦轉接。所謂「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難道有了一點知識,有了一點錢,就可以了?
我是男性,聽到這樣的政策可能會開放都覺得十分恐怖,為了掙錢犧牲自己的身體,這和賣淫有什麼區別!想著更多的少女將會在金錢或者強迫的手段下加入這個行當,而且這是合法的!想想都可怕,更何況是作為女性。
另外關於非商業性,有需求就有市場,非商業是不可能的,難道要專門建立一個代孕醫院,把婦女當做生育工具,這樣就非商業了吧?「適度代孕,加強監管?」吸毒沒監管?吸毒合法了?
最後,轉述一個評論「為了增加人口,臉都不要了,MMp。」
------2月9日補充--------
沒有看到人民日報的投票,也沒有看到官方具體的代孕政策。是否合法化代孕現在作為一個public policy debate(公共政策辯論),搞不清楚具體討論的內容是什麼真的很容易讓人尷尬。
但之後在一些微信公眾號中找到了當時人民日報的微博和投票的截圖,個人劃重點如下:
沒有這些資料的時候我的表達是:儘管現在還沒有官方觀點,我個人認為現在討論的代孕合法化依然是在上述的前提下進行的,而非像大眾想像的「借腹又借卵」的「借腹生子」的代孕方式(雖然民間實際操作的代孕可能的確如此…)。
看到這些資料後,確實認為民間和微博輿論對人民日報的這則「報道」存在誤讀。
1.人民日報微博的內容不是大家所理解的:人大常委將刪除現已存在的禁止代孕的相關法律條款。
首先,我國沒有禁止代孕的法律。我國現在存在的禁止代孕的規範性法律文件是部門規章,即衛生部2001年發布的《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其中第三條所涉及的「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不得實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術。」,法律與部門規章的區別在這裡不是重點,不再贅述。
在這條微博中,人民日報官媒想要表達的是:人大常委開始修改《計生法》,在修改草案中加入了「禁止以任何形式實施代孕」的條款,某些委員認為不妥,認為在草案中刪去此條款,建議被予以採納。
總結一下,即人大常委決定不在《計生法》中加入全面禁止代孕的條款。
任何代孕方式在這條微博的情境下依然是「違規」的。具體的違規處理現狀可以參考另外一條知乎答案:代理孕母是違法的嗎?在中國? - 回答作者: 非凡老董 http://zhihu.com/question/27749720/answer/38671910
《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的這條規定是有爭議的。因為禁止代孕與人格尊嚴,生育權等憲法權利息息相關,衛生部無權作出這樣的規定。所以有學者認為應當在《管理辦法》廢除此項條款,而在法律中加以具體規定,提出應該在《計生法》修改之際在法律中規定全面禁止代孕條款,徹底規範代孕。但是一部分學者認為代孕的有限開放也十分必要,應當予以考慮,不宜直接全面禁止。
因此,不在《計生法》草案中加入全面禁止代孕條款,不意味著中國「開始」開放代孕了,而是意味著立法機構仍對如何處理禁止代孕條款,開放代孕的程度存在猶豫。
但現在,任何形式的代孕在中國依然是違規的。
2. 微博輿論認為,人民日報的觀點是全面開放代孕,實則不然。即使是人民日報的投票調查中,其討論的內容依然是「原則禁止,適當放開」的代孕。
但標題的「代孕合法化」引起了巨大的誤會……
主要原因還是因為人民日報的投票簡單以「專家認為要適當開放」一筆帶過了學界討論的代孕開放的有限程度,讓公眾產生了誤解,導致對於代孕開放的公共辯論與學界討論完全分離,討論的內容存在巨大偏差,討論效率也因此變得非常低下。
