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孩子能對生命殘忍到什麼程度?
其實這個問題現在我也有一部分理解了,感謝各位答題的人。但是我發現好像漸漸變成了懺悔大會……
不過看見大家的經歷,我也明白了很多,我之前也做過一些現在看來不可理喻的事,之前的不理解,算是五十步笑一百步罷了。
希望小時候做過錯事的人都能夠成長吧……
而成長起來的人,我們應該做的是努力讓別人一起成長,如果這些現在看來有些病態的行為是正常的,那我們就應當努力讓這種行為少一點。
謝謝各位回答的人,比心——
本來是要匿名的,但是未經授權冒名盜段的人被我撞了個正著,其借口是我匿名無法私信授權,因此解除匿名。
以下原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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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該事內容涉及鄉里隱私,就匿了。
我想講一下父上告訴我的一件事。
父上小學時班上有一個長相醜陋,家境貧寒的同學,姑且稱他為「a」吧,因為如上兩個特點,讓a被其他同學嘲笑並且孤立。
其實a從來都沒有冒犯過別人,也別說蒼蠅不叮無縫的蛋什麼的,就是一開始幾個調皮的熊孩子嘲笑a,可能是因為好玩吧,漸漸嘲弄a的人越來越多,最終被孤立,只有幾個同學目的不純,仗著「朋友」的名義變本加厲欺負a。
在小學六年級期末考試結束之後,a的那些「朋友」帶著他,招呼一大幫人,去了小學旁一個工廠的排污小溪。
那時候是真沒有污水處理器,那個小溪多臟大家可以想像,其他人因為這個小溪差不多已經廢了,基本上全鎮的垃圾直接丟棄在裡面。偶爾會有幾個人淹死在裡面,屍體沒打撈上來,就在溪中漸漸腐爛。
幾位「朋友」,將a扶至污濁的小溪岸邊,周圍一大幫同學以及看熱鬧的其他小孩。「朋友」裝模作樣地說:
「我們大家之前對a偏見太深了,a其實也有很多優點的,他抵抗力超級強,並且勇敢講義氣,他敢喝這個髒水你們信不信,他真的敢喝!」
這些小孩,深知溪水有多臟,平常連靠近都不會靠近,同學之間也傳著「碰了這水會全身潰爛」的話。
以訛傳訛,雖然這水怎麼說應該不會有那麼大的毒性,但同學間也將這個謠言奉為真理,因而別說喝,摸都不敢摸這水,深怕真如謠言所說,皮膚冒毒瘡,全身潰爛。
但這些圍觀的小學生們,此刻,卻都展現出真誠的笑容。
一個個彷彿早有天分,化身成了戲子,有人在用做作的質疑來激將,有人在用誇張的讚美來哄騙,孩子們稚嫩的聲音交相呼應,如同毒蛇般鑽進了a的耳朵里,一步步擊垮著a的理智。
a從來都沒有被那麼多人簇擁著,被那麼多人「善意」地關注著。他看起來有點猶豫,有點緊張,有點激動,又有點享受這種前所未有的感覺。
於是那些聰明的孩子們馬上抓住了a的神態變化,開始向a保證自己見識到其勇敢後,將與a成為知心好友。
a的多的是「朋友」。
a沒有朋友,a一直都是知道的。
於是a收到了最大的鼓舞,捧起溪中的髒水,喝了下去。
孩子們開始歡呼,開始為這個小勇士,小英雄鼓掌,並表示期待看見a能更加證明其實力。
於是又拿起一捧髒水,一飲而盡。
孩子們快樂的笑著,繞著a拍手,用盡世間一切讚美之語,他們很快樂,看見這樣一個英雄出現在自己眼前,那麼勇敢,就覺得真他媽的開心,真他媽的榮幸,真他媽的好笑。
a也開心地笑著,這是他人生中第一次被那麼多人誇讚,即使是a的父母,也從沒有那麼「真誠」地表揚過他。
可是同學們並沒有遵守諾言,成為a的知心好友。
為什麼?
因為a後來死了。
不過幾天,半夜肚子疼,發燒,家裡沒錢治病,撐不過一個月,就去了。
那些孩子們呢,到現在,依然開開心心地長大,那幾個為首的男孩子,現在也有了自己的家室,兒女雙全,事業有成,人生贏家。他們在午夜夢回時,有沒有被驚醒過,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他們現在很幸福。
至於a的父母,根本就不知道這回事,知道了又能怎麼樣,他們早就搬走了,搬到了其他地方。
——————————二次補充——————————
剛剛翻評論看見一條摺疊評論,有點觸動心靈,就想補充一下自己的看法。
為什麼說有一些人(不僅限於小孩)會在已經能初步明白事理的情況下還去干一些噁心事,因為這件事不會產生多大影響,更貼切點來說,不會對這個人本身產生多大影響。
你可以說人(小孩)殘忍,他們為什麼殘忍不說,這是更深奧的問題。
我想說的是,他們為什麼要對這個人(動物)
殘忍。
我想了一下,因為這個人(動物)地位低下?醜陋非凡?不合群?平凡渺小?