是否應當「適當開放」代孕:
個人認為中國民商法律網闕梓冰(編輯)文章中的觀點基本是合理的,這個觀點是總結的楊立新教授論文中的觀點。摘取如下:
「……綜合考慮,可以採取原則禁止、適當放開的路徑。具體包括
(一)嚴格界定代孕的概念。將代孕界定為借腹不借卵而實現代孕目的的行為,而不包括借腹又借卵的借腹生子行為。
(二)適當放開代孕的範圍。可以考慮先放開父母死亡遺留了受精卵或者冷凍胚胎其近親屬要求進行代孕的,因自然災害喪失生育能力的要求代孕的,以及不孕不育夫妻要求進行代孕的。對於單身人士以及同性戀者的代孕還需要進行更深入的研究。
(三)適當放開後代孕須由法律行為發生。合法範圍內的代孕,應由委託人和受託人雙方合意而設立代孕關係。政府也應當制定有關代孕的標準化合同文本,且合同須進行公證,來保證最大限度內防止發生法律爭議。
(四)明確代孕行為的法律後果。代孕關係中孕母與其所孕育的子女不存在醫學和法律上的親屬關係。孕母孕育子女,與其在法律意義上的父母為婚生子女,發生父母子女關係。(五)代孕的批准與監管。代孕的批准,應當由省一級人民政府授權的醫療機構的醫學倫理委員會批准,並報地市一級的人民政府主管部門備案。……」
簡單概括一下,即代孕僅開放於IVF(試管嬰兒)項目產生的不孕不育夫婦的人工胚胎的孕育,代孕關係必須在雙方合意的前提下產生,代孕母親不是醫學和法律上的親屬,代孕需要官方部門的批准或登記以及備案。
代孕問題在法律上產生極大爭議基本是源於2014年的無錫「冷凍胚胎」案件,這個案件衍生出了大量的憲法,民法等問題。「胚胎」在民法中的地位,「生育權」的主體和內容等問題,在學界都產生了巨大的爭議。我第一次看這個案件的時候還是2年前,才發現楊立新教授去年又發表了一篇非常相關的論文(《適當放開代孕禁止與滿足合法代孕正當要求——對「全國首例人體冷凍胚胎權屬糾紛案」後續法律問題的探討》——楊立新),其實這篇文章對網路上對「開放代孕」的質疑都已經有了非常專業和清晰的回應,建議各位對本回答有興趣點進來的朋友耐心讀一讀這篇文章,會比閱讀本回答收穫更大,得到更加清晰權威的解答。
「冷凍胚胎」案中,一對夫婦車禍去世,留下了還未成功的試管嬰兒項目中產生的數個冷凍胚胎,雙方的父母希望繼承以留下二人血脈。一審法院認為冷凍胚胎不能繼承,應當直接摧毀,二審法院判冷凍胚胎由4位老人共同監管。而由這個案件引發的「代孕」問題,是基於如何實現四位老人延續血脈的願望而產生的。當然不止是這四位老人有這樣的願望,也有相當一部分寄希望於人工試管嬰兒的不孕不育夫婦也有同樣的需求和願望。至少在法律的討論中,討論「開放代孕」並非為了促進「二孩」政策或者增加生育率,而是為了滿足失獨老人,不孕不育夫婦延續後代的幸福需求。
在此基礎(原則禁止適當開放)上回應一下網路上的部分質疑:
1.「開放代孕」政策將女性視為工具
將女性的子宮用於租借當然是一種女性物化,但在以上的「開放代孕」的討論中,女性的同意必然是代孕關係成立的一大前提。楊立新教授論文中的論述是:「合法範圍內的代孕,應當由委託人和被委託人雙方合意,經親屬法律行為的締結而設立代孕關係。其中最為關鍵之處,是孕母的同意。將女性的身體或者子宮作為商品出租或者借用,顯然是對女性人格尊嚴的侵犯,也是對女性身體權的侵犯,這是非法代孕活動的典型特徵。但是,自願為他人捐助腎臟等身體器官的行為是高尚行為,女性為他人的需求而捐助自己的子宮進行代孕,同樣也是高尚行為,當然地阻卻違法。」,我深以為然。
考慮到中國女權情況不樂觀,女性的代孕行為如果可以換取商業利益,在女性個人意志難以表現的當下,可能會使部分女性受到家庭的壓力而被迫代孕。因此,「開放代孕」的範圍還是限制在非商業範圍內更為妥當。但想補充的是,即使開放商業性代孕,造成女性「被」家庭租用子宮代孕,傷害女性個人意志的也不是商業化代孕本身,而是中國的傳統家庭文化留下的需要女權運動逐漸改變的女性家庭地位缺失的現狀。
2."開放代孕"政策會使女性遭受被拐賣「被」代孕風險/中國沒有實施「開放代孕」政策的條件
這兩個質疑的內容基本是一樣的。如果代孕合法了,那麼必然有人會在法律下鑽空子,讓拐賣女性強迫她們代孕,中國拐賣婦女情勢嚴峻,不適宜合法化代孕。
在上面的討論中幾乎已經說明了,學界支持的仍然是非常有限度的代孕開放,也不支持借腹亦借卵。IVF(試管受精)作為現代人的一種生育方式,基本上是夫婦雙方不孕不育後的最後選擇,同時費用也相對較高,對身體的損傷極大(特別是女性),胚胎著床率低,胚胎冷凍保藏費用極高。在女方身體不適或者不能承擔胚胎著床時,選擇IVF的夫婦會希望能夠有人能為其代孕。這個需求不因為代孕政策開放與否而變化。在IVF項目的痛苦中掙扎的夫婦,非常可能會投入黑市尋找代孕媽媽,而這個已經存在的市場相信大家都不會視而不見(當然也有借腹借卵的代孕市場)。假如存在合法的志願代孕,社會對非法代孕的需求反而會降低。在存在合法選擇的情況下,擁有一定經濟實力會選擇IVF生育的夫婦,更有機會拒絕非法介紹的代孕服務。
在這個質疑之下,背後的情境是極其巨大的代孕市場,因為在市場非常龐大而混亂時,開放合法代孕將會使沒有話語權的女性被男權社會進一步物化,成為生育的工具。但在試管嬰兒代孕的前提下(即借腹不借卵),需要孕母的情況儘管急迫但依然十分有限,因為試管嬰兒仍然是一項小眾的生育方式。非在雙方真的無法生育(如輸卵管堵塞等)且非常想要孩子的情況下,任何人都不會選擇這樣一種痛苦而折磨的生育方式。夫婦與合法孕母之間不會是一種「交易」的關係(儘管法律設計可能如此),合法孕母對夫婦有著善良的同情,而夫婦會對孕母抱有感激。
結論
適當開放代孕依然有其合理性,仍有討論空間。
References:
[1]楊立新. 適當放開代孕禁止與滿足合法代孕正當要求——對「全國首例人體冷凍胚胎權屬糾紛案」後續法律問題的探討[J]. 法律適用. 2016; 07.
[2]楊青. 無錫已故夫妻冷凍胚胎權屬糾紛案[N]. 人民法院報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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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瞎說
---為什麼匿名?
---慫,還是個寶寶,害怕網路暴力
---回應才兩條也叫回應?
---有機會補,微博輿論一邊倒感覺需要更多聲音。
---答主是日人民報的水軍洗地狗!滾!
---不是
相關論文看得還不夠,觀點不成熟,只是當初看過冷凍胚胎案,對這個爭議有點印象。
最近作業多,有機會會補的。罵人的評論不會回復,說得有道理會參考,質疑有理會回應。
P.S. 謝謝各位抬愛,複製粘貼功能不願開放,其他轉載請隨意
壹/
「生不出二孩真煩惱」,當看到這篇人民日報發表的關於代孕合法化的文章時,卦神覺得人民日報的「逼格」瞬間提升到了和子宮平齊的位置。
「三觀奇正」的作者操著這份報紙特有的憂國憂民、道德焦慮感,憂心忡忡的把人口生育率低下列為當下重要的社會問題,並給出了一劑良藥——「代孕合法化」。
感受著字裡行間那如「春晚」般千瘡百孔的情真意切,還有邀來助拳的各位法律界、醫學界的權威不容置疑的學術塗抹表演,卦神突然生出一種面對莆田系醫院不孕不育廣告的警惕。
休要怪卦神不識大體,從卦神低級的人生觀來看,代孕合法化無疑是對所有女性尊嚴迎面唾了一口濃痰。
因為代孕這種行為天然的就已經將生殖率低下的主要原因推給了女性,倘若男性健康有問題,恐怕代孕即使合法,也巧婦難為無米之炊吧。
另一個讓人反感的地方,在於代孕從操作手段上看,難道不是讓別人的老婆幫你生孩子嗎?