總結而來,就是這個人(動物)的生死不會影響自己。
殺了一條小黃狗和殺了一條自己養了十年的小黃狗有什麼區別。
都是狗啊?還有什麼其他不同的影響?難道要受到不同的法律制裁?
唯一不同影響的,是心情。
殺一條小黃狗,會讓自己得到刺激的快感,精神上的滿足。
但殺一條養了十年的黃狗,自己他媽就算殺狗都不用被警察抓走,心情也會不開心的。
所以為什麼要對a這樣做?孤立是一回事,不合群是回事,夾雜在一起,就是嘲弄a,自己會很爽,還不對自己產生任何影響。
哈哈哈多棒棒啊,拋卻影響心情一說,
兩隻鳥,一隻普通的鳥,一隻普通的你爸養的鳥,你屠殺哪個?
當然是那隻普通的鳥啦,殺了普通的鳥你會滿足,殺了你爸的鳥你也會滿足,但是你爸會打死你這個兔崽子啊。
所以為什麼針對a?
因為a家裡窮,沒人關心,繼而就讓a的價值影響變小了。
針對a,對自己心情,名聲等負面影響最小,還他媽讓自己好開心好快樂好棒棒哦。
而這種事情,一旦發生,施暴者是絕對絕對不會悔過的哦,因為他們當時,是真的超級開心的。
縱觀這個問題的其他答案,那些表示對害死動物愧疚的答主們,是為什麼愧疚,因為他們小時候虐待動物,是出於對虐待動物的好奇,而現在不好奇了,理智了,就會對自己的行為表示懺悔。
但是呢?
這樣殘忍對待a的人們,
他們是出於對嘲笑a的好奇而嘲笑a的嘛?
明顯並不啊。
綜上所述,他們就是因為欺負a影響最小而欺負a的。
所以他們乃至十年二十年三十年都不會悔過的,
除非這件事情,對他們有大大的影響。
但是有嗎?
他們當時都沒有因為這件事情讓心情受挫,如今怎麼還會影響自己。
沒有,
所以他們到現在仍然棒棒的,
或許也會開開這件事情的玩笑。
你讓我感覺到了這件事情對我影響劇烈,我才會後悔做出這個事情。好像……偏題了_(:з)∠)_
我老公經常在我邊上懺悔,回憶小時候作的惡:
那時候,農村很多癩蛤蟆,因為長得丑,遭到人們嫌惡,孩子更是喜歡用石頭棍子打死它們。我婆婆是醫生的緣故,我老公小時候就喜歡逮住癩蛤蟆然後給它們掛水,針戳在肚子上,水一直往癩蛤蟆肚子里流,癩蛤蟆的肚子越來越大,越來越大,然後慢慢爬走。
每次回憶起來,都是滿滿的罪惡感,感慨以前不知道癩蛤蟆也是有生命的,動物也和人一樣會痛苦。
前幾年有著名的烏克蘭少年虐殺案件。
三個90後的烏克蘭少年為了好玩虐殺了至少20人,而且還錄像。把虐殺的血淋淋的場景放上網,用鈍器砸,拿螺絲刀捅人,把人臉砸的血肉模糊。
三個少年當時犯案的時候都是未成年人, 同時應為烏克蘭沒有死刑,所以三人被判終身監禁,
其中一個受害者48歲的Sergei,他是一名退休人士。被3個青年抓到一個公路旁殘殺至死,案發之前Sergei向太太稱要駕車出外,怎料一去不返。Sergei 的太太發覺丈夫久未露面,手機不通,於是致警方。最後在一偏避地方找到被肢解的Sergei,可憐的sergei就此完結一生,留下太太、兒子孫子。他是無辜的,有一個當地傳言,3青年拍下21段殺人片段,影下300張血照,是為了樣自己在年青時有個留戀。但其中一個嫌疑犯的女朋友說:他們計劃做40個影片和40種不同程度謀殺,即是要殺夠40人!
嫌疑犯的女朋友說經常留意到Suprunyuck(3青其中一人)與一些不知名的人聯繫,有傳說外國有個網站秘密提供了巨款給他們製作 "真實殺人影片""條件是:如果能製造出真實殺人的40個影片
網上有他們傳的犯案的視頻,各位強烈建議你們不要手賤。不要手賤!
還有個電影《伊甸湖》 相信很多人看過,這部電影的原型就是寶馬山雙屍案。 各位可以搜一下,也是未成年少年犯案。
比你能想像到的極限再多一點。
沒有約束,人的惡是可以無限膨脹的,跟年齡無關。更新:謝謝大家的贊!