一人不孕,八方受精,孩子出生了,父親不是我!如果代孕合法化,這些戲言還真有可能成為各大狗血肥皂劇的熱門題材。
請原諒卦神的膚淺,對此我有一種很強烈的代入感,彷彿我的女兒、姐妹、妻子都有可能成為別人一件卑微的生殖工具。
別不相信,人口拐賣販子專註此道幾十年,除了賣媳婦、賣器官,又多了代孕一條生財之路,真是喜大普奔。
章節Vol.02
貳/
當然,也許是卦神想多了,因為代孕原本就不是我等一眾窮酸能生得起的,需知代孕的成本可不菲。
根據多家媒體報道,除了高昂的代孕費,孕檢、營養、分娩、生活等費用都需要另外支付,起步價已經達到了60多萬元,而且這個價格都是建立在一切順利的情況下,如果不成功,還得重頭再來。
什麼樣條件的家庭才能支撐得起代孕這筆龐大開銷呢?我腦補了一下這個畫面。
主角應該是富有的、說話總習慣自稱代表某些人民群眾的、吃飯可以報銷的、常出席各類慈善社交場合的……總之,基本得是實現「大唐夢」的主流有生力量。
這讓人聯想到了動物世界裡的交配權,越是強壯的動物,所擁有的雌性配偶越多,孩子也就越多,不信請看某國師級導演。
當然人類文明的進步也給弱勢群體留了一條活路,傾家蕩產、舉債代孕也不是沒有可能,不生兒子就是絕後這種繁殖癌觀點在中國的市場可不小。
但是,這篇文章狡猾的給代孕合法化提出了一個條件限制,那就是不能商業化,要志願代孕。
這一下子就為代孕合法化在法律上的障礙撇清了關係,卦神都要為作者的機智點贊。
不過「志願」這個詞很微妙,在中國享受「志願」這個待遇的產業向來都沒有什麼好下場。
「志願」獻血為地下賣血市場提供了土壤,「志願」器官捐贈更孵化出了令人髮指的非法器官販賣產業,「志願」代孕會給我們帶來什麼?這是個人人都知道謎底的謎語。
更何況動輒有生命危險的十月懷胎一句志願就能帶過?不是人人都有佛陀那麼高的覺悟,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的好事,還是留給這篇文章的作者家屬獨享吧。
是的,卦神認為沒有足夠的利益交換,沒有誰會拿自己的子宮去過把博愛的癮。「志願」這個詞不過是為代孕提供了一個合法的外衣。
比為人民日報助拳的北大法學院教授權威得多的羅素大叔告訴過我們,許多窮人會因為一點蠅頭小利而隨時改變立場。
在中國,這句哲理尤其鮮活生動,遠的有為買蘋果手機幾千元就賣腎,近的有為滿足高端消費而「裸貸」,假如代孕合法化,只要「志願」的價格合理,相信都不用你去找,主動上門的「職業志願代孕者」將絡繹不絕。而「老娘代過的孕比你出過的國還多」將成為新的網路熱詞。
從某種意義上說,代孕和賣淫都是用器官牟取利益,沒有本質上的區別。
對於原本就成天拎著褲腰帶扎堆於婦女工作的老司機,更是多了一個名正言順的工作理由,可見的將來,下級幫上級代孕,員工幫老闆代孕,網紅幫乾爹代孕,良家婦女幫隔壁老王代孕,都將成為「志願代孕」的新常態。
這更有可能成為出軌小三正名的一次大規模「公雞」側改革。
章節Vol.03
叄/
再生一個孩子真的那麼重要嗎?
文章舉了一些個令人潸然淚下的例子,「在汶川大地震中,許多家庭都失去了孩子,可是因為年齡因素沒有辦法再生育了,所以倫理不應該成為代孕的包袱,應該適當放開代孕」。
但是卦神想說的是,在汶川大地震中,許多家庭不僅僅失去了孩子,還失去了父母、兄弟、姐妹,這些親情同樣彌足珍貴,如果倫理不應該成為代孕的包袱,可不可以要求適當放開克隆技術,把失去的親人都克隆回來?
更何況,目前中國連單身青年凍結卵子的生育基礎輔助醫療都沒有放開,卻突然討論放開存在種種倫理問題的代孕,這就如同一個游泳池面對兒童只開放深水區,不開放淺水區一樣的荒謬。
更諷刺的是,在2012年,人民日報還發表了一篇《代孕為何禁而不止》的文章對代孕行為破口大罵,在文章中如此說道:「將生育作為一種勞動,將生命看作一個商品,是人類的恥辱。廣州代孕八胞胎事件,不僅背離了現代社會的婚姻觀、道德觀和價值觀,而且暴露了有關部門監管的空白。對此,政府和立法部門必須高度重視,儘快完善相關法律以及監管職能,對醫療機構擅自非法提供代孕技術進行懲罰,同時明確代孕中介、代孕者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讓代孕不再野蠻生長。」
幾年前對代孕的態度是聲色俱厲、拍桌子甩椅子,現在卻緊鑼密鼓的催促大家擼起袖子「干」,我都懷疑我是不是看了一份假報紙。
對了,當年承擔了法律責任的代孕中介和代孕者以後會不會有平反的機會?好尷尬呀!
假如今後有新聞報道「全國代孕模範城市」評選之類的活動啟動,請不要大驚小怪,活動口號我都幫他們想好了,「代孕靠大家,幸福你我他」,「 不生二胎,禍及千古;代孕合法,功蓋千秋」,「樹立科學二胎髮展觀 全民共創代孕模範城」。
倘若活動的軟文由文藝腔的瓊瑤阿姨來執筆,她或許會寫下這樣一首清新雋永柔情萬種的小詩。
那時的我們,他不嫌我丑,我不嫌他窮,更重要的是他不嫌我代孕過。
完整內容請關注微信公眾號卦神來了:guashenlai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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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對,肯定的反對,堅決反對!
到底把女性當成什麼了?生育的工具嗎?我敢肯定,
一旦合法,衍生出的問題絕對是巨大的
我一定會有女性被拐賣,被囚禁,像黑熊取膽一樣,變成了為他人獲利的工具。
合法化卻不商業化,代表什麼?代表了代孕是無償的,試問哪個雷鋒轉世的女性願意無償的,冒著生命危險從鬼門關走一趟無償為一個人生孩子?假如代孕母懷的孩子性別不是買主想要的,在或者孩子是畸形,被要求墮胎出了事,誰來負責?不可否認的,現在的社會依舊有重男輕女思想,大家都想要男孩,生男孩,未來里,男女比例嚴重失衡怎麼辦?
代孕可以,但你堅決不能變成合法的!合法後,會給多少心思不軌的人提供做壞事的理由!「如果一種存在的意義只是為了延續其自身的存在,那麼它的存在毫無意義」
其實剛剛放出某政策時我並不關注,大概是因為跟我關係不大,真是可笑,我都忘記了人類究竟只是下等生物。
為什麼開放二胎?緩解老齡化?獨生子女問題?別說這些虛的,某些【不可描述】在乎的只有人口紅利和勞動力的穩定,擔心因為廉價勞動力的減少導致外企(工廠)向其他不發達國家搬遷。在經濟下行的當今,某些【不可描述】真的是盡心儘力保證發展。
天朝如今的平均(別以為中國都是上海)經濟、工業發展水平還處在「發展中」階段,可能接受良好教育的人民已不再只是少數。我們,生而為人,不再只是追求溫飽,我們有自己的靈魂。此時某些【不可描述】還希望通過如此野蠻的方式來「解決」問題,我不好評論其正當性與合理性,但我不敢苟同。
也許這就是我朝要對信息平台進行限制,【愚民政策】,確實有助於統治效率。
說了這麼多假大空的廢話,我知道沒有意義,但我真的為某項政策及其成因與可能的結果產出感到噁心。
我是堅定不移的性惡論者,人類皆伴隨無盡的慾望而生,總有些人類不懂克制。
我堅信某項政策一定會進一步向人類社會揭示性惡論的正確性。
依稀記得以前看過的一個故事,男孩與女孩一同乘坐計程車,司機說發動機壞了讓男孩下車幫忙推一把,男孩下車後計程車立刻駛離現場,一個月後女孩的屍體在某地被發現,其狀【不可描述】。
我知道這個故事和某政策並無任何關係,但伴隨某項政策,這個故事將出現在【今日說法】【新聞三十分】【都市快報】以及最後刻在華商報頭條上的【女性遇害率與自殺率明顯升高】。
而故事在此時才真正開始,某朝將成為第一個把性別衝突上升到比種族衝突還嚴重地步的政體。
再之後會發生什麼?