社會真的很現實,人性也沒那麼善良。小孩子的惡更直接而低級,成年人的惡更隱蔽而高級。
王寶強離婚,群眾一哄而上,把馬蓉罵慘了。我們真那麼嫉惡如讎正義凜然?其實很多人,更樂於從事件里看到變成公主的灰姑娘又變回灰姑娘了。她登高跌下來了,好慘啊,嘻嘻嘻……
同理,林妙可。她也沒犯啥喪心病狂的大錯啊,沒考上北電一片人叫好。因為,當年的她太幸運了,我們沒她幸運,到不了她的高度,就也希望她摔下來,摔到和我們一樣高……
人性,很複雜,善惡交織——世事洞明皆學問,人情練達即文章。
以下是原答案:
小學時候,班上有個女同學h。父母忙於做小生意,顧不上管她,學習成績不好,衣服頭髮也有些髒兮兮的。一開始大家沒當她有什麼特別,不知從什麼時候起,有兩三個同學嫌她,後來六七個同學嫌她,再後來嫌她的人越來越多,到最後全班嫌她,沒人願意和她玩。有些男生甚至在班裡說,就算h脫光走在大街上,都沒人強姦她。
其實h人很不錯的,誠實熱心講義氣,嫌她的人,絕大多數都是從眾,並沒有和h真正產生過衝突,而且h也並沒有臟到「污染全班」這種地步。面對大家的孤立,h雖然不樂意,也坦然接受了,她努力和座位周圍的人搞好關係。
有一次,h和班上一個女生b打了起來。b很外向,是班裡的風雲人物,大姐大。事情起因是她損h,把h損急了,兩人扭打在一起。周圍同學五六個人,抄起笤帚就打h,釘子把h的褲子都刮破了。h真急了,她身大力不虧,一用力就把b的頭髮揪下來一綹。
老師來了,兩個人都在哭,在場同學眾口一詞,說h怎樣不對,怎樣欺負b。結果當然是以h受罰更重告終。第二天,打架事件在班裡傳開了,全班都一邊倒的譴責h,h那幾天真的像過街老鼠。
事情過去很多年了,現在回想起來,心裡也挺不是滋味。小孩的社會絕不比成人社會單純。小學生很會會抱強踩弱的。怒答一發…
剛下手術,剛查完房,剛打開知乎,一定要把剛遇到的這個故事說給大家…
今天有個7歲的小孩要做腺樣體、扁桃體、中耳炎手術。當時還和導師在手術台上,接患者的護士回來說:「陳老師,剛才我去接患者,你這小孩兒說要把所有醫生殺得片甲不留,我問他為啥,他說因為你們非給他做手術。」
手術室的人聽了都挺無奈,可能覺得小孩兒童言無忌,也就開開玩笑,一笑而過。
該這個孩子手術時,剛下完醫囑的我剛回到26間手術室,麻醉師正在和這孩子聊天,一看我進入,這孩子用手指了我一下,說:「你是15號。」一臉懵逼的我問他,「znh,你知道我是誰不?」(這小孩是我管的患者) 小孩說「知道啊,你是c…(我的名字),我第15個殺你。」 原來這孩子把進手術室後遇到的醫護人員都編了號,說是一個一個殺。我只好說「孩子呀,你不能這麼暴力哦,以後找不到女朋友了」…,小孩特鄙視得說「我才不要女朋友。」
後來老師和大主任都來了,小孩兒直接指著老師說:「你是co,我第一個殺你。」我去,我老師都快60了,我看著都心疼。後來女王大人——我們科大主任也說,孩子你不能這麼說,這小孩兒竟然說「你再說,我就不第一個殺co,第一個殺你。」心疼我那麼有威信的大主任60秒。
後來麻醉師和我老師去和患兒家屬溝通,反覆確認這小孩兒精神是否正常(科普時間:麻醉藥需代謝,術後如果有精神癥狀必須排除是麻醉藥的作用),否則不能手術。很諷刺的是,這小孩兒的媽媽是我市傳染病院手術室的護士。好在他媽媽能理解手術常規,最後他家人確定孩子確實沒有精神疾病。
題外話,從首診病人到進手術前小孩兒一直都跟他爸,後來他家人說孩子平時愛玩三國殺遊戲,喜歡看戰爭片。也許即便如此,我們也不能說孩子你的內心太殘忍。我始終相信人性本善,但是需要家長良好的引導。
我見過兩次孩童的虐貓,不,確切的說是虐殺貓。
我從小就很喜歡動物,但是我媽總覺得貓啊狗啊這種身上有毛的動物好臟,所以我家裡沒有養過,於是乎我對我家周邊的流浪貓狗都很熟悉,我還喜歡給他們起名字,當然了,是那種我叫他們他們也不理會的那種。
第一次是在我剛上初一的時候,我有次放學回家,親眼看見一個估計是小學生的孩子吧,把一隻黃色橘色條紋相間的貓從四層樓上扔下來。
重重的啪的一聲摔在水泥地上。
我至今仍然記得,那隻貓臨死前的模樣,真的叫做死不瞑目。
瞪大的雙眼,鞏膜下被鮮血所充滿,所以雙眼真的是血紅的,耳朵仍然在微微的顫動著,有鮮血從耳朵裡面流出,嘴巴微微張大,但是只有幾滴鮮血滴在腹部的毛上,凝結的鮮血把黃色的毛擰成一股股的。
那棟樓是做廢棄的辦公樓,門窗都被拆除了,估計那隻貓就在那裡安了家,至於那個孩子,我無法理解他的動機,我當時甚至沒想過報警這種事,我只是學著電影里的模樣試著把他的雙眼合上,可我做不到,他的眼皮總能自己彈開,我覺得這也許是天意吧。我後來從街邊找到了一塊塑料布,將他蓋上,然後用石頭壓住邊緣,我在做這一切的時候周圍還是有不少人經過的,有大人有孩子,有不少還是我自己的同學,不過沒有人來停下來,也許是鮮血的味道令他們本能的畏懼吧。
第二次是我上初三的時候,因為我在另一個答案裡面講過的原因,我在班上被受排擠,班主任也老是找我麻煩,所以這次我沒能阻止,當然了,那個答案也能解釋一部分我們班上同學虐貓的原因。
抑鬱症患者自殺後,身邊的人會怎麼想? - 王帥的回答 - 知乎
我們學校的犄角旮旯裡面都撒了老鼠藥,是用大米混合的那種,黃黃的,有一天我發現我們班上的一票同學捉住了一隻小貓,然後給他喂這種大米,在這裡我先介紹一下這個小團體,他們是我們班上那種學習成績雖然不是最好,但也都很不錯,同時又是最會玩最能帶動一個班上風氣的那種小團體,班上最帥氣的男生和最漂亮的女生都是這個團體的人。
事情就發生在我們學校教學樓和操場邊有兩排樹,兩排樹之間有些石桌石椅,那隻貓就被他們圍在石頭桌子上,前面撒著老鼠藥,一群人在說著「吃啊吃啊」之類的。
我當時就過去問他們在幹什麼,一群人就說在「做實驗」,然後讓我走開。
我就問道「什麼實驗,這隻貓又在幹什麼?」
一群人就紛紛說著「不關你的事,別打擾我們做實驗」之類的。
幾個男生便圍過來準備把我推開,其中一個領頭的率先推我,被我手帶了一下,我再一旋身,他就摔倒在地上了,結果剩下的幾個男生便認為是要動手了,於是紛紛像我揮拳打來。
餘下的幾個男生和女生也沒有耐心等貓自己吃了,於是便開始硬塞,我到今天還記得,我們班上最漂亮的那個女生,那天她穿的是套粉色連衣裙,中間系著黑色的腰帶,用她的雙手捧著的一把老鼠藥灌到了貓的嘴裡。
對不起我現在有點想哭,剩下的明天再更吧。
我就不接著描述事件了,說說現在吧,第一個從樓上扔貓的孩子我不知道現在怎樣了,我的那些初中同學先在有的出國留學,有的找到了不錯的工作,有的雖然過的差點,但也沒人混到吃了上頓沒下頓的地步,總之一句話,就像我們所有人一樣。
沒有哪個變成連環殺手或者心理變態,有兩個聽說都已經結婚了。
我不知道他們會怎麼想過去的行為?荒唐?殘忍?抑或是全部忘卻?
也許等一二十年後,當他們自己的孩子到了他們當年的年齡的時候,會不會做出同樣的事呢?而他們又會怎麼做呢?是喝止自己的孩子還是會把這當成無足輕重的小事呢?我不知道。
就像是貓自己,在閑暇的時候也會去撲殺經過的鳥類,不是為了食物,而是為了單純的娛樂,但我總覺得,作為人類,如果不能夠在自己的身上留下一絲惻隱之心,那我們又與動物有何區別呢?
尤其是這種沒有法律沒有道德沒有輿論約束的時候,我覺得是最能窺見一個人的本心的時候,本心善良的人仍然會善良,本心兇殘的人則會撕下面具,而一個人的童年卻往往是本心形成的最佳時間,時常見到善良的人善良的事便更容易變成一個善良的人,能生活在一個這樣的環境中的人想必是幸運的吧。
最後送大家兩句話吧: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
一個孩子能對其它生命有多殘忍,答案是在他能力所及範圍內,盡你所想像的殘忍。
如果你看過小孩子的成長曆程,你會知道,當TA拿到第一個玩具時,TA的動作要麼是放到嘴裡嘗嘗,這是認知事物,要麼是拿起來摔打,破壞事物。 認知與破壞就是人類與生俱來的兩種本能,跟世界互動的最基礎兩種方式
攻擊,殺傷生命,不過是破壞行為的其中一種而已。 仁慈和同理心也不過是後來才成長出來的東西
你們知道這個答案不是嗎?人類幾千年的歷史 發生了多少次戰爭?殺死了多少同類?