呵
之後的故事你一定能在所有的天朝的社交媒體上看到,如果到那時還有社交媒體的話,而且你一定不會等太久(笑
我熱愛這個國家,熱愛它的文化,但當我談起文化時我希望我們是在交流琴棋書畫、詩詞歌賦,而不是重男輕女以及直男癌盛行。
當一個國家的男權文化已經讓部分男性開始覺得噁心時,當你和你的母親聊起她年輕時的經歷你都會忍不住青筋暴起時,當女性開始以【移動子宮】自嘲時,某種文化文化的劣根性早已深之骨髓。
PS:如果你要質問我我是怎麼從二胎政策以及代孕合法罵道男權社會的話,你可能長了個假腦子,建議你去看醫生。
拒絕撕逼,個人意見,不服憋著不知道怎麼回答但卻很想回答....!
首先在微博淺薄的了解了一下代孕的過程:
好像先是要雙方同意然後blabla...針對一部分人群的需求進行合法化(自我理解 有不對請指正
可是...大家都很擔心的事情有這幾個 總結一下
1.代孕合法化會因為人群文化程度的不同造成理解偏頗 講的委婉了一點哈..大概就是 會產生倒賣人口之類的事情 或者對女性的二次利用吧/別的國家合法化不代表我們也適用 國家監管力度如何保證 這一塊灰色地帶到時候又有多少人了解
再說 如果出事 輕則可能是民事案件 重則可能危及女性個人權益
2.其次就是 代孕這個行為本身的難度 移植受精卵早期胚胎如果不是有專業資質的醫院來做 這其中的安全保障誰來保證?
這兒引入一下我要說的下一個點:代孕產業鏈
3.一旦代孕開始合法 好了 免不了會有產業化
國家如何保證代孕的女性全都自願?如果有刑事案件產生是否有相應的法律法規保證女性權利?(考慮下法律的滯後性
同時對於倒賣人口/綁架案件中 從女性身上榨取的利處只會增加不會減少 一次綁架 二次利用 劃不划算?
之前關注過知乎上的問題
"為什麼現在的女性討厭生孩子"
即使合法化 討厭生孩子的女性依舊不會生 對於女性群體的利處微乎其微
還有
【代孕利的是少數人的 而其中的風險則要社會大部分人承擔 這是否利大於弊?】
觀點參考微博博主:________F__
來唄,什麼都tm合法化。
今天是代孕合法,明天就得是強x之後承諾娶了就算無罪。今天是大麻合法化,明天就得制定個海洛因網購行業規範。今天賭博合法化,明天就得給黑幫起個營業執照。今天解禁槍支,明天咱就「造反有理」。全tm讓你們合法嘍。
一點一點慢慢來,反正中國且禍禍不死呢,對吧?
這玩意要是能有一個「放之四海而皆準」的商業標準出來,我明天就去天安門請願解禁槍支。我敢跟所有人打賭,此例一開,絕對有(絕大部分)人在這行業掛羊頭賣狗肉,你信不信?賭多少錢的都行,我聽你的。
真tm想的出來。把女人當什麼了?就那個揍人的地方有價值?田園女權是不知道這道題嘛?我這個平權黨都快氣死了。
——————(分割線之我是男的)——————
評論區的幾位,你們真的理解了「滑坡謬誤」嗎?