孩子只不過是更不懂得責任,博弈而已,也還更容易沒成長出同理心。
同理心(Empathy),又叫做共情,指站在對方立場設身處地思考的一種方式,能夠體會他人的情緒和想法、理解他人的立場和感受,並站在他人的角度思考和處理問題。
很多罪犯其實是缺乏共情能力,不能體會他人的痛苦,所以犯罪的時候沒有愧疚感,久而久之,犯的錯就越來越大。但是存在這樣先天缺陷的人是很少的。
關於小孩子殘忍這個問題,我認為,共情的基礎是小孩子本身要能體會過一些傷害,才會明白別的生命在遭受一些傷害時是痛苦的。這樣,在自己對別的生命施加傷害時,才能夠共情,感到難過或者愧疚等情緒,從而約束自己的行為。
然而,現在的一些小孩子在早期的成長經歷中可能缺少一些受到傷害的經歷,家長都將孩子保護得太好,以至於他們甚至不知道流血是會痛的。這就導致了,他們在對其他生命施加傷害時,完全不能體會到這個被傷害的小生命的痛苦,只是覺得這是一種新奇的體驗。在大人眼中,這就很殘忍,可以稱得上是漠視生命了。
講個故事,我小的時候,跟小朋友一起抓很多蜻蜓,然後全部塞到竹筒里燒死。完事之後,還把這些蜻蜓都埋掉,然後學電視里,給蜻蜓堆上墓,立上碑,還要放上一束鮮花,沒準兒還會點上幾根香。然後還會在蜻蜓的墓前念念有詞。怎樣評價這樣的行為?
我現在回想起來還覺得不可思議,然而當時的我們卻玩的十分開心。
還有小夥伴抓來青蛙,想學課文里那樣解剖,結果青蛙腸穿肚爛,死相十分凄慘;表弟小時候為了好玩,抓住一隻小狗一刀就把小狗的尾巴剁掉,小狗叫聲凄慘,鮮血長流…
這樣的事情很多,然而我們還是都健康的成長了,誰也沒有成為反社會人格。
最後我想說的是,在孩子小的時候,保護當然是必須的。但是還是應該允許小孩子在被保護的條件下接受一點可控的傷害,才能體會生命的脆弱和受到傷害時的痛苦。對孩子而言,「好玩」和「有趣」勝過一切,而真正明白所謂的「殘忍」則是後來的事情了。
殺死一隻青蛙並剝皮是否算殘忍?
如果算的話,那我小時候也挺殘忍的,兒童時代我和小夥伴們可殺了不少青蛙,目的是用蛙肉釣蝦。
當然,後來聽說青蛙對人類有益,而且我也開始對殺死青蛙的行為厭惡了起來,以至於後來我做出了一件可笑的事情:在童年的某個夏天,我在田間聽到一聲尖銳刺耳的蛙鳴,近前一看是一條蛇纏著一隻青蛙,嘴巴死死的咬著,一向怕蛇的我用腳上的拖鞋輕輕碰了一下蛇,然後這兩個傢伙迅速的分頭逃走了……
這算是善良嗎?
蛇估計不會這麼認為,現在的我同樣也不會這麼認為,甚至我依稀的還記得當時的我也不是這麼認為的,那時的我還在嘀咕著這蛇要餓肚子了,這也很「可憐」。
在此之後我仍然會釣蝦,只不過用的是水中的蝸牛,殺死蝸牛並砸碎他們的殼是否比殺死青蛙並剝下它們的皮更加純真善良?
至少在我小時候是這麼認為的,因為青蛙比水中的蝸牛似乎對人「更有益」,老師會教導我們不要傷害青蛙,但對於水蝸牛卻不會這麼要求。更何況,青蛙看起來比蝸牛更高等和通人性(我那時就是這麼認為的)。
你看,人從來都不是活在童話中的,所謂的「折磨」和「虐殺」的對象是否能具體一些?我相信多數人都好奇的揪過蚊子的腿和蒼蠅的翅膀,這是否能算得上「殘忍地分屍」?
還是說,要向我小時候那樣以「是否對人有益」,以及「是否通人性」來作為標準,判斷是否可以傷害某些個生命呢?
當我上了小學高年級後逐漸的對「殘忍」有了概念,在一次和小夥伴們做作業時,一隻壁虎不知從哪兒突然躥了出來,其中一個夥伴跑過去將其一腳碾碎,並恰巧留下了一隻完整的尾巴。
壁虎的身體已成為肉泥,只留下尾巴仍在顫抖著,那一幕沒來由的讓我一陣憤怒、噁心,還有一種類似於恐懼的情緒。
我是越活越回去了嗎?更小的時候殺了這麼多青蛙和小龍蝦,怎麼現在反而因為一隻壁虎而產生這些情緒?
我只能說,追求有趣和好玩是孩子的天性,憐憫和同情心這類的道德觀念是後天形成的,因無知而無畏,可能會讓孩子做出很多在大人們看來不那麼「純潔」和「天真」的事情。
這類問題從來就沒有簡單的,小孩子長成大孩子後呢?
很遺憾,即便是對大人們而言也無法做到知行合一,而「懂得所有道理」的大孩子們自然也是如此,更進一步的,難道大人們就不會殘忍嗎……
如果大人們可以在明白所有道理的情況下,為了自己的利益做下「殘忍」的事情。
那麼,同樣為了利益,那些未成年的半大孩子自然也可能會「殘忍」。
那麼再往前推,小孩子無論是否明白生命的意義,無論是否有同情和憐憫的概念,那麼他們都可能會為了「好玩」和「有趣」而做出殘忍的事情。
只不過,人在不同階段對「殘忍」的定義不同。
我並不為過去殺死的那些青蛙而懺悔,當然我也並不會責怪在那些個夏天裡殺死了青蛙的小男孩。畢竟,那時的我是最天然和原始的狀態,我不願意為那個時候的自己加上任何意義上的「罪」,如果天真是「無邪」的,那麼也應該是「無罪」的。
我兩三歲的時候,爸爸帶回來兩隻小鳥,給我一手一個,我一用力,全給捏死了。
你問我為啥這麼做,我哪裡知道,我根本都不記得這個事,是爸媽常和我提起的,這事給他們印象太深了。
也許是補償吧,長大到現在一直對小動物超級善良,貓貓狗狗就不說了,開車看見老鼠都要躲著走,看見蜘蛛就捏起來放到一邊,除了蚊子蒼蠅蟑螂要消滅,就差掃地不傷螻蟻命了。
現在我已經有了家庭,美麗善良的妻子,快滿周歲的女兒,還有一隻養了八年的小狗,有時我最在意的就是希望讓他們永遠遠離殘忍的人--就像當年的我。
------看大家這麼贊同我、原諒我,補我家小動物無節操睡姿照一張,養了快八年的狗狗一隻,從重慶一直帶到廣西來的--------
哈哈,再補一張當我還上小學的時候,我是不怕蟲子的,雖然有點怵,但畢竟沒有到害怕的程度。
但是我現在怕,怕一切稍大的昆蟲,怕得要死。
人不會天生就懼怕已知的事物,恐懼,總是有理由的。
這個故事,也就是我恐懼的由來。
那時候,我沒有那麼自信,走路總是低著頭,有點胖,或許這就是他們欺負我的理由,雖然很荒謬,但也是理由。
那是暑假的一天,下午,和他們在一起玩。
儘管總是被欺負,但畢竟,還有人理我。
所以我總是忍著。
那個下午,他們在草叢中玩,我幫他們看著衣服。
因為他們在抓蜻蜓,而我不喜歡。
這時,一個人跑了過來,把一隻蜻蜓舉在我面前。
蜻蜓的複眼,在我面前放大。
我嚇得後退,讓他趕緊拿開。
「噢原來你這麼怕啊,那我們幫你克服一下。」
他把蜻蜓塞進了我衣服里。
擰掉頭之後。
之後。
他,變成了他們。
你知道蜻蜓斷頭之後不會馬上死。
那個觸感,我這輩子不願回憶。
他們拿起衣服笑著揚長而去。
留我一個人在地上,死了一般,一動不動。
我回家之後,洗了好幾遍澡,稍稍安心。
赤著腳從浴室里走出來,踩到一個刺刺的東西。
低下頭。
那是一個踩得半碎的蜻蜓頭。
半碎的複眼盯著我。
此後我極度恐懼蜻蜓,恐懼複眼。
到後來恐懼幾乎一切昆蟲。
後來,他們給我取了一個外號。
膽小鬼。
我回到家,拿起一把水果刀,找出磨刀石。
把刀磨快了許多。
想了想,開始削起蘋果來。
可能是刀太快了,割到了手。
我疼得大哭。
一邊哭,一邊把沾血的蘋果,一口一口往嘴裡塞。
鹹的發苦。
但就是不怕人了。
突然想到這個
知乎另一個地方看到的,忘記原創是誰了,抱歉
謝邀,雖然我也不知道為啥邀我。
不過我個人屁股是坐在比較討厭小孩子的那個立場上的。
為什麼?