滑坡謬誤的起始論點,一定是正確的;可代孕是嗎?這tm就是個似是而非的問題啊。
我先不論代孕本身的道德和倫理風險,咱就說說行業吧:
你們打算怎麼把「代孕」行業規範成和「代駕」差不多?
你們打算如何向我保證,代孕行業不會侵犯人的「自願」原則?
我告訴你們,一旦這件事坐實,大量低收入婦女的基本權益將被侵犯,這是板上釘釘的事。
你們只想到我們這些「飽食者」的生育權,那受孕者是否有知情權?假設她們自願,她們索取報酬的權利該向誰討要?
有的人還煞有其事地開個答案解釋一下什麼是代孕,我用你?明明是我先的,學習也好,了解代孕也好。
真當我不知道那些支持代孕合法的人,心裡打的什麼粑粑鼓呢?
最後說一點,代孕合法,最終是一定要引起全社會的倫理混亂的。這不是滑坡謬誤,這tm就是在用似是而非的滑坡謬誤來偷換概念。
(你們以為知乎沒有「政治正確」么?呵呵)
應該不會再更新這個答案了,除非我發現各答主評論區里,總是那麼一兩個人在酸。到那時再更新,我就該掛人了
我支持有償高價代孕,因為有些女人真的是窮的只有子宮可以利用了,與其嫁給一個重男輕女為生男孩被不停打掉女胎不如發展代孕這個職業,讓這些女人自己更深經濟獨立。也為一些需要人士服務,比如同性戀,不婚族等。
現在不婚的女人越來越多,婚姻中剝削不到了又想著剝削婚外女性了,無償代孕也太不要臉了,真是公開拿女人當生育工具嗎?
既然有妓女這個職業也可以有代孕妓女只是為男性服務,有些重事業女性不結婚也可以找代孕。
這個職業是為所有人服務的不是單獨為男性服務的,也不是為了提高房價增加搬磚的服務的,與其為了生存嫁給那些越窮越生的愚昧差基因不如做代孕為有需要有能力的人服務。
就像結婚一樣,你可以選擇不結婚大部分人也不會做代孕,是可以自己選擇的,代孕有利於解放繁衍戀婚姻,讓一些下層女人多個職業,不想生孩子的人也可以有自己的孩子。
也算是物盡其用,因為我國有些女性真的很喜歡生孩子不喜歡工作,以前一個家庭有生10幾個5到8個的很正常。這些人也阻礙了男女平等,如果變成一種職業是不是更好些。
就像妓女這個職業什麼時代也消除不了,只要有賣就有買。
希望女性可以從婚姻和生育工具解放出來,因為婚姻中受到傷害的多是女性。因為女性生育所以更在乎孩子,更成為女人的軟肋,代孕是否可以緩解這個現象。
我覺得代孕還是有諸多好處的,就看能怎麼利用了?挺好沒毛病,使大家願意生女兒!
女兒是個好東西,從來了月經就可以賺錢。
比如賣淫啊,代孕啊,嫁人啊,嫁人以後啊,哪怕死了還可以配陰婚呢。還有可以無賴要賠償啊。
我個人反對代孕合法化,但是我覺得微博下面無腦站邊無腦噴的人太多太可怕了。
要是夫妻生不出孩子但是找代孕生下了孩子不一定是基因問題吧,但是某條微博下面得到大多數支持的有兩個觀點:
1.生不出孩子是因為你基因辣雞活該絕後。Excuse me?要是因為意外失去生育能力呢(夫妻體外受精得到的受精卵移入代孕母親體內)要是因為女方的問題男方基因就沒權利傳遞下去了(違法,代孕母親提供卵子和子宮)?明明這麼多可能大多數人認可這個觀點?
2.持有一定要親生的觀點的人活該絕後,還有嘲諷又不是要繼承王位的。別人想要親生的怎麼了?因為和你觀點不合就詛咒別人活該絕後?
微博網民真的太容易被帶節奏了。
反對,絕對的反對,理由不必多說
孤兒院那麼多孩子沒人收養嗎
個人反對代孕及其合法化。想要小孩幹嘛不去福利院領養。就因為不是親生的,沒有血緣關係?!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
嗯噠 評論有指導並不會存在生理問題 那麼故事就一般不會這麼狗血啦【鞠躬】謝謝指教 我其實也只是編一個最狗血的故事來噁心一下某些人的XD
如果代孕合法化了,未來的一天。
#抵制代孕合法化#如果代孕合法,想像一下:未來20-30年後,你喜歡上一個女孩/男孩,談了十年戀愛長跑,跨過無數障礙,做了一切充足準備,得到很多人的祝福,青梅竹馬兩小無猜抑或一見鍾情又可能是日久生情,你覺得你們簡直是天生一對。暫停,多麼美好!多麼令人憧憬!好了,領證!天雷駕到,同母異父,生生的悲劇上演。來自父母長輩的痛心,來自自己的絕望滿滿把自己淹沒。你會責怪:為什麼要讓代孕法律通過?為什麼那輩人不阻止這樣的悲劇產生?可這是事實,無法更改。你無法改變更無法扭轉。時間默默注視著這一切,你不知道當年有人對這項法律深惡痛絕,你不知道當年有人拚命想阻止這樣的悲劇上演,你不知道有多少人的行動被更高的權利阻擋,你不知道。於是你開始詛咒,詛咒當年的人們,詛咒法律,你開始厭惡社會你開始對人生喪失信心。可你突然看見了,看見了社會上和你有相同經歷的人不在少數,你們相互鼓勵站了起來。你們互相加油,你試圖娶/嫁一個你不愛的人,因為你的父母要求你傳宗接代,兩個不愛的人進行了結合,墜入了萬丈深淵。但你還是很恨代孕,你忘不了和最愛發生的悲劇。於是你抵制代孕,就算父母壓迫也不會讓因為母親代孕次數過多而生來體弱,最後生育困難的另一半放棄自己生育而找代孕。你們經過不懈努力治療,終於擁有了個自己的女兒。你很開心,她就像天使一樣治癒了你的心,緩和了夫妻關係。你精心培養她,你寵愛她,你把她打造成人見人愛的公主,她娉娉婷婷的長到了花一般的年歲。豆蔻少女如花綻放,引了不少人的垂涎,你對待那些不正經的人宛如瘋狗他們休想覬覦你可愛的女兒!在你的設想中,她應該平平安安,嫁一個喜歡的人,過一場平靜且幸福的人生。可在某一天,平靜被打破了。人販子拐走了她。你痛苦不堪,她是那麼惹人憐惜,這些人渣怎麼下的去手!可你知道,代孕合法,越美麗的少女越危險。你再次詛咒起十幾年前詛咒的東西,你又重新喚起了仇恨。你四處奔走,你用盡所有辦法,遲遲頓頓的警察終於找到了她(抱歉當警察的小哥哥姐姐們,我還是很愛警察這個職業的 (? ? 3?) )。結果令你絕望,現實又一次毫不留情的打擊著你,你可愛的女兒不堪受辱害怕自己會瘋,最後選擇了自殺。你瘋了,前半生毀於代孕法,後半生毀於代孕法。你無助著想要找同樣經歷的人來幫助自己,不幸的發現那些人經受不住打擊自殺。你失去了一切,在愛人自殺的第二個月,懷著對代孕合法的怨恨奔赴死亡,在那裡與家人團聚。
恕我爆句粗口,對所有支持代孕合法化的人我都要說句mmp
首先,代孕這事根本不可能通過。一個連賣淫都不可能合法化的國家,怎麼可能通過合法代孕?
其次,賣淫和代孕類似,都屬於「實際上不可能被禁止的行為」。所以執法的重點只能是打擊組織賣淫或者代孕。
最後,無論如何我反對賣淫和代孕合法化。注意,我認為並不需要嚴打賣淫,但是法律上的禁止,可以起到一種引導作用,讓多數人斷了這個念頭,不要指望靠這賺錢。執法部分偶爾做做樣子抓幾個人,能夠嚇退一般人,讓他們不要趟這個水足矣。
無論是色情業還有賭博業,對社會的負面作用都大於其正面作用。我認為法律上禁止這兩個行業是中國的底線,是一定不能動搖的。2017年2月8日,國家衛計委:代孕違法違規將繼續嚴厲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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