因為小孩子太「邪惡」了——他們聽不懂任何道理。
人是經驗的動物,也就是康德所說的「人無法超越現象去認識事物」,但是小孩子並不具有這種長期積累的現象經驗,這就決定了他們不明白什麼是輕重,什麼是對錯。
包括「輕重」與「對錯」本身,在小孩子身上也是不成立的——在被經驗賦予價值之前,這兩個詞也就是詞而已,小孩子沒有這種賦值能力。
至於生命——他們根本就不明白生命有怎樣的意義。
小孩子的本質就類似愛手藝大師所謂「不可名狀」的混沌,純粹的「邪惡」。
我曾經帶妹妹,被妹妹掐得滿手臂是傷,敢怒不敢言,而她開心得一逼。
我曾經養了兩隻烏龜,被我弟用火鉗燙死。
我曾經好不容易攢了幾年的零花錢收集了幾十個口袋妖怪的扭蛋,被我弟全部弄壞弄丟。
這時你要是告訴他們「這是不對的」,並沒有什麼卵用,因為他們並不明白「不對」到底具備怎樣的含義。這時你只有報復回去,並且報復得比他們對你的傷害還重,才能讓他們明白道理。
但是根據人類的一般倫理,你是不能這樣做的,因為你是「大人(相對)」。
過去那個年代,誰當你是小孩,大家自由發展,管你偷領居家的雞還是捅馬蜂窩自己去承擔後果;如今「文明」了,「小孩」這個身份成了一種絕佳的身份綁架手段,「因為是小孩子所以不能XXX」和「因為是小孩子所以XXX了你也不要計較」簡直成了whosyourdaddy般的存在。
所以「小孩」這個身份簡直就是文明史最邪惡的道德壓迫。
而所謂小孩子的「可愛」只不過是一種從成年人的視角和價值出發下,對於「小孩子做哪些事情能滿足自己」的另一種說法罷了。
真正的「小孩子」從來不可愛。
如下圖:
從此我就有心理陰影了,幸好我弟弟妹妹啥的不多,結婚也不想要孩子,承擔不起父母這個責任。
這不是因噎廢食,純屬嫌麻煩罷了。
當然這種感覺也許顯得十分求全責備,不過畢竟「小孩子」這個身份是不以年齡作為轉移的,大齡「小孩子」很多,低齡「大人」也不少。很多答案過於上綱上線了。
小孩子對生命殘忍在很多情況下並非是家庭教育的問題,或者人性本惡什麼的。而是因為在那個年齡段,他們對於生命缺乏概念,就像是對死亡以及毀滅這些辭彙缺乏概念一樣。
你扔給小孩子一個玩具,更多的時候,與其說是他在玩這個玩具,不如說他在想辦法怎麼去拆解或者破壞掉這個玩具。很多人小的時候,都有拆掉玩具,把東西丟在地上打碎等類似這樣的經歷。人在最初的時候,更多的是傾向於毀滅一個東西,而非創造一個東西。而至於毀滅的對象,到底是有生命的個體,還是無生命的物體,他們並不在意。
同理,與對生命缺乏概念一樣,小孩子也無法理解死亡。當一個五六歲的小孩子的奶奶或者外婆去世後,如果你問他們奶奶或者外婆去哪了,他們不會說死了,而是會說,睡著了,去天上了這樣的回答,甚至有時候你需要專門去向他們解釋,什麼是死亡,奶奶和外婆為什麼不回來了。
對於很多小孩子來說,特別是農村背景下長大的,一般都會有虐殺或者虐待動物的經歷,可能是一個蛐蛐,一隻鳥,甚至是一隻雞,一隻貓等。除了以上所說的那些原因之外,還因為農村本身就是一個充滿著各種生命的相對自然的生態系統,保留著上樹掏鳥,下河捉鱉這種狩獵行為。而當大家都在打鳥,掏鳥蛋的時候,在他們看來,除了捕食,這還是一種可以用來社交,用來娛樂,或者純粹是散發人類本身所具有破壞性和毀滅性這一特質的一種方式。
而一旦當小孩子長大,大腦里對生命或者死亡有了概念之後,出於天生帶有的同情心,再加上學校的教育和大人的引導,一般都會主動終止故意虐殺或者虐待動物的行為,並對當年虐殺動物的行為感到自責和後悔。而對於那些成年後,依然有虐殺虐待小動物行為的人,大多性格上會有一些問題,因為是否具有同情心是判斷一個人是真善還是偽善的一個重要的參考依據,對於漠視生命,缺乏同情心的人,與這樣的人相處起來則需要格外的注意和警惕。看到這樣的問題,我總不知道要說什麼好。
用你腦海中對天使的定義來要求還是一張白紙的孩子,你到底有多殘忍。
孩子體內會擁有人類幾十萬年自然進化遺留下來的DNA,殺掉獵物,來獲得人類本身需要的蛋白質,熱量,各種營養物質,本身就是歡天喜地的事情。
人類悲憫其他物種的欲求,也只是這幾千年生活資料大幅度富裕,不那麼經常面對生死之後,才出現的。
別給我提人應該和動物不一樣,人本身先是動物,然後才是人。
謝邀。
與其說是殘忍,倒不如說是漠然。
前些天跟朋友去遊樂場,看見一個水池子里養了好些小金魚,邊上圍了一群小孩子,都有父母陪伴著,用塑料杆子釣魚。
有個小姑娘,在爸爸的幫助下抓了一條魚,將魚鉤硬塞到它嘴裡,把它放回了池子。
然後在接下來的幾分鐘里,她所做的,是用杆子迫使小魚游來游去,期間不時把它舉在半空中,快樂地看著它掙扎,窒息,瀕臨死亡。
孩子的爸爸也在一旁,快樂地看著。
《為奴十二年》里,受人欺騙而被迫成為黑奴的男主角,因為才能出眾惹人妒忌,被人半吊在一棵樹上,為了不讓自己被繩子勒死,疲憊不堪的他只好踮起腳尖,盡量讓脖子不與繩子接觸。他傷痕纍纍,困頓難堪得像一隻獸。
而不遠處,奴隸主的孩子們在種植園的草地上追逐打鬧,相互嬉戲,甚至從他身旁繞圈經過,卻全然不覺他的痛苦。
他們當然無法感知那種疼痛,因為他們從未親身經歷過,他們的父母也刻意迴避著這種殘忍,甚至與他們一同享用凌虐生命的快感。
有些時候,漠然是可以遺傳的。小時候生活在城鄉結合部,上小學之前的那段日子,我用各種手段虐殺過很多動物,包括青蛙,癩蛤蟆(這兩種現在提都不敢提),蛇,魚,田螺,各種昆蟲。
如其他答主所說,也許是那個年齡段的我對於生命還沒有什麼概念和認知吧。
長大了,逐漸的對以前的行為有了認識,逐漸的意識到它們也是有生命的,也會痛苦,回想起它們在我手下掙扎的情景,我心裡無數次的懺悔,無數次的被這種負罪感煎熬。
我後來逐漸開始食素,一開始不吃魚和肉,後來連香腸這類含肉的食品都不碰了。我不信佛,也不信任何宗教,我只是一想到會有動物因為我的口腹之慾而死,就覺得有負罪感。(拿植物也有生命也痛苦和我抬杠的請自覺閉嘴謝謝)
現在唯一能下的了手去殺的,大概只有蚊子和蒼蠅了。
現在有時候還是會想起以前小時候那個嗜殺成性的我,我也還是會想想,這是一種本能的殘忍?還是生來的無知呢?放大鏡烤螞蟻。赤裸裸地殺生。幾乎上每個小孩都干過。
反對本題設定,搞成了·虐殺小動物·做·雞湯·。
看到這個題目,以為問的是新一代孩子心理健康狀態下降,虐待自己、自殘自殺一類問題,戳進來發現是虐待動物。
對不起,這是一種偽善,是只把看得見的殘忍當做殘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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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為何 對能吃的動物隨意捕殺、屠宰;而對 寵物或稀有動物加以保護?
輿論為何嚴厲譴責 不合時宜的放生引起的動物死亡;而對 人類擴張、大型工程興建引發的物種滅絕置若罔聞?
因為人類一直是殘忍的,但並不總能感受到這種殘忍。和人類利益相關的時候,看不到殘忍的過程的時候,人類就不覺得殘忍了。
如果你享受著每天把蔬菜和肉食「碎屍萬段」的過程,又有什麼理由論及對生命的殘忍?
這個問題很抓人眼球,「可憐的動物」加上「孩子」的話題也確實令人心寒。但是對這個問題,我的回答是:
人類有多殘忍,孩子就有多殘忍。
孩子對動物的殘忍不具有任何的特殊性,就像人們在戰場互相廝殺一樣。人類不完美,總是在不知不覺中殘忍地對待著他人(如家人、朋友)、其它生命(本題),或者我們腳下這片土地(生態環境問題等)。等我們長大一點了,就反思、懺悔。這個題目下面也是這樣,滿是懊悔與詰問。
我的觀點是:
當一個行為被冠以惡之名,最終總會淪為關於人性的大討論,把問題歸因於人的本性、歸因於自己過去的不懂事。
不要這樣悲觀:你也許覺得虐殺小動物比折下一枝花殘忍,因為小動物有血有肉,長得和你像啊,但它們都是生命。而對於孩子呢,他們也許覺得虐殺小動物並不比砸碎一塊石頭殘忍,因為他們見過的血與肉太少,不足以對小動物形成同理心,而非表明孩子壞。
做出殘忍的事不一定是壞人,尤其對於孩子。
一個建議:多給孩子正面的回應,對於做了殘忍的事的孩子,重點在於講解事情為什麼殘忍,而不要有負面的情緒或指責,這些東西對於孩子也是殘忍的。(前提是,對於善良的孩子)
另一個建議:對於自己做過的殘忍的事情,不要內疚也不要想著補償。內疚是最無用的情緒,而所謂補償不過是情感上的自我安慰罷了。如果你曾對小動物做過殘忍的事,而現在很喜愛它們,這已經夠了。如果我是小動物,會更希望一個人真心喜歡我,而不是因為曾經傷害過我而對我好。待人也是這樣。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